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存檔/201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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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fung007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Kumo1007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182.23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補充:另外,他还将金门、马祖的内容归到中国大陆下面去[1],而且对钓鱼岛和南海问题[2]相关的十分感兴趣,并且胡改乱改。我觉得他快可以入选WP:LTA了。这组浮动IP自11月以来的修改可参见此处,涉及台湾、金马、南海及钓鱼岛的部分条目已被我回退,其余部分还需检查。--122.90.87.109留言2015年12月29日 (二) 15:38 (UTC)

1.168.199.25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Naturenice 不予封禁,之後遇到破壞用戶,請還是先進行警告。--火車書呆  · 2016年2月1日 (一) 14:11 (UTC)

Sean963852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203.218.45.20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172.212.24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203.186.99.18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 金宣兒於 2016-01-06T10:49:16 的修訂(203.186.61.162將《偉大的遺產 (電影)》編輯為《偉大的遺產(電影)》)
  2. 鄧肇基於 2015-11-24T13:57:24 的修訂(203.186.83.198添加個人評語)
  3. CQD於 2015-12-15T12:16:59 的修訂(203.186.96.237,破壞)
  4. 香港於 2015-09-08T09:18:09 的修訂(203.186.96.114,清空章節)
  5. 蝴蝶於 2015-10-05T20:49:38 的修訂(203.186.45.182 ,破壞)
  • 處理:

Mikesjam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36.236.90.6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59.115.32.18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2606:6000:CA80:1600:E0A2:A477:C025:CD1A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18.166.92.18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61.228.7.8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203.218.210.1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2606:6000:CA80:1600:B0F9:4572:E24:24A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剛剛好66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Liaohao5426426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223.139.144.4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Nazipropaganda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180.74.215.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80.74.73.1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36.231.74.24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16.59.130.14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36.231.65.24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203.210.8.14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Wttwcl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 郭冠英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我已經找出郭冠英本人都確認高級外省人的說法,有瞧不起那些低級的人的歧視了,他仍拿非郭冠英本人的言論說是「自我解嘲」
  • 發現人:Chithree留言2016年2月4日 (四) 17:30 (UTC)
    • (:)回應本人已提供足夠的參考資料,包括第三者跟郭冠英本人的看法,證明郭冠英在〈繞不出來的圓環〉講的所謂「高級外省人」是自嘲的用法,請管理者確認,也請這位先生不要無視我提供的資料。還有這位檢舉我的先生編輯時所提供的所謂反駁我的資料,都跟郭冠英講的這句話「高級外省人」沒有直接關係,在這邊也希望你可以好好想清楚不要增加 別人的麻煩。最後補充一點,我編輯時對爭議的地方都有補充新的參考資料,而這位先生不是沒有就是加一些沒有直接關係的資料,然後無視我資料堅持他的看法,這個可以請管理員自己去確認,看他提供的資料是否足以證明:郭冠英講的「高級外省人」是一種帶有優越感的用法。Wttwcl留言2016年2月4日 (四) 18:36 (UTC)
  • 處理:

蘇你妹~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請問閣下,討論過了嗎?--蘓言竹者留言2016年2月5日 (五) 03:07 (UTC)

參見:討論: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區——忱鸞留言? 2016年2月5日 (五) 03:09 (UTC)
參見:討論:中國人民解放軍西部戰區就條目論條目,有@人嗎?不要混淆視聽。--蘓言竹者留言2016年2月5日 (五) 03:17 (UTC)
全文就只有「轄區包括新疆、西藏、青海、甘肅、寧夏、四川、重慶、雲南、貴州9省區市」一句話存在管轄爭議,就需要貼一個全文需要清理?全文具有爭議?直接來源請求掛在那裏不行嗎?誰才是無理取鬧。--蘓言竹者留言2016年2月5日 (五) 06:22 (UTC)
互相提告是哪一門的招式?兩位冷靜下來,丙申年快到了。--Engle躍丙申年快到了,釋放幸福吧! 2016年2月5日 (五) 06:25 (UTC)

