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存档/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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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10.9.5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封禁31小时--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8月1日 (二) 06:28 (UTC)

110.27.193.20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最后警告后无编辑。如用户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8月1日 (二) 06:29 (UTC)

‎131.181.237.229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最后警告后无编辑。如用户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8月1日 (二) 06:30 (UTC)

Aiza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编辑争议。请考虑解决争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8月1日 (二) 06:30 (UTC)

某某基金会李四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不限期封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8月1日 (二) 06:34 (UTC)

111.252.201.16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83.178.110.7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Linetzu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本條目類似愛好者網頁。 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請幫助改進這個條目,使用中立的語氣(而不是愛好者或媒體報道的語氣),移除瑣碎的軼事與未經證實的評論、不合適的列表和連結收集等。如條目內有愛好者可能感興趣而不符維基百科收錄標準的內容,可考慮將該等內容移至其他專門描寫河成雲的百科或網站,或在不存在相關主題的其他愛好者百科或網站時以相關內容為基礎進行構建。 2017.8.1 6.08pm 的河成雲頁面中, 全部頁面內容中為使用中立的語氣。大部分頁面內容均有參考資料。因此Linetzu 並非以中立態度去看待頁面。

  • 2. Linetzu 本人附上:

本條目使用外部連結的方式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方針或指引,或致使內文成為連結農場。 請協助清理過度與不適當的外部連結,並將有用的連結移到參考文獻中。 2017.8.1 6.13pm 的河成雲頁面中, 只有4個外部連結, 本來有用的連結已在參考資料中, 符合可考慮連結的網址或應該要連結的網址。因此Linetzu 為實失的標籤。

123.50.49.17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1.254.50.20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4.37.191.1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06.112.81.25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23.51.219.21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24.244.105.10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PalaceGuard00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意見:根據上文下理,「您的編輯摘要是「名從主人」,您似乎認爲所謂「主人」是中國政府」是關於命名常規中的「名從主人」,不是人身攻擊。--Mewaqua留言2017年8月2日 (三) 00:53 (UTC)
(-)反对:這一定要和「如果如此的話作爲中國政府的忠誠信徒」一同理解才能得出人身攻擊結論。222.167.166.187留言2017年8月2日 (三) 01:08 (UTC)
(~)補充:此人在英文維基有多次封禁紀錄[2],其中一次涉人身攻擊。222.167.166.187留言2017年8月2日 (三) 05:54 (UTC)
Mewaqua已正確解釋,我不需另行贅述。另,IP用戶似乎認爲忠於中國政府是有損名譽的,這種表述似乎有地域或政見歧視的傾向。根據中國政府表述,大多數中國公民和香港市民是忠於中國政府的,是否IP用戶認爲所有這些人都有名譽缺陷?--PalaceGuard008留言2017年8月2日 (三) 09:24 (UTC)
拒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8月3日 (四) 03:16 (UTC)

宇宙公司张三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有编辑,请确认的确是示例用的用戶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8月1日 (二) 06:35 (UTC)
@ShizhaoWP:用戶名#公司/團體名稱,該用戶名在此章節中確實是示例用戶名,應作為示例,而且該用戶疑似後來建立了個新帳:User:宇宙公司老闆王二麻子4279 2017年8月1日 (二) 10:59 (UTC)
 封禁不限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8月3日 (四) 03:18 (UTC)

27.130.221.16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封禁3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8月3日 (四) 05:53 (UTC)

61.228.167.16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36.239.65.21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Jackylwj07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Gillian94i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Gillian94i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14.25.61.16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努力讓該條目中提及的對象之間不會有猜測是對方所做出的編輯,就只是期望維持百科內容中立性

還想請問,他刻意將那些文字保留,甚至直接指名是條目裡的對象竄改百科的證據何在
引用了一堆沒有證據的說詞,是否可以請他出示條目中 "PTT中使用ID為「AMDMARSHAL」的使用者為該公會成員" 的直接證據

沒有證據的內容被修正卻檢舉修正人,說修正人進行不實言論編輯,並刪除事實條例
最後還敢請求保護該條例 居心叵測

114.25.49.2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努力讓該條目中提及的對象之間不會有猜測是對方所做出的編輯,就只是期望維持百科內容中立性

還想請問,他刻意將那些文字保留,甚至直接指名是條目裡的對象竄改百科的證據何在
引用了一堆沒有證據的說詞,是否可以請他出示條目中 "PTT中使用ID為「AMDMARSHAL」的使用者為該公會成員" 的直接證據

條目中增加的影片內容確實與內容相關,根本就沒有影射、抹黑的動作
反倒是他無端修改、檢舉,企圖讓其他使用者無法修改條目來維持條目內容中立、正確性
沒有證據的內容被修正卻檢舉修正人,說修正人進行不實言論編輯,並刪除事實條例
最後還敢請求保護該條例 居心叵測

Gillian94i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仙境傳說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若要說明的話,前陣子在PTT專版時,每次都看到那個人在論壇裡發各種反串文,要不版主把他水桶之後恐怕會引起更大的爭端,他發的文章隨便在Google上都找得到,要證據真的隨便查隨便有。

需要我貼證據給Gillian94i嗎?

