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存档/201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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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fung007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Kumo1007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182.23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補充:另外,他还将金门、马祖的内容归到中国大陆下面去[1],而且对钓鱼岛和南海问题[2]相关的十分感兴趣,并且胡改乱改。我觉得他快可以入选WP:LTA了。这组浮动IP自11月以来的修改可参见此处,涉及台湾、金马、南海及钓鱼岛的部分条目已被我回退,其余部分还需检查。--122.90.87.109留言2015年12月29日 (二) 15:38 (UTC)

1.168.199.25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Naturenice 不予封禁,之後遇到破壞用戶,請還是先進行警告。--火車書呆  · 2016年2月1日 (一) 14:11 (UTC)

Sean963852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203.218.45.20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72.212.24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03.186.99.18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 金宣兒於 2016-01-06T10:49:16 的修訂(203.186.61.162將《偉大的遺產 (電影)》編輯為《偉大的遺產(電影)》)
  2. 鄧肇基於 2015-11-24T13:57:24 的修訂(203.186.83.198添加個人評語)
  3. CQD於 2015-12-15T12:16:59 的修訂(203.186.96.237,破壞)
  4. 香港於 2015-09-08T09:18:09 的修訂(203.186.96.114,清空章节)
  5. 蝴蝶於 2015-10-05T20:49:38 的修訂(203.186.45.182 ,破壞)
  • 处理:

Mikesjam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36.236.90.6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59.115.32.18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606:6000:CA80:1600:E0A2:A477:C025:CD1A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8.166.92.18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61.228.7.8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03.218.210.1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606:6000:CA80:1600:B0F9:4572:E24:24A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刚刚好66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Liaohao5426426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223.139.144.4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Nazipropaganda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180.74.215.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80.74.73.1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36.231.74.24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6.59.130.14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36.231.65.24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03.210.8.14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Wttwcl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 郭冠英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我已經找出郭冠英本人都確認高級外省人的說法,有瞧不起那些低級的人的歧視了,他仍拿非郭冠英本人的言論說是「自我解嘲」
  • 发现人:Chithree留言2016年2月4日 (四) 17:30 (UTC)
    • (:)回應本人已提供足夠的參考資料,包括第三者跟郭冠英本人的看法,證明郭冠英在〈繞不出來的圓環〉講的所謂「高級外省人」是自嘲的用法,請管理者確認,也請這位先生不要無視我提供的資料。還有這位檢舉我的先生編輯時所提供的所謂反駁我的資料,都跟郭冠英講的這句話「高級外省人」沒有直接關係,在這邊也希望你可以好好想清楚不要增加 別人的麻煩。最後補充一點,我編輯時對爭議的地方都有補充新的參考資料,而這位先生不是沒有就是加一些沒有直接關係的資料,然後無視我資料堅持他的看法,這個可以請管理員自己去確認,看他提供的資料是否足以證明:郭冠英講的「高級外省人」是一種帶有優越感的用法。Wttwcl留言2016年2月4日 (四) 18:36 (UTC)
  • 处理:

苏你妹~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请问阁下,讨论过了吗?--蘓言竹者留言2016年2月5日 (五) 03:07 (UTC)

参见:讨论: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忱鸞留言? 2016年2月5日 (五) 03:09 (UTC)
参见:讨论: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就条目论条目,有@人吗?不要混淆视听。--蘓言竹者留言2016年2月5日 (五) 03:17 (UTC)
全文就只有“辖区包括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宁夏、四川、重庆、云南、贵州9省区市”一句话存在管辖争议,就需要贴一个全文需要清理?全文具有争议?直接来源请求挂在那里不行吗?谁才是无理取闹。--蘓言竹者留言2016年2月5日 (五) 06:22 (UTC)
互相提告是哪一門的招式?兩位冷靜下來,丙申年快到了。--Engle躍丙申年快到了,釋放幸福吧! 2016年2月5日 (五) 06:25 (UTC)

