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存檔/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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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k011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Liaon98: 不如說是,愛好者的熱情永遠比不上那些規則! 這塊本來就沒啥管理者再關注,很多觀念都可以積非成是了!我要的也只是個可行的執行方式,不過都還找不到(無奈) Zenk0113留言2016年5月9日 (一) 00: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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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6.49.95.226 (對話)在2016年5月4日 (三) 22:02編輯
由116.49.95.226 (對話)在2016年5月4日 (三) 22:03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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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條目亂改香港地址,以沒有人使用的「立法會地方選區分界」作為地址一部分,又亂改門牌號數,例如朗豪坊。在條目加入當時不存在的香港政府部門,例如蘭桂坊慘劇(食環署是在特區政府成立後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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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deck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此舉報Bluedeck當前賬戶的操作者(是否為Bluedeck本人不作評論)反覆人身攻擊,騷擾,污衊本人。例如:污衊本人(所謂「購買封禁」)[5],對本人進行人身攻擊(屢次辱罵本人「不要臉」等[6][7])和誹謗[8]騷擾[9],以及違反方針對本人訴諸法律威[10],多次無禮刪除本人發言[11][12]
  • 發現人: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2:24 (UTC)
  • 處理:
    • 購買封禁:至今(在我的28次追問下)你連你的原意都不願透露,單方面說我理解錯誤,因為揭發了你的污衊,從而我構成了污衊?可笑。
    • 屢次辱罵不要臉:確有其事,但僅一次,且旋即收回,並已經道歉(我應就您的行為對你進行評論,而非人格)。
    • 誹謗騷擾:責任追究的一部分,對於你有責任回答的問題進行追問,不構成誹謗騷擾,你的行為才叫誹謗騷擾。
    • 法律威脅:明確指出違法的定義以及你的行為是否符合定義,並不是法律威脅。這點我已經指出過,你無視後來此提報,純屬擾亂。
    • 刪除發言:均附有編輯摘要和理由,請自行判斷理由是否合理(其中5號連結中我的操作包含非常清楚的行為描述乃至於異議處理方法,6號連結我所刪除的發言是Galaxy擅自在別人的簽名下加入的未簽名標題)。
    • 以上。Bluedeck 2016年5月13日 (五) 02:32 (UTC)
      • 您的行為就是污衊,因為本人從未宣稱過「購買封禁」。
      • 你辱罵了兩次不要臉」,連接給的很清楚,是「兩次」。「非常抱歉,我不應該說你不要臉,我收回我的發言。你不過是對自己的違規行為視而不見,對他人的追問避而不答,對其他編輯的人格肆意污衊,且以雙重標準要求他人的用戶而已。臉你還是要的。Bluedeck 2016年4月15日 (五) 05:22 (UTC)」,如果這段話你認為是道歉,那我無話可說。況且你之後又罵了一次
      • 你的騷擾性言論,其他管理員看不下去給刪除了一部分。
      • 你拿出了不止一部法律威脅本人,連結在那裏,你賴不掉。
      • 附有編輯摘要和「理由」,就可以刪除別人發言了?呵呵
      • 以上。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2:45 (UTC)

你要再xxx,我就告你/把你送進局子。這才是法律威脅。--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3:10 (UTC)

呵呵呵。。。樓上自稱「上海人」。。。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3:46 (UTC)
是,你們上海藍光人厲害,你們上海藍光人高人一等。心理優越還優越出病來了?--14.30.0.17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4:06 (UTC)
@BluedeckGalaxyharrylion:兩位不要因吵架的事而搬上此枱面,望兩位能夠冷靜再冷靜啊!要吵請私下吵,不要影響其他編者的運作。--Engle躍築夢踏實夢想起飛安裝加速投票工具2016年5月13日 (五) 04:10 (UTC)
@小躍:相信都能看得出來,每次都是他先挑起的,都是Bluedeck當前賬戶的操作者先在某個頁面,發起不當議題,攻擊本人。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4:15 (UTC)
3月你們還吵了一次。--Engle躍築夢踏實夢想起飛安裝加速投票工具】 2016年5月13日 (五) 04:20 (UTC)
豈止是這個頁面,客棧/其他,Bluedeck當前賬戶的操作者,發起了多次議題,掛我大字報,我都是無奈回應。因為不回擊不行,我扛不住大字報。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4:22 (UTC)
To:Ip用戶。上海人不算什麼,全國全球各地都一樣,都是人。但,偏偏有人非要不承認自己家鄉,非要假冒「上海人」,這點我也搞不懂啊。就像,近期某個也出了名、被質疑濫用權限的管理員,是東北人,非要冒充「廣東人」,結果一樣別人揭穿。呵呵,想起來就好笑。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4:48 (UTC)