再者,前面幾個編輯者提供的影片裡在近期遭移除,也是因為有心人看到了維基的結果進而將影片刪除,如果你跟他們是一夥的,很明顯這根本不是巧合。

還是Gillian94i本身也是該遊戲的玩家?至少我是看到新聞報導才去訪問各玩家的。

180.217.183.15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02.59.250.14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mmp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WhitePhouphors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hh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Kou Dou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38.27.98.23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Tsevictor52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602:306:80BD:B50:3CBC:38FD:FA8F:175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602:306:80BD:B50:8919:5EBC:A939:2B1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Jkjkjkjjj789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Mathiasefun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其他小破壞:[9]

111.252.204.17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60.251.83.19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73.159.165.16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Sean9575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Risingstar200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24.244.64.12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藍烈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7.242.38.13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 处理:

范綱祥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Ryopus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Pyruvat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Tsevictor52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14.25.206.13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23.136.253.22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MyBWF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此用戶經常無視關注度創建條目;
(2)每次都是直接複製其他相同條目的內容,但資料來源的網頁完全沒有更新,所以全部資料來源的指向都是錯誤的;
(3)每有翻譯部分,全是顯然易見的拙劣機器翻譯(例如球員金子真大的日文片假名譯作ゴールドは本当に大きいです);
(4)經常在其他條目加入原創研究內容(例如技術特點);
以上問題從去年年底一直維持至今,已多次在此用戶的討論頁上善意地說明及指導正確的編輯方法,但其創建的條目顯然沒有改善。
由於此用戶的編輯量很大,其他用戶需要花很多時間跟進和改正其編輯錯誤的資訊,其不當編輯已屬於破壞行為;
後改為向其發出警告,用戶便開始以IP方式創建條目、修改及刪去所有條目上的警告模板,
由於用戶創建的條目具有上述的明顯「特色」(參見:水津优衣岩永铃斋藤夏),所以相信會是同一人:
Special:用户贡献/203.106.156.141Special:用户贡献/1.9.100.63Special:用户贡献/1.9.100.227Special:用户贡献/1.9.100.17Special:用户贡献/1.9.100.130等等

漢浩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23.138.166.16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4.35.52.12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63.27.10.22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63.168.10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23Aristotl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03.71.175.14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63.169.21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Oscarmail11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61.239.228.6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Shi097863189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淡月抄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编辑争议。请考虑解决争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8月9日 (三) 12:37 (UTC)
这哥们早就在讨论页说明拒绝沟通了,倒是想看看能怎么解决争议(笑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8月9日 (三) 13:17 (UTC)

Kaoisdjf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It's gonna be awful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Szutan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62.211.125.5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02.177.123.18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OceanLDH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Mei 30530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BUYAO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15.82.225.20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Mei 30530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Shi097863189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Sinkei0524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607:fb90:60f0:5dc5:3e3e:798b:ead5:b9d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 菲律宾华人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108.41.161.9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編輯相同,明顯傀儡
  • 发现人:Z7504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03:26 (UTC)
  • 处理:1、被举报人和举报人的行为均不符合有关方针对破坏的定义。2、已知的证据并不能证明举报人的行为违反傀儡方针。3、双方的回退行为属于编辑战,已加以警告,并对条目执行为期一周的全保护。具体理由如下:--Antigng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04:53 (UTC)
    • 这件事情在我看起来,是这样的:
      • 2017年8月4日,匿名用户108.41.161.90删除了菲律宾华人条目的一部分内容,理由是“無來源,且西班牙語並非菲律賓官方語言”。8月12日,管理员动用系统提供的回退权限回退了此编辑。大约两小时后,匿名用户2607:fb90:60f0:5dc5:3e3e:798b:ead5:b9d撤销了该管理员的回退,给出的理由是“請勿搞破壞增加無來源內容,謝謝。”之后,用户Z7504与2607:fb90:60f0:5dc5:3e3e:798b:ead5:b9d开始反复回退。Z7504在此断言2607:fb90:60f0:5dc5:3e3e:798b:ead5:b9d滥用傀儡,而2607:fb90:60f0:5dc5:3e3e:798b:ead5:b9d在回退时声称他在反破坏。
      1. 根据破坏方针,破坏的定义是,通过增删或修改内容,故意危害维基百科的完整性与正确性。两位匿名用户均声称他们编辑的目的是“移除无来源的内容”。经过检查发现,被删除的内容的确没有来源。既然匿名用户删除条目内容的原因可能是相应内容无来源,那就没有证据表明他们编辑的动机是在“故意危害维基百科的完整性与正确性”,是故,匿名用户的行为不符合破坏的定义。Z7504君声称匿名用户“不會附上一個合理的理由嗎? 也不會掛模板”,言下之意是,他一来认为删除的理由不合理,二来他认为应该挂模板而不是直接删除内容。根据可供查证方针,“缺乏来源的內容将可以被删除(尤其受合理質疑而确無可靠來源查證的內容),但在删除前应给予加入此内容的编者充足的时间来补充来源,否则可能导致他们的不满。”要求挂模板而不是直接删除,也无可厚非。故而,也没有证据证明Z7504的行为是在故意危害维基百科的完整性与正确性,同样不符合破坏的定义。
      2. 双方的编辑均不属于破坏,也不涉及更重要的方针,那么反复的回退行为就属于编辑战
      3. 且不论没有证据表明108.41.161.90和2607:fb90:60f0:5dc5:3e3e:798b:ead5:b9d是同一人,退一步说,就算有,那也无法证明这匿名用户违反了傀儡方针:事实上,匿名用户的IP会随着地理位置和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即使他没有开小号,也可能以多个IP出现在维基百科的编辑历史中。
  • 最后我还要给匿名用户和Z7504一点小建议:遇到编辑争议时,应当及时展开沟通,了解不同意见,消除误会,最终达成共识,而不是反复地回退。后者无助于解决争议。

--Antigng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05:21 (UTC)


(!)意見我沒有破壞,請勿胡亂栽贓他人,謝謝。另外沒證據就指控他人為傀儡是很嚴重的事。編輯傾向相同就認定是傀儡?這理由無法成立,換做是別人編輯傾向跟你相同,我就能說你用傀儡。你能接受嗎?我只是替那用戶撤銷破壞罷了。你們不要濫用權利來給予他人懲處,謝謝。另外刪除大量內容等於破壞是不合邏輯的,因為要看刪去的是什麼內容,不是所有的內容都能加入的,還請注意。感謝。2607:FB90:60F0:5DC5:3E3E:798B:EAD5:B9D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04:00 (UTC)

