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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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祝六一兒童節及哀悼某活動失敗

某活動由於參與人數不足,已經可以認為是失敗的了。哀悼一下,順便慶祝六一兒童節。--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日 (三) 04:38 (UTC)

順道提一下,優特改制已經存檔,而一直參與討論的人都很少。這陣子開始要兼職,雖然還勉強可以繼續寫條目,但要推行改制卻有點力不從心,特此徵求協助:比如投票通過、試行的技術上問題、流程等等,現時一概欠奉。老實說,看到很多人都去了看熱鬧,卻沒有看改制,我有點灰心。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6月1日 (三) 12:36 (UTC)
一是意見沒談攏,二是我也實在沒精力一直討論下去...--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6月1日 (三) 13:01 (UTC)
不要緊,存在即合理,換言之,不合理的就不會存在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日 (三) 13:21 (UTC)

優特方面,已經比我去年提出的方案有很大進步。我相信假以時日應該可以完成,這個問題不大。-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日 (三) 14:23 (UTC)

如何更改對話頁名稱

好像許多維基人都有改對話頁名稱,如user talk:j87j8787的標題為「談天客棧」,這是怎麼辦到的?不能透過移動頁面吧!--靖天子~北伐抗戰軍統局/真菌條目大躍進 2011年6月3日 (五) 14:58 (UTC)

{{DISPLAYTITLE:name you like}}--Reke (留言) 2011年6月3日 (五) 15:18 (UTC)
看到您這個動作,笑了一下。-{T|zh-cn:中國用字;zh-tw:台灣;zh-hk:香港;zh-sg:新馬;zh-hans:簡體;zh-hant:繁體;zh:默認}-。 冰霜葵  2011年6月3日 (五) 15:34 (UTC)
看起來好有趣。--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6月5日 (日) 13:07 (UTC)
哈哈,我一改收到的所有邀請函就都變成「例外即證據,您好.............」--靖天子~北伐抗戰軍統局/真菌條目大躍進 2011年6月5日 (日) 13:13 (UTC)
這裏順便問一下如果確實願意移動討論頁也是可以的麼?--鐵鐵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6月5日 (日) 13:06 (UTC)
不可以,維基人不能夠看清那麼是你的用戶討論頁-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5日 (日) 13:56 (UTC)

請各位巡查員、管理員關注Plugluflu對話頁 | 用戶貢獻)、Altingia對話頁 | 用戶貢獻)和AsChen對話頁 | 用戶貢獻)這三個用戶

這三個用戶最近創建了大量侵權條目。他們不是在條目名字空間直接創建條目,而是先在用戶子頁面撰寫,然後再移動到條目名字空間,因此在Special:Newpages是看不到的,而必須檢查移動日誌才能發現。請大家留意。--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5月30日 (一) 14:55 (UTC)

從行為上看似乎有點像這位。--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5月30日 (一) 16:30 (UTC)
這招用的可真妙,看來巡查員以後也得多多注意「頁面移動日誌」-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30日 (一) 16:36 (UTC)
Biŋhai同學我只是有點懷疑,你弄出這一堆後續來幹嘛: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山鄉巨變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官店等等(往後翻就有)。--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6月6日 (一) 15:03 (UTC)

「Y1年任P1職位。Y2年任P2職位……」的寫法是否侵權

我今日留意到User:Symplectopedia把已經退出中文維基百科的User:Walter Grassroot先前創建的多個條目提報侵權,而那些條目大致上就是從「參考文獻」頁面的個人履歷簡縮而成。謹在此詢問,如果人物事跡用參考文獻為根據,在條目以時間順序方式用「Y1年任P1職位。Y2年任P2職位。Y3年獲A1獎……」列出,而此等文字與外間已存在的網頁雷同,是否侵權?另見Wikipedia talk:版權常見問題解答/存檔3#引用中國大陸政府官員的官方簡歷是否算侵權。--Mewaqua 2011年6月1日 (三) 15:04 (UTC)

創造成分甚少-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2日 (四) 11:46 (UTC)
據參考文獻羅列出學經歷資料並不算侵權,但應該只在人物的infobox模板內羅列之。不建議在條目正文用這種羅列法,好像在寫找工作用的履歷表。—Ellery (留言) 2011年6月2日 (四) 16:39 (UTC)
不侵權?請看Walter Grassroot創建的卜萬科葛晏春條目:
卜萬科
卜萬科(1910-1969),安徽省霍丘縣人。中國人民解放軍少將。1930年卜萬科參加中國工農紅軍,任紅二十五軍第73師戰士、班長,紅三十一軍第93師279團排長、副連長、連長、營長,第91師271團副團長,紅軍第12師參謀長、34團團長。參加了鄂豫皖革命根據地歷次反圍剿戰役、創立川陝革命根據地反三路圍攻、反六路圍攻和紅四方面軍長征。抗日戰爭時期,任八路軍129師385旅770團營長、副團長,豫西第4支隊10團團長,河南軍區獨立第3旅副旅長。參加了神頭嶺戰役、響百鋪戰役、香城固戰役和百團大戰。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擔任中原軍區第2縱隊第3旅副旅長,豫皖蘇軍區汝南軍區分副司令員。參加了中原突圍和淮海戰役。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任河南軍區信陽軍分區司令員。1955年被授予少將軍銜,榮獲二級八一勳章、二級獨立自由勳章、二級解放勳章。
這個網頁
卜萬科(1910—1969)安徽省霍丘縣人。1930年參加中國工農紅軍。193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任紅25軍第73師戰士、班長,紅31軍第93師279團排長、副連長、連長、營長,第91師271團副團長,紅4軍第12師參謀長、34團團長。參加了鄂豫皖革命根據地歷次反「圍剿」鬥爭,西征轉戰,川陝革命根據地反三路圍攻、反六路圍攻和紅四方面軍長征。抗日戰爭時期,任八路第129師385旅770團營長、副團長,豫西第4支隊10團團長,河南軍區獨立第3旅副旅長。參加了神頭嶺、響百鋪、香城固等戰鬥和百團大戰。解放戰爭時期,任中原軍區第2縱隊第3旅副旅長,豫皖蘇軍區汝南軍區分副司令員。參加了中原突圍和淮海戰役。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任河南軍區信陽軍分區司令員。1955年被授予少將軍銜,榮獲二級八一勳章、二級獨立自由勳章、二級解放勳章。1969年在武漢病逝。
葛晏春
葛晏春(1902-1956),遼寧遼陽人。東北軍、中國人民解放軍將領。1918年,葛晏春參加東北軍,後考入東北陸軍講武堂學習,畢業後被張學良送往日本學習軍事,回國後任東北陸軍講武堂教官。1930年在張學良衛隊任營長,1934年所部被改編為國民黨軍第105師,任1旅2團團長。1935年第105師恢復為張學良衛隊任團長。1936年參加西安事變,任國民黨軍第49軍109師327旅旅長,率部對日作戰。之後任國民黨軍熱河省保安副司令,第9兵團參謀長、副司令、代司令。1949年1月,隨傅作義部起,任華北解放軍第19兵團副司令員。參加太原戰役、蘭州戰役、寧夏戰役等。1952年先後在第1、第2高級步兵學校從事教學工作。1955年任甘肅省人民政府參事。
這個網頁
葛晏春(19021956.8),遼寧遼陽人。1918年參加東北軍。後考入東北陸軍講武堂學習,畢業後被張學良送往日本學習軍事。回國後任東北陸軍講武堂教官。1930年在張學良衛隊任營長。1934年所部被改編為國民黨軍第105師,任1旅2團團長。1935年第105師恢復為張學良衛隊,任團長,負責東北軍總部警衛工作。1936年西安事變期間,擁護中共抗日主張,參加解決城內反動軍隊。1937年東北軍被改編後,任國民黨軍第49軍109師 327旅旅長。率部抗擊日軍,在作戰中負傷。後任中央軍官訓練團教官。日本投降後,任國民黨軍熱河(今分屬遼寧、河北和內蒙古)省保安副司令,第9兵團參謀長、副司令、代司令。1949年1月,隨傅作義起,任人民解放軍第19兵團副司令員。參加太原、蘭州、寧夏等戰役。1951年第19兵團參加抗美援朝後,留任兵團留守處主任。1952年先後在第1、第2高級步兵學校從事教學工作。1955年任甘肅省人民政府參事。1956年8月於蘭州病逝。
除了刪除個別句子,更改了個別字眼以外,大部分文字都相同,還說不侵權?--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6月2日 (四) 19:26 (UTC)
至少應當換一下句式,改用其它的敘述方式等等。—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2日 (四) 19:38 (UTC)
是啊。比如卜萬科條目頭一句「安徽省霍丘縣人」,至少可以改成「祖籍安徽省霍丘縣」;「任紅二十五軍第73師戰士、班長」可以改成「在紅二十五軍第73師擔任戰士和班長」,等等。--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6月2日 (四) 19:52 (UTC)
不過「Symplectopedia,英國人」改成「Symplectopedia,祖籍英國」就是事實錯誤了。--Mewaqua 2011年6月3日 (五) 10:37 (UTC)
(+)支持------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3日 (五) 00:02 (UTC)
我是覺得這種已經有明顯試圖進行改寫的東西,加上文字又不長,可以直接幫他調動句式來解除侵權問題就好,大不了五分鐘。送進版權驗證程序至少要數日,而我現在想幫忙改幾個句子都很麻煩。比例原則還是注意一下吧。--Reke (留言) 2011年6月3日 (五) 00:28 (UTC)
贊成樓上的意見,年表這種東西除非是違背事實亂寫,不然某某年擔任某某職位做某某事這個,怎麼寫都會與參考文獻一樣,改動敘述不要背離事實即可。—Ellery (留言) 2011年6月3日 (五) 03:42 (UTC)
Symplectopedia先生的行為完全是形式主義。要搞清楚Walter Grassroot引用的東西到底是不是作品,是僅僅是事實,還是存在獨創的思想。顯然那些內容僅僅是事實,事實沒有版權。如果真是作品,「霍丘縣人」改為「祖籍霍丘縣」,一樣侵權,維基百科接受的是「用自己的話複述」,而不是「改寫」。改寫到面目全非,一樣是侵權。英文維基上不少科技資料都是據參考資料作改寫重組,依Symplectopedia的所謂「侵權」審查,英文維基都得倒掉不少條目-冰熱海風 (留言) 2011年6月5日 (日) 06:59 (UTC)
Wikipedia:DRV的表現來看,冰熱海風閣下的發言恐怕難以讓人信服。--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01:04 (UTC)

繁簡體轉換請求大量堆積

2月3月4月都沒人處理,請管理員速速解決。——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1年6月1日 (三) 07:43 (UTC)

怎麼還是沒人解決?是打算積壓半年再動手?——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03:25 (UTC)

建議分割互助客棧

眼見其他客棧的某類話題日益增多,特建議將互助客棧分割多一個命為「爭議」的子頁面,該頁面暫時採用7天存檔方式至LQT啟用,避免討論長期放置。-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5月25日 (三) 13:04 (UTC)

為了避免某會佔用社群版面,爭議版的設立非常重要,想吵的人去吵,想討論別的就到其他版。此外,自導自演的爭論沒有必要放在爭議版,目前極少數一兩個重大爭論似乎有此情形。--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5月25日 (三) 13:09 (UTC)
幾點建議:只要符合條件,例如過度佔用版面、長久持續的爭議,就可以順理成章的移至「爭議版」,不管它一開始是放哪裏,放幾次。另外,往後請配合減少回應這些爭議,除了在「爭議版」之外,否則該版形同虛設。新的版面仍要適時關照,有些爭議仍然值得參與討論。至於原本只是單純討論,後來搞到失控的也可以考慮放「爭議版」。--Mihara57 (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13:46 (UTC)
該等版面需要保持其人氣度,否則抗議者依然會選擇眾人聚集之處。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5月25日 (三) 13:20 (UTC)
個人認為目前個別用戶在互助客棧的討論完全無助於條目的編輯,反而徒增社群的困擾,以及造成了事實上的擾亂行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5月25日 (三) 13:22 (UTC)
(:)回應shizhao:是不是維基百科只留你一個人的話是最有助於條目編輯,不會困擾社群,以及造成事實上的和諧盛世?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5月25日 (三) 13:27 (UTC)
閣下怎麼這樣想?互助客棧本來就可以視情況擴張,像條目探討版也是從本版分支出去的。沒有一個人不准你們討論。--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5月25日 (三) 13:42 (UTC)
我並不反對該建議,惟此案未必能夠解決少數群體用戶所遇到的困境。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5月25日 (三) 13:50 (UTC)

為了爭議而分版豈非搞笑??????我建議客棧再開一個「求包養」版,專門用來包養條目的。再開一個「優特體檢版」專門做優特體檢.......我還有數十項建議,HW你多開幾個版好不好?順便問問HW懂不懂什麼叫「因咽廢食」。-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15:26 (UTC)

(!)意見,無論分版等處理與否,重要的是:1.有專員及時處理欺負等問題;2.有關討論應建立在對稱的資訊條件下。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5月25日 (三) 15:49 (UTC)

開爭議板的毫無用處,從幾個層面來說:

  1. 假如你開爭議板他就會乖乖去爭議板,那為什麼規定不能用傀儡他就不會不用傀儡?為什麼就不會遵守其他規定?
  2. 爭議板要是沒人關注,想鬧的一定會再把爭議帶回來。他們需要的不是空間,是眼球。
  3. 開這種板面要不要管制?若要,則無異於現在的情況,遲早有人搞到連爭議板都不能發言;若完全不管,傀儡帳號可以肆無忌憚的洗編輯數,三兩下又是自動確認帳戶,其他頁面的保護形同虛設。

要讓討論區正常的唯一辦法就是強有力的管理階層,永於任事把巨魔跟潛行者掃出去,而社群本身也要有共識做後盾,不要婦人之仁地對累犯帳號抱以同情,除此之外別無他法。--Reke (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15:52 (UTC)

(×)抗議我不得不對你提出最強烈的抗議,並懷疑你是否適合參與維基項目。這種荒謬絕倫的專制思想,將使維基進入一個白色恐怖的政治化的黑暗時代,維基百科將淪為小圈子的遊戲,嚴重違背維基媒體基礎政策,並使其創立的獨特形象惡化,及可信度喪失等,直接威脅維基媒體項目的存續。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5月25日 (三) 16:02 (UTC)
真抱歉,這是今年基金會的根本政策。你可以去跟基金會慢慢抗議。--Reke (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16:13 (UTC)
基金會沒有也永遠不會讓你權力膨脹到可以把異議者肆意冠以欲加之罪,把他們趕出討論,破壞「維基過程」。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5月25日 (三) 16:25 (UTC)
我來打醬油,我來圍觀精彩表演,反正再這麼下去互助客棧也只有這麼個作用了。以後有正事都不往互助客棧提就是嘛,多簡單的道理。--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5月25日 (三) 16:36 (UTC)
這是維基管理層對這次事件的態度麼?好吧……—Snorri (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16:55 (UTC)
都已經在「其他」分頁裏提出了,一定要是正事嗎?-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4:19 (UTC)
維基難民援護會已被封禁。另參看m:What is a troll?,以及User:PhiLiP/嘛是巨魔?--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5月25日 (三) 18:24 (UTC)
菲菇你淘寶店在哪?-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05:42 (UTC)
怎麼不將"嘛是巨魔"直接放上元維基當What's troll的中文譯本?XD --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06:17 (UTC)
反對淘寶體咆哮體登錄維基。-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5:59 (UTC)
「登陸」吧。反正是User空間又不是Wikipedia空間。--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5月29日 (日) 13:23 (UTC)
無論是任何版面都可能會產生爭議,因此沒有必要特地創建「爭議」分頁,但可以考慮將某些特定盤據已久的爭議創建並移動至專頁。--安可來酒館談談2011年6月7日 (二) 08:49 (UTC)
(×)抗議,本人在此對用戶Shizhao公然違反多項方針,濫用權限的行為提出最強烈的抗議。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6月7日 (二) 16:23 (UTC)

抗議管理員濫權行為

首先聲明,我對於某些用戶在互助客棧的言論並不贊同,甚至反感。但是如果以「擾亂」封禁,我認為十分不適當。在此表示(!)抗議以言入罪。

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

最初,他們來抓共產黨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接着,他們來抓社會主義者,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社會主義者; 再來,他們來抓工會會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會員; 後來,他們來抓猶太人,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最後,他們來抓我,已經沒有人能為我說話了。

以上----蘋果派.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5:41 (UTC)

你可真是有空,有時間跟他們玩。正如CU頁某人所言,有人並不能以擾亂入罪,只不過他的言論遊走於政策邊緣。仔細閱讀後,我覺得封禁此人是有些不合理。但另外一位,開幾個傀儡,又正如CU頁所言,表面上跟你討論,實際上只是在單方面宣揚自己的一套理論。此人應該封禁。至於AT7002,貌似是被冤枉了,雖然我覺得他和別人的溝通也是有問題的。所以我覺得蘋果派下次抗辯時,最好寫清楚抗辯原因,不然沒有人知道你打算抗辯哪件事,尤其是在事態嚴重的局面下,這麼做無疑是火上加油。-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5:58 (UTC)
(:)回應我才沒時間陪他們玩呢。我極少參與這類討論的。但是我不能接受,管理員拋開封禁方針自行其是。任意封禁一個用戶,卻沒有封禁方針的支持。要知道管理員遵守方針乃是管理員的義務和責任。--蘋果派.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8:33 (UTC)
這的確有濫權之嫌。在互助客棧發言後被以「擾亂」罪名作出封禁實在過份,我個人認為「百無一用是書生」應為這封禁舉動作出詳細解釋。--武蔵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5:58 (UTC)
Codename Protector的擾亂在於:
1. 從5月初以「封禁vs言論自由」之類為主題喋喋不休,導致頁面大幅被拖長,可能影響他人閱讀其它議題。
2. 為反駁而一再使用滑坡謬論、稻草人之類手法(例如把他人的「一個有秩序、能正常運作的討論區才可能有討論的效果」上綱至「不是將不一致的意見參考在內,而是當作破壞進行封殺,難道這才是正常運作的討論區」;「目前個別用戶在互助客棧的討論完全無助於條目的編輯,反而徒增社群的困擾」扯到「是不是維基百科只留你一個人的話是最有助於條目編輯,不會困擾社群,以及造成事實上的和諧盛世」)。
3. 他似乎一直試圖煽動更多用戶加入紛爭。
Shizhao的封禁僅是在「未先予最後警告」這一點有暇疵。
另見en:Wikipedia:Disruptive editing
--Mewaqua 2011年5月26日 (四) 16:11 (UTC)
(※)注意古語「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而生動的寫照已經被某些人士開進維基百科。需要指出,在討論版「喋喋不休」,反駁,以及事實上與更多用戶進行交流的行為,皆屬正常的發言,理當無可厚非。上述言論,就如同捉住在家吃飯的人,說「你吃飯是犯了欺君之罪,應砍頭及誅九族。」同等荒唐。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6月8日 (三) 17:17 (UTC)
「封禁前先警告」不是硬性規定,只是「仁至義盡」的一種做法。--Mewaqua 2011年5月27日 (五) 11:39 (UTC)
感覺由書生來封禁的確是有些敏感,因為它上面有針對書生的留言,更何況是在沒有警告的情形下,難免會令人有所聯想。-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6:28 (UTC)

先不說封禁理由,但問題是Shizhao如有警告的話可能是「有爭議」,現在的情況是可能「有濫權」。要知道警察警告後開槍和警察沒警告後開槍是很大分別。--武蔵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6:29 (UTC)

錯,WP:封禁方針#知會用戶要求的是執行封禁給予封禁理由,並沒有要求封禁前必須事先知會,既然書生封禁時已經寫了troll,而Codename Protector又曾經在在元維基CU頁以良好的英語回應我的troll話題,他一定明白troll為何物,所以書生沒有濫權。其實對破壞者的警告模板反而是給我們一般用戶在對管理員提報破壞前用來自行警告破壞者、向管理員證明破壞者是屢勸不改才進行封禁。--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6:53 (UTC)
但是我有個疑問,在TROLL[1]的頁面,寫着「這是一篇論述. 它只表達了部分維基人或元維基使用者的意見及觀點,此等觀點可能未獲得廣泛支持。 這不是元維基的政策,但可能是屬於其他維基計劃的政策或指引。如有需要,歡迎更新本頁面,或在討論頁提出修改的建議。」,那所謂「論述」是「方針」嗎?「政策」是「方針」嗎?「指引」是「方針」嗎?可以以「論述」作為封禁的「理由」嗎?我真的被搞混了,麻煩請深入了解的維基人回答-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6:56 (UTC)
見這個:Resolution:Openness的最後一句:「Working with colleagues to develop practices to discourage disruptive and hostile behavior, and repel trolls and stalkers.」驅逐巨魔。 --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6:59 (UTC)
(:)回應上面的引用不全,沒有主語,現在給你補充全:「We urge the Wikimedia community to promote openness and collaboration, by: Working with colleagues to develop practices to discourage disruptive and hostile behavior, and repel trolls and stalkers. 」這句話首先就是一項「urge」,而且沒有「trolls」的正式定義,完全沒有封禁的可操作性。如果他們聽說因為這一句導致有中文管理員跳過本地WP:封禁方針而直接進行封禁,不知道他們作何感想。--蘋果派.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9:21 (UTC)
  • (!)意見補充一下理由。一個人的言論可以是完全錯誤的,但是使用公權力不讓他發表就是妨礙「言論自由」。(國際上面雖然有例外的例子,比如立法禁止鼓吹種族滅絕主義,納粹主義等等,但是極其罕見,顯然以上被封禁用戶並不屬於此類),言論自由乃是聯合國人權公約所明確保護的人權。維基百科雖然不屬於任何一種法律體系,但是也應該尊重人類的共同價值。以上這位被封禁用戶的言論的確有誇大其事,上綱上線的錯誤,(我都是一笑置之,甚少參與)但是從這次封禁來看,其所謂的「消音」、「小圈子」等等並非子虛烏有。維基百科連被人批評的度量都沒有嗎?難道封禁就可以解決這些問題嗎?我認為封禁無異於掩耳盜鈴,諸如「小圈子」、「精英主義」的批評已經有了一定的影響,並不是一兩個用戶的意見。我們應該勇於面對,努力改善,豈能以封禁對之?--蘋果派.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7:00 (UTC)
  • (!)意見補充:拋開言論自由不談,維基百科:封禁方針並沒有任何一條支持此類封禁,這就是我為什麼說濫權,唯一和封禁理由「擾亂:Troll」有聯繫的乃是「持續擾亂維基百科的行為」,但是這個擾亂指向的是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而被封禁人的行為不符合此指引的總則「闡明您的觀點,不要用實驗來證明」,當然也不符合此指引的任何一項細則。也就是被封禁人的行為不能被認為是封禁方針中的「擾亂」。--蘋果派.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7:28 (UTC)
毫無濫權,支持管理員應該維護秩序。讓你講話跟讓你跳針式的講話是兩碼子事,該用戶的作為到哪個論壇都會被當成洗板面而禁言。--Reke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7:12 (UTC)
在網絡空間談人權是沒意義的,因為網絡空間不是「公共場所」,所以如果你的言論違反了所在空間的規條,例如在電影討論區劇透,其管理人都有權請你離開另覓地方宣洩你對言論自由的追求,維基百科只是另一個比較開放的私人場所罷了,他還是有權驅逐他們不歡迎的人。--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7:23 (UTC)

補充一下意見,接受批評是要接受「有建設性」的批評,而不是「立場性」的批評。假如我批評中文維基百科「因為一定要懂中文才能編寫,所以是小圈子、精英主義」,這樣的意見請問要面對什麼?要改善什麼?只因為我拗了一個可能為事實的「小圈子、精英主義」的批評,所以前面的意見就算是垃圾,其他人也要照單全收,還要放任這種討論佔據了八成以上的版面位置嗎?該二位用戶指稱「小圈子、精英主義」的推論根本來自於一個意圖違反方針,以任其將維基百科當作其觀點宣示場所的基礎。這種意見無從妥協、無從改善,請他們自己去架一個wiki系統的百科。

碰到什麼意見都說「別封禁啊,我們來改善、面對吧」,只能說「鄉愿,德之賊也」,請引導新手遵循維基方針,不是降低要求去討好他們。--Reke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7:36 (UTC)

同意「在網絡空間談人權是沒意義的」。維基百科的規則與共識的形成一定程度上獨立於 現實世界的法律。如果按照現實世界的情形作為對比的話,封禁等價於是判人入獄了。但是封禁用戶時是沒有獨立於立法者群體的法庭審理的,被告沒有辯護律師, 沒有陪審團,判決過程沒有公開……這豈不是更值得反對?具體到目前的例子,每個人的言論自由都應受保護,但問題是CP是否是「一個人」?這裏 可能沒有善意推斷,但,現實生活與網絡空間的最大區別就在於其匿名性。如果維基能做到實名制的話,我覺得倒是可以要求保護每個人的言論自由。 —Snorri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7:42 (UTC)

  • (:)回應我沒有要求接受這種批評,甚至我自己也不接受這種上綱上線的批評。但是即使這種批評是毫無根據的和錯誤的,並不等於我們需要封禁他。而且我也沒有要求降低要求討好他們,因為根本我們就沒有這種要求,此行為不屬於封禁方針中的任何一項。認為「在網絡空間談人權是沒意義的」的人是不是很享受「牆」的好處呢?--蘋果派.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8:09 (UTC)
以「牆」來比喻有點過了吧?畢竟偉大的牆是不問青紅皂白就直接封鎖的。雖然我也覺得封禁的處罰有些重,但並不是不可接受。如果實在要比喻的話可以用「噪音擾民」來類比,要知道討論區的留言是持續性的,會存在很久一段時間的。這等於是在一個「公共空間」持續多天不間斷的廣播來輸出自己的觀點,而其他人不免要受到影響。這時的處理方式一般是將其驅逐出去。我覺得如果能做到禁止某用戶編輯某些特定頁面倒是一個合適的處理。—Snorri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8:22 (UTC)
除了形式上的發言權利,實質上的發言權利也應該被維護的。在一個會議的討論中,錯誤的意見固然可以提,但是若多次被討論否決仍持續堅持討論,結果會只有兩種,一種是警衛前來把這傢伙趕出議場,消一個人的音以保障其他人發言的權利;另一種就是任他繼續講,搞到別人都無法講話,或是講了也被他的聲音干擾到大家無法專注討論。看看現在的客棧是不是這樣子,更多懂得尊重人的用戶,都因為這種亂象而認定這裏並非討論的場合。這是蘋果派你所謂的「捍衛說話的權力」嗎?還是根本放任劣幣驅逐良幣,對理性的、真心願溝通的用戶造成另一種更難以推倒的牆?--Reke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9:14 (UTC)
  • (:)回應現在問題的性質已經變了,現在我抗議的是:管理員不遵守wp:封禁方針而自行其是。如果的確有很多人建議封禁此類用戶,正確的方式應該是修訂封禁方針。--蘋果派.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9:27 (UTC)
  • 原來不以規則行事,為所欲為的事不只發生在牆內。該不該封禁是依照規則,而不是管理員的意識。若覺得這類人該封禁,那麼請先改規則再行事。不要本末倒置。管理不能靠人,靠的是規則。如果靠某些人就能解決,牆內也就不會有這麼多悲劇了。願這樣的悲劇不要再在維基百科上出現。烏拉跨氪 2011年5月26日 (四) 19:59 (UTC)
    • 如果是純粹是針對管理員的投訴的話,有專門頁面。至於方針的問題,倒是可以將trolling的定義和處理方法明確下來。—Snorri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20:12 (UTC)
    • 蘋果派和烏拉跨氪請不要原創規則,書生的封禁並沒有違反wp:封禁方針,這個方針賦予管理員自行判斷什麼場合是需要封禁,如果有異議你可以提出來,但並不會因為這樣你就可以判斷管理員違反方針,事實上至少我是認為WP:騷擾已經是充分的理由去封禁CP。--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21:55 (UTC)
      • 補充,wp:封禁方針裏定義是「何謂影響維基百科的運作的行為,主要是不適合維基百科彼此尊重、坦誠、溝通、友愛氣氛的行為」,條列式的內容前面明確寫着「以下列出部分被認為需要對帳戶作出封禁的行為」而不是「全部」需要作出封禁的行為。由於行為難以全面性的列舉,應該以精神為主。對於不尊重他人、同時實無溝通只有堅持己見的行為,視為擾亂並不算違反方針。--Reke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21:58 (UTC)
      • 另外方針裏也提到「至於有計劃、經常性破壞者則一般不會在封禁前有任何警告。」,對於在用戶頁就宣告其意圖庇護破壞者的使用者,視之為有計劃的破壞也並不過分。我認為這項處理完全符合方針,同時也是管理員勇於任事的表現,更符合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決策。--Reke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22:06 (UTC)
      • (:)回應我要再次給你補充,您摘抄方針原文缺少內部連結,原文應該是「主要是不適合維基百科彼此尊重、坦誠、溝通、友愛氣氛的行為」,其中何謂「彼此尊重、坦誠、溝通、友愛」內部連結到「WP:文明」。如果說單單不友愛,那麼你我恐怕都要被封禁了。另外被封禁者並不是在搞破壞,因為wp:破壞是:「以降低維基百科全書質量為目的而故意增刪或修改內容的行為,例如故意把正常內容替換成猥褻的、誹謗的、或者其他不相關的內容。」顯然被封禁者並沒有這些行為,更談不到什麼「有計劃、經常性破壞者」了。--蘋果派.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22:41 (UTC)
        • 我想除了友愛之外,該用戶還有更多不文明的方向,比如說惡意推定他人的維護是出於打壓,以及過度地佔用對話空間。前面已經有其他人指出該用戶的發言實在挑起紛爭,這樣不違反方針,我個人相當不以為然。這段時間互助客棧的其他頁除了被洗板之外還有什麼功能?有在關注的人都心知肚明,該用戶的動作無論動機為何,實質上已經阻斷溝通管道。許多維基人在站外的討論中都是敢怒卻不願意淌這灘渾水,這種「功績」恐怕不是只有不友愛而已。
        • 這麼愛貼方針,那就把wp:文明的頁面拉到下面去。「避免衝突升級的方法」一章明指「禁止個別引發爭端或失禮的用戶編輯相關的頁面」為方法之一-說真的我很不喜歡用這種教條主義的方式去讀方針。方針不應該是拿來鑽漏洞的文字遊戲,而是規範參與維基百科工作應有的精神。單純的爭論還是有意的搗亂,界線再模糊也依然存在,再如何善意推定也不能把據理力爭跟無理取鬧混為一談。--Reke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23:09 (UTC)
        • 我不明白蘋果派你想表達什麼,你之前說只針對書生的封禁程序,現在又搬出WP:文明為CP辯護,封禁是需要看那個人沒有違反規則的數量vs違反規則的數量嗎?更加不明白為什麼要扯到去友愛,CP的封禁與友愛有什麼關係?你不認同提出異議沒關係,但只要其他(熟知WP規則的)用戶支持封禁是有方針支持的,書生的做法依舊是正確的。--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23:16 (UTC)
          • 又多扯了wp:破壞,但是這裏也寫了「持續對其他用戶進行不文明行為之破壞」跟「持續干犯其他方針與指引之破壞」。更何況他也很明顯地降低了互助客棧的討論質量。--Reke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23:30 (UTC)
[2] -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5月26日 (四) 23:31 (UTC)
簡單來說就是我說CP犯了規則A,蘋果就說他沒有犯規則B,這算是什麼討論?--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23:33 (UTC)