210.0.210.10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封禁期早就過去了,另外類似的信息不應該是在IP討論頁里說嗎?這裏可是提報破壞的地方啊。--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5月12日 (四) 08:51 (UTC)
因為這個IP現在正在進行破壞中,符合破壞舉報的條件,但同IP的修復記錄的存在表示可能不能純粹封禁此IP就處理 Thunderwind314留言2016年5月12日 (四) 09:05 (UTC)
啊一對照前後版本還真是……不過這裏作為提報破壞的頁面的話,鑑於該IP屢犯的情況,還是會延長封禁時間的……相關的保護頁面的請求可以去WP:頁面保護請求提出。這次既然在這裏提出了,那就先做半保護處理。--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5月12日 (四) 09:12 (UTC)
我原先的想法是想說為了避免錯殺到修復者,對頁面先進行半保護並引導使用該IP上線的用戶註冊以取得修改的權限...這樣或許比較好,不過保護這個頁面也不能確保該IP的破壞者繼續破壞其他頁面,是個兩難的問題... Thunderwind314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4:59 (UTC)

14.30.0.1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14.30.0.8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Wikipedia:當前的破壞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發現人: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5:46 (UTC)
  • 說明1:從IP段(同一個廣州市電信的IP段)等因素分析,兩個IP為同一人。
  • 說明2:前者在VIP頁面進行「人身攻擊」,辱罵「上海藍光人」(藍光人,是一種對本地人的污衊性稱呼,類似於稱呼外地人「硬盤」、「王德彪」)[13]
  • 說明3:後者,IP貢獻可見,其在客棧討論廣雅範罷免期間,匿名身份在由此引發的「天天管理員解任聯署區有回退戰」段落髮言,該IP言論:「就像上面廣雅範說的,每次有對天天不利的討論,G先生及一些眼熟的人總是第一時間跳出來辯解及阻止討論進行」[14]和「登了賬戶他(指:包括本人在內,支持罷免廣雅範的用戶)才能明確下一個(罷免)目標是誰啊」[15],可以判斷,這兩個IP很可能是廣雅範以匿名身份發言。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5:59 (UTC)
  • 說明4:本來我已經隱忍撤銷了提報[16],但支持廣雅範的兩個管理員賬戶卻無休止地和這IP一唱一和,妄圖繼續顛倒是非,恕我難以無限制地善意推定他們的行為。
  • 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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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澤鉅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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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laxyharrylio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 多處,下方詳細說明。
  • 行為描述:在維基百科討論頁面各處明示及暗示地聲稱我並非 Bluedeck 本人,而是「賬戶當前操作者」「Bluedeck 本人不會做出這樣的事」「Bluedeck本人肯定能體會,當前Bluedeck賬戶的操作者可就未必了」。
    差異連結(非遍歷列表)[17]
    是否警告?:是的,除了多次自證清白外,Bluedeck 已經於2016年5月8日 (日) 04:36時明確警告其該行為構成擾亂
    警告無效嗎?:是的,這筆編輯於2016年5月12日 (木) 04:47時做出。
    構成破壞嗎?:是的,對不了解情況的用戶而言,構成我的名譽毀損;對我本人而言,構成騷擾;對維基百科討論而言,構成擾亂,且無法使用提醒、警告和自證清白的方式終止其行為。此外兩個月的時間跨度已經構成長期破壞。
  • 發現人:Bluedeck 2016年5月13日 (五) 00:22 (UTC)
  • 處理:
    • (:)回應:本人從來沒有說過「並非 Bluedeck 本人」,正所謂:此地無銀多少兩,隔壁王二不曾啥?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2:06 (UTC)
    • 效果完全相同。擦邊球的措辭不會令你的責任被免除。Bluedeck 2016年5月13日 (五) 02:26 (UTC)
      • 「擦邊球」。。。就是沒有「出界」,無論是乒乓球還是羽毛球,擦邊球,攻方都得分,都不是違規。謝謝!(上述論述,並不意味着本人認可您所謂「擦邊球」的指控)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2:30 (UTC)
        • 你很清楚我們並不是在探討球類,而是在探討你的行為和效果。Bluedeck 2016年5月13日 (五) 02:37 (UTC)
          • 擦邊「球」,本來就是源自於「球」類運動的規則,後由球類運動規則推廣到為其他涵義。所以,當然應該用最本源的來解釋。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3:51 (UTC)
            • 但是在維基百科上面,打擦邊球不得分。--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3:55 (UTC)
              • 除非你可以證明「惡意地打擦邊球」,但Bluedeck自己說的,你能嗎?證明別人心裏的動機。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3:58 (UTC)
                • 之前我在VPO回應某位新用戶的時候也說了,要儘量避免使用容易引起歧義的語句。比如「甲管理員拿錢、封禁用戶」,拿錢和封禁用戶是兩個並列的動作,但是放在一起就容易給人一種感覺,好像兩件事情存在因果關聯。這就應該避免。同理,明知某些話可能有歧義、容易引起他人的誤解卻反覆使用,那麼部分用戶就有可能認為你是「惡意打擦邊球」。--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4:00 (UTC)
                  • 上面這句話本身就可以認為他確實有這種想法,但是別人沒有證據。一種「我就是這麼想了你來證明啊你沒證據你咬我啊」的感覺。--14.30.0.17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4:04 (UTC)
                    • 唉,三個管理員一起來,怕怕哦,我閃。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4:10 (UTC)