(!)意見不會附上一個合理的理由嗎? 也不會掛模板 天阿,哀...哪裡栽贓了? 去看紀錄吧,就不回應了--Z7504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04:24 (UTC)
從這兩個編輯理由明顯就是傀儡:「請勿搞破壞增加無來源內容,謝謝。」和「無來源,且西班牙語並非菲律賓官方語言」,哪裡栽贓了,刪除內容都一樣--Z7504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04:25 (UTC)
去問問這個吧,明顯就是傀儡(!)抗议,這種作法只會很容易3RR,就不管第3次了--Z7504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04:31 (UTC)
(!)意見我覺得你這人很不講理,今天換能是你跟某位叫123ABC的用戶刪除一樣的內容,我也可以說你們是傀儡嗎?當你在做一件事前,請考慮別人感受。換做是你,你能接受我這樣誣賴你嗎?肯定不接受,那我也一樣。看紀錄又如何?根本不能證明什麼。所以很明顯你是故意拿這當理由惡意找我麻煩的。再次聲明,替別人撤銷破壞不是破壞行為,即時方法有雷同也不能完全視為傀儡。所以很明顯你的觀點是錯的。不好意思,抗議無效。相信上述理由應該夠合理了吧?2607:FB90:60F0:5DC5:3E3E:798B:EAD5:B9D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04:40 (UTC)
再次提醒,刪除大量內容等於破壞是不合邏輯的,因為要看刪去的是什麼內容,不是所有的內容都能加入的,還請注意。感謝。(真正要(!)抗议的人應該是我才對。)2607:FB90:60F0:5DC5:3E3E:798B:EAD5:B9D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04:46 (UTC)

A404404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Jeffjeff3212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08.46.221.11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Dragoon17cc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Urreed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蔡瑞雪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大量刪除條目內容,刻意掩蓋曾發生的新聞事實,依照個人的價值觀來刪除真實事件,嚴重影響閱聽人完整瀏覽權利,破壞條目的真實性。
  • 发现人:陳奕仲 2017年8月13日 (日) 09:48 (UTC)
  • 处理:
  • 其所撰描述:「行為多次於網路社群Dcard、PTT等網路平臺上惹起爭議[1][2],包含於instagram上公審高中同學,youtube頻道部份安插業配內容,接業配時佔廠商便宜等,在台灣有負評。」

只引用了記者的Facebook封鎖與不滿封鎖的報導,僅是八卦娛樂新聞,封鎖是Facebook給用戶的可執行權,引起的不滿為其私人之間恩怨,如何能引申成後面指控的證據,刪除我認為並無不妥。 Urreed留言) 2017年8月13日 (日) 10:22 (UTC) 對加分規定,我有保留其所述加分規則,而刪除其「靠加分」考上學校,是其為推論,無證據證明原分,其實也不重要,故我刪去高中的主述。 該條目主角不會韓語是公認事實,刪了「(會)韓語」便是,不需描述會該語言,再寫有爭議,因為她根本聽不懂老師說的韓語,不存在懂與不懂的爭議。Urreed留言2017年8月13日 (日) 10:42 (UTC)

南方的小鳥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陳奕仲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Datou 1996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阁下及其它IP用户多次在条目中添加未经证实之内容,在下移除后阁下多次无理由回退,已属破坏行为。--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8月13日 (日) 12:10 (UTC)
毕业只是因已存在未经证实之内容而随带一同回退之内容,如果按这种说来,阁下添加了一个错误的内容和一个无法证实之内容来算的话,阁下的整个编辑还是更趋向于破坏的,因此回退操作未有任何问题,且回退未有所说四次之多,最后一次未回退学历部分,仅将未证实之队内职务内容移除。--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8月13日 (日) 12:17 (UTC)

Tombus20032000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Awk61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Datou 1996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在一开始移除内容的时候就已经进行了说明,之后此用户无视本人说明并多次进行撤销操作,本人也在其讨论页上给予警告,但此用户完全无视警告,而现在却用所谓未说明、警告的理由试图颠倒黑白。还有请不要试图通过更换IP、更换傀儡账户的行为制造出存在多个用户存在的假象,查核员可查核一下便知,此用户已涉嫌滥用多重傀儡对相同内容进行扰乱性编辑。--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8月13日 (日) 13:46 (UTC)