蘋果派不知道你相信不,即使此人今天不以這個理由被封禁,他/她被封禁也是早晚的事情。除去什麼言論自由不說,其用戶頁的「本會使命」就有多項違反方針的內容。要讓他這麼搞下去,正如我上次跟你說的,是不是你來擔起版面維護的責任?一提到責任二字,根本沒有人願意站出來。當然我只不過在這裏說說,你自己慢慢考慮。-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05:00 (UTC)

對於這種針對方針的討論,本人一直什少參與,因為本人對方針並不熟識,亦無時無刻都希望大部分的維基人都可以專注於條目的編輯上,畢竟中文維基現時只有三十多萬條目。不過觀乎近日的爭論,實在有點看不過眼,其中包括部分用戶在討論中加「他活該」「他罪有應得」等純粹抒發個人主觀意見而對討論毫無幫助的留言。但看到這主題的討論,又忍不住加一把咀,上面的大部分討論中都是理性的言論,儘管他們的意見不盡相同。可是,在最後一段,讀到Edouardlicn把一種荒謬邏輯加諸於事情上以擾亂正常的討論,真的有點火大,什麼叫做「即使此人今天不以這個理由被封禁,他/她被封禁也是早晚的事情」,敢反問閣下一句,即使閣下今天不以五雷轟頂而死,不過死是早晚的事,是否應該現在就死。也許有人會認為本人的這個比喻太過涼薄失禮,但我敢肯定的對每一個人說,這是我看到這段留言後的即時反應。如此站不住腳的邏輯,竟然會出自一位資深的維基人身上,實在令人失望,我不敢僭越代表所有維基人,不過我相信部分一直默默耕耘的維基人看畢整段討論後,也會有如此的感想。在此懇請所有的維基人,放棄這種無謂的鬧劇,這句說話同樣適用於使用傀儡的破壞者身上。不過,付出的時間始終是大家的時間,我實在無權干預,可是本人仍要說出真心的一句,假如大家還是要將自己寶貴的青春時間花費在這種討論上,也不要再拋出各項似是而非的理由進行討論。某生 (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21:39 (UTC)
反覆思量,有兩段說話還需要補充一下。本人是從事與人溝通的工作,非常明白語言文字的魅力/破壞力,語言需要透過表達的方式、時機、地點、語氣、面部表情、身體語言及眼神等傳達更深層次的含義,縱使維基上只能透過文字表達,不過已經有足夠的訊息去理解一句說話背後的想法。剛剛花了一段時間查看相關客桟、用戶頁及條目討論的存檔,發現只有數位用戶認真帶善意地與該用戶進行良性溝通,有部分用戶一直只是冷嘲熱諷,有部分管理員只是拋出官腔,更什者是一堆ip軍團的惡言相向。在此我不評論該用戶對條目的偏執行為是對是錯,不過現時維基的溝通風氣應該檢討。我不會用朋黨這個字眼,但部分有志一同者確實有聯手對付異見者的味道,原本在討論中保持良好態度的用戶,經過有人煽風點火後,漸漸也失去原本的理性去進行討論,當然這與該用戶的偏執有關,但其他人的啦啦隊行徑,促使了整件事件偏離了問題的軸心,我委實擔心善意推定和良好溝通在維基是否依然存在。事件的發展除了當事人要付上責任外,整個維基的社群對於這種事件其他都要負上責任,物必先腐也而後蟲生之。某生 (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23:01 (UTC)有一句心底話一直都無機會講,今天一次過藉機說清光,有用戶過去經常以一位台灣被封禁的用戶去比喻其他用戶,我無法不替這種行為的用戶感到羞恥,這種留言對任何主題都任何幫助,只是同時在羞辱兩位用戶,這種行為連小學生都不如,這些是不是我們需要的維基。某生 (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23:49 (UTC)
在第三點前,本人有必要表達對書生無可復加的敬佩,這麼多年來一直從事各項反破壞的維護工作,不過書生的處事手法一直都為人垢病。我不想討論方針中沒有寫就不用做或寫了也可以不跟着做等法律觀點,這種爭論只會引起沒完沒了的鬥爭,但方針作為社群的共識,我們有必要跟隨(儘管這此可能都是前人的共識)。因此,在不違反方針的情況下,應該選擇對維基整體社群最有利的操作。書生在執行是次操作時,是否選擇了一個對維基整體社群最有利的操作呢?這正是書生多次被罷免的原因,不過我不認為這種缺憾值得無限上綱上線地提出罷免,欠缺溝通技巧可能是性格使然,也可能成長環境影響,但這些都不重要,畢竟每個人都會有缺憾,正如我們不能要求奧巴馬到中國用中文演講,問題是書生如何解決這個核心問題才是徵結。據我了解,維基人私下有聯絡基本上是公開的秘密,尢其是內地的使用者,究竟是否有人能協助書生進行各種操作,並解釋有關操作的理由,並以一種歡迎的態度幫助其他維基人開始各項編輯,書生正是欠缺了這種軟性的溝通技巧做事,結果事倍功半,得不償失。最後有一點值得強調,維基提的是協作精神,我相信這不單體現在編寫條目上,管理員之間亦需協作,現在讓人的感覺是各自為政,各位受到用戶信任的管理員,希望你們能夠幫助其他管理員處理維基內的各項問題。某生 (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23:26 (UTC)
這是一個catch22案例,與持意見不同者對話時如果只是兩個人之間的討論,對方會以「這個觀點就你一個人支持的」,所以你會尋求認同你觀點的人協助提出更多論據反駁對方,但對方就會說「你們是啦啦隊式打壓異己」,即是說你面對這種人,你一個人去和他們說理又不是,幾個人去說理又要被標籤,我和許多用戶都不是聖賢,面對這種持續的惡意推斷很難保持冷靜。--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23:35 (UTC)
請留意,本人想指的啦啦隊並非認真討論的用戶,而是那些只會叫「他活該」「他抵死」「一早應該如此」的用戶,假如閣下細心翻看存檔,自會找到至少三位這種用戶。某生 (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23:45 (UTC)
我只想說書生把巨魔封掉的行為對現在的中文維基全體絕對有幫助,還有大大的幫助。如果真的要讓大家專注到條目編寫上,真的應該要停止這種佔用討論空間與精力,而且完全無助條目寫作的行為。另外現時的維基共識取得機制太過浪費大家的時間與精力,因為一直有打醬油的突然跳進來,然後在來龍去脈都不夠清楚的時候講一些似是而非的表面中立意見,我認為包括管理員的積極度、管理的執行方式以及監督機制才是應該全面檢討的方向。--Reke (留言) 2011年5月28日 (六) 07:42 (UTC)

何苦這麼繞彎子呢?想說誰不妨大膽點名。既然針對事件,又不算人身攻擊。若是真為中文維基發展建言,就不需如此顧忌。--Zhxy 519 (留言) 2011年5月28日 (六) 04:16 (UTC)

什麼和什麼?大篇幅的都在說什麼?我是路過打醬油的,不過有點看不下去這樣大篇幅的@#%!@%&@#了。實在難以想像就為了幾個人能浪費那麼多時間和精力,打雷了下雨了大家回家收衣服拉。Merphisto (留言) 2011年5月28日 (六) 07:05 (UTC)

其實這個版面之所以被稱為「其他」是不是就是因為這個版面是專門用來存放現在這一類的內容的呢?如果是的話那麼CP君被封就真是冤枉了。—Snorri (留言) 2011年5月28日 (六) 20:18 (UTC)

對於某生的意見,我說上面這段話前早就想過。事實上,我早就跟某人聯繫過,此人也承認某帳號為其下屬傀儡。我對這兩件事,包括百樂兔和LU,我可以保證不知道全部也知道7成。所以我上面說某人不了解就不要發言,以及某生批評我的一段話,我可以說都是在很生氣的情況下說出來的,但我可以保證我說的這些話都是絕對冷靜的。某生說我「不該在別人該死之前殺死人」,我這裏告訴你和大家,死,是有很多種方式的。甚至我可以告訴你,我根本沒有殺死他們,只不過是阻止了他們繼續濫用傀儡。百樂兔已經解封,他怎麼做都可以。LU可以繼續註冊新帳戶,並且自由發言,前提是他真的能和全體維基人展開對話,而不是以對話為名宣揚自己的觀點。很多不知情的人都說某管理員冷酷,某人阻斷言論自由。實際上維基中文社區的自由編輯方針一直都沒有變,而對自由的一定限制也從沒有變過。你們自己可以去看三大支柱,可以去看方針。哪條有變過?相反的是,這些傀儡的濫用,實際上浪費的只是你們(包括蘋果派和某生)編輯你們條目的時間。表面上看你們很英雄,實際上你們損害了包括自己的維基人的利益。在這裏我重申,我對事不對人。只要你做的是好事,無論你之前做過什麼,我絕對支持。某多次申請管理員不獲通過,又多次組織「民主」「維權」活動的香港維基人就是好例子。你做得對,就算你曾經殺人放火我也支持。畢竟這是維基百科不是法庭不是民主社會。但是要是你在這裏為了個人目的宣揚什麼「民主」,我絕對反對。-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29日 (日) 02:44 (UTC)

其實我真的很想大聲喊一句:反對我們這樣做的朋友,請問你們在蕭師言條目爭議時做過什麼,在某人被冤枉而被封禁時做過什麼,在某人濫用傀儡時又做過什麼?什麼也沒做過,對整件事情一知半解,就來這裏喊民主,喊反對獨裁。你們可以做英雄,那我們這些花了大量時間精力心血,甚至很多時候是犧牲自己休息時間去跟這些人溝通的人,到底又算是什麼。請你們做英雄之前,先考慮一下自己可以為社區做點什麼,為編輯條目做點什麼,再來批評別人吧。
與其花時間保護這兩個人,你們要是對shizhao有意見,不如花點時間反對他濫用機械人吧。-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29日 (日) 03:07 (UTC)
難怪這麼多人像我一樣退出了維基百科。就拿最近退出的W君來說,他的英文維基百科userpage就寫了"Zh-wiki has more politicians than editors"。就像Edouardlicn說的一樣,「在某人濫用傀儡時又做過什麼?什麼也沒做過,對整件事情一知半解,就來這裏喊民主,喊反對獨裁」,你們對這件事有了解多少?我們在與他進行良性溝通的時候,你們在哪?憑甚麼要求我們在理性討論失敗後,跟一個沒有任何心思來認真討論的,罵別人是「白癡」的破壞者還來繼續認真討論?你們忽略某些人的挑釁,然後當我們實在忍無可忍的時候,你們就來說我們在煽風點火。還有,上面某位「一直默默耕耘的維基人」,請問你說的這句「即使閣下今天不以五雷轟頂而死,不過死是早晚的事,是否應該現在就死」,難道這就是「我們需要的維基」裏面的「理性討論」?關於Luke7956這件事,據我所知,絕大多數維基人都是支持封禁這兩個人的,這些人中很多都是貢獻比上面某些人多得多的「一直默默耕耘的維基人」,難道他們就是某位「東郭先生」口裏的「獨裁」支持者?我真的不明白為甚麼你們會認為有很多維基人同意你們的觀點,許多人之所以甚麼都不說,僅僅是不希望蹚渾水,被人打成「奸黨」而已。我們甚麼都不說,真的不代表我們支持你們的觀點。最後,針對將Luke7956與某位台灣用戶相比這種行為(在討論中不止有一個人這樣說過),請問有甚麼問題?他們的行位難道不是很類似嗎?連codename protector都把他們一起列在了「被迫害名單」中⋯⋯
唉,算了,不說這麼多了。中文維基,無可救藥。--76.10.222.195 (留言) 2011年6月1日 (三) 10:37 (UTC).
Luke7956同影武者列入被迫害名單中的原因完全不同。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6月9日 (四) 01:24 (UTC)
非常感謝蘋果派,武藏等用戶的意見。並謹對上述一些荒謬言論表示抗議。日後再行議論。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6月7日 (二) 16:07 (UTC)

在客棧最後的聲明

這是敝人最後一次使用會使暴露身分的帳號與最後一次公開聲明與在客棧發言,也不會有所回應。

長年來維基百科真是獲益無窮,意外的發現李宗吾祖師爺的絕學成功的在維基百科復興,受到社群老用戶們的厚黑學特訓,與用戶們彼此切磋心機,訓練各種權力鬥爭技巧,不但可以測試人心的真面目,人際關係的秘密,學習輿論的製造與控制,還可深入研究維基厚黑學,來此受到維基社群的權利遊戲焠練後,烈火出良鋼,大幅提升維基人的辦公室政治學底蘊,來此維基受訓的用戶,相信無論是上司或是下屬,都不是精通厚黑學的資深維基用戶的對手,維基用戶有職場上的人性認知與鬥爭技巧優勢,來維基真是受益良多的好地方。

在下有一個構想,準備日後聯合多位老用戶為股東成立維基人物條目顧問公司,提供付費客戶協助尋找適當的維基方針,刪除客戶要求條目的負面編輯內容服務,案子棘手時,給予進階服務,結合股東老用戶成員們在客棧上製造輿論,防止匿名用戶的抗議,必要時則陷害業務障礙對象成永久封禁,也為特定條目提供付費維護服務,相信一定很受政治人物與商業公司青睞,如果個體顧客不幸因醜聞而躍上維基百科,本公司也提供專案付費化妝編輯服務,例如利用維基方針挑出需要的部分直接回退刪除,即使是完全符合維基方針,也要在條目上方掛上此條目的中立性和準確性都存在爭議,幫助維持客戶形象,維基百科不但可以編百科,還可以創造經濟產值,真是不簡單的百科。

這是暴露身分的帳號的最後一次公開聲明,今後決不會以暴露身分的帳號在客棧發言,擾亂當權管理集團資深用戶所嚮往的正常討論,近期會以新IP註冊新帳戶,一改先前的說話語氣與編輯習慣,領悟到服從具有管理權的資深用戶,是新手進化成被老用戶所主導的社群接受的必要過程,日後會注意言行,絕對服從如reke等當權社群領袖的意向,努力的在前所未編輯過的條目中進行編輯,也許偶爾會來客棧提供意見,但也是在不敢違逆當權集團利益的前提下,協助維基社群在客棧討論的良好和諧氣氛。

宗吾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厚黑者而從之,其不厚黑者而改之(摘自厚黑經),中文維基百科有我最好的朋友同舟,好朋友Z君與小C,3Mm先生,麥卡C大師,還有我的維基厚黑學導師reke榮譽會長等諸多良師亦友,彼此可以互相切磋學習權力遊戲的奧秘,共同徹底研究李宗吾宗師在維基百科實踐的無上絕學,將與新身分與諸位一起繼續留在維基,期請各位熱烈期待與善意推定。

維基厚黑學研究小組 (留言) 2011年6月2日 (四) 12:58 (UTC)

借用范偉一句台詞:不送!--管閒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6月2日 (四) 13:01 (UTC)
我覺得你真的把自己看得太高了,而且有受迫害妄想症。建議你去看心理醫生。(如果有人覺得我是在挑事或者人身攻擊,請刪除我這條留言。但是這是我的真實想法。)--62.212.66.131 (留言) 2011年6月2日 (四) 13:44 (UTC)
最近老有這種無聊的人士,建立一個賬號後,動輒維基XX,恕我直言,這是典型的中二病,請儘快醫治!維基娘俺の嫁Aoke1989 2011年6月2日 (四) 14:11 (UTC)
我感覺這個最後還不是最後的最後,哈哈。另外,貌似我不是什麼良師益友。-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2日 (四) 14:45 (UTC)
對厚黑學在維基文庫的外部鏈接表示懷疑,希望不要是臥/槽-泥\馬的翻版。--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2日 (四) 15:03 (UTC)
我最近忙着研究做自己的網站,也懶的理這種人。-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2日 (四) 15:16 (UTC)
(!)意見:這位維基厚黑學研究小組仁兄相當地自以為是且愛好陰謀論,他完全不會反省是不是自己的編輯行為與觀念出了問題,只要有人反駁他就會將對方視為敵人,甚至連對方彼此之間的交流都會被他視為朋黨在交換意見要來圍剿他。又愛好用嘲諷的語氣來作比喻,提出一堆幾乎是似是而非的意見,有人想要制止他的擾亂行為就被說成是在妨礙自由。整天裝成是受害者的模樣實在很討厭,明明他才是整天發些不着邊際沒有實際內容意見的擾亂者。--122.121.200.43 (留言) 2011年6月4日 (六) 03:53 (UTC)

維基方針,多少有心人假汝之名,藉行個人私利之罪惡?-203.75.105.191 (留言) 2011年6月3日 (五) 12:05 (UTC)

自由自由,天下古今幾多之罪惡,假汝之名以行!-114.47.169.227 (留言) 2011年6月3日 (五) 12:20 (UTC)

囧rz……這位先生如此不滿維基百科,還要鍥而不捨積極「參與」,真可謂是保衛「自由」的「中流砥柱」。哈哈,河蟹中國需要這樣的人才!--Leejoe Schar (留言) 2011年6月4日 (六) 00:20 (UTC)

囧rz……的是我,Leejoe Schar。我是要針對一些只在那裏吵著要言論自由而不擇手段的用戶,並非要針對維基百科。--114.47.164.58 (留言) 2011年6月4日 (六) 03:41 (UTC)
先生認為反對某用戶及其傀儡的是「一些」用戶。不好意思,其實是幾乎所有除了那個用戶及其傀儡以外的用戶。--Leejoe Schar (留言) 2011年6月4日 (六) 03:51 (UTC)
Leejoe Schar,你的閱讀能力有嚴重障礙,「針對一些只在那裏吵著要言論自由而不擇手段的用戶」就是指「某用戶及其傀儡」。明明也是在反對這傢伙擾亂客棧的行徑,你卻在莫名其妙地說些什麼話啊?那句話只是要指出那個用戶只會在那裏吵著要言論自由,但他抹黑別人等等行徑本身就是不對的,結果你居然把我當成了他的同路人,真是無妄之災。請注意那句話是接在他下面前面還加了「:」號,是在回應203.75.105.191的。--122.121.200.43 (留言) 2011年6月4日 (六) 03:58 (UTC)
抱歉看錯了回復的人……大家反話說多了,我被繞昏了頭。另外我最開始指的也是203.75.*.*的人,只是我的行縮進錯了。--Leejoe Schar (留言) 2011年6月4日 (六) 14:49 (UTC)
希望這場鬧劇真的可以告一段落了。-TW-mmm333k (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10:24 (UTC)
(※)注意,與本主題或會存在聯繫的人士可能存在誤會:本人與百樂兔屬同一人物的陳述並未經任何確認,而鑑於不具強制性,本人亦未有計劃進行有關聲明。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6月7日 (二) 16:15 (UTC)

(:)回應只看到一群有特定目的與別有居心的老用戶們聯合熟識的管理員正在為非作歹,排擠與驅除膽敢違逆他們的用戶與新人,霸佔與控制維基百科的資源與輿論,奸黨集團有內應管理員罩者,可以為所欲為的永遠不會被封禁,管理員有老用戶奸黨集團當護衛軍,永遠不怕被罷免,兩者互利共生,利用各種手段陷害與圍剿意見不同者,其他用戶看到被圍攻者的下場只知噤聲,誰敢提出異議就等着被圍剿與封禁,現在的維基百科就是一本學習玩弄權力遊戲的特大本政治厚黑學教科書

163.28.4.1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6:34 (UTC)

哎呀呀,不是口口聲聲說自己不回來了嗎?之前還裝得這麼可憐。另外我讓你去看心理醫生,怎麼沒去啊?沒必要逃避自己的問題啊。再這麼下去,真的會很麻煩的。唉,中二病,不治真的不行啊。--62.212.66.131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7:44 (UTC)


懇請HW辭掉全域回退權限

連自己在中文維基製造的濫攤子都無法解決,還要管全域?!--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6月9日 (四) 14:50 (UTC)

如果你認為我在濫用全域回退員權力的話,就請你提出證據吧;而且,這好像與全域回退員權限不相關吧...-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0日 (五) 04:35 (UTC)

據某些維基用戶稱,維基百科中文社區不民主。那是否可以以「無理由」為理由要求某人除權?哈哈。-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4:49 (UTC)
HW你自己不知道你已經信用破產了?--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4:50 (UTC)
你自己也不知道啊。--百楽兎 2011年6月10日 (五) 06:01 (UTC)
Zhxy至少至少至少至少至少至少至少至少至少至少至少至少至少至少至少至少至少至少至少至少至少至少有點零頭,我相信他。-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6:15 (UTC)
對啊,我真的是藉機攻擊他。你們申述的事件,不也是之前的事情?我申述的事件,不也是之前的事情?大家都可以攤開來說,有什麼需要避嫌的嗎?事實就是事實,連HW自己都承認的事實,我為什麼不能說?-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9:44 (UTC)
如果只認為管理員才有,那可以說是對維基運作和基本精神一個很大的錯誤認知。如果只有管理員有,那麼過去自薦參選管理員之際宣稱對方針有一定了解之詞就並非那麼真切。那麼,是否真的站在的立場,還是因為其他原因發起一個又一個的質疑,也是一個問號。-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12:48 (UTC)


蘋果派才是超級管理員好不好

拿軟件robot一口氣自動回退了shizhao幾百個編輯,shizhao只能吃啞巴虧,連個屁也放不出116.205.92.105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4:49 (UTC)

(!)意見請不要涉嫌人身攻擊!--Leejoe Schar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5:00 (UTC)

證據?還有要查查用的機械人是否有授權。-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5:02 (UTC)

他只是用批量回退功能人工回退數千個編輯。-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0日 (五) 12:41 (UTC)

HW只是多次玩弄社群以輕描淡寫的道歉收尾而已--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6月10日 (五) 13:07 (UTC)
他道歉了你還何必這麼沒完沒了。道歉也是需要勇氣的。--Wing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13:14 (UTC)
如果多次如此,那麼豈非已經破壞社群合作了?--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13:23 (UTC)
他做事的後果與其成本(事後一個道歉)顯然不成比例,這種低成本卻十分浪費社群精力的行為令人反感是正常的。—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13:25 (UTC)
個人覺得,當道歉已經成為一些人逃避自己行為後果的手段時,似乎就沒有什麼「勇氣」的成分在裏面了。 --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6月10日 (五) 15:07 (UTC)

比起「超級管理員」,我更希望作為行政員,某些維基人應該減少發言。因為不管你說的全部話語是否都代表基金會本身,但是你是行政員,你說錯一句話,那就會被任何一個人抓住把柄,得不償失。-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14:13 (UTC)

作為主席,應該是闡述基金會方針,而不是調解糾紛。糾紛的話,我相信會有維基人站出來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14:21 (UTC)
主席也是維基社群的一份子,他或她至少要活躍於自己待久了的社群。如果理事會主席從不參與社群,那他是否具有傾聽民意、做出對整體維基媒體計劃最有利決定的能力,就會受到質疑。但另一方面,主席發言也必須顧及可能的政治爭議,以免踩入泥淖踏中地雷,為基金會帶來負面觀感。建言如上,編安。燈火闌珊處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14:52 (UTC)
傾聽應該全面,發言應有限度。-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14:59 (UTC)

我突然發現一件事,批評HW的,蘋果派來幫忙;批評蘋果派的,HW來幫忙,二人的配合倒是不錯。-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16:36 (UTC)

Edouardlicn請注意一下上面的言論,這跟之前luke指責Reke和TW-mmm333k等人為奸黨的行徑快要半斤八兩了。如果HW與蘋果派兩人的理念相近,會互相聲援也不是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事,不需要以暗示的語調特別強調。114.39.50.85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17:59 (UTC)
如果Luke看到一定又會拿此大作文章。--靖天子~北伐抗戰軍統局/真菌條目大躍進 2011年6月11日 (六) 00:15 (UTC)
這不是暗示了,是明示。不過既然有人認為就此打住那我打住好了,反正大家都看見了,討論也沒意義。-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1:02 (UTC)
我比較建議自行{{deltalk}},不要把水準拉到跟某些人相同的程度。--Reke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1:24 (UTC)
我自認水準低於deltalk。-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3:52 (UTC)

蘋果君是少數就事論事,善意待人的好維基人,希望能節制管理員的濫權,將管理員的行為提出公眾討論,過程並無錯誤也無爭議,現在因為提出威脅到當權派權貴集團的管理權與私人利益,朋黨集團紛紛出籠圍攻,蘋果君只是一個沒有任何管理權的普通用戶,被抹黑成超級管理員,反而是那些牢牢掌控管理權與與論的特大老用戶聯合管理員集團可以盡情的濫權,看誰不順眼就找藉口封殺,看誰敢理性助言就圍攻之,看誰還敢與特大當權集團唱反調,我支持蘋果派君,他做的完全是為了整個維基百科好,被圍剿的真相是被當權派朋黨集團迫害,請閱覽者們理性的仔細思考整件事的始末,不要被那一群自私且互相引援的小人們言論所誤導,被表面上多數的與論所矇蔽,社群共識就是當權派朋黨集團的意見,其他用戶的看法就是搗亂,不同的意見就是破壞社群凝聚力,維基百科是專制的試驗場,小人們可是很會記恨的,在維基待越久就可以看清自私的小人們的真面目與一連串的陰謀。—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63.28.4.2對話貢獻)於2011年6月12日 (日) 07:12 (UTC)加入。

我也不是老用戶,對他有意見的很多也不是老用戶。他為什麼會遭到這樣的反彈,可以說是自作自受。-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05:07 (UTC)


我提議由百無一用是書生擔任終身管理員兼主席

基於百無一用是書生在社群中無可否認的貢獻,亦為免再有罷免投票,不如來個投票,恭請百無一用是書生為終身管理員,不得罷免。Martinoei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3:43 (UTC)

有心的請直接向維基媒體基金會反應,本地社群無此權限。--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3:45 (UTC)
你們心裏還有維基媒體基金會嗎,連Troll都還不是官方方針。更何況,中文維基有那麼多中國特色的東西,為何不恭請書生來當永遠的管理員?Martinoei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3:47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DFTT,已由Snorri(留言)於2011年6月11日 (六) 14:05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黃先生,關於是否違反基金會方針,請找User:Wing。謝謝。--62.212.66.131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3:52 (UTC)
(笑)一邊問「心裏有沒有XXX」,一邊支持違反XXX行為的人,這是多麼矛盾的事情啊。敢問黃先生這幾年總共編輯了多少條目?—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3:55 (UTC)
黃先生,有問題歡迎您洽詢基金會,同時,請不要忘記,基金會是讓你可以在此宣揚您偉大意見的單位。此外,如果您有意競選目前正在開放的相關基金會競選,歡迎提出政見。感謝您在此提出的想法。請到一旁等待。下一位。:)-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4:00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討論主題無關及可能有冒犯性,已由Gakmo (留言)於2011年6月11日 (六) 18:38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如果你想罵時昭的話,請你先罵毛向輝,因為他說了一句很好的說話。--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6月11日 (六) 14:13 (UTC)
WHY?-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4:17 (UTC)
如果說時昭是五毛,那麼胡錦濤是自由人士。說到這裏,應該大家明白毛向輝想說什麼。--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6月11日 (六) 14:23 (UTC)
不懂,請解析。—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99.238.98.109對話貢獻)加入。

明報報導書生第4次罷免節錄:「著名維權人士毛向輝在Twitter留言:『雖然維基內部流程我不便介入,但時昭是最值得信任的人...說時昭是政治審查,如同指胡錦濤是自由人士。』」--Gakmo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8:47 (UTC)

(!)抗議:請黃先生不要把維基百科當成您大展政治手腳、煽動政治仇恨的地方!有話好好說,莫當挑釁者。--Leejoe Schar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3:36 (UTC)

先回Flamelai,我並不是完全不知毛向輝是什麼人,我對這個人不予置評。只不過,我提議書生當終身管理員都說不對,那麼怎才對,請問各位?Martinoei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4:23 (UTC)}}

tag:2011年6月罷免shizhao。-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11:49 (UTC)


轉交:維基百科電子郵件

已解決


Forwarded conversation
Subject: 维基百科电子邮件
------------------------

From: Nathaniel930 <***>
Date: 2011/6/8
To: Liangent <***>

你好!我想請教一個問題~
如果我在建立新的條目時,忘了登入,結果檢視歷史是匿名用戶..
不知可否補救回來?

