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員解任投票/Shizhao/第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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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理员百无一用是书生的滥权行为

我大概总结了一下最近的,请大家讨论,是否足以提出罢免。另外如果在一年之内还有其他滥权行为,欢迎大家补充。

  • 2011年5月25日 13:27,用户維基難民援護會在互助客栈明确发表反对此管理员的言论,数小时后,2011年5月25日 18:23,此管理员以“擾亂: troll,对互助客栈与社群的正常运作造成严重影响”为由,将反对自己的用户封禁一个月,而且此用户之前没有任何封禁记录,又没有得到任何警告,而且“禁止电子邮件、禁止编辑自己的用户讨论页”使此用户无法使用正常的手段进行抗辩和请求封禁复核,后被其他管理员解除封禁。违反维基百科:管理员#避嫌封禁:管理员不得封禁反对自己的用户”。后经过两位用户在此管理员的讨论页质疑,但是至今没有任何回应。但是m:What is a troll?在元维基只是一篇论述并不具备方针地位,以在互助客栈中发言扰乱为由的封禁,在中文维基百科中闻所未闻,不见诸WP:封禁方针任何一个细则。2011年5月27日,此管理员又以同样的“扰乱”为理由,将另一个用户user:At7002,更改封禁时间为一个月。

以上--苹果派.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2:30 (UTC)[回复]

这几个问题我之前基本都已经解释过了。Google Chrome移动到Google Chrome 浏览器是因为当时中文新版本名称改为了Google Chrome 浏览器,保护的原因也与这个移动的原因无关。如果说Template:AdvancedSiteNotices移除的内容没有经过讨论,但是我移除的内容在加上去的时候同样没有讨论。直接快速删除的都是一些普通个人的介绍或完全恶搞的条目,在存废讨论中7天甚至更长的讨论只是浪费社群不必要的精力,部分条目也同时违反了WP:BLPTemplate:Medical只是帮忙其他管理员移除1000多个使用该模板的页面,顺便最后删除。而移除模板和删除时已经有提交该存废讨论的部分模板被他人删除。維基難民援護會的行为在当时的客栈讨论中已经有很多人表示不满并认为扰乱,而其行为实质也造成社群浪费了很多的无谓精力,也致使互助客栈部分页面被这些无谓的讨论长期霸占,严重影响正常讨论的进行。他涉及我的言论当时完全淹没在他的长篇大论中,我并没有注意到,还是后来才看到的(回应见User_talk:俠刀行#.E5.B0.81.E7.A6.81Codename_Protector)。At7002的行为也同样是一种扰乱,我不认为这种封禁有什么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6月9日 (四) 02:56 (UTC)[回复]
PS:我从未说过troll是方针,我只是指出这个用户是一个troll,给出链接只是为了阐明troll是什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6月9日 (四) 03:09 (UTC)[回复]

原放置於此處之圖片已由原作者移除。

(抗議)書生的行為。並確信很快會出現「百無一用是書生第五次解任議案」並獲香港報章大造文章。([1])-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9日 (四) 03:21 (UTC)[回复]
提醒你一下,你句號後面那句話很不文明。還有,書生在沒被罷免成功前都是「嫌犯」,因此適用善意推定方針。如果你還記得自己是圓桌會員的話,麻煩你回去溫習一下這兩項方針的內容,希望你能讀進一點有用的東西。順祝編安。燈火闌珊處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8:16 (UTC)[回复]

起码在某位用户的封禁问题上,我支持shizhao。shizhao被封禁绝对不是因为自己受到批评而报复,这是我跟踪该用户及其一系列傀儡得出的结果。-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5:43 (UTC)[回复]

  • 什麼是濫權?「濫用」是指「亂用」,亂用職權是嚴重的指控,結果可導致解任。濫權以外在程度上較輕的還有行政失當、疏忽、不公等等。不贊成動輒宣判某人濫權,最多只能說涉嫌濫權。--Gakmo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5:45 (UTC)[回复]
對HW非常失望,居然還將大典的惡質畫作上傳過來Commons,已對其提刪,想保留者自便,但先告訴你在Commons投票票數不是管理員決定保留與否的考慮因素。--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6:05 (UTC)[回复]
已經由本人用「作者請求」為由刪圖。-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9日 (四) 06:55 (UTC)[回复]
(抗議)HW對Shizhao的人身攻擊,請HW立即向Shizhao道歉。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03.218.33.58對話貢獻)於2011年6月9日 (四) 16:18加入。
請注意:Commons的圖片以Personal attack on user:Shizhao(對Shizhao的人身攻擊)構成了人身攻擊,應予道歉,否則我會在第九次動員令考慮罷免主持人,以免出現一個不中立的主持人。如果HW沒有明確行動的話,我會退出動員令以示抗議。--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6月9日 (四) 09:06 (UTC)[回复]

