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存档/2012年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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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可以参考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转载说明处理版权的问题。--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02:51 (UTC)

驳回--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5日 (四) 08:51 (UTC)
  • (:)回应:百科全书的内容必须以客观的方式,并以给每位读者阅读的目地书写,条目中只说明企业的愿景、成果、计划而没有企业本身进行详述,是不足以做为百科全书内容的;如果阁下想让更多人认识你的企业,维基百科并不是个好地方,还有所有发布在维基百科的文字皆使用创用CCCC-BY-SA-3.0协议文本,如果你不同意你的文字被所有人自由使用,请不要在维基百科发布你的文章。--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2年3月30日 (五) 12:38 (UTC)

驳回:无后续讨论意见,故予已结案。--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9日 (一) 09:33 (UTC)

驳回:先前内容确实有过多非客观的宣传语句,如果认为广告以外的概念可以保留,建议自行重新创建。此外,所有发布在维基百科的文字皆使用创用CC的CC-BY-SA-3.0协议文本,如果你不同意你的文字被所有人自由使用,请不要在维基百科发布你的文章。--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9日 (一) 09:37 (UTC)

驳回:未提出理由,故予以驳回。--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9日 (一) 09: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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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960年—1279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朝代,根据首都及疆域的变迁,可再分为北宋与南宋,合称两宋。因国君姓赵,又为区别于南北朝时期之南朝宋(刘宋),故亦称“赵宋”。又因五德终始说,宋朝为火德,故又别称“火宋”、“炎宋”。宋时北方政权契丹和西夏以宋朝位处其南方,称其为“南朝”;西夏又因宋朝位于其东南,特称其为“东朝”[参 1]。

宋朝建于五代末宋太祖赵匡胤发动兵变,夺后周帝位而改元自立。宋统一各藩镇后,太祖赵匡胤、太宗赵光义二帝发动宋代仅有的几轮北伐,宋代前中期疆域大致定型。此后宋朝一直采取重内轻外的消极防守策略,很少对北再兴干戈。建国之初,赵匡胤为避免重蹈唐后期藩镇割据和宦官频繁干政引发的悲剧,将军权归于中央,采取崇文抑武的国策,采取调将指挥制。这一国策影响所及深远:一方面宋朝少有廷臣豪强乱政,经济、科技发达,文化极为繁荣;另一方面,也导致北宋自初立之后武备积弱,频频不敌北方外患,对西夏、契丹用兵屡遭挫败[注 9]。宋于1126年—1127年发生靖康之难,徽、钦二帝皆被金人掳去,宋室被迫南迁临安(今浙江杭州),与入侵的金国以淮水、大散关为界,史称南宋,此前建都汴梁时期的宋称作北宋[参 2]。1276年,都城临安陷落,南宋亡于蒙古可汗忽必烈建立的元帝国。

相对而言,宋朝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经济与文化教育最繁荣的时代[注 10],据研究,北宋时中国GDP总量为265.5亿美元,占世界经济总量的22.7%,而清朝在鸦片战争之前的1820年,中国GDP总量为2286亿美元,占世界经济总量的32.9%,这是中国GDP占世界比重最高峰。北宋时中国人均GDP为450美元,西欧人口人均GDP为427美元,而1820年清朝时中国人均GDP为600美元,当时经过第一次工业革命的英国人均GDP为1,250美元。[参 3]

儒家复兴,社会上弥漫尊师重道之风,科技发展亦突飞猛进(详见宋朝科技),政治也较开明廉洁,终宋一代没有严重的宦官乱政和地方割据,兵变、民乱次数与规模在中国历史上也相对较少,人口从太平兴国五年(980年)的3250万增至大观四年(1110年)的1亿1275万[参 4]。著名史学家陈寅恪言:“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而西方与日本史学界中认为宋朝是中国历史上的文艺复兴与经济革命的大有人在[参 5][参 6]。