                      • 三個管理員[來源請求]?--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4:12 (UTC)
                        • 那個廣州IP是誰,你看不出來嗎?如果你(假裝)看不出,我想我很難就此話題繼續和你討論下去。抱歉,拉偏架高手Antigng先生。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4:16 (UTC)
                          • 關鍵是有證據證明「那個廣州IP是誰」嗎?--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4:18 (UTC)
                            • 「部分用戶就有可能認為你是」--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4:00 (UTC)
                            • 善意推定,無罪推定,舉證責任應該在指控方 Thunderwind314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4:21 (UTC)
                              • 是。但很明顯,Antigng在傾向性拉偏架,因此,多說無益。他自己都說了,並不熟悉Bluedeck,那還談什麼。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4:24 (UTC)
                              • 說我打擦邊球,根本是無稽之談。對方拿不出證據,Antigng就說:「部分用戶就有可能認為你是」。反之,我(或者部分用戶)提出任何觀點,他都會說:「證據呢?理據不足。等等。」拉偏架也不帶這麼明顯的。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4:27 (UTC)
                                • 有一個成語叫作「瓜田李下」。如果明知某些行為可能引起他人的誤解,即便他人的理解是不正確的,你也應該反過來想想,為什麼要做出那些容易引起他人誤解的行為。--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8:45 (UTC)
                                  • 拉偏架高手您好!拉偏架高手再見!我沒見你對於諸如:Bluedeck對本人進行人身攻擊等行為進行過「瓜田李下」或者有過任何XX。難怪很多情況下,兩人吵架或者打架,第三個人去勸架,勸架的會被一起打。今天我算是看到拉偏架的人的嘴臉。(借蘇州一句話:「如果我因為某個解任案而被報復封禁,那麼這就是中文維基走向進一步衰弱的信號,你們也別指望中文維基在大陸得到解封。你們自己玩去吧!」)恕不奉陪三個:「一紅臉一白臉加一黑槍(IP)」約好唱戲的。我也沒閒情看你們唱戲。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9:13 (UTC)
                              • 1. 閣下提出了那個廣州IP是一管理員的意見,那請閣下舉證。 2. 質疑別人假裝看不出...這大概無法舉證,但以善意推定原則,除非你有良好的懷疑理由,否則這質疑是無效的。 3. 我對閣下和Bluedeck都不熟,但正因如此才能迴避任何利益衝突,若是與兩位不熟就不能談,與兩位其中一位熟的可能立場偏頗,那誰都沒資格談了,這應該不是維基社群的方針。4. 雖然有善意推定原則,但這並非可無限上綱的東西,若有某帳號(非指閣下,只是舉例)總是在進行破壞行為,然後要求其他人用善意推定方式處理,怎麼可能接受。所以閣下的行為是否讓人難以相信有着善意可能是這個衝突的主要問題,而這需要以溝通方式改善﹑我相信閣下也願意為維基社群做出貢獻,理解並實踐維基社群的基本方針,希望能有有意義的溝通而非質疑所有提出意見的人的「資格」 Thunderwind314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4:47 (UTC)
                                • 我不想再爭了,Bluedeck這個賬戶如何,大家都有眼睛會看。那個IP是誰,相信不少人也都猜得出。至於你說我和Bluedeck,我建議閣下去翻翻記錄,看一下每次都是誰在挑起紛爭。我答應過不多說話,所以,我每次都是無奈回應Bluedeck的糾纏。您若再有疑問可以討論頁留言交流。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4:54 (UTC)
                                  • 你每次都無奈回應我?真正重要的問題你一個都沒回應。不是拋出「我閃啦」「恕我不繼續留言」「呵呵」「編輯衝突啦」這種低層次的躲閃,就是用實際行動完全蔑視道德常識。你將我的追責描述為挑起紛爭、污衊騷擾的行為就和你毫無根據地抹黑其它維基人的行為如出一轍。只要你一天還在這麼做,我就會對你的行為追究到底。Bluedeck 2016年5月13日 (五) 06: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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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呵呵--4Li 2016年5月18日 (三) 05:34 (UTC)
Galaxyharrylion在「Wikipedia:用戶查核請求」的該段留言最後被行政員Jimmy Xu刪除了,請問Galaxyharrylion,以閣下的標準,該次刪除是否合理?--Mewaqua留言2016年5月18日 (三) 06:01 (UTC)
我不認為是合理的,因為,刪除理據是:與本頁面(Wikipedia:用戶查核請求)內容無關。但實際上我所說的都是和用戶核查密切相關的內容。請問@Mewaqua:廣雅範在解任案剛結束後就濫用傀儡,請問您還認為他適任管理員嗎?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8日 (三) 07:59 (UTC)
在我看來,閣下在本頁提報的「事件」最多只是屬於回退戰(而且閣下也有份參與,一共回退了3次),請問怎樣才算是「有理刪除」、「有禮刪除」?難道只要閣下繼續提出要求,用戶查核員就要對User:蛤蛤2016進行「用戶查核」?
關於後面部分,雖然是離題,不過你舉的事例明顯是未足以啟動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緊急除權
--Mewaqua留言2016年5月18日 (三) 10:56 (UTC)
核查員是否進行核查我沒做任何預判,我只是補充核查理據而已,因此我的編輯是合理的。他人刪除本人合理增補的核查理據,屬於破壞行為。
關於後面部分,我沒問您「是否要啟動緊急除權機制」,我問您的是:「您認為,廣雅範在解任投票剛結束後,就濫用傀儡,他還是否適任管理員?」請閣下不要離題,謝謝。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8日 (三) 11:53 (UTC)
「他還是否適任管理員」和「該次刪除是否合理」沒有邏輯上的關聯。--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8日 (三) 12:18 (UTC)
因為M找到了我,我就順便問一句。另外,兩個話題並非毫無關聯。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18日 (三) 12:41 (UTC)

