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存檔/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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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tiwa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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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HK.tv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Mys 721tx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 具體來看,匿名用戶首先修改了模板,將「馬、中、台」三方聲稱擁有主權,改為「馬方實際管理」,中方聲稱擁有主權。然後,「瓊台礁位於南沙群島南部,是南康暗沙中部一個暗礁,地處潭門礁西南約3海里曾母暗沙以北約63海里。」被替換為「瓊台礁位於馬來西亞美里以北82海里專屬經濟區,是魯克尼亞暗沙中一個暗礁,地處潭門礁西南約3海里。」這純粹是地理位置描述的修改,地圖上描述一個點有好幾種方法,同一參照物也有好多不同名字。(在這裏,南康暗沙、魯克尼亞暗沙即是這種情形)。但是匿名用戶的編輯也有一些問題,比如,加入全形字符。再之後,匿名用戶則完全地將中國在該島的活動改為馬來西亞在該島的活動。因此,我們可以從善意方面推測,匿名用戶認為此島由馬來西亞實際管理,故條目應當以馬來西亞方面的觀點為主。(WP:NPOV)而喵子君則認為匿名用戶不應該刪除中方的來源觀點。根據VAND方針,關於只要用戶「懷有善意,那就不是破壞」,參考en:WP:VAND:"Removing encyclopedic content without any reason, or replacing such content with nonsense. Content removal is not considered to be vandalism when the reason for the removal of the content is readily apparent by examination of the content itself, or where a non-frivolous explanation for the removal of apparently legitimate content is provided, linked to, or referenced in an edit summary." 雙方編輯均非破壞。
  2. 既然雙方編輯都不是破壞,反覆回退行為屬於WP:EW,且雙方均嚴重違反WP:3RR原則,喵子君還有不當運用WP:ROLL權限的問題。
  3. 不認可「霸佔條目版本」的指控,正如上面所述,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喵子君是想補回被匿名用戶刪除的內容,他也許認為這部分內容同樣重要呢?
  4. (-)反對「解除其管理員職務」。任何問題都應當就事論事,通過溝通討論解決問題。

--Antigng留言2017年3月2日 (四) 05:4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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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031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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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laxyharrylio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江澤民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條目因引用庫恩版江傳達100次,正如有用戶很早在討論頁談到:據鳳凰網亞洲周刊專訪葉永烈:我和《江澤民傳》的秘密, 『這本書有官方色彩,庫恩不懂中文丶僅在三次公開場合見過江澤民,沒交談過一句話,卻寫出約五十萬字的《江澤民傳》。實際擔綱撰寫這本書的葉永烈說,為了反擊這股反華反共的逆流,必須在海外出版觀點正確丶史實準確的一部《江澤民傳》。北京方面的這一辦公室負有對外宣傳的責任,但是不能以官方的身份直接出面組織寫作《江澤民傳》,也不能向海外推出官方色彩的《江澤民傳》。正好,美國庫恩作為中國的友好人士,主動提出寫一部英文的《江澤民傳》,由美國的出版社出版』 因此條目加上呼籲第三方來源的模板是完全合理的,但最近該用戶又反覆刪除這樣的模板,還毫無證據編造誣陷人。故再次在此舉報。 長期來,在該條目有違WP:DISRUPTSIGNS方針提到的以下若干傾向:
  • 『偏激:持續編輯一個或一組條目以追求特定觀點,儘管長期與其他編者背道而馳。偏激編輯不止添加材料;一些忙於擾亂性刪除的偏激編者亦如是。例如重複刪除其他編者加入的可靠來源。
  • 不滿Wikipedia:可供查證;無法舉證來源、舉證不符合百科全書的來源、扭曲可靠來源、或製造原創研究。
  • 不樂見共識建立:
    • a. 反覆漠視其他編者的詢問,要求闡釋牽涉的編輯或反對編輯。
    • b. 反覆漠視其他編者對修訂的解釋。』

陳東鈺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160.199.10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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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istaiwa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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苡禎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Neville Wan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暖城2016-02-05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Lnnocentius: 木有搞錯?我把溫戈快運移動回溫戈快運航空還有問題?看看Dragoon17cc移動了多少航空公司相關的條目?他的多少移動又是對的?--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6日 (一) 16:17 (UTC)

Irc782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CYCLOPSGAMBIT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這筆編輯暫不確定是否破壞外,絕大多數編輯都是在條目中先以破壞性方式刪除或增加幾個字(如把「普通田鼠」改為「普通田鼠鼠」),然後再恢復自己的破壞。其他幾次編輯則都是增加不可靠來源。明顯擾亂維基百科。 不限期封禁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3月7日 (二) 04:11 (UTC)

Q714182379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23.202.12.21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Outlook2017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user:Outlook2017
  • user:逆襲的天邪鬼
  • user:Outlookxp
  • 發現人:
    • user:Outlook2017曾對新進用戶表示「我是最新版的Outlook2017,很好奇您對舊版的Outlookxp有什麼看法?」(1)
    • 然而user:Outlook2017 被指為user:逆襲的天邪鬼的分身,但用戶頁未被機械人封禁?
    • 懷疑 user:Outlook2017與user:逆襲的天邪鬼可能為同一人,喜歡跟蹤新進用戶?
