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HKCC2009/中华民国
本 页 面 是 一 个 维_基_百_科 用 户 页。
如果您在维基百科以外的网站看到本页面,那么您正在流览一个镜像网站。 |
本用户页因幽默而保留,请不要当真。 |
中华民国 | |
---|---|
国旗
| |
国歌:《中华民国国歌》 | |
首都 | 南京 |
最大城市 | 上海 |
官方语言 | 国语(现代标准汉语) |
官方文字 | 繁体中文 |
族群 | 汉民族 |
宗教 | 主要为佛教、道教 |
政治体制 | 单一制 议会制、自由民主制 |
法律体系 | 英美法系 |
国家宪法 | 中华民国宪法 |
政府 | 三民主义国家 |
• 总统 | 林森 |
• 总理 | 孙中山 |
• 行政院院长 | 汪兆铭 |
• 立法院院长 | 孙科 |
• 司法院院长 | 居正 |
现役军人 | 290,000(第19名) |
成立 | |
• 辛亥革命 | 1911年10月10日 |
• 正式成立 | 1912年1月1日 |
面积 | |
• 总计 | 25,361,914,667平方公里(第1名) |
• 水域率 | 3.141529% |
人口 | |
• 1936年估计 | 683,144,514人[参 1](第1名) |
• 密度 | 147.64[参 1]/平方公里(第28名) |
GDP(PPP) | 2010年估计 |
• 总计 | 7,892亿美元(第19名) |
• 人均 | 33,830美元(第23名) |
GDP(国际汇率) | 2010年估计 |
• 总计 | 4,182亿美元(第25名) |
• 人均 | 17,927美元(第38名) |
货币 | 新台币([[ISO 4217|TWD,NT$]]) |
时区 | UTC+8(国家标准时间) |
• 历法 | 民国纪年、农历[注 2] |
行驶方位 | 靠右驾驶 |
电话区号 | +886 |
ISO 3166码 | TWN[注 3] |
主要节日 | (开国纪念日,庆祝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 (庆祝传统农历新年) (纪念1911年武昌起义) |
中央银行 | 中央银行 |
人类发展指数 | 0.943(第25名)-极高 |
基尼系数 | 0.33 |
国家象征 | |
互联网顶级域 | .tw |
中华民国是一个位于亚洲东部,成立于1912年的民主共和国,也是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参 2]。现今于国际间常因地理位置或政治因素常通称为“台湾”或“中华台北”。目前以台湾、澎湖、金门、马祖为主要领土,首都为台北市[注 4]。人口主要以汉族与台湾原住民族构成。官方语言为汉语,通用文字为繁体中文。
国情
概况
1911年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于1912年1月1日在南京成立,孙文就任首任临时大总统。不久,袁世凯与孙文议和,大清帝国末帝溥仪发布《宣统帝退位诏书》,首都迁至北京起,中华民国正式继承清朝成为中国新的统治政权。这个时期被称为北洋政府时期。袁世凯虽为中华民国第一任总统,但企图破坏国会,暗杀主要政党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使政治陷入乱局。之后发生中华帝国与张勋复辟,使民国政体受到考验;后期北洋军阀割据,动荡不安。1926年,中国国民党发起北伐后大致统一全国,首都迁至南京,组成国民政府。期间内忧外患不断,由于日本入侵,1937年至1945年间与日本全面爆发战争,乃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一环。1945年抗战胜利后,中华民国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主要战胜国,且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之一及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参 3]。1947年颁布宪法,国民政府改组为中华民国政府。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在1947年全面爆发的国共战争中受中国共产党重挫,于中国大陆的统治瓦解,其中央政府于1949年12月7日迁至台北,延续至今;同年10月,中国共产党于中国大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从而形成台湾海峡两岸长期对峙的格局。1971年10月25日,中华民国在联合国大会表决“中国代表问题议案”前,宣布退出联合国,其拥有的中国代表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参 4]。
中华民国疆域面积曾达1141万平方公里[注 5][注 6];现今实际管辖领土共有台湾(含附属岛屿)、澎湖群岛、金门群岛(含乌坵)、马祖列岛、东沙群岛以及南沙群岛中的太平岛和中洲礁,《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称为“自由地区”,而法律有时称为“台湾地区”[注 7]。一级行政区分为台湾省、福建省、台北市与高雄市。台湾本岛为实际管辖领土的主体,西部地势低平,山地占全岛2/3,最高峰玉山海拔3,952米。北回归线穿过台湾中南部,气候分成了热带及副热带的季风气候,七月至九月常有台风过境。主权方面,中华民国政府从未宣布放弃其原有之中国大陆领土[参 5]。依宪法规定,其法定领土以固有疆域而定,然而范围之界定为政治问题[注 6]。另外,中华民国政府宣告二战后划归日本的钓鱼台列屿是中华民国领土,地理上是台湾附属岛屿,隶属宜兰县头城镇大溪里,也从未承认琉球群岛为日本领土。
政治体制为特有的五权分立制度,政府为偏向总统的双首长制。原于1946年制定的宪法在1990年代后多次修正,以适用于现今环境。主要政党有中国国民党与民主进步党[参 6]。经济以服务业与制造业为主,出口以电脑与电子产业为主,主要贸易伙伴为中国大陆与香港、美国及日本。外交方面,由于两岸互不承认国家地位,在国际间常发生外交战。1971年,其联合国中国代表权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争取“双重代表权”未果[参 7]而退出联合国[参 8]后,在国际上的外交空间相形缩小。目前虽未受国际社会普遍承认 [参 9],但积极与世界主要国家维持半正式关系[参 10] [参 11],并参与重要国际组织,与23国建有正式邦交关系。目前实行“外交休兵”政策,以期缓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外交竞争。两岸在政治方面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中国”的主张与台湾统独问题,仍有纠纷。但自1987年以来,两岸在经济及文化上之交流日趋频繁,近来陆续展开三通,两岸关系维持和平状态,以期促进两岸持续发展与繁荣。
称谓
中华民国政府视己为中国文化正统传承,创立以来简称为“中国”,但自1949年退守台湾后,国际社会一度称之“国府中国”或“自由中国”,并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为“红色中国”或“共产中国”[参 12],以示区别。以“台湾”替代中华民国名称可能自越战起普遍[参 13]。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就改变中国代表权之“重要问题案”表决投票,未能通过,中华民国代表团主动宣布退出联合国[参 14]。随后,联合国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取代中华民国代表投票表决,通过第2758号决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唯一合法中国代表[注 8]。而在1979年中华民国与美国断交前,美国便开始普遍直接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参 15],近断交时开始直接称中华民国为“台湾”,美国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原则中“一个中国”政策下,转而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唯一中国代表[参 16]。今日,“台湾(Taiwan)”成为中华民国在国际上另一个称呼。国际媒体多称中华民国为“台湾”(Taiwan),例如路透社在报导2008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赛况时,以“台湾”来称呼。中华民国政府在外交上亦以“华”自称[参 17]。
在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世界卫生大会等不限主权国家身份参与的国际组织中,中华民国使用的名称多为“中华台北”,英语译为“Chinese Taipei”。在世界贸易组织中,中华民国采用“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即“台湾、澎湖、金门及马祖个别关税领域”为名称;简称则被世贸秘书处未经中华民国政府同意擅改为“Chinese Taipei”(中华台北)。[参 18]
中国共产党政权认为中华民国的统治在1949年已经结束[参 1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官方称谓中,中华民国被视为前朝,仅能出现于历史资料中[参 20],时事中所有涉及中华民国之处,均替换成“台湾”或“台湾当局”[参 21][参 22]。是故马英九就任总统后,对北京当局强调“正视现实”[参 23]。
历史
立国之初
甲午战争后清朝面临许多政治和外交危机,民间革新与革命思潮涌现。惟改革进程远不若知识分子所期待,许多志士逐渐对清廷不再抱存寄望,转而同情或投入革命。尔后,孙中山亦于失望中,创立兴中会,号召推翻清朝与帝制。革命思想及主张逐渐得到士绅和知识分子认同并影响广泛之后,同华兴会、爱国学社、青年会合组同盟会。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成功,数月内各省响应,纷纷独立,史称辛亥革命。到12月29日时,清朝原有的22个行省中的17省已经独立。