--
这封电邮是由Nathaniel930寄给Liangent经Wikipedia的“电邮用户”功能发出的。

----------
From: Liangent <***>
Date: 2011/6/10
To: Nathaniel930 <***>

是担心ip地址泄露吗?

2011/6/8 Nathaniel930 <***>:

----------
From: Yong Nathaniel <***>
Date: 2011/6/10
To: Liangent <***>

也不是啦...只是覺得有點可惜,用戶歷史上沒有記錄到:P

Liangent <***> 於 2011年6月10日下午3:46 寫道:

Liangent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6:45 (UTC)

如因忘記登錄希望避免IP泄露去找監管員Oversight是會被接受的,不知道這個情況會怎樣。Liangent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6:45 (UTC)
最快捷的辦法,登入後在討論頁寫上,本條目由本人於未登錄時創建,然後補上一大堆參考來源云云以示可信。如果覺得這樣會被非議,就學我,宣稱此條目由本人大幅度改進。(事實上我也有對這些條目大幅度改進,實事求是)-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6:50 (UTC)
提刪然後重寫或做個空編輯,在編輯摘要里聲明……--Ben.MQ 2011年6月12日 (日) 07:21 (UTC)
請問Liangent,我要到哪裏詢問監管員?直接跟他說我的狀況就可以了嗎?謝謝! Nathaniel930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1:05 (UTC)
請問Edouardlicn,這樣說明後,監管員就會幫我改成登入用戶的編輯記錄? Nathaniel930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1:05 (UTC)
Ben.mq的方式似乎也不錯!可是我我要跟誰提刪啊?謝謝! Nathaniel930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1:05 (UTC)
上面的朋友。就我的意見我回覆你:不會,因為這只是一種不修改記錄的辦法。-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1:07 (UTC)
是什麼修改?
監管員只會隱藏掉那個ip沒法修改,去irc #wikimedia-stewards找他/她們。直接用原ip編輯加上{{d|ad}}不知道如何(不知是否會被接受,因為會存在ip重複不是同一個人的可能)。Liangent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05:43 (UTC)
上面Liangent說的後半句話是指刪除的辦法。藉此提問:WP:RRD里說可以保護「用戶編輯未登錄,泄漏IP位址」是錯誤的吧?--Ben.MQ 2011年6月13日 (一) 12:02 (UTC)
由此應知,那個是有效的。-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3日 (一) 12:14 (UTC)
閱讀了mw:Manual:RevisionDelete發現是一個選項。清楚了。多謝--Ben.MQ 2011年6月13日 (一) 13:25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惡語相向,與本段無關已由Bencmq於2011年6月13日 (一) 18:12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就此將以上討論移除。請不要走到哪吵到哪,禮儀是維基百科社群的基礎之一。何處都能離題萬里,其他討論如何繼續的下去?--Ben.MQ 2011年6月13日 (一) 18:12 (UTC)
沒辦法,「涉嫌人身攻擊」可以被刪除,但是說話不負責任就不會被刪除,甚至可以繼續「警告」別人而絲毫不致歉。-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02:04 (UTC)
監管員一般會接受無意登出的os請求,我因這個原因找過多次。Liangent (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02:35 (UTC)

各位維基前輩們,我已經跟監管員提出申請,他也已經幫我把匿名戶口給移除了,謝謝大家的幫助!!! Nathaniel930 (留言) 2011年6月16日 (四) 16:48 (UTC)

Checkuser

順便希望能解封AT7002,此人我認為是搞錯了。 -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05:00 (UTC)
CU真的有很大的問題,我對其可信度大大降低,因為我調查AT7002發現他並不是LUKE的傀儡,希望此部分請管理員或行政員公佈封禁詳細判斷數據,而不是以沉默當作迴避,否則又要像江國慶案一樣搞個大烏龍嗎?-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05:05 (UTC)
再請管理員或行政員回答我「所有CU的判定條件是什麼?」,而誤判率是多少?-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05:23 (UTC)
我不是管理員,不過我可以回答你的是,CU不是由中文維基的管理員跟行政員在做,而是元維基的CUer在做。你跟管理員要求理由,恐怕他們沒辦法給。BTW,CU頁面上頭真的有判定at7002是傀儡的對話,本頁往上翻一點點就有連結了。--Reke (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05:56 (UTC)
我有看到CU頁User:Ruslik0說:「There is another sock - At7002. At the previous request I said 'inconclusive', but now I am pretty certain about this account.」,但是在此之前也沒看到有人提出檢查At7002是LUKE的傀儡,他的這句At the previous request I said 'inconclusive'是什麼意思?一定是有相同或類似的CU判定條件他才會這樣說,我認為At7002和LUKE兩人極有可能認識,但絕對不是同一人所為。可能使用到相同的IP域?或彼此互用的電腦?而導致CU判定到瀏覽器或系統相符,但我認為以「是LUKE的傀儡」這種理由來封禁是說不過去的,雖然CU僅是依據客觀數據,但不代表一定是如此,再加上At7002之後也沒有擾亂維基,憑什麼以「是LUKE的傀儡」這種理由來封禁?仍然希望User:Ruslik0能將判定數據說清楚,而不是一句but now I am pretty certain about this account就能決定。-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06:17 (UTC)
(~)補充:我僅針對At7002的CU結果提出質疑,至於其他被CU出的LUKE傀儡經我調查後並無發現問題。-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06:19 (UTC)

因為與原題目無關所以恕我擅自新增章節。Jack Tao其實我好奇你是如何進行自己的CU?只要是登入用戶其IP都不會被公開的。--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06:26 (UTC)

我無法得知metaCU的數據,但我很清楚他們能夠拿來判定為傀儡的數據一定就只有幾種方式能做判斷,所以我舉一個例子:
「如果現在有A和B兩個人,他們都是使用相同的電腦、相同的IP、相同的瀏覽器和作業系統等數據紀錄於metawiki,A沒有破壞維基,而B卻不斷使用這台電腦創建傀儡破壞維基,但後來導致A也一起被認定是B的傀儡遭到封禁了。」請問:A有破壞或擾亂維基嗎?這樣對A公平、合理嗎?所以我認為這次的事件的結果感覺有些類似於上面的例子(個人調查),仍然希望詳查At7002到底是因何種原因被判斷成LUKE的傀儡。-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06:55 (UTC)
AT7002已經改為封禁1個月了。CU的數據的確如Jack Tao所言的那些,基本上CU的結果只是一個技術結果,偶爾還是需要結合用戶貢獻和編輯行為來確定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5月27日 (五) 07:01 (UTC)
感謝書生的明理,我希望到時AT7002自行出來澄清。因為我實在不希望有用戶被冤枉。-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07:05 (UTC)

先解釋一下previous request。見此[3]。另外有這麼一處很有意思的對話User_talk:At7002#.E8.A8.8E.E8.AB.96,請留意[4][5]在當日6:42和8:25之間的表現及這段對話之間的關係。當然,這絕不是什麽決定性的證據。而且我個人也認為at7002可能確有一些編輯不同於luke7956及其傀儡的一般行為。僅供參考。--Zhxy 519 (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08:04 (UTC)

其實如果證實其不是濫用傀儡,再加上沒有其它理由,馬上就應該解封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29日 (日) 02:49 (UTC)

同意Edouardlicn的看法。請執行封禁的管理員拿出大家都無可挑剔的證據來,否則就是違法封禁,足以罷免。--百楽兎 (留言) 2011年6月1日 (三) 09:30 (UTC)
你說的話並沒有同意E君,封禁從來都是有爭議、一定會有人不服的(就像現實世界有人被指控時永遠是第一時間否認所有指控),你說到封禁非要無可挑剔不可在我看來你只是想找機會則罷免書生等你討厭的管理員、報復自己被封禁時所受到的傷害罷了。--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2日 (四) 07:47 (UTC)
無謂爭議請打住。-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2日 (四) 11:45 (UTC)
(-)反對,爭議若是存在,理應進行討論並試圖獲得共識,而不是宣揚逃避問題或整日聲稱「不會再回覆」或「懶得理」--盡管用戶並無義務進行協助。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6月7日 (二) 16:10 (UTC)
這話誰都可以說,唯獨你說出來很不讓人信服。從你的一貫表現來看,你根本沒想過獲得什麽共識,很多根本就是擾亂。--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8日 (三) 13:19 (UTC)
在你和百樂兔的爭執之間,百樂兔在堅持自己的信念,而你則是慣習性對人多過對事。如果你要指責某人錯了,就要說到事上,說到理據上。而你指責的是甚麼?天南地北胡亂湊和,只要目標鎖定。悄悄的告訴你,我之所以選擇支持素不相識的百樂兔,一大原因便是在他面前,你顯得思維方式不完整。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6月8日 (三) 13:41 (UTC)
就憑你這句話,胡亂湊合的不就是你麼?我和百樂兔到底爭過什麽你到底知道嗎?--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8日 (三) 14:10 (UTC)

說幾句難聽的話

某些可信賴用戶,濫權被批評,這是正常事情。但是某些覺得自己可信賴的人,偏偏做出嚴重損害社區名譽的事情,社區多次對其提出不信賴動議,他還是覺得自己可信賴。一句「我道歉,我退出」,完事了連用戶名也不換,搖身一變又繼續批評可信賴用戶。這些人你還不能批評他,因為他本來就不可信賴,都跌至谷底了還怎麼跌?所以說為什麼要社區覺得你可信賴呢?人家覺得你可信賴,還會變成箭靶。反而不可信賴的人,作惡了你也拿他沒辦法。這就正如一個社會,好人違法了,有人審判。壞人作惡,反而沒有人審判,因為根本就沒有罪可以入。這是神馬民主????????????????????所以我真的覺得,在這邊發發瘋算了。在維基百科,有時候做市長還不如做流氓。-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5:54 (UTC)

對於最後一句話,我覺得不管在什麼地方,做流氓都比做管理員成本低一些。--海牛歡迎吐槽~^^2011年6月9日 (四) 11:43 (UTC)
不管怎樣,還是當平凡的小市民最快樂阿!--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6月9日 (四) 15:32 (UTC)

各位維基人,請在參與任何活動前仔細思量

前段時間,某位維基人曾參與組織一次活動,建議利用一個協會的名義處理多年來百度百科的版權爭議。但到最後,這位維基人第一個宣稱退出,並向維基人道歉,自稱「退隱」。但是,對於他/她的責任,以及由此造成的全體參與維基人的損失,目前仍無法估量及無法向其追討。目前,此人又再次活躍於維基百科舞台之上。

所以我懇請所有有意參與維基人組織的虛擬或現實活動前,請先將事情來龍去脈搞清楚,並仔細思量是否值得參與。因為,往往你站的最前,中子彈的只會是你而不是這位幕後大英雄。-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4:39 (UTC)

說起來,管理員「可能」做的不對,就會有人站出來說「一定」做的不對。即使不說其行為背離事實對維基人造成的聲譽損害該如何處理,我反問你們一句,你們這些非可信賴用戶,鑄成大錯時,我們全體維基平民有沒有對你們開一個「下課」討論?????-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4:39 (UTC)
我建議,過幾天組織一個小型投票,討論是否將某人的對某次活動組織失敗的道歉放上ASN。-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4:41 (UTC)
建議大家都冷靜一下,過幾天再回來討論這些內容。--Wing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6:34 (UTC)
我不過是提個建議,說不定我明天就把這個建議忘記了,我可不像某些人,連證據都不是太完整就斷章取義地拿出來當炮彈。-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9:46 (UTC)
如果是累犯,恐怕還得要更加注意。就基金會或者是一些方針的基本精神,對於一個用戶過去的活動紀錄是不需要太過計較或者是追究,不過這應當是基於該用戶已經捨棄會對社群,維肌運作有妨礙的行為或是發言模式。如果是持續的引發問題或者是社群的困擾,甚至造成社群肯定,但是難以量化估計的損失,對於這一類的歷史和活動是應該要多加留意,並且持續關切之,讓新人也可以了解,減少不明白歷史而落入陷阱的狀況。-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13:04 (UTC)
十分支持你的看法,這就是我說的,對事不對人。-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14:08 (UTC)
的確是對事不對人,只是很可惜,很多荒唐事都是同一個人發起的。--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6月10日 (五) 15:17 (UTC)
反過來,我在方針版是支持某人反對shizhao濫用機械人的。但是在這裏,如果有人因為覺得shizhao有錯,列出一大堆亂七八糟的理由,我強烈反對。-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16:29 (UTC)

要求確認此次罷免「申請無效」

第五次罷免革命又要開始了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1年6月11日 (六) 12:00 (UTC)之前加入的。

對於管理員百無一用是書生解任提案的正式聯署(前次)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1年6月11日 (六) 12:00 (UTC)之前加入的。

再次警告

如果您再次破壞,您將被封禁,並被提起解任。--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4:45 (UTC)

申請解封用戶

首先,說話請簽名。其次,請說明原因。-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6:15 (UTC)
因為已經被封好幾年了,就算是犯人也該出獄了--113.64.217.196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6:17 (UTC)
難道被判無期徒刑了?,何況是新人,又做了很多貢獻--113.64.217.196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6:19 (UTC)
說說當初何事封禁,我好象有點印象此人曾經討論過。-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6:20 (UTC)
時間久忘記是怎麼被封的了?好像是對一些管理員不滿吧,好像是罵了一些人吧--113.64.217.196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6:22 (UTC)
封禁記錄。—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6:25 (UTC)
如果僅是辱罵,封禁期太長了。但是封禁理由說此人使用傀儡哦。-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6:28 (UTC)
需要討論一下,應不應該繼續封殺,傀儡也在做貢獻啊(主號被封,申請新號繼續做貢獻,然後有人繼續騷擾新號,不斷惹惱用戶),被打擊報復現象在中國很常見的,好可憐啊,所以希望大中華圈 的中國人進來討論一下--113.64.217.196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6:31 (UTC)
是啊真的好可憐啦 -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6月11日 (六) 06:32 (UTC)
另外,傀儡 User:神的鄰居也被封,很可憐啊--113.64.217.196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6:35 (UTC)
m:Steward_requests/Checkuser/2010-04#愛你千萬次@zhwiki(*)提醒:"I could probably say they are confirmed, but the high use of proxies from China mixes a lot of other users into the CU-results, and there may be errors."-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1日 (六) 06:36 (UTC)
I believe the users are the same, due to a very specific useragent (should be confirmed by editing-pattern before blocks!), but since there are a lot of other users coming from the same IPs, I can't say "this is 100% foolproof as evidence, and you should block these users". Laaknor 10:41, 18 April 2010 (UTC)

m:Steward_requests/Checkuser/2010-04#愛你千萬次@zhwiki

-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6月11日 (六) 06:45 (UTC)

以先前的LUXX為例。我在與其討論的過程及某人的反對過程中也提及此事。封禁是針對用戶(準確地說是帳號)的行為而定的。我也十分同意,任何被封禁者,可以有無限次機會重新註冊帳號,並繼續使用新帳號發言。如果其言論並不影響其它維基人編輯,不應對其後續註冊的帳號予以封禁。當然,這裏有一個前提是沒有人去做CU,無法確認前後賬戶的關聯,以及其本人並無宣稱兩者有關係。但如果其繼續違規,就會導致下一次封禁。至於操作傀儡的主賬戶,應該予以永久性封禁。這是我的個人意見。-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6:40 (UTC)

啊,根據這個用戶的貢獻記錄Special:用戶貢獻/神的鄰居,認定被封,認定標準是什麼?--113.64.217.196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6:41 (UTC)

Imaxy,我想你清楚你當時幹過什麼。[6] -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6月11日 (六) 06:48 (UTC)

(!)意見 - 新鮮的113.64.127.19編輯記錄,不久前的,河南省人物條目被加上notability unreferenced 和 refimprove 模板也不用生那麼大的氣吧。--Mewaqua 2011年6月11日 (六) 07:16 (UTC)

請儘快剷除沒有必要的協會!

最近看到越來越多自稱是「維基某某小組」、「某某拯救維基小組」、「某某研究小組」、「某某拯救維基協會」……,真搞不懂那些人的心態,這樣難道很好玩嗎?有一個難民協會還不夠嗎?還是自以為能夠像聯合國一樣?這類型的無聊人士日益增多,不知有無解決方案?--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6月8日 (三) 14:04 (UTC)

建一個中二病模板,給他們掛上如何。維基娘俺の嫁Aoke1989 2011年6月8日 (三) 14:08 (UTC)

小虎你還真是海藻腦袋啊,你不知道事情的因由就少發言好了。再說,這些協會都是以維基註冊用戶的身份存在的,只要沒有違規,不存在推倒它們的可能。-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8日 (三) 14:52 (UTC)
其實沒有日益增多,只有同一個用戶無限繁殖或改簽名。--Reke (留言) 2011年6月8日 (三) 15:03 (UTC)
本會在此 聲明 悄悄的告訴大家,本用戶名(Codename Protector)以外之一切組織概非本會之別名。以上悄悄話對外無效且不具聲明效力。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6月8日 (三) 17:03 (UTC)
剛才用「海藻腦袋」這個字google了一下,發覺在北京也有以「海藻腦袋」為稱呼的中學生。我作為過路人建議上面來自台灣的「海藻腦袋」注意自己的名稱的使用情形比較實際。題外話,除了管理員、條目寫作和刪除等與條目有關的工作以外,我在哪裏可以找到其他的資訊呢?-- Mountainninja (留言) 2011年6月8日 (三) 18:31 (UTC)
哈!這個有趣,世界還真小呀!想不到波西傑克森(主角的綽號即是海藻腦袋)紅遍兩岸三地了☺。--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6月9日 (四) 12:58 (UTC)
  • 過去有人建立維基百科:拯救特色、優良條目協會,然後又宣佈退出,接下來有樣學樣的提出一堆重審,偏偏他成立的時候就是在抗議其他用戶對條目提出重審,這種反反覆覆的行為對社群產生的負擔,也沒見過他出來道個歉,怎麼過點時間就好像變成很有理由指責他人了呢?-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0:56 (UTC)
    • 我退出,自然還是有人接手,不會耗費社群資源與造成負擔。說實話,剛來維基時,我的確是抱持着寧濫毋缺的心態,所以你可以看到我去年在郵票等質量極低的特色條目複審上投下反對票。現在我了解到「質量」的重要性,也知道去年「特大」規模重審是有人蓄意,自然與拯救協會的「最初意念」相左,儘管有人試圖改變型態,但我仍無法接受。信不信由閣下決定,不過我只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好了,今天還是以後也無須道歉。--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6月9日 (四) 13:15 (UTC)
你可以隨便建立一個協會玩玩就退出,別人也可以。你可以沒有原則的反反覆覆,不代表你就可以指責別人成立協會就是無用。你可以做的,別人也可以作,你要批評別人,那麼,你也需要被批評。至於品質之語,話要隨便說說,也不是第一次看到你這麼作。需要相信什麼,看的是你的作為,不是你的辯解。-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3:27 (UTC)
呵,拯救條目協會可沒有受到絕大多數的人批評。最近的難民協會「系列」可就不同了,許多分會都被封禁,越來越多人要求抄會。不要為反對我而反對,如果你真的支持難民協會和解放影武者之類的計劃,那我只好誠心祝福您一切順利了。辯解?很抱歉敝人才疏學淺,這項功力遠不如閣下,請見諒。再者,我從來無辯解之意,你栽贓他人也已經不是一天的事了。--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6月9日 (四) 13:41 (UTC)
你以為有那麼多用戶和你一樣,自己做過還要去指責他人?你做過的事情都有歷史,請你拿出證據,那一件事是栽贓?對IP用戶還是反對其他用戶覆審在先,自己也跑去幹同樣的事情?你既然敢這樣講,那就表示你有證據,拿出來看看吧,看你敢不敢對你講的話負責。
你從來無辯解之意?那你寫這麼多為什麼?還不就辯解。-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5:22 (UTC)
「品質之語,話要隨便說說,也不是第一次看到你這麼作。」你惡意推定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你一直高呼保護IP用戶,惡意推定能夠保護嗎?--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6月9日 (四) 15:28 (UTC)
既然你不懂得做錯事,說錯話,應該要保持低調,還是繼續攻擊其他用戶,那麼,你的行為也就自然會拿出來。要說對IP用戶的惡意推定,看看這個頁面,最能呈現事實了。下面這句話,出自你的編輯歷史,總不會也是栽贓你的吧:你的行為真得非常惡劣囂張!--海藻腦袋~YA!※動員令 2010年8月29日 (日) 05:18 (UTC)
做錯事,說錯話是誰都會發生的,低調一點,客氣一點,久了多半社群也就不會計較,但是像你這樣攻擊其他用戶時卻不會反省或者是低調一點的人,當你在抱怨你的歷史經常被提出的時候,你就不能對其他用戶沒有違反方針,共識或者是和諧的活動多一點禮讓和空間呢?如果你始終不能了解這一點,那麼,你還是會繼續見到你的歷史。-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21:39 (UTC)
請問加入這個要通過考試嗎?--Reke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3:54 (UTC)
要具備Wikipedia:惡意推定的能力--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11年6月9日 (四) 16:43 (UTC)

建議蛇虎結束無謂爭端,有話好好說。-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5:32 (UTC)

(!)意見不知Codename Protecter是不是(牽強地)有違WP:IU中的「誤導性用戶」和「宣傳性用戶名」以及WP:NOSHARE?但是可笑的是「維基難民援護會」等名稱並非用戶名,而是簽名,所以上述方針理論對此上不具效力。建議應該把WP:用戶名擴展到所有簽名上。--Leejoe Schar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5:02 (UTC)

小虎提出這項提案的確是不恰當,敝人對於拯救優特協會的感想與批評跟cobrachen所言是雷同的,因為既然劃入Wikipedia計劃頁底下的正式工作小組,那麼應當有更完善的體制,而非像Wikipedia:拯救特色、優良條目協會的版本13945702那樣充滿情緒性字眼,只是當時立意甚好才沒遭受非議。也因此敝人對該協會作出不少改革項目,並計劃於近期將協會正名為「工作小組」,而其他人在自己用戶頁底下所創的任何組織(即便類似惡搞),若無作出真正破壞之行為則不應予以「鏟除」。--安可來酒館談談2011年6月13日 (一) 06:10 (UTC)
另外一點,小虎所創建的Portal:古埃及卻僅是不恰當地重定向至專陳現代地理、歷史的Portal:埃及[7]),這比那些嚴重未完成的主題還要更敷衍,敝人僅花費一晚就將Portal:古羅馬,而您也曾創建過Portal:暮光之城Portal:非洲等完成度相當高的主題,因此在此題外地要求小虎能參考Portal:Ancient_EgyptPortal:古埃及重新建構完成。--安可來酒館談談2011年6月13日 (一) 06:36 (UTC)

「針對近期罷免shizhao管理員職務的投票無效化活動」的投票聯署

短期討論

(※)注意:此次聯署應被認作對對應聯署的獨立案,不宜歸納為同一內容。此聯署及後續活動的目的為無效認定,而不是暫停或終止該投票。-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1:27 (UTC)

(*)提醒,管理員ffaarr已在稍早前宣佈該「投票」無效。詳見他的貢獻燈火闌珊處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1:39 (UTC) :具體是哪一項?是暫停還是終止?-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1:42 (UTC)

已宣告無效,終止而非暫停。Bulletin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Shizhao/第5次上有寫。燈火闌珊處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1:45 (UTC)
已閱,謝謝。—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1:47 (UTC)

(*)提醒,建議暫停聯署工作,等待局勢發展。—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1:49 (UTC)

聯署不是你發起的嗎?直接加上討論結束的模板即可,一切回歸原來的討論。--Reke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1:50 (UTC)

(*)提醒,已參與聯署者因理據有效,其行動依然有效,亦不阻止各位維基人繼續報名聯署。一旦計劃重啟,所有聯署人都應視作有效。-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1:53 (UTC)

@REKE,此聯署的狀態不是無效或取消,而是暫停。-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1:54 (UTC)
第五次罷免若被重啟,未必會有上述情事,其理據應該僅為一次性,不太適合在重啟後直接使用。--Reke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1:56 (UTC)
若短期內再次開始第六次投票,我同意未必有以上狀況,我亦會在進一步行動前告知全體參與者情況有變,並對聯署原因做適當修改。相反,強行終止其實更浪費大家的時間。-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2:01 (UTC)

(*)提醒,涉嫌違規的投票已被發起人重啟,目前靜觀其變。-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2:05 (UTC)

(※)注意有啲嘢,真係可以當笑話咁睇,敬祝編安。-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1日 (六) 13:20 (UTC)

證明了支持罷免方只是對人不對事,為罷免而罷免,再將制止問題解任案的人形容為「玩野」(耍手段)。--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3:35 (UTC)
牆內人士因看不見表示壓力很大。-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4:20 (UTC)
  • (!)意見,事實說得很清楚了,一群人能徹底中止罷免案,明明通過七人聯署的程序是合法的。結果少數人就可以推翻,中國有句俗話說一手遮天,就是如此情況。--俠刀行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5:07 (UTC)
首先,你要搞清楚,7人聯署是必要的,但是是不完整的。依據原來的方針,除了需要7人聯署,還需要滿足之前的充分討論,對管理員的提前告知等手續。如果說只手可以遮天,那也只能說是你自己的手遮住了自己的眼睛,所以你看不見天。-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5:26 (UTC)
程序有好幾道,跳過了前面只合後面有什麼用?--Reke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5:27 (UTC)
其次,之前的罷免案不是「一群人能徹底中止」的,是因為不符合手續被行政員一個人中止的。我們的聯署尚未完成,你太抬舉我們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5:30 (UTC)
明理的人再怎麼「遮」也沒有選擇性忽略事實來得強啊。燈火闌珊處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5:34 (UTC)

此討論建議暫停,後續討論請加入其他討論區。-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6:32 (UTC)

(※)注意:部分談判方中斷談判,聯署改為譴責類似破壞活動,請參與者重新考慮再次參與。在正式投票前,大家可以自行修改內容。一旦啟動投票,即所有聯署者同意類似行為及參與者為社區破壞活動參與者。如投票通過,則在警告無效後建議管理員考慮對相關用戶採取合理封禁。-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0:06 (UTC) (*)提醒{{cquote|

「針對近期罷免shizhao管理員職務的投票無效化活動」的投票聯署

短期討論

(※)注意:此次聯署應被認作對對應聯署的獨立案,不宜歸納為同一內容。此聯署及後續活動的目的為無效認定,而不是暫停或終止該投票。-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1:27 (UTC)

(*)提醒,管理員ffaarr已在稍早前宣佈該「投票」無效。詳見他的貢獻燈火闌珊處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1:39 (UTC) :具體是哪一項?是暫停還是終止?-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1:42 (UTC)

已宣告無效,終止而非暫停。Bulletin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Shizhao/第5次上有寫。燈火闌珊處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1:45 (UTC)
已閱,謝謝。—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1:47 (UTC)

(*)提醒,建議暫停聯署工作,等待局勢發展。—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1:49 (UTC)

聯署不是你發起的嗎?直接加上討論結束的模板即可,一切回歸原來的討論。--Reke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1:50 (UTC)

(*)提醒,已參與聯署者因理據有效,其行動依然有效,亦不阻止各位維基人繼續報名聯署。一旦計劃重啟,所有聯署人都應視作有效。-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1:53 (UTC)

@REKE,此聯署的狀態不是無效或取消,而是暫停。-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1:54 (UTC)
第五次罷免若被重啟,未必會有上述情事,其理據應該僅為一次性,不太適合在重啟後直接使用。--Reke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1:56 (UTC)
若短期內再次開始第六次投票,我同意未必有以上狀況,我亦會在進一步行動前告知全體參與者情況有變,並對聯署原因做適當修改。相反,強行終止其實更浪費大家的時間。-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2:01 (UTC)

(*)提醒,涉嫌違規的投票已被發起人重啟,目前靜觀其變。-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2:05 (UTC)

