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版权常见问题解答/存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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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关于照抄大陆与台湾的纯事实性新闻报导不构成版权侵害的问题。

由于两地的著作权法均规定,单纯的事实性新闻报道没有著作权,因此原文照抄并不违反相关法律。但维基百科的相关版权指引并没有加入相关内容,因此有很多会员有错误的认识,我希望管理员方能明确这点。参见[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2]内的条文"四、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道所作成之语文著作。 "不受保护。 --黑帽子留言2014年3月20日 (四) 19:12 (UTC)

版权上没问题不表示把新闻内容的文字直接放到条目里完全没问题。新闻写作的文字风格和百科全书是不同的,应当修正为百科全书的文字风格。—Snorri留言2014年3月20日 (四) 19:27 (UTC)
时事新闻只是针对单纯的新闻事实,即时间、地点、人物、做了什么这种。但写成新闻绝大多数都有版权,因为其中不仅仅单纯包含了新闻6要素的内容。参考对"时事新闻"不适用著作权法的"检讨", 论《著作权法》中“时事新闻”的含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3月21日 (五) 02:03 (UTC)
新闻和百科全书的基调不同。要说抄也只能往维基新闻上抄。--Techyan留言2014年3月23日 (日) 11:47 (UTC)

另外,大陆官员的官方简历可以直接抄上吧。基本上都是事实,比如“1990年7月被授予少将军衔。1993年12月晋升为中将军衔。1999年9月晋升为上将军衔。1999年9月任中央军委委员,总政治部常务副主任。”--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3月24日 (一) 10:58 (UTC)

这种就是单纯事实,没有版权。不过你要这么写,一定会有人提报侵权的。--Gilgalad 2014年3月29日 (六) 22:41 (UTC)

總有新人問這種事。固然維基上的老人能耐心解釋這個版權問題是很必要的,但我也希望新人再提出這一點之前能想一想,維基百科這麼多年都對這一條沒有動搖過,難道別人之前就沒想過,沒有過意見嗎?我們不是誰都一定有那麼尖的眼光,能看出前人有甚麼沿襲多年的錯誤的。--Zhxy 519留言2014年4月8日 (二) 09:07 (UTC)

提出对“对于百度百科等类似的百科项目的授权问题”确定为共识

存档,我建议在{{copyvio}}和授权明确该规定:“凡是被认为侵权源类型是属于不符合我们适合授权方式的协作式编写内容的,不接受授权语句声明授权,必须使用使用正式邮件授权,并确定该源头历史上已知的所有编者的许可确认。”,以防没取得全部授权的情况私自单独授权所带来的侵权隐患。--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4日 (五) 04:02 (UTC)

(+)支持--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4月4日 (五) 05:13 (UTC)
在存档我就说了,要么首版本就语句授权(后面自动继承授权,除非有人删掉?),要么没授权语句就全部请求允许正式授权。——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4日 (五) 08:15 (UTC)
(:)回應:追根,看可以明显区分的上下版本的根版本是否使用语句式授权,不是的话就没继承性(或者请对授权协议更了解的能否说明一下完全重写是否影响授权(即A的版本1授权,然后版本2完全重写后不授权是否继承授权))。只要发现多个授权源(可能不只是协作源,还包括文宣等其他授权的话)就继续授权处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10日 (四) 00:58 (UTC)
(-)反对香港網絡大典等wiki站是可以轉載的--太刻薄留言2014年4月6日 (日) 11:42 (UTC)
(:)回應兼容我们的cc协议的网站不是“侵权源”,本来就可以转载,跟这个串没关联。Bluedeck 2014年4月6日 (日) 16:10 (UTC)
指南维基百科:捐赠版权材料/发送授权信首句即为下述提示:

您可以通过联系志愿者邮件回复团队(OTRS)来完成授权,但是由于效率较低,我们不鼓励您这样做。

而且目前中文维基百科有权处理此类邮件的只有7人,处理相关邮件时难免出现积压;OTRS请求对隐私的保护比较严格,非志愿者邮件回复团队成员无从具体了解相关邮件内容,极易产生争议。因此,我认为此建议不具有可操作性。--DukeAnt留言2014年4月8日 (二) 12:31 (UTC)
(:)回應你期望更好地遵守授权还是更好地效率,要知道哪个更接近我们的目标。commons使用OTRS确认图片授权的都会贴一个模板包括出处理该事项的链接,可以参考在已完成授权的讨论页使用这类型的模板表示,是OTRS成员就可以去确认,不是的也可以知道OTRS已经完成了该授权。——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10日 (四) 00:58 (UTC)
划票了,但保留我原有的看法。--DukeAnt留言2014年4月12日 (六) 02:24 (UTC)
(:)回應,某种程度就是要追求这种难以达到的效果以此阻止提交侵权文段和杜绝可能的不劳而获的问题。降低难度不是助长歪风,而且没必要花更多的人力帮手捡手尾,原编有心愿意重写就重写就更好,愿意花时间申请OTRS就让他过,如果不介意甚至打横来的,这里也要有手段阻止。——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17日 (四) 00:23 (UTC)
(※)注意,以接近一个月了,如果一个月大部分为支持意见的话,将申请添加到相应模板中。——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29日 (二) 02:24 (UTC)
(!)意見,以提出一个月,收到11个支持,2个反对,准备提到{{copyvio}}去,具体语句会加上链接。——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5月4日 (日) 05:51 (UTC)

具体语句

具体语句:“如果被认为侵权源类型在提报的时候,是属于不符合我们适合授权方式的协作式编写内容(如百度百科等百科类、基于Wiki等协作类项目)并且没有使用授权语句授权的,不接受授权语句声明授权,必须使用正式邮件授权,并确定该源头可见的历史记录上已知的所有编者的确认许可。”——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5月4日 (日) 06:04 (UTC)

具体操作

突然想起的,如果有些历史上就语句授权(例如有些维基人的授权搬运),咋办?所以上面句子在追加了一个限定条件,而且建议做巡查时这种源头最好留一个时间戳(~~~~~),方便追溯时间。——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5月4日 (日) 06:04 (UTC)

可試着改良、轉載百度的條目。 因為百度也有很多條目抄維基的,再不抄回來,百度就會,,,擠掉維基,,,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Chûng-koet對話貢獻)於2014年6月22日 (日) 11:24 (UTC)加入。

猴子自拍照著作權該屬誰?!攝影師摃上Wikimedia!

1 ←这个怎么办。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5.230.107.232對話貢獻)於2014年8月9日 (六) 05:37 (UTC)加入。

關於侵權條目改寫問題

部分侵權條目的內容完全是自一個來源(如百度百科)貼上,而之後,有部分作者會用自己的話重寫(比如:聖朝鼎盛萬年青/temp)。這樣的條目應該怎麼處理?-- シャナ™蜜瓜包 購買點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8月8日 (五) 13:07 (UTC)

全面改寫的話應該接納。—AT 2014年8月8日 (五) 13:33 (UTC)
侵權條目改寫,小生是有寫過,基本上把有問題侵權內容砍掉重寫(盡量不要參考有問題侵權內容的來源做重新編寫的動作,可提高通過機率,因為有問題侵權內容的來源與有問題侵權內容就是被提侵權的關鍵所在才建議不要做為參考重新編寫。),侵權內容以外,看哪裏有問題編寫一下或增加內容。最後補上資料來源說明和一些可靠來源!基本上是會過!因為小生寫的時候,幾乎把整條目都重寫一番!--アッシューの仕事板掲示板2014年8月11日 (一) 09:54 (UTC)

1、编辑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时为什么不能写编辑摘要?2、为什么侵权讨论没有历史存档?--Pengyanan留言2014年8月16日 (六) 06:09 (UTC)

版权问题

话说这种情况下应该先遵守全站的版权协议还是该页面的协议? ——Nigel 2014年8月22日 (五) 02:59 (UTC)

根据指南,我觉得遵守该页面的协议就可以了。--Ah oh!Dipsy!邮箱的说! 2014年8月22日 (五) 03:50 (UTC)
但例如百度百科协议:
百度百科用户发表、转载的所有内容及其它附属品(如示例代码、图片等)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版权声明的或发表内容从其它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作者无专门声明或者转载时无附带声明的内容及其它附属品(如示例代码、图片等)以下原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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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广市场授权他人使用该内容,授权第三方标示来源于互动在线网站;
(4)对任何三方侵犯该内容的知识产权的行为独立起诉进行维权。
这些在中国大陆较主流的百科网站的协议来说,百度百科和互动百科都是看该条目上的授权信息和主要贡献者的意愿。但发表到维基百科必须注明来源。 ——Nigel 2014年8月22日 (五) 04:10 (UTC)
这种需要注明来源的我们要怎么处理?建立一个来自XX百科的模板? ——Nigel 2014年8月22日 (五) 04:45 (UTC)
根据WP:BAIDU,这种情况似乎也并不需要特地用模板表明。另外就这次的情况来看,如果到最后还是没有达成共识的话,我觉得还是联系该用户让其发授权信比较好,只不过可能会比较久。--Ah oh!Dipsy!邮箱的说! 2014年8月22日 (五) 04:55 (UTC)
对于其它网站上的类似授权矛盾的问题也照WP:BAIDU处理对吧? ——Nigel 2014年8月22日 (五) 05:03 (UTC)
嗯,我觉得是。--Ah oh!Dipsy!邮箱的说! 2014年8月22日 (五) 07:19 (UTC)
目测是广告宣传被侵权检出后临时加吧,按G11就是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8月25日 (一) 03:19 (UTC)
就是这两个条目:真空电容器真空灭弧室。@Cwek ——Nigel 2014年8月25日 (一) 06:39 (UTC)