本人較早前上傳了一幅針對書生的圖片,本人僅此對此事作出道歉,但仍然希望書生能就以上四項的問題作出一個交代。-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9日 (四) 09:09 (UTC)[回复]

你就明說你想聽什麽交代吧。--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9:35 (UTC)[回复]
如果我針對了書生,即等於我對他做成了傷害,我對這個傷害對他做成的任何影響致歉。-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9日 (四) 09:43 (UTC)[回复]
关于Template:Medical,我当时由于有投保留票的意愿但迟迟未下决心一直在默默关注,我的感受是流程是这样的:5月17日提交讨论;5月24日判定讨论结果为删除,由Alberth2执行;Alberth2处理完Template:Medical small就表示尚有条目使用对删除构成影响而暂停处理,此后书生介入开始用bot清理,清理完做完了剩下几个模板的处理并在存废讨论处做出处理完毕的标记。换句话说,就我看到而言删除的判决是Alberth2而不是书生下的,书生只是在Alberth2不方便时帮忙处理而已,删除的决议并非书生做出,故单就删除一事而言我认为不该指责书生违反避嫌规则。……若其实是我误会了当时的情况,那么抱歉给各位造成困扰了。-Galaxy17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9:35 (UTC)[回复]
至于“不管删除理由并不具备方针资格而不能成立”这一点,我对此规矩不了解故持保留态度。-Galaxy17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9:35 (UTC)[回复]
第一點不成立,因為是百樂免與另一名維基人編輯戰而被封鎖頁面,而此事與Shizhao根本完全沒兩點關係。--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6月9日 (四) 09:38 (UTC)[回复]
在法律上来说,当事人在并未被确证有违法行为时,不应当称其违法。同样,在确证书生有滥权行为前,不应当直接称书生有滥权行为。HW直接声称书生有“滥权行为”,很可能对其名誉已构成损害。之后又涉嫌借用图片对书生进行人身攻击。前有侵害名誉之嫌,后又人身攻击之虞。这样的行为,都只需一句道歉就了事,那么书生所谓的“滥权行为”,又需要什么交代呢?—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9:46 (UTC)[回复]

如果维基人Galaxy说的是事实,则shizhao对此操作的责任只是使用了未有经过社区讨论而运作的机器人,这个问题上方针版正在讨论,HW也有参与。至于对模板本身的操作,只是用户要求,shizhao我个人觉得不存在滥权。 其余上面未有表述的问题,我不清楚因而不作讨论。-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9:53 (UTC)[回复]

我觉得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尤其是针对模板的机器人操作问题,在方针版已有百乐兔提出疑问并正在讨论,在这边另开讨论,即使不是全部也有部分不对。前面还有维基人提醒,上面某位维基人发出的图片,实际上已经违反维基百科的方针,严格地说,可以考虑对发图的用户进行封禁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9:58 (UTC)[回复]

如果說對Medical模板執行bot的書生是個人擅自行動,那麼請回看5/17的提刪,是我主動要求啟用bot來清理的,既然當時的“多數”意見是刪除,那麼任何管理員動用bot來清理那過千條目都是很正常不過的事。--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0:57 (UTC)[回复]

我覺得第三點不構成濫權。宣告並執行社群結論的是管理員Alberth2,投票刪除的亦不只shizhao一人,他只是協助Alberth2。--Gakmo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1:07 (UTC)[回复]
如同上述,{{Medical}}確實是我決定刪除的!--Alberth2 汪汪 2011年6月9日 (四) 13:24 (UTC)[回复]

1和2书生有错,3没问题,4即使不合适也不能说构成滥权(扰乱客栈封禁以前也是有的)。总体考虑,前2点问题就罢免实在浪费社群精力。--达师198336 2011年6月9日 (四) 11:21 (UTC)[回复]