Datou 1996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防彈少年團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抱歉剛剛忘記登入,並不是有意更換ip, 行動裝置連接網路,原本就是浮動ip。該巡查員在退回時並未提及任何原因,而現在經過舉報,才反舉報,並聲稱已多次警告?事實上多次退回並未告知原因,有刻意引戰之嫌,維基百科乃大眾皆可根據事實編輯,當內容有疑慮,巡查員理當提醒原因做到溝通的本分,而非多次沒有任何原因退回屬實的內容(本人遭遇兩次,另一位ip遭遇兩次)這樣是本末倒置,維基百科乃全民維護之財產,而非遭受某些人刻意獨斷扭曲事實。僅於最後一次告知本人需提供佐證,並留言提醒不要放引起爭議之事實?!試問研究所在學中何來爭議?再問巡查員一日退回同一則內容之事實,超過四次並且無說明,於第五次才補充說明,這樣的禮儀是否有待商榷,本人僅是想針對事實修正,該巡查員無理由直接退回,真的沒有引戰之嫌嗎,而現在緊咬著事前已多次警告?我想並沒有,僅在第五次退回才告知,閣下的指責並不成立,維基百科不就是大家可以共同維護的資訊嗎?為什麼修正一個事實變得如此艱難,還須背負擾亂之罪名,若巡查員第一時間告知退回原因,也不會讓人如此難受,認為是故意退回,不是嗎?https://zh.m.wikipedia.org/wiki/Special:%E7%A7%BB%E5%8A%A8%E7%89%88%E5%B7%AE%E5%BC%82/45664002
  • 发现人:Awk613留言2017年8月13日 (日) 14:15 (UTC)
  • 处理:未見破壞行為。--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8月13日 (日) 18:09 (UTC)
  • @Awk613:無須多次提報涉嫌於同一條目進行破壞行為的同一用戶。閣下可以在同一次提報裏表達意見。請(※)注意,閣下連同不小心登出的1次提報已經提報了4次,且當中有3次都是「提報涉嫌於同一條目進行破壞行為的同一用戶」。-- FrancoT 留言討論 條目邀請 2017年8月13日 (日) 14:21 (UTC)
阁下仍然在顾左右而言他,一直在说“没有错,我在改正条目错误”却到现在都没有提供任何可以证明阁下所写内容属实的来源,凌晨那次回退添加的明显不实内容(这个来源中未有写出的),属正常反破坏,随后在下又根据来源中所写移除了部分不实的内容并在摘要中写明,随后IP用户无视说明再次添加错误内容,后被Tombus20032000阁下移除,然后就掀起了编辑战,此用户不断对移除的错误内容进行回退却未附带来源,在下在第三次回退后为避免发生3RR(虽然这已经是明显的破坏可以豁免3RR),单独将不实的职务内容移除而未改的学历内容并于摘要中说明,随后此用户就将在下和Tombus20032000阁下提报到VIP,显然这个提报是明显的恶意提报。最后提醒再阁下,请不要重复提报,请在第一次提报处之下方回复,多次提报并不能带来任何用处,反而只能加深阁下的扰乱嫌疑。--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8月13日 (日) 14:36 (UTC)
还有这是承认了用多个IP,刚才不还信誓旦旦的说“我和那个IP用户”吗,我看分明阁下一开始就想隐藏这件事然后试图把水搅的更混吧,这个行为显然明显违反了傀儡方针。--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8月13日 (日) 14:45 (UTC)

Limeines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施敦瑋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164.36.6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36.128.23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胡萬新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8045889a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Yamyatma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7.105.49.16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Shi0925887601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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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ill48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XXXXX

沒法度,有人吃飽太閒上來湊熱鬧發表言論吧。--小火車留言2017年8月15日 (二) 15:58 (UTC)

Jackhsu88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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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g90449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並硬是加入"阿姆羅"、UC等和該鋼彈作品毫無相關的內容進去(都是腦補)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9%98%BF%E5%A7%86%E7%BE%85%C2%B7%E9%9B%B7&diff=prev&oldid=45699337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8D%A1%E5%AF%86%E5%85%92%C2%B7%E7%B6%AD%E4%B8%B9&diff=prev&oldid=45576382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82%91%E7%89%B9%C2%B7%E4%BA%9E%E5%B8%8C%E9%81%94&diff=prev&oldid=45576400 上述這3篇的原文根本沒有提到其他鋼彈系列...。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9F%BA%E6%8B%89%C2%B7%E5%A4%A7%E5%92%8C&diff=prev&oldid=45574734 「令敵人子彈全部射歪,定身雜兵」這種字詞明顯是自己打的...毫無官方認證性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A9%9F%E5%8B%95%E6%88%B0%E5%A3%ABZ_GUNDAM&diff=prev&oldid=44391602 這裡面提到「是所有真正的鋼彈粉絲評價(不包含喜歡seed,00的那些偽鋼彈迷)」 明顯是自我意識過剩的內容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B8%8C%E6%B4%9B%C2%B7%E5%94%AF&diff=prev&oldid=44339841 現在都變成了UC的粉絲...也是明顯個人看法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2%88%80GUNDAM&diff=prev&oldid=44305566 電擊雜誌2017年4月號第328頁指出是月光蝶是鋼彈最強機師阿姆羅雷的新人類力量的劣化複製版。 這也是自己亂說的內容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Newtype&diff=prev&oldid=44288908 官方根本不可能公開個系列之間的強弱 而且這個很明顯就是他自己喜歡的系列在前面、不喜歡的在後面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ZGMF-X20A_Strike_Freedom&diff=prev&oldid=44337295 官方最新情報指出:僅管他在沒有強大駕駛員的Seed世界很強,但到UC中他連ACE都做不了? 也是一個沒官方背書,自己腦補的內容

1.171.78.10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7.246.128.24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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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28.23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電腦神手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放棄太平島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Ruby.hele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注意簽名後面的Ruby Helen,表示此帳號由Ruby Helen操縱。4279計算過程 2017年8月18日 (五) 08:29 (UTC)

110.28.235.7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Howbunbu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Howbunbun可以宣稱是不慎登出,但一日內的回退次數及編輯摘要說明是同一人操作。@Manchiu:的全保護做法正確,也反映管理員洞察Howbunbun利用IP 202.45.55.xxx規避3RR,所以決定全保護,謝謝管理員選擇全保護。
敝人不認同223.16.173.104與Howbunbun編輯戰,來龍去脈可查看香港專上教育的編輯歷史,至於Howbunbun一併指責@103.17.72.126:、@222.167.166.187:、210.6.10是否同一人,有經驗的管理員會懂得區分,@Z7504:Howbunbun要查核您。
Howbunbun身為回退員在上月因為編輯戰被資深管理員嚴正警告,Howbunbun被警告再編輯戰必定除權,於是今次動用香港教育大學提供的浮動IP多次回退及編輯戰,以為可以規避編輯戰的後果,導致管理員須要全保護條目,不但IP及新人不能編輯,連沒有編輯戰的註冊用戶都因為Howbunbun編輯戰所連累,請管理員除考慮制裁外,更應复核其所持權限。

118.170.137.11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反对滑稽的小伙子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逆襲的天邪鬼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Jsjsnsjsnj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23.139.49.17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回應應該不是分身,因是爭議性人物,本就容易遭破壞,建議半保 -KRF留言2017年8月19日 (六) 15:06 (UTC)
(:)回應:这些 都是刚建立的账户,都是来编辑这个条目,而且内容如出一辙。我不相信这一堆账户都这么巧。--Forward Xu ( 留言 / 贡献 ) 2017年8月19日 (六) 15:10 (UTC)
(:)回應因為當事人今晚幹大事了,當然一堆人群情激憤馬上辦帳號編輯啊,請去看一下新聞吧 -KRF留言2017年8月19日 (六) 15:11 (UTC)

183.178.110.7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Goldskies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Dragoon17cc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反对滑稽的小伙子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36.128.23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36.128.23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36.128.23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Z7504 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你好!