驳回:无法辨识所请求之条目。--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3日 (五) 11:15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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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核理由:有关王中和的条目被视为广告快速删除,王中和老师出版超过十本以上的书籍,也曾上过金石堂的畅销排行榜,依照维基百科的生者传记方针及人物收录准则,作家、编辑或摄影师曾经出版书籍、影集,作品印数不少于5,000者都可被立为条目—Taipeidaniel留言2012年3月28日 (三) 09:52 (UTC)
  • 复核理由:全无尊严先生您好 老实说我对维基的编辑方式真的很陌生 那个项目我还没编辑完 不好意思了 还是说有所谓的暂存?? 使用方式里的资讯太多 我正在想办法吸收中= =—Jack55663344留言2012年4月7日 (六) 01:58 (UTC)
  • (:)回应:阁下要留言请在上面那段添加就好,不用再递交一次申请;如果要试著编辑看看可以到维基百科:沙盒测试,还有要恢复的页面名称要写25togo,因为你是以这个名称建立的,谢谢。--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2年4月7日 (六) 06:36 (UTC)
  • (:)回应:谢谢您得回复 那我只需要更改这理的申请名称就行了吗 不好意思麻烦了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Jack55663344对话贡献)于2012年4月9日 (一) 17:44‎加入。

    • 由于原先被删除之内容实在是太少,并无恢复的价值。建议您如果认为可以以“中立客观”的观点来建立此主题,直接重新建立即可,但也请您务必注意避免广告性质,以避免再度被提送快速删除。此外,也请参考Wikipedia:关注度的内容,如果公司本身欠缺一定的知名度,未曾有过来自中立第三方的报导,未来是很有可能也被提送存废讨论。--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9日 (一) 09:56 (UTC)
  • (:)回应:应该会是一些公司的介绍,一些基本资讯,像是几年成立、由谁成立、专柜位置、公司理念之类的,因为我也只是个新手维基的编辑方式还不是很了解,加上公司给我的资讯不多,所以我是打算慢慢来编辑的,造成不便还请多包含--User talk:Jack55663344
已重建无广告宣传性质之条目--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8日 (三) 08:53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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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核理由:新建了1个维基百科,被删除了, 怎么办才能通过审核啊,我是安全管家的官方人员。一个用户说这里没有我才来的,否则不会浪费2个小时创建。怎么联系你。

我的QQ 278621953 邮箱[email protected]我的怕怕留言2012年4月17日 (二) 06:31 (UTC)

很抱歉,因为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这里不允许具有明显宣传目的之内容,因此您所建立的内容才会被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9日 (四) 08:1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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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指明页面。Liangent (留言) 2012年4月29日 (日) 07:07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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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核理由:我目前在帮我们公司"福人德国际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创立维基百科中"福人德"的内容,但不知为何被删除了?希望可以让我回复编辑,谢谢!—Friendcoral留言2012年4月12日 (四) 08:41 (UTC)
  • (:)回应:内容只有两行过于短小,还有“是第一个将红珊瑚从台湾带回祖国大陆”可能有地域中心的问题;所有在维基百科上的文章都须遵守创用CC——CC-BY-SA-3.0协议文本,如果不同意该协议,请不要发布你的文章。--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2年4月14日 (六) 08:12 (UTC)
  • (:)回应:因为我在编辑文章时,如果放一整篇,总是会出现虚线的框框,而且文字就会跑到画面之外,实在不太会用,所以我才想要用一段一段放上去,这样不行吗?另外,因为内容是从我们公司的企业简介直接转贴的,那么如果我把祖国改成中国就可以了吗?--Friendcoral留言2012年4月19日 (四) 15:05 (UTC)
    1. 如果直接从贵公司企业简介复制到维基百科,由于通常贵公司的网站或文宣内容都是贵公司拥有之版权,因此不可以直接复制至维基百科。这部分建议您先阅读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以了解如何达到维基百科的版权要求。
    2. 通常贵公司文宣会带有广告宣传的性质,但因为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这里不允许具有宣传目的的内容,因此这样的内容可能也不适合放于维基百科。
--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9日 (四) 08:07 (UTC)
很抱歉,因为您所建立之内容具有明显之宣传色彩,而维基百科并不是宣传工具,不允许具有明显宣传目的之内容,因此您所建立的内容才会被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9日 (四) 08:11 (UTC)
承上所言,驳回所请。--J.Wong 2012年5月1日 (二) 09:55 (UTC)

已经发过两次信件 针对文字版权问题 是确认没有问题的 请问为何又被删除?多谢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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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核理由:本人对该词条内容进行了进一步修改以达到客观、中立、准确。请管理员取消页面半保护和白纸保护,谢谢您的支持与指导!