如果我針對了書生,即等於我對他做成了傷害,我對這個傷害對他做成的任何影響致歉。,這是你這半年以來,第幾次發生這種行動前不作思考的行為?上次勸告你謀定而後動,還有人要幫你說詞,到處問人要不要退出,還搞個投票。要退就退,不然就好好思考你應該做什麼,不要故作姿態,然後惹出一堆問題要社群幫你擦屁股,今年就擦兩次了。-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1:23 (UTC)[回复]
总是强调年龄不是问题,却又总是做出幼稚的举动,在下觉得年龄似乎在这一例上的确是一个问题。如果HW不能够学会如何成熟一点,类似的事情就永无禁绝。每次都在幼稚行为后道个歉,表示并非故意,这种说辞至少本人越来越不买账。--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6月9日 (四) 13:35 (UTC)[回复]
雖然敝人對HW和Symplectopedia是有些感冒,但我覺得cobrachen咄咄逼人的態度更讓人反感,一方面高聲喊著別人「以前」怎樣怎樣,然而自己所使用的言詞卻違反友善、充滿攻擊性,且會一直纏著別人。遲早有一天會有人被你趕跑,希望閣下能夠改進,再次擁抱友善的維基百科。--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6月9日 (四) 14:03 (UTC)[回复]
某人的问题,我大胆说一句,不是幼稚,而是冷酷。可以大张旗鼓地发起若干次运动,然后过后若无其事地道歉然后再发起若干次运动,即使在过程中牺牲若干人士也毫不动容。余秋雨薄熙来也不过如此。此人日后大有一番作为,至于功过,只能由历史来判断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4:39 (UTC)[回复]
小小年紀就如此呢……--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4:43 (UTC)[回复]
說幼稚不幼稚,說早熟也還好。一樣是青少年的他曾是我的模範,現在不是了。--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6月9日 (四) 14:48 (UTC)[回复]
不如学习一下伟大天朝的五道杠队长?-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4:51 (UTC)[回复]
要说的话,那位武汉的小朋友其实还挺单纯的,不是很会玩弄手段。--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6月9日 (四) 15:52 (UTC)[回复]
成立一個協會,結果又跑去大量提出覆審,那麼當初在抗議什麼?指責什麼?對IP用戶極盡壓制與不友善,還要高喊我要當新人導師。如此反反覆覆,互相矛盾的歷史,你不想講,別人都還懶得提,這會你又出來指責別人是無聊行徑,卻不反省自己過去的作為,甚至是做過同樣的事情,你有什麼立場指責別人?你指責的時候有沒有考慮過你的態度是否友善?你是否咄咄逼人?別老在作一些互相矛盾的事情,然後還要哭著說自己被突顯。你自己把你突顯出來又不敢負責的時候,那也是你的問題。也不需要拿要不要走來威脅,你對IP用戶的態度,實際上對於維基的形象絕對是負面的。
不想被提出來,就想清楚該怎麼作,怎麼說,而不是在這邊想要裝作沒發生過。-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5:18 (UTC)[回复]
人如果侷限於歷史,必定永遠不會進步。所以你的說法是之前那些事讓我罪該萬死??哈,受害者不只我一個,HW和有一個很會寫航太條目的維基人都是受害者。如果你硬要故步自封,死纏他人,恐怕再有想法的新手也會被趕跑。--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6月9日 (四) 15:24 (UTC)[回复]
不是我假裝沒發生,是你將事實無限擴張。--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6月9日 (四) 15:30 (UTC)[回复]
不是說不辯解嗎?怎麼還牽托那麼多。自己做過的事情也敢作為指責他人的說辭,需要擴張嗎?不想被提出就自己想想該怎麼作。-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5:52 (UTC)[回复]

两位请冷静,本人观察上面两位的言论,都有共通点。即使你们现在还有成见,请暂时放下并想办法平息目前的混乱。-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14:24 (UTC)[回复]

反對解任案

  1. (+)支持 反對,罷免方有心無視書生之前的回應,單方面進行罷免案,特別是以TROLL封禁一事,先得到基金會其他代表的表態Wing的做法不當才輪到書生!--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9:18 (UTC)[回复]

真的很痛心

參與的人投下一票,成功了,將某人拉下台,然後散去,不見得這樣會對維基百科更有益處。提出解任的理據根本欠說服力,亦沒有回應眾多疑點,為什麼非要去到這個地步?這裡不是寫百科的地方嗎?我只想在這裡寫百科。--Gakmo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8:13 (UTC)[回复]

说得没错,自上次投票后这个问题就已经凸显,但几乎不了了之(加上了不能用往日过错为由一案多审的要求)。许多人毫无讨论就开始投票,投票后散去。现在上面的联署理由就是投票代替了讨论的表现。第三、第四票显然就是以以前的问题(第四次罢免案的理由)来作为理由。—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8:53 (UTC)[回复]

请问尚在其它版面讨论的内容,且讨论多方均未发出退出声明,是否适合在另一版面再开讨论并以此作为联署理由

又如题。-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4:45 (UTC)[回复]

请各位观众移步至方针版。机器人问题尚在讨论,我也十分支持终止管理员(包括但不单是shizhao)滥用机器人问题。此讨论尚未至不可收拾,请问是否适合拿出来当理由?-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5:02 (UTC)[回复]

请问就基金会已认定为封禁对方的维基人,是否能作为联署罢免管理员的理由?