善意提醒:

香港專上教育被惡意加大量沒有參考來源、誹謗陣述。223.16.173.104 103.17.72.126(同一人) Z7504 * Together as one的維基用戶分身

現在仍被鎖定的版本香港專上教育存在誹謗成份,建議修正至爭議前的版本。

誹謗是一種明確表示或暗示的虛構事實,可能給個人、企業、產品、團體、政府或民族負面形象的「與事實不符」的宣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6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根據香港法例第21章的《誹謗條例》,任何人或機構透過書面文字或說話,發布惡意言論去損害另一人的聲譽;或發布虛假消息,以求惡意中傷或誣蔑他人,即屬誹謗。

現在鎖定的版本被新增多個沒有參考來源成份,屬胡言亂語,甚或貶損機搆聲譽,建議修正至爭議前的版本。

例子:香港專業教育網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在沒有引用任何資料來源情況下指其為多個問卷調查排名(所以)認受性較低

香港理工大學被指,30年代到60年代為香港大學以外的最高教育學府,,在香港歷史上多年為僅次於香港大學的最高學府,是香港三間設有醫學院的大學的其中一間(只有港大中大有醫學院)(為何理大一定比港太差?)

嶺南大學被指與新亞崇基聯合浸會同時期在香港創立,但拒絕合併,使大學更遲升格,是香港第二間以單獨書院升格的香港地區的大學(為何嶺大升格是遲?)

香港中文大學學者被指未達最高學府的香港大學以及當時第二學府理工學院要求的學者都會進入嶺南浸會新亞崇基聯合五間書院(知不知道誰是曾在新亞文商夜學院任教錢穆,相信不比港大學者差)

香港教育大學為香港歷史上在香港大學以外最專門的教師訓練學府(為何教大不比港太專門?)

謝謝!

--Howbunbun留言2017年8月18日 (五) 12:19 (UTC)

  1. 回退和傀儡是兩回事,
  2. 那裡面資料明顯過度瑣碎,
  3. 編輯似乎並非破壞,而且也沒有3RR,
  4. vandal都寫錯也不會更正

別來煩,先看看是不是內容瑣稅吧--Z7504留言2017年8月18日 (五) 12:58 (UTC)

  • 在此多補充:「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的場所 維基百科內容的門檻,是可供查證,這意味著寫入維基百科的內容須要能被讀者在可靠來源中得到驗證」這一句理由和傀儡完全無關,所以別再來煩了,這條目如果換算在GA評選,去看看會有什麼意見吧--Z7504留言2017年8月18日 (五) 13:03 (UTC)
(!)意見:Z7504恢復了一個明顯更差的版本,有大量無來源的評論/比較,甚至是形同胡言亂語的「六十間大學出生率比例」、「在大學以及出生人口的比例」之類,又例如「香港三間設有醫學院的大學」也是錯的。--Mewaqua留言2017年8月18日 (五) 13:47 (UTC)
  • @Mewaqua:贊成。本人承認在處理破壞過於敏感,@Z7504:不一定是破壞。

因為香港專上教育經常受破壞,有些IP經常進行擾亂性編輯,及大量移走內容不解釋,並宣稱無註冊用户,而用詞卻相近,破壞八大、教資會條目,高度規律地調用多個IP在和香港專上教育及其有關條目,輪班編輯,不定期惡搞不同條目 弄完一個轉IP再被壞下一個 多次警告無效 並抵觸遊戲維基規則[25][26][27][28][29][30][31]},:@Together as one:和:@Happyknow:被證實傀儡被封後仍未改善,所以本人處理較敏感,如有得罪,請見諒!

--Howbunbun留言2017年8月19日 (六) 17:39 (UTC)

@Z7504:,你好。本人贊成過度統計清單可以協商修改,但建議期滿後再改。

按方針: 漫長而龐大的統計清冊混淆讀者並降低條目的可讀性和整潔。此外,條目應該包含足夠的說明文字把統計資料所蘊含的來龍去脈介紹給一般讀者。在某些情況可能需要這些內容(例如2012年美國總統選舉全國民意調查),可以考慮使用表格來提升冗長資料列表的可讀性。

目前,QS ARWU THE 也是世上最受注目的大學排行榜 至於港大民研在地區上有參考價值

所以,把香港政府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學術評審報告換以ARWU的完整的清單是合理的,但既然己鎖,建議期滿後再改。

順帶一提,香港專上教育經常受破壞,一堆IP經常進行擾亂性編輯,及大量移走內容不解釋,並宣稱無註冊用户,而用詞卻相近,破壞八大、教資會條目,高度規律地調用多個IP在和香港專上教育及其有關條目,輪班編輯,不定期惡搞不同條目 弄完一個轉IP再被壞下一個 多次警告無效 並抵觸遊戲維基規則[32][33][34][35][36][37][38]},:@Together as one:和:@Happyknow:被證實傀儡被封後仍未改善,因此本人處理較為敏感,如有得罪,請見諒!