WithinPoem留言) 2012年04月19日, 星期四 (3日前), 12:26 AM (UTC+8)

提醒各位管理员:请提高办事效率,要么删除词条,要么解除封禁。不要摆架子,拿鸡毛当令牌,做令人呕吐不齿之事。—WithinPoem留言) 2012年04月22日, 20:26 (UTC+8)

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虽然您后续重建的版本已大幅减少宣传性质之内容,但其中仍有“其目的是提供“简单,可信赖”的电脑产品选购服务”、“购物零风险”这类的广告性质内容。此外,也必须提醒您,维基百科中对于商业机构之条目要求客观而不偏颇,亦应附有独立、第三方来源以备查证,所以小公司一般不会收录。--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2日 (日) 15:43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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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核理由:讨论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4/02。未有对于两个红字的任何实质性反驳。(第二票保留因果关系不成立。第三票不但不成立,我都要质疑投票者对方针和维基运作模式的了解程度。)本页面目前包含括号,读者没有可能进入。另本人认为乡改镇不需保留原有条目。参见英文版en:WP:DDD右手边第一条。—达师218372 2012年4月19日 (四) 14:51 (UTC)
    • 我的建议保留理由是:
      1. 历史上曾存在的名称,仍可能会有人搜寻。如果永顺县下或是昆明市下真的曾经有过杉木乡,那就有可能会有人想要找这两个杉木乡的资料。即使已经不存在了,消歧义页中只要简单说明这个区划已经在何时撤销即可,可以参考:昭和町
      2. 可以在杉木乡上面加上{{otheruses}}模板添加连到消歧义页的连结。如果在读者搜寻杉木乡后,如果发现这不是他想要找的杉木乡,就可以进入消歧义页找。
      3. 目前的Wikipedia:消歧义的荐与不荐是建议:“不要增添不会成为好条目的红字连结。”,不过,这其实也只是建议。
      4. 我建议保留的条件是建立在永顺县下和昆明市下真的曾经有过杉木乡这区划,如果根本不曾存在,那就没保留的必要。
    • --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0日 (五) 02:31 (UTC)
    • 未知呈请所持理据。《消歧义指引》并未有禁止红链者列入消歧义。而既然曾存于史上,则可预期该条目有可能创立。实不应去。--J.Wong 2012年5月1日 (二) 10:33 (UTC)
很抱歉,因为维基百科并不是宣传工具,不允许具有明显宣传目的之内容;此外,请注意所有在维基百科上的文章都需要遵守创用CC——CC-by-sa-3.0协议,如果不同意该协议,请不要在维基百科发布你的文章。--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3日 (一) 10:32 (UTC)
承上所言,驳回所请。--J.Wong 2012年5月1日 (二) 10:35 (UTC)
很抱歉,因为您所建立之内容具有明显之宣传色彩,而维基百科并不是宣传工具,不允许具有明显宣传目的之内容;此外,请注意所有在维基百科上的文章都需要遵守创用CC——CC-by-sa-3.0协议,如果不同意该协议,请不要在维基百科发布你的文章。--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3日 (一) 10:28 (UTC)
承上所言,驳回所请。--J.Wong 2012年5月1日 (二) 10:51 (UTC)

他们在维基百科的内容如下: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成蹊同志生活志》是一份于2010年1月在台湾出版的网路杂志刊物,每一至二个月发行一刊。

目录

 [隐藏] 

1 命名 2 成立宗旨 3 杂志配置 4 出版品一览 5 外部链接

[编辑]命名

“成蹊”,取自于《史记·李将军列传》“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将动词“成”,表达为稳重笃定之意;“蹊”涵盖“酷儿小径”,亦即一种从个人自身骄傲自信出发、一步一脚印的态度。 而放胆冒险,往往可能只是为了一个安身立命的归宿,后来衍生为“沿径旅行,直到自己也成了路径”之意。 [编辑]成立宗旨

专门替GLBT所编写的杂志,其命维新,承载同志打破社会主流宰制的重要力量及创出的生活态度,透过曝光分享的视窗,提供多元视角加以理解,达成尊重差异、平等开放之同运责任为目标。 [编辑]杂志配置