Li Chao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 中國人民解放軍西部戰區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條目內容因報道版本多樣而存在爭議 所以Li掛了一下模板 那麼請問閣下
  • 本條目可能需要進行清理,以符合維基百科的質量標準。 請問需要清理什麼?討論頁根本就沒有創建,說未經討論,當然未經討論,什麼undefined是討論嗎?
  • 請在討論頁討論問題所在及加以改善,若本條目仍有爭議及準確度欠佳,會被提出存廢討論。 請問西部戰區存廢討論?
  • 發現人:--蘓言竹者留言2016年2月5日 (五) 03:07 (UTC)

(:)回應清理的內容為「有爭議及準確度欠佳」的部分。--忱鸞留言? 2016年2月5日 (五) 03:13 (UTC)

(:)回應2016年2月4日Li Chao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區發起討論,而並非在西部戰區發起討論,其間並無通知他人。--蘓言竹者留言2016年2月5日 (五) 03:14 (UTC)
編輯爭議。請考慮解決爭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2月5日 (五) 07:47 (UTC)

160.16.55.10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和平奮鬥救地球鴨子 一望而知 160.16.94.8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已對160.16.94.88警告不要破壞,過幾小時就換160.16.55.102重覆相同行為。--LHD留言2016年2月5日 (五) 10:05 (UTC)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挺祥到底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76.167.232.5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Wildcursiv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回應:我最早編的版本是將新增文字擺在註前,註中有則「維冠大樓崩塌 樑柱內驚見沙拉油桶」(蘋果)新聞;後來他人變更全段結構切斷原句,我增補時只加了<ref name="沙拉油桶"/>,但忘了在原註的<ref>加上<ref name="沙拉油桶">(我以為我已加了),可能因此顯示錯誤而導致我看到了但對方沒看到,我剛才才發現這缺漏,這點確有失誤。另李雅樵於何時當縣長或當時誰是縣長見內連即有條目,依例查證後毋須另附來源,但我後來還是加了個附年份與人名的官方來源。臺灣建築執照或使用執照及建築之大多數監管權限在縣市政府屬常識,但我後來也加了當年適用的法律(連結與引文),因此我編的不只符合所述事實,也已符維基規範。--WildCursive留言2016年2月6日 (六) 15:38 (UTC)

  • (:)回應那建築是在陳唐山任內完工(1994 11月),要不都不提,只提李雅樵不提陳唐山這不公平吧。何況現在對肇事原因沒有一個官方的或專業的評估,都是路人在七嘴八舌,你把這種不專業的意見寫進去好嗎? Wttwcl留言2016年2月6日 (六) 15:52 (UTC)
    • (!)意見1.「維冠大樓崩塌 樑柱內驚見沙拉油桶」此來源完全沒有Wildcursive堅持要加的什麼1989 1993內容,請管理員檢驗我說的是否無誤;2.將不同來源的句子結合做出帶有誰要負責此建築的暗示,完全符合WP:原創研究特別指出不應該有的狀況,更別提加入這一大段根本已經離題了(該段主題是災情,突兀插了一大段自己認定的來龍去脈,那些內容就不叫災情,根本破壞文章結構)。--LHD留言2016年2月6日 (六) 16:00 (UTC)
      • 我剛才又發現我看到的其實是豆腐維冠大樓 沙拉油桶樑柱曝光(...維冠的老闆姓林,1989年成立維冠建設,資本額2500萬,4年間先後蓋了維冠龍殿、維冠金龍...)(壹傳媒),與原註不同,但因同報系且標題排版類似而被我搞混...我承認先前有些鬼打牆...我會再查證兩種說法之異同,但蓋房子一定是先挖地基、架樑柱,才可能繼續其他更複雜更精細而花時間的。--WildCursive留言2016年2月6日 (六) 16:11 (UTC)
  • 處理:純屬編輯爭議,並非破壞,請各位先討論後編輯。再度出現互相回退的情況的話,將會全保護條目直到得出共識為止,亦提醒各位不要違犯3RR。謝謝。—AT 2016年2月6日 (六) 18:08 (UTC)