--Howbunbun留言2017年8月19日 (六) 17:39 (UTC)

暖城2016-02-05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XiJunkPin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Kerolf666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Zaq370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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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989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20.141.17.3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Posamo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Posamo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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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viky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owennso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本人已無可奈何,在此請求管理員予以懲戒!——𓋹 だ*ぜ אשׁא 謹此敬上 𓋹(議·論2017年8月21日 (一) 16:17 (UTC)

@Aotfs2013:還請閣下見諒,因從未舉報過,格式不熟,現已更新,有誤可再改,感謝:)——𓋹 だ*ぜ אשׁא 謹此敬上 𓋹(議·論2017年8月21日 (一) 15:50 (UTC)
@Aotfs2013:請問閣下,這樣格式正確了嗎?還是要刪減?——𓋹 だ*ぜ אשׁא 謹此敬上 𓋹(議·論2017年8月21日 (一) 16:02 (UTC)
@だ*ぜ:幫閣下修正了,請不要再調整格式。——Aotfs2013 留於 2017年8月21日 (一) 16:05 (UTC)
  • 因為手機編輯不到VIP頁現在才回覆。首先如果你認為「想滾就滾」「廢話」「鬼話」的言論非常冒犯的話我道歉,但我自認為已經很溫和了,因為我看過的人身攻擊已經多了去了。然而閣下在本人的討論頁無端地掛上冷冰冰的警告模板已經相當令我感到厭惡,另外做出將我的個人資料複製到我的討論頁指控我違反了維基規則真的讓我感到十分無言。我已經吐嘈過了此事。這不是我希望在討論頁上看見的留言。在我的討論頁掛4級警告模板尤如挑釁,而且不認同別人的觀點的人就是「強詞奪理」,那樣對整個維基社群都有大害。另外我被臨時工辭退已經是近一年前的事,不知何故閣下把這件事挖出來說。
  • 我將不再在WP:VPT再發表與此議題有關的意見,並尊重社群認同的結果。(注意不代表我認同了閣下,編輯爭議仍然存在)但其他人的留言仍然存在,那些請自行解決和解釋,我將不會理會。
  • 我也意識到自己生氣起來也很難安靜下來,也很玻璃心,也需要其他人協助。希望所有看見這留言的維基人繼續貢獻維基和幫助像我這樣的人。--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7年8月22日 (二) 05:55 (UTC)
  • 用戶:owennson:本人母親的一支家族是沒落的上層階級,另外一支是沒落的中上層階級,但由於局勢動亂,而資產變賣不了,本人母親被其母由上海送到香港逃難,隨後本人出生後,送回申滬本家,在那裡讀至初中(中學),而後回流回港。雖然家道中落,但本人從小被教育要說話文雅,不可帶任何傷害他人的字眼,否則會予以痛罵。可以說,閣下的出生未似本人,由天墮地,如此悲哀;但閣下也是社會人,也應瞭解世界上最好的處理言論冒犯性的方法就是:
    • 不用任何命令式
    • 不用任何粗言穢語
    • 不用任何負面的形容詞
  • 顯然閣下已經犯了兩條。而這兩條禁忌對「一個家道雖然中落,但規矩依然恪守的家族(不單單是本人的家族)」是屬於「嚴重的人身攻擊」。
  • 對於「冷冰冰的警告模板」,其實本人早已於討論中好心規勸過數次,又給予過「一些同樣討論,持反對立場,初始粗魯,但規勸後予以改過的用戶」的例子,但閣下還是毫不「客氣」。在屢次規勸警告無用下,無奈之下,予以最後的警告——等級4的警告。其實如果閣下仔細考慮一下,該模板上寫的是「最後一次警告」,本人不用「4im」(唯一一次警告)而用「4」(最後一次警告),其意義何在。
  • 而對閣下的「個人信息-單層次警告」是因為閣下自身的信息安全、和人身安全。根據現在大陸流行的「人肉搜索」,十分簡單就可找到閣下,更別提閣下給予如此多的訊息,如果閣下認為本人出此模板,是為了報復,可以說只是「小人之心渡君子之腹」,想的太誇張了。本人其實也可以通過這些訊息,向「小型金額仲裁所」提出賠償「精神損失費」等,別人亦可,本人想到這些,想予以最低級的單層次警告,希望閣下自行刪除而已,卻被稱為「今日笑話」,純為「士可殺不可辱」。
  • 「被臨時工辭退」之事,可以說「頂Q知啊?!」訊息本身就沒有標何時添加,本人沒有去查看過該訊息添加時間,這個純屬閣下與本人的操作與查詢問題,無意重提,本想予以安慰暨祝願,卻由遭反義,實在無奈,無奈至極。
  • 對於君所謂的「『強詞奪理』」,本人是「對只選取了User:AT對本人的批評」的一種用語而已,君未讀完全文而予以篩選,表示十分的無奈。「強搶」,本義「搶去一節話語支持自己的觀點,實則為奪理之為」,但現在貌似有些變味了。
  • 本人說的最多的應該是「斷章取義」,意指「不要只選對自己有利的速讀或選用,而有關綜合全部,釐清整件事情,才可下定結論」,文中閣下只選取了User:AT對本人的批評,卻沒看到本人對其說服的理由與根據/User:AT其實與君一樣,但其改正後,大約明白本人究竟為甚麼長篇大論。本人有一點的表達障礙,其原意是希望將每一個觀點都予以本人的解釋與邏輯,而如果斷章取義只會一知半解,所以本人十分生氣。因為全部只是因為看到如此長文,而選擇斷文斷句,選取「自認精華的文字」去讀,可本人每一句話,每一個字,甚至每一個標點符號,都認真考量,認為最為精準表達本人之意,方才送出。這就是為甚麼本人回覆間隔時間不短,而編輯頁面亦是保存後再修改,修改後再保存...... 如此斷文,只會對吾意一知半解,所以才會「斷章取義」。還希望之後不要再用文科推測的略讀(完全就是教壞人,容易掠過一些看似無用,實際上十分重要的內容),改用理科推崇的完讀(數學證明題讀漏條件是很大件事,所以要仔細讀,才不會出錯)。
  • 本人歡迎閣下加入編輯討論,但切記上方三個方法,正所謂:「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換位思考,如果你是我,我的行為算克制了嗎?(最少我是十分克制自己了)
  • 對於一個憂鬱症康復中人士(其實個人還是感覺醫生診斷部份出錯了)來說,只用邏輯思考之人,現在能明白換位思考;君是否亦應該自我更新,漫漫長路,彌補不足?