    • 懷疑 user:outlook2017與user:outlookxp或有可能是同一人,一個新版outlook2017?(outlook單機版只到2016),一個舊版outlookxp。兩者用戶名稱相似,極易搞混。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17年3月4日 (六) 08:42 (UTC)之前加入的。

Niveki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40.129.122.23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暖城2016-02-05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Jimmyxin196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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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c782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User:T.A Shirakawa檢查後在成為自動確認用戶之前,該名用戶所做出的50筆編輯,幾乎都是在用戶頁面編輯以及WP:GAN、WP:DYKN、WP:FAC等評選出現,並且檢查過濾器發現2013年7月14日觸發11次刷編輯數、7月21日觸發2次新用戶投票、8月1日觸發12次新用戶投票,第51筆起出現對於特定用戶進行支持,因此後符合WP:PUMPPRIME、WP:XS、WP:REPEATING、WP:CONNECTION、WP:ALWAYS、WP:OCUSE、WP:WITNESS等要點。
  • 發現人:Zhxy 519留言2017年3月8日 (三) 03:59 (UTC)
  • 處理:駁回 駁回,根據最新一筆解封,尚需進一步觀察。--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維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7年3月8日 (三) 05:3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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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何文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意見:你沒有警告呀 囧rz...--1233|聯繫我 2017年3月10日 (五) 08:3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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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hewismybf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39.12.13.2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小硯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娛樂音樂讚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應文硯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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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iyolth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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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JENRY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張希愛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1.台灣女藝人張希愛之維基頁面由自家公司禾田四季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料版權維護,維基頁面雖可任何人提出主張編輯,然卻不該對別人辛苦維護之頁面擅自變更不實,毀謗,亦或刻意轉接不相干之連結,ID:IMJENRY宣稱以消歧義之名,屢次刻意於張希愛頁面連結至大陸男藝人張瑞涵之連結,經屢次刪除仍舊為之實屬惡意破壞該張希愛頁面,禾田四季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無同意或授權他人轉嫁連結。

2.維基百科是否該就此重新調整搜尋?讓搜尋張瑞涵就轉往該大陸籍男性藝人頁面

114.136.76.17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柯兆一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Sisi101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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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ter84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17年3月12日 (日) 08:42 (UTC)之前加入的。

怎麼屢次在維基百科加入有問題內容的Wc721先跑來告狀?連回退其他人有問題的編輯內容也被Wc721當成提報破壞的理由?用戶Wc721的主要問題,就是刻意選用真實性有問題的材料,在維基百科引導進入有問題的見解,從Wc721的用戶貢獻就可以看得出來[13],敝人也屢次跟管理員 Outlookxp[14]與管理員 和平奮鬥救地球[15]詳細反應過Wc721的編輯行為,請管理員能密切注意Wc721在維基百科的活動。--Barter84留言2017年3月12日 (日) 11:36 (UTC)

簡榆恩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回應:管理員竟然無視我的申請!!!--Naturenice留言2017年3月12日 (日) 12:01 (UTC)
Naturenice君您好,由於條目沒有提供可供查證以及可靠來源,加上條目過度原創研究以及違反中立的觀點的傾向,因此無法斷定這位用戶對於這兩個條目內容的是否為鬼崇破壞作出判斷,加上每個人的擅長的領域不同,不是每位用戶都能夠對於該類型的條目作出第一時間的判斷。另外,在維基百科難免與其他用戶之間打交道,在過程當中難免會發生一些觀點不同的情況,任何時刻都必須善意推定他人的行為,保持冷靜並且思考問題解決的方式,請試着與對方進行溝通,並且說服他人並且達成共識,我認為這樣的作法會比起封禁來的有效,畢竟封禁並非懲罰他人的手段,希望Naturenice君能夠理解。--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7年3月12日 (日) 16:03 (UTC)

14.0.180.15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Outlookxp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請注意這IP段是Jessechi慣用的。Jessechi別鬧了,宗教改革人物又不限於基督新教,你之前亂加[25]分類。約翰內斯·斯圖爾姆等人也不是宗教改革者,英文條目也沒加這分類,結果被你亂加。--Outlookxp留言2017年3月13日 (一) 01:36 (UTC)

203.218.61.6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10.240.22.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210.60.158.15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210.60.158.15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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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名稱無法顯示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80.217.46.21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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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VC1190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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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2.72.23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220.246.217.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61.221.172.24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61.221.172.24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18.150.229.4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Hong kong is my hom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I complain TigerZeng who often delete other contributors' texts, I and other contributors are very angry. I do not know what is his standard to judge, delete or cut a text. We do not know what kind of qualification he has to edit and delete other contributors' texts. What he has done is unfair to other contributors when he deleted without asking and discussing with them. We dislike any kind of examine. He has no right to do this.--—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017年3月15日 (三) 21:37對話貢獻)於Hong kong is my home加入。
  • 網名Tigerzenng的人經常擅自刪改其他人撰寫的條目,按照自已的喜好同政治觀點刪減,變相扼殺言論自由,對維基的言論自由原則造成極大危害!請盡快阻止這種惡意行為。
已有多人對Tigerzeng的刪改行為提出抗議,但他持續做,而且針對投訴過他的人,不斷刪改,造成騷擾,已成為一種網絡欺凌和勒索。
強烈要求制止Tigerzeng的惡意破壞行為。
~~~hong kong is my home--—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Hong kong is my home對話貢獻)於2017年3月15日 (三) 22:23加入。

210.240.34.25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2001:288:b001:55:f1f1:42f8:5888:cb9c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223.140.7.19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40.119.99.12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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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 Smith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簡榆恩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4.198.135.5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4.0.180.18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2600:8800:3307:5F00:B407:34AD:2A89:8D0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Antigng:幫忙把不雅用詞的編輯碼掉。-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18日 (六) 17:05 (UTC)

219.77.27.9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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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iris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SeoTa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23.140.143.22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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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林寰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惶心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20.109.105.17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簡榆恩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14.200.246.20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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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nocentius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蘇州宇文宙武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01.12.225.46留言2017年3月19日 (日) 14:08 (UTC)

A0918004721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23.140.156.11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就是影武者,可最後一次編輯已經是3月18日。對於一個浮動IP,如果不是即時封禁,即使無限期封禁也沒意義。--逆襲的天邪鬼留言2017年3月22日 (三) 06:21 (UTC)

Targer2tai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Dna110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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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ritz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N.A.