Li Chao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条目内容因报道版本多样而存在争议 所以Li挂了一下模板 那么请问阁下
  • 本条目可能需要进行清理,以符合维基百科的质量标准。 请问需要清理什么?讨论页根本就没有创建,说未经讨论,当然未经讨论,什么undefined是讨论吗?
  • 请在讨论页讨论问题所在及加以改善,若本条目仍有争议及准确度欠佳,会被提出存废讨论。 请问西部战区存废讨论?
  • 发现人:--蘓言竹者留言2016年2月5日 (五) 03:07 (UTC)

(:)回應清理的内容为“有争议及准确度欠佳”的部分。--忱鸞留言? 2016年2月5日 (五) 03:13 (UTC)

(:)回應2016年2月4日Li Chao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发起讨论,而并非在西部战区发起讨论,其间并无通知他人。--蘓言竹者留言2016年2月5日 (五) 03:14 (UTC)
编辑争议。请考虑解决争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2月5日 (五) 07:47 (UTC)

160.16.55.10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和平奮鬥救地球鸭子 一望而知 160.16.94.8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已對160.16.94.88警告不要破壞,過幾小時就換160.16.55.102重覆相同行為。--LHD留言2016年2月5日 (五) 10:05 (UTC)

Chinuan12623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挺祥到底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76.167.232.5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Wildcursiv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回應:我最早編的版本是將新增文字擺在註前,註中有則「維冠大樓崩塌 樑柱內驚見沙拉油桶」(蘋果)新聞;後來他人變更全段結構切斷原句,我增補時只加了<ref name="沙拉油桶"/>,但忘了在原註的<ref>加上<ref name="沙拉油桶">(我以為我已加了),可能因此顯示錯誤而導致我看到了但對方沒看到,我剛才才發現這缺漏,這點確有失誤。另李雅樵於何時當縣長或當時誰是縣長見內連即有條目,依例查證後毋須另附來源,但我後來還是加了個附年份與人名的官方來源。臺灣建築執照或使用執照及建築之大多數監管權限在縣市政府屬常識,但我後來也加了當年適用的法律(連結與引文),因此我編的不只符合所述事實,也已符維基規範。--WildCursive留言2016年2月6日 (六) 15:38 (UTC)

  • (:)回應那建築是在陳唐山任內完工(1994 11月),要不都不提,只提李雅樵不提陳唐山這不公平吧。何況現在對肇事原因沒有一個官方的或專業的評估,都是路人在七嘴八舌,你把這種不專業的意見寫進去好嗎? Wttwcl留言2016年2月6日 (六) 15:52 (UTC)
    • (!)意見1.「維冠大樓崩塌 樑柱內驚見沙拉油桶」此來源完全沒有Wildcursive堅持要加的什麼1989 1993內容,請管理員檢驗我說的是否無誤;2.將不同來源的句子結合做出帶有誰要負責此建築的暗示,完全符合WP:原創研究特別指出不應該有的狀況,更別提加入這一大段根本已經離題了(該段主題是災情,突兀插了一大段自己認定的來龍去脈,那些內容就不叫災情,根本破壞文章結構)。--LHD留言2016年2月6日 (六) 16:00 (UTC)
      • 我剛才又發現我看到的其實是豆腐維冠大樓 沙拉油桶梁柱曝光(...維冠的老闆姓林,1989年成立維冠建設,資本額2500萬,4年間先後蓋了維冠龍殿、維冠金龍...)(壹傳媒),與原註不同,但因同報系且標題排版類似而被我搞混...我承認先前有些鬼打牆...我會再查證兩種說法之異同,但蓋房子一定是先挖地基、架樑柱,才可能繼續其他更複雜更精細而花時間的。--WildCursive留言2016年2月6日 (六) 16:11 (UTC)
  • 处理:純屬編輯爭議,並非破壞,請各位先討論後編輯。再度出現互相回退的情況的話,將會全保護條目直到得出共識為止,亦提醒各位不要違犯3RR。謝謝。—AT 2016年2月6日 (六) 18:08 (UTC)