岌岌可危的清廷起用袁世凯任内阁总理大臣。虽然袁世凯发兵击溃湖北的革命军,但他希望议和以实现自己的目标,之后双方断断续续停战,并正式派代表于上海市议和。革命期间因有黎元洪与黄兴之争,直至孙文自海外返国,方被独立各省代表选为中华民国大总统。[参 24]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在南京市正式成立,孙中山宣誓就任中华民国大总统。同年1月至3月,临时政府将去年12月25日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定为临时宪法,定南京市为临时首都。2月12日时,隆裕太后在袁世凯等大臣的劝说下,代宣统帝溥仪发布《退位诏书》,大清帝国至此灭亡,标志着中国五千年君主制的终结。[参 25]
北洋时期
袁世凯利用军事优势与政治手腕,在南北议和中取得绝对优势。不久,孙中山让位于袁世凯,政府迁都至北京市,史称北洋政府。于此时期,中华民国遭遇两次危机,第一次是袁世凯称帝的洪宪帝制,肇因在国民党于国会选举中取得多数席次,有违袁称帝之愿,尔后多数党领袖宋教仁返北前于上海市车站遭刺殒命,政局丕变,袁乘乱推动帝制,惟终因蔡锷、唐继尧与李烈钧等人发起护国战争(又称云南起义)推翻袁世凯政府。第二次为张勋发动张勋复辟,期间被段祺瑞所驱逐于外,尔后段废除《临时约法》,孙中山随即发起护法运动,于广州市建立军政府,军政时期开始。此时期,由西方引进民主及科学思想,发起许多运动。以北京学者为首的新青年派等知识分子发起新文化运动。而以南京学者为首的学衡派等知识分子倡议复兴中华文化。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成为战胜国,由于巴黎和会的青岛归属问题使知识分子愤而发起五四运动,最后政府拒签凡尔赛条约。
北洋政府因为府院之争、贪污腐败(例如曹锟利用贿选担任总统)与民国军阀割据而动荡不安。最后分裂成数个军阀,主要势力有:据有东北、河北及山东的奉系张作霖(含鲁系)、河南湖广的直系吴佩孚及江南的新直系孙传芳。至于广州护法政府则与实力派军阀意见不合,又因陈炯明政见与孙文相左,使第一次北伐失败。孙文在寻求美、英、法政经支援未果后,采取联俄容共政策,在共产国际协助下重建政府,在苏联协助下成立黄埔军校,然而这也使共产党势力渗透至中国国民党之中[参 26]。1925年,护法政府改组为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并建立国民革命军(简称国军或革命军)。国军东征陈炯明,平定滇、桂叛军,缔造了北伐契机。最后以蒋中正为总司令于1927年宣布北伐。
北伐期间,国军主力北上攻下长沙市与武汉市,击败直系后东征攻下南昌市。东路军经由闽浙,最后与主力军会合于南京市,新直系溃败。之后因为容共问题,蒋中正于南京市另立国民政府并宣布清党,是为宁汉分裂。随后武汉政府同意“分共”,与南京政府复合,史称宁汉复合。遭到驱除的中国共产党1927年8月1日发动南昌暴动,建立自己的军队。1928年西北军冯玉祥与晋系阎锡山加入国军,兵分三路攻向北京。期间日本为阻碍北伐于济南市引发五三惨案,国军避免冲突而绕道。最后国军攻克北京市;奉系张作霖于沈阳皇姑屯车站遭日本人炸死。年底,其子张学良宣布东北易帜,至此北伐完成,中国大致上完成统一。
训政时期
1928年,国民政府完成北伐后定南京市为首都,改北京市为北平特别市;以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国旗;以1924年孙文在黄埔军校开训典礼训辞为中华民国国歌。根据《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北伐成功后开始训政时期,该时期至1947年颁行《中华民国宪法》时方告结束。
至抗战前这段时期又称“黄金十年”。在外交上,不平等条约通过外交途径逐渐废除。为了建立运输要道,以南京市与兰州市为中心,建立连省公路与粤汉、浙赣及陇海铁路,并且建立广泛分布的通讯设施改善讯息传输。财政方面则是稳定物价、改革银行和统一币制,并且增大工业和农业生产。[参 27] 为了提升民生品质,积极将立法和刑法系统现代化;积极建设首都南京,实践城市规划,美化、绿化市容;于各省省会或首邑改善公共卫生设施、立法禁止毒品买卖;制定国语以便统一中国社会。这些改革增进了民众的统一感和自豪感,也使得蒋中正在中华民国国内的声望达到顶峰。
但是,在国防上,中华民国却处于内忧外患的窘境。由于中央推行军政统一使得地方派系被削弱,导致地方与中央的关系恶化[参 28],最终地方各派系(如桂、晋及冯)陆续与中央发生了战事,史称中原大战,最后中央军胜利。而后为了对付据守赣南、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中国共产党,先后发起五次“剿共”。中国共产党最后于1934年10月“长征”撤退,最后抵达陕北。日本军阀于此期间逐步加强侵略,九一八事变后吞并中国东北并建立满洲国。日军一二八事变意图侵略上海市,最后国军成功抵御而停战。随后日本军借由长城战役、华北五省自治,企图吞并中国华北。当时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定下“攘外安内”的政策,旨在避免对日全面开战与剿共同时并行。但在中国共产党倡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国内反日逐步高涨以及张学良因剿共失利及东北军思乡等因素[参 29],于1936年12月发生西安事变,使蒋中正同意停止剿共并收编“红军”为八路军与新四军。此事件促成了第二次国共合作,中国共产党得以稳定,改写了中华民国未来历史。不过,由于国民政府仍无强大经济力与武力对日抗衡,当时只能避免对日全面作战。[参 30]
抗战时期
1937年7月日本引发卢沟桥事变后陆续攻陷华北各地。蒋中正定下“以空间换时间”、固守耗敌以待国际局势转变。8月上海发生淞沪会战,国军战败受创惨重,但也将日本战略改为由东至西入侵。国民政府迁至重庆市后,首都南京市于12月沦陷,日本发动震惊国际的南京大屠杀。而后南北日本军欲会师徐州市时,国军在台儿庄击溃之,史称台儿庄大捷。而后为了防止日本军南下及西进,国军决黄河堤防以阻敌。当时国军军力共170万人[注 9]。因战争爆发,立宪被迫延后。
中国共产党所属的红军约6万人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加入抗战。该两支共产党军队参与敌后游击战对抗日本军并巩固本身的根据地以发展军事力量,较有名的对侵日战争役为平型关战役(国共联合)与百团大战。
1938年8月至10月发生武汉会战,日本军攻下武汉市。同期间又登陆大亚湾,攻下广州市并侵略华南。由于战线拉长,中日转入相持阶段。1939年期间中日双方于豫鄂湘桂各省交战,日本军三次南下长沙市皆为国军击溃,史称长沙大捷。1941年--1943年,国军与日本军多次在中原地区和湘浙赣地区争夺,先后爆发多次会战,但总体保持平衡对峙态势。在沦陷区,国军开辟敌后战场并展开牵制与游击,日本军仅能控制据点与交通线。至1940年,日本为了管理占领地并达成“以华制华”目的,陆续建立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及汪精卫政权。
在外交上,美国力促中日和谈。由于日本一方开出的停战条件过高使中华民国难以接受,以及日本占领法属印度支那,和谈最后破裂。1941年7月美英中荷各国成立“ABCD包围网”对日禁运。最终日本于12月7日偷袭珍珠港,开启太平洋战争。中华民国遂正式成为同盟国一员并正式对日宣战。蒋中正任中国战区统帅,约瑟夫·史迪威任参谋长。英国开放滇缅公路补给物资,英美各国亦对中签订平等条约。由于英美各国采“先欧后亚”策略,中华民国仍未减轻负担。日本意图切断中国补给线,于1942年攻击缅甸,国军派中国远征军进入缅甸支援英国。最后缅甸被日本占领,滇缅公路中断。1944年中英盟军反攻收复缅北,并建立中印公路。这段期间日本发动“一号作战”,先后打通了平汉、汉粤线,建立大陆补给线。并攻至独山,一度威胁中华民国临时首都重庆市。
1945年时,太平洋同盟国已逐步逼近日本本土,国军在中美空军支援下牵制日本军并轰炸大陆补给线。日本军意图反制而发动豫西鄂北会战、鄂西会战与湘西会战,国军皆抵御成功。4月国军发动反击,至8月收复广西全境,并意图收复华南。8月初,美国在日本广岛市与长崎市先后投下核子弹,苏联亦依据《雅尔塔密约》对日本发动八月风暴行动,攻灭满洲国并占领中国东北。最终日本昭和天皇于8月15日宣布无条件投降,9月2日日本外相重光葵于美舰密苏里号签署降伏文书,9月9日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于南京市向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呈交投降书。至此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抗战胜利,中华民国收复东北与台湾及其附属岛屿。虽然国军因为装备、经济等因素不如日本军,在整体战争中处于劣势。但是国军成功拖住部分日本军主要战力,并在部分战役中获得胜利[注 10],使盟军得以在战略上顺利对付日本军。
国共战争
1946年国民政府由陪都重庆市迁还南京市。1946年11月15日国民政府在南京市召开制宪国民大会,而中国共产党及中国民主同盟因为对政府改组和东北调停结果不满而拒绝参加。此次会议通过《政治协商会议宪法草案》正式为《中华民国宪法》,并于隔年公布与施行。1947年11月,中央推动全国大选。1948年,行宪国民大会通过莫德惠、胡适等所提出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参 31];大会选举蒋中正为总统、李宗仁为副总统。5月20日,蒋中正、李宗仁就任总统及副总统职,国民政府改组为中华民国政府,宪政时期开始。
当时中国共产党的势力扩张到华北及东北地区,形成割据。自1945年9月起至次年1月,中国共产党为与中央争夺受降权和受降区域与政府军发生武装冲突。1945年10月10日,国共两党在重庆市达成双十协定,确定以军队国家化、政治民主化、党派平等、地方自治之途径达到和平民主建国,并尽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商讨制宪事宜。年底,美国派特使马歇尔调停国共双方,于1946年1月签订了一月停战令,并召开各党平等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惟同年春国共又爆发政治摩擦,4月,东北发生大规模军事冲突。5月,孙立人屡屡击败共军,直逼哈尔滨市。此间美国马歇尔威胁要求停战,国军被迫停止追击[参 32]。1947年初,中共三次拒绝国府的和平要求、坚持废除宪法,至此国共谈判完全破裂。2月,美国宣布完全退出国共调停,并开始在中华民国撤军。3月,中央将中共代表团逐出南京市;胡宗南率军攻进延安市,国共战争全面爆发。