蘇州宇文宙武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Dna110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Ijdavid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關秀玲老師 李婉儀老師 蕭鳳卿老師 (朱倬民好掛住你)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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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enWan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汪曦恩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Anguscheun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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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uscheung 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小躍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Csko8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Red16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啊。這哪裏毛線個編輯爭議啊 囧rz...
1.歡迎拿我和其他人一併進行CU,2.編輯歷史 自己看吧。從一開始就一直在反覆強調一個實際上從來不存在的問題,這讓其他人怎麼處理? 囧rz...--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7年3月24日 (五) 07:02 (UTC)
此人堅是要抹黑及搗亂此條目,請立刻封禁此人。182.239.113.51 2017年3月26日 (日) 15:20 (UTC)

Albert Hanglit-Johnston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Tulpkkm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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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 Hanglit-Johnston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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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上冰月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James333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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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wsx3179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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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榆恩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簡榆恩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 [49]─無關的請求
  2. [50]─恢復後再次破壞

簡榆恩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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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ynerson1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蘇州宇文宙武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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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rence Lu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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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mmaxim2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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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7910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user:Artoria2e5[[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待繼續觀察最後警告送出後的動態。--Techyan留言2017年3月29日 (三) 06:35 (UTC)
@Techyan:還是大量增加不符合規則的跨語言連結,這還是在撞uw-mos啊……——Artoria2e5 討論要完整回復請用ping
@Artoria2e5:可否來善後處理下這個用戶的編輯?--Techyan留言2017年3月29日 (三) 12:35 (UTC)
@Techyan:我又不是殯儀館的,實在懶得善後……等bot來犟吧。——Artoria2e5 討論要完整回復請用ping 2017年3月29日 (三) 12:41 (UTC)