Hsuan1412yu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61.228.166.21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36.233.121.6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20.139.116.7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23.136.14.10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69.87.100.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反地域歧視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101.139.132.9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19.63.68.25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miao23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120.139.126.7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220.137.115.2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20.139.116.7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Z7504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Anticopyvioandsocks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Chithre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1. 違反 3RR 一直持續刪除我在"范蘭欽事件"這小節下對郭冠英在《繞不出的圓環》裏一段話的解釋,即使我參考資料已經補充的很完整。
  2. 還有無視參考資料一直堅持郭冠英的「高級外省人」是種帶有優越感的用法,我已經給了四種以上的參考資料包括郭冠英本人的說法,都證明「高級外省人」是種自嘲的用法,郭冠英寫的文章他自己最有解釋權,郭冠英都說他講的「高級外省人」是調侃,其他人還有什麼好說的?但Chithree一直無視客觀的資料,一直堅持他主觀的看法,還有他給的參考資料跟「高級外省人」這句話並無直接關係,這位先生一直把不相干的資料都放在一起,比如說他找到一句郭冠英罵跟他不同政治立場的人的話(二倭),然後就下結論說,郭冠英的「高級外省人」是種帶有優越感的用法,請問這兩件事是有什麼邏輯上的連結關係?這很明顯是張冠李戴。而且就算你證明了郭冠英認為整體來講外省人比較高級(何況並沒有),請注意《繞不出的圓環》裏的「高級外省人」是郭冠英自稱,就算郭冠英認為外省人中有些人比較高級,也無法推論出郭冠英認為自己是屬於這高級階層中的一員,事實上我附的參考資料,郭冠英自己也講他的家世背景頂多只能算中級,這些都是很明確的證據證明「高級外省人」是種調侃的講法。
  3. 我已經善盡告知義務,在Chithree留言板告知他的邏輯跟對資料的解釋有明顯錯誤,很多都是腦補,不過他始終不承認,用一些不知所云強做解釋的方法反駁。

(:)回應 以下是我回應他的Chithree討論,我在wttwcl檢舉前,我就在我的留言討論回應了,但wttwcl無視我建議的「過程論」,請管理員仲裁:

  1. 郭冠英已經清楚說明二倭是臺灣人,不是你自認為不是,就不是。
  2. 郭冠英已經在2011-07-09自己推翻自己的調侃說法,他說:現在我又變了,我確實瞧不起那些低級的人,還是我前面的說法對,外省人集中國菁英,確實比二倭高級。這是他自己針對「繞不出來的圓環」這文章的最新看法,不是你自認為不是,就不是。你新增的引述,是2009年,仍是舊的,他是在2011年自我更新。
  3. 你說不是「自稱」,你可以改別的形容方式,但不會是「自我解嘲是」,因為他自己已在2011-07-09自己推翻自己的調侃說法。
  4. 請你思考清楚現在爭議的衝突點是什麼。條目內,目前引起我們衝突的講法,是「結果論」,為要他的「高級外省人」說一個形容及評論,那麼,既然僅能只有一個,當然是以郭冠英他本人的最後講法做為形容及評論。你講的「自我解嘲是」,或者是更精準的講法「自我調侃是」,這在過程中是成立的,這是「過程論」,你的論述,在2009年是正確的,但在2011-07-09就不再正確,這樣,你瞭解吧!
  5. 我並不是無視你的證據,你的證據曾經成立,只不過,在2011-07-09後他自己又已確定不是調侃。你下次再更改,要改成沒有爭議的方式,請你要改成「過程論」,是依2011-07-09他自己的說法去改,把他的心路歷程改變都寫上去,也就是曾經自我調侃,後來又變成非自我調侃,及2009年的「他頂多算是中級」也加回去,那麼,就能一方面仍維持你的修改(但要把'解嘲'二字改成他自己的用字'調侃'),也不會引起爭議。