Hsuan1412yu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61.228.166.21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36.233.121.6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20.139.116.7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23.136.14.10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69.87.100.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反地域歧视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101.139.132.9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9.63.68.25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miao233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120.139.126.7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20.137.115.2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20.139.116.7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Z7504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Anticopyvioandsocks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Chithre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1. 違反 3RR 一直持續刪除我在"范蘭欽事件"這小節下對郭冠英在《繞不出的圓環》裡一段話的解釋,即使我參考資料已經補充的很完整。
  2. 還有無視參考資料一直堅持郭冠英的「高級外省人」是種帶有優越感的用法,我已經給了四種以上的參考資料包括郭冠英本人的說法,都證明「高級外省人」是種自嘲的用法,郭冠英寫的文章他自己最有解釋權,郭冠英都說他講的「高級外省人」是調侃,其他人還有什麼好說的?但Chithree一直無視客觀的資料,一直堅持他主觀的看法,還有他給的參考資料跟「高級外省人」這句話並無直接關係,這位先生一直把不相干的資料都放在一起,比如說他找到一句郭冠英罵跟他不同政治立場的人的話(二倭),然後就下結論說,郭冠英的「高級外省人」是種帶有優越感的用法,請問這兩件事是有什麼邏輯上的連結關係?這很明顯是張冠李戴。而且就算你證明了郭冠英認為整體來講外省人比較高級(何況並沒有),請注意《繞不出的圓環》裡的「高級外省人」是郭冠英自稱,就算郭冠英認為外省人中有些人比較高級,也無法推論出郭冠英認為自己是屬於這高級階層中的一員,事實上我附的參考資料,郭冠英自己也講他的家世背景頂多只能算中級,這些都是很明確的證據證明「高級外省人」是種調侃的講法。
  3. 我已經善盡告知義務,在Chithree留言板告知他的邏輯跟對資料的解釋有明顯錯誤,很多都是腦補,不過他始終不承認,用一些不知所云強做解釋的方法反駁。

(:)回應 以下是我回應他的Chithree討論,我在wttwcl檢舉前,我就在我的留言討論回應了,但wttwcl無視我建議的「過程論」,請管理員仲裁:

  1. 郭冠英已經清楚說明二倭是臺灣人,不是你自認為不是,就不是。
  2. 郭冠英已經在2011-07-09自己推翻自己的調侃說法,他說:現在我又變了,我確實瞧不起那些低級的人,還是我前面的說法對,外省人集中國菁英,確實比二倭高級。這是他自己針對「繞不出來的圓環」這文章的最新看法,不是你自認為不是,就不是。你新增的引述,是2009年,仍是舊的,他是在2011年自我更新。
  3. 你說不是「自稱」,你可以改別的形容方式,但不會是「自我解嘲是」,因為他自己已在2011-07-09自己推翻自己的調侃說法。
  4. 請你思考清楚現在爭議的衝突點是什麼。條目內,目前引起我們衝突的講法,是「結果論」,為要他的「高級外省人」說一個形容及評論,那麼,既然僅能只有一個,當然是以郭冠英他本人的最後講法做為形容及評論。你講的「自我解嘲是」,或者是更精準的講法「自我調侃是」,這在過程中是成立的,這是「過程論」,你的論述,在2009年是正確的,但在2011-07-09就不再正確,這樣,你瞭解吧!
  5. 我並不是無視你的證據,你的證據曾經成立,只不過,在2011-07-09後他自己又已確定不是調侃。你下次再更改,要改成沒有爭議的方式,請你要改成「過程論」,是依2011-07-09他自己的說法去改,把他的心路歷程改變都寫上去,也就是曾經自我調侃,後來又變成非自我調侃,及2009年的「他頂多算是中級」也加回去,那麼,就能一方面仍維持你的修改(但要把'解嘲'二字改成他自己的用字'調侃'),也不會引起爭議。

Chithree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10:42 (UTC)