再如题。-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4:48 (UTC)[回复]

对不起,我自己觉得手头上的工作比回复你更重要,请自行寻找答案或咨询其他维基人。-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6:13 (UTC)[回复]

第五次罢免革命又要开始了

上面的讨论还没有结束,就要进行第五次罢免运动了,难道只有投票才是唯一的出路吗?上面的讨论已经厘清了大部分事实,有争议的部分并不仅仅是书生一人的事,为什么要提罢免?只是想把水搅浑吗?我倒想看看这一次罢免的理由又是什么。—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0:32 (UTC)[回复]

我的看法是書生躺著中槍了。意思你們懂的……--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0:37 (UTC)[回复]
上面的讨论还在进行中,而且有几条已经很清楚了,当然如果想要为罢免而罢免的话……--海牛欢迎吐槽~^^2011年6月9日 (四) 11:48 (UTC)[回复]
不過是某些人不懂事。User:Codename_Protector的行為我是覺得永久封禁都不為過,因為他的言論帶有嚴重的騷擾與誤導意圖,且對條目毫無實質貢獻。Shizhao 給它一個月,其實也算保守了。而其他提刪的部份,完全也稱不上濫權(提刪證據、共識都有出來)。頂多可能是一點表達不清楚產生的小誤解,那很容易解決的。我是不知道還有什麼證據可以將他扣上濫權的帽子。—Ciel AzuréTalk 2011年6月9日 (四) 11:56 (UTC)[回复]
這次不能認同書生封禁維基難民援助會,特別在未警告給封一個月之情況下。有人說可能要罷免了,確實是有可能。這次的爭議極大,未來可能還有更多的爭議,被提罷免也只是時間上的問題。--俠刀行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1:59 (UTC)[回复]
溫提:封禁前的警告不是方針強制的,我記得我對你回應過這個指控,你還是要這一點用來彈劾書生嗎?--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2:07 (UTC)[回复]

So far, the Zh-wiki has more politicians than editors

HW教蘋果派如何部署罷免。--Mewaqua 2011年6月9日 (四) 11:51 (UTC)[回复]

蘋果派詢問本人是否會聯署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9日 (四) 11:54 (UTC)[回复]
如果你要繼續沒大腦的作事發表意見,那麼,你就應該了解,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情。你要再哭,請回家哭,不要在網路上故作姿態。-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2:01 (UTC)[回复]
就算被問,可以回答不知道、可以拒絕發表意見,可以僅就程序建議,再不濟可以只表明自己的態度。進一步提案玩政治策略,並沒有委屈到可以把責任推給提問者。--Reke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2:54 (UTC)[回复]
HW教蘋果派去找黃世澤,請問HW是不是又想把2010年的事再重演一次?--Mewaqua 2011年6月9日 (四) 12:03 (UTC)
請問,2010年發生何事?--俠刀行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2:04 (UTC)[回复]
google:百無一用是書生 site:martinoei.wordpress.com,其他事情暫無意回應。-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9日 (四) 12:12 (UTC)[回复]
你不需要回應,你的回應也改變不了現實。-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2:15 (UTC)[回复]

關於這個,不接受以「提出解任」作為手段,達到「提醒」這目的。若沒有濫權,就不應提解任。--Gakmo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2:19 (UTC)[回复]

我倒是很好奇,为什么凡是HW想提出什么议案,社区公告栏就会立刻出现什么议案。--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6月9日 (四) 13:50 (UTC)[回复]

话说回来,黃世澤当年的行为到底算不算违规,我觉得这个才是应该值得讨论的话题。对比一人建立多个未有宣明关系的傀儡并滥用的问题,由一个人发起的多人建立帐号并对维基百科社区施压以达到某种目的的行为,是否违规还是一个真空状态。-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4:10 (UTC)[回复]