Chithree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10:42 (UTC)

  • (:)回應
  1. Chithree說:「郭冠英已經清楚說明二倭是臺灣人],這純粹是造謠抹黑,郭冠英有用二倭來罵人,但並未定義二倭的指涉對象,以中文習慣而言,二倭,就算用比較廣泛的定義,也是指極度親日的人,但是Chithree一直堅持二倭這兩字一定是泛指台灣人,這純粹是腦補。類似的用法可以見二鬼子,二鬼子一般指抗日戰爭時時期幫日本做事的朝鮮人或偽軍,並不是泛指朝鮮人,就是用較廣的定義,也是類似漢奸的用法,這也跟Chithree宣稱的用法不同 。
  2. 我一直強調,這裏郭冠英是說外省人包含菁英,或許你可以解釋這些菁英就是他說的「高級外省人」,但是這無法推論說郭冠英認為自己是這些菁英的一員,也就是說無法推論說郭冠英認為自己是「高級外省人」,事實上郭冠英也說過自己家世背景頂多算中級。這種簡單邏輯一再跟他講,這位仁兄就是不聽,一直堅持他不知所云的邏輯。
  3. 這不是過程或結果的問題,這是他證據跟論述無法證明郭冠英是以優越感的語氣自稱高級外省人,他的腦補跟邏輯錯誤我前面已經解釋了,也告知過他了,但是他就是一直堅持他錯誤的解讀。Wttwcl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11:57 (UTC)

182.234.73.5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80.74.60.14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Okstartnow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討論

  • (-)反對封鎖及禁止編輯

你第一次在我使用者討論附上警告圖示的通知是「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和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快速刪除旨在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若您認為刪除理由不合適或您已對條目做了改善,請在被提刪頁面快速刪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並在條目的討論頁中說明理由。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而第二次亦是至香港時間2016年2月11日晩上9時33分最後一次在我使用者討論附上警告圖示的通知是「您好!您最近上傳了大量涉嫌侵犯版權的文件。請您熟讀維基百科有關版權的方針和指引,否則您將有可能被禁止編輯。」

你的警告中並無要求我停止上傳非自由版權圖片至維基百科,並且根據Wikipedia:Non-free_content「圖片與標誌性的地位和歷史意義」(Images with iconic status or historical importance)是可接受使用(Acceptable use),因此我使用的圖片是可接受的。--Okstartnow留言2016年2月11日 (四) 13:41 (UTC)

@Okstartnow:過多的合理使用確實不太好。建議閣下向這位人士尋求授權,他有說明只要非商業用途和表明作者身份的話可以使用,因此或許他的圖片可供維基使用,您看怎麼樣?—AT 2016年2月11日 (四) 15:20 (UTC):

@AT:我不論過多的合理使用是否確實不太好。我稍後或明天會嘗試向那位人士尋求授權,謝謝提供。--Okstartnow留言2016年2月11日 (四) 15:31 (UTC)

117.19.66.3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80.74.108.9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Vong yu kwan edwi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202.155.246.9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4.0.209.16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4.0.207.10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對於濫用傀儡的IP提刪,應把其NP提報條目劃掉,甚至回退,不予處理,避免助長傀儡擾亂行為。--Thomas.Lu留言2016年2月12日 (五) 03:47 (UTC)
這不贊成,對條目不對人。必要時可採取range block。--Antigng留言2016年2月12日 (五) 03:49 (UTC)
如果因為某用戶擾亂,而大範圍 range block ,會令其他正當編輯的IP用戶都不能編輯。--Thomas.Lu留言2016年2月12日 (五) 04:20 (UTC)
維基百科上活躍的香港匿名用戶中,與User:SiuMai同網段的好像沒見過--Antigng留言2016年2月12日 (五) 04:22 (UTC)