  • (:)回應
  1. Chithree說:「郭冠英已經清楚說明二倭是臺灣人],這純粹是造謠抹黑,郭冠英有用二倭來罵人,但並未定義二倭的指涉對象,以中文習慣而言,二倭,就算用比較廣泛的定義,也是指極度親日的人,但是Chithree一直堅持二倭這兩字一定是泛指台灣人,這純粹是腦補。類似的用法可以見二鬼子,二鬼子一般指抗日戰爭時時期幫日本做事的朝鮮人或偽軍,並不是泛指朝鮮人,就是用較廣的定義,也是類似漢奸的用法,這也跟Chithree宣稱的用法不同 。
  2. 我一直強調,這裡郭冠英是說外省人包含菁英,或許你可以解釋這些菁英就是他說的「高級外省人」,但是這無法推論說郭冠英認為自己是這些菁英的一員,也就是說無法推論說郭冠英認為自己是「高級外省人」,事實上郭冠英也說過自己家世背景頂多算中級。這種簡單邏輯一再跟他講,這位仁兄就是不聽,一直堅持他不知所云的邏輯。
  3. 這不是過程或結果的問題,這是他證據跟論述無法證明郭冠英是以優越感的語氣自稱高級外省人,他的腦補跟邏輯錯誤我前面已經解釋了,也告知過他了,但是他就是一直堅持他錯誤的解讀。Wttwcl留言2016年2月10日 (三) 11:57 (UTC)

182.234.73.5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80.74.60.14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Okstartnow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討論

  • (-)反对封鎖及禁止編輯

你第一次在我使用者討論附上警告圖示的通知是「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和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快速刪除旨在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若您認為刪除理由不合適或您已對條目做了改善,請在被提刪頁面快速刪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並在條目的討論頁中說明理由。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而第二次亦是至香港時間2016年2月11日晩上9時33分最後一次在我使用者討論附上警告圖示的通知是「您好!您最近上傳了大量涉嫌侵犯版權的文件。請您熟讀維基百科有關版權的方針和指引,否則您將有可能被禁止編輯。」

你的警告中並無要求我停止上传非自由版权图片至维基百科,並且根據Wikipedia:Non-free_content「圖片與標誌性的地位和歷史意義」(Images with iconic status or historical importance)是可接受使用(Acceptable use),因此我使用的圖片是可接受的。--Okstartnow留言2016年2月11日 (四) 13:41 (UTC)

@Okstartnow:過多的合理使用確實不太好。建議閣下向這位人士尋求授權,他有說明只要非商業用途和表明作者身份的話可以使用,因此或許他的圖片可供維基使用,您看怎麼樣?—AT 2016年2月11日 (四) 15:20 (UTC):

@AT:我不論過多的合理使用是否確實不太好。我稍後或明天會嘗試向那位人士尋求授權,謝謝提供。--Okstartnow留言2016年2月11日 (四) 15:31 (UTC)

117.19.66.3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80.74.108.9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Vong yu kwan edwi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202.155.246.9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4.0.209.16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4.0.207.10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对于滥用傀儡的IP提删,应把其NP提报条目划掉,甚至回退,不予处理,避免助长傀儡扰乱行为。--Thomas.Lu留言2016年2月12日 (五) 03:47 (UTC)
这不赞成,对条目不对人。必要时可采取range block。--Antigng留言2016年2月12日 (五) 03:49 (UTC)
如果因为某用户扰乱,而大范围 range block ,会令其他正当编辑的IP用户都不能编辑。--Thomas.Lu留言2016年2月12日 (五) 04:20 (UTC)
维基百科上活跃的香港匿名用户中,与User:SiuMai同网段的好像没见过--Antigng留言2016年2月12日 (五) 04:22 (UTC)