@Artoria2e5:哦哦。。如果bot能來管的話那就給bot吧。你看看那個用戶的討論頁。--Techyan留言2017年3月29日 (三) 12:58 (UTC)

吳宗兔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10.6.29.3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63.21.183.25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Reg1527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塞爾吉·羅貝托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diff
  • 刪除西班牙國家名稱變成了加泰羅尼亞,也在文章中刪除西班牙足球運動員分類。我報告不是因為我要他被禁止。 但是他一直在編輯與加泰羅尼亞/巴塞羅那的都會誤導讀者, 這只是其中之一。 您可以查看記錄了解更多。
  • 另一個例子:霍爾迪·馬西普 中的修訂版本43578070,於2017年3月12日
  • 發現人:Winston留言2017年3月27日 (一) 03:54 (UTC)
  • 處理:user:Winstonhyypia[[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 未獲充分警告。如用戶已獲充分警告並繼續進行破壞,請回報。--Techyan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10:51 (UTC)

27.54.43.3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60.50.156.23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暖城2016-02-05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User talk:霧島聖/Flow 存檔 1編輯|主頁|歷史|連結|監視|日誌
  • 北京時間2017年3月27日,其在本人flow討論頁留言投訴其他用戶,其中內容「作為你提名的回退員」涉及到對本人的無端指責,故對該討論串做出關閉處理。此後該用戶自行打開討論頁並添加更多內容,被本人最後警告,列為不受歡迎的人,拒絕其繼續留言。但此後該用戶在我將flow頁面存檔之後繼續在flow頁面留言,並在現有討論頁中長篇大論,其行為已經涉嫌WP:騷擾中的「用戶空間騷擾」部分,具體編輯記錄可以參見兩個頁面的編輯歷史。個人原因避嫌,煩請其他管理員處分。
    • 你先看看你的粗暴態度再說。說「我們」把人家逼走,也不看看此用戶在條目討論里怎麼說話的。--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09:03 (UTC)
    • 「作為你提名的回退員」,第一次做出回退操作就不符合規則,我本意是想讓你提醒他,很可惜,你知道今天才剛剛作出回應,而且一回應就是如此蠻橫的態度。我可真的完全沒有給你扣帽子的意思哦,就如剛剛說的,完全是想讓你提醒他一下。你自己這麼覺得,我和你說了,你不信,我有什麼辦法?--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09:06 (UTC)
    • 「作為你提名的回退員」,第一次操作就不當,你給出的解釋是「符合條件你就批准」,可是,人家恰恰就是一開始就沒了解清楚這個規則。難道你不覺得你也有一定責任嗎?我當時來你討論頁說留言還沒說你責任的這個意思呢,完全就是提醒你,但是你有責任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請注意。--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09:24 (UTC)
    • 剛剛逛了下你介紹頁,有一句說「發現維基百科上太多的人對人不對事以及只要看到條目政治立場之後立即選邊站的行為。」這句話現在回贈給你看來最為恰當。看得出你現在在氣頭上,但是呢,還是要講道理,一味無理刪除本人留言是無益於事情的解決的,不是嗎?--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09:27 (UTC)
    • 哦,對了,我之前也不知道自己的討論頁可以自己管理,既然你把別人給你在你用戶討論頁上有道理的留言都刪了,我也順帶清除一下某些人無理的留言吧,還我討論頁一個清淨,你看如何?--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09:31 (UTC)
    • 還有哦,你把我列為「列為不受歡迎的人」,自從你上次對「傻B」二字視而不見以來,我心裏早就嫌棄你了呢,只是沒說沒寫出來而已。人與人相處何必弄得這麼撕破臉皮呢?做人啊我覺得不要弄到這種狀況,這也是我的原則。現有討論頁中長篇大論,不要以長以短來論述,而是要以有沒有道理來論述,你把我有道理的留言給刪除了,這樣真的好嗎?--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09:37 (UTC)
    • 「如果只談條目,一切都好說。不歡迎一切來扣帽子和吵架的人,相關留言一經發現直接刪除。」這是玩笑話吧!沒意思。。。--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09:48 (UTC)
  • 發現人: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維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7年3月28日 (二) 08:58 (UTC)
  • 處理:user:暖城2016-02-05user:霧島聖[[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拒絕。未獲充分警告,且提報者處理方式消極。另附知二人,設立本頁的目的是為報告處理破壞行為。請不要繼續在本頁爭論無關事宜。--Techyan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11:00 (UTC)
  • 剛回來就有提報,呵呵,
  1. 話說是我本人申請的,與院長完全沒有任何關係,而且大家都沒水晶球,並不能預測哪個人的下一個動作。
  2. 再來,我不是第一次使用回退權了,在先前已經為了反破壞使用多次回退,這是我第一個誤操作,Antigng已經警告過了,並不是我不了解規則。
  3. 除非真的有事,否則不該編輯存檔,尤其是別人的用戶討論頁。
  4. 「傻B」、「裝B」都是屬於粗話,就別再提了。
  5. 既然你對於院長「處理不當」,你可以申請罷免,但機會不大,因為該反省的不是他。-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30日 (四) 04:37 (UTC)