(※)注意有啲嘢,真係可以當笑話咁睇,敬祝編安。-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1日 (六) 13:20 (UTC)

證明了支持罷免方只是對人不對事,為罷免而罷免,再將制止問題解任案的人形容為「玩野」(耍手段)。--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3:35 (UTC)
牆內人士因看不見表示壓力很大。-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4:20 (UTC)
  • (!)意見,事實說得很清楚了,一群人能徹底中止罷免案,明明通過七人聯署的程序是合法的。結果少數人就可以推翻,中國有句俗話說一手遮天,就是如此情況。--俠刀行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5:07 (UTC)
首先,你要搞清楚,7人聯署是必要的,但是是不完整的。依據原來的方針,除了需要7人聯署,還需要滿足之前的充分討論,對管理員的提前告知等手續。如果說只手可以遮天,那也只能說是你自己的手遮住了自己的眼睛,所以你看不見天。-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5:26 (UTC)
程序有好幾道,跳過了前面只合後面有什麼用?--Reke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5:27 (UTC)
其次,之前的罷免案不是「一群人能徹底中止」的,是因為不符合手續被行政員一個人中止的。我們的聯署尚未完成,你太抬舉我們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5:30 (UTC)
明理的人再怎麼「遮」也沒有選擇性忽略事實來得強啊。燈火闌珊處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5:34 (UTC)

此討論建議暫停,後續討論請加入其他討論區。-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6:32 (UTC)

(※)注意:部分談判方中斷談判,聯署改為譴責類似破壞活動,請參與者重新考慮再次參與。在正式投票前,大家可以自行修改內容。一旦啟動投票,即所有聯署者同意類似行為及參與者為社區破壞活動參與者。如投票通過,則在警告無效後建議管理員考慮對相關用戶採取合理封禁。-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0:06 (UTC) (*)提醒

請諸位立即停止,根據蘋果派閣下之解釋,根據方針中止「濫提、非善意推定」之管理員解任提案為破壞。-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6月13日 (一) 10:49 (UTC)
  • 居然還有企圖用投票把罷免案無效化的,真是天下一奇。反對罷免的人要做的就是在罷免投票開始後投反對,你們現在做的是侵害他人合法提案的自由。--百楽兎 2011年6月13日 (一) 06:59 (UTC)
不要忘了,合法提案的四個字當中,有個字,最近有些人只管其他後兩個字,對根本是拋諸腦後。-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11:35 (UTC)
你自己才忘了說明他們的提案為什麼不合法。--百楽兎維基百科:維權聯盟 2011年6月15日 (三) 04:29 (UTC)

Edouardlicn兄,你這個聯署遵循什麼維基百科的方針呢?--用心閣(對話頁) 2011年6月13日 (一) 12:39 (UTC)

很一語中的。有用戶指HW是「提罷免」上癮,我認為是許多人的觀念都不正確,從所謂「第五次罷免連署」到「罷免無效連署」,然後一夜之間搞出來「第六次罷免」,現在來什麼「相關投票無效的連署」,還有「全保護客棧」,這樣還要弄出多少個連署多少個投票?是否相關人員都是新手,不了解什麼是WP:爭論的解決?不知各位覺得在File:Graham's Hierarchy of Disagreement-zh.png上往下走了多遠。向上看幾行便是例子。--Ben.MQ 2011年6月13日 (一) 14:25 (UTC)
其實最近很長一段時間都一直在金字塔下三層了,真是很遺憾。罷免上癮、公審上癮、聯署上癮,不知道為什麼各種政治舉動被有樣學樣的搬到維基百科來,本來是要撰寫條目傳播知識的地方卻成了一些人翻雲覆雨的場所。--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6月13日 (一) 16:16 (UTC)
還不是因為一些管理員濫權上癮、獨裁上癮,一些用戶長期苦口婆心或嚴辭厲色都改變不了他們啊。喔,他們大概還忘了他們是社群選出來的,他們的權限是建立在社群信任上的。--百楽兎 2011年6月14日 (二) 06:42 (UTC)
某方面,我還是支持百樂兔的。雖然我已經反覆說明以暴易暴不可行。回用心閣,請問已被部分聯署者認為有問題的證據,被拿出來原封不動地使用,這樣的聯署及投票又是基於何種社區政策?-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16:06 (UTC)

tag:2011年6月罷免shizhao。-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11:50 (UTC)

懇請各位同仁多關注編寫條目

注意一個用戶

Luyu2009對話頁 | 用戶貢獻)在諸多條目中大量刪除對中共不利的語句,並刪除一些來源不明的對中共有利的語句後的「來源不明」模板。一些條目因為GFW牆掉了我沒法操作,麻煩廣大同胞一一檢查回退。--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6月15日 (三) 14:18 (UTC)

致管理員:如需大量執行,請在連結後方加入&bot=1以免最近更改氾濫。-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5日 (三) 14:33 (UTC)
致管理員,使用BOT前請諮詢社區人員是否違規,以免落下話柄。-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23:46 (UTC)
這個……不是機械人--Ben.MQ 2011年6月16日 (四) 13:37 (UTC)
敏感一點好,小心一點好,謹慎一點好。聽說連無厘頭的東西都會被人拿出來去META談。-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04:22 (UTC)

建議設置「互助客棧緊急關閉機制」

有鑑於最近數個歹戲拖棚般的討論,建議如果討論情況失控時,行政員可以使用「互助客棧緊急關閉機制」將客棧全保護不超過一天,並對特定用戶進行短暫封禁。--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6月9日 (四) 14:57 (UTC)

你這個建議很爛,同時我怕你會是被封第一人,哈哈。-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5:16 (UTC)
(!)意見:請Edouardlicn注意言語,不要挖苦他人。其實我是覺得以目前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的情況,以暫時保護制止滿地的爛攤子算是實際的作法。反正其他實際方針、條目的檢討有特定的區塊,要問問題也可以去詢問處。不超過一天的保護也不會對交流功能造成過大影響,反而能讓過熱、離題的討論冷靜。目前來說,眾人人多嘴雜,過於激動的在沒意義的話題上攪渾水不僅對社群發展無益,更會造成其他用戶的反感並淡出維基媒體社群。與其造成這難以挽回的情況,倒不如從源頭着手,解決問題上佳。——Ciel AzuréTalk 2011年6月9日 (四) 18:33 (UTC)
這倒不用害怕,我看小虎還沒有誤會我。到他誤會我時我再解釋吧,哈哈。-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4:17 (UTC)
跟小虎握握手。-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4:18 (UTC)

其實我真的想笑。看到什麼罷免案的我真的覺得越來越可笑。-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4:19 (UTC)

你還真陪着一起瘋了。我建議現在亂成這個樣子,除了開開玩笑,不應該再搞什麼新政策。-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4:39 (UTC)
多寫幾個條目不是更好?--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11年6月10日 (五) 05:13 (UTC)
(+)支持實在太吵了,在有定奪前還是少說一句,不要將精力花在罵戰,這是很沒有意義。--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6月10日 (五) 09:11 (UTC)

英文版的en:WP:Help desk有無先例?Estartenf843h3er201105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8:30 (UTC)

互助客棧不能夠關閉的。互助客棧和討論頁是社群疏通的最重要的渠道。在張力最大的時候疏通也是最重要的,這樣的時候怎麼能夠關閉渠道呢?這樣做只是適得其反。--Wing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11:34 (UTC)
即使關閉了這裏,一些想吵架的維基人可以在別的頁面挑起話題去吵架,根本是完全無法停止,所以要用其他方法。--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6月11日 (六) 01:30 (UTC)
同意Wing和Flamelai。這正是我強烈反對封鎖互助客棧的原因。Codename Amnesty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12:28 (UTC)

(+)支持小虎所述之"建議如果討論情況失控時,行政員可以使用「互助客棧緊急關閉機制」將客棧全保護不超過一天"。但是"情況失控"的標準有待商議,緊急關閉次數也不能太頻繁。 --LrouvbeyLune 2011年6月11日 (六) 07:04 (UTC)

維基百科:(沒有)言論自由

維基百科:言論自由,誠意獻給認為在維基媒體中擁有絕對言論自由及不可以以言入罪侵犯人權的用戶看。--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12:37 (UTC)

其實本來就是如此。從著作權限制為自由版權就可以看出維基媒體一定是有限制的。包括討論頁也不是言論自由無限上綱和政治遊戲的地方。—Ciel AzuréTalk 2011年6月13日 (一) 13:33 (UTC)
自由是建立在不妨礙他人自由的前提下,而維基媒體計劃內的自由是由維基媒體基金會授予的,因為他們架了這個網站讓你打嘴砲相互幹瞧,這是很合理的權力(而非權利)。換個角度想,這個網站是別人架的別人維護的別人管理的,我們只是客人,客人在主人家裏,好意思要說什麼就說什麼嗎?
維基百科從來沒說會讓你有絕對的自由(包括言論自由),無論你或妳在現實中遭受怎樣的迫害打壓得不到現實的自由民主,那都和維基百科無關。請不要強加自己的價值觀在別人身上,也不要強加自己對自由民主的飢渴在我們這些小小網友身上。把飢渴留給現實中的迫害者吧。燈火闌珊處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14:34 (UTC)
(:)回應維基百科:不要訴諸法律威脅
罪民以為,並未到論及憲法或絕對言論自由之程度。互助客棧等討論版乃供用戶討論之用,資訊平衡可使討論能夠獲取到完整意見。因此,應以中立觀點禮貌對待反對意見及加以適當考慮,不到萬不得已不宜進行抹消或打壓。僅此而已。Codename Protector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18:09 (UTC)
只要你說話不像LU或者某些仍在活躍的人,將社群已經覺得有問題的理論絲毫不予修改拿來當論據,沒人會反對你。「言之有理」的你,我不會反對。-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00:12 (UTC)
  • 言論自由當然必須絕對保障,言論的責任也必須由各人各自承擔。但言論有何責任不該由任何人單方面判定,這才是問題的核心。--百楽兎 2011年6月14日 (二) 06:49 (UTC)
言論自由的保障也是需要看情況的吧,好比說這裏是維基的討論區,你覺得會有在這裏發與維基事務無關的言論的自由嗎?又好比說我對某個用戶很不爽,我有對他恣意辱罵的言論自由嗎?--140.117.133.197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07:36 (UTC)
你的問題癥結和許多人一樣,就是把自由與責任混為一談下的結果。正如同你有言論自由,所以你才能指控對方的言論不適當或侵害到你,然而你的言論終究言也只是你的片面之辭。在現實生活中,你的指控若沒有根據,你也可能被追究責任。究竟是否與維基事務無關,是否構成辱罵,是否要刪除,對方要負什麼責任,在中文維基百科上,這些都不是任何人可以獨斷決定。--百楽兎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07:59 (UTC)


我翻譯這篇資訊目的無非就是告訴某些人,維基的討論頁其實和其他網站的論壇無異,你可以發言,但如果耍賴當小白的話,管理員自當然有權作出相應對策,除非這個論壇是由美國政府設立的。--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07:41 (UTC)
錯,你不要想偷渡擅稱「管理員自當然有權」了。又不是古代搞黃袍加身。--百楽兎 2011年6月14日 (二) 08:27 (UTC)
真不明白為什麼會用兵變的歷史來類比管理員的權限,現在又不是本地管理員想對基金會造反。--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09:24 (UTC)
因為你憑空擅稱「管理員自當然有權」。一個管理員沒有的權限,你,卻以文章結論的口吻加在他們身上。原本管理員這個名詞就不能充分描寫這個職位在維基百科上的角色,容易讓人誤解,不知詳情的訪客或新維基人看了你這番無根據的言辭說不定就這麼跟着走了。以後還是有幾分事實說幾分話吧。--百楽兎維基百科:維權聯盟 2011年6月15日 (三) 04:14 (UTC)
囧rz...這可能是惡意推定發展到登峰造極階段的一個實例。
言歸正傳,閣下辛苦翻譯的上述說明,其內容顯然是希望用戶了解維基百科是中立的百科全書,而不是可以在條目中隨意加入表達自己意志內容的場所。此外並表示維基百科及基金會希望進行善意推斷及不是專制暴君。
而互助客棧或條目討論頁是可透過討論解決編輯爭議的場所。在此情況,如果某些用戶故意對反對意見進行抹消,實質上等同於將條目變成表達自己意志的場所,這才是對維基百科真正的破壞。
對於條目修改問題,用戶不進行編輯戰而提出討論,理應懷着最大程度的善意去進行解釋,而不是認為不可容忍並惡語相向,更不是把維基想像成私家論壇--請留意維基百科基金會是慈善機構,具有相當的社會形象,希望不要破壞這種形象。Codename Protector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13:44 (UTC)
基金會不是慈善機構。另外真心想討論沒有共識形成的條目編寫問題是不會被封禁的,至於討論的若根本無助於條目寫作,或者根本不是想討論只是想發洩的,自然又另當別論。請勿把所有被封禁的情況混為一談。--Reke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13:57 (UTC)
第一,「非營利組織」和「慈善組織」是兩碼子事。第二,在我看來,這整個互助客棧沒有哪個意見被「抹消」,即使是遭到惡意竄改(這是絕不容許的行為)的意見,其原文依然可在歷史記錄中查到。互助客棧現在欠缺的是接納和思考,多的是選擇性忽視。這恐怕才是目前討論的問題所在,而不是什麼「對反對意見的壓制」、「迫害」、「限制言論自由」這種聽起來既激情又讓某些人熱血沸騰的口號。互助客棧的原始功能是編者之間相互交流技術、經驗和消息的場所,而不是讓人玩革命遊戲或小圈圈遊戲的地方。希望大家在這裏開心玩樂之餘,也別忘了「編寫條目」才是維基人的本行燈火闌珊處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14:52 (UTC)
閣下與reke 、安德魯維基聚會時,應該彼此私下相處的不錯,放鬆心情,幽默看待即可。--Ariorgzh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15:05 (UTC)

我最生氣的不是怎樣去判斷對方說話要負什麼責任,是對方除了N次道歉外什麼責任也不負。那請問我摑了你一巴掌,打你一頓,全都可以一句「對不起」完事?-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08:10 (UTC)

同意歸同意,但網絡上沒有實體,能負責的形式自然有限,你要求的負責程度也要是能實現的才行。--百楽兎 2011年6月14日 (二) 08:27 (UTC)
所以有空還是跑掉比較好,維基假期是個很好的選擇。-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11:35 (UTC)
被(暫時或永久)移除(部分或全部)操作權限其實就是網絡上能實現的「負責」之一。--Reke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13:59 (UTC)
敝人也希望Reke可以自行早一點為其言行「負責」 !--Ariorgzh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14:50 (UTC)

(:)回應:寬恕別人,就是善待自己。--Ariorgzh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12:12 (UTC) tag:2011年6月罷免shizhao。-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11:48 (UTC)

  • (!)意見維基百科的言論沒有絕對的自由,但是並不等於不違反現有的所有正式方針的言論也沒有自由。現在有的人並不違反現有任何方針但仍被封禁。--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16日 (四) 20:28 (UTC)
方針只是底限,不是唯一的準則。你是一定要看到一堆人用「支持」來硬性表達,才肯承認其實社群很多人支持Shizhao的決定嗎?--Reke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05:21 (UTC)
支持解任的也不在少數,首次聯署短短3小時即達到7票,即是明證。--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19:38 (UTC)
對,Imaxy突然來客棧要求解封用戶。嗯嗯-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6月18日 (六) 00:49 (UTC)
幾小時7個人很難嗎?真的很難嗎?我真想開個「封禁某用戶」的投票,看幾小時內有沒有10個人參與。—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01:31 (UTC)

修改語言標示模板

是否有必要修改{{Language icon}}以及Category:語言標示模板,添加一個新的參數使得可以達到如此效果:

{{en|1=This is English}}

English: This is English

在其他語言版本基本都早已更改,經常看到從別的語言版本轉移過來的文件採用上面的寫法,造成顯示時信息丟失。可能的問題:模板使用量極大,修改模板會給伺服器造成一定壓力。--Ben.MQ 2011年6月18日 (六) 04:54 (UTC)

既然他語種都已在做,我(+)支持--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07:53 (UTC)
是應該要跟進的。--Reke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08:32 (UTC)
挺好的。--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6月18日 (六) 13:02 (UTC)

維基塔利班

「不知道XXX是否有意充當人肉炸彈,如果有意,不必事先通知我。我授權任何有意有意充當人肉炸彈的人使用我提供的炸彈,沒有任何限制。完全支持XXX的行動。」—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01:34 (UTC)

不好意思管理員,我並無發覺你也並無理據說我說的這句話與本版無關,所以我恢復了。再有異議請先到本人討論頁討論。-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05:02 (UTC)

請不要繼續激怒矛盾,多做有益解決問題的事。--Amazingloong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06:25 (UTC)

你這句話不應該跟我說,我能做的都做完了。誰先挑起矛頭的你去找他。-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11:31 (UTC)
我強調請不要繼續激化矛盾。--Amazingloong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14:11 (UTC)
所以我強調你解鈴還需系鈴人,你不是在撲火頭只是在擋風有用嗎?—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14:27 (UTC)
我想說的是,這個鈴鐺不是一個人系的,但是我們每個人都可以去不再繼續激化矛盾不是嗎?而且,我發現您的語言可是一直在升級誒~大夏天的,喝口涼茶拜拜火吧--Amazingloong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14:58 (UTC)
你上個星期有在線嗎?—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16:21 (UTC)
截止到今天,一直在線。明天開始去旅行。我希望我回來時,糾紛會緩解一些。晚安。另,您就不要繼續激化矛盾了,我覺得您的言論越來越激進了,還是那句話拜拜火吧。--Amazingloong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16:41 (UTC)

請注意用戶

User:Ɵ
User:Ø

 冰霜葵  2011年6月19日 (日) 10:33 (UTC)

對於管理員百無一用是書生解任提案的正式聯署

請關注方針版的管理員任免改制

首先當然是推推自己的考試制度了。然後幫Snorr賣廣告,他的方案支持者也不少。各位晚安。-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16:29 (UTC)

Reke 兄也提出一份初步的整合意見「維基管理制度改良芻議」,Reke 表示這只是初步構想,進一步的細節會在草案提出。該原始構思曾在5月份的維基台北定期聚上提出過,而且也試着從其他維基人的版本當中補充不足之處,歡迎大家提出看法,使構想能夠日益完善。--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20:10 (UTC)
有時間聯署還不如為自己的項目打打廣告,一步步吃掉shizhao,哈哈。順便賣賣自家的廣告,<本處文字已由Bencmq於2011年6月19日 (日) 10:26 (UTC)刪除。WP:拉票>-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08:36 (UTC)
這也算拉票?應該算娛樂吧。新條目推薦只要不是有什麼大問題都可以上,不缺幾張票。—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12:49 (UTC)

忽發奇想,所謂的解任投票

甲地有解任議員的機制,但合資格聯署者、合資格投票者不僅是甲地人,只要乙、丙、丁等天干地支的人在投票期之前若干天在甲地購物滿若干元,即有資格投票;投票期間,來自各地的遊客當投票站是景點,順道投票,然後回國,那理得甲地什麼人被解任沒被解任,之後又有什麼結果……--Gakmo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17:18 (UTC)


  1. 當人們終於進化到不需『管理者』時,是否會因追求層次上的自由而背叛「管理者」?
  2. 當人們為了追求層次上的「自由」時,又是否能克制自己不再追求更為極端的「力量」?
  3. 當人們追求「極端」的力量時,是否又將不顧一切,進而重蹈滅世的覆轍?
  4. 當滅世的悲劇來臨,人們是否還有跟『管理者』合作共處、為生存而生存的「可能」?
--Noah~~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17:59 (UTC)
啥,少年哦,跟我契約成為魔法少年吧。—哇達絲哇饅頭卡,哦咧哇代表QB懲罰你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23:55 (UTC)
被少年你嚇死了……說白了就是投票者是否對這一票的意義(投票發生的經過、以及投票結果造成的影響)有足夠的了解再投票嘛?不過到底不能讓人家先按着聖經發誓吧-Galaxy17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01:38 (UTC)
看過魔法少女小圓☆魔力的都知道這東西有什麼樣的結局。越是扭曲現實的願望,就越....—哇達絲哇饅頭卡,哦咧哇代表QB懲罰你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01:52 (UTC)
只不過是會產生一些奇怪的物質而已!
最近倒是經常想起高中課本上的《〈寬容〉序言》呢……。-Galaxy17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02:17 (UTC)
我高中沒有這篇課文.....誰寫的?-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因為早上沒有吃饅頭)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02:24 (UTC)
不必在意啦,只是突然想到而已。作者是房龍。-Galaxy17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02:30 (UTC)

(!)意見印象中,維基有一個方針聲明投票不是最終和可取的解決辦法。偏偏人們以爲拿民主來擋駕就可以爲所欲爲,那些罷免派爲了打倒一個眼中釘,不惜製造大量馬甲和無意義編輯去製造「民主」現象,就算他們得到勝利又如何?--Wallace High Tea with me 2011年6月20日 (一) 02:12 (UTC)

人生在世不過圖個爽字,讓他們投一投爽一下就好。至少在投票截止之前,客棧可以用來討論條目寫作的事情了(應該吧?)--Reke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02:22 (UTC)
(+)支持,-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因為早上沒有吃饅頭)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02:25 (UTC)

令人混淆的用戶名?

Category:Wikipedian usernames editors have expressed concern over(已經重命名為Category:可能違反方針的用戶名Ben.MQ 2011年6月20日 (一) 04:47 (UTC)):

  • 「Mikevin」(Mike Vin?,~Nivekin)
  • 「Shinjikun」(しんじ君?,~Shinjiman)
  • 「Lipangnet」(Li Pang net?,~Liangent)
  • 「Fqcn」(中國福清,~Fdcn)
  • 「Bodrangwang」(藏語「希奘漬游」之意,~Pbdragonwang)

都被當作是「令人混淆的用戶名」(Wikipedia:用戶名#令人混淆的用戶名無明確定義),是否合適?Wyang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02:18 (UTC)

這個相似度太明顯了--Ben.MQ 2011年6月20日 (一) 04:45 (UTC)

關於什麼是Troll

大家好,

有用戶向我提問基金會理事會在關於開放性的決議中最後提到呼籲社群排斥Trolls和Stalkers,這其中Troll指的是什麼涵義。首先,我想在這裏重複一下決議最後這句話的全文:「宣揚避免爭議及敵對行為,並驅逐挑釁者和纏擾者。」這裏的上下文是避免爭議和敵對行為。在這裏Troll的主要含義是蓄意挑釁產生敵對行為的人。假如一個用戶在維基百科上的主要活動僅僅在於提出不適宜的批評的話,那麼他的目的僅僅在於製造敵對行為,他就是一個Troll。User:Codename_Protector在他的用戶頁上還說,他認為隱武者是一個在維基百科上受迫害的用戶。影武者的破壞行動是非常明顯的,其中除了最簡單的破壞外,還包括Stalker的行為:威脅其他用戶的生命健康。他為此被台灣法庭判決不得參加2007年的年會,不得接觸維基百科。出於以上原因,Codename_Protector的行為符合理事會Trolling的定義。因此我把他封禁了。--Wing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6:43 (UTC)

  • (×)抗議難道維基百科的社群授權給你們這些管理員行政員想怎麼封就怎麼封,想封多久就封多久?!以下是我的理由:
  1. 「Codename_Protector的行為符合理事會Trolling的定義」請問定義在哪裏?上面的連結只是一篇論述,根本就是不具備任何共識的。
  2. 還好您還知道維基理事會是「呼籲社群排斥Trolls和Stalkers」,你應該也知道「呼籲」是不具備強制性的要求,必須成為本地方針後才能實施。
  3. 維基百科:封禁方針「封禁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防止維基百科遭到持續或嚴重破壞,而絕非懲罰用戶。」維基百科:破壞「破壞是指以降低維基百科全書質量為目的而故意增刪或修改內容的行為,例如故意把正常內容替換成猥褻的、誹謗的、或者其他不相關的內容。」依Codename_Protector的行為,被封禁一年,完全是不合理的。

以上---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0:01 (UTC)

還真是教條主義啊。那麼我把互助客棧的歷史刪掉是否降低了維基百科全書的質量呢?好像沒有。在互助客棧貼廣告呢?好像也沒有。是否在互助客棧胡搞並不屬於破壞呢?—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0:05 (UTC)
同樣用教條主義解釋,那麼上面的就是決議,不是什麽單純論述。而基金會的決議自然就是高過任何用戶自己見解的。--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0:14 (UTC)
理事會的決議在所有項目中均有效。但封禁時間好像太長。 冰霜葵  2011年6月9日 (四) 10:17 (UTC)
我比較想抗議某些意見根本無視現實情況,主觀上雖然可能無此意圖,但實質上縱容了巨魔橫行。User:Codename_Protector編輯毫無建樹就不提,其言行對一些人的庇護其實是對條目素質有影響的,因為明顯的破壞都被他拗成只是爭議,有心人看有人撐腰還不蠢蠢欲動嗎?封禁正好宣誓對條目品質堅持的決心。--Reke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0:19 (UTC)
所謂的原文如下:Working with colleagues to develop practices to discourage disruptive and hostile behavior, and repel trolls and stalkers。這句話,基本上可以說,沒有什麼期望,希望,盼望,等這類字眼很明確的在其中,而在敘述上就是要用戶共同發展出可以降低社群運作與產生敵對的做法。呼籲不過是個中文翻譯上較為客氣的字眼。
在此,也要呼籲一件事,某位先前競選管理員失敗的用戶,最近的作為和用詞往往失去針對問題的核心,反而是對人不對事的態度相對激烈起來,請不要沒選上就忘記自己當初講過的話和表達過的態度。-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1:18 (UTC)
原文的上一句是We urge the Wikimedia community to promote openness and collaboration, by:,urge是應該翻譯成「督促」,已經有命令的成分了,還婉轉成「希望」又何必呢。--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2:02 (UTC)
這一句是要社群達到下面的數個目標,而對於Troll這一類的言論是其中一項。你放大看整個決議的時候,是Urge,當只看其中一項的時候,也沒有提到任何僅僅是期望的字眼,所以如此解釋為客氣的說法,不過是沒有看清楚基金會的聲明。-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2:10 (UTC)
維基百科不是文字遊戲--Ben.MQ 2011年6月9日 (四) 13:37 (UTC)
最近很時興抗議示威嗎?非要教條主義去搬方針與指引,那麼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呢,不知道為何還會有倡導投票立為方針的動議。 --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6月9日 (四) 13:43 (UTC)
回應蘋果派的問題:
  1. 理事會的定義我在上面已經寫了:「這裏的上下文是避免爭議和敵對行為。在這裏Troll的主要含義是蓄意挑釁產生敵對行為的人」。
  2. 理事會決定大於地方規則,冰霜葵已經寫過了。假如地方規則與理事會決議有衝突的話地方規則必須按照理事會決議更改。
  3. 該理事會決議發佈後所有破壞用戶之間合作的行為都是破壞。--Wing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4:16 (UTC)
  • 嚴重(×)抗議:首先,Wing的判決於法無據,社群都還在討論中,請尊重社群的共識;其次,Wing無權單方面認定,要求公審。--百楽兎 2011年6月10日 (五) 06:46 (UTC)
    • 嚴重(×)抗議用戶:百樂兔動輒要求公審的行為!:社群尚未討論完畢,未經充分討論就要求公審,於法無據,乃單方面認定。嚴正要求制止這種動輒公審的文革式行為。—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6:53 (UTC)
      • 我的理解是「公審=公開審理」。雖然我同情你可能有文革創傷,但也請驚弓之鳥明白,世界上很多人沒經歷過文革,不懂你們那套。而且我要求公審的對象是被管理員Wing封禁的那位用戶,我反對管理員Wing獨斷專為,你從頭到尾沒看懂。╮(╯︵╰)╭--百楽兎 2011年6月13日 (一) 07:09 (UTC)
維基百科是基金會建立的,基金會意見應該高於社區討論結果。再說這裏不是民主社會,不存在公審,只存在討論和共識。-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9:49 (UTC)
維基百科是基金會建立的這句有問題:自2001年1月15日英文維基百科成立以來。中文維基百科是網絡百科全書維基百科協作計劃的中文(漢語)版本,自2002年10月24日正式成立,由非營利組織維基媒體基金會維持運作。請問Edouardlicn是如何認為維基百科是基金會建立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99.238.98.109對話貢獻)於2011年6月12日 (日) 02:11 (UTC)加入。
很好,那假設明天基金會的服務器永久關閉,請問你去哪個中文維基百科回應我的話?-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11:53 (UTC)
(:)回應:維基百科的版權屬於各個編輯者,基金會根據編輯者的授權,在 CC-By-Sa 或 GFDL 下使用、分發、修改內容。 - Bill Lee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07:29 (UTC)
  • 強烈(×)抗議Wing既然認為隱武者是威脅性很大的破壞者,wing不去封禁影武者的魁儡,反而做的是封禁沒對維基條目做出任何破壞的Codename_Protector,wing就算是為了討好會去元維基投票的老用戶聯合管理員當權派戶奸黨集團,這也做的太過份了,維基不是集體領導的試驗場。

163.28.4.2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6:12 (UTC)