50.115.42.19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 同下
  • 发现人:Antigng留言2016年2月12日 (五) 04:18 (UTC)
  • 处理:全數 封禁,另外關注度/提報頁面半保護一個月,同時傀儡進行的提交全數無效,如果有用戶刻意幫助他進行提出存廢討論,將依照WP:SOCK方針以及開放性決議繁體簡體)進行處理。另外,請SiuMai經由正當管道進行封禁申訴,使用傀儡帳號或是浮動式IP並不會幫助你解除封禁,請自重謝謝。--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6年2月12日 (五) 04:59 (UTC)
    • (:)回應,包括WP:SOCK方针在内的任何方针不支持“傀儡進行的提交全數無效”,处理条目存废向来就是对条目不对人。条目有问题不管是谁发现的,出于什么目的发现的,一旦发现问题就在那里,必须要解决、要处理,哪怕发现者是恶意挑刺,跟维基过不去。同理,中文维基没有en:WP:G5,我相信永远不会有en:WP:G5,只要创建的条目是合格的,不管是谁创建的,都不应该删除。--Antigng留言2016年2月12日 (五) 05:09 (UTC)
      • (!)意見,用户不应把提删页面,作为宣泄不满的途径,这是扰乱行为。NP的编辑记录反映,IP用户提报关注度并不常见,因为能够涉足关注度程序的用户已经是较为进阶,基本上都已经开户。即使剔除SiuMai的傀儡IP,之前有不少IP提报都涉及报复性提删,不排除当中有已注册用户不想表露身份,而改以IP进行提删。如果IP用户认为条目的关注度不足,可以交由注册用户代为提报。--Thomas.Lu留言2016年2月12日 (五) 05:25 (UTC)

Wmywayd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36.239.157.18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葉又嘉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Hsuan1412yu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220.136.219.6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華他老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Gfjhgcsh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Jjgghk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111.71.204.16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01.10.33.4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08.171.205.6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02.155.246.9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SbGszq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207.81.183.25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59.115.38.15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Pengpaixw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 中俄边界谈判史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明显不符合提删要求而提删(我再声明一点此人Cq521建立此条目的目的是为江泽民洗刷罪名,江泽民被指责卖国,他是想通过技术手段给江泽民洗白,套一个历史谈判的词来撇清自己的责任……提醒楼上网名为Cq521的维基百科用户,你全家都是你嘴里说的那样,而不是就像......一般,而是你全家就是没....。是你全家哟。我口里可没骂人,我是说你全家),在User talk:Cq521对他人进行骚扰进行扰乱(继续蹦跶-国民党这个先后靠日本和苏联支持乱华的贼党……不要脸的国民党以及国贼孙文为了篡夺政权什么坏事都干,劫狱放火扔炸弹。孙文及国民党祸国乱华几十年终于在苏联支持下盗取了政权,开始了黑暗的党国独裁统治),多名维基人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和理由然而这位用户仍然拒绝与他人达成共识。@再@下Outlookxp,请两个管理员处理。
  • 发现人:我只不过是一堆原子 2016年2月13日 (六) 14:08 (UTC)
  • 处理:

Dingkun1728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Pengpaixw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Lymankk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2001:E68:542F:298B:44DB:B397:54EE:476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8.100.118.13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80.177.58.22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Nickic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Iflwlou:編輯歷史有點亂,我肯定的只有兩次,其餘兩次能否請閣下指出?謝謝。—AT 2016年2月13日 (六) 15:27 (UTC)

59.149.239.14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02.188.85.8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北極企鵝觀賞團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Jarodalie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Carson000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123.110.237.6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63.208.0/21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該用戶總是清除維護模板,我這邊已經回退不過來了。。。 囧rz...--就是他 ☞ Q 「祝願我考試順利」「有事盡量在討論頁留言或『ping』我」 2016年2月16日 (二) 06:37 (UTC)

36.231.85.8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36.231.74.24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01.13.49.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001:E68:542F:73FD:B8F1:EF47:6EEC:DEC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679D:我想帮你封禁2001:e68:542f::/49但怕也会影响到正常用户。--1=0欢迎河北维基人加入QQ群331736133 2016年2月15日 (一) 06:36 (UTC)