封面故事 找寻生活中关于同志创新的题材,从生活态度的角度出发,试图让读者用更开放的面相了解同志族群的多元性。 人物专访 专访各个具有特色、充满理念之同志,透过Q&A问答,细致呈现人物的精神。 成蹊社论 针对与该期杂志相关的内容进行剖析,或评论近期和同志相关的新闻时事议题。 艺文专栏 介绍台湾近期有关性别的艺术活动,以及独立创作者的作品,包含诗集、音乐、书籍、影片、戏剧与展览。

[编辑]出版品一览

成蹊杂志为非营利组织,目前以线上出版为主,每一至二个月发行一刊。 2012年 2012.04 成蹊同志生活志 13 封面人物:作家 王盛弘 2012.02 成蹊同志生活志 12 封面人物:情侣 敬学、阿玮 2012.01 成蹊同志生活志 11 封面人物:政治人物 王钟铭

2011年 2011.12 成蹊同志生活志 10 封面人物:剧团团长 锺得凡 2011.10 成蹊同志生活志 09 封面人物:文学家 纪大伟 2011.08 成蹊同志生活志 08 封面人物:剧团编导 韩江 2011.05 成蹊同志生活志 07 封面人物:大学生 简子翔 2011.03 成蹊同志生活志 06 封面人物:摄影艺术家 范Bart 2011.01 成蹊同志生活志 05 封面人物:诗人与摄影家 陈克华

2010年 2010.11 成蹊同志生活志 04 封面人物:诗人 罗毓嘉 2010.06 成蹊同志生活志 03 专题介绍:GLAD(Gay and Lesbian Awakening Days) 校园同志苏醒日工作团队 2010.03 成蹊同志生活志 02 封面人物:小说家 徐嘉泽、蔡志伟 2010.01 成蹊同志生活志 01 封面人物:高中生 徐豪谦

2009年 2009.11 成蹊同志生活志 创刊前号 封面人物:社团 水男孩

[编辑]外部链接 成蹊同志生活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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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网路上成蹊同志生活志的点阅率很高欸!! 每一期都有按赞的人数都上百到数千人,我觉得这是很好对台湾LGBTQ族群学习与分享的经验, 维基百科该不会是看到“同志”就觉得要谨慎面对吧? 真的希望你们能够让他们通过! 如果只因为没有“新闻性”而缺乏第三方来源,那那些弱势、刚起步的团体单位要怎么办啊? 如果能登在维基页面上, 也是一种鼓励不是吗?


完成:既然有在使用,就该恢复。(我以为当初我删除前应该都有捡查过的 XD)--Alberth2 汪汪 2012年5月6日 (日) 08:38 (UTC)
页面命名错误,已由他人移动至GoldEN (组合)且尚未被删除。恕驳回所请。-Lakokat 2012年5月12日 (六) 05:05 (UTC)
  • 状态:   提送者撤回请求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正在编辑修改中突然被误删 只是简单介绍 未做宣传用语 请尽快恢复!! 如真的未满足百科创建要求恢复不了 那请将进入网页的2条删除记录也一并删除处理 以免他人搜索进入后 还以有什么问题容易引起误导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请管理员及时处理 谢谢—Chwenhua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06:58 (UTC)
  • (:)回应:问题已暂时解决 此条留言可删除 —Chwenhua

提送者撤回请求--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20日 (日) 16:07 (UTC)

恢复:由于修改整理过后的模板确实已非单纯分类可替代,予以恢复。--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16日 (三) 09:0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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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未说明欲请求恢复之条目名称,亦未说明理由,故以申请请求处理。--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16日 (三) 09:07 (UTC)

驳回:由于内文具有明显未医院宣传之语句,因此以Wikipedia:快速删除#G11“明显以广告宣传为目的而建立的页面。”之理由快速删除。也请您务必注意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应避免利用维基百科进行宣传。--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16日 (三) 09:19 (UTC)

恢复:确实非不知名人物,应依观注度程序处理,故恢复条目。--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16日 (三) 09:24 (UTC)

您好

您好!请把提删的本人创建的:模板:江阴邓氏,模板:常熟陈氏,这两个模板原稿发回我信箱:[email protected] 谢谢! WashingTong留言2012年5月17日 (四) 12:04 (UTC)