  1. (1) 好的,知道了。
  2. (2) 那也算是你剛成為回退員之後沒多久就濫用職權。
  3. (3) 自相矛盾了吧?了解規則還是錯誤操作?那是罪上加罪。。。
  4. (4) 裝逼是髒話??我告訴你一遍,裝逼是形容一個人自大,而傻B才是罵人話。。。我也算是開眼界了哦。你就不用為某個被封禁三個月的用戶辯解了。。。
  5. (5) 該反省的不是他?沒錯,是他和你。就他這麼消極處理也配做管理員?我只能呵呵了,還有你,就憑你對我剛剛對港澳的編輯的回退,而且不給出任何理由,然後假裝小時,用IP位址來回復,你不覺得這麼做不是坦蕩蕩的行為嗎?--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30日 (四) 06:37 (UTC)

113.20.117.4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Koika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在下

  1. 對QFA7301的撤銷:完全無法理解Koika在指控什麼。透過編輯歷史可得知,在下從未撤銷QFA7301的編輯。
  2. 對Jimmy3421的撤銷:撤銷的編輯摘要為「頁首已有相同模板。」
  3. 對Fauzty的撤銷:撤銷的編輯摘要為「感謝閣下出於善意的編輯 不過來源說明台南捷運採用先進運輸系統 並且說明先進運輸系統即是指單軌捷運。」
  4. 對Wishyouhappy的撤銷:撤銷的編輯摘要為「感謝閣下出於善意的編輯,但是閣下必須附上可供查證的可靠來源。」
  5. 對Hoyalang的撤銷:撤銷的編輯摘要為「1.不解為何要逕自將所有異體台轉換為正體臺 2.機廠似乎為原創研究 3.既然尚無條目就不太需要露紅字」

鑒於「對方的理由可能是您沒有回應其他撤銷您的編輯的用戶」不成立(話說被撤銷的編輯也都不是把歷史章節跟路線章節對調的),而Koika多次沒有理由回退的狀況下,在下重新要求依WP:3RR對該用戶的行為進行處理。-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3月29日 (三) 20:29 (UTC)

    • 我論證的是Koika的行為不屬於明顯破壞,您在論證的問題是您認為您充分地回應了其他用戶的質疑,然而這不意味着他認為您充分地回應了其他用戶的質疑。舉個例子,編輯戰方針告訴您,避免通過編輯摘要進行交流,單從這一點看,也許您溝通的力度還不夠。回退不是明顯破壞/違法內容就是編輯戰。對方回退了這麼多次,您也就回退了這麼多次,他有問題,您也有問題,要麼保護這個條目,要麼您和對方都會被封禁。鑑於編輯戰的目標單一,故而採取了保護而不是封禁雙方的措施。--Antigng留言2017年3月30日 (四) 01:54 (UTC)
      • @Antigng:同樣根據編輯戰方針,避免通過編輯摘要交流的前提是「當發現存在爭論時」,而我四次撤銷其他編輯的動作,都並未引發進一步的編輯戰或爭論,在下也認為這些撤銷也與本案毫無瓜葛。第二個部分,在遵守編輯戰方針所指引「如果回退了他人的修改,請確保在編輯摘要中或討論頁中指明緣由(原因顯而易見除外,例如回退破壞)」的狀況下,相對在下均依照方針提供完整編輯摘要的撤銷,且主動至Koika的討論頁要求其說明理由。事實上,Koika在在下於其討論頁要求溝通後,又做了一次無理由的回退;在下以為,Koika完全沒有依照方針提供任何理據且沒有建設性、拒絕溝通的多次回退,才是「明知會招致反對時仍然固執己見,採取挑釁性的編輯行為,並且反覆使用回退功能」的編輯戰行為;因此,在下也不認同閣下各打五十大板的想法。-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3月30日 (四) 04:09 (UTC)
        • 第一、在一個永康區的問題上您已經進行了多次回退,而您並沒有在討論頁上溝通。第二、對方回退多次,那麼前提條件也得是您回退多次。如果您不去回退他的編輯,他不可能自娛自樂回退自己的編輯。編輯戰永遠是雙方的事情。您想到了需要與對方進行溝通,那麼自然就能想到在這個問題上面存在着爭議,進行回退會招致反對,那麼自然應該收手不進行回退,等待有討論共識再進行操作。但是,您不是這麼做的。--Antigng留言2017年3月30日 (四) 04:33 (UTC)
          • @Antigng:在下必須再次反駁閣下的說法。關於永康區的撤銷,想必閣下所指的是Wishyouhappy的部份,雖與本案毫無關係,惟仍對該案進行說明:
            1. 2016年10月4日5時37至39分:Wishyouhappy添加關於永康區的內容。
            2. 2016年10月4日6時16分:由於該編輯的內容無法查證,在下以「來源未說明行經永康區。」撤銷該筆編輯。
            3. Wishyouhappy未提出異議,而後的2016年10月4日至2016年11月9日間雙方無任何爭論與歧見,事件的連貫性已經喪失。
            4. 2016年11月9日3時10分:事隔超過一個月,Wishyouhappy再次將永康區的內容添入,此次提供有「B8六甲頂、B9奇美醫院、B10大橋、B11中山南路、B12中華二路、B13兵仔市場,以上站址皆位於永康區。原新聞遺漏且疏忽,誤把以上站址列入北區。」的編輯摘要。
            5. 2016年11月9日8時18分:由於依然未提供可靠來源,在下認為此舉為原創研究並以編輯摘要「感謝閣下出於善意的編輯,但是閣下必須附上可供查證的可靠來源。」撤銷其編輯。
            6. 2016年11月9日9時17分:第三人維克玻玻指出「內容擴充(北區無誤(B6站即是)、僅缺少永康區:參考資料2之圖片與本段落右側圖片已為永康區提供可查證的可靠來源)」並撤銷在下的編輯。
            7. 在下認為參考資料2之圖片確可作為來源,雙方達成共識。
          • 因此,事實上所謂在下多次(兩次)對永康區內容的回退並不具連貫性,時間點事隔超過一個月以上,而事後雙方確實也透過完善的編輯摘要達成共識。
          • 第二個部分,回退的原因在於儘管已向Koika主動提出討論,惟Koika依然故我的無理由莫名回退,方才對該編輯進行回退。-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3月30日 (四) 07:00 (UTC)
            • 一、「而後的2016年10月4日至2016年11月9日間雙方無任何爭論與歧見」不意味着事件的連貫性喪失乃至對方默許您的編輯。實際情況很可能是他不經常上線,您可以看到,他在兩次回退之間沒有任何編輯,沒有及時回應您的回退,僅此而已。您再進行回退,而沒有給對方留言說明,就沒有進行良好的溝通。事後達成共識不意味着您的行為本身是最佳的,錯誤的行為有時會帶來正確的結果,然而在更多情形下,不是。二、編輯戰方針從來沒有允許在編輯戰一方「依然故我的無理由莫名回退」的情形下「對該編輯進行回退」而不算作編輯戰。