2001:E68:542F:73FD:71C5:E8B7:44A2:1DE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36.239.157.18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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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处原有1个被提报用户,现已被封禁,因用户名称具有攻击性而移除,并做修订版本删除。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Lanwi1(留言) 2016年2月17日 (三) 22: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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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紹蓮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姚靜芝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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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 news2015-2016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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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intchilii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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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350793775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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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維基百科:用戶查核請求/2016/1#SiuMai。你的傀儡操作確實有跡可尋,傀儡和你同樣使用手機版編輯石圍角巴士總站和進行投票。222.167.166.230留言2016年2月20日 (六) 16:56 (UTC)

CRHK128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Chenyijia001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回應:条目已保护,且退一万步讲俺仅回退两次。。。(还有,请求要放在最下面)-- learningis1st留言☎|工作区✎ 2016年2月20日 (六) 18:21 (UTC)

@Chenyijia001(※)注意本頁面第四行「如警告无效或用户已经违反3RR,请点击上方“举报破坏或编辑战”按钮报告。最新的报告应放在本页最顶。」--就是他 ☞ Q 「祝我考試順利」「有事請留言 2016年2月20日 (六) 18:5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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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gorgustoi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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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ltsrobin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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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 Lily Yang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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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上河藝術中心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36.231.87.16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user:LHD[[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对于完全不了解台湾公路的人(我)而言,看上去是很认真的在编辑,只是掌握了不同的情报而已。是否能确定这是破坏呢?Bluedeck 2016年2月24日 (三) 08:08 (UTC)
(!)意見@Bluedeck:要不您與親友來臺灣「自由行」走一趟,親身體會如何?!(請記得投保相關保險金,受益人「不才」願意代為接受,XD ) --凡夫2015留言2016年2月24日 (三) 11:12 (UTC)
@Bluedeck鸭子 一望而知,因為User:101.13.53.176已被判定為WP:110.29傀儡而被封禁,而對照User:36.231.87.164的編輯,除了此條目還有Template:中華民國國道5號,兩者編輯內容幾乎一致,只是後者再「多了一些理由及色彩」,但共同點都是「符合WP:110.29的破壞風格,喜歡在條目塞一堆無來源似是而非的內容」通常一google下去就知道是造假,例如36.231.87.164在蔣渭水公路加入這句「新設蘇澳通往花東高速公路工程估計預定為四年完工」,而事實上「蘇花高速公路計畫」因爭議而早就擱置。其實我本人對交通條目一點興趣也沒有,只是此破壞者涉獵範圍太廣,早期破壞一堆我關注的條目,回退久了就很了解他的風格...--LHD留言2016年2月24日 (三) 11:33 (UTC)
原来如此,我知道了,谢谢。Bluedeck 2016年2月24日 (三) 14:13 (UTC)

101.13.53.17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ZhengZhou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长期在该条目进行编辑战,并且进行(曲解来源,自我总结和加入自己猜想的)原创研究,具体情况已经在Lanwi1管理员的讨论页详细说明[4],该用户已经不是一次破坏(原创研究),且反复编辑战。该用户曾在2015年11月该用户破坏此条目[5](当初该用户已经违反了3RR,但未被封禁),管理员Gakmo警告过他,要他停止编辑战[6],但无效,今次属于屡犯,故提报。
(!)意見请往该条目的讨论页参考之前讨论的结果,若有疑问或意见敬请指正。本人的感觉,相当一部分热爱上海的用户对于“原创研究”和“可靠来源”的定义是具有双重标准的。如此处,本人只是给“反响和分析”添加了一些有许多可靠来源(大陆官方,上海本地,香港,海外)的段落,就反复被指破坏,一定要删除;再看陈良宇上海自治运动等条目中的内容和来源,可以说是惨不忍睹,但是绝不能删除,删除就是破坏。对于这些上海用户,我觉得他们应该好好读一读维基百科方针中的"维基百科是什么"和“维基百科不是什么”(WP:SOAP)。我想说的是,维基百科不是上海人的地盘,不是上海人用来宣扬自己价值观和理念的地方。利用举报破坏(此处)或甚至傀儡,和回退不过三原则作为政治手段,迫使有任何稍稍不利上海言论的用户噤声,自己则换用各种IP地址(本条目对本人添加文段进行大规模删除的多数为只有过1~2次编辑历史的匿名用户)规避回退不过三原则,已经成为一种大规模的行为,本人认为绝对不能容忍。ZhengZhou留言2016年2月24日 (三) 16:25 (UTC)
(:)回應:感谢指点。ZhengZhou留言2016年2月25日 (四) 00:51 (UTC)
(:)回應:此处是编辑争议,请勿再反复指控破坏 - 因为它既不是本人的意图,也不符合事实。ZhengZhou留言2016年2月25日 (四) 02:56 (UTC)
根本不是编辑争议,就是阁下反复破坏,阁下的破坏诸多用户回退过,而且在讨论页也有诸多用户包括管理员指出了阁下的原创研究破坏。阁下不用假借“编辑争议”偷换概念,本人没有回退你的编辑,和你不存在编辑争议,只是路过看到你的反复破坏进行提报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2月25日 (四) 03:21 (UTC)