恢复:欠缺合理理由,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20日 (日) 15:55 (UTC)

恢复:确实没有明显的广告内容,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20日 (日) 16: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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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如同派翠可夫所述,此条目目前可能仍不适合存于维基百科,故不予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29日 (二) 06:37 (UTC)

驳回:此条目被删除的原因为Wikipedia:关注度不足。--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29日 (二) 06:39 (UTC)

“2012年5月17日 (四) 17:30 T.A 白河 (讨论—204.155.226.3留言2012年5月30日 (三) 02:55 (UTC)

未完成:原文侵犯版权--Mys 721tx(留言) 2012年6月1日 (五) 02:44 (UTC)
完成-Mys 721tx(留言) 2012年6月1日 (五) 02:46 (UTC)

不予处理:已超过一个月未获得回复,故不予处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3日 (日) 13:29 (UTC)
未完成整合灵性心理学因侵权被删除,请按照Wikipedia:捐赠版权材料流程处理-Mys 721tx(留言) 2012年6月13日 (三) 05:10 (UTC)

完成:由于5月21日重建的版本内容确实有较先前存废讨论的版本新增资料,故决定恢复页面,重新送交存废讨论。--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5日 (五) 06:01 (UTC)
驳回:2012年5月25日 (五) 11:46之版本内容后半段“因应两岸三通及各项经贸往来的频繁,希望能凭借著强而有力的物流运输优势,结合电子商务平台,将具有台湾价值及精神的MIT商品带进中国。”这样的文字仍具有明显的宣传目的,因此不适合恢复。也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5日 (五) 06:10 (UTC)
驳回:原先于2012年5月30日建立之版本俱有自我宣传之性质,2012年6月6日建立之版本内容已有改善,故不恢复旧版本之编辑历史。--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5日 (五) 06:21 (UTC)

“华语金曲奖”由全球华语音乐工作者之协作推广机构“国际华语音乐联盟”主办、华语文化国际有限公司荣誉出品,评审和运营机制与国际接轨,立足中国南方,面向世界华人,推动音乐创意产业进步,弘扬中华文化,打造“华语歌坛的格莱美”。 华语金曲奖为在中国内地及香港注册品牌,在2009、2010、2011年分别举行了3次年度颁奖盛典及众多系列活动


驳回:由于条目建立时之内容及与互动百科相同,因此违反维基百科的版权方针,无法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5日 (五) 06:27 (UTC)
  • 状态:   驳回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管理员,请看清楚再删,我是对比着新浪,雅虎,等等这些知名公司建立的词条,如果我的词条满足被删理由,那估计维基百科上有一半都会被删除,非常气愤,请告诉我,为什么他们可以放链接,他们可以自由肆意妄为的宣传,我已经改了又改,中立又中立,客观再客观编辑了”杂志铺“的词条,为什么还是一删到底??非常不公正,不公平,维基百科的自由,平等的普世价值请问体现在何处??—Chandler 1988留言2012年6月2日 (六) 07:48 (UTC)

驳回:您所重新建立的内容确实以有所改善,但仍具有些许宣传的成分,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5日 (五) 07:24 (UTC)

驳回:由于被删除之版本大部份皆为广告宣传之内容,实不适合作为维基百科之内容,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此外,也建议您阅读Wikipedia:致其他百科用户,了解维基百科对版权的要求,以避免不符合维基百科的版权方针。--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5日 (五) 07:30 (UTC)

您好,我与今日下午在wikipedia创建了“天际网”这一条目,文章中并未出现联系方式等广告宣传内容,所以,我不明白user:石所说的,“层级1:利用维基百科来发布广告或推广。”具体是哪些句子或者哪些词汇发生了问题。

我们的母公司viadeo,就有自己的wikipedia,其他一些企业,比如Kantar,P&G,这些都有自己的维基百科,并不是公司就不可以创建百科吧。

创建这个词条的目的,只是希望不了解网站的用户,能够明白我们是做什么的,是一种声明。并不需要通过它来达到任何商业目的。

以前没有编辑过词条,如果有格式或者语句不恰当的地方,忘指正,而不是直接删除。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Huishan1226对话贡献)于2012年6月13日 (三) 16:17加入。