    • (:)回應:大夏天的你們都在用紅布頭的抗議模板你們看着就不覺得熱嗎?某君可以拿着你的「釋出最大善意」的說辭回家洗洗睡吧。動輒就愛扯公審的那位,在下覺得您最該拿自己創造的這套制度把自己理一下。這位IP用戶,請你把影武者的傀儡找出來,我想沒有哪位管理員會眼睜睜的看着影武者的傀儡在中文維基逍遙法外;Codename Protector是巨魔這件事也很明了,封了也沒錯;最後請你上維基前刷刷牙,

以上。--SyaNHs 2011年6月13日 (一) 04:24 (UTC)

對於管理員百無一用是書生解任提案的正式聯署

請您先回應,才提出,以合程序、守方針,謝謝。--Gakmo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2:32 (UTC)

另外,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解任過程中的「最低分隔時期」一節是否適用,仍有待討論。--Gakmo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2:41 (UTC)
不適用。這不是一次有效的解任投票--Ben.MQ 2011年6月11日 (六) 13:24 (UTC)
不適用。-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1日 (六) 13:30 (UTC)
不適用。但是,在討論尚未充分的時候結束討論,使用不合理的理由來申請解任投票違背了方針與方針的精神,這在之前宣告無效的理由中已經提到。為何不繼續深入討論,而要堅持直接以投票的方式達成共識呢?—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3:34 (UTC)
不適用,投票沒有正式開始。而且是一次無效的投票--Coeko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0:36 (UTC)
不適用。不是一次有效投票。--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1年6月20日 (一) 07:30 (UTC)

對社群的建議

提案人無法,也不願意解釋提案中的諸多問題,在做法與態度上也出現違反方針與共識的做法,本身反對動輒以投票解決爭議,卻連續提出與參與尚在討論中的相關事項的罷免案。對於社群的活動,相互矛盾的發言與意圖,違反方針,僅顧自身提出的問題卻忽略被質疑的部分,這樣的狀況,對於社群是一種負面,有意干擾的態度,參考基金會最近的決議,社群應該在積極討論管理員是否處理不當的同時,對這種行為與以善意的譴責,暫時不視為破壞。假如某些用戶仍就枉顧方針與基本精神,建議提報處理,以利整個社群針對管理員是否失職,或者是相關規定是否有重大漏洞積極討論與改善。-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3:39 (UTC)

辦事請一步一步來。別受到什麼刺激就一口吃出個胖子,這樣只會撐死你。我很支持你們重啟罷免,前提是一要有證據二要符合手續。-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3:57 (UTC)
有確切的證據,了解程序怎麼做,那就儘管提出罷免,這是必然的,而且這樣做會受到更多用戶的支持。可是,許多提出罷免的人連證據和程序都不想弄清楚,反而是問題一堆,那麼,他們提出罷免真的是關心社群與監督嗎?-2011年6月11日 (六) 14:03 (UTC)
請補完簽名。-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4:19 (UTC)

討論區

由於頁面已經存檔,請就以下提出解任案逐點討論,以使討論合乎解任議案要求重啟。-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1日 (六) 15:11 (UTC)

  • 嚴重違反普遍建立的操作規則,如提刪規則等。
  • 混淆管理員操作與一般的文章協作工作,比如濫用管理員權利違反保護守則或者出於對文章內容意見不同的原因封禁與自己意見不同的用戶。
  • 不合理的封禁用戶或者威脅封禁。
  • 不合理而隨意更改封禁時間。
  • 隨意的刪除文章;例如跳過刪除候選直接刪除文章,但確定為可快速刪除的條目除外。
  • 一再發生的、嚴重違反社群共識及禮儀。
  • 在編輯戰或衝突中,使用管理員權利,沒有主動迴避。
  • 以上一個或多個行為需要是
    1. 屢次發生,而且他人多次規勸而不改正的管理員。
    2. 當選管理員後發生的。
    3. 發生於提出罷免申請前的1年內,而且並未在早前的罷免案中用作證據。
    4. 僅限於在中文維基百科上發生。如事件發生在中文維基百科以外渠道的話,請自行尋找有關人士解決。
  • 行政員與管理員解任條件是相同的,但除非提起罷免者指明不取消其管理員權限,否則被罷免的行政員的兩項權限將同時被解除。
  • 如果該維基人是因為長期沒有活動而提出解任,可根據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的長期沒有活動的方法而進行。
  • 發起對管理員的解任(罷免)投票是一個最終手段。在發起投票前應該有充分的討論。當然被永久取消管理員資格的用戶仍然可以再次被選為管理員。

--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6月11日 (六) 15:17 (UTC)

假如討論的目的只是想要讓解任案蓋個程序章而後重啟,而不是確認是否為管理員不當作為,那就不用討論了。假如討論到後來都不算是不當,或者不到需罷免地步,還需要重啟嗎?--Reke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5:24 (UTC)
請就重啟前回應我提出的幾個觀點,不然我的反對投票也會隨之重啟。-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5:28 (UTC)
(!)意見 - 蘋果派在上面的一些質疑應該在事發當時或不久提出,不應因為近日要搞罷免才走去翻箱倒櫃,挖出當時無人質問的小事來指控濫權。--Mewaqua 2011年6月11日 (六) 15:35 (UTC)

(*)提醒HW君說「我沒有興趣對這個議案投下支持票,因此我亦無聯署,請別多想了!」請看看他沒有聯署的理由吧:某人討論頁--Leejoe Schar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6:03 (UTC)

這樣好了,就幫HW一把,把他不能聯署的理由拿掉了,他就可以自由聯署了。沒有不能聯署的理由,就不必忸怩作態。-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6:09 (UTC)
  • 先引用這段:

「本次解任投票無效,理由如下:

  1. 先前的讨论仍在进行中,违反方针中“在发起投票前应先经过充分的讨论、再三确认”
  2. 部分事由早已在先前的相关讨论中被多数讨论者反驳,其中已有“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之处。
  3. 缺乏有效沟通,提出连署者未与先前讨论中的反驳意见讨论,直接将被反驳的内容当作连署理由,违反方针中“应该尽量沟通”。
  4. 程序上错误,发起人并未于于发起第一时间通知当事人。违反“提出解任管理员申请后,必须随即在该管理员的用户对话页留言通知”。

基於以上四點違反解任方針,認定本次連署和投票無效。ffaarr (talk) 2011年6月11日 (六) 11:16 (UTC)」

  • (:)回應以下是我的正式回應:
  1. 書生已然回答完畢,似乎沒有需要補充的,本人認為已經討論結束。因為是對書生的罷免,不是對他人的,他人的議論,可以在投票的意見區充分發表。難道一直討論,連續一年,那麼所有的論據都可以被判定無效了,因為已經過了一年了嘛!
  2. 「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並不是幾位用戶就能判斷的,如果幾人就能判斷,那麼也就沒有解任投票這回事了。解任乃是說明社區已經不再信任,並不是少數幾個人就能左右的。
  3. 溝通乃是和被提議的管理員溝通,這種溝通我認為已經完成。和其他人溝通,提議者沒有義務。理由充分不充分,正當不正當,不是少數人能夠判斷,請注意這是解任投票!
  4. 是我的疏忽,幾少時以後,我已經補了通知。如果重新啟動,我會第一時間通知。這一條反對理由已經不存在。--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6:48 (UTC)

就上面的第一點,關於機械人的討論仍在方針區進行,未有任何跡象說明已結束,不知道蘋果派如何理解結束的意思。關於第二點,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固然不是幾個人能判斷,但是蘋果派同樣沒有就這些部分用戶的疑問作出正面答覆,尤其是對模板刪除的操作根本就不是shizhao做的,他只是在操作完成後加以描述,那請問為何他成了你的罷免對象而不是該實際操作人?就這點問題上貌似您一直在迴避,在未有結束討論前就展開罷免,已屬無禮。第三點,你覺得跟管理員溝通充分,管理員自己有沒有說溝通充分並拒絕你的要求?其他人覺得溝通不充分,而且不是一個兩個是一大群,請問是否就不需要理會?共識方針你放到哪裏去???????如果你真的覺得罷免管理員無需與其它維基人溝通,我私下認為你與外界溝通能力和方式有問題,並因此導致你對管理員產生不必要的誤會並不肯聽從其它維基人的意見而引發根本不必要的罷免。第四點,首先,你連「小時」兩個字都打錯("幾少時以後"),這麼大的疏忽以後還有這麼小的疏忽,可見你的疏忽真的不是一個。我真的希望你們可以找個小心謹慎認真細緻有點知識的人,哪怕比你好一點。說白了,你們幾位的方針就是「迴避疑問,速推罷免。」-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7:56 (UTC)

另上面的全部回應中,似乎看不到一絲「對不起」的意思,蘋果派真是讓我感到無比失望。想不到你還參選過管理員,之前我對蘋果派的支持言論,在這裏我向全體維基人道歉。請您就您的失誤,向第五次投票的全體聯署人為您浪費的寶貴時間正式道歉,謝謝。注意,不是對聯署人,是對寶貴時間。-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8:02 (UTC)
蘋果派君的回應真的是比起書生還要沒有溝通的誠意。「內容不符或不合理」的確不是少數幾個人能判斷的,不過麻煩把上面的討論重新翻過,看看覺得「內容相符或合理」的人是少數,還是覺得不符、不合理的是少數。更何況有些辯駁還是有強而有力證據的。例如刪模板一事,有當初的討論頁與另一位當事人親自作證,非書生所決定;判定Troll一事,有基金會理事長追加判決的認可。這些問題是少數幾個人的判斷,還是真的有事實做為背書,其理應該甚明。
再者,面對這些反駁,以及社群明顯龐大的聲浪支持書生其中的幾點決定,不管你對「溝通」的定義為何,最少是否需要「再三確認」理由是否正確?請問你有沒有對書生列舉的解釋做過確認?有確定過社群共識是否支持封禁難民協會嗎?有確定過一些方針與指引真的有如你那樣的詮釋嗎?你什麼都沒做,只憑着腦中原有的罪名質問,很不到道歉就發動罷免,這樣基於個人主觀的判斷,恐怕比起「少」數人的判斷更加荒謬。
我個人鄭重地在此說,基於已經經過一整天善意推斷而未做批評,但得到的回應仍舊如此,因此我認為蘋果派君正在對社群進行擾亂,浪費社群精力進行無謂的溝通,並且試圖挑起對立。望你懸崖勒馬,仔細思索為何你的登高一呼只收到強烈的反彈聲浪,切莫一意孤行,走上Luke的後路。--Reke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2:30 (UTC)
我在Wikipedia:VPP貼上的翻譯蘋果派看來很隨便的就反對,連逐條批駁都不做了?這些為反對而反對的行為豈非正是擾亂?--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5:26 (UTC)

如果HW和蘋果派動輒反對他人意見,也不願意實質上進行溝通,對於此處尋求討論與改善翻譯的文字部分,建議提出另外建立一個討論串,此處的討論先行終止。此外,類似他二人無意改善現狀的態度,也可以依循他二人的邏輯,認為他們單方面終止與社群的溝通而予以忽略,無須繼續浪費時間在請他們自重上。-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3:33 (UTC)

溝通中

幾小時寫成幾少時的錯誤就不要批評人了,尤其中國內地拼音輸入是最流行的。我對上列五項議案的回應是:
  1. 根據保護方針,任何被全保護的頁面如需修改,需先討論,我相信修改 = 編輯/移動/刪除 等操作;亦,對於T:ASN的操作,同樣根據方針,只有在全保護下才需要討論,半保護下並不需要。
  2. 總之,任何在WP:CSD之外的東西,都應該被刪除;而且,速刪應該在見到{{D}}模板才行動。
  3. 至於Medicial模板我同意不討論,因為這不是書生之失。
  4. 至於第四條,我亦同意troll是一個合理理由,User:At7002的個案我不是太明白。
  5. 機械人方針列名,未經許可不得運行機械人。
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1日 (六) 23:36 (UTC)
我也是用拼音輸入法,我也會打錯字,這不是理由,尤其是你說這個是正式回應的時候。-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3:00 (UTC)
機械人方針表述不清,按照字面意義理解運行就是「運行」,不是「運行特定任務」。反過來可以說方針沒有明確規定新的任務需要重新申請。方針翻譯的是meta:bot policy。若要更改請討論。雖然早已有過相關討論並且不了了之;保護方針寫明,此項無疑,速刪同理,但不清楚刪掉的是什麼。--Ben.MQ 2011年6月11日 (六) 23:42 (UTC)
我有興趣看看速刪了些甚麼,請管理員大人協助。至於機械人的問題,先引用相關條文:
  1. 機械人必須是有用的
  2. 機械人必須是無害的
  3. 機械人絕不能對服務器造成影響
  4. 使用機械人必須被批准
  • 有爭議的修改:bot的編輯一般會受到大多數用戶的歡迎,但是絕對不能用來進行有爭議的編輯。如果你打算超出社群的支持範圍來運行bot,請注意相關的討論頁上不要出現反對的聲音。如果你的bot是一個全局機械人或自動批准的bot,在沒有獲得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的同意前,絕對不允許超出「全局機械人」或「自動批准」中所作出的限制。

—不完全引用WP:BOT

首先,我看不到Sz-iwbot的申請時說明會做些甚麼,但我有興趣了解的是,他是否有在申請時申請要加{{Substub}}模板(用戶頁有反對聲音),以及有否申請去加分類重定向模板(曾因此被封禁),而Sz-iwbot是一個全域機械人,違反了「有爭議的修改」一條(有人反對是否等同有爭議?);之後,Talkindexbot沒有任何申請就運行機械人,很明顯就違反了「4.使用機械人必須被批准」一條;同時,未登入運行機械人亦可等同無申請(亦因此被封禁了)。其他問題,歡迎提意見,我會盡量達至溝通,當然我也希望書生回應此問題,不過昨天我發了通告給他,目前未有回應。-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00:14 (UTC)
Talkindexbot沒有權限,個人理解是無權進行無爭議編輯不需要批准。見前面舉出的Special:ListUsers/CommonsDelinker,這個夸全計劃吧無bot flag有申請Special:Contributions/Liangent 您說這是機械人嗎。跟是否全域機械人也無關。在本地執行任務依據的是本地共識。至於機械人運行是否違規,說了這麼多年了,也不見一個明確的結果……--Ben.MQ 2011年6月12日 (日) 00:34 (UTC)
@Ben.MQ:幸好,Talkindexbot的討論頁上沒有明顯反對聲音,但是否需要批准,我認為又不是。凡自動運行的程序,均必須批准(WP:BOT)。CommonsDelinker是全域機械人,不受本地方針限制;Liangent的機械運作附屬於Liangent-bot。機械人是否違規運作,請本地社群討論,以達至溝通,當然根據方針,溝通無效會引起解任案,請小心。-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00:57 (UTC)
(:)回應:贊同蘋果派的觀點。既然書生沒有東西需要補充,那就證明討論已經結束,只是問題沒有能夠在溝通同解決了。那後續的行動是可以合法進行的。Edouardlicn反駁蘋果派的觀點完全建立於個人的主觀認知,所以並不可靠--Coeko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0:43 (UTC)
你的說法是曲解方針。—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1:12 (UTC)
(:)回應:那目前有沒有一個客觀點的標準來界定甚麼時候是討論結束? 要一個人宣佈討論結束,還是要一個特定的時間?如果沒有,那麼當沒有東西補充是討論應該被界定爲以結束--Coeko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1:27 (UTC)
首先,沒有人說過討論僅限於發起人與當事管理員。其次,A列舉罷免理由,B逐條辯駁,說明A的理由不成立,然後A說:既然沒有補充就結束討論,跟着就拿着最初的罷免理由來罷免。這樣也叫討論嗎?有充分嗎?A難道不覺得自己還有什麼沒做嗎?—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1:35 (UTC)
(:)回應B逐條辯駁 = A的理由不成立??? 甚麼邏輯?? 如果A説地球上有人,B反駁説地球上根本沒有人。A的論點不成立?--Coeko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1:43 (UTC)
我有說過A的理由在事實上不成立嗎?但是當B聲稱A的理由不成立的時候,討論應該就此結束嗎?何況現在看來A的理由確實有部分不成立。還有,請勿做不恰當的類比,這樣無助於討論。—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1:52 (UTC)
回應Snorri:就你說的例子,如果B的辯駁成立,A就需要至少將B的理由納入A的理由當中。不過,B或者A沒有義務或權利結束討論,因為沒有一個合適的結束討論的條件。例如B和A都沒有討論出一個結束討論的時間、條件,又或者其他的討論(例如管理員選舉)有一個時限必須投票完畢,而B和A的討論沒有該種條件設置。所以就我這個過路人來說,Coekon和Snorri都有一定的誤點和可取之處。—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99.238.98.109對話貢獻)於2011年6月12日 (日) 01:54 (UTC)加入。
(:)回應:所以我建議對這個溝通也設一個時限,如果時限到了,溝通無效,即可進行罷免。比現在無止境地溝通下去好得多。個人建議溝通時間爲一個星期--Coeko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2:32 (UTC)
  • (+)同意一星期,書生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溝通;(*)提醒的是,正反雙方意見應該同時考慮;(:)回應的是,溝通是維基重要一環,歡迎任何人參與,但是溝通的主要對象是發起人及被解任人,社群意見會作參考。-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02:57 (UTC)
誰管你HW要定多久?你是誰?你憑哪一點要求社群按照你的意思走?你這幾個月惹出的問題還不夠多?被抓出來就哭天喊地問要怎麼辦?哭完沒誠意道個歉繼續惹麻煩,你是覺得社群幫你擦屁股擦得很高興?社群對你的意見你是一點也不管,繼續放你的高調。
前面已經警告你不要玩火,如果你繼續用這種方式擅自決定和發言,你就等着被燒到。你這種叫做溝通?可笑。夠了,你這種不成熟的言行舉止,請停止。-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3:19 (UTC)


請上面全部討論DELTALK。本來這屬於方針內容,而且在方針版上討論中,為什麼要在這邊轉移視線?如果不DELTALK我建議整段轉移到方針版正在討論中的內容去,同樣,給你們3小時考慮。此外,這個討論為多方討論,為何不尊重參與方的我和百樂兔,擅自定時間為一周??????-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3:05 (UTC)

另請HW回應我幾個疑問,你在方針版列出「機械人主人不活躍」「機械人不活躍的機械人帳號」,請問機械人本身及主人不活躍與其正常運作有何關聯?如果它未有超出申請時的功能,請問你打算如何處理它們?-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3:13 (UTC)

同時回復某人,我的溝通無效的下限是「客棧上的對話已存檔但對方無回應,或已在對方討論頁留言並確信對方再次登陸無回應」。請你在維基百科這樣的多方溝通渠道中,尊重他人的下限。-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3:17 (UTC)

(:)回應:一周是我的建議,現在這裏不能提建議嗎? 這樣搞下去只是一直把問題拖下去,另外給你們3小時考慮有點最後通牒的感覺--Coeko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3:22 (UTC)
恩,你說出了我的心底話,我就是看到那個一周才這麼說。3小時是最後通牒的話,那麼一周就是「五十步笑一百步」。既然你可以一周,有哪條規定不能讓我三小時?更何況HW你不是州官,我只是百姓?朋友,若然你真的關心社群,請回到方針版討論此問題。說實話,HW先前列出一大堆他覺得有問題的機械人,但又說不清楚什麼問題,我就覺得很鬱悶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3:35 (UTC)
經過與Coekon的溝通,我強烈建議將機械人內容回到方針版討論,其餘問題如無其它聲浪留在這邊討論。-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3:40 (UTC)
(:)回應,溝通沒有結束,所以不能這樣做--Coeko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3:43 (UTC)
那請你解答,方針版正在進行的機械人討論如何處理,(這邊的討論)時間是否繼續定為一周。-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3:49 (UTC)
可以同步進行討論,沒必要限於一地,大不了兩邊貼就行了,等反對合併方覺得看不下去自然會決定要合併的。不然把方針板的討論搬過來也可以。--Reke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3:56 (UTC)
(+)同意Reke所言。@Edouardlicn 那堆機械人列出就是,暫未決定採取任何行動,只是提議應否移除權限。-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04:13 (UTC)
  • (+)支持完全同意HW的意見,只要書生不認錯,不能解釋爲何解任案一再提出,而其干犯方針的深度和廣度有增無減,他已經忘記了上一次解任案他作的承諾。至於其他人我無須溝通,解任案乃是社群對於管理員的不信任,社群不是少數人所能代表。書生又沒有錯,請在投票時解釋給大家聼,你沒有錯,解釋的理由合情合理,不必擔心支持票過半,如果連這個都擔心,還是趁早辭職的好。--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5:50 (UTC)
不好意思,一直沒有再進一步討論。因為最近忙一些別的事請,沒太多時間上維基百科,未來10天左右又將一直在外,恐怕上網也不易,即使能上,恐也沒有太多時間來用。
  1. 關於google chrome條目的移動可能真的是我的疏忽,此前一直以為保護條目不涉及相關爭議的編輯是沒有問題的,只有與保護原因有關的編輯才是不允許的。看來真的是我對方針的理解錯了?此外,這個移動後來也因為有人提出異議恢復了,討論也已經全部結束。不知道為何還要拿出來作為我的罪證?如果管理員犯錯,難道管理員犯錯是不允許改正的嗎?即使改正了也會成為將來的罪名?
  2. 關於刪除討論中的速刪。我記得一直以來在刪除討論中管理員是可以根據此前的方針、指引、慣例和參與者的意見來決定是否刪除的,在刪除討論中提前刪除一些提交的頁面一直以來都有,我的快速刪除不是依據WP:CSD來刪除的,而是根據存廢討論的方針和慣例來處理的。如果說,社群認為那種「我是xxx,畢業於xxx,我喜歡xxxx」的條目也值得保留至少7天,耗費大量社群精力去審核是否要刪除,那我也沒意見,以後不去提前刪除就是了。或者說,對於存廢討論,這對管理員而言是否意味着管理員沒有權力去作任何判斷,只有根據存廢討論的投票結果來做判斷。不論這個結果是否合理,是否違背其他方針?
  3. 關於機械人。talkindexbot是我特意不去申請bot權限的。因為它的編輯量很小,而且如果有bot權限的話,用戶就不能在最近更改和監視列表(默認狀態)中看到他的修改了,而我的本意是希望有最多的人看到他的修改,以促進和擴大討論。而且,方針也沒有說運行bot必須獲得bot權限才行。[User:RonaldB]]也是一個24小時運行的腳本,它也同樣沒有也不需要用到bot權限。另外,全域機械人是全域機械人,本地機械人是本地機械人,二者是兩個用戶組,權限也不相同,我的user:sz-iwbot不過是同時擁有這兩個權限而已,而且全域bot的申請條件更是要求該bot在多個語言版本已經有長期運行才行。而且sz-iwbot運行的任務絕大多數在獲得全域機械人之前就已經在運行。至於超出授權,目前中文版從未要求每個執行的任務都要授權。如果認為需要這樣做,應該是進行討論,達成共識,寫入方針。另外說我運行的機械人進行有爭議的編輯是什麼意思?不明白。大多的留言以及2次封禁都是由於技術問題,而不是編輯爭議。
  4. 其他問題討論的很明白了,就不再多說了。

最後,以上的回應因為時間倉促,匆忙寫就,沒有仔細查閱相關的方針指引,全憑記憶,或許有錯漏或不準確之處,萬請海涵。此後1-2星期左右可能很少能長時間上網,恐無力作進一步回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6月12日 (日) 06:28 (UTC)

(:)回應請問上面的表態是否説明書生自己承認確實違反過相應方針?但是我看不出其對自己的過錯有任何悔改的意思。本人絕對不滿意這樣的人繼續擔任管理員。--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06:47 (UTC)

說到上次投票,我真想說幾句。本來我也因為對書生不滿投支持(罷免),但到最後我轉向了。為什麼,因為我感覺被人欺騙了。提出方口口聲聲說民主,結果後期去香港的論壇,以民主為理由鼓動網民註冊帳號,公然違反原本的民主投票政策。自那時候開始,我覺得罷免shizhao並不能解決問題,尤其是以暴易暴更不能解決問題。而經過上次的投票,shizhao在客棧上的討論已比我剛來的時候多很多,雖然我對他的不滿依然不少。由接觸所得,我覺得shizhao是認為自己的工作就是自己做機械人,而社區不少人的意思是讓shizhao回應他們的需求(先不說這些需求是否全部合理)。尤其是機械人問題上,我覺得(這個是個人看法)shizhao因為工作量大而貪方便,懶得去申請而擴大機械人的工作權限。這個是應該批評的。至於有人說他忘記了上次投票罷免的承諾,我覺得這麼說對他絕對不公允。-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6:37 (UTC)

另外參考了上面的維基人的意見,我建議幾點

  • 對目前方針版的所有討論參與者發表公告,告訴他們這邊也在搞.....這個動詞不太好。
  • 機械人問題,另開段落討論。逐個處理,每個什麼狀況,如何處理,統統列出。討論過後無爭議的,由有時間過來處理的管理員處理。(話說管理員報名者這麼多,任職者這麼多,出來做事的會被罷免,不做事的,一個月上來冒次泡反而沒事,我也不明白你們這些罷免方怎麼想)。
  • 其餘爭論繼續在這裏討論。

如上。-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6:46 (UTC)

通告,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Shizhao/第6次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08:20 (UTC)

(-)反對並強烈(×)抗議某管理員之舉動。-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09:30 (UTC)
無視多方會談的其它方面,單為反對而展開投票,是為愚蠢的行為。原本你們號稱的1星期,連12個小時都沒有,簡直自打嘴巴。—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9:39 (UTC)
所以我說了嘛,後續的溝通根本不是想溝通,只是想湊足罷免程序而已。--Reke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9:42 (UTC)
很抱歉,方針只要求與該管理員溝通,並不包括任何其他反對者,他們應該在投票上表達他們的意見。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條件:申請必須在事件發生48小時之後才能提出,在這段時間裏當事人之間應該盡量溝通。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內容必需詳細,指出管理濫權的原因,並根據編輯記錄及用戶貢獻提出相關證據,如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視作申請無效。為了防止一案多審,除非有新證據出現,否則不得就同一事件重覆提起解任。」-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09:44 (UTC)
就算你要把反對者當成不存在好了(事實上,反對意見只有到投票才能表達,根本違反了投票不能代替討論的精神,但這裏我懶得跟你們這群投票成癮者辯了),請問把已經明顯沒有問題的理由一再重覆列為罷免原因這樣算是有在溝通嗎?自己去看看第六次罷免理由跟第五次哪一點少了?哪一點修正了?結論就是,發起者什麼溝通都是假的,只有逼管理員認錯(而不管實際有沒有錯)或是提罷免才是真的。--Reke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0:42 (UTC)

(:)回應書生的回應

  1. 好的,感謝你。當然只要一年內的,全部都有可能被收集為罪證。
  2. 如果你要根據慣例來刪除的話,建議你去申請開一個新的CSD標準,這個做法可能會無視了之後想發表意見的維基人。
  3. 機械人的運作必須得到許可,沒申請 = 沒許可,對嗎?機械人方針亦的確沒有要求每項任務都要申請,不過有爭議或反對的就不能做,User talk:Sz-iwbot之討論頁顯然出現了反對聲音。爭議 = 反對,對嗎?