战争初期,国军在各个战场呈进攻态势,虽经几遭挫折,终在1947年秋占据全国大部分地区。1947年入冬开始,共军反攻驻守于大城的政府军,相继占领石家庄,四平等。1948年入夏,国军困守城市,失去周围农村拱护,战局对政府不利。1948年9月辽西会战爆发,共军林彪南下围攻锦州,廖耀湘救援失败。锦州、沈阳先后被共军攻下,东北失守,政府内部要求蒋辞职呼声甚高。中原方面,早在9月济南战役后,共军领有山东并意图南下。11月爆发了徐蚌会战,黄百韬部集结途中被围,国军自徐州东进解围失败,黄维部自华中前往解救也于宿县附近被围,中央令杜聿明放弃徐州,撤退途中被分割包围,于隔年1月溃败[参 33]。前两次战役使华北受到孤立,1948年11月平津会战爆发,东北共军入关切断华北国军海运退路。在天津失守后,北平守将傅作义投诚,华北大部被共军占领。1月底,蒋中正宣布下野,仍任中国国民党总裁,由李宗仁继任总统。
1949年4月李宗仁与中国共产党开启北平和谈以期望“划江而治”。然而共产党提出逮捕民国正副总统等“43名战犯”的要求使中华民国政府无法接受,谈判宣告破裂。不久共军发动渡江战役,江阴要塞投降,南京市、上海市及武汉市相继失陷。中华民国政府迁往广州市等地,最后迁至台北市。共军林彪于8月至10月陆续占领华南地区;华东共军于10月进至福建,一支部队登陆金门全军覆没;共军刘伯承和邓小平于11月至次年3月陆续占领四川、西康等地。李宗仁见大势已去,赴港后逃至美国。蒋中正于西南持续作战,最终退往台湾,至此失去中国大陆政权。另外,在台湾光复后,由于接管政务的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施政不当引发民怨,最后于1947年春发生二二八事件。此事件加深省籍情结,使台湾民众开始不信任政府,促使日后台湾独立运动的发展。
政府迁台
1949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大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1950年3月,由于李宗仁滞留美国不愿回国,于是蒋中正在台湾复行视事。蒋中正借由原大陆地区国民大会代表行连选连任,先后担任第一至第五任总统。此时政府财政匮乏,只好被迫使用先前抢运来台湾的黄金解危。期间东南沿海依旧动荡不安,受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猛烈攻击。由于国军集中于台湾,海南、万山群岛与舟山群岛先后沦陷。在金门先后发生的古宁头战役、九三炮战(1954年)及八二三炮战(1958年),由于国军防御坚强及解放军缺乏渡海能力,使得中华民国逐渐安定。另外,据守滇南的国军撤至缅甸北部,最后部分军队撤台。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美国派第七舰队协防并给予美援贷款,使中华民国转危为安并且稳定军事与经济。1951年台湾省实施地方自治。省议员及全台县长市长举行选举。为了抗共,蒋中正宣布“戒严令”,并加强“反共抗俄”宣传。虽然安定内部,但使民主宪政打折扣,造成许多人因反对言论或行动被指为“匪谍”遭迫害,史称白色恐怖时期。1966年毛泽东在中国大陆发起文化大革命,使中华文化遭受史无前例的破坏,中华民国政府因而发起中华文化复兴运动。到1970年代之前,国际社会都承认中华民国为中国的合法代表,然而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逐渐增加。内政方面,陈诚推行土地改革(三七五减租、公地放领及耕者有其田)[参 34],稳定农业。工业方面,借由土地改革,带动了民营企业和工商业发展,并以加工出口导向为主。
1971年中华民国宣布退出联合国,联合国随之通过《第2758号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的中国席次。虽决议对其无效,但此后的中华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大幅度滑落,国际上开始常称之台湾。第一次石油危机带来的全球经济不景气,为稳定经济发展,1973年11月时行政院院长蒋经国推动十大建设及十二项建设。这些行动促进经济发展,使1980年代后的台湾挤身亚洲四小龙。产业结构逐渐过渡到劳力密集的工业,并朝向服务业发展。在民生富裕的背景下,台湾各种社会运动、政治运动能量皆在此时期累积。蒋中正于1975年4月5日病逝后,由副总统严家淦继任总统至1978年届满,随后由蒋经国当选第六及第七任总统。
解严至今
1978年美国宣布与中华民国断交后,次年发生美丽岛事件。为了因应国际情势演变,及解决国内民主改革需求,蒋经国审慎推动国家迈向民主化。1987年对民主进步党(简称民进党)的成立采取宽容态度;两年后开放组党,继而宣布解除台湾省戒严令、开放民众赴中国大陆探亲,两岸交流自此逐渐热络。1988年蒋经国病逝台北,李登辉继任总统,于1990年当选第八任总统。此年国内大学生为了万年国会问题发起三月学运(野百合学运)。为了使宪政回归正常,李登辉修宪并改选国民大会,最终使公民可直选总统。1996年,在第四次台海危机所造成的紧张局势及美日等国际关注之下,李登辉最后于首次正、副总统直选中与连战竞选成功,并顺利连任总统。为了化解省籍情结,他提出“新台湾人”的理念,并希望中华民国成为亚太营运中心。1997年在香港主权移交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后,开始加强对台湾主权的主张,而中华民国则力图保持本身政治经济稳定。
2000年总统选举由民进党籍的陈水扁与吕秀莲当选总统、副总统,实现中华民国行宪后首次政党轮替。2005年,任务型国民大会召开修订宪法,将未来修宪职能移交给自由地区全体国民[参 35]。此时因政党恶斗、中国崛起与台湾媒体乱象影响,中华民国政治、社会及经济等均显得动荡不安。1980年代,因为工资上涨、环保及中国大陆崛起等诸多因素,台湾制造业面临产业外移的问题[参 36]。由于政府提倡高科技发展,服务业与高科技产业的比例逐渐过半,并于2002年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02年8月,陈水扁表示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是“一边一国”,引发国内外不少争议。2004年陈水扁连任总统。由于投票前夕发生三一九枪击事件,部分人士质疑选举结果并发起抗争。2005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反分裂国家法》,首次以法律形式表示“一个中国”的主张。此事造成众多中华民国国民不满,于3月26日发起三二六护台湾大游行,表示其维护国家主权独立自主的诉求及决心。2008年的立法委员选举采用单一选区两票制,许多小党因未获席位而难以发展,部分弱势群体代表无法在国会殿堂为所属群体发声。
2008年第十二任总统选举,中国国民党籍的马英九与萧万长分别当选总统、副总统,而民主进步党籍陈水扁于卸任后爆发贪污弊案。马英九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活路外交、签订ECFA、江陈会等方式以加强两岸合作。并且希望能与亚太其他国家如日本、韩国、澳洲、东盟各国签署FTA。对于两岸关系,不同于李登辉的“特殊国与国关系”,他主张“一国两区”的关系,并且认同九二共识。行政区规划方面,县市合并升格改制案形成五都十四县的规划。2009年8月中度台风莫拉克直扑台湾,造成八八水灾。由于马英九政府未能及时反应,错失紧急动员全力救灾的先机,且一度拒绝外援,而引发民怨。2010年6月29日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签署ECFA协定,与中国大陆有更紧密的经济关系。
地理
中华民国的国有领土包括台湾岛、澎湖群岛、金门群岛、马祖群岛及南海上的东沙群岛、南沙群岛中的太平岛和中洲礁,总面积为36,188.0354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813余公里,可耕地占24%。
中华民国实际管辖范围的四极:
- 极北:连江县(马祖)东引乡西引岛北固礁,北纬26°23'08"。
- 极东:基隆市中正区棉花屿,东经122°06'25"。
- 极南:南沙群岛太平岛,北纬10°23'。
- 极西:南沙群岛太平岛,东经114°22'。
根据中华民国方面的主权声张:
其中钓鱼台列屿与日本有领土争端,南海诸岛与南海周围国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菲律宾共和国、马来西亚及汶莱伊斯兰教君主国有领土争议。
台湾岛为中华民国的主要领地,南北纵长394公里,东西最大宽度144公里,环岛海岸线长1139公里。本岛呈纺锤形,地理位置位于欧亚大陆与太平洋海盆的接触线上。西岸隔台湾海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望,距离约150公里。北濒东海,东北与琉球群岛的石垣岛相距约600公里,而与日本最西端的与那国岛仅距111公里;东临太平洋;南滨巴士海峡,与菲律宾共和国巴丹群岛相距约250公里;西南是广阔的南海。由于台湾岛位于东亚岛弧的中央位置,加上地扼台湾海峡这个国际重要航道,因此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台湾岛之附属岛屿有兰屿47平方公里、绿岛15平方公里、琉球屿6.80平方公里、钓鱼台列屿6.6平方公里与龟山岛2.84平方公里等等20余个岛屿。
地形
地形主要以山地、丘陵、盆地、台地、平原为主体。台湾岛是由欧亚大陆板块与菲律宾板块撞击形成的新生代褶皱隆起。由于地处板块交界处,因此经常发生地震,具有火山地形,如大屯火山群。中央山脉纵横全岛,连绵峻岭偏于东部,在约三分之一处往南北延伸,直进“台湾尾”,形成东西不同景观;西斜面有广阔平原,河川纵横,东斜面则多陡峻峭壁,山脉迫海之处,有数里峨堑悬崖,蔚成奇观。
台湾岛地形以山地最为广大,许多高山均超过三千米,其中又有一百座山峰被选为台湾百岳。主要山脉有中央山脉、雪山山脉、玉山山脉、阿里山山脉、海岸山脉;最高峰是玉山,海拔3952米;次高峰为雪山主峰(3884米)。500米以上的山地,占全岛总面积的三分之二;3000米以上的高山即多达133座。由于台湾岛位于环太平洋的火山地震带,有若干火山地形,主要有北部的基隆大屯火山群、东部的海岸山脉火山群(含绿岛、兰屿)和离岛的澎湖火山群。但目前本岛并无明显活跃的火山活动。
西部平原主要由彰化平原、嘉南平原及屏东平原组成,以农业为主;东部则有花东纵谷平原及兰阳平原;桃竹苗地区则由台地组成。台北盆地、桃园台地、台中盆地与嘉南平原构成现今主要人口聚居地。
水文
由于山势走向与平原分布,东部溪流较西部湍急短岖,造成西部沙岸、东部岩岸的地形。主要河川由北往南有北部淡水河;中部大甲溪、乌溪及浊水溪;南部曾文溪及高屏溪;东部兰阳溪、秀姑峦溪及卑南溪。浊水溪为目前中华民国自由地区内最长河川,高屏溪则为流域面积最广之河川。中华民国全年雨量虽高于世界平均值,但是,由于大部分河川长度短小且流量不稳,故水库及埤塘等水利设施遍布中华民国各地。(以人口主要聚集的西部地区为主)岛内的天然湖泊不多,最大的是日月潭,面积仅约8平方公里。其中曾文水库为中华民国最大的水库,主要供应嘉南平原地区的农业灌溉与发电。