218.188.213.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03.71.175.14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Powerfox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125.227.205.16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61.62.185.20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意見這惡搞主題和IP網段有點難確認是WP:110.29...--LHD留言2016年2月25日 (四) 09:49 (UTC)
也可能為「Jessechi」等人,但是,沒人可以確定手法不能互相學習,不是嗎?! --凡夫2015留言2016年2月25日 (四) 09:55 (UTC)
我印象中110.29並未碰過醫學條目,而且封禁過的IP,查下去還沒發現有So-net的(61.62.185.202是so-net),我想表達的是,如果弄錯傀儡,之後會很難分辯,不同的破壞者不應該混為一談。--LHD留言2016年2月25日 (四) 09:58 (UTC)
而且和61.228.153.4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風格並沒很像啊...61.62.185.202也只編了這一個條目,和61.228.153.43的編輯沒交集,加上我之前提出的判斷,我無法說服自己他是WP:110.29傀儡,即使要封禁他,我也不認為可以以他是110.29傀儡當理由。--LHD留言2016年2月25日 (四) 10:13 (UTC)
「so-net」VOA出現次數於近年不太頻繁,可能您是對的,但是,就像CU功能有侷限,更何況我等!--凡夫2015留言2016年2月25日 (四) 10:18 (UTC)
另外,那是「假醫學條目」,以社會現象包裝而成! --凡夫2015留言2016年2月25日 (四) 10:25 (UTC)
就是因為樣本數不足(他唯一能扯上關係的是原創條目,但主題與ISP甚至惡搞方式都不吻合,110.29若是創整個條目,幾乎都是照抄另一條目然後改一些關鍵字,但這條目我試著搜尋片段內容,完全找不到類似的),所以我才認為無法用鸭子 一望而知判定此IP為WP:110.29傀儡,其他的長期破壞者風格我就不熟悉了...--LHD留言2016年2月25日 (四) 10:44 (UTC)

36.239.8.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01.13.66.15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2.119.205.3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18.255.227.10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23.140.183.18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01.186.64.10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4.25.30.1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59.149.105.10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Richard billiom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古德峻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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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诗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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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28.18.19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Lyliylytl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 在互助客栈已经有用户提出做法不妥,例如 Lyliylytl大陰唇的内容大量删除至只剩下一句的小小作品[7],虽然他认为只是把没有来源的内容移到条目讨论页,但他同时又在条目挂一堆模板,一般编者单看条目主页面实在不明所以,莫说为原本没有来源的内容帮忙查找资料,还以为应挂上小小作品模板去提删。在客栈已经有用户提出,若果 您不打算协助查找来源,也应先通过讨论寻求处理的共识,他还是要继续单方面的一直删,一般编者真是没他办法。--Thomas.Lu留言2016年2月28日 (日) 17:20 (UTC)

36.231.12.4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36.34.12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002:af9a:e4c6::af9a:e4c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