50.115.42.19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 同下
  • 發現人:Antigng留言2016年2月12日 (五) 04:18 (UTC)
  • 處理:全數 封禁,另外關注度/提報頁面半保護一個月,同時傀儡進行的提交全數無效,如果有用戶刻意幫助他進行提出存廢討論,將依照WP:SOCK方針以及開放性決議繁體簡體)進行處理。另外,請SiuMai經由正當管道進行封禁申訴,使用傀儡帳號或是浮動式IP並不會幫助你解除封禁,請自重謝謝。--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6年2月12日 (五) 04:59 (UTC)
    • (:)回應,包括WP:SOCK方針在內的任何方針不支持「傀儡進行的提交全數無效」,處理條目存廢向來就是對條目不對人。條目有問題不管是誰發現的,出於什麼目的發現的,一旦發現問題就在那裏,必須要解決、要處理,哪怕發現者是惡意挑刺,跟維基過不去。同理,中文維基沒有en:WP:G5,我相信永遠不會有en:WP:G5,只要創建的條目是合格的,不管是誰創建的,都不應該刪除。--Antigng留言2016年2月12日 (五) 05:09 (UTC)
      • (!)意見,用戶不應把提刪頁面,作為宣泄不滿的途徑,這是擾亂行為。NP的編輯記錄反映,IP用戶提報關注度並不常見,因為能夠涉足關注度程序的用戶已經是較為進階,基本上都已經開戶。即使剔除SiuMai的傀儡IP,之前有不少IP提報都涉及報復性提刪,不排除當中有已註冊用戶不想表露身份,而改以IP進行提刪。如果IP用戶認為條目的關注度不足,可以交由註冊用戶代為提報。--Thomas.Lu留言2016年2月12日 (五) 05:25 (UTC)

Wmywayd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36.239.157.18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葉又嘉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Hsuan1412yu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220.136.219.6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華他老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Gfjhgcsh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Jjgghk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111.71.204.16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01.10.33.4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08.171.205.6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202.155.246.9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SbGszq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207.81.183.25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59.115.38.15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Pengpaixw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 中俄邊界談判史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明顯不符合提刪要求而提刪(我再聲明一點此人Cq521建立此條目的目的是為江澤民洗刷罪名,江澤民被指責賣國,他是想通過技術手段給江澤民洗白,套一個歷史談判的詞來撇清自己的責任……提醒樓上網名為Cq521的維基百科用戶,你全家都是你嘴裏說的那樣,而不是就像......一般,而是你全家就是沒....。是你全家喲。我口裏可沒罵人,我是說你全家),在User talk:Cq521對他人進行騷擾進行擾亂(繼續蹦躂-國民黨這個先後靠日本和蘇聯支持亂華的賊黨……不要臉的國民黨以及國賊孫文為了篡奪政權什麼壞事都干,劫獄放火扔炸彈。孫文及國民黨禍國亂華幾十年終於在蘇聯支持下盜取了政權,開始了黑暗的黨國獨裁統治),多名維基人給出了自己的看法和理由然而這位用戶仍然拒絕與他人達成共識。@再@下Outlookxp,請兩個管理員處理。
  • 發現人:我只不過是一堆原子 2016年2月13日 (六) 14:08 (UTC)
  • 處理:

Dingkun172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Pengpaixw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Lymankk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2001:E68:542F:298B:44DB:B397:54EE:476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18.100.118.13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80.177.58.22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Nickic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Iflwlou:編輯歷史有點亂,我肯定的只有兩次,其餘兩次能否請閣下指出?謝謝。—AT 2016年2月13日 (六) 15:27 (UTC)

59.149.239.14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202.188.85.8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北極企鵝觀賞團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Jarodalie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Carson000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123.110.237.6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163.208.0/21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該用戶總是清除維護模板,我這邊已經回退不過來了。。。 囧rz...--就是他 ☞ Q 「祝願我考試順利」「有事盡量在討論頁留言或『ping』我」 2016年2月16日 (二) 06:37 (UTC)