敬請回應,如果不是很可能是溝通無效。另外,除書生外之任何意見均可能被忽略,因為解任方針沒有要求與該管理員以外的人溝通。-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10:26 (UTC)

我同意不就刪除Medical及Trolling的問題追究,但不會放棄就其餘問題提出的解任要求,而疏忽並不是理由,該理由可以視為溝通結束,但會成為解任理由;CSD那個,不按方針行事即等同違反方針,慣例沒有寫在方針內;另外,我有與書生商討過並令書生關閉任何機械人嗎?-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10:30 (UTC)
(!)意見:照此看來解任投票方針有歧義模糊之處,需要清晰化。起碼我與HW對其中的解讀完全不同。HW認為,只要申請人認定溝通無效、討論充分、原因合理就可以開始申請罷免。我則認為這需要由社群或非當事管理員來判定。如果只需申請人認定是否溝通無效、討論充分、原因合理的話,顯然他(們)可以直接忽略這些步驟。現在方針中需要明確的是:「申請條件是否滿足是由誰來判定?」—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0:46 (UTC)
第3者管理員或行政員。--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06:51 (UTC)

如果你留意最近HW引發的爭議或者是混亂,往往是他以個人的意願直接採取行動,如果這些行動導致社群的擾亂或者是混淆,即使無法可管,也可以有補救的措施。無論是解釋投票,溝通的進行等等,這些牽涉到多方討論或者是研議的議題,如果一個人單獨可以決定是否要繼續,其實對一個需要尋求共識的團體是很危險的,因為尋求共識就不能讓單一用戶操作討論的進行。日後這種情況如有發生,社群應該立刻阻止並且將其決定或行動僅視為個人意見的表達,而不能成為唯一決定意見。-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6:15 (UTC)

我想提請以上諸位注意的是,罷免要求中明確指出:「以上一個或多個行為需要是屢次發生,而且他人多次規勸而不改正」,我認為上述所列幾點,且不論是否真的嚴重違反方針以達到罷免要求,即便有些可以被認為有「屢次發生」,也未有看到「多次規勸」。因此理由應當是不成立的,無法達到罷免要求的。--upsuper (留言) 2011年6月16日 (四) 16:12 (UTC)

(:)回應:維基不是法律體系:不是盲目跟隨預設的方針和程序--所以你説罷免不符合程序而無效是沒有依據的--Coekon-OBE 2011年6月17日 (五) 03:33 (UTC)
(:)回應 如果這樣那麼事實上罷免已經沒有任何依據了,因為僅存的2條(或3條)罷免shizhao的理由同樣可以以「不能盲目跟隨預設的方針和程序」進行駁回。可以看到對shizhao的第一條罷免理由源於對方針的不同解讀,第二條理由則是shizhao為了避免社群無謂的浪費精力而踐行了「不盲目跟隨預設方針和程序」。最後的機械人大體也源於方針不明確。所以還有什麼理由罷免呢?--upsuper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04:18 (UTC)

請問HW是不是搞罷免搞上癮

其他管理員不要以為HW僅針對書生,實情是過去HW凡是留意到有其他人明確表態想罷免哪一位管理員,都走去聯署,例如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Ws227,就算過了時限都去聯署。對於「玩火者」給予太多善意,也難保他日HW不會把火燒到你們身上。--Mewaqua 2011年6月12日 (日) 03:48 (UTC)

自己選不上,所以要把別人拉下來?現在他號稱因為要看起來中立搞動員令,所以不能聯署罷免。那位幫個忙,讓他不需要看起來中立而可以聯署罷免吧。主持人換一個總不至於動員令就垮了?-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3:55 (UTC)
無限上綱罷免猶如氯胺酮一樣危險。應可用Wikipedia:擾亂封禁一定時間作阻嚇之用。--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6月12日 (日) 04:08 (UTC)
如果是兩三個月才來一次煽風點火,一般不應該以封禁去阻止,以免引起更多爭議,例如「打壓不同意見」。--Mewaqua 2011年6月12日 (日) 04:25 (UTC)
我也覺得封禁不是解決之道,而且對兩三個月才來一次的行為,短期封禁也生不了作用,長期封禁又不符合比例原則。只能說這樣的行為累積造成社群對其不信任感,後果自擔。--Reke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4:41 (UTC)
幸好不是月經.....-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6:41 (UTC)

我作為局外人來看,總覺得發動這次罷免的動機是黨派大於理性,提出的理由雖部分合理,但有點小提大作,還是希望HW把心思放在動員令上,搞這種事耗費社群人力又引起軒然大波,好不容易Luke比較沒有那麼囂張了,總希望客棧能再安寧一陣子,大家能把心思回歸寫條目上。--靖天子~北伐抗戰軍統局/真菌條目大躍進 2011年6月12日 (日) 11:24 (UTC)

這個才真是維基百科主要的目的,寫條目而非在爭議中,當然某些人的行為就...-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11:35 (UTC)

你HW這幾天搞了多少次爭議?耗費多少社群的資源來清理你搞出來的痕跡。如果有點自省能力的人早就會收斂一點,你是打算等到你每發表一句話,社群就會有人出來罵你一次,然後哭天喊地到沒有人回應你的階段才算玩夠?你自己的行為嚴重擾亂社群的運作和條目的編輯,你還好意思說這才是主要目的?難道真要明指你缺了某八個字當中最後一個的精神?-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3:09 (UTC)

退出警告簡單版本,隨時退出-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13:14 (UTC)

我想就算對他不公平的話,那麼其他當事人呢?不過也好,經過今次事件之後,已經對一些維基人看法改觀了。某人因為那句說話假裝中立,但是紙是包不住火,結果……而另一個維基人已經為罷免他顯得不耐煩,已經挑戰多個火頭,我很後悔投了他的支持票,幸好最後沒有當選。--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6月12日 (日) 13:44 (UTC)
真別說我說風涼話,類似的話他已經說過很多次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4:12 (UTC)
想問HW,你又翻出「退出警告」是什麼意思?不知道你是否一直覺得,自己一直都沒有做錯事。 --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6月12日 (日) 14:15 (UTC)

請問HW,你有甚麼立場使用警告兩字?你退出維基就會有甚麼大災難?既然你想要退出,請退出,現在起請停止任何發言與維基上的活動。你想走就走,不需要宣佈,浪費社群資源。-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4:21 (UTC)

喔,既然你支持他,那表示你也支持他用警告公器私用來宣傳個人的作為囉!這個時候你就忘記文明禮儀了?當初不是說對於維基的方針已經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好一個雙重標準的自我證明。-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11:32 (UTC)

若要這樣說,那麼WP:回退功能寫明「這樣的回退只能用於明顯的非建設性的編輯」。頁面幾乎都是我編輯的,記得一清二楚。所以一直如此要求自己,也時時建議他人。關於醫療模板顯然是有爭議的編輯User:Sysywjel直接回退千個編輯,連編輯摘要也不寫。是否應該提交至WP:REVOKE討論呢,至少作出相應表態呢?涉及面如此廣,方式如此粗暴,這是最明顯的WP:編輯戰。關於「罷免」所謂「溝通」,看不到任何溝通的樣子,雙方抱定自己的觀點不放手,又有什麼好溝通。只不過是只看得到對方的缺點罷了。當事人稱「近日繁忙」反倒是沒出現幾次,照樣吵得不亦樂乎,可見本質問題並非在當事人身上。一天之內弄出來兩個罷免頁面,然後又直接被行政員/管理員粗暴地關閉,整個過程對解決問題可有幫助?若是關心維基百科,下面的#AbuseFilter 也是真正與維基百科息息相關的,如何改進新手的體驗,又有多少人關注了 --Ben.MQ 2011年6月13日 (一) 09:38 (UTC)

被「投票快閃黨」扭曲的投票無助於得出共識

先來對「投票快閃黨」的定義:

某賬號(尤其是以往的總編輯貢獻不算大的賬號)在某次重要投票中投票,但是該賬號在投票前後的一段長時間內沒有其它有建設性的編輯,或僅有零星的有建設性編輯。

2010年的某次解任投票,大家如果有時間,可以留意一下,在約400個有效票賬號中,有多少是符合上述「投票快閃黨」的定義?

--Mewaqua 2011年6月13日 (一) 11:11 (UTC)

所以我在方針版建議,終結這種愚蠢的民主社會模擬行為。因為在這裏,不存在現實社會中的絕對獨立個體,任何個體均可開設多個賬戶,而且一遇阻力,拍拍屁股走人即可,道歉法律制裁什麼的統統沒人。而往往就是這些人,打着民主自由的旗號在這邊亂搞。看看HW,除了道歉,他為此事做過些什麼?身為原罷免方案的聯署人,可有為自己原本錯誤的理由再次被使用而阻止對方?自己明明都已經不認同的理由,還允許別人拿來使用,這不是縱容破壞又是什麼?HW何止是年齡問題,簡直就是道德不合格。就算是讀書沒讀好,看過《還珠格格》都懂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我看他連最簡單的道理都不懂。-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11:44 (UTC)
算了吧,這個不是方針,有人會選擇性忽視。-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02:05 (UTC)
閣下說的那部分人,無論是不是方針,只要對自己不利都會選擇性忽視,但這不代表我們不去做勸誡的努力。 --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6月14日 (二) 05:16 (UTC)
恩,努力。-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08:11 (UTC)

tag:2011年6月罷免shizhao。-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11:49 (UTC)

優特條目改制倡議表決,敬請關注

Wikipedia:投票/優特條目改制倡議會在今天稍後時間開始進行表決,敬請關注。—AT 2011年6月12日 (日) 04:49 (UTC)

這個表決的內容怪怪的。「你同意按優特條目改制倡議的內容進行改革嗎?」,根據先前討論,大家在意的已經都是「如何改」而不是「要不要改」,做這種已有共識的投票有點多此一舉。--Reke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5:01 (UTC)
由於議題牽連甚廣,然而上次參與討論人數卻非常少,認受性恐怕不足,為免日後可能發生的爭議,故此發起投票公決,讓社群了解是怎樣的一回事。—AT 2011年6月12日 (日) 05:11 (UTC)
投票應該是最後手段,拿來當成宣傳策略並不是很恰當。--Reke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5:51 (UTC)
(!)意見,既然是重大議題,通過率是否應該設在66%? 現在設在50%沒有問題嗎?--Coeko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6:01 (UTC)
基於投票是種最後手段,請在初步確認要上架的方案後,若仍需投票確定意向,再舉行「維持原案」與「選擇新案」的投票,不然等大家通過同意改革,而後又很少人參與新案制定討論,到時又要發起投票決定要不要過此案,投得沒完沒了。--Reke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6:08 (UTC)
其實優特改制有很多困境。批評現行評選制度的人多,但參與討論如何改制的人少;上回到最後基本上是我和書生AT等幾個獨腳戲。雖然我很不同意書生的方案(不怕說穿了-.-別介意),但若果要讓社群投票選擇的話,也許要把書生的方案都放出來,最後就是AT書生兩個方案與不改制三個選擇(討論存檔時最後好像真的只有兩個方案)。最讓我灰心的,還是愈來愈多維基人不把自己看作百科全書編輯,重要的東西就不管,無謂的東西就要吵上幾個世紀。優特改制由放出來討論開始,已經三番四次被那些吵吵鬧鬧蓋過去。不論你是正常、瘋的還是跟着一起瘋的,請你們來關注這個改制,勿再視而不見。不要弄到改制在參與度不足下通過,然後到投票甚至實行時大家才再上來吵。我受夠了。每天我在工作學習以外榨出一點時間來寫條目,一上來就看到一幫人當這裏是維基遊樂場。你們懂得尊重其他維基人嗎?你們知道自己只不過是一個百科全書編輯,別無他物嗎?現在來研究當日提出的方案與相關討論,還未算太遲。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7:35 (UTC)
改制方案之前還不是在討論中嗎?為何要拿出來投票?-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7:40 (UTC)
去年我和一位朋友改的方案上次也有拿出來,而且已經有所改善,不知道那東西扔到哪裏去了,上面的朋友能否給個連結?-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7:55 (UTC)
去年的我不知怎麼找出來...至於討論中就似乎不是了。上次的討論基本上已經終結,到最後除了我和書生就還在討論對方的方案細節,基本上已經無人參與,來來去去就是AT與書生兩個方案有出到來。總不能又當作未討論完成,然後又拖上一年吧?是時候讓社群表決採用哪一種方案,或者選擇不要改制。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8:01 (UTC)
那最近一次的方案能否幫忙找找,或者告訴我扔到哪個存檔?-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9:41 (UTC)
/存檔/2011年5月#優特條目改制倡議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09:46 (UTC)
上面的連結似乎沒找到,可能我近視了。我記得方案好像是經過安可修改過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12:11 (UTC)
答案就在條目質量提升計劃的維基資源……不過這邊不賣關子了,過去有MtBell早期版本的Wikipedia:條目評選/評分制草案與較多人合編的Wikipedia:條目評選/草案,而改制討論其實有數個項目,該草案討論是在Wikipedia_talk:優良條目候選#優良條目評選探討中進行,但是最近一次應該是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0年10月#特色及優良條目評選方案第二次討論。--安可來酒館談談2011年6月14日 (二) 06:05 (UTC)
我傾向於維基百科:條目評選/草案。請各位繼續討論。—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00:20 (UTC)
我的那個方案並不成熟,只是一個比較粗糙的想法,真的實行起來還有很多細節工作要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6月20日 (一) 03:32 (UTC)
我只是覺得目前往這個方向走是可行的。細節上還需要更多討論。-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因為早上沒有吃饅頭)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04:08 (UTC)
看來還是要再晚一點,等社群有足夠精力才再修訂吧...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08:34 (UTC)

請停止政治鬥爭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1年6月21日 (二) 00:01 (UTC)之前加入的。

Oppression in zh wikipedia

meta:Wikimedia Forum#Oppression in zh wikipedia

別的不說,看到Dferg的回覆心都涼了一下。有時候對未知事情始末的中立第3者發出強烈用詞(一堆感嘆號)和將自己塑造成被害者(sufferring oppression)不見得對方就會對你予以同情,有時候甚至有反效果呢。--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02:27 (UTC)

其實他的最後一段話,算是可以代表一般人可能會有的看法,也是值得思考的地方。-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02:40 (UTC)
同舟你嚇到我了。這個「心涼了」我還以為是Dferg同情coekon呢。(笑)--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05:41 (UTC)
讓我代Coekon呼籲,請踴躍到meta:Requests for comment/Oppression in zh wikipedia發表意見。--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09:08 (UTC)

先不說Ariorgzh是否LU的傀儡,他到我的討論頁勸我放過HW,其實我也想這樣做。只是我轉到META那邊,發現他又在那邊出現,我對此人真的極度失望,看來社區真應該給他頒發五道槓。-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10:24 (UTC)

我也不想多說,因為英文太爛,而且原因就這麼幾個,我都懶的再在那邊跟他們辯駁,有失身份。-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10:31 (UTC)
有鏈接嗎?我想看轉播/直播。-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23:45 (UTC)
注目推獎en:User talk:Jimbo Wales#Admin Abuser Barek,「我知道如何令你不被繼續封禁,就是停止你現在的所作所為。」 by Jimbo。--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23:47 (UTC)
沒有證據顯示是中文維基的人。-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23:55 (UTC)


炎黃春秋雜誌社長杜導正表示,去年(2010年) 九月中南海進行了一場有關「政改」的辯論,但「左派集體壓過來,溫總迅速被孤立。」事實上,並非所有人都抱持反對意見,只是有些人不敢勇敢站出來,行動左顧右盼。杜導正形容,當時的情景就跟一九五九年中共政治局在江西廬山召開擴大會議時,當時的國防部長彭德懷致函毛澤東,歷數大躍進弊端後,被孤立時一模一樣。中國總理溫家寶這幾年致力於政治改革,無奈黨內多半抱持反對意見,讓他這條路走得相當艱辛。杜導正強調相信溫家寶總理能頂住壓力、屹立不搖,但要看到中國民主的到來,還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以上內容摘錄香港明報專訪

只能說蘋果派.留言Coekon (留言)、Martinoei (留言)等人受到同樣的待遇,也不是什麼新鮮事,維基上的民主派人士與支持維基社群民主化的維基人們,如果還想在維基百科實現自由的理想,帶領社群走出小圈圈的牽絆,未來還有一段很長遠的路要走 ……

--無風無雲 (留言) 2011年6月16日 (四) 06:57 (UTC)

無語。-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6日 (四) 10:00 (UTC)
Sysywjel(蘋果派)於2011年1月對書生的評論:「我覺得管理員犯錯實屬必然,比如說書生有過4次罷免經歷,所列的證據並非純屬虛構。但是以他的貢獻比例來講實在是九牛一毛。」(見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Sysywjel)請問Sysywjel為何仍要向自己認同貢獻極大的管理員窮追猛打呢?--Mewaqua 2011年6月16日 (四) 16:35 (UTC)

在我看來,目前不是有人阻撓罷免,而是有人阻撓討論。我向來只寫條目,瀏覽但很少參與客棧討論。目前我發現客棧諷刺挖苦的語言真的是越來越多了。我同意Martinoei無風無雲的觀點,含蓄但很明白的表達出很多人的想法,包括我的。(已更正,客棧看久眼暈了)--Amazingloong (留言) 2011年6月16日 (四) 16:36 (UTC)

  • (:)回應Mewaqua,您一定不知道我並不是一上來就提出罷免,乃是列舉其近期違反方針的事實,希望其能悔改。但是他的回應沒有一絲歉意,然後就是針對我和WH的連續不斷的那個「評論」。這樣我就不得不提出罷免了。我相信很多人都看到了,同意我的觀點的也不是一兩個人,第5次罷免聯署,3小時就完成就是一個例證。某管理員一再關閉罷免聯署。難道就能永遠關閉下去?我覺得其他維基人仍然會繼續提出來的。--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16日 (四) 17:36 (UTC)
  • (:)回應:多謝Amazingloong&無風無雲,終於有些中立人士出來説句公道的説話--Coekon-OBE 2011年6月17日 (五) 01:26 (UTC)

恭錄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社群不是……

維基不是民主試驗場: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這裏尋求共識的主要方法是討論,而不是投票。投票有時雖然有助表明共識,但應該小心運用,而其結果不應該強制定為永久的。

維基不是法律體系:維基百科絕對不是法律體系。應該通過討論、達成共識來化解糾紛,而不是盲目跟隨預設的方針和程序。要避免編寫過分冗長的指示。如果您認為某人發表意見、提名等的程序有問題,這並不等於應該馬上否決這次發表。請尊重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南的精神,而不是照本宣科執行規條。

--Gakmo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02:20 (UTC)

(:)回應:維基不是法律體系:不是盲目跟隨預設的方針和程序--所以你説罷免不符合程序而無效是沒有依據的--Coekon-OBE 2011年6月17日 (五) 03:33 (UTC)
(:)回應:還要堅持自己符合程序。我反反覆覆問你們的問題你都沒有正面回答過。-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04:16 (UTC)
甚至我可以難聽一點說,發起這兩次投票的幾位,你們都是參選過管理員的,你們提出罷免,是否有吃不到葡萄的原因?不是我不肯善意推斷,只是你們真的很可疑。-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04:19 (UTC)
反對運動者不需要被質疑動機。為反對而反對照樣可以發起反對運動、投票一樣有效。--百楽兎 2011年6月17日 (五) 05:12 (UTC)
不可。為反對而反對已經缺失善意推定;為反對而搞投票涉嫌把維基當民主試驗場;如此動機極可能使提案者不理智,甚至陷入為闡釋己見而擾亂的迷局。--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19:14 (UTC)
動不動就指控他人搞什麼民主試驗場,可見你對民主自由一知半解,也不認識Oliver W. Holmes。還是其實你想說中文維基百科奉行專制獨裁呢?--百楽兎 2011年6月18日 (六) 11:21 (UTC)
這裏是維基百科,本來就不是民主試驗場,我瞭解民主又和這裏有什麽關係?何況什麽叫動不動?--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15:11 (UTC)
動不動就是指像你這種總是從「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字面取義就搬出來作理據的行為。「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這句話是指什麼,拜託你去了解一下。差點忘了說,還有什麼是「為反對而反對」也請順便了解一下。--百楽兎 2011年6月20日 (一) 12:36 (UTC)
這兩句話,看這裏數位用戶的作為就可以學習到了,甚麼都掛反對,還真是雙重標準。-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2:58 (UTC)

(:)回應MewaquaGakmo:杜導正認為,'中共當年藉着解決溫飽、民族獨立取得執政權,但目前已經轉換成一種「主僕關係」。杜導正解釋,這種關係簡單來說,就是「你給我服務好,我就選擇你,服務不好你就走人。」,但現在的體制,已經變成不論好壞,都只有共產黨這個選擇。 他強調,這種主僕關係在中國有幾千年的歷史,要去改變它,就是民主憲政,這與溫家寶的思路雷同。民主憲政道路「自上而下基本不可能實現」,因為共產黨執政已經長達六十一年,領導和物質利益都糾結在一起,政改力量勢必會受到利益集團的束縛,如果要改變,勢必會走上流血動亂的可能,「但這是要千方百計避免的」。他認為,未來應以自下而上為主體,推動上層與下層結合,走改良主義的道路。--摘自明報專訪 ,懇請諸位自行體諒溫總的努力與理解杜老的話中之意--無風無雲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06:11 (UTC)

我認為,Edouardlicn完全可以在表決的時候提出反對票,不必糾結與程序出現的技術操作出現的問題。這樣無益於糾紛的解決,就目前來看糾紛完全無法達成共識,把程序都走完,雙方都會心服口服。一切到此為止,不然糾結於此,大家已經沒有心思去撰寫條目。不信,可以看我關於「懇請各位同仁多關注編寫條目」的呼籲,完全無人理睬。--Amazingloong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06:23 (UTC)

很抱歉,但我不認為投票程序走完就會使雙方心服口服。起碼如果蘋果派堅持要用已經被證實有問題的罷免理由進行罷免,在shizhao聲明無法經常使用網絡的期間進行答辯,然後邀請一群從未參加過討論,可能對shizhao有私人偏見的用戶投票後成功將shizhao罷免的話,我是不會心服口服的。—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06:38 (UTC)
看來您也是主張程序公義的,所以時間不是問題,如何解決才是問題。高壓壓制罷免案和借shizhao不在之時闖關都是不妥的。我倒是認為等shizhao有空辯護的時候來一次最終的罷免案是個了結糾紛不錯的方法。成敗與否,大家都能休息休息了。--Amazingloong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06:56 (UTC)
我一人主張程序正義有何用呢?蘋果派與HW違反程序發起罷免被稱為「小小的技術錯誤」,這樣的罷免被制止就是「高壓壓制罷免案」。我實在是不想看到第四次罷免那樣的鬧劇。就我來說我認為是這樣的罷免程序本身無法體現正義,因此才會在方針版提出修改的提議,當然也被忽視了。—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07:04 (UTC)

(:)回應蘋果派.留言Coekon (留言)、Martinoei (留言)、Amazingloong百楽兎

杜導正認為,中共當年藉着解決溫飽、民族獨立取得執政權,但目前已經轉換成一種「主僕關係」。杜導正解釋,這種關係簡單來說,就是「你給我服務好,我就選擇你,服務不好你就走人。」,但現在的體制,已經變成不論好壞,都只有共產黨這個選擇。 他強調,這種主僕關係在中國有幾千年的歷史,要去改變它,就是民主憲政,這與溫家寶的思路雷同。民主憲政道路「自上而下基本不可能實現」,因為共產黨執政已經長達六十一年,領導和物質利益都糾結在一起,政改力量勢必會受到利益集團的束縛,如果要改變,勢必會走上流血動亂的可能,「但這是要千方百計避免的」。他認為,未來應以自下而上為主體,推動上層與下層結合,走改良主義的道路。--摘自明報專訪

--無風無雲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06:49 (UTC)


(:)回應MewaquaGakmoEdouardlicnSnorri

杜導正表示,目前至少內地的輿論、環境都有放寬,左右路線之爭看起來相當激烈,這未嘗不是種進步。人民日報日前刊登「中紀聞」的署名文章, 內容裏就有許多論點是針對溫家寶而來,杜導正認為應該輕鬆以對,他說「不要理睬他,鎮靜。我們在黨內生活這麼多年了,過去我們整人,我們也被人整過,是是非非,鬥來鬥去都有經驗。但若把溫總關起來,中國一下子就亂了。」--摘自明報專訪。

--無風無雲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06:49 (UTC)

(:)回應無風無雲,麻煩您不要一直這麼含蓄好吧?--Amazingloong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06:57 (UTC)
(:)回應A君,建議您可以詳閱廬山會議龍爪這個兩個條目,您或許就可以明白是怎麼一回事,謝謝您的回應。--無風無雲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08:13 (UTC)
無聊,你們提出的什麼會議部分內容還是我編輯的呢。—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11:24 (UTC)

上面說了一大堆的無風無雲,建議你看看米蘭·昆德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這才是哲學巨著。相比之下,溫就醜陋的多了。也不說說劉志軍怎麼被抓的,還不是棄車保帥?知道點所謂的內幕就自由啊民主啊什麼的,以為輕必比重好,最後的結局只有連家都沒有了(詳見上提的巨著)。-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11:30 (UTC)

  • Edouardlicn的言論,我認為比無風無雲還不靠譜,如果沒有可靠來源還是不要對其他無關事情妄加評論。另外,有理講理,雙方都不要玩含蓄和冷嘲熱諷了,持續的糾纏才是真正撕裂社群的元兇。事到如今,看來已經無法指望達成共識了。
  • (&)建議:雙方到此為止吧,等shizhao有時間為自己辯護的時候,請一位中立人士提出罷免案,雙方進行表決,並保證無論結果事後不再糾纏於此。該是了結糾紛的時候了,我感覺事情已經發酵到管理員互相庇護陷普通用戶於不義的地步了,詳見剛才一位陌生ID在我Talk頁面的留言。(關於下地獄的詛咒我認為是很嚴重的事情,甚於人身攻擊)--Amazingloong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17:45 (UTC)
    • (!)意見 - 請認清楚User:Luke7956及其傀儡多月以來的煽風點火、被害妄想的留言。2. 投票解任Shizhao會重演2010年的那一次,就是出現大規模的站內外拉票反書生、抹黑書生、大批不活躍賬號投票後沉睡及凸顯香港/澳門用戶和中國大陸/台灣用戶在取態上的嚴重分歧,見用戶:AT/第四次書生罷免案統計,進一步撕裂社群。--Mewaqua 2011年6月17日 (五) 18:00 (UTC)
      • 傀儡不傀儡的,我還真不太在乎,沒有道理的留言我也會無視。不過,我從這位用戶留言中提取了一個我認為有道理的信息點提出來罷了。本人的觀點膿包還是擠破的好,嚴重分歧如果是事實也不要怕被曝光,shizhao2010年罷免案,就我了解的內容來講,我認為除了抹紅shizhao的做法令我十分煩感以外其他都可以忍耐。留着顆定時炸彈,大家以後就該在其他地方打擊報復了。--Amazingloong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18:25 (UTC)
        • 當閣下現在就基於一位傀儡所謂不在乎甚至有同情之時,閣下對於維基方針的理解等就太不令人放心了。至於閣下對於管理員的評論更是令人訝然:普通用戶也在涉嫌擾亂,閣下卻視而不見。至於閣下認為有人抹紅shizhao,更看來心中早已對shizhao有了惡的偏見。如此,閣下的調停深難以為是中立的。--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18:57 (UTC)
  • (!)意見一群人圍着「評論」啊。真的不錯。無異於將其像我當初一樣徹底轉向了支持解任書生一邊。不知道Amazingloong是否有意重提解任議案,如果有意,不必事先通知我。我授權任何有意提出解任的人使用我先前的發言,沒有任何限制。完全支持Amazingloong的論述。--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19:25 (UTC)
    • 如果你真的支持,那就請至少把你第一句話收回。Amazingloong說過不要玩含蓄和冷嘲熱諷了。--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20:15 (UTC)
    • 剛好路過看到;我覺得如果是要反對某人;只要公開點到某人的問題,然後就細心留意就行了。
經過請簽名,Amazingloong。—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04:03 (UTC)
請就舉證問題先解決。我已經在META那邊說了,簡直就是偽證。我在方針版那邊說的很明白,無奈你聽完還是堅持5點理由,我無話可說。-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11:37 (UTC)
@Amazingloong,我知道你想做中間調停人,但即使忘記方針,起碼舉證要合理。我方針版說的一大堆話,請你先去看看。如果你無視我的意見,我將反對再次啟動投票,而不是投反對票。—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12:12 (UTC)
如果你們理據合理,我願意違法方針跟你們玩玩。後面會發生什麼事,我在方針版寫的清清楚楚。到時候正好證實了我的預言,順便可以利用結局推推我的考試方案,徹底結束這種弱智的網站政治。-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12:18 (UTC)
敝人希望閣下不要繼續拿維基百科做為閣下某種實踐的試驗場。Codename Amnesty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13:11 (UTC)
公然模仿某協會,你就等着CU吧(當然如果你真的沒關係清者自清)。回答你的問題,即使要搞起罷免,最後也只有失敗的份,不過既然有人提出,我個人願意浪費時間證實他們的失敗。-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13:37 (UTC)
他沒有模仿,沒有用傀儡,只是改名而已,犯不着CU。--Reke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13:46 (UTC)

百樂兔你放棄吧,一個元維基RfC維持了近一周都沒有地3者發表正式意見,說明這件事根本就是要中文WP社群自己處理,而且蘋果找過Jimbo老大但都被無視了,你可以再去上訪不過也不見得會有什麼變化。(本來想發在meta回應百樂兔但免得被人說我練習英文所以發回來算)。--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06:03 (UTC)

抗議管理員亂扣罪名封禁人

請問user:Naruto239377所做的哪一次編輯屬於破壞?難道發起罷免管理員就是破壞?如果管理員作此認定,請將我和Coekon一起封禁,我們也提出過解任。現在管理員濫用權力可見一斑。--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5:25 (UTC)

請看臺中市的編輯,他都是刪完又加回去,好幾次編輯紀錄結果總合都是無意義的修改。其他的條目像諾克·耐維斯號中也有類似的情事,反覆更改「‧」跟「。」。--Reke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5:38 (UTC)
蘋果派看來是不看被封禁者的「貢獻記錄」就亂噴管理員(實為行政員),反正有機會抹黑管理員就不理證據是否充分。--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5:53 (UTC)
應該讓他自己來擔任這些工作,然後嘗試看看被無理取腦的亂轟一通的滋味如何。很多事情是要修法,而不是在人。-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6:01 (UTC)

蘋果派很辛苦的,為了這次罷免忙了一個多星期,又要加班到凌晨。一個人能力始終有限,大家不要再打擊他了好不?就當可憐一下他,告訴他錯在哪裏算了。-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6:12 (UTC)

敝人不對蘋果派做進一步評論了,不過當時昭不對他(可能還值得商榷)的指控倒歉時,他就憤而認定非罷免不行;那麼現在將封禁的責任張冠李戴到管理員,而且也因不明原因漏看編輯紀錄而做出不公的指控,懇請你以明智的行動證明,你有資格對時昭的反應表達憤怒。--Reke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6:19 (UTC)