222.166.35.2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RYLHAO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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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檢查了一下,和114.26.225.3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為同一人。--Koala0090留言2016年5月19日 (四) 00:26 (UTC)

Stanley11101010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49.216.242.23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User:Chu20160519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223.140.25.8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疑問:IP位址是要怎麼溝通或發警告?--Z7504留言2016年5月19日 (四) 15:11 (UTC)

要直接在那裏編輯放上警告?--Z7504留言2016年5月19日 (四) 15:25 (UTC)
好吧,算我之前不太曉得怎麼檢舉IP破壞,這種IP位址實在是多到無法計算的 囧rz...--Z7504留言2016年5月19日 (四) 15:28 (UTC)

Jimmy-bot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Simon Ooi guru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111.81.86.1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Lee, Ya-We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您好,我是國立清華大學校史室人員。第一次使用wiki,還不太了解wiki編輯的運作。我本來要修訂校史條目中的部分內容。因為部分內容出自北京清華大學校史,與本校校史並無直接關連,希望刪除或修正。不知是哪個部份違反編輯原則,請予以告知。 --Lee, Ya-Wen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03:11 (UTC)

A502152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江南亨利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Sk991151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李4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Zeshan Mahmood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看起來是未翻譯內容,不是無意義內容--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5月20日 (五) 15:32 (UTC)

TAIWAN0220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Kenalex0711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許少鋒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白龍王二世許少鋒簡介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Stevencocoboy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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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rodalie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Kki gagga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李4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Galaxyharrylio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秋意假髮濃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呵呵,說好的「其他用戶開聯署我不反對」呢?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4Li 2016年5月22日 (日) 11:01 (UTC)