36.231.85.8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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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9D:我想幫你封禁2001:e68:542f::/49但怕也會影響到正常用戶。--1=0歡迎河北維基人加入QQ群331736133 2016年2月15日 (一) 06: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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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此處原有1個被提報用戶,現已被封禁,因用戶名稱具有攻擊性而移除,並做修訂版本刪除。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Lanwi1(留言) 2016年2月17日 (三) 22: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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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i0430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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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intchilii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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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350793775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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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維基百科:用戶查核請求/2016/1#SiuMai。你的傀儡操作確實有跡可尋,傀儡和你同樣使用手機版編輯石圍角巴士總站和進行投票。222.167.166.230留言2016年2月20日 (六) 16:56 (UTC)

CRHK12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Chenyijia001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回應:條目已保護,且退一萬步講俺僅回退兩次。。。(還有,請求要放在最下面)-- learningis1st留言☎|工作區✎ 2016年2月20日 (六) 18:21 (UTC)

@Chenyijia001(※)注意本頁面第四行「如警告無效或用戶已經違反3RR,請點擊上方「舉報破壞或編輯戰」按鈕報告。最新的報告應放在本頁最頂。」--就是他 ☞ Q 「祝我考試順利」「有事請留言 2016年2月20日 (六) 18:5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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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gorgustoi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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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燈光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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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上河藝術中心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36.231.87.16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user:LHD[[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對於完全不了解台灣公路的人(我)而言,看上去是很認真的在編輯,只是掌握了不同的情報而已。是否能確定這是破壞呢?Bluedeck 2016年2月24日 (三) 08:08 (UTC)
(!)意見@Bluedeck:要不您與親友來臺灣「自由行」走一趟,親身體會如何?!(請記得投保相關保險金,受益人「不才」願意代為接受,XD ) --凡夫2015留言2016年2月24日 (三) 11:12 (UTC)
@Bluedeck鴨子 一望而知,因為User:101.13.53.176已被判定為WP:110.29傀儡而被封禁,而對照User:36.231.87.164的編輯,除了此條目還有Template:中華民國國道5號,兩者編輯內容幾乎一致,只是後者再「多了一些理由及色彩」,但共同點都是「符合WP:110.29的破壞風格,喜歡在條目塞一堆無來源似是而非的內容」通常一google下去就知道是造假,例如36.231.87.164在蔣渭水公路加入這句「新設蘇澳通往花東高速公路工程估計預定為四年完工」,而事實上「蘇花高速公路計劃」因爭議而早就擱置。其實我本人對交通條目一點興趣也沒有,只是此破壞者涉獵範圍太廣,早期破壞一堆我關注的條目,回退久了就很了解他的風格...--LHD留言2016年2月24日 (三) 11:33 (UTC)
原來如此,我知道了,謝謝。Bluedeck 2016年2月24日 (三) 14:13 (UTC)

101.13.53.17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ZhengZhou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長期在該條目進行編輯戰,並且進行(曲解來源,自我總結和加入自己猜想的)原創研究,具體情況已經在Lanwi1管理員的討論頁詳細說明[4],該用戶已經不是一次破壞(原創研究),且反覆編輯戰。該用戶曾在2015年11月該用戶破壞此條目[5](當初該用戶已經違反了3RR,但未被封禁),管理員Gakmo警告過他,要他停止編輯戰[6],但無效,今次屬於屢犯,故提報。
(!)意見請往該條目的討論頁參考之前討論的結果,若有疑問或意見敬請指正。本人的感覺,相當一部分熱愛上海的用戶對於「原創研究」和「可靠來源」的定義是具有雙重標準的。如此處,本人只是給「反響和分析」添加了一些有許多可靠來源(大陸官方,上海本地,香港,海外)的段落,就反覆被指破壞,一定要刪除;再看陳良宇上海自治運動等條目中的內容和來源,可以說是慘不忍睹,但是絕不能刪除,刪除就是破壞。對於這些上海用戶,我覺得他們應該好好讀一讀維基百科方針中的"維基百科是什麼"和「維基百科不是什麼」(WP:SOAP)。我想說的是,維基百科不是上海人的地盤,不是上海人用來宣揚自己價值觀和理念的地方。利用舉報破壞(此處)或甚至傀儡,和回退不過三原則作為政治手段,迫使有任何稍稍不利上海言論的用戶噤聲,自己則換用各種IP位址(本條目對本人添加文段進行大規模刪除的多數為只有過1~2次編輯歷史的匿名用戶)規避回退不過三原則,已經成為一種大規模的行為,本人認為絕對不能容忍。ZhengZhou留言2016年2月24日 (三) 16:25 (UTC)
(:)回應:感謝指點。ZhengZhou留言2016年2月25日 (四) 00:51 (UTC)
(:)回應:此處是編輯爭議,請勿再反覆指控破壞 - 因為它既不是本人的意圖,也不符合事實。ZhengZhou留言2016年2月25日 (四) 02:56 (UTC)
根本不是編輯爭議,就是閣下反覆破壞,閣下的破壞諸多用戶回退過,而且在討論頁也有諸多用戶包括管理員指出了閣下的原創研究破壞。閣下不用假借「編輯爭議」偷換概念,本人沒有回退你的編輯,和你不存在編輯爭議,只是路過看到你的反覆破壞進行提報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2月25日 (四) 03:21 (UTC)