若是因為反覆更改「‧」跟「。」而導致的,為什麼不先給予其警告,以觀後效呢?烏拉跨氪 2011年6月20日 (一) 16:20 (UTC)

但是並不單純是這樣的編輯啊!短期透過大量的這種編輯湊到自動確認,然後下一動就作就跑來發動罷免。綜合觀之,警告前述動作實無意義吧。--Reke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6:33 (UTC)

旅途中,手機不便了解詳情。不過,我很好奇以下幾點: 1.他是以什麼理由被誰封禁的; 2.此人為什麼提出罷免案,是否關注過客棧討論; 3.此人註冊時間是否是近期; 4.此人是傀儡嗎,被CU過嗎; 5.此人為何做出令人費解的編輯; 我很知道這些答案,不然大家不覺得這很奇怪嗎,也會令人對封禁他的管理員感動恐怖。另外,他的talk頁有留言和回復嗎?不知為何手機打不開他的talk頁。Amazingloong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7:24 (UTC)

  1. user:PhiLiP以「遊戲維基系統」為由封禁。意指其透過無意義的編輯灌數量洗成自動確認用戶吧?
  2. 提出時間見下。其過去完全沒有編輯客棧的紀錄。
  3. 非,是2008年註冊,不過在近期前只有2010年有過一筆編輯;而後2011年6月17日起48小時內做完51筆大多數很詭異的編輯,而後就立刻到客棧提出罷免。
  4. 有被CU,但只證明他和另一個也是近期突然大量做無意義編輯的用戶無關。是否為還沒被抓出關係的傀儡則難以論定。
  5. 嗯。講多了就要收抗議模板了。--Reke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7:34 (UTC)
  • 憑記憶寫的封禁理由,其實應該是「遊戲維基規則」的:「遊戲維基規則是為了反對維基百科政策,而使用維基百科規則。通常這類行為是擾亂性,甚至破壞性的。一個簡單的例子就是每天回退一個條目的編輯三次,而不違反任何規則以保持『清白』。這樣做就是在沒有違反維基百科原則的情況下對維基發展進行擾亂。」(取自指引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遊戲維基規則)。--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6月20日 (一) 17:45 (UTC)
  • (:)回應拿出方針來就明確了,請問管理員:此用戶究竟是為了反對維基百科哪項政策呢?我看此用戶目的並不是為了反對任何維基百科政策,而是為了湊夠編輯次數而發起罷免。這樣來看就完全不符合「遊戲維基規則是為了反對維基百科政策,而使用維基百科規則。」的定義。也就是說管理員錯誤的認定而封禁此人。另外此人發起的罷免案卻仍然有效,這樣封禁用戶完全起不到保護維基的任何效果。這種封禁不是很可笑嗎?--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8:06 (UTC)
    • 為何投票設定自動確認用戶才能執行?此一政策目的就是希望確保投票者是真正的社群參與者,而不是臨時製造出來的投票部隊。現在用非正常的手段洗成社群參與者,就是試圖反對這個政策的根本精神。至於其發起的連署,反正去掉他還有7人聯署,任一人都可以視為發起者,所以不需要受影響。--Reke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8:39 (UTC)
方針有說不能湊編輯數目嗎?方針的目的是您自己猜的吧?之所謂方針無禁止即為合乎方針。另外您沒有搞懂「違反」和「反對」的區別吧?--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22:31 (UTC)

總之,我認為應該儘量與其溝通。疑點搞清楚再封禁也不遲。直接我是認為不妥當的。目前客棧的矛盾不也與不妥的封禁有一定關係嗎?Amazingloong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8:20 (UTC)

Reke別和蘋果浪費精力了,反正他現在只要為了增加支持解任同志可以無視他們進行擾亂性編輯的行為。一個與書生沒有瓜葛的用戶不活躍2年多突然兩天內亂編輯後提解任案,恕我無法善意推斷。--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23:17 (UTC)
你有沒有覺得這樣下去,會變成想亂搞的先亂了再說;想維護的,被綁着一定要先溝通苦等對方幾天沒回應才能處理。於是,大家還是當壞人輕鬆點,大不了用戶頁被貼警告再避避風頭。--Reke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8:33 (UTC)

事出必有因。如果這個n用戶是新手,他就有受煽動的自由,如果是老手就有表達主張的權利。開放的維基百科真的犯不着動輒封禁誰,不然快成百度百科了,維基百科也就死了,海不納百川,無容則小。其實我也後怕,提出罷免案的幸好不是我,不然我說不定也會遭遇某種懲罰。這和我理解的維基百科不太一樣。我想大家可能神經都太過於敏感了。Amazingloong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9:24 (UTC)

海納百川是在內容上,而不是行為上。沒有良好的行為約束和規範,才會讓維基死掉。只要想想,如果沒有良好的約束關於版權和文字的發表,維基怎麼運作和儲存這些文字?現在有問題的是行為與擾亂的態度,而不是無法撰寫條目。請不要把維基的基本精神作出不恰當的擴張解釋。一個不穩定的社群是不會有好的內容,這包括相互之間的溝通和對自我行為的認知,負責和約束。不能自我約束的,那自然需要隔離。-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9:32 (UTC)
某些層面上,百度比維基還納百川的,像是侵權內容、原創研究、不可靠的網絡資料,不知道Amazingloong是否以為,維基應該開放此等內容,以免無容?不合理的東西,就不能要。--Reke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9:37 (UTC)

@Amazingloong,你把問題想的太簡單了。當初,我們又何妨不是這樣想蘋果派?看他站出來注意公義我還很支持他,甚至某位在他投票參選管理員時說「要是他當選我就退出中文維基」時,我還很好奇,為什麼你要這麼說?他QQ上說,你不了解。到今天,我還真是了解了。從表面上看,封禁執行者可能很殘酷,即使他是遵循方針的。但如果你看到被封禁用戶與蘋果派之間的私下交流時,恐怕你會被嚇一跳。—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23:50 (UTC)

就你這句「我看此用戶目的並不是為了反對任何維基百科政策,而是為了湊夠編輯次數而發起罷免。」的猜測,我覺得不需要說太多了,蘋果派。—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23:59 (UTC)

就蘋果派多次提出的「圍着評論」,我一句話回答你:為什麼百樂兔沒有被圍着評論?就Amazingloong「海納百川」一句,我回應你古人可有想到現代人將污水通過河川排到大海里?對老是覺得管理員行政員可惡的朋友,我請問一句,大陸政府嚴禁討論的內容,你們所指的所謂"五毛",有哪一位曾阻止你們發佈類似的內容,有哪一位組織傀儡大規模刪除,有哪一位未經社群允許自行開動機械人刪除?你們天天喊這個五毛,那個專權,請問所謂的專權究竟又如何定義?可有方針?對被侮辱的管理員你們可曾道歉?「抗議管理員亂扣罪名封禁人」這不但不是善意推斷,簡直就是不明就裏惡意中傷了。蘋果派說「拿出方針來就明確了」,請問你明確你的批評對象沒有?如果你還一味指着管理員,那請你先自己改掉標題,24小時候你不改,我幫你改。—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00:02 (UTC)

(:)回應:哪沒有。我被圍着評論可多著了。還不少用戶刻意用IP參與圍剿哩。--百楽兎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05:25 (UTC)
我在維基百科中做得最離譜的一件事就是在其選管理員時投支持票。--玖巧仔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00:25 (UTC)
社群的精力不再是放在改善條目內容上,而是要被迫陪一兩個「維基律師」大玩「法庭辯論遊戲」,本來用常識已可判明的事情也要發展成幾千字的討論或以上。現實社會上的法庭也不需要在刑事案上做到100%證據確鑿才可定罪吧,有90%證據確鑿也許已經可以定罪了,民事案件的判決就更不在話下。--Mewaqua 2011年6月21日 (二) 00:42 (UTC)
從你以上的留言來看,恐怕你所謂的實務情況純粹是你個人的想像,而非基於確切的經驗或知識而寫的吧。--百楽兎 2011年6月21日 (二) 05:36 (UTC)
那類在維基上鬧事的人用「律師」二字稱呼,對其他在維基出沒的真正「道友」而言根本是侮辱。鬧事的人就是應該要正名為「巨魔」二字才對,中文維基對他們太放鬆了。--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00:51 (UTC)
說到維基律師我到英文版查一查真的有en:Wikipedia:Wikilawyering,不過不難想像英文版比中文WP大的社群會更容易發生這種現象,反正我的看法就是對待維基律師的無理指控以對待巨魔的方法就可以了:無視之。--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01:07 (UTC)
請不要濫用「巨魔」一詞。巨魔的行為目的是為了引起爭執,結果如何他們並不關心。任意將他人貼上巨魔標籤而蔑視他人的訴求,此種對人不對事的行為已違反WP:不要人身攻擊。--百楽兎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05:25 (UTC)
認真的說,維基出自於美國,雖然號稱不是法律體系,不過在方針裏我們會發現英美海洋法系的思維勝過大陸法系的思維。意即,比較不使用成文的法典 (故要求精簡方針),而是透過陪審團依照常規來判斷是否違規(故要求共識)。一味要求方針文字的做法似乎大大違背原始維基設計時的運作系統。我不知道是否 為了此地獨有的風情,我們應該着手開始修訂中文維基憲法。--Reke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01:08 (UTC)
說到共識,我在想那位wallace提出的不要政治鬥爭的提案是不是也到了一種共識?--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01:13 (UTC)
算歸算,可是這很虛無縹緲。任何一方都可以指責是立場相異者在搞政治鬥爭,是為共識破壞者。所以繞了半天,還是免不了用鬥爭手腕處理問題。當前維基社群有某種非主流但強烈的主張,意圖將方針法典化、運作直接民主化,這樣的運作越強烈,社群無論最後朝其想法前進或者更加遠離,選邊站都是免不了的。單純非鬥爭化而不敢論及立場的呼籲,註定無助於僵局的解決。其實換個角度思考,或許長痛不如短痛,正面對決迫使一方意見被否決,還比較快速能結束所謂的政治鬥爭。(至於會不會被換個題目後繼續挑起,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囧rz...)--Reke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01:47 (UTC)

還搞憲法?還嫌現在不夠亂?中文維基社區最大的癥結就是政治化,連個等同於網管的人都被當作政府官員,如此下去能不亂?現在應該做的是去政治化。—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04:08 (UTC)

說實在有人就有政治,你想說的可能是去政治行為化。不過在什麼鳥都有的社群,而非當年那個大家都熟識的社群,這個方向好像有點陳義過高的感覺。至於維基憲法云云,對不起我說笑的功力太爛,讓你認真了。這裏自承錯誤,並且深切檢討。--Reke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04:35 (UTC)

讓我想起2年之前,User:Tp61i6m42008興沖沖地在Skype上找到我。他說,他從2008年起堅持每天註冊一個新賬戶,並歡迎新用戶以達到標準。他說他總會有一天重新回來維基百科並成為行政員,甚至監管員。其壯志雄心,可貴、可敬、可嘆。不知蘋果派又是作何感想?--Ben.MQ 2011年6月21日 (二) 04:18 (UTC)

維基百科的討論,總有其局限之處。說話之前,要認真想想。畢竟你的話說出來,看客棧的每個人都看着,後果不是自負,而是一幫人陪你一起赴,而且還不是自願的。-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05:19 (UTC)
另,去政治化不是無政治,更不是不准寫政治條目。-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08:46 (UTC)

為什麼永久封禁?

請管理員菲菇解釋為什麼user:Naruto239377的行為必須永久封禁?--百楽兎 2011年6月21日 (二) 05:36 (UTC)

試圖使用自己的帳戶破壞投票的公正性,我想。-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05:39 (UTC)

翻譯問題

這個星期的雙周提示裏面的"Troll"應該不能翻成「挑釁者」,翻成「噴子」也可以阿?

——百穀虎山寨人 (留言) (編輯歷史) 2011年6月20日 (一) 11:05 (UTC)

「噴子」已有侮辱之意,不適合寫入正式行文中。--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6月20日 (一) 12:17 (UTC)
也有地域中心問題,台灣不太流行講噴子的。--Reke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7:09 (UTC)
在大陸完全不知道噴子為何物。--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15:38 (UTC)
別鬧了,我就是去大陸的論壇看噴子噴來噴去才學會這個詞的。CWOW論壇天涯論壇。--Reke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18:37 (UTC)

怪不得中文維基百科條目這麼少

今天看忍者亂太郎的條目,竟然將電視動畫,劇場版,真人劇場版做到一個條目上。聯想到前段時間我整理的KERORO劇場版條目(5個劇場版做到一個條目上),怪不得中文維基條目數如此的少。-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因為早上沒有吃饅頭)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1:20 (UTC)

可去百度百科瞧瞧。任選一例--玖巧仔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7:34 (UTC)
這個性質又有點不一樣了。—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12:24 (UTC)
  • (!)意見,目前才16KB左右,若是條目內容很長,再行切開無妨。與其拼條目數,不如設法改善條目的品質吧,有些條目似乎被硬合併成不知所云了?-P1ayer (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10:23 (UTC)
朋友你可參考一下我對KERORO幾部劇場版的處理,在版面處理上,絕對可以保證品質(來源不足另計)。忍者亂太郎這個其實也可以改,就是難度大一點,我不懂日語,不會翻譯。-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14:00 (UTC)

請各位維基人學習如何在網絡與人溝通

請大家想想,如果能接受他人的意見,不是單方面強行終止討論而是多方(不是雙方)探討如何改進維基百科,又何至於開這麼多次罷免投票?

  • 可信賴用戶不是官員,不是企業高層
  • 即使是罷免管理員,其罷免理由也要在多方對話框架結束後才能訂立。結束的依據我建議考慮為至存檔為止。
  • 想要獲得他人信任,請先有條件地信任他人。

請各位維基人好好理解我這番話。-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8:32 (UTC)

之前看到有位IP用戶用英文說道:「There are more politicians than editors in Chinese Wikipedia.」
其實感覺在某些程度上,他真的說得很對......-TW-mmm333k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6:03 (UTC)
請問你們這眾人,有否做好溝通工作。不要把帽子四處扣。要書生當終身管理員的討論,這麼快存檔,我想有些事,不用說的,外人會明白。Martinoei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06:30 (UTC)
溝通當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尤其是和動輒給人丟個什麼的帽子啊,要不就是要提告訴啊,有些事,還真的不用說,外人看的可明白了。想要對號入座的可以自由選擇。-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11:28 (UTC)

我說的任何一句話,並不代表shizhao的任何意願。如果說你們是「實在看不過眼」,我也不過是「實在看不過眼」。所謂的以暴易暴,就是這麼般意思。即使沒有我,其它人也會站出來這樣回應你。認為罷免就是單方面溝通,多次拿出連自己都不承認的理據濫用,你們的手段祈求的,不過是這樣的明天。如果有人認為這樣的明天是對的,你們可以繼續展開所謂的罷免,你們的罷免實際上就是在破壞,而且不打算在破壞中建設。—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11:37 (UTC) tag:2011年6月罷免shizhao。-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11:48 (UTC)

我聽了這幫現制度支持者這麼多偉論,目的只不過是把不願接受他人的意見的責任推給被封權的人身上,把「搞破壞」的罪名推給對手身上,隨便就叫別人婑化做「人肉傀儡」,把 Wing 的 FUD (擔心整個制度崩壞的)妄想合理化而己。--Kittyhawk2(談♥) 2011年6月22日 (三) 15:20 (UTC)

上次因為某種原因流產的天津維基人聚會本人已重啟,歡迎天津維基人與周邊維基人參加 -- Park 進站 乘車 2011年6月20日 (一) 13:54 (UTC)

不怕喝咖啡了?—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4:18 (UTC)

Edouardlicn,你不要過於尖酸刻薄處處挑釁,這樣做很令人煩感!(pad留言)--Amazingloong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5:14 (UTC)

所言甚是,我也早就提出,有話便直說,還更有助溝通。說那樣奇怪或者「幽默」的話的確令人厭--Ben.MQ 2011年6月20日 (一) 15:57 (UTC)
上面各位誤會了。我以為大家都清楚呢。上次聚會不是說因為有人被有關部門請去喝咖啡了所以中止了?我是擔心你們沒有想到什麼應對辦法。—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6:03 (UTC)
這裏道歉一下。—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6:09 (UTC)
其實User:XRDTJ同學也沒有最終說明情況,之前所傳言均為推測……具體是怎麼來的我也不好說,但是這次不會啦,具體的我也說不清楚,涉及個人私隱方面的問題 -- Park 進站 乘車 2011年6月22日 (三) 13:22 (UTC)
祝安好。—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15:38 (UTC)

問:

Opera 11.10(2092)於windows xp下,瀏覽器崩潰重啟,為什麼編輯框內不能自動保存數據?--59.151.98.135 (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23:01 (UTC)

試試其他瀏覽器。firefox5在別的網站編輯的內容是可以何在的,沒有試過在維基中如何。--玖巧仔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01:19 (UTC)
建議進行大塊編輯時先用記事本等編輯(保存時別忘了把編碼改成UTF-8),再複製到瀏覽器中來。MediaWiki 目前還沒有自動保存的功能。--Leejoe Schar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02:14 (UTC)
參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技術/存檔/2011年5月#wikicache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23日 (四) 02:35 (UTC)
可以考慮用EMACS的Mediawiki-mode編輯, 具有多種功能, 個人認為在寫條目的時候比瀏覽器好用很多. --Zuohaocheng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06:15 (UTC)

提請管理員注意

請管理員跟進以下各項:

處理過後,請直接以{{closed}}關閉本主題-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23日 (四) 06:30 (UTC)

User:Sysywjel(蘋果派)對Wing的回覆

蘋果派的討論頁



User:Sysywjel(蘋果派)請求,同時為了能讓更多聲音能夠傳遞,特把以上回復,貼於此。
(!)意見:維基百科能夠「海納百川,有容納大」,為何不能容忍幾個異議人士呢?而且蘋果派到底做出了什麼樣實質性的「妨礙改進或維護維基百科」的行為?難道他對一個管理員的一些操作提出異義,請求改進;這就是「妨礙」了維基百科了麼?在我眼中,蘋果派是一個非常熱情友好的人。他保護新手,熱情的與他們交流和給予幫助。這樣的人,實難想像是如何「妨礙」了維基百科了?
我們常常批評國內的政局如何如何?我們維基甚至為被國內打壓的異議人士搖旗吶喊,為什麼這樣的事情遇到我們中文維基身上,其結局和國內執政黨的做法也一模一樣了?
User:Sysywjel告訴我他對某管理員的一些做法不太贊同時,我作為中文維基文庫的管理員,對他的看法是持有一定的保留意見的,但我想這不妨礙大家共同討論,以及我們自由說話的權利。當我驚悉,User:Sysywjel竟然因為說了一些話,以「妨礙改進或維護維基百科」這樣近乎於「莫須有」的罪名被永久性封禁時,我真的有點失望。咋們中文維基百科到底怎麼了?什麼時候,連一個發出聲音的渠道都不給了麼?
法國啟蒙時代的領袖伏爾泰曾有一句聞名世界,並影響過很多人的一句話:「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我想這句話到現在為止,之所以還在互相傳唱,是不是我們真的在「捍衛說話的權利時」,仍做的非常不夠呢?--痞子狒狒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22:36 (UTC)

維基百科:言論自由,蘋果和百樂兔的問題是對針對幾個錯誤無限放大不停追打,而且其中有幾條是已經被反駁了(例如Medical模板)他依然不放棄要連同其他解任理由重提誤導不懂事實的用戶。--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23:31 (UTC)
痞子狒狒,請你充分閱讀過去數周內蘋果派的言論再來問我們為什麼會這樣。你以為這真的是「政治報復」?-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23:48 (UTC)

提醒一下,在對社群人員提及自己所在的國家時,不要用「國內」這個詞。「國內」如何如何,在台灣、大馬、新加坡等地的用戶眼裏看起來是另一回事。--Jasonzhuocn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23:55 (UTC)

單就聯署投票發起人,鼓勵他人以反覆編輯達成投票需要這一條就足以封禁,更不用說在客棧上蘋果派沒有一次正面拒絕包括我在內的維基人的疑問和調解。整天說我們圍攻他,怎麼不說說我們問他問題他一次都沒有答過。沒有溝通渠道?根本就是有渠道他拒絕回應。-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23:56 (UTC)

也是可以預見他會拒絕溝通,因為蘋果派似乎就是只想達成他的目的:「Shizhao 解任,制止管理員濫權」而已。但問題是,維基社群不是政府,管理員也不是政客。而蘋果派從頭到尾確實沒有檢討自己有什麼過失,只會偏激地指著別人鼻子罵。說真的,在維基社群裏架子太硬行不通,因為硬久了,連自己的理智都折斷了也不自知。—Ciel AzuréTalk 2011年6月24日 (五) 01:17 (UTC)
鼓吹新人累積編輯以參與投票的不是黃姓「時事評論員」嗎?雖然我印象中蘋果和兔子是默許這種現象以增加支持解任同志,或者說曾為user:Naruto239377這個聯署用戶辯護過。--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24日 (五) 01:24 (UTC)
Naruto239377 作無意義編輯然後提出罷免的目的很明顯啊。我猜想他應該是 Meat Puppet (真人傀儡)。會默許這個現象目的當然就是一心要 Shizhao 解任,才會如此。不然依據方針,這個用戶被封禁確實是恰當的。那位時事評論員表面上倒是也只會說一些五四三而已,但確實最近這些事件,他有着很大的「貢獻」哪......—Ciel AzuréTalk 2011年6月24日 (五) 02:16 (UTC)
  • (!)意見,海納百川是針對知識,不是拒絕溝通心態和欠缺善意的言論。如果連這一點都要扯上海納百川,可說是對維基基本精神的誤解。此外,我會將蘋果派的回應刪除,那些應該留在他個人頁面上,而不是想貼哪裏就貼哪裏。此風不可長。-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24日 (五) 00:53 (UTC)
  • 這陣子我看討論大概都是這樣。拖上一個月,從溝通至於溝通未果,封禁了堅持己見、不肯採納他人建議的破壞者之後,新來的人跳進來拿着最後一週的討論,指稱大家不給人說話的機會。提出異議真的不妨礙維基,拒絕溝通、把自己認定的事情當做唯一真理,不肯面對其他人的質疑才會。蘋果派君談的問題,在方針進行討論的有之、被其他人證證實為莫須有指控的有之、僅有小錯誤且管理員已表示歉意的有之,而蘋果派除了堅持要人下台之外,不知道有什麼檢討的動作。--Reke (留言) 2011年6月24日 (五) 01:55 (UTC)
  • (!)意見少數人力撐蘋果派,但是我一看他對Wing封禁理由的回覆,我看不到他有「和解、溝通」的意思,所有的回覆仍然堅持自己「無犯錯、合理、對抗強權」的態度,還有就是心裏根本不忿氣,按照香港立法會議員黃毓民的語言,就是將所有事件「變成敵我矛盾」。誰在一開始抱住「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對話心態已經明顯不過了。
  • 另外還有幾句説話要說,某位IP用戶躲藏在背後,以如此匿名的方式不斷胡扯,將維基的內政拉上什麽共產黨教導、共產黨管治,依我看這位IP用戶的「階級鬥爭」語氣、態度、思維才是最正統的共產黨教育下的產物。既然你是一名維基人,爲何光明正大站出來與大家對質?--Wallace High Tea with me 2011年6月24日 (五) 03:23 (UTC)

請cobrachen把這個東西貼回來吧,我等「五毛黨」在黨的光輝照耀下看不到蘋果派的討論頁的全部內容。-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4日 (五) 03:59 (UTC)

Yiken檢討報告:我向各位讀者致上沉重的歉意

shizhao解任投票連選民登記都做不好

有IP用戶就合資格選民的確認時間點作出質疑,這東西越來越搞笑。-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4日 (五) 16:40 (UTC)

shizhao解任投票即將開始

投票已經開始,由於社區公告無法使用,在這裏說明一下。希望支持解任shizhao的朋友前來參觀。-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4日 (五) 00:00 (UTC)

@痞子狒狒,蘋果派原有投票應該還算有效,所有的渠道都為他打開,但是溝通不應以破壞渠道本身進行。-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4日 (五) 00:05 (UTC)
邀請痞子狒狒等一眾用戶前來投票,蘋果派及其背後的支持者們(組織聯署的數人)無非就是想這樣。但請不要鼓勵任何人(包括但不僅限於維基用戶)註冊未表明身份傀儡及鼓勵他人做大量無意義編輯以達到投票標準。-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4日 (五) 00:12 (UTC)

(※)注意投票於2011年6月24日 (五) 15:51 (UTC)開始,現在還差14個小時!--Leejoe Schar (留言) 2011年6月24日 (五) 01:20 (UTC)

那我搞錯,作為聯署人之一我道歉。-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4日 (五) 03:51 (UTC)

(※)注意投票已經開始。--Leejoe Schar (留言) 2011年6月24日 (五) 17:58 (UTC)

封禁百樂兔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

下面這麼多段留言是何人所作,我看不明白,請在各處簽名或者用框框起來--Ben.MQ 2011年6月24日 (五) 12:09 (UTC)

我大約花了一點時間,來了解一下百樂兔事件。總之,百樂兔只是一個異議分子,管理員wing封禁百樂兔事實只是一本本末倒置的行為,對事態的最終發展並無益處。一來百樂兔是一個持續性有激情的網友,一兩個id的封禁並不能有效的斷絕此類行為。二來會讓更多的對管理機制不滿的網友同情他支持他。諸位應留意的是為何百樂兔最終會採取這樣一種極端的方式來進行"維權"?可惜沒幾個人關注,問題在於溝通渠道的缺乏,維權方式的缺乏。要想相對杜絕這種行為,唯有在溝通渠道及管理員問責方面有一定的突破。雖然香港維基人凱撒,SyaNHS認為關鍵是在於「(管理員樂於打開溝通之門)但百樂兔拒絕(與管理員們)溝通,挑釁他人」。首先,這些單方面的說辭,我暫時看不到相關的證據。而從我個人的經歷而言,在碰到溝通的時候,我所碰到的管理員Ws227卻是拒絕與我直接溝通,而是選擇在其他人的頁面上對我說三道四Gzdavidwong在編輯爭議下可能因為我語氣不太好(廣府沙文主義是我的口頭禪)不僅對我進行人身攻擊,之後還不斷挑釁(迄今我對該管理員人身的彈劾沒得到任何的處理)。當然這可能是個例,只是碰巧我運氣好都讓我遇到了。最後希望管理員別用這個"挑戰中文維基百科的整個管理制度"來將我永久封禁。

"多數人的暴政"

在現實里是否可以由一個非專業性的小團體來判決一個人的死刑呢?答案是毋庸置疑的。正如不能用一個小圈子的人來判決對一個沒破壞性的用戶進行永久封禁,這是小團體中的「多數人的暴政」。我們回過頭來查閱一下參與討論的人都是一群什麼人?他們是否言行一致?是否專注於維基百科的條目的貢獻?如他們所說的樂於知識的共享?只是他們大多自我感覺很好了,諸如Syaoran等人缺乏證據武斷地認為「當今維基百科的亂,是由於百樂兔之類的人搗亂才到今天這樣的地步了」。而令人遺憾,我大約查閱了自我感覺良好的諸位在維基百科的貢獻,這類人,有點令人大跌眼鏡。當然從善意推定來說,這類人並不是說不愛條目編輯貢獻,而是熱衷與社群討論人事交流的工作。可是他們這類喜大言不慚的人沒幾個符合樂於知識分享的。

反對及質疑這次封禁的有三個人治癒及Amazingloong還有本人,基本上都是專注於詞條的編輯而非社群工作的討論。

支持者或說是另一條陣線,唯有Symplectopedia、Flamelai、PhiLiP、SyaNHS、台灣人Selephantcobrachen最專注於條目的貢獻及知識的分享。而香港人凱撒也算蠻專注於知識的貢獻,從一月迄今僅約1/6的貢獻花在社群工作上。這類人言行一致,縱然有些觀點不認同,但讓我敬佩。


其他

  • Mountainninja低活躍度用戶從10年8月迄今2/3的貢獻花在社群討論上。
  • 大陸人Coekon相對較好,從六月到今天大約1/4的貢獻花在社群討論上。

[引用數據失當,與討論無關,已由當事者逕自刪除]

  • 台灣人俠刀行從四月到今天將近2/3的貢獻花在社群討論及人事交流上
  • 香港人同舟從四月到今天超過1/4的貢獻花在社群討論上。
  • 台灣人燈火闌珊處從六月到今天超過1/4的貢獻花在社群討論上。
  • 廣府人Edouardlicn從三月到今天超過9/10的貢獻花在社群討論上。
  • 東北人Zhxy 519從六月迄今的貢獻1/3花在社群討論及人事交流上。
  • 台灣人reke五月迄今9/10的貢獻花在社群討論跟人事交流上。
  • 香港人Syaoran低活躍度用戶貢獻更多放在社群工作上。
  • Mewaqua從五月迄今將近2/3的貢獻花在社群討論上。
  • Galaxy17從五月到今天大約1/6的貢獻花在社群討論上

中文維基百科的問題

雖然沒做過有效的調查問卷,但還是能察覺不少人對中文維基百科的評價並不高。以豆瓣網維基百科小組為例不時能看到這類的評價,相比英文維基百科,中文維基百科真的很爛,不管是條目數,還是條目質量,甚至作為維基百科的管理員Gzdavidwong竟帶頭偽造參考資料。這些也能從維基百科的數據反映出來的。這裏面涉及的緣故固然許多,個人認為除了外部環境維基百科在大陸曾被和諧掉一段時間,大陸的百科式網站層出不窮,還與中文用戶的習慣有關,畢竟大多是只說不做。 但不容忽視的是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制度存在大的缺陷有關。缺乏仲裁或調解委員會、缺乏管理員的問責制度(這點我認為是致命傷)。現管理員,我所接觸了解的除了少數幾個諸如長夜無風、AT、cncs等人,選上去的都是一群什麼素質的管理員呢?諸如存在許多低活躍的管理員。比如用心閣(從四月以後到今天,只編輯不到60次)、SmartneddyKallgan乾脆消失幾個月。對糾紛處理不及時,甚至人身攻擊挑釁網友的事例都出現。

當然這些都是我單方面的說辭,並不是說我對現行的管理員如何不敬,畢竟不少我沒接觸過,也不是想「顛覆」如何,也不是說支持百樂兔,但是我反對這種管理員對沒破壞的異議者進行殺一儆百的做法。更加是對諸位長期花在社群討論工作的諸位的言論的一些質疑,一個普通的維基網友百樂兔值得袞袞諸公這麼大動干戈,相反卻看不見諸位有絲毫的精力去對中文維基現存的最重要問題進行大動干戈。這些行徑怎麼不會讓人起疑呢。當然我更希望有更多的證據顯示我的言論是何其錯誤的何其幼稚的。或者諸如對管理員的評價,希望維基百科可以讓現行的活躍用戶進行投票評審下,好讓質疑的人早點脫離錯誤。

試問一群羊能帶領一群獅子嘛?一個問題的團隊能將中文維基百科帶領到一個什麼樣的層次呢?