多数河川在夏季时洪水滚滚;至冬季又祇剩下河床上砾石粒粒,堪能行舟者不多。只有台北市周围之淡水河、大汉溪、新店溪和基隆河等有全年较稳定的水量,在台湾清治时期曾发挥重要运输功能。
气候
台湾气候以通过中南部嘉义的北回归线为界,将全岛南北划为两个气候区。以北为副热带季风气候,以南为热带季风气候。7月平均气温达到28度,1月平均气温为14度,但在合欢山、玉山、雪山等山区地带仍有机会降雪。由于属于季风气候,夏吹西南风,冬吹东北风。
台湾地区雨量多(山地多于平地、东岸多于西岸、北部多于南部),平均年降雨量为2515毫米。北部、东部全年有雨,其中基隆市被称为“雨港”。中南部雨季则主要在夏季。五、六月为梅雨季节,六至九月为台风季节,每年夏、秋两季平均都有三、四个台风侵袭中华民国。虽然冬季时间短,气候也比较温暖,但是,偶而也会有强烈大陆冷气团来袭(寒流),使气温骤降至10℃以下,造成农渔作物损失。
其他岛屿
- 澎湖群岛面积141.052平方公里,由90个岛屿组成,位于台湾岛西部,彼此相隔澎湖水道。最大岛屿为澎湖岛(即大山屿)64平方公里、次为渔翁岛(即西屿)18平方公里、白沙岛(即北山屿)14平方公里。群岛除最西的花屿主要由玢岩及花岗岩构成外,余皆为玄武岩台地经侵蚀破坏分割所成。地表起伏平缓,海拔不逾80米。海岸珊瑚礁发达,北部且有环礁生成。
- 金门县及乌坵乡面积共150.34平方公里,位于台湾海峡西方,临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九龙江口,与厦门市隔海对望。除了本岛(大金门)、烈屿(小金门)外,还包括乌坵屿等十二个大小岛屿。全岛地层以花岗岩为主,土壤概以砂土及裸露之红壤土为主,农业发展受限。金门县气候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全年降雨量多在四至九月,年平均降雨量为1,049.4毫米。太武山高度253米,为金门岛最高峰。
- 马祖列岛面积29.6平方公里,位于台湾海峡西北方,临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闽江口和连江口,与福州市隔海对望。马祖列岛主要由南竿岛、北竿岛等等附属岛屿组成。地质条件上为花岗岩锥状岛屿,地势起伏大且陡峭。南竿岛的云台山,高度248米,名列台湾地区小百岳。部分湾澳地区经过冲积与堆积作用形成沙滩、砾石滩、卵石滩。主要岛屿中只有东引没有沙滩。
- 钓鱼台列屿,为中华民国宣称领土,与日本有主权争议。该群岛被中华民国政府设置在宜兰县头城镇下管辖。位于东海南部、台湾岛东北、琉球海槽西北侧、琉球冲绳诸岛以西的岛群,与台湾岛位处同一大陆棚。钓鱼台列屿包括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若干小岛及其他一些岩礁,全数岛礁均无人居住,总陆地面积约6.344平方公里。
政治
《中华民国宪法》上规定的中央政府体制具有内阁制与总统制混合的性质,1980年代末中华民国经历了民主化的过程,中华民国宪法也在1990年代初另订增修条文,之后经过7次的修改,形成偏向总统的双首长制。初次修宪通过国会全面改选与直选,以及直辖市市长与台湾省省长的直选。在1994年第3次修宪确定中华民国总统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1997年第4次修宪通过总统及副总统弹劾案由监察院改为立法院提出。
2000年第6次修宪通过罢免案需要经过全体立法委员1/4提案,全体立法委员2/3同意后提出,并经过全体中华民国自由地区举人总额过半之投票,有效票过半数同意罢免时,既为通过。同时通过立法院向国民大会提出总统及副总统弹劾案,经国民大会代表总额2/3同意,被弹劾人应立即解职。2005年第7次修宪结束了国民大会的历史,将国民大会复决立法院提出之宪法修正案及领土变更案之权力转移至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手中,将国民大会表决立法院提出之总统及副总统弹劾案的权力转移至司法院大法官手中,即总统及副总统弹劾案由立法院声请司法院大法官审理,经宪法法庭判决成立时,被弹劾人应即解职。同时也通过了立法委员席次减半与单一选区两票制。
1990年代之后,中华民国在台湾以国会、总统直接选举等各项自由选举为主轴的民主化成就,于世界上颇受重视[参 37],并认为是带动经济成长的因素,[参 38] 在另外一方面,其成果却因为可能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共产威权体制至钜,而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乐见 [参 39]。
五权分立
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依据古今中外所曾经有过的各种政治制度,归纳出“五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分为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等5个部门。中华民国政府于1949年因国共内战爆发而迁往台湾以后,继续沿用五权宪法所创之五院体制,不过经过1990年代以来的多次修宪后,其制度已有重大改革。
- 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机关,通称内阁,其首长——行政院院长(通称阁揆)的职权等同于内阁制国家的总理。依《行政院组织法》的规定,行政院行使《中华民国宪法》所赋予之职权,设置部、委员会等机关[注 11]以管理全国行政事务,各部会首长均为政务委员。在1997年第4次修宪时,通过总统直接任免行政院长。行政院副院长、各部会首长及不管部会之政务委员会由行政院院长提请总统任命之。行政院对立法院负责,须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针及施政报告。当立法院对行政院长提出不信任案时,行政院长应辞职,并同时呈请总统解散立法院。
- 立法院是最高立法机关,是一个一院制的议会,共有113席,以单一选区两票制选出,其中73席由选民选举产生,6席由台湾原住民担任。其余席次中,34席根据全国各政党的政党票得票率按比例分配。原先的国民大会的职能已经转移到立法院,并于2005年6月的修宪案中遭废除。为了使立法权及行政权分开,立法委员不可兼任官吏,所以正副阁揆与内阁各部会首长及政务委员等,都不能由立法委员担任。其职权除了决议法律案、预算案、条约案之外,还有质询权、调阅权、正副总统弹劾权…等等,第6次修宪后增加了变更领土提议权及听取总统国情报告权。
- 司法院为最高司法机关,掌理民事、刑事及行政诉讼之审判与公务员惩戒相关事宜,设大法官15人,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后任命。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届次,个别计算,并不得连任。但并为院长、副院长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大法官以合议方式,审理解释宪法及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之权,并组宪法法庭审理总统、副总统之弹劾及政党违宪之解散事项。
- 考试院为最高考试机关,掌管公务人员考试、任免、铨叙等相关事宜。设正副院长各1人及考试委员若干人,任期六年,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后任命。上述职权由考选部、铨叙部、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监理委员会及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分别掌理。
- 监察院为国家最高监察机关,行使弹劾、纠举、纠正、审计、调查权。设监察委员29名,并以其中1人为院长,1人为副院长。其任期六年,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后任命。监察院下设审计部,负责审核全国各机关之财务与总决算,审计长任期六年,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其中,行政院正副院长由总统直接任命,不经国会同意。国会议长——立法院院长,由立法院立法委员互选之;而其他三院院长,则是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后任命之。
司法制度
中华民国司法分为宪法、法律和命令三个层级,《中华民国宪法》是中华民国的根本法,所有规范皆不可违背在其上位阶的规定。1946年12月25日经“制宪国民大会”议决通过,于1947年1月1日由国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由于国共战争的因素,目前其法律效力仅及于台湾、澎湖、金门、马祖等地。内容除前言外,全文共一百七十五条条文,计分十四章。宪法本文的主要特色为揭橥主权在民的理念,明定人民自由权利的保障,规定五权分立的中央政府体制及地方自治制度,明示中央与地方权限划分采取均权制度,并明列基本国策等。
中华民国的法院系统过去主要采取二元架构,民事诉讼、刑事诉讼、选举诉讼归一般法院,而行政诉讼归行政法院,然而近几年随着法院专业化的呼声渐起,故在此固有的架构之外,尚设有其他的专业法院,如少年法院和智慧财产法院,负责审理各种专业案件。以上的法院皆隶属于司法院之下。而除此之外,尚有隶属于行政院国防部的军事法院,依据陆海空军刑法,负责审理军人违反军法之案件,但军法案件之终审依据释字436号解释,仍由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负责审理。
而中华民国目前实施的法律是大陆法系制度,属于成文法系统,依《中央法规标准法》第2条之规定,法律的名称分为四种:法、律、条例、通则。原则上法为一般的规定,条例为特别规定,律则是适用于战时(如战时军律,现已废除),而通则规范组织。法律需经过立法院立法程序,经由总统公布后施行。而这些法律的解释权依据中华民国宪法规定则属于司法院所有,立法院并不负责解释法律的适用。除此之外,中华民国最高法院所选编的判例在各级法院裁判时虽不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但仍具有事实上的拘束力,且判例亦常常成为司法院大法官做出违宪审查的标的,是除了立法院所通过的法律与司法院所作出的解释之外另一项重要的判决依据。