218.188.213.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203.71.175.14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Powerfox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125.227.205.16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61.62.185.20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意見這惡搞主題和IP網段有點難確認是WP:110.29...--LHD留言2016年2月25日 (四) 09:49 (UTC)
也可能為「Jessechi」等人,但是,沒人可以確定手法不能互相學習,不是嗎?! --凡夫2015留言2016年2月25日 (四) 09:55 (UTC)
我印象中110.29並未碰過醫學條目,而且封禁過的IP,查下去還沒發現有So-net的(61.62.185.202是so-net),我想表達的是,如果弄錯傀儡,之後會很難分辯,不同的破壞者不應該混為一談。--LHD留言2016年2月25日 (四) 09:58 (UTC)
而且和61.228.153.4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風格並沒很像啊...61.62.185.202也只編了這一個條目,和61.228.153.43的編輯沒交集,加上我之前提出的判斷,我無法說服自己他是WP:110.29傀儡,即使要封禁他,我也不認為可以以他是110.29傀儡當理由。--LHD留言2016年2月25日 (四) 10:13 (UTC)
「so-net」VOA出現次數於近年不太頻繁,可能您是對的,但是,就像CU功能有侷限,更何況我等!--凡夫2015留言2016年2月25日 (四) 10:18 (UTC)
另外,那是「假醫學條目」,以社會現象包裝而成! --凡夫2015留言2016年2月25日 (四) 10:25 (UTC)
就是因為樣本數不足(他唯一能扯上關係的是原創條目,但主題與ISP甚至惡搞方式都不吻合,110.29若是創整個條目,幾乎都是照抄另一條目然後改一些關鍵字,但這條目我試着搜尋片段內容,完全找不到類似的),所以我才認為無法用鴨子 一望而知判定此IP為WP:110.29傀儡,其他的長期破壞者風格我就不熟悉了...--LHD留言2016年2月25日 (四) 10:44 (UTC)

36.239.8.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01.13.66.15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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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40.183.18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01.186.64.10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14.25.30.1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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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 billiom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古德峻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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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曉詩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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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liylytl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 在互助客棧已經有用戶提出做法不妥,例如 Lyliylytl大陰唇的內容大量刪除至只剩下一句的小小作品[7],雖然他認為只是把沒有來源的內容移到條目討論頁,但他同時又在條目掛一堆模板,一般編者單看條目主頁面實在不明所以,莫說為原本沒有來源的內容幫忙查找資料,還以為應掛上小小作品模板去提刪。在客棧已經有用戶提出,若果 您不打算協助查找來源,也應先通過討論尋求處理的共識,他還是要繼續單方面的一直刪,一般編者真是沒他辦法。--Thomas.Lu留言2016年2月28日 (日) 17:20 (UTC)

36.231.12.4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36.34.12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2002:af9a:e4c6::af9a:e4c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