关于版权

一个省政府网站没有找到 什么版权所有的字眼能用文件吗?--Qa003qa003留言2014年8月22日 (五) 03:10 (UTC)

不太清楚阁下的意思。无论网站上是否写有“版权所有”字样,一般默认受版权保护,除非其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作品的公有领域内。还请指明您想引用什么内容。—Kou Dou 2014年8月22日 (五) 03:16 (UTC)
@Qa003qa003:记得我以前问过,如果什么都没有声明的话默认为“版权所有”,总之是不能复制到维基的。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4年8月22日 (五) 05:01 (UTC)
那http://www.jiangxi.gov.cn/有版权咯?--Qa003qa003留言2014年8月22日 (五) 05:19 (UTC)
政府公文是没有版权的。但政府网站上的内容不单单是政府公文。乌拉跨氪 2014年8月22日 (五) 05:22 (UTC)
政府网站上贴的公文都有固定的格式,很好分辨的。-- 2014年9月1日 (一) 08:29 (UTC)

Meta RfCs on two new global groups

Hello all,

There are currently requests for comment open on meta to create two new global groups. The first is a group for members of the OTRS permissions queue, which would grant them autopatrolled rights on all wikis except those who opt-out. That proposal can be found at m:Requests for comment/Creation of a global OTRS-permissions user group. The second is a group for Wikimedia Commons admins and OTRS agents to view deleted file pages through the 'viewdeletedfile' right on all wikis except those who opt-out. The second proposal can be found at m:Requests for comment/Global file deletion review.

We would like to hear what you think on both proposals. Both are in English; if you wanted to translate them into your native language that would also be appreciated.

It is possible for individual projects to opt-out, so that users in those groups do not have any additional rights on those projects. To do this please start a local discussion, and if there is consensus you can request to opt-out of either or both at m:Stewards' noticeboard.

Thanks and regards, Ajraddatz (talk) 2014年10月26日 (日) 18:05 (UTC)

不怕别人将维基百科内容占为己有吗?

如果某机构复制维基百科内容到自己的地方然后说是自己写的,那该怎么办?--中国大陆的SolidBlock讨论 2016年2月8日 (一) 13:07 (UTC)

比如百度百科...?--Stang 16 2016年2月13日 (六) 15:21 (UTC)

关于维基百科内容的著作权所有者

如果一个页面有许多个编辑者,请问那么版权是属于所有的编辑者吗? 某一个编辑者可以将其搬运到其他wiki站点吗? --Maple5233留言2016年11月11日 (五) 11:57 (UTC)

简历的著作权如何处理

@sgsgWalter Grassroot:等前辈,我想请教一下:

我想创建一些人的简历,想从书中加入一些内容,如imgur.com/a/kWcxk。请问如何加入才能不侵犯著作权?--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4月15日 (日) 15:09 (UTC)

  • 简历中关于事实部分是不受版权法保护的,但是对非事实部分是受版权法保护的;这里就要对简历内的内容进行鉴别。你的这篇里面的信息都是关于事实的,但在编写中,也要考虑到一些信息的价值是较低的。比如进修、客座教授、班主任之类的信息,是医学行业常见的职称晋升方法,但对于传主本身留传角度上并不关键,最初编写时候可不用。此外无论关乎事实与否,引用内容都需增加来源。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4月15日 (日) 23:10 (UTC)
    了解了,谢谢。--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4月17日 (二) 02:57 (UTC)

1950年以前的西藏郵票是否屬於公有領域?