至于条约的部分,凡中华民国立法院通过,经总统签署的国际公约,与国内法具有同等效力。2009年5月,中华民国签署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使中华民国之人权,除宪法保障外,亦受国际公约保障。
国际地位
中华民国于1912年肇建后,很快使大清帝国末帝溥仪发布《宣统帝退位诏书》,“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为一大中华民国”,从而正式取代与继承大清国统。但新创立的中华民国尚须获取国际承认。美国国会通过庆祝中华民国国民创建共和政府的决议,成为第一个正式认可中华民国的国家。1913年5月2日威尔逊总统正式代表美国承认中华民国。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尚维持独立的中、苏、英、美四个大国号召创建联合国维持战后新秩序。1945年联合国正式创立时,中华民国做为世界强权及亚洲唯一独立的民主国家,不仅是创始会员国,也与法、苏、英、美四国一同成为五个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自中华民国政府播迁台湾以来,以苏联为首之共产主义国家一直争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中国代表席位,以及一些非洲等第三世界国家也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能够取代中华民国的席位,也曾有部分国家,包括美国、日本、沙特阿拉伯等,皆希望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共存。1971年10月25日,中华民国政府代表团在“重要议题”提案(即:有关中华民国代表权问题的任何提案,须采三分之二多数决制,而不是通常的简单多数决制)表决失败后、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758号决议》前,自感“大势已去”,以“汉贼不两立”原则宣布退出联合国。随后《2758号决议》表决通过,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中华民国政府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
1945年制定的《联合国宪章》第23条,仍明载中华民国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惟中华民国以往在联合国诸多权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自1993年起,每年都试图以“中华民国”的名称重新参与联合国及其相关组织,但至今未成功。2007年起,执政民主进步党推动以台湾名义加入世界卫生组织未获成功,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的公投案的第一阶段连署也已完成,但被行政院公投审议委员会所否决,同年7月获行政院诉愿委员会认可进入第二阶段连署,并与2008年总统选举合并举办投票。然而该案因投票率未超过50%而被否决[参 40]。
部分支持中华民国参与联合国的人士指出:由于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为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具有一票否决权,因此有人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必然投反对票的前提下,“台湾无论以什么样的名义都无法成功加入联合国”。但实似误解联合国2758号决议案的内容,该决议案并未涉及“台湾”的地位问题。[参 41]
自从中华民国政府播迁台湾以来,大陆政策一直在台湾被不断讨论。在中国国民党执政时期,即使中华民国政府失去了对中国大陆地区的统治权,但仍未放弃中国大陆地区与外蒙古等其他固有领土的主权。其中,中华民国曾于1945年和苏联跟外蒙古签订了《外蒙古独立条约》,但后期由于苏联并未遵守条约内容,所以就重新要求对外蒙古的主权。直至1991年,前总统李登辉宣布承认两岸互为政治实体。前总统陈水扁曾在竞选期间宣称“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且“台湾(中华民国)、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边一国”。尽管台湾人对中华民国的认同以及台湾与大陆未来的政治关系存在着不同见解,尚无全民共识,但普遍认为台湾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虽然目前中华民国政府并未统治大陆地区,但在中华民国政府未正式宣布放弃大陆地区主权之前(中华民国宪法规定),中华民国仍视大陆地区为领土一部分。台湾人虽有统、独两派立场,但多数人的态度为维持“现状”。[参 42]
为避免国人旅行时受到误解或困扰,自2003年9月1日起,中华民国护照封面的国徽下方、“护照”字样上方加注一行英文“TAIWAN”[参 43]。自2005年起,总统府与行政院网站在英文国名后加注“(Taiwan)”,而2005年至2008年5月间,总统府网站亦在中华民国国名后加上“(台湾)”字样,但大多数的中央部会并未加注。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的网站仍维持“中华民国”国名不变。
关于台湾与大陆的历史关联及两岸问题的由来与发展,参见台湾的政治地位与台湾海峡两岸关系。
外交
出于各国自身利益的考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中国”政策,1970年代以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陆续与中华民国断绝正式外交关系,转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目前中华民国有23个邦交国[参 44]。
在国际组织方面,中华民国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并曾为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但在1971年联合国大会上,中华民国于联合国中国代表权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继而争取“双重代表权”未果以后[参 45],宣布退出联合国[参 46]。自此以后,联合国与其专门机构如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等原有权益俱转移于中华人民共和国。1990年代以后,中华民国政府寻求以联合国所能接受的名义,积极争取参与联合国及其所属的国际组织,但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一个中国”的围堵战略,以及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日渐增强,许多国家出于对自身利益和政治压力的来源,而对中华民国加入联合国表示沉默、不支持,甚至反对,因此中华民国至今未能加入联合国。
中华民国与世界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维持友好的半民间关系,并与世界上少数的国家保持全面的外交关系。近年来,中华民国以“非政府组织”的名义及推动“全民外交”的方式,逐一突破外交困局。60余个前邦交国与中华民国断交后,皆旋即以民间社团的名义设立官方驻台代表机构,始终与台湾保持密切的政治、经贸及文化关系[参 47] ,并处理领事事务。这些机构例如:美国的美国在台协会、日本的交流协会、韩国的驻台朝鲜国代表部、新加坡的新加坡驻台北商务办事处、欧盟的欧洲经贸办事处、法国的法国在台协会、德国的德国在台协会、德国经济办事处及德国文化中心、英国的英国贸易文化办事处等机构。中华民国同时也在这些国家设置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处理外交与领事事务。在加入非政府组织的过程中,许多国家亦支持中华民国以“台湾”或“中华台北”名义参与国际事务并负起应有之国际责任。
马英九就任中华民国总统后,实施“外交休兵”及“活路外交”政策,以并巩固现有邦交国为主,以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生他国外交关系的争夺为目标。正面的成果包括,马英九上任后至2009年底,未再流失邦交国;以中华台北观察员名义获邀参加世界卫生大会,以及陆续获得英国、爱尔兰、新西兰等国给予免签证待遇。但另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交体系并未体现出相应的政策调整,部分外交官仍维持以往打压台湾的态度。马政府上任后,截至2008年9月底的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阻挠台湾国际空间的重大事例有十三件,包括藉联合号海钓船事件矮化台湾国际地位、阻碍李登辉等台湾政要出访、阻绝台湾与美国官方接触正常化、打压台湾学童海外表演、杯葛台湾争取参与国际组织、挖中华民国侨界墙脚等[参 48],“外交休兵”政策甚至被泛绿阵营讥讽为“外交休克”政策[参 49]
中华民国邦交国
两岸关系
1990年代以前,中华民国政府坚决主张自己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除执行反共抗俄国策外,并誓言以武力收复中国大陆。到了1990年代,旨在承认中国处于政治分裂及两岸分治的状态,并依照1991年制订的《国家统一纲领》,以“民主、自由、均富”原则谋求统一中国。随后经国民大会决议,总统李登辉宣告终止“动员戡乱”,放弃以武力反攻大陆,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官方说法变成“不承认,也不否认”。2006年2月27日,总统陈水扁宣布《国家统一纲领》“终止适用”。[参 51] 两岸关系走向低谷。2008年5月,马英九就任总统后,采取外交休战的政策、对北京强调‘正视现实’[参 23]、开启江陈会谈,并全面开放通航和各种交流,缓解两岸关系。