真人傀儡(如果表达的是同一种意见的话)。然而如何确认仍然是一个问题。—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4:14 (UTC)[回复]
原来还有这个章节。那假设黄在维基没有账户,或者未有宣明该账户为其本人,不也是无法处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4:32 (UTC)[回复]
的确。就算是他叫另一人牵头制造真人傀儡,也无法确认。但如果能确认User:martinoei就是黄世泽,那么User:martinoei就触犯了真人傀儡一条。—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4:39 (UTC)[回复]
有一點我得承認,你們這堆人,查實很適合當官的,這麼快己經在想怎樣羅織罪名。玩維基玩到你們這個地步,我真不夠你們了。Martinoei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6:01 (UTC)[回复]
不敢不敢,想不到您老也出山了。说到罗织罪名,上面对Shizhao不正在做着么。当然这种业余的又怎么比得上某些政治学系出身的专业人士呢您说是吧?—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6:11 (UTC)[回复]
承讓,我只是學究一名,理論一堆,但不能實行,正宗「百無一用是書生」,論玩政治,不要說是書生,我連你都不及。Martinoei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6:18 (UTC)[回复]
阁下说笑了。当年您老手握重器,把维基玩得和泥巴似的,我一屁民连ip地址的老底都被您揭穿了,怎敢与您老相提并论?—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6:21 (UTC)[回复]
你们这帮人要是能够把玩弄政治一半精力花在编写条目上中文维基还真不会落至这般田地。哦,抱歉,黄先生应该是专业“政治家”,你应该是不怎写条目的吧。--SyaNHs 2011年6月9日 (四) 16:52 (UTC)[回复]
某人貌似应该归入香港的激进民主派,其来维基的主要目的貌似是维护某些维基人的宣言民主思想工作。以上只是我胡乱猜测。-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4:23 (UTC)[回复]
良久沒有出現的用戶來冒個泡,反正 (-)反对 時昭 想同吹水忍唔住喇! 2011年6月11日 (六) 06:43 (UTC)[回复]
经常露面的维基人路过,反正(-)反对黑幕。-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6:46 (UTC)[回复]

濫權和鬧劇

許多明明是無謂的爭議都要被「難民協會」和其他有心人士說成濫權……相信許多人會因此借題發揮,決心讓事件演變成上次的罷免鬧劇。--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6月9日 (四) 13:24 (UTC)[回复]

还不是你们这些不明事情经过中途加入的人的影响,哈哈。—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4:04 (UTC)[回复]
(:)回應:Edouardlicn請您一定要保持理智,尤其現在討論正陷入激辯,不宜鬧大。這時候都不應該覺得有趣,這不是玩笑。盡量不要用不當的言詞挑起衝突或是引發更大的文字爭戰,這是一點建議。

至於樓上的小虎,不是在借題發揮找書生的麻煩,最最起碼我們嚴肅的看待這事,關於維基難民協會的問題仍有爭議。百無一用是書生這次做得實在太過分,這樣的行為不當已經構成足以罷免的理由。這不是鬧劇,如果事件最終演變成對其一人之罷免行動,那也是許許多多人造成的結果。中國有句俗話說「無風不起浪」,沒有超過7人聯署、多人贊成罷免就不成立。如果仍然多數支持,表示他個人的行為已形成非議,這樣子大有問題的管理員解除管理許可的合法權也是維持公信力的程序。--俠刀行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8:18 (UTC)[回复]

真是鬧劇了,書生封禁Codename Protector一個月就招來蘋果派等人非議,被人翻箱倒櫃去找罪狀,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現任主席Wing封禁Codename Protector一年,同一班人就默不作聲。--Mewaqua 2011年6月9日 (四) 23:51 (UTC)[回复]
为罢免而罢免而已,所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也不奇怪么。-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6月10日 (五) 00:02 (UTC)[回复]
欺負人當然選自己能力以內的對象。--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1:11 (UTC)[回复]
有不少維基人拿著雙重標準去怨恨人,現在蘋果派沒對此頁面作出回應就知得一清二楚。--地獄少女閻魔愛 地獄繪馬 2011年6月10日 (五) 03:16 (UTC)[回复]
(笑)-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4:16 (UTC)[回复]

还有更可笑的呢:无意看了一下某些用户贡献,曝光一下:[2][3],还有[4]。(注: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以下部分字和链接被隐藏,敬请见谅。)

如果不愿意公开,可以电子邮件联系--------@-----.com。--×××.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1:43 (UTC)

现在明确表示参与联署的人还不足。--×××.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2:25 (UTC)

至少还差2人,另外互助客栈上面一片反对声,我也不能视而不见。至少要等到明确支持的和明确反对的不相上下,这样正式启动罢免程序才理直气壮。当然明确支持的也包括私下里联系我表示支持的。现在我还不能透露私下里联系我的人名单。--×××.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2:47 (UTC)

本人观点:为了联署互相通气无可厚非,但是担心自己目的达不到而四处筹集人马“至少要等到明确支持的和明确反对的不相上下”来保证“这样正式启动罢免程序才理直气壮”是不是导演闹剧的心态?“另外互助客栈上面一片反对声,我也不能视而不见”是不是背着全体维基人密谋的口气?我想提醒,偷偷摸摸的行为难以启齿,希望此君对其言行作出解答,以息众怒。--Leejoe Schar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4:39 (UTC)[回复]