開聯署,就意味着正式啟動解任案,這是很嚴肅的事情,你已經不止一次亂搞聯署了,這次針對AddisWang的聯署更可笑,你本人反對解任,卻開聯署正式提請解任,明顯是WP:擾亂。另外,你說的和當前這個VIP無關。希望你好自為之。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22日 (日) 11:13 (UTC)
呵呵,某個罷免案10小時就開聯署閣下忘了?再說,發起聯署者不一定要支持解任,例子還是那個罷免案。--4Li 2016年5月22日 (日) 12:22 (UTC)
十小時開聯署,是因為十小時內達成了共識。你承認你自己反對解任案卻要發起聯署就行。目測到目前,所有罷免案,發起人都是支持罷免的人。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22日 (日) 13:05 (UTC)
呵呵,自己去看看范的聯署發起者當時是支持罷免的嗎?還有你找的那位管理員已經明確表示他刪除那個頁面是因為罷免案不成立,你就不要再YY了。--4Li 2016年5月22日 (日) 19: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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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ashiwalulu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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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ungalex0914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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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靜獸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李4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 近期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Wikipedia:當前的破壞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等等多個頁面反覆違反方針,警告無效,被解封後繼續
  • 1、長期編輯戰(爭議性清空頁面):該用戶5月20日申訴,被kegns縮短封禁期限,於5月21日到期解封後,繼續無理刪除他人發言,並違反3RR,再次被霧島聖封禁[40],之後該用戶申訴承諾「在下在保護結束之後不會再進行回退」[41]。但該用戶在封禁解除後,繼續多次無理回退(刪除他人討論發言等)[42][43]等。
  • 2、長期擾亂管理員解任投票
  • 2-1 上個月,該用戶在「廣雅範」解任投票中公開大規模地,在解任投票頁面進行傾向性拉票。
  • 2-2、上個月,該用戶上個月在客棧毫無任何共識,且多半意見為反對的情況下,發起對Dreamliner的聯署解任。
  • 2-3、本月,在其自己反對解任[44]且自己還聲稱「對AddisWang的解任討論是擾亂」[45]的情況下,建立擾亂性頁面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AddisWang(直接把客棧里整個版面複製,包括無關的其他議題),後被lanwi1刪除(G3),之後,又在沒有和AddisWang溝通的情況下進行對AddisWang的罷免聯署,違反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方針中關於「必須先溝通,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能發起解任投票」的規定。該用戶後在User talk:Lanwi1說道:「AddisWang不符合解任條件,因為最近沒違規」有這句話我就放心了。等發言,可見其自己並不認同對AddisWang的解任,卻胡亂建立解任頁面,被刪除後繼續擾亂性進行「聯署」[46](其後續還在Lanwi1討論頁表達反對解任,前面已經陳述並給出了diff)
  • 3、近期於WP:VIP頁面公開威脅管理員:「解封Galaxy的那幾位白紙黑字都有記錄,跑不掉的。--4Li 2016年5月21日 (六) 18:16 (UTC)[47]
  • 4、多名用戶早已都對該用戶反覆進行過警告,管理員也提醒過他,如:[48][49][50]
  • 發現人: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24日 (二) 02:52 (UTC)
  • 處理:封禁一周,解封後繼續編輯戰而不主動溝通,無禮的行為。--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5月24日 (二) 03:58 (UTC)
    • 請管理員注意,由於Galaxy指控過多,在下只能一條條回應解釋。在下回應完全部問題之前請勿冒然處理,謝謝!--4Li 2016年5月24日 (二) 03:01 (UTC)
    • 1、Galaxy擅自移動本人發言([51])並偷偷刪除內容([52][53])在先,而且那些根本就與AddisWang的爭議行為無關,被Galaxy強行併入該標題,是否藉機拖延存檔我就不揣測了。我只是反破壞。
    • 2、關於拉票,我可不承認,就算你認為是拉票,我在投票頁面也說過,如果你認為我拉票可以刪除拉票言論。你刪我沒意見。你沒刪,就代表你也不認為這是拉票。
    • 3、關於聯署,引用中立的霧島聖的話「管理員的離任及其子頁面管理員離任投票裏面出現了明顯的矛盾」,各人對規則理解不同很正常,霧島聖也不認為我開聯署是破壞。相反Lanwi1的那個G3在管理員團隊裏也有很大爭議,根本無法證明那個就是明顯的破壞。還有,那個討論一開始就ping了AddisWang,AddisWang至今未回應,算不算溝通無效?更何況我開聯署的時候也已在他討論頁留言通知。最後,哪條方針規定我一個月以後不能改變觀點的?又有哪條規定發起聯署的一定是要支持聯署的?還有哪條規定支持Galaxy等人可以以超過追溯時限的事情提罷免的?
    • 4、你非要歪曲我的話不可嗎?「記錄跑不掉」和「直接一嘴巴」,到底哪個算人身攻擊,我想Antigng已經解釋得很明確了
    • 5、上面各條里只有第一條發生在所謂警告之後,而且是同樣被警告的Galaxy刪除我的留言在先。
  • (~)補充:有管理員未審慎檢查實際情況,就對多次破壞的李4進行解封,真是讓人無解。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24日 (二) 05:2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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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a1356789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61.18.19.22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此IP破壞過很多條目,未一一列舉