台湾海峡两岸由于逾半世纪之政治分治与对立,两岸政府和台湾人民对于台湾之政治地位、主权归属及“中国”之意涵一直存有争议及矛盾,形成了复杂多面并难以短期解决之“台湾问题”(中华民国方面并不使用此称法)。例如两岸主张的“一个中国”,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中华民国政治体系为多党民主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体系为一党专政制。根据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民意调查,中华民国国民大多希望维持现状[参 52]。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人民多主张统一。自1987年以来,两岸经济及文化交流日趋频繁,在当前两岸社会差异依然明显之时,两岸关系基本维持和平状态[参 53] [参 54]。
行政区域
首都
1912年阳历元旦,中华民国于南京开国后,袁世凯接替孙中山担任临时大总统后坚持定都北京,临时参议院未能坚持原议而同意迁都。此后直至1928年北洋政府时期结束前,北京延续前清时代成为中华民国首都。
1928年,国民政府完成北伐,成功取代北洋政府成为中国的中央政府;之后便将国民政府各机关设于南京。其后于1931年所制定的《训政时期约法》第5条中明文规定:“中华民国国都定于南京。”[参 55],确立南京的首都地位。1937年,对日抗战全面爆发,面对日本的军事威胁,国民政府于同年11月21日宣布将所有中央政府机构由南京迁往重庆[参 56],而军事作战中心则是先迁往武汉,直至武汉会战后再迁往重庆。1940年9月6日,国民政府正式立重庆为“陪都”。直至抗战胜利后的1946年5月5日,国民政府发布“还都令”,宣布同年5月5日“凯旋南京”。
国民政府还都南京后,于1946年11月15日召开制宪国民大会,会中对于国都设于南京或北平(即今北京),曾经引起激烈的讨论。原本草案定为南京,但审查会及第一读会决定改为北平。经大会主席团代表蒋中正出面说明,主张国都地点,不必定于宪法,始将第一读会通过的“国都定于北平”一条予以删除[参 57]。因此,制宪国民大会于同年12月25日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中,并未规定中华民国的首都位于何处。但宪法施行之前,国共内战全面爆发,至1949年时,国军在大陆战场逐渐失利;经过多次迁移,到1949年12月,中华民国中央政府各机关陆续播迁至台北,台北遂成为中华民国中央政府所在地,直至今日。
由于1949年后,中华民国政府因内战爆发失去原立国基础的大陆领土,仅统治台澎金马与其他附属岛屿,导致日后各界认定“中华民国首都”位于何处产生争议[参 58] 。
实际范围
现时中华民国实际统治区域,在法律上称为“自由地区”,这地区与“港澳地区”和“大陆地区”有别,在“自由地区”设有户籍,才享有中华民国完整的公民权利。
目前中华民国实际统治2个虚级省(台湾省、福建省)、2个直辖市、18个县及5个市(旧称“省辖市”)。其中,福建省仅辖有马祖列岛、金门群岛及乌坵岛。在1990年代末期,政府采取省虚级化措施,将省级单位所属机关并入中央政府,以精简行政作业。所以实质上已无省的存在,仅保有其象征。另外,为均衡服务台湾各地区及辅助行政院推行政事,行政院相继设立3个区域联合服务中心,即南部联合服务中心、中部联合服务中心及东部联合服务中心。台北县、台中县市、台南县市、高雄县市于2009年7月1日前经行政院批准合并于2010年底正式升格为直辖市[参 59] [参 60]。
台北市是最大城市及政治、商业中心,人口约二百六十万,而环绕台北市的台北县,人口近四百万,在2007年修法增加准直辖市后,已享有直辖市的相关财政权;台北县、市与基隆市所组成的台北都会区,被公认为华人世界中与环渤海经济圈、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城市数量齐观的大都会圈。高雄市则为台湾第二大城市与最大的重工业城市及国际商港,亦为直辖市,并与高雄县(部分)及屏东县(部分)组成高雄都会区,占台湾南部总人口40%以上。台中市为第三大都市及台湾中部、台中彰化都会区核心都市,以台中港及清泉岗机场为对外门户;台南市为历史名城,于清治时期末期前曾为台湾首府近三百年,目前为第四大都市。
宪法范围
原行政区划乃1949年前中华民国之区划。尽管目前并不实际统治大陆地区(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实际控制领土范围)和外蒙古,但从未放弃大陆和外蒙古地区主权。目前最新版本的中华民国全图由内政部于1998年绘制出版。但2002年内政部修订《编印我国大陆地区地图注意事项》,规定:“大陆地区疆界及首都,得依大陆现状标示之。……大陆地区与蒙古之界线以国界符号标示之”。该注意事项已于2004年作废,但内政部现仍暂无计划修订新版的中华民国全图。
中华民国于建国初期承袭清朝末期的疆域,当时北洋政府辖有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浙江、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陕西、甘肃、新疆、辽宁、吉林、黑龙江等22省。并且设置京兆地方、热河、察哈尔、绥远、川边等几个特别区域,西藏、外蒙古、青海3个地方,保留阿尔泰、塔尔巴哈台、伊犛3地区(后均并入新疆省)。后来北洋政府增设了热河、察哈尔、绥远、川边等几个特别区域。国民政府成立后,将这些特别区域和宁夏、青海一同建为6个省(其中川边特别区改制为西康省),总计28个省,另外加上西藏、蒙古2个地方。
1945年抗战胜利后,原东北三省(辽宁、吉林、黑龙江)根据满洲国时期的行政区划改划分成东北九省,增设辽北、安东、合江、松江、嫩江、兴安等6省。台湾则加入中华民国35行省。并且将海南岛设立海南特别行政区,准备建省。1949年国共内战后,中华民国政府播迁台湾,丧失大陆领地。此后的区域规划多涵盖实际统治区(即台湾地区)。
至于外蒙古的问题,国民政府在1946年采取公民自决,最后承认外蒙古独立。1953年后,联合国大会505号决议通过中华民国控告苏联案以撤销承认,认为其是中华民国的一部分,并在1955年否决了其加入联合国的诉求。尽管如此,迫于苏联以及后来美国的压力,中华民国代表团唯有选择于1961年的二次表决中缺席,不限制蒙古在国际社会活动。
中华民国宪法范围的四极:
中华民国公告疆域行政区划 编辑 | |||||||||
35省、1特别行政区、2地方 | 14直辖市 | ||||||||
行政区 | 简称 | 省会或首府 | 行政区 | 简称 | 省会或首府 | 行政区 | 简称 | ||
江苏省 | 苏 | 镇江 | 甘肃省 | 陇 | 兰州 | 南京市 | 京 | ||
浙江省 | 浙 | 杭州 | 宁夏省 | 宁 | 银川 | 上海市 | 沪 | ||
安徽省 | 皖 | 合肥 | 青海省 | 青 | 西宁 | 北平市 | 平 | ||
江西省 | 赣 | 南昌 | 绥远省 | 绥 | 归绥 | 青岛市 | 青 | ||
湖北省 | 鄂 | 武昌 | 察哈尔省 | 察 | 张垣 | 天津市 | 津 | ||
湖南省 | 湘 | 长沙 | 热河省 | 热 | 承德 | 重庆市 | 渝 | ||
四川省 | 川 | 成都 | 辽宁省 | 辽 | 沈阳 | 大连市 | 连 | ||
西康省 | 康 | 康定 | 安东省 | 安 | 通化 | 哈尔滨市 | 哈 | ||
福建省 | 闽 | 福州 → 金门 | 辽北省 | 洮 | 辽源 | 汉口市 | 汉 | ||
台湾省 | 台 | 台北 → 南投 | 吉林省 | 吉 | 吉林 | 广州市 | 穗 | ||
广东省 | 粤 | 广州 | 松江省 | 松 | 牡丹江 | 西安市 | 镐 | ||
广西省 | 桂 | 桂林 | 合江省 | 合 | 佳木斯 | 沈阳市 | 沈 | ||
云南省 | 滇 | 昆明 | 黑龙江省 | 黑 | 北安 | 台北市 | 北 | ||
贵州省 | 黔 | 贵阳 | 嫩江省 | 嫩 | 齐齐哈尔 | 高雄市 | 高 | ||
河北省 | 冀 | 清苑 | 兴安省 | 兴 | 海拉尔 | ||||
山东省 | 鲁 | 济南 | 新疆省 | 新 | 迪化 | ||||
河南省 | 豫 | 开封 | 海南特别行政区 | 琼 | 海口 | ||||
山西省 | 晋 | 太原 | 西藏地方 | 藏 | 拉萨 | ||||
陕西省 | 陕 | 西安 | 蒙古地方 | 蒙 | 库伦 | ||||
注1: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以前,共计有35省、1特别行政区、1地方(不含蒙古地方)、12院辖市。后因1953年政府撤回对外蒙古独立的承认,以及台北和高雄分别于1967年及1979年脱离台湾省升格为直辖市,始成本表之2地方14直辖市。现今之新北、台中、台南等直辖市在2005年本行政区划停止适用前尚未升格。另外香港及澳门因外国殖民统治及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故未有建制。 |
军事
依《中华民国宪法》第36条的规定,中华民国三军最高统帅为总统,以总统为主席的国家安全会议负责国防最高决策机构;国防部则负责军队训练与调度,由国防部部长执行军政及下达军令。目前军费总计约为新台币79亿元(2008年),占GDP百分之3%(2008年)。
目前国军实施第二阶段精实案部队总兵力27万陆军18万、海军4万、空军3.5万、宪兵1.3万;预备军人大约350万人。士官兵采行志愿役与义务役并用制,士官长、军官(除少部分考选义务役军官外)则采志愿役。19─36岁国民需服兵役1年,每年约征兵174,000人(2008年)。平时由陆军、海军、空军、宪兵组成,战时可纳入海岸巡防署、警政署等司法警力和后备军人辅助战力。
中华民国目前最大的军事威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仍不放弃使用武力。因此在战略上,军事重点在反登陆为主的全岛性实兵防卫,假想敌一般认为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美国在台湾关系法中声明会提供防御性武器以提供中华民国足够的军事防御能力。[参 61]
除此之外,基于敏感性以及装备与作战的需求,以正规部队实际参与的公开军事行动只有朝鲜战争,其它大多数以低调的、半民间的性质派遣人员前往,例如于1973年南北越签订《巴黎和平协定》后支援南越的“驻越建设顾问团”,以及于1979年至1990年间协防北也门的“大漠任务”。
另外亦曾提供训练课程或场所给其他国家的军人或部队,例如早期有诸多中南美洲与中东地区国家军队曾经在中华民国受过不同的训练。目前公开且持续进行的正式军事训练是新加坡的星光部队。
经济
在20世纪的前半段,中华民国经济于大陆时期基本上为资本主义,但是带有很多外在干扰。内忧外患妨碍了经济的发展。