              當此類情況(用戶針對頁面內容的某些方面會有不同的觀點)發生時,強烈建議編者通過文明的討論達成共識,而不是在明知會招致反對時仍然固執己見,採取挑釁性的編輯行為,並且反覆使用回退功能。後者被稱之為編輯戰。
              ——EW
              換言之,只要您意識到了您的回退具有爭議性,可能遭致反對(事實證明了您的編輯正遭受着另一位用戶的反對),對方的編輯不符合WP:VAND方針定義的明顯破壞或其他違法內容,您再進行回退行為就屬於編輯戰。--Antigng留言2017年3月30日 (四) 07:07 (UTC)
              • @Antigng:第一部分.根據共識方針
                「所有沒有異議或不被其他編者回退的編輯,均可假定其具備共識。」
                ——CON
                在經過長達一個月的時間後,在下認為在2016年11月9日前的時間均可假定在下的編輯具備共識;第二部分,第一,再次引用共識方針
                「...假若編者無視討論頁內容,而繼續編輯或回退爭議性內容的話,便可能會為爭議性的編輯負責從而招致制裁。」
                ——CON
                ,第二,在下不認為在下「根據方針提供完整編輯摘要的撤銷動作」為所謂「挑釁性的編輯行為」(第一部分的案例恰可作為參考,完善的編輯摘要促成了一次共識)。-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3月30日 (四) 07:26 (UTC)
                • 1、是的。您的編輯在下一秒內被回退,那麼在這一秒鐘的時間內,我們可以假定您的編輯具有共識,這就是所謂的沉默共識。然而,當它被回退,那麼假定的沉默共識就不復存在了。您的編輯在一個月的時間內具有沉默共識,推不出「編輯爭議事件」已經結束,否則依據同樣的邏輯,我可以推出「任何編輯戰都不是編輯戰」,哪怕回退是以秒的數量級進行的,那麼在兩次回退之間都可以假定編輯具備沉默共識,如果「曾經存在沉默共識」可以推出「編輯爭議結束」的話,那麼就不再有編輯戰了。2、「提供完整編輯摘要的撤銷動作」,本質還是撤銷,只要出現一系列反覆的撤銷行為,撤銷的對象不是符合VAND定義的明顯破壞性編輯,那麼根據方針,就是發生了編輯戰。根據您的經驗,您也許認為「完善的編輯摘要促成了一次共識」是普遍規律,然而它是錯的。昨天的案例表明,哪怕一邊開討論一邊回退,反覆的回退都可能釀成編輯戰。--Antigng留言2017年3月30日 (四) 07:35 (UTC)
                  • @Antigng:先不論「那麼就不再有編輯戰了」的滑坡謬誤。在下對於Wishyouhappy的撤銷,均為維護WP:可供查證WP:可靠來源等方針,並遏止原創研究,而WP:編輯戰方針寫道
                    「為了維護更為重要的方針而採取的回退舉動不應視作編輯戰。」
                    ——EW
                    故在下對於Wishyouhappy的行為應非編輯戰。第二,在下所要表達的是「根據方針透過完善的編輯摘要,也能取得共識」而並沒有指出他是「普通規律」。-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3月30日 (四) 07:48 (UTC)
                    • 1、如果您要強調「一秒鐘」和「一個月」不一樣,那麼我說根據WP:CON,它們是一樣的。因為沉默共識的定義里本來就不包含時間,沒被回退,就假定有沉默共識,回退了,就沒了。「為了維護更為重要的方針而採取的回退舉動不應視作編輯戰」,英文是「Reverting to enforce certain overriding policies is not considered edit warring.」,什麼叫做overriding policy?是指那些涉及比編輯戰更嚴重行為的方針。比如加入違反WP:BLP的內容,維基百科是要承擔法律風險的,所以自然對此等內容殺無赦,不受編輯戰方針之限。類似的例子還包括加入明顯侵權、兒童色情、個人私隱等違反美國法律的內容。然而,a、一般的內容方針規範的對象根本與法律不沾邊;b、內容方針也不是比編輯戰方針更為重要的方針;c、WP:VWP:NOR從來沒有要求一般的原創研究內容被立即移除。(否則還要Template:cn幹什麼),「故在下對於Wishyouhappy的行為應非編輯戰」不成立。2、既然不是普遍規律(事實上,根據我的處理編輯戰經驗,是普遍不成立的規律),那麼編輯戰方針就沒問題,進行這樣的行為自然就有問題。--Antigng留言2017年3月30日 (四) 08:01 (UTC)
                      • @Antigng:第一,根據WP:BURDEN
                        「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內容均應使用內嵌引用來提供可靠、公開的來源。」
                        ——BURDEN
                        「缺乏來源的內容將可以被刪除」
                        ——BURDEN
                        第二,根據共識方針,共識的形成本就不限定特定形式、不限定普遍性,不論如何形成共識,「根據方針提出的完善編輯摘要」確實引導出了最終取得共識的結局。-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3月30日 (四) 08:45 (UTC)
                        • 1、「可以」不等於「必須」。維基百科人人都「可以」編輯,但是您並非「必須」進行編輯。WP:V:「缺乏來源的內容將可以被刪除(尤其受合理質疑而確無可靠來源查證的內容),但在刪除前應給予加入此內容的編者充足的時間來補充來源,否則可能導致他們的不滿。」2、「確實引導出了最終取得共識的結局」,這一點沒有錯,事實如此。但是根據我的經驗,絕大多數情況下這樣做會導致非常糟糕的後果,故而我說這種做法本身有問題。比如,跳下站台翻越軌道,的確存在不被火車軋死的可能性,但是,這不代表這種行為沒有問題。邊寫摘要/和對方討論,邊回退的習慣是有違於編輯戰方針的。--Antigng留言2017年3月30日 (四) 08:55 (UTC)
                          • @Antigng:第一部分,為維護已有可靠來源做為參考的內容,在下選擇刪除該內容;第二部分,在下的經驗與閣下有些許不同,只要有完善編輯摘要而撤銷編輯,往往容易取得共識,只是這些案例並不會被注意到。-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3月30日 (四) 14:19 (UTC)

Neville Wan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Neville Wan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d哦,好吧,那我想多了,沒見過。。。--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30日 (四) 17:22 (UTC)