——𓋹 だ*ぜ אשׁא 謹此敬上 𓋹(議·論2017年8月22日 (二) 20:09 (UTC)

61.18.47.1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58.176.61.17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Walter Grassroot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4279計算過程 2017年8月22日 (二) 08:16 (UTC)

  • 强烈(-)反对:事情的起点是User:Yaviky大量标注Notability在先前已经经过社群共识创建的机器人条目而罔顾已有指引不做最基本的查证,严重消耗社群精力,而且已经自我承认“本人使用激将法手段低劣”。考虑到此事的规模未有先例,编者做出过激反应情有可原,建议先在方针区进行讨论再考虑下一步处理。另外既然行政区划条目已有专门指引在先,建议先用BOT在原先无来源条目(例如User:Tianyamm2手动创建的那些条目)标注{{Notability Unreferenced}}并停止30天流程,对于User:Liangent-bot创建的带统计用区划代码链接的条目直接停止30天流程。考虑到大陆维基人的构成和现状,一旦类似的情形再次发生,中文维基此方面的条目覆盖可能将无可挽回。—思域无疆大道 事体 机器 2017年8月22日 (二) 09:54 (UTC)

4279計算過程 2017年8月23日 (三) 10:08 (UTC)

畢書盡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第一次就永久封禁是否太重?——M.Chan 2017年8月22日 (二) 09:36 (UTC)
(:)回應應該是同時犯了誤導性用戶名吧 見畢書盡 -KRF留言2017年8月22日 (二) 09:41 (UTC)
請注意封禁理由是{{uw-ublock}}。--A2093064#Talk 2017年8月23日 (三) 13:19 (UTC)

Billy5316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4.0.228.5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39.8.229.2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4.0.174.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Alvingads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200.192.22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Henrysh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22.43.137.23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吳霆謙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39.12.38.14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Carrotkit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Silicon14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Aotfs2013Special:diff/45206771/45455436Special:diff/45804698/45805948修订中在有明确来源的情况下修改车站等级;在Special:diff/45688249/45688249Special:diff/45688249/45753226Special:diff/45805948/45805985等修订中修改停站列车担当路局和车种。MNXANL 贡献 讨论 2017年8月25日 (五) 13:4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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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53.199.13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Naturenic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回應我並沒有違反啊,我各條目只回退一次,回退不過三,指的是一個條目回退三次才叫違反,搞不清楚狀況,還有你堅持把把旗幟模板代碼TWN更換成ROC用意是什麼?--Naturenice留言2017年8月26日 (六) 04:36 (UTC)
(...)吐槽 臺灣 臺灣哪裡算得上臺獨旗幟了...舉這旗子喊臺獨不被當作反串才怪 -KRF留言2017年8月26日 (六) 05:05 (UTC)

被你抛弃的哀伤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Jack60815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吐槽會不會太無聊? --城犬 ( 留言 / 貢獻 ) 2017年8月26日 (六) 06:49 (UTC)

Cwek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梁春广刘先林]] 等20多个中国工程院院士
  • 在封禁被管理员User:AT撤销后,该编辑仍然对具备关注度的中国工程院院士条目再度连续挂关注度模板。详见其贡献。@AT霧島聖
  • 发现人: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7年8月24日 (四) 12:57 (UTC)
  • 处理:經過瞭解,行政員AT閣下所做出的撤銷封禁,係針對有關日前人身攻擊部分,與此次提報顯無因果關係,先予敘明以利後續判斷。回歸本案,雙方當事人系爭Cwek閣下所做出的編輯是否屬於破壞,尚非無疑;據破壞方針定義,破壞通常係指「通過增刪或修改內容,故意危害維基百科正確性與完整性。例如故意把正常內容替換成猥褻的、誹謗的、或者其他不相關的內容。」並明述「儘管有些維基人的行為可能違反維基社群的共識或守則,但只要他們懷有改進維基百科的善意,那就不算破壞。」尚不論伊所為是否完全適妥,引破壞方針判斷,在下認為指伊所作為屬破壞維基百科,要無可採,故決定不予處分。

另外,在下抑就雙方當事人間之長期矛盾有所知悉,望雙方克制情緒,勿逾越方針與指引所規範,同為維基百科所貢獻。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8月24日 (四) 13:37 (UTC)