囧rz……还有志同道合者的互相勉励:[5]--Leejoe Schar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5:10 (UTC)[回复]
至少就此处而言我倒觉得是理性地知难而退的说…至于拉人,只要不是诱骗无知群众只是通知比较熟悉事件来龙去脉的用户那应该不过分吧。总觉得一直以来看到讨论的老是那么几个人,倒不是说唯恐吵架的人不够多,我觉得一些本该发言的人由于不知道等原因没有发言也算是比较遗憾的(我这种一直看着的憋屈型除外)。其实,我觉得某些对管理员的怨言是实际当过管理员就能解消的呢。-Galaxy17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6:02 (UTC)[回复]
不知道蘋果派有沒有想過,如果他自己「革命」成功了,就會帶來更大的鬧劇:以後每天Luke7XXX、Codename Protector或更多「政客」每天在互助客棧盡情發揮言論自由,到時蘋果派、HW等人是否願意承擔後果,出來收拾殘局呢?另見英文維基百科的en:Wikipedia:Free speech。--Mewaqua 2011年6月10日 (五) 17:17 (UTC)[回复]
我相信,到时他们一定会“真诚地道歉”,然后继续。—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17:24 (UTC)[回复]

就Mewaqua的疑问,我发现WING君之讨论页已有某人的申诉。-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6:23 (UTC)[回复]

我看漏了蘋果派在2011年6月9日10:01及14:03 (UTC) 的兩個相同留言。--Mewaqua 2011年6月10日 (五) 10:45 (UTC)[回复]

要罢免,证据足够就够了,7个人不难找,难听一点,某人去某某BBS拉几个即可。某人不是说过“洗定几个自动确认用户留翻日后慢慢用”?又不是处女,装什么纯情。-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16:38 (UTC)[回复]

重提多人傀儡

请问各位联署人,多人傀儡问题违反维基百科方针,如有出现该如何处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0:56 (UTC)[回复]

答辯(已結束)???

时间未到,即被标识已结束。有意思。-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1:33 (UTC)[回复]

抱歉是我改的,因為整個投票終止,我把它改為已終止可能比較不會誤會。ffaarr (talk) 2011年6月11日 (六) 11:49 (UTC)[回复]
此修改不恰当。终止是针对投票的,答辩是针对内部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2:07 (UTC)[回复]
終止不只是針對投票,而是整個程序,包括答辯在內。ffaarr (talk) 2011年6月11日 (六) 12:17 (UTC)[回复]
请行政员顺便裁决此种先上车后补票的行为以防止日后出现更多冲突与争议[6]--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6月11日 (六) 12:20 (UTC)[回复]
另还有此事[7]是否涉嫌故意违反半年冷却期方针-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6月11日 (六) 12:29 (UTC)[回复]
謝謝提醒,前者我想應該是他想開下一輪的準備動作,後者應該是適用於已合乎規則成立的投票。ffaarr (talk) 2011年6月12日 (日) 09:50 (UTC)[回复]

請尊重別人

本來小弟無意加入這爭論之中,本來就少用中文的維基,但見到有些人連基本禮貌都沒有,只好浪費時間說兩句。中文維基質素低落來受人批評,在此次提案中,可能有違反某些規則,但竟然有人用「簡直荒唐」「充滿破綻」「我會宣告你的投票無效」等字眼大罵同等地位之編輯,一無禮貌可言,二無尊重之格,三自我感覺良好,是要把中文維基當成自己的私人後花園了嗎?本人無意針意任何人作出批評,亦無意為提案者辯護,只是在此次投票中某些人之自大,無禮並自我感覺良好之行為作出提醒。維基不是你的,而你亦非高人一等,請小心你的語言並自重。互勉之。-K.K.Oliver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22:07 (UTC)[回复]

只说一句:请多多了解中文维基百科的方针,以沟通和讨论解决问题。—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22:39 (UTC)[回复]
请您了解方针后,就会发现这些话虽然不好听,但是全部都是事实。--CHEM.is.TRY 2011年6月12日 (日) 02:32 (UTC)[回复]
「簡直荒唐」「充滿破綻」「我會宣告你的投票無效」等字眼没有一个字不文明,也符合事实。如果你真的留在这个是非地久了,尤其是客栈久了,就会明白。如果你真是一个明白事理的人。—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2:58 (UTC)[回复]
我不知道發言者說出「把中文維基當成自己的私人後花園了」這種話時,還記不記得wp:善意推定?--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6:41 (UTC)[回复]

要求确认此次罢免“申请无效”

基于维基方针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解任过程第4款:“申请必须在事件发生48小时之后才能提出,在这段时间里当事人之间应该尽量沟通。只有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 票。内容必需详细,指出管理滥权的原因,并根据编辑记录及用户贡献提出相关证据,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

以下为罢免投票申请前的必需的前提(包含但不仅限于):