1950年以前的西藏郵票有兩個發行者:大清郵政與西藏噶廈。照我對版權法的理解,大清郵政的郵票屬於公有領域,西藏噶廈的郵票不論依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由於發行超過五十年,也屬於公有領域。不知理解是否有誤?另一問題是此種郵票圖像若是由別人掃描,是否不影響公有領域性質?--歡顏展卷留言2018年11月23日 (五) 22:22 (UTC)

CC BY-NC 2.0的內容可以放在維基嗎?

以這個圖片為例[3],上面的內容是CC BY-NC 2.0,意思為在「任何媒介以任何形式复制、发行本作品」,但在Template:維基百科版權簡明指南,只有「CC-BY-NC 」的敘述,這樣的意思是不行嗎? --船到*橋頭*往日不再 2019年6月15日 (六) 01:20 (UTC)

不能,WP:CRFAQ,维基百科的自由包括商业使用自由。--YFdyh000留言2019年6月15日 (六) 01:35 (UTC)
不能,「CC-BY-NC 」表示任何版本均不可以。--Wcam留言2019年6月15日 (六) 03:37 (UTC)
OK,我明白了。 --船到*橋頭*往日不再 2019年6月15日 (六) 06:45 (UTC)
@Milkypine:若符合WP:NFCC则可合理使用,并加挂{{Non-free with NC}}。--Wcam留言2019年6月15日 (六) 15:04 (UTC)

網媒《立場新聞》表明 facebook 專頁的直播片段可隨便使用 不用尋求授權 維基commons 可使用嗎

網媒《立場新聞》今日在facebook發布聲明,表示「各機構及個人,可隨便使用《立場新聞》 facebook 專頁的直播片段,不用聯絡我們尋求授權,使用後亦不需要通知,唯望避免歪曲事實的刪剪。」那麼維基commons 可使用嗎?@wcam:[f a c e b o o k.com/standnewshk/posts/2244980132254261?__xts__[0]=68.ARB0Q7XTF4Dr3mA7TdnkJ8MVCyKOuJfnFZi2QeumFR83Az34BL_jNLEfhDjpkgSrfOL52YUNzIsohtTLvXWtptoE0k-bIjJkCYagz1NO625kvJ8hlIzRBVxuiy_vYyNboFd1YKbc841eyYLsBh2gpS5A4_Du5GiGwGGHd8n1Epe_3Wry8iGfBecpAQ-dRhSa8yGiJbixvcaI3IkbkyPZl1rU9lxA7iIBXcitKreXak8O-oMel2waWf2Cvv1EB9QXr9ebEHCqejNBEQrfNad-fRVfZdlu3sQz1Qu_IR3qZxNOhQfSWZ8OxUY_TGUbf4K7whYdPGnbV7QNMlQfX9wADg&__tn__=-R 見]和聲明--Wpcpey留言2019年6月14日 (五) 06:55 (UTC)

@Wpcpey:我认为其表述不够清晰(应当直说允许商业使用及衍生作品),与c:Commons:OTRS/zh#文件授权发布书电子邮件范本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但不妨尝试使用模版c:Template:Copyrighted free use上传,且做好被其他用户提出质疑的准备。亦可联系《立場新聞》做出相应澄清。--Wcam留言2019年6月14日 (五) 11:40 (UTC)
(-)反对:開放轉載不等於開放版權。-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9年6月14日 (五) 12:04 (UTC)
(?)疑問:「不用聯絡我們尋求授權」≠「開放版權」?(&)建議直接去立場新聞查詢是否開放版權。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5日 (六) 07:30 (UTC)
(~)補充「避免歪曲事實的刪剪」與CC BY-SA允許任何形式的衍生不相容。但原文說是「唯望」,不具強制性。「可隨便使用」聽起來像是釋放至公有領域。鑑於公眾利益,我(+)支持上傳。 -- Vakrieger♀️🏳️‍🌈 << (TALK💢❤️🗯️) 2019年6月17日 (一) 12:53 (UTC)
  • 與其在這裡揣測,不如直接詢問?--【和平至上】💬📝 2019年6月20日 (四) 13:47 (UTC)
  • 兩個問題。其一,facebook平台發佈的內容,就算上傳者主張不用授權,但是已經發佈在facebook,那是否需要特別處理(例如OTRS)。其二,就算版權上沒有問題,「唯望避免歪曲事實的刪剪。」,歪曲事實比較難判斷,先不談,但是避免刪剪的話,那又有什麼作用?建議直接向立場新聞查詢。—AT 2019年6月20日 (四) 14:0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