请查阅Wikipedia:人物收錄準則,相关新建条目大部分在巡查时,对于死者没彰显“他在生前是否作出了相当的贡献,足以名留青史?”,而生者没彰显“画家、雕塑家、书法家、工程师等,必须是在所属行业内取得特殊成就,将名入行业历史的人物。”,而且还存在文段长度不足,濒临小小作品的程度,所以按照巡查要求,需要挂出相关提醒以请求改善,并且多次反馈创建者注意。另外“破坏”提报者也没有向提请者发出争议讨论,并且多次恶意质疑或者辱骂疑巡查人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24日 (四) 13:05 (UTC)
另外关注度标记是给予提醒以其他编者去改善条目,而且如果仍然无法改善至满足关注度要求,可以提请存废讨论,以确认是否最终删除或保留处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24日 (四) 13:08 (UTC)
(:)回應,中国工程院院士本身就是特殊成就。挂小小作品无所谓,但是挂关注度模板本身就是恶意。且你承认过你故意挂看笑话且顺带侮辱条目改善者,是否你还欠我一句道歉?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7年8月24日 (四) 13:17 (UTC)
但是仅仅是一句“中国工程院院士”认为足够?尤其对于死者,至少能介绍因为什么方面的工作而获得“中国工程院院士”?另外你还差两个道歉,而且在和无任何冲突下骂了我两次傻逼巡查?我怎么惹你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24日 (四) 13:21 (UTC)
条目的关注度应该由现时存在的来源决定,而不是由当前在条目中展示的来源决定。之前你一天挂了50多个中国工程院院士,我已经全部清理了,然后你还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原来我的修改在你眼中是对维基百科的破坏)。被封禁后出来,然后再度挂50多个院士。您难道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么?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7年8月24日 (四) 13:28 (UTC)
对于读者而言并不一定如此。其二如果你能改善是好事,而且挂标记有人改善就是好事,但是改善完还骂人那就不是好事了。而且封禁是由于不文明骂人而非其他原因。——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24日 (四) 13:36 (UTC)
挂关注度并不以为肯定删除,质量改善或者认为满足要求则可以不用提删,提删也有可能认为满足要求而保留或暂时不适宜建立而建议重建。如果有做过关注度提报的话,也并非所有提报都会被提删。关注度一直有N等处理,能比较有效处理之后的再判断。即使提删,如果质量与要求满足,也能有可能被保留。——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24日 (四) 13:46 (UTC)
竟然有人认为中国工程院院士不是特殊成就,哈哈,哈哈,哈哈。(有句港句,WP:关注度 (学者)还没有翻译完呢……)—思域无疆大道 事体 机器 2017年8月25日 (五) 04:30 (UTC)
如果仅仅是“罗京,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音员”的话,你觉得这个成就是否满足?我认为仍需改善。而且已经不止一次有人争议过一些批量创建条目过短或者存在默许认为关注度问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25日 (五) 09:25 (UTC)
而且关注度并非必然被提删,如果30天后复查的认为有改善或者已经满足的话,则可以移除标记。——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25日 (五) 09:41 (UTC)
方针很明确,条目的关注度应该由现时存在的来源决定,而不是由当前在条目中展示的来源决定。条目是否需要改善和是否以“关注度”提删条目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甚至条目有多少内容都和关注度无关。也就是说,即使条目里只写了“罗京是个人”,依然满足关注度。如果内容过少应当适用小小作品提删规则,而并不适用关注度规则。不清楚条目实际关注度,提删少量条目并无问题,但大量提删明显符合关注度的条目或其他用户已经明确指明具备关注度的条目,扰乱社群注意力可能构成WP:POINTWP:GAME。—思域无疆大道 事体 机器 2017年8月25日 (五) 09:48 (UTC)
关注度不等于提删,如果在标记后有认为已经改善,则可以不用30天进行存废讨论,关注度提请只是第一层标记,关注度和提删没有必然关系。
关注度本身就有提及声称关注度并不足够,来源于可供查证,显然地“现时存在的来源决定”有假设认为读者或者其他编者已经肯定知道有相关资料,这种假设有不合理,就是并不是一定能认为读者或者其他编者已经肯定知道有相关资料,所以说存在不知道的人,所以只能依靠现有行文中来源等来判断。而且尤其对于死者,存在“他在生前是否作出了相当的贡献,足以名留青史?”,也就是说彰显其生前工作贡献,而不只是头衔,所以对于死者一定要彰显有其贡献,否则可以认为存在关注度存疑;对于生者,可能存在不同巡查人员不同的水准偏差,至少我认为,如果仅仅是一个头衔,没提及因为什么贡献而获得头衔,仍不足够,可能有关注度存疑。甚至说“小明是拥有著名头衔的人”仍认为存疑,如果有“因为著名的贡献而获得著名头衔”,这样则基本不会存疑。
另外现有许多旧条目质量并不理想,有可能就是在新建时缺乏这些改善,之后没人跟进之下就成了“太监”,这样也会对之后新建条目可能做成破罐榜样,所以新建条目巡查应该适当注意这些临界质量的条目。——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26日 (六) 04:04 (UTC)
  1. “至少我认为,如果仅仅是一个头衔,没提及因为什么贡献而获得头衔,仍不足够”那只是你认为而已,没有也不可能上升为社群共识。一般的编者根本不可能根据某位学者的某项贡献判断其是否足够彰显(比如你给我判断一下“北京地铁浅埋暗挖法”是不是足够彰显?)。英文维基中en:WP:SCHOLAR有“The person is or has been an elected member of a highly selective and prestigious scholarly society or association”,也就是说只要学者是重要学术团体被选中的成员即可满足关注度,所以没提及因为什么贡献而获得头衔,仍不足够至少不是英文社群共识,也很有可能无法成为中文社群的共识。拿没有共识的“我认为”在其他编者已经有明显意见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你这样的标注行为首先违反了WP:CON
  2. 你标注的原因是“现有许多旧条目质量并不理想,有可能就是在新建时缺乏这些改善”,而采取的方式是对于有关注度的条目大规模使用关注度模板而不是挂{{expand}}或者{{notability unreferenced}},这种行为是典型的WP:POINT
  3. 是的,关注度不等于提删,但是过多“不假思索”地挂关注度模板,或者在明知有争议的情况下仍然继续,这样的行为会构成扰乱。尽管维基规则并没有限制你挂那么多模板,但兜底条款还是有的,那就是WP:GAME
以上。—思域无疆大道 事体 机器 2017年8月26日 (六) 08:4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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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封。謝謝提醒。--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8月30日 (三) 11:2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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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你先回退了其他用戶的編輯,還稱之為破壞,現在反倒指我回復到編輯爭議前的內容為破壞?要指控別人前,先想想你做了什麼吧。--Iokseng留言2017年8月30日 (三) 17:21 (UTC)

(:)回應:我在2017年6月4日的編輯在8月22日被ZZyXX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破壞,對此我必須回退。222.167.166.187留言2017年8月30日 (三) 18:1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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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gonna be awesom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瞭解, 謝謝你--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31日 (四) 05:5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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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繁體中文)踢爆蔡瑞雪玻璃心 網友「我被她封鎖」. 自由時報. [2017-08-07]. 
  2. ^ (繁體中文)「我被蔡瑞雪封鎖」男大生爆氣嗆:這不是欠酸嗎?戰翻網友. ETNEWS新聞雲. [2017-08-07]. 
  3. ^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第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