驳回:您先前所建立之内容仅第一段内容属于中立内容,但接下来的“创始人信息”、“公司服务”、“企业背景”皆属于公司自我宣传之内容,这些内容并不适合放于维基百科中。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5日 (五) 07:35 (UTC)
未完成:未正确说明请求之条目。--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5日 (五) 07:37 (UTC)

恢复:2012年6月13日 (三) 15:52、2012年6月13日 (三) 16:37、2012年6月14日 (四) 11:19所建立之版本确实具有宣传性质;最后于2012年6月15日 (五) 11:21所建立之内容已无宣传性质,故予以恢复,但此内容仍属小小作品,仍续持续改善。--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5日 (五) 07:45 (UTC)
未完成 无此条目。请提供有关条目名称。--留言2012年6月15日 (五) 07:26 (UTC)
(~)补充User:Yuankai9被删除之内容已Mail至您在维基百科注册时使用之信箱。--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5日 (五) 07:47 (UTC)
  • 复核理由:我愿意修复此页,但是不清楚是哪一段有让管理员认为“明显的广告宣传页面,或只有相关人物或团体的联系方法的页面”,在文章内容并没有注明公司联络电话、地址…等,只有在开头有提到公司名称。是否可以告知是哪一段内容?实在是搞不清楚—Elitelineind留言2012年6月14日 (四) 04:01 (UTC)

恢复:在2012年6月13日 (三) 15:37、2012年6月14日 (四) 11:23所建立之版本具有明显之宣传内容,但2012年6月15日 (五) 11:39建立之版本已无宣传内容,故予以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5日 (五) 07:51 (UTC)

恢复:复原到2008年2月23日 (六) 12:11的版本,如User:Alberth2提到2008年7月13日之后的版本被其他编辑者加入侵权内容,加上检查时没有注意到是后来编辑者侵犯版权,造成阁下的困扰敬请见谅。--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6月15日 (五) 17:07 (UTC)
(!)意见:但是2004年6月8日 (二) 16:18建立之版本中,从“其宗旨是为贯彻.....”开始一直到结束皆与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之内容完全相同,连刮号全形、半形都相同,但无法确认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此页面建立时间是否比2004年还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5日 (五) 17:49 (UTC)
维持删除:由于User:Alberth2所提到的要点,因此在下推翻之前所做出的结论,本条目的存废复核改为维持删除,加上该网页的原始码属于早期的HTML写法(HTML语法皆为大写,正确语法应该是小写),加上该组织在2002年就存在,因此认定该条目的初始版本为侵犯版权,因此依照GFDL跟CC-BY-SA 3.0授权,初始版本侵权后续版本仍然为侵犯版权,因此条目维持删除处理。--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6月15日 (五) 18:40 (UTC)

✓恢复,具关注度。--Gakmo留言2012年6月16日 (六) 17:57 (UTC)

  • 状态:   恢复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该页为{{WPBiography}}模板为模板内评论所自动产生的页面,所以不应该删除。该评论是为修改评级所作的说明。所有专题模板/横幅都是套用{{WPBannerMeta}}模板生成。因此,所有的专题模板都有评论功能,由{{WPBannerMeta/comments}}模板控制。如果用户在讨论页的某一专题模板内第一次留下评论,模板会在该讨论页下自动建立一个子页面容纳评论,该评论则显示在你添加评论的那个专题模板里,可能要展开才可见。我猜想,模板作者的用意可能是想将各专题的评论单独集中显示。如果管理员认为这种页面为孤立页面,请首先修改{{WPBannerMeta}}模板。尽管我的评论可能不重要,但希望管理员能多熟悉维基技术。如果管理员认真遵从程序,仔细检查一下链入页面,应该能发现该页面的用途的,以及相关讨论。--Towerman留言) 2012年6月17日 (日) 17:43 (UTC)—Towerman留言2012年6月17日 (日) 17:43 (UTC)

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8日 (一) 02:55 (UTC)

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8日 (一) 03:08 (UTC)

完成:已由User:AT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8日 (一) 05:34 (UTC)

驳回:依据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2年6月#Template:中国历史事件系列的Template:中华民国历史事件和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事件被删,个人认为不当之讨论,暂不恢复此模板。--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1日 (四) 12:08 (UTC)