  • 罢免申请人应当:
    1. 提出罢免相关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
    2. 提出相关事件当事人之间沟通的具体时间、过程和结果
    3. 明确是否“沟通无效”及确认“沟通无效”的理由
    4. 提出“在發起投票前應該有充分的討論”的相关证据
    5. 明确指出管理滥权的原因并提出相关证据(要求内容相符及原因合理)。
  • 方针指出,必须满足申请罢免投票的前提条件,“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
  • 此次的罢免申请人在提出罢免申请前,已經違反了解任过程第4款內容,本人认为罢免申请人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
  • 本人要求立即停止此次罷免聯署。—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5:16 (UTC)[回复]
參考基金會最近的決議,以及數位用戶很明顯擾亂社群的作為,加上對於證據有曲解的意圖,這些都足以取消這一次投票,並且考慮對意圖擾亂的數位用戶給予適當的處理。在此不以投票型態,表達贊成的意見。-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5:23 (UTC)[回复]
如此理据不清的联署,简直是浪费维基人时间。-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5:25 (UTC)[回复]
其實這樣看起來沒有什麼同不同意的餘地了。這個罷免案列明的理由先不說被質疑的問題,就算真的成立,別說48小時,480小時都過了。--Reke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5:28 (UTC)[回复]
單單以錯誤理解、沒有充分討論事情過久無的放矢指責對方亂刪頁面以及沒有當事人溝通,足以中止這個罷免。--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6月11日 (六) 05:31 (UTC)[回复]
說實在的,管理員真有在管事的僅少少幾位,而書生是其中之一,雖然他的手段和方法的確是常有些爭議性就是了。-TW-mmm333k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7:40 (UTC)[回复]
罷免投票請求無效:至少已不符合「明確指出管理濫權的原因並提出相關證據(要求內容相符及原因合理)」。--Mewaqua 2011年6月11日 (六) 08:00 (UTC)[回复]

上面的User:Sysywjel的回复十分精彩,似乎认定当事人只有两种反应的可能:1.承认自己的确违反过方针。2不承认自己违反过方针。这让我想起了某个场面:

  • A:“XX你可知罪?”
  • B:“大人,小人冤枉啊!(以下省略若干字)”
  • A:“到了这个时候,尔还不认罪?来人啊,上刑!”
  • B:“……”

这样的沟通,“无效”是很自然的。—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8:24 (UTC)[回复]

原來「溝通」=管理員承認自己違反方針。太有趣了,現在不只是書生個人有解釋,還有其他管理員出面證明非他的責任,其他社群用戶表示其行為並無不當(或至少不到罷免程度)。請問蘋果派君:「難道你的的理由都對,完全沒有搞錯任何事情?」你有沒有把不當的理由拿掉?還是我隨便抓一下莫需有的事情指稱你違反方針,你的辯解我都可以指稱為「溝通無效」?怪哉的是罷免的理由,不是書生的解釋。--Reke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9:34 (UTC)[回复]
蘋果派這個這叫「盡量溝通」?完全無視於不同的意見的看法討論理據反駁,就直接把原來的指責理由貼上來當罷免理由,這叫做有溝通?ffaarr (talk) 2011年6月11日 (六) 09:31 (UTC)[回复]

程序错误:请求管理员紧急停止罢免程序

维基正式方针: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中“解任过程”中明确说明

提出:由一名自動確認用戶提出解任管理員申請,並說明理由。提出解任管理員申請後,必須隨即在該管理員的用戶對話頁留言通知(可使用{{NoteforRFDA}})。

这一行文字在“联署”步骤之前。然而,这次罢免中,申请人直接无视这一指令,开始提出解任申请后已过去5小时,已经进入答辩期1小时30分之后仍未通知当事管理员。再被提请罢免的管理员未收到通知的状态下进入答辩期,试问当事人如何答辩?此次罢免管理员投票程序本身就理由不足应视作无效,现在又绕过、违反方针指令,程序上已经错误。请求管理员立即停止这次管理员解任投票。—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0:45 (UTC)[回复]

第4次的时候这个错误已经犯过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1:02 (UTC)[回复]
还真应了某人在某时刻发表于某处的言论:“他们还真认为维基百科的方针想怎么违反就怎么违反”。—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1:06 (UTC)[回复]

请问曾滥用傀儡者可以参与联署吗?