处于内忧外患的国民政府尝试一些方式提升经济活动,例如成立中国工业银行。在黄金十年,中国工业成长率达7.7%以上,社会经济状况也呈现蓬勃发展的趋势。相较于其他现代化国家的经济大萧条,中华民国工农业产值达到了清末民初以来最高水准。其中,最显著的工业成长分别为电力、煤炭及钢铁工业。然而,除了对日抗战和国共战争时滥印钞票而引起恶性通货膨胀之外,政府通常没有强制控制经济。政府外债因易受外国影响而十分敏感。袁世凯等民族主义者,受到美国庞大经济债款支援。
在当时,中华民国拥有广大的耕地,基本上以农业为主。一些比较富有的地主拥有大部分土地,农民大多是没有土地的佃农。这种现象要一直到土地改革后方有改善。国民政府以乡村自治、合作社和平民教育为三大主体的乡村建设,提供广大的原物料与食物,开始推行市场整合的现代经济制度。
播迁来台以后,台湾发展为一个备有社会福利政策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由于许多大型的国有银行与企业逐渐私有化、产业自由化,劳工权益备受重视、社会上有志工团体投入义工领域,政府在经济中的角色转型成主导政策和居中折冲。台湾于过去30年内每年平均经济成长达到8%。国有银行积极支持出口政策,为工业化提供了资金保证。2009年10月底,台湾的外匯儲備为3412.22亿美元,次于中国大陆及日本、俄罗斯而居世界第4位[参 62]。
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从1952年的35%下降到2%。传统劳动密集型工业已经渐渐由高科技产业取代。台湾的电子工业对世界经济举足轻重,大多数电子零组件与周边硬件设备都是在台湾生产的。对外贸易是台湾重要的经济命脉,美国和日本长久以来一直都是台湾的前两大贸易伙伴,现在则部分转向欧洲、东南亚和中国大陆市场。此外,台湾还是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马来西亚和越南的主要投资来源,在中国大陆有5万多个台湾企业,台商则有上百万。自1980年(民国六十九年)起,政府相继成立新竹科学工业园区、南部科学工业园区与中部科学工业园区等等科学园区,大力鼓励内外厂商投资集成电路、电脑等高科技产业,希望以耗能少、污染低、附加值高的技术密集型科技产业取代传统产业。
由于中华民国政府所采取的稳健的财政政策,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台湾并没有受到严重的冲击。台湾经济日渐自由化国际化,并在2001年以台澎金马个别关税领域的名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加入世贸后,台湾国内的市场持续开放,大量外来产品冲击了国内产品,以农产品和民生工业为甚。2001年开始的全球经济放缓的趋势影响下,台湾经济遭受重挫,银行坏帐增加,财政盈余转为财政赤字,2001年台湾经济出现了自1947年以来的首次负成长,失业率升到4.57%,创历史新高。当然,两岸关系紧张的政治局势也有极大的影响。但随着全球经济的回温,加上“金融重建基金”的设置,台湾经济从2003年下半开始逐渐缓慢恢复成长。在2008年总统大选时,马英九竞选团队提出了“六三三”政见,希望能够达到经济成长率每年平均正成长6%,失业率降低至3%,然而根据行政院主计处的预估,受到2007年-2010年环球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台湾的经济将会再次呈现负成长,预估值为-4.04%,将更甚于2001年的首次衰退。[参 63] 而失业率的部分根据行政院主计处于2009年6月的统计数据显示已经达到了5.94%,创下了30年来的新高 [参 64],到了2009年7月,失业率更是首度破6,高达6.07%。[参 65][参 66]
为降低生产成本,很多企业出走中国大陆和东南亚地区,造成产业空洞化的现象[参 36]。经济自由化也造成台湾金融业竞争激烈,引发潜在金融风险等问题。政府曾计划建成亚太营运中心,但遭过多政治因素干扰阻碍,例如:大陆投资政策、三通问题等。为应对这些问题,中华民国政府先后有不同措施,在李登辉时期要‘将台湾建设为亚太营运中心’;民进党政府时期则提出发展生化产业,但前景如何仍未可知。如何提升自身生产力,经济更趋多元化与提高科学研发能力,让企业“根留台湾”,均是台湾经济在未来要面临的课题[参 67]。另外,当时政府的“积极管理、有效开放”[参 68][参 69] 和1990年代的“戒急用忍”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台商的手脚,使得中华民国经济缓慢发展,在亚洲四小龙中已排到最后,更在2006年的全球竞争力排名中首次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超过;但此举被认为可适度降低过度的“中国热”,减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的依存度。2007年6月20日盛治仁在中国国民党中常会演说,41%民众认为中华民国失业肇因台商西进,亦可见中华民国国民对产业过度西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疑虑,盛治仁并称:放宽台商到大陆投资限制的问题上,根据民调显示,不赞成的受访者占47%,赞成者有40%。[参 70]。2009年5月,政府宣布未来将发展六大新兴产业[参 71],与爱台十二建设和相关的具体配套措施为新阶段经济发展的重心[参 72]。
交通
台湾现有航空、航海、铁路及高速公路等主要的运输管道。由于台湾西部多平原,东西部被中央山脉所阻挡,使得陆地主要运输以西部干线为主。公路网遍及全岛及离岛地区,分为国道、省道、县道与乡道四级。在高速公路(国道)中,有两条台北至高雄的中山高、福高,彼此以快速道路作连结。台北至宜兰的国道5号,其中贯穿雪山山脉的雪山隧道为东亚最长公路隧道。这些道路再和花东公路、南回公路形成环岛公路网。北横、中横、新中横及南横公路则横越台湾山脉,沟通东西两部。近年来,随着快速、高速公路建设逐渐完备,以及都市面临雍塞、污染问题,政府方又重视轨道运输。台湾的铁路已电气化。西部以纵贯铁路为主干,加上南回铁路、东部的宜兰线、北回铁路、台东线,构成环岛铁路网。2007年高速铁路通车后缩短各都会区的车程,台北至高雄最快只需90分钟即可到达。各都会区亦相继兴建大众捷运系统如台北捷运、高雄捷运,解决交通壅塞及环保问题。另外,各地尚有旅客轻便铁路(轻轨、缆车)。
台湾的机场大都为军事与民间合用,民用部分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管理。目前有四个国际机场:桃园县的桃园机场、高雄市的高雄机场、台北市的松山机场及台中县的清泉岗机场。离岛各地皆有机场可供起降。航线分为国外航线与国内航线。由于高铁崛起,国内航线逐渐萎缩。经营国际航线的公司,目前以中华航空和长荣航空最大。
由于台湾四面环海,海上交通发达,国际贸易仰赖海上运输,其中高雄港的货运吞吐量占世界第六名。目前的国际商港有高雄港、基隆港、台中港及花莲港;而国内商港部分,台北港、苏澳港、安平港、马公港规模较大,金门港与马祖港则由当地政府自营,透过小三通模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航,进行非正式的贸易活动。海运业者以阳明海运、长荣海运与万海航运等三家公司的规模最大,而离岛与本岛间的海上客运则由政府与民间业者共同经营。
人口
中华民国现实际管辖之台澎金马地区人民,法律上称为自由地区人民,通常称为“台湾人”,总人口:23,124,514人(2010年1月),人口密度637.18人/km2,排名世界第九[参 73](在面积超过1000km2的国家中则高居第二)。台湾人口的区域分布和城乡分布差距不断扩大,形成了平原多于山区、西部多于东部、北部多于南部、城市多于乡村的基本特征。人口数最多的县市前四名为台北县、台北市、桃园县及高雄市,人口密度最多是在台北市、高雄市与其他省辖市。1968年起,台湾开始实行台湾地区家庭计划实施办法以控管人口数,主要以政策建议青年男女结婚年龄、生育年龄,并且提倡“一个不算少,两个恰恰好”。到1990年后,由于生育率下降、医疗水准上升,人口老化的问题出现。政府又修订“人口政策纲领”来鼓励妇女生育。
现今,台湾是全球中生育率最低的国家[参 74]。 台湾人包括台湾原住民(内部至少有14个不同民族),占总人口数不到2%。其余98%人口属于汉民族,其中又可分为1945年以前已经移居本岛的本省人,即河洛人(70%)与客家人(15%),以及1945年之后由中国大陆各省随国府迁来之外省人(13%)。随两岸交流开展及国际化发展,中华民国目前已有大陆配偶数万,外籍配偶十余万,外籍劳工三十余万人。其中部分人士已在台湾定居,并有部分已取得国籍,这些新来移民者有超越原住民人口之趋势,亦非全为汉民族,现在通称为新住民。
台湾最早的居民是当地的台湾原住民。据行政院的资料,以及语言学和人类学的一些研究,台湾原住民与太平洋区域住民(如: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共和国、波利尼西亚等地)的语言同属于南岛语系,而华南地区并不属于南岛语系。由人类学及古文化的角度,台湾原住民的缺齿、纹身、口琴、卉服、织贝、腰机纺织、贯头衣、亲族外婚、父子连名、年龄分级、老人政治、鸟占、猎首、灵魂崇拜、室内葬等特征,都属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古文化的特质。台湾原住民族来自南方人种的马来族,包含了泰雅族、阿美族、布农族、卑南族、达悟族、排湾族、鲁凯族、邹族、邵族、赛夏族、噶玛兰族、太鲁阁族、撒奇莱雅族与赛德克族等14个民族,而其他平埔族原住民也陆续要求正名。目前相关的民族学正于学术界研究中。
文化
中华文化在台湾生根、保存、发展。相比于历经苏联及文化大革命影响的中国本土,传统中华文化在台湾保存得更为完整;因为多元开放的精神,融入台湾的中华文化多半以更精致优良的品质传世。这包括国立故宫博物院所典藏文物、完整祭孔大典的举行、繁体中文的使用,以及传统的思想、民俗、典礼、信仰等等。同时,台湾历史上经历过不同政权及民族的统治,受到多元文化的刺激与影响,这些文化包括中华文化、原住民族文化、日本文化、欧美文化等,另加上海峡两岸社会有逾半个世纪的分隔,因而塑造出带有自身特色的台湾文化。近年来,文化主体焦点回归台湾本身,本土化与强调台湾精神的多元并蓄精神,深深影响着当代台湾的民族美学。
台湾日治时期,日本殖民政府在台殖民中后期因日方战事吃紧,在台大力推行皇民化运动,推行同化政策,鼓励台湾人民改日本姓名,并更改街道名称,以灌输台湾人认同日本和崇拜天皇。
国民政府迁台早期,大力推行“去日本化”,强力推行国语教育,并更改街道名称,以灌输台湾人认同中国。戒严时期,政府以官方力量推动文化发展,成立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相对于中共的“文化大革命”,而强调中华文化的复兴。文化呈现反共、传统、一元的特质,只有少量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文化渗入台湾。而在1970年代后,伴随着经济起飞,本土文化日渐兴起,外国思想涌入台湾,台湾的文化趋向多元。如今,台湾文化以中华文化为主体,并融合了南岛、日本和欧美等各种要素,多样文化共存。当前文化政策决策单位的组织是1981年成立的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