驳回:依据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2年6月#Template:中国历史事件系列的Template:中华民国历史事件和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事件被删,个人认为不当之讨论,暂不恢复此模板。--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1日 (四) 12:08 (UTC)

驳回:由于未提出理由,暂无法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1日 (四) 12:09 (UTC)
未完成 查无此条目-Mys 721tx(留言) 2012年6月12日 (二) 20:03 (UTC)
您是指“美国宪法第二章”这条,对不?--留言2012年6月15日 (五) 07:23 (UTC)
不论是英文原文,还是中文译文,s:美利坚合众国宪法都是公有领域作品。另外Article Two有译作第二章或第二条,似是各地翻译差异。--Quest for Truth留言2012年6月18日 (一) 02:58 (UTC)
由于此条目的内容与s: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完全相同,即使恢复了也会以Wikipedia:快速删除的标准A3“复制自其他中文维基计画,或是与其他中文维基计画内容相同的文章。或者是透过Transwiki系统移动的文章。”被快速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1日 (四) 12:15 (UTC)
  • 状态:   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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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核理由:“前波画廊”在国内和国际当代艺术圈已具备一定的影响力,这一词条用来方便人们更为全面地查询、了解此艺术机构,我不理解哪些内容涉及到了宣传?篇幅中也没涉及到任何作品或产品的介绍?是否可以指出修改之处?希望管理员能够细致审核一次,感谢!—迪加超人留言2012年6月19日 (二) 02:20 (UTC)

恢复:经重新确认,内容并无过份明显的宣传性质,予以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2日 (五) 08:48 (UTC)

维持保留:未写入负面资料不等同“宣传”,负面资料是否该写入应于条目之讨论页中讨论,但提醒您应参考讨论页中其他编者提出的意见,应必免加入“繁杂且所列参考过多”的内容,如果有任何不同想法,应继续在该讨论页中回复以参予讨论。--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1日 (四) 12:23 (UTC)
(-)反对:由于Alberth2当时是处理明德学院页面存废的一审裁判,本存废复核请求不宜继续由Alberth2裁决,以免有失公允。本请求应由独立第三方处理。168.70.90.13留言2012年6月21日 (四) 22:30 (UTC)
那就交由其他管理员处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1日 (四) 22:45 (UTC)
维持保留:依照阁下所说的‘该条目遭删去大部分有用资料,过份简化’,在下认为维基百科不是印刷品,在维基百科的每个条目的编辑并非使用文宣资料的内容,而每个条目都不一定是完美的,当然好的条目必须要编者用心去写,因此在下驳回阁下的存废复核请求,并且依照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6/11#明德学院的共识维持保留条目,提出来条目复核的理据并无法支持删除的理据,请阁下在条目的讨论页面进行讨论,在维基百科讲求文明的态度以及编者之间的共识,而不是达不到目的就提出存废复核,加上之前在页面存废讨论时有多名维基人提到您写作方面的缺点,应该接受其他人的建议再来进行写作。—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6月22日 (五) 11:57 (UTC)

恢复:经重新确认,内容并无过份明显的宣传性质,予以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4日 (日) 03:35 (UTC)

维持删除:此条目先前被删除之理由为不符合关注度指引,其学生人数并不能成为证明关注度的依据,建议寻找媒体报导会较有帮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4日 (日) 03:39 (UTC)

今年已经有人发现(观测到)中子的同位素Spyrou, A; et al. First Observation of Ground State Dineutron Decay: 16Be. Phys. Rev. Lett. 108, 102501 (2012). March 9, 2012. doi:10.1103/Physics.5.30. Bibcode2012PhyOJ...5...30S. 

2012年,中子的同位素 2n 被密歇根州立大学的研究人员 明确的从铍-16的衰变观察到

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存档/2011年7-9月#中子的同位素说只要有人发现或合成双中子就答应恢复此文,如今已经有人观测到了,可以恢复此文吗?—宇帆(留言·) 2012年5月11日 (五) 23:47 (UTC)

(+)支持恢复,有理论也有实验支持,绝非原创研究。--Quest for Truth留言2012年6月18日 (一) 04:37 (UTC)
(+)支持,恢复到双中子,中子怎么样都没有同位素。--MakecatTalk 2012年6月18日 (一) 04:39 (UTC)

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5日 (一) 05:22 (UTC)