Kty Dexter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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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ho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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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4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Galaxyharrylio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 多個頁面
  • 該用戶近期有如下不當行為:
    1. 屢次聲稱某賬戶為傀儡,但並未按照標準程序提報用戶查核;
    2. 屢次提出某種含有隱含意味的話,當有其他用戶指明其包含的隱含意味時,聲稱「是你說的,我可沒說」;
    3. 在管理員的討論頁留言「若想維護正義就解封」,試圖干擾管理員對於封禁申訴的正常判斷及處理;
    4. 屢次以「維基政治迫害」作為擋箭牌,試圖讓管理員無法處理其以上所列明的不當行為。
在英文維基,有個封禁理由為Clearly not being here to build an encyclopedia,在下認為其行為已符合以下幾點:
  • General pattern of disruptive behavior;
  • Treating editing as a battleground;
  • Dishonest and gaming behaviors,其近期行為已被兩位行政員認定為遊戲維基規則;
  • Little or no interest in working collaboratively,其近期於互助客棧的行為並沒有顯示出該用戶有合作之意向。
  • 發現人:221.203.21.203留言2016年5月25日 (三) 06:07 (UTC)
  • 處理: 拒絕,相關方針並未在中文維基達成共識,自該用戶上次因擾亂被封禁後並未發現其他遊戲維基規則行為。--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5月25日 (三) 06:11 (UTC)
  • (※)注意:於站外聽到不少信息,看來我有必要指導下,某些老管理員和某些新管理員(包括某個以IP出現的嚴重違規的管理員),關於什麼是「方針和指引」的問題了。我長話短說,引用一下:請不要將指引當成方針來使用,我們沒有必要讓維基人強迫接受指引,指引的用意是在於輔助方針的執行,強制執行是維基百科當中不允許的行為,在Wikipedia:方針與指引當中,方針的解釋是:「『廣為接受、每個人應當遵循的方針』相反的,指引的解釋是:『人們應當但不是強制規定必須遵循的建議方針,人們在維基對之應有所理解體認』。」方針和指引是不同的,在使用指引引導維基人的時候,應該友善勸解,而不是把本VIP頁面作為對異見用戶施壓的工具。若壓迫管理員操作,甚至以更高級別用戶(或者老資格)來壓迫管理員操作,更是不容許的行為,希望有的人自律。我要寫條目和巡查破壞去了,請不要繼續對本人騷擾,因為這是非常無禮的不合作行為。(在此尤其告誡某個疑似馬甲的用戶)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25日 (三) 06:43 (UTC)

211.75.128.16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210.240.22.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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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quanme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你沒發現少了點什麼?氣絕仇怨終須報,忠介清明塢不回。越士三人湔閩恥,建德城外艷陽暉留言2016年5月23日 (一) 16:36 (UTC)

交由管理員處理,恕不回復。--4Li 2016年5月23日 (一) 17:28 (UTC)
我看是你心虛不敢回嘴吧。氣絕仇怨終須報,忠介清明塢不回。越士三人湔閩恥,建德城外艷陽暉留言2016年5月25日 (三) 11:09 (UTC)
請勿惡意推定。--4Li 2016年5月25日 (三) 17:55 (UTC)
你看,這不就來了麼。氣絕仇怨終須報,忠介清明塢不回。越士三人湔閩恥,建德城外艷陽暉留言2016年5月26日 (四) 00:52 (UTC)

124.244.83.4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36.221.4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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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ungalex0914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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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企鵝觀賞團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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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的異能戰鬥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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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4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TAIWAN021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14.202.148.19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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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211.15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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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fredo ougaowenLouar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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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d654de65d61as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補充[62]--Z7504留言2016年5月30日 (一) 13:41 (UTC)

我從來就沒看過有編輯者可以編輯成這樣 囧rz...,建議無限期--Z7504留言2016年5月30日 (一) 13:43 (UTC)

林廷遠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209.159.183.9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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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rtyytrewq12345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CA

112.105.220.2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