如题。-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4:24 (UTC)[回复]

對一個無視討論過程,都有其他管理員出面作證證明非Shizhao幹的事情,到了聯署期還硬要列在上頭。這種使用者,還期待他會在乎這個嗎?--Reke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4:28 (UTC)[回复]
之前被反駁了的地方蘋果還是要拿出來作為罷免理據嗎?封禁Codename Protector是社群樂見的,而At7002是在原維基有了CU結果而封禁,程序上絕對沒有錯。至於封禁不用預先警告這條還要被選擇性失明到幾時?Medical更加搞笑,明明執行刪除的是另一位管理員硬要賴到書生頭上。--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4:32 (UTC)[回复]

请先不要岔开话题,请问一位已经确认身份的维基人,一位曾在媒体上公开讨论违反维基百科方针大量建立傀儡的用户,其可以参与针对可信赖用户的判断联署吗?-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4:42 (UTC)[回复]

如果此人不回答我的问题,我建议基金会以欺诈为理由,将这次联署直接视为无效。-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4:43 (UTC)[回复]
故意要引發社群衝突,在他處高喊共識的時候,這時候卻是完全無視已經提出的證據和資料,這種用戶的行為應該要多加注意,在對社群有更多的傷害前,應該譴責並且加以封禁。
最近太多次出現某些人利用社群的善意或者是一小部分人特意的維護而一再的做出傷害社群利益的事情,這些人暫時不指名,請自重,不然你們的信用將會很快瓦解,並且受到嚴重的譴責。-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4:47 (UTC)[回复]
此外,不要忘記,該回答的還有HW,所以,在此再度勸告HW,你想要玩火,就要有被燒的覺悟,不要被燒了就漫天哭喊,還要到處問人你該怎麼辦。小孩子不懂事就不要胡搞,胡搞被打了,那是自找。-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4:51 (UTC)[回复]
且不提过去的事情是否应该封禁这些用户,我提请各位就此人过往所作所为,及其对其所作所为的态度,申请对此提案予以马上中止。-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4:52 (UTC)[回复]
整體精神(-)反對,此擧無法降低傀儡的危害。反而爲了罷免個管理員而牽扯更多精力。--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2:41 (UTC) ,一邊說反對,一邊又是在製造一個可以操縱傀儡,讓社群浪費更多精神與資源的作為,如果蘋果派不出來做出說明,將自己最近的作為交代清楚,那麼,上面的投票就可以視作是以謊言為出發點,違背維基的基本精神與方針,自動給予無效並且關閉。要關閉這個投票很容易,你們幾個違反共識,方針以及擾亂社群的企圖很明顯,就算不把你們算做是影武者等級,你們也已經不是單純提出意見的一般用戶。目前多數用戶還在期待你們的友善回應,不要把善意推定當作是你們不必尊重,拿來玩弄社群的手段。-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5:20 (UTC)[回复]
如果你們要出醜,我不會作出阻止。你們想指人是傀儡就是傀儡,類似扣帽子手法,我在英文維基領教過。就算我不作聯署,蘋果批不作聯署,甚至你們想快速通過方針廢掉管理員罷免機制,當然中文維基只會有你們的聲音,但外面的人自然有自己的看法。現在有人想學習秦檜嗎?Martinoei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5:45 (UTC)[回复]
扣帽子神马的,只有文化大革命才会用,秦侩神马的,也过时了。如果你认为出丑什么的,是应该在这个合理机制下讨论的话题,我想你错了。我现在就是要求某些滥用傀儡的维基人退出联署,是谁,他自己清楚,我没指谁,谁跳出来自认了我也不怪他。至于有人认为快速通过方针。首先一点,目前没有任何维基人要求快速通过任何方针,有的只是建议。在目前架构尚未结束之时提出的任何罢免,只要是合理就是有效。倒不至于像某些维基人,证据尚未充分就在这里提出什么罢免案。-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5:54 (UTC)[回复]
话说回来,如果一位知名人士想要出丑,我相信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是最好的办法。如果你觉得这是对的话。-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5:54 (UTC)[回复]

在外面的聲音也不是少數人的專利,更何況,您黃先生家大業大,旁觀的人也多,很多事情根本不需要我等小民表示甚麼,那些外面的聲音自然就會出現了。至於出現甚麼,這就天知地知了。(笑)。-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5:48 (UTC)[回复]

(笑)某些自称民主派人士简直丢光香港民主派的脸。学学司徒老先生吧,人家的人生至少是光荣退场。-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5:56 (UTC)[回复]

似乎某人并无任何意愿退出联署。在这里我正式提出,目前联署者中的一人,曾宣扬建立大量非法傀儡并用作影响投票公正性,如果此人参与联署,此联署应该被判断为欺诈行为,请基金会及下属香港协会考虑追究其法律责任。-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6:00 (UTC)[回复]

連「傀儡」「欺詐」這樣的污損別人名目都用上了,追究什麼法律責任,還要求什麼「先溝通後罷免」的偽裝程序正義呢? --Kittyhawk2(談♥) 2011年6月11日 (六) 06:23 (UTC)[回复]
傀儡在维基百科是中性词,欺诈和追究法律责任是我自己认为的。先沟通后罢免是社区政策。请勿混为一谈。换言之,你可以反对我的任何言论,但请你在提出罢免前遵守政策。-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6:3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