目前正在筹办2012年度的颁奖盛典。详情可见华语金曲奖官方网站http://www.chinesemusicawards.org 华语金曲奖百度百科。互动百科、@华语金曲奖 新浪官方微博等 请无故以侵权名义删除此条目的网友列出删除理由,华语文化国际有限公司保留任何法律之追索权利

维基百科里不能发表由华语文化国际有限公司主张“版权所有” 的内容,建议您务必先阅读Wikipedia:版权信息或是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8日 (一) 02:52 (UTC)

维持删除:持续一周未获得回应,结束讨论,维持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5日 (一) 05:25 (UTC)

非存废核覆请求。--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5日 (一) 05:26 (UTC)
虽然看的出确实改写过了,但仍然有部份段落很明显是一样的内容;建议还是再重写一次,而且不要再从Blog复制过来再改写,彻底重新写一次新的内容。--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9日 (二) 14:07 (UTC)

维持删除:用户已重新提出新的存废核覆理由,故关闭此讨论。--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5日 (一) 05:30 (UTC)

at是懂玩的旅行家。 at是创意旅行的推动者。—Hysheep留言2012年6月25日 (一) 06:36 (UTC)


维持删除:此条目之内容为明显之广告宣传,实不适合放于维基百科,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5日 (一) 07:04 (UTC)
  • 状态:   维持删除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品啦结婚网在结婚类网站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这一词条可以让方便人们更为全面、便捷地了解此网站。它并不是一个个人网站,在词条内容中也没有使用到外链等宣传性质的东西。希望管理员能够重新审核一次,谢谢!如果不通过,烦请告知是哪里出了错,以便后续改进。—Summer shiny留言2012年6月25日 (一) 08:06 (UTC)

维持删除:被删除的内容确实大部分具有宣传性质,特别是“品啦的宗旨”、“公司历史”这两段落的内容,虽然您可能认为您所编写的内容已经非常中立客观,但是以第三者的观点来看,仍然是具有明显宣传目的的内容,并不适合放于维基百科中。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5日 (一) 08:21 (UTC)

维持删除:这条目被删除的原因并不是维基百科不能写公司的介绍,而是内容具有明显的宣传性质;虽然您可能认为您所编写的内容已经非常中立客观,但是以第三者的观点来看,这样的内容仍然是具有明显宣传目的的内容,并不适合放于维基百科中。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6日 (二) 02:40 (UTC)

维持删除:抱歉,维基百科并不是个人网站或网志存放处,这样的内容并不适合放于维基百科中。--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7日 (三) 12:01 (UTC)

维持删除:很抱歉,由于维基百科并不是宣传工具,因此具有宣传性质的内容并不适合放于维基百科之中;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8日 (四) 06:54 (UTC)

维持删除:很抱歉,由于维基百科并不是宣传工具,因此具有宣传性质的内容并不适合放于维基百科之中;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内容再次遭到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8日 (四) 06:54 (UTC)

恢复:已由User:Makecat恢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9日 (五) 02:27 (UTC)
  • 状态:   暂时恢复,重新提送存废讨论
  • 相关删除纪录 · 链入页面 · 恢复
  • 复核理由:这个条目之前被CHEM.is.TRY提交讨论,理由是“非百科内容”。我当时处于非活跃状态没有注意到,结果就在他一个人的意见下被删除。我记得当时我写的是有基本定义的,并不是讲故事。《农民告状》在《白族文学史》里有专节介绍,段宝林、祁连休主编的《民间文学词典》第395页有同名的条目,完全够格在维基百科中有单独条目。请求恢复-Syaunhaj留言2012年6月24日 (日) 02:48 (UTC)
  • (!)意见:删除前的版本仅是单纯的一则“告状”故事内容,这样的内容确实不适合放于维基百科。--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4日 (日) 03:42 (UTC)
    • 但是,却是故事的提纲性描述,不是单纯讲故事。文学类的百科条目,很多一开始都是以情节介绍为主。 而且我记得条目内有评论分析性语句,当初标没标来源不记得了,应该是有的-Syaunhaj留言2012年6月24日 (日) 13:49 (UTC)

暂时恢复,重新提送存废讨论--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9日 (五) 02:34 (UTC)

暂时恢复,重新提送存废讨论--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9日 (五) 02:3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