180.217.199.22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霧島聖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User talk:霧島聖/Flow 存檔 1編輯|主頁|歷史|連結|監視|日誌
  • 本人在其討論頁針對Neville Wang作為回退員的行為提出質疑,即被其用極其惡劣的態度回應,問題沒有解決,直接說「再來我討論也留一句言你就是騷擾,咱們VIP見。 話不投機半句多。」而之前(2016年11月),關於Dragoon17cc罵本人「傻B」,本人提報人身攻擊,給出證據,被其說沒有看見而不了了之。本人希望作為管理員,霧島聖完全沒有盡其責任,對其他用戶這樣不講道理的態度應該被警告。--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08:40 (UTC)
  • 發現人:--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08:40 (UTC)
  • 處理:拒絕。對管理員行為不滿意應移步互助客棧解決或考慮彈劾管理員,而非提報本頁;用戶拒絕在自己的用戶討論頁上就某一問題進行回應,或移除留言,屬於合規行為,但就當前情況,不能被視為其中一方拒絕討論;理據中,提名人指責被提報者對其他破壞的處理存在問題,其亦非本頁所受理的範圍,也不是其他管理員一人應該處理的,且時間過久,屬陳舊報告,不構成封禁要件。--Techyan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10:56 (UTC)
    • @Techyan: 因為之前遇到過的管理員都非常理性,有一份說一份,所以沒想過也不是很了解彈劾管理員的過程,你囂張說了我就知道了,在此表示道歉。關於霧島聖對本人2016年11月處理不當的這件事,我想說儘管過去了快4個月的時間,但是希望霧島聖能夠認識到並深刻反省到當中的錯誤,當時本人有三個月時間沒有辦法上網,也不知道是否本人沒有繼續追究而造成其這樣囂張蠻橫的氣焰。總之,我希望這件事到此為止。以後遇到這類事情,我也不會主動來麻煩其他管理員來處理,再次對你說一聲謝謝!--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11:51 (UTC)
唉。最後一次回覆你。當時你們雙方都在罵街,考慮到你們因為編輯戰的氣頭上,我才沒有因為這個把你們兩個都封禁。不好意思,「裝逼」也是罵人的話,不要把自己抹的如此乾淨。要讓我因為這個封禁他,可以啊,但你也得進小黑屋,但我最後也沒封你啊。一碗水得端平,就這麼簡單。剛才你又在我的討論頁留言了,那就不是涉嫌,是明確違反騷擾方針了。你的留言我會全部刪除,請自己好自為之,謝謝。--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維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7年3月28日 (二) 09:07 (UTC)

98.14.161.9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15.160.177.14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80.217.199.5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宅男阿獸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whuhcus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痴呆集團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82.216.55.20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Neville Wan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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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這樣我也覺得很難受,解釋一下。在我看來,一來髒話和不文明不一定拉上關係,二來爆粗是粗鄙不文(卻並不總是違反文明方針的行為),卻不是罪。可是我並不會馬上逞着官威迫你承認自己違反方針和道歉。--春卷柯南歡迎參加協作計劃 ( ) 2017年3月30日 (四) 11:06 (UTC)
  • 差不多得了,在下是沒看出「屌」和「逼」之間有多大差別。--Jerre Jiang  討論參與清理積壓站務  2017年3月30日 (四) 10:56 (UTC)
  • 呃,暖城別忙到忘了吃飯,我先暫離。-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30日 (四) 11:20 (UTC)
  • 為了不擾亂討論串,我在這裏回覆:
    1. 一開始只是運用一下常識做判斷,就算本來就是「嗌交唔好口」,我不認為這是蓄意冒犯。況且在中文版的方針(包括文明方針)並沒有明文禁止粗口(英文版文明方針列明爆粗是不文明行為,卻不怎麼會因為用戶爆粗而遭到警告,除非當中夾雜人身攻擊等不文明行為,而且本來英文的一些俚語有髒話元素)。
    2. 就算樓主實在是忍無可忍,迫不得已,要上來這裏,我不滿意的是被舉報人只是在表達「我不想理會」這個意思的時候爆粗,舉報人就要窮追猛打,又說這樣是違反文明、禮儀、NPO方針,這並不符合無罪推論,最壞的情況是這可能會引致被舉報人的強烈不滿,無助於解決討論。然後你說我無理取鬧,不警告被舉報人就是助長粗口的惡人,還勸我自重,這甚至令我產生妨礙管理員判斷的觀感。所以我才會產生樓主的行為不文明的觀感,就算樓主的動機是出於正義。
    3. 規程問題,我並不會處理上面的提報。這不是因為退縮,而是避免不公義(雖則這並不表示本人招認自己處理不公)。發還重審的話,如果我維持原判,結果還是剛才的爭論重複一次。倒不如給個比我更精明的管理員去處理好了,雖然這樣做可能是助長forum shopping。
    4. 離題說一下。無論是被舉報人譏稱舉報人,還是被舉報人爆粗,舉報人認為不能接受的話,你可以要求他停止,甚至要求他改正,但是不需要一開始就到VIP,如果這裏是英文版,鬧上VIP是溝通無效之後的最後一步。要根除維基社群的粗口文化,請到互助客棧(但是我有信心這不會因為衛道士的強烈支持,而得到通過,這已經不是我臉皮厚薄的問題),你可能認為粗口文化要得到徹底的根除和禁制,我消極處理無異於鼓勵對方繼續爆粗,但是我的憂慮是一旦我警告對方,要求改正,恐怕會成為案例,以後說話加個髒話助語詞(就算那個髒話不能用作動詞)也要捱警告,甚至影響到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大語種維基百科的方針各自獨立,卻有可能對其他方針不完善的維基百科具有參考價值)。即使我說華人對髒話的態度十分保守,認為髒話有損風化,卻不能成為一個有效的理由,中文維基百科並非只為華人服務。維基百科不會因為道德、政治等原因審查內容。還有,我並不是第一次得罪用戶,對於某些用戶我會放下身段,但是對於另一些用戶,到現在還是沒有和解。樓主自量。--春卷柯南歡迎參加協作計劃 ( ) 2017年3月30日 (四) 14:02 (UTC)