台湾文化也影响了华人圈。在与中国的文化交流方面,中国人民极熟悉台湾的歌曲。邓丽君可以说是第一位在中国家喻户晓的台湾歌星。她因为1989年的六四事件,而从未到中国演出。闽南语歌曲也在台湾发扬光大,很多动听的歌曲在香港,中国和世界其他的华人间传唱。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有许多大陆文人也跟随政府到台湾,而台湾著名小说家,例如三毛、琼瑶等人的作品在中国颇为流行。台湾的电影,电视节目也深受欢迎,随着两岸交流日益频繁,很多电影、电视都是两岸三地合作拍摄。
中华民国使用民国纪年与西历。国号纪年以西元1912年1月1日为中华民国元年1月1日(称为“元旦”),因此西元纪年数减去1911即为中华民国纪年数。
语文
中华民国没有法定官方语言,但法律、公文、公务、国民教育、主要媒体多使用标准汉语(官方称为国语)和汉字(繁体中文)传承字,以国语为事实上的官方语言。中华民国政府设有国语推行委员会。在台湾和福建金门群岛,河洛人的母语河洛语也广泛通行,客家人的台湾客家语和原住民的台湾原住民语亦有相当的使用;在中华民国福建连江县马祖,通行的语言是闽东话,乌坵通行莆仙话。在外语上,政府与民间非常注重英语教育,从幼稚园就开始重视学习英语,目前在台湾部分火车站和机场,都会以国语、闽南语、客语、英语和原住民语言播报;而公务机关普遍附有英文的机关名称及相关说明。
中华民国汉字拼音使用注音符号(旧称注音字母)。外文音译早期普遍采用威妥玛拼音,至今外国对于台湾的人名及地名音译大多沿用此拼音法。民主进步党执政后,于2000年宣布改用由中央研究院余伯泉主导规划的通用拼音为中文英译系统,但并未强制各县市一定要使用,因此仍有少数县市采用其它拼音系统,如:台北市政府以与国际接轨为由坚持采用汉语拼音;因拥有新竹科学园区而外籍人士众多的新竹市自以前即采用汉语拼音。2008年再次政党轮替后,中国国民党主政下的中华民国政府将译音标准改采汉语拼音,并舍弃通用拼音。[参 75][参 76]
国定假日与节日
中华民国的国定假日与节日,依据《纪念日及节日实施办法》实行。除此之外,中华民国实行“周休二日”,即每周六、日放假,有时尚有“弹性放假”的情形出现。详情可参见纪念日及节日实施办法。
日期 | 名称 | 由来 | 节日性质 |
---|---|---|---|
1月1日 | 元旦 | 纪念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中华民国国父孙文于南京市宣布建国 | 纪念日,放假 |
2月28日 | 和平纪念日 | 纪念1947年二二八事件,全国各机关并降半旗,以示哀悼 | 纪念日,放假 |
3月8日 | 妇女节 | 国际节日,纪念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的贡献 | 节日,不放假 |
3月12日 | 国父逝世纪念日 | 纪念中华民国国父孙文逝世,并为植树节 | 纪念日,不放假 |
3月14日 | 反侵略日 | 因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制订的《反分裂国家法》,警惕其对中华民国的威胁 | 纪念日,不放假 |
3月29日 | 革命先烈纪念日 | 纪念黄花岗起义,并为青年节 | 纪念日,节日,不放假 |
4月4日 | 儿童节 | 1931年中华慈幼协济会呈请政府响应1925年国际儿童宣言,以重视儿童权利、反对虐杀儿童 | 节日,放假[参 77] |
4月5日 |
民族扫墓节(清明) | 原意是为纪念蒋中正逝世,但民众多为农历日期与此日几乎同一天的民俗节日--清明 | 原为纪念日,现为民俗节日,放假 |
5月1日 | 劳动节 | 国际节日,纪念劳工对社会和经济的所作的贡献 | 节日,部分劳工放假 |
7月15日 | 解严纪念日 | 纪念1987年7月15日蒋经国解除长达38年的台湾省戒严令 | 纪念日,不放假 |
9月3日 | 军人节 | 纪念1945年对日八年抗战胜利,中枢秋祭 | 节日,军人依中华民国国防部规定放假 |
9月28日 | 孔子诞辰纪念日 | 纪念至圣先师孔丘诞辰,并为教师节 | 纪念日,不放假 |
10月10日 | 中华民国国庆日 | 纪念1911年武昌起义 | 纪念日,放假 |
10月24日 | 台湾联合国日 | 纪念1945年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实施 | 纪念日,不放假 |
10月25日 | 台湾光复节 | 纪念1945年对日八年抗战胜利,台湾光复 | 节日,不放假 |
11月12日 | 国父诞辰纪念日 | 纪念中华民国国父孙文诞辰,并为中华文化复兴节 | 纪念日,不放假 |
12月25日 | 行宪纪念日 | 纪念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正式实施 | 纪念日,不放假 |
农历正月初一 | 春节 | 农历新年,亦为道教节 | 节日,民俗节日,放假三天 (初一至初三) |
农历正月二十 | 天穿日 | 本日为中华民国全国客家日 | 民俗节日,不放假 |
农历四月初八 | 佛陀诞辰纪念日 | 纪念释迦牟尼诞辰,浴佛节 | 纪念日,不放假 |
农历五月初五 | 端午节 | 纪念爱国诗人屈原逝世 | 民俗节日,放假 |
农历八月十五 | 中秋节 | 该日为中秋,月亮最圆,为家人团聚的日子 | 民俗节日,放假 |
农历十二月 最后一日 |
除夕 | 农历新年前一日 | 民俗节日,放假 |
另外,在法律规范外,尚有一些民俗上习惯的节庆。
日期 | 名称 | 简介 | 节日性质 |
---|---|---|---|
农历正月初九 | 天公生 | 传说中道教中玉皇大帝的诞辰。这天全国各地天公庙、玉皇大帝庙会举办盛大庆典,亦有人会在此日或初一的清晨,至玉帝庙争抢头香。 | 民俗节日,不放假 |
农历正月十五 | 元宵节 | 每年首次月圆,道教亦称上元节,举行祈福仪式。人们会张灯结彩庆祝,国内则有各地灯会、平溪天灯、苗栗火旁龙、盐水蜂炮、台东炸寒单等知名庆典 | 民俗节日,不放假 |
农历三月二十三 | 妈祖生(妈祖圣诞) | 根据传说此日为妈祖诞辰之日,亦有十八日或十九日之说,多为二十三日,在此日前后约一个月时间,全国各地妈祖庙皆相继展开热闹的庆典,其中又以大甲镇澜宫前往新港奉天宫进香的“大甲妈绕境”,以及通霄白沙屯拱天宫前往北港朝天宫进香的两大绕境活动最为有名 | 民俗节日,不放假 |
农历七月十五 | 中元节(盂兰盆节) | 道教称中元节,佛教称盂兰盆节,虽各有典故但皆会设祭坛“普渡”孤魂野鬼或恶鬼(饿鬼),使祂们的罪孽或痛苦能减轻一点。事实上整个农历七月皆有人设案普渡。国内较有名者如基隆中元祭以及云林的虎尾中元祭 | 民俗节日,不放假 |
农历九月初九 | 重阳节 | 九为至阳之数,九九故名重阳。为民俗上重要的祭祖及敬老日 | 民俗节日,不放假 |
十二月二十二 | 冬至 | 每年夜晚最长一日,多为阳历十二月二十二日前后,人们会一家团聚吃汤圆过节 | 民俗节日,不放假 |
全年多月皆有 | 丰年祭 | 台湾各原住民族各自皆有之丰年祭或类似活动 | 民俗节日,不放假 |
三、四月 | 飞鱼祭 | 兰屿达悟族传统祈福祭典 | 民俗节日,不放假 |
四月 | 打耳祭 | 布农族传统祭典,类似成人礼 | 民俗节日,不放假 |
二、八月 | 战祭(mayasvi) | 邹族传统祭典 | 民俗节日,不放假 |
十月 | 五年祭(Maleveq) | 部分排湾族传统祭典,为祈求五谷丰收 | 民俗节日,不放假 |
农历十月二十五日 | 太祖夜祭 | 原住民平埔族群西拉雅族传统祭典,祭祀公廨中的祖灵信仰“阿立祖”,以台南大社与高雄甲仙小林村较为有名 | 民俗节日,不放假 |
十一月 | 矮灵祭 | 赛夏族传统祭典,为安抚传说中遭赛夏先祖害死的矮人亡灵,另一方面亦带有类似丰年祭的意义,现两年一次,于苗栗南庄向天湖举办 | 民俗节日,不放假 |
十二月 | 猴祭 | 卑南族传统祭典,类似成人礼 | 民俗节日,不放假 |
宗教
受《中华民国宪法》保障,人民拥有宗教自由,并且各宗教间皆为平等。此外,台湾传教环境极为自由,政府与宗教之间亦无关联。又因台湾为移民社会,汉人移民固有的传统信仰如佛教、道教,在该族群中极为盛行且根深蒂固;而西方世界常见宗教,如基督教及伊斯兰教也拥有不少信众。
依据美国2002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中华民国台闽地区2,300万人口中,548.6万人(23.9%)为佛教徒,454.6万人(19.8%)为道教徒,84.5万人(3.7%)信奉一贯道,60.5万人(2.6%)为基督教新教教徒,29.8万人(1.3%)为罗马天主教徒,26万人(1.1%)信奉天帝教。上列数据中,有一半人口时常参加各类型宗教活动,而佛教徒与道教徒以自我认知为分界,两者重叠性相当高。
在民间普遍祭拜著妈祖、土地公、关公、城隍、孔子等角色。佛教、道教等宗教在中华民国境内已经非常暧昧,不易区分,两教相互影响融合,因此在寺庙中看见各种不同宗教的神灵被共同祭祀是常见的事。然而,在原住民部落则多信仰基督教。另外,新兴宗教、儒教与气功法门等广义的宗教信仰在21世纪的台湾也各有数万名以上的信徒,并常有相当活跃的传教活动。实际上,现今台湾有将近八成一的民众拥有宗教信仰,更有超过五成的民众经常参加各类型的宗教仪式与庆典。
教育
现行台湾的学制为六/三/三/四制的架构,成形于1968年中华民国政府开始实施九年国民教育后。除了基本的国民义务教育外,还有属于高等教育的普通教育与技职教育二部分。此外,中华民国教育部多年来均于海外华人比例较多的东亚与东南亚国家招收华裔学生前往攻读大学学位[参 78];近年则积极开放国际学生与中国大陆学生前往求学,并将重点置于课程英语化,以迎国际化需求。由于升学主义以及竞争激烈,学子大多在课后到补习班学习,以准备升学考试或是英文程度及专业认证等课程。
基本上幼稚园保育年龄四至六岁,虽为非义务教育,但近年来政府积极投入扶持弱势幼儿及早入学,为减轻贫苦家庭负担和即早与国民教育接轨,计划于2011年起国教向下延伸一年[参 79],以期接受幼稚教育人数有效增加。目前的国民义务教育包含国民小学(国小)及国民中学(国中),所有国民均接受国民义务教育的权利及义务。国小六年,在学年龄六至十二岁;国中三年,在学年龄十二至十五岁。两类学校虽分开设立,但于九十学年度实施九年一贯课程,将课程与教学衔接。中华民国教育部于2007年宣布将推动“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参 80],目前正研拟具体配套措施、征求社会意见,政策执行上趋于共识。[参 81