  1. 中文百科的條目數量與質量與使用它的用戶數有關,大陸由於種種原因根本不會有多少人去看維基百科的,所以自然沒有太多人知道它,更不會有一些人參與修訂與編寫,我認為這是主要原因。加上最近Google又在大陸出現問題,Baidu作為主要的大陸搜尋引擎搜索結果是不會包括維基百科的,因此現在百度百科是大陸主要的電子百科。所以,我認為閣下說的問題與管理員能力和素質不是有太大關係。Merphisto (留言) 2011年6月24日 (五) 04:01 (UTC)

靜觀其變

一些老人無比懷念「曾經團結一致的維基百科」的。是的,你們對維基百科做出了重大的貢獻,這些都是令人敬佩的。但是在某些最重要的關節依舊不思變的,維基百科應該是會回到「你們」「曾經團結一致的維基百科」的。天地一沙鷗,人間任我行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14:14 (UTC)

  • Polar1兄一定知道的,每一個社會學學生都會學到的基本概念:「簡化論」和「生態謬誤」。我誠懇地建議Polar1兄把上面那些「統計」的變數換一下,不然任何一個稍微有些科學研究概念的人看到了,都會莞爾的。相信我,你只需要通通從六月開始起算,一堆人的「百科參與度」都很「難看」,要不要嘗試一下?燈火闌珊處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14:28 (UTC)
    • (:)回應:多謝兄的建議,也希望兄有精力的話做個更好的統計。雖然你依舊是離題了,帖子的重點不在於"統計",在帖子已經說明了大約查閱了自我感覺良好的諸位在維基百科的貢獻天地一沙鷗,人間任我行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15:27 (UTC)
      • 嗯,幫你加引號畫重點:「自我感覺良好」精闢,整個維基百科都中槍了。另外既然你說要做,那就做了:六月以來,我的編輯數是225次,實際有參與討論的編輯數是39次(包括互助客棧、新條目推薦、討論頁……)。雖然我6月17日做了許多計劃頁面名字空間下的編輯,不過改個分類不能算討論,Hot Cat又不是聲控系統。225次(總)、39次(討論),這樣是不是能算出「六月以來我花了四分之一的編輯在討論上」的結果,想必很明顯。至於您那個所謂的統計的參考價值也……燈火闌珊處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16:37 (UTC)
  • 一點基本常識都沒有的統計;我逕自刪了我的部分。難道沒聽說過參考數不足,不能核算嗎?舉全年要踢90場職業足球聯賽來說,難道某替補球員只岀賽一場五分鐘,起腳一次,射中一次,就是百分之百的神射手嗎?要算就請我全部貢獻來算。--Winertai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15:23 (UTC)

自我解釋

本來自葉企孫條目編輯結束後,本人就暫時不再活躍在條目編輯上,自己也在自己的討論頁上註明放維基假期。如果有跟蹤或無意中留言我的留言的人,都可能會知道我這段時間本來是在忙私事,真的沒有必要趟進這渾水裏。我原本的打算只是在客棧上每天逛逛算,但某LU的事情讓我這個熱血分子忍不住介入,而且介入相當的深。LU的問題解決了,本來我想沒什麼事了,沒想到又來一個什麼罷免的,於是我又忍不住跑進來。唉,我的私人時間就這樣全沒了。說到底這是我自己的錯,我說HW應該反省,其實我自己也應該反省。不過我想在私事沒有完全解決前,我還是會處於客棧的游離狀態。如果沒有再鬧出更多的事情,我相信我會大幅度減少客棧的活躍。—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14:25 (UTC)

凱撒可以從一月算,為什麼我要從五月開始算?不能因為貢獻頁多就懶得翻…在這波爭議之前我的精力是可以專注在這裏的。唉。--Reke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14:31 (UTC)

不過就編輯內容而言,他說的的確是事實。—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14:39 (UTC)

我暈,幹嘛要算這個。本來在維基百科的參與就都是志願性質的活動,而參與者在現實中也會有更多比維基更加緊迫的事情可能要去做。以我來說,時間多的時候,無論是條目編輯、維護性工作還是社群參與都會變得多一些;時間少的時候,就基本上都是在做維護性工作,互助客棧也在看,但一般不會發言——除非遇到了我覺得應該表達自己意見的時候。而且社群討論也是一種貢獻,只不過現在因為缺少一定的規範流程,讓這種貢獻變得有些低效罷了(反覆地討論相同問題,或將精力消耗在與固執己見者的糾紛上)。這些是我認為中文維基亟待改進的地方。不過還好,現在的方針客棧已經在着手這樣的工作,而且值得慶幸的是,所有參與者都能就事論事的發言。

最後,我想給Polar1一個建議,也是給瓜皮仔一個建議:無論對方做了什麼對不起你的事,請不要死纏着不放,你們倆最好趕緊先互相道個歉。作為管理員,瓜皮仔請帶這個頭。用戶之間有爭議是正常的,但用戶之間的對立是不應該的。--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6月23日 (四) 14:47 (UTC)

算了吧,他的話也沒有惡意,說的也是事實。—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15:20 (UTC)

關於百樂兔

百樂兔的問題,我想並不是這位朋友所說的「缺乏渠道」,百樂兔在客棧的多次發言,均未被禁止,但管理員不理會他也是事實。另一個事實是,他的言語太重,讓自己與類似cobrachen等人結下樑子,甚至連幾個管理員都得罪了。在未有公開的資料中(本人內幕消息),有人對待百樂兔就如同蘋果派對shizhao一樣,不為其原因而只為其擾亂而反對。我覺得這樣是十分可惜的。舉個例子,我這裏提出幾個人,百樂兔、cobrachen、地獄少女什麼的,我私下覺得他們幾個其實都是一心為社區好的,只是不明白三人為何會有誤會,導致言語有所衝突。其實維基百科這樣的交流方式,不花時間去理解,的確很容易產生誤會。如果線下交流,或者他們三人會覺得,哦,原來你也不是這麼討厭的。總結一下,我覺得如果有人覺得有問題,對於百樂兔其實只是他自己的說話方式有問題。—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14:49 (UTC)

我是覺得雖然兩位用戶的封禁有待商議(盡管依照他們剛愎自用的態度,並不是個令人意外的結果),但這樣的統計比所謂的「英國研究」還好笑。而且有那麼一點 顧左右而言他了。社群討論主要是為了疏通意見而得出共識,而不是打着自由的旗號作出不文明的行為。對管理團隊有意見,想挑戰這個制度本身不是問題。重點是 態度。我相信只要拿出正當文明的態度,絕對不會被「污名」為 Troll。如果面對反駁就一哭二鬧三上吊地堅持自己沒錯,都是他人在「迫害」,那確實就是破壞討論的行為。我想上述幾個用戶出發點應該都是為社區好,但演變成用戶間的互相對立,就大大不好了。而一般用戶確實會認為百樂兔這類的人是對立的元兇,因為他說話總是特別偏激一些。—Ciel AzuréTalk 2011年6月23日 (四) 14:55 (UTC)

支持封禁此人。--Shagohod (留言) 2011年6月26日 (日) 16:52 (UTC)

對蘋果派和百樂兔被封禁事件的解決辦法

移動自上面,因很少有人參與討論,故移動至此。

兩位維基人確實有做的不對的地方,但兩位均在維基百科待了一段時間了,如果貿然實施永久封禁可能會造成各種後續問題(比如……上面的那些各種討論和辯論……),然而兩位的行為確實是非常不妥。基於此,本人給出如下愚見:

  1. 保留對蘋果派和百樂兔的封禁,但不是永久封禁。
  2. 將百苹封禁事件交予全體管理員通過公開討論和表決的方式來進行最終定奪。(由於前一段時間的User:shizhao罷免案問題反映的傀儡等問題再將本事件交予全體社群已非常非常不合適,故交予全體管理員,給予全體維基人提意見的權利)
  3. 若管理員社群沒有任何異議或者沒有更好的辦法,可以執行以下方案:
    1. 由於百樂兔前一段時間在討論中確實是有一些過分,可保持不定期封禁直到「User:Shizhao罷免案」事件風波過去為止,但最長不建議超過一年,是否解封交由管理員社群乃至全體zh.wp決定)
    2. 由於蘋果派雖討論有些出格,但之前並未經過短時間封禁,故給予1-3月封禁直到封禁自動解除或者「User:Shizhao罷免案」事件結束為止
  4. 給予在所有「User:Shizhao罷免案」事件中出言不遜者視情況給予警告乃至半個月封禁處分
  5. User:Shizhao罷免案」事件應該由一個合適的社群(比如管理員社群)來進行監督,防止傀儡等的使用以至於干擾投票

本人沒怎麼參與「User:Shizhao罷免案」,雖然希望能夠自己去選總統但是確實是對於政客的招數不太喜歡,也認為政治夠了就得了,故提出愚見,若有任何人有任何可能的意見,都請通過各種方式提出或直接修改本案,若有任何人認為本方案錯誤,請就當沒看見,建議不要封禁在下,在下還準備參加動員令,謝謝。 -- Park 進站 乘車 2011年6月24日 (五) 10:25 (UTC)


無限期封禁不等於永久封禁,最近就有Codename Protector這個封了1星期就解封的例子,當然前提是他們都認識到自己對社群所做成的負面影響並願意向Wing電郵承諾不會再犯同樣的問題。--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12:41 (UTC)
但是問題是沒人能代表社群,只有社群能代表社群,所以這種事情應該先交由管理員社群達成共識後再說,貌似百樂兔就好象是因為管理員未達成共識一會封一會不封的…… -- Park 進站 乘車 2011年6月23日 (四) 13:18 (UTC)
機會到底要給幾次呢?依Codename Protector才是好的辦法,確保其具有認真與其他人「溝通」的誠意後再解禁。--Reke (留言) 2011年6月24日 (五) 15:50 (UTC)
但是仍要遵循警告-->短時間封禁-->(長時間封禁)-->永久封禁的辦法。 -- Park 進站 乘車 2011年6月25日 (六) 13:11 (UTC)
假設wing封禁蘋果派的理由是對的,則wing早就該封禁蘋果派,因為其封禁理由已經出現在客棧上很長一段時間。請問這段時間,是否屬於「封禁」前的「緩刑期」?說到警告,好像之前已經有很多維基人警告他了,這算不算在內?其實這些部分如果嚴格追究起來,都是維基百科政策的盲點。請Park再開一個討論研究一下這些問題。不然盲目提出修改封禁期限,更容易產生更多您難以收拾的問題。-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5日 (六) 13:41 (UTC)
可以這樣,不管哪個用戶,要先以封禁作為最終警告內容,即如果閣下再進行XXX行為可能會被封禁,然後再封禁少日,封禁多日 -- Park 進站 乘車 2011年6月26日 (日) 13:02 (UTC)
你這個建議很好。—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13:22 (UTC)
蘋果派第一次被封禁就永久,就封禁方針而言看似太長,所以這次立即解封期望該用戶自新。但立即解封僅有此次,下不爲例。Codename Protector這個封了1星期就解封的例子,也是我親自立即解封的,但也是僅有此次,下不爲例。至於百樂兔,曾經親自寬恕而受理解封之,卻變本加厲,所以就不再能輕易同意解封之了。這三位用戶都經常不用編輯摘要時,要查證編輯的適當性很困難。--Jusjih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08:57 (UTC)
話說在下只在可能有爭議的編輯時使用編輯摘要…… -- Park 進站 乘車 2011年6月28日 (二) 10:17 (UTC)

先說下

最近我可能會用機械人使用birdlife.org提供的數據庫創建最多不超過9800篇條目。小範圍的測試我會在我本地架設的wiki解決。如果一切順利的話,預計下個星期就會見到成效;如果不順利的話則無限期推延……--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6月26日 (日) 18:22 (UTC)

  • (+)支持,請儘快創建這些條目。說不定哪天加泰羅尼亞語維基百科又會用機械人大量創建條目;另外排名第15的烏克蘭語維基百科現在也在每天新增二百多個條目。我們不能被他們超過!--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6月26日 (日) 18:47 (UTC)
  • (-)反對,有必要麼,這有些大頭好臉的做法沒必要學習,這算精神勝利法嗎?腳踏實地點好!再者機械人創建條目成功後,會不會組織專門的團隊進行修訂潤色呢?這樣的龐大的工作量計劃用多少時間來完成?畢竟不敢保證機械人創建的條目不會出現比較大的紕漏,如果沒及時修訂,而剛好這大量有紕漏的條目被用戶所利用,會讓維基百科受什麼影響?逞一時之快,爭面子問題,要不得!天地一沙鷗,人間任我行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14:56 (UTC)
    • 建議在運行機械人之前,先到鳥類或動物專題頁提供幾個測試內容(birdlife.org的內容與翻譯後的內容對照表)徵求大家的意見。之前機械人在使用中國科學院微生物研究所的數據庫建立植物條目時,誤解了某一個欄目的意思(欄目名稱不記得了,數據庫目前無法連結上),將內容寫成「目前已由人工引種栽培」或「目前尚未由人工引種栽培」,實際上應該是指「這種植物不是中國原產的植物,是由國外引種到中國的。」或「這種植物是中國原產的植物,不是由國外引種到中國的。」 -- Lonicear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13:47 (UTC)
      • 啊是這樣啊……那是我當時誤解欄目的意思了,不是機械人的毛病……我現在有些想用機械人再把那些條目跑一遍,在討論頁加上「由機械人創建條目」的分類,這樣比較方便檢查。另外現在這次新跑的機械人也會這麼做。--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6月27日 (一) 17:53 (UTC)
    • @Polar1: 因為需要翻譯,所以這個機械人是半自動的,我得隨時隨刻都盯着它跑。--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6月27日 (一) 17:56 (UTC)
其實,就算機械人創建條目可能產生問題,但那些問題一般情況下都同樣可以通過機械人來快速解決,所以不用太過擔心。—AT 2011年6月27日 (一) 15:27 (UTC)
我已經做了簡單整理了。-Shagohod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13:31 (UTC)
可以解析birdlife.org是什麽的數據庫?-- Ktsquare 留言 2011年6月29日 (三) 02:09 (UTC)
感謝菲菇,並樂觀其成,條目排名是其次,但能快速增加有用的資料當然是美事一件。ffaarr (talk) 2011年6月29日 (三) 02:42 (UTC)
如果可以的話順便建立該鳥類屬的分類頁面(如Category:梅花雀屬的一個頁面),幾乎這些條目中的分類頁面(鳥類屬分類)都尚未建立。冰霜葵 2011年6月29日 (三) 03:08 (UTC)
分類我會跑完一個科後自己人工建(當然如果我建煩了,不排除用機械人)。因為程序跑的時候必須要有人監守(需要提供翻譯材料)。--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6月29日 (三) 03:26 (UTC)
數據庫的版權如何?-- Ktsquare 留言 2011年6月29日 (三) 02:59 (UTC)
數據庫只是用作參考文獻,內容是完全重新整理過的。英文維基的鳥類條目也是用這個數據庫建立的,部分人工,部分機械人。--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6月29日 (三) 03:26 (UTC)

另外為了方便檢查,每天跑的條數不會太高,初期也就40到50條的樣子。--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6月29日 (三) 13:43 (UTC)

對於對我的永久封禁的正式答辯,另外抗議wing連避嫌都不顧就封禁我

本人並沒有違反中文維基百科任何正式方針。本人以前沒有今後也不會「挑戰的不是書生本人,而是中文維基百科的整個管理制度。(wings原話)」。本人只是挑戰某屢次違反中文維基百科正是方針的管理員而已。支持我的維基人也絕對是不可忽視的一群人,請參看某投票即可。如果說為了避免紛爭,是否連同投票支持解任的所有用戶(估計上百人)一同永久封禁這樣才能保證以後不再產生紛爭?

現在wing聲稱:「鑑於情況的緊迫性和目前的事情已經嚴重阻礙了維基百科的運行,我決定破例對他們直接進行無限期封禁。」這種直接與中文維基百科正是方針相對抗,是否是徹底顛覆維基百科方針呢?如果這樣也可以,那麼是不是以後管理員根本就不用考慮是不是符合方針,只有自己認定是不是對維基百科有好處即可?而WP:管理員黑體字寫着「管理員沒有任何高於其他用戶的特權,唯能實現社群討論所得的共識。」這個對於wings這樣的管理員是不是一紙空文呢?

以下是我對封禁理由的逐條反駁:

我今天把以下用戶永久封禁了:百樂兔蘋果派。以下為我對這次封禁做的一些解釋:

問:封禁的理由是什麼?

答:這兩位用戶在過去長時間裏不斷對其他用戶進行挑釁,惡意推定其他用戶的行為,甚至達到使用製造不存在的理由誣陷其他用戶的地步。他們玩弄規則,嚴重地阻礙和防止中文維基百科的有效管理。雖然在過去許多其他用戶已經試圖通過各種渠道與他們溝通、討論、勸導,百樂兔因此被多次有限期封禁過,但是始終沒有獲得任何成效。為了保持中文維基百科的有效運行,以及為了保持項目能夠恢復到合作、互重的基本思想,我決定採取這個極端措施,把他們無限期封禁了。

  • (:)回應請問我作的哪些編輯是在挑釁,挑釁的定義是什麼?共識在那裏,誰給你這個權力定別人為挑釁,你這樣做難道不是惡意推定?我何曾挑戰過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一項正式方針?我所挑戰的乃是一位多次違反中文維基百科正式方針的管理員而已,何況其本人已經承認部分的確是他的錯誤。我這樣做正是為了維護中文維基百科正式方針。--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16:59 (UTC)
問:你這樣做是按照中文維基百科的哪個由用戶通過共識達成的規則進行的?

答:維基百科上的規則不是法律,我們維基人不是法學家,寫出來的規則也沒有通過法學家和語言學家來考證其中的漏洞,我們寫出來的規則最重要的是幫助我們在日常操作中提供一個規範。即使是國家的法律也會出現有漏洞被別人濫用的情況。任何規則都是死的,它們無法完全概括所有生活中會出現的情況。因此我們不應該把規則當作是聖經一樣不動腦筋地去使用。維基百科所有規則都出自五大支柱。這個五大支柱體現了維基百科的基本精神。首先,維基百科是一個百科全書,我們大家在這裏勞作的最終目標是建立一部百科全書,而不是為了推行我們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世界,或者我們認為應該採用的理想管理方法,也不是為了作社會試驗。因此不管我們在做什麼,最終我們要考慮的是我們的所作所為是否幫助這部百科全書成長。任何防止這部百科全書成長的做法都是不應該的。百樂兔和蘋果派在過去一段時間裏嚴重地防礙了其他用戶做有效的貢獻,吸引了許多用戶的精力到互助客棧里去與他們爭吵,因此嚴重地防礙了百科全書的成長。維基百科的另一個重要支柱是維基人之間的互相尊重。維基是一個合作性的工具,互相之間合作是維基百科的宗旨之一。合作也包括互相之間諒解對方的錯誤,互相之間信任對方的動機。人與人之間互動總是會產生矛盾,在網上合作的時候,缺乏即時的反應,缺乏對對方表情、動作的察覺,發生誤會和矛盾的機會更加大,因此互相之間更加需要妥協和諒解。維基百科的許多規則都是源自這個支柱的。雖然許多用戶已經通過多種渠道(在維基上以及在維基下)設法與百樂兔和蘋果派溝通,但是始終無法與他們和平解決互相之間的矛盾。為了保持社群的和平以及保持中文百科全書上互相合作的氣氛,我決定把這兩名用戶封禁掉。

  • (:)回應請問是誰給你這個權力不顧維基百科正式方針就封禁人?管理員乃是方針的執行者而非創造者。維基百科正式方針不僅對一般用戶有約束力,對管理員也有約束力。我剛剛抗議過你,你就封禁,連避嫌都不顧了。--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16:59 (UTC)
問:按照封禁方針在對一名用戶封禁之前要提出警告,封禁的時間也是逐步提高,你沒有發出警告而且一下子就把上面的兩名用戶無限期地封禁掉了,這樣做不是違反了封禁方針了嗎?

答:是的。但是在此之前已經有許多其他用戶試圖與他們進行溝通了,各種渠道都已經使用過了。百樂兔本人過去已經因為違反用戶之間互重的支柱被多次封禁過了。目前維基百科的管理趨於癱瘓,大多數管理員不知道自己今後還能怎樣保證維基百科的正常運行。百樂兔和蘋果派均是長期用戶了,他們應該知道他們的行為對維基百科造成的後果,他們也應該知道這樣的後果是不能容忍的。鑑於過去的經驗我相信對他們進行有限期封禁只會使得他們在封禁被取消後恢復他們的行為,因此無法解決這個問題。鑑於情況的緊迫性和目前的事情已經嚴重阻礙了維基百科的運行,我決定破例對他們直接進行無限期封禁。假如他們不肯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不肯改變自己的行為的話我不歡迎他們成為維基百科社群的一員。我自己不喜歡呼籲使用「忽略所有規則」的支柱,這也是我八年維基百科生涯中首次呼籲使用這個支柱。我也不喜歡永久性地封禁其他用戶,在我的維基百科生涯中我永久性封禁的用戶屈指可數。但是保證百科的運行是我的義務。我個人承擔所有責任。

  • (:)回應維基百科:忽略所有規則只不過是一項指引而已。拿指引對抗方針,您真是聰明啊。難道不封緊我維基百科就難以運行了?這個罪名大家能接受嗎?我所做的只不過是提起解任一名管理員如此而已,這也是有正式方針支持的,顯然解任投票會造成紛爭,如果您不願意造成紛爭,您可以直接宣佈管理員解任方針無效。您仍然可以援引維基百科:忽略所有規則,直接刪除不就好了。只要您真能這麼做,我立即承認我所做的提請解任管理員的所有行為都是錯的,抗議管理員濫權都是錯了,管理員的權威完全是不容許任何挑戰的。--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16:59 (UTC)
問:你這樣做是濫用你的管理員權利嗎?

答:不是。管理員的義務在於保證維基百科的正常運行,假如有用戶嚴重阻礙維基百科的運行的話管理員的義務在於使得原來的秩序重新獲得建立。他們可以通過溝通、解釋、幫助的手法做,但是在實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也通過封禁的方法。我認為百樂兔和蘋果派對中文維基百科的影響時間已經太長了,各種方法大家也適用過了,因此對他們進行封禁。

  • (:)回應不錯,管理員的義務在於保證維基百科的正常運行,但是是通過執行維基百科正式方針來實現的,而並不是自以為是。WP:管理員黑體字寫着「管理員沒有任何高於其他用戶的特權,唯能實現社群討論所得的共識。」這個黑體可不是我自己加的。當然連維基百科:忽略所有規則都搬出來,這個黑體字又算得了什麼呢?我一直對抗違反維基百科正式方針的管理員,這個時間並不長,而我希望這個時間越長越好,因為現在管理員濫權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水平。--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16:59 (UTC)
問:你這樣做算是理事會的尚方寶劍嗎?

答:不是。我是作為一名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員的身份採取以上措施的。這和我在基金會內的職權無關。我可能對基金會理事會的決議的理解和動機比其他用戶深,可以幫助向社群解釋這些決議的用意,但是在項目運行本身中我個人沒有任何超越其他用戶的權益。我的做法有可能是錯的,我在過去也犯過許多錯誤。大家隨時可以向我提出。假如我被說服我的做法是錯的我也很願意承認自己的錯誤和改正。但是就目前為止我相信我在這件事情上沒有做錯。

問:你這樣做是惡意推定嗎?

答:不是。百樂兔在元維基上說他們很關心中文維基百科的操作和管理。我相信他。我個人對百樂兔始終懷很高的評價。大家對理想的操作和管理有不同的認識是很自然的事情。我始終在與許多其他用戶討論這一點。從維基百科建立到今天十年中許多規則被改變,許多操作被改變,都說明我們在不斷思考自己的錯誤,吸取新的建議,來更改自己,使得自己適應不斷變化的情況。但是所有的批評,包括對個別用戶、管理員、對整個管理機構,乃至對基金會、理事會的批評,都應該是建設性的,其中也包括其他用戶可能不同意自己的見解,所有的批評和討論都應該是按照互相之間尊重對方進行的。百樂兔和蘋果派決定使用破壞性的方法來表達他們的不滿和批評,這是我無法接受的。我相信他們的動機是好的,但是他們的行為導致了社群內的氣氛惡化、管理機構癱瘓,這是無法接受的。

  • (:)回應難道我提出管理員違反維基百科正式方針濫用權力,就會造成「管理機構癱瘓」嗎?我覺得我沒有那麼大的能力啊。至於「社群內的氣氛惡化」我看您此舉會造成更大的「氣氛惡化」呢。另外為了維護所謂的「氣氛」,就容忍管理員違反維基百科正式方針,看到了也不提出,屢次嚴重的想要提出解任的也不敢提出解任,這樣的氣氛真是和諧啊。--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16:59 (UTC)
問:你這樣做是為了保護書生嗎?

答:不是。書生是一名長年維基百科人,是最活躍的管理員之一,是一名好朋友,理事會中多名理事信任書生。書生在執行管理員職務的時候得罪了許多人。在過去書生在與其他用戶互動和溝通的時候也有過缺陷,但是在一年前對他罷免提議之後他自己也承認了這些錯誤,在過去一年裏也改正了自己的錯誤。我對百樂兔和蘋果派的封禁與對書生連續三次提出罷免的事情本身無關。這兩名用戶挑戰的不是書生本人,而是中文維基百科的整個管理制度。書生樹大招風,假如不是書生的話則是其他管理員。這個挑戰性的做法是我封禁的最終原因。

  • (:)回應我只提出過一次不成功的解任,白樂兔一次也沒提出過。我提出解任也不過是為了維護維基百科正式方針不受管理員濫用權力的侵害,如果書生一點方針也沒有違反,我是不可能提出解任的。說我「挑戰中文維基百科的整個管理制度」恐怕這個罪名很難架在我的身上的。
問:你把這兩名用戶永久封禁了,這表示他們永遠被排除在維基百科社群之外了嗎?

答:不是。我本人始終相信人改變自己、改善自己的能力。我也從來沒有把無限期封禁看作是絕對無限期的。只要百樂兔和蘋果派保證他們把自己挑戰性、抗議性的行為改變成建設性、合作性的,那麼我很願意取消他們的封禁。但是假如他們不肯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那麼我也不會容許,他們重新在中文維基百科造成目前這麼大的混亂和傷害。 --Wing (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08:15 (UTC)

  • (:)回應現在的「混亂和傷害」絕不是我一人造成的。難道濫用權力違反方針的管理員就沒有責任?難道您自己就沒有責任嗎?

以上--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29日 (三) 23:24 (UTC)

被修訂版本刪除及Oversight的版本是否還能下載到?

[16]的一些版本被Oversight刪除,是否會在[17]泄露版本?--UAL55 (留言) 2011年6月30日 (四) 10:09 (UTC)

版本刪除後管理員都能看到,和oversight不一樣,至於dump的不懂--Ben.MQ 2011年6月30日 (四) 12:12 (UTC)
看不到,因為沒有把archive這個表給dump下來;而且文字的存儲是和數據庫分離的,toolserver上同步的slave數據庫都不存儲文字。--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6月30日 (四) 13:10 (UTC)
管理員進行的版本刪除,所有管理員是都可以看到的,也可以恢復,但是oversight刪除的版本管理員看不到也無法恢復,oversight也是只能看到不能恢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6月30日 (四) 14:1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