        • @春卷柯南: 一派胡言。我窮追猛打?你要看看不治治他他囂張成什麼樣了哦。。。比如你好好的討論,他這樣回覆你
    • 「就那個暖城,喜歡搞原創的東西,講也講不聽。」
    • 「原來維基支持原創譯名,在朝廷的統治下維基又跨出了一大步」
    • 「要是沒有陛下在,恐怕維基早已身敗名裂,恩威浩蕩,名揚四海。」
        • 你覺得好嗎?利於維基百科的風氣嗎?我之前已經和他說了要麼和我道歉,要麼我就提報,既然他錯了,還在這邊找藉口說什麼電腦壞了,呵呵,你信嗎?反過來說我窮追猛打。。。至少你不應該在處理裏面寫「拒絕」,這個絕對是不對的。--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30日 (四) 15:37 (UTC)
          • 一事還一事,好,你說你已經要求改正,不過你在同時威脅被舉報人(「要麼和我道歉,要麼我就提報」),英文版人身攻擊禁止方針列明,這是人身攻擊的一種。既然這樣,被舉報人又怎會低頭認錯呢?雖然我也不相信那個髒話字是針對電腦。他嘲諷你幾句就這樣,我也沒轍。我住的地方實行歐美法系,你不明白很正常,但是你這樣要我改變裁決,甚至否定我的看法,是對本人、對整個程序的挑釁,如果這裏是法庭,你就是妨礙司法公正。不要威逼我動用封禁這個最後手段。--春卷柯南歡迎參加協作計劃 ( ) 2017年3月30日 (四) 15:55 (UTC)
            • @春卷柯南: 既然是髒詞,「要麼和我道歉,要麼我就提報」有錯嗎?你去看看3月初本人的提報記錄,我有對他擾亂討論進行提報,就是沒有管理員來處理,你自己去看看,現在處理一欄還是空的,「如果這裏是法庭,你就是妨礙司法公正。不要威逼我動用封禁這個最後手段。」很可惜,第一,這不是法庭;第二,你作為管理員,職責是講道理,你這分明就是威脅,「我住的地方實行歐美法系」,我住的地方也是啊!否則我還不睡覺幹嘛呢?維基給我工資嗎這麼賣命。。。我也告訴你,我試圖和你講道理,在你留言板留言,你不做任何回復。你如果沒有道理就威脅,本人將提報你作為管理員的不端行為。。。--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30日 (四) 16:05 (UTC)
            • @春卷柯南: 「好,你說你已經要求改正」抱歉,這句話沒懂,我要求改正什麼?「我住的地方實行歐美法系」這句話真難聽,也真沒有品位,不知道你是老家在大陸還是港澳台?這句話就感覺華人社會是沒有法律或者法律不嚴所以人們可以胡作非為一樣。。。既然你這麼有正義感,好,我們暫時不說「屌」這件事,你對我提出的那三句如何評論?你就說一句,有沒有擾亂討論?--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30日 (四) 16:08 (UTC)
  • 我再回應一下。一、樓主上面提到Neville那三句話有問題,Neville譏稱你是「陛下」,說話態度是有問題,我也覺得他的態度涼薄,倒過來說,也是會引致樓主不滿,無助於解決討論,你說這是擾亂討論秩序也行。J. Wong提醒了他,我同意他的決定。其實大家對這個也挺擔心的,他這樣是有可能被封禁的。二、大家退一步,吵架的時候態度不好很平常。不過,對方嘲諷、挑釁,做錯了也好,我既不願意看到「在朝廷的統治下維基又跨出了一大步」、「要是沒有陛下在,恐怕維基早已身敗名裂,恩威浩蕩,名揚四海」這種嘲諷,也不願意看到「要麼和我道歉,要麼我就提報」、「這樣陰陽怪氣維基百科不歡迎你」這些話,無論事情如何。大家也不會想在維基百科有令人難堪的經歷。而且,我給不出你滿意的回應,也不需要罵我罵的那麼難看。管理員斷案本來就是要看情理。爆粗和嘲諷的固然是理虧,卻不一定引來對被舉報人的處罰,頂多是提醒他注意下說話態度而已。--春卷柯南歡迎參加協作計劃 ( ) 2017年3月31日 (五) 09:41 (UTC)
    • @春卷柯南: 針對你的第一點,既然「大家對這個也挺擔心的」,我也就放心了,因為我就覺得要是沒人當回事,當事人如果變本加厲就不好了。針對第二點,如果有人說「要是沒有陛下在,恐怕維基早已身敗名裂,恩威浩蕩,名揚四海」這樣的話,回應「這樣陰陽怪氣維基百科不歡迎你」不算過分吧?這樣的語調的確是陰陽怪氣,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提醒他可以停止了。。。至少不管怎麼說,本人的語氣沒有Neville Wang那麼陰陽怪氣。其實本人早不必說這些話去回應Neville Wang,關鍵的關鍵是之前本人有提報,卻沒有管理員出來處理,在沒有任何處理的情況下就歸檔了,本人也當時也沒當回事,沒有繼續提報,可是Neville Wang當時就是如預期那樣更加變本加厲肆無忌憚。--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31日 (五) 22:25 (UTC)
    • @春卷柯南: 我沒有想罵你的意思,但是你上文那句「如果這裏是法庭,你就是妨礙司法公正。不要威逼我動用封禁這個最後手段。」實在是令人汗顏,我個人覺得管理員絕對不應說出這樣的話,「我住的地方實行歐美法系,你不明白很正常」我當時沒有意識到你在香港,以為你在歐美某國,看了這句就以為你是崇洋媚外的那種人,自然就不爽咯。。。既然現在搞清事實了,就好。另外,我從來沒有說一定需要管理員給我一個令我滿意的回覆,如果你早點寫上上面這段,你和其他管理員的擔憂,我也就不會再作提報。另外,我當時給你留言板留言,你也完全沒有回覆,當時就覺得你不是那麼通情達理。當然這是當時看法,現在不這麼覺得了。--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31日 (五) 22:34 (UTC)
    • @春卷柯南: 另外,維基因為沒有對某些人屏蔽的功能,所發留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樓下那位到現在為止,這態度還是沒有變,對吧。。。他說這些話是無利於事情解決反而可能使得事情激化的。。。所以呢,有些話,還是別給他抓住把柄了。。。--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31日 (五) 22:54 (UTC)
霧島聖也被他罵過了,我說你陛下你之前也提報過了,現在又拿出來講,隨你怎麼說。-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31日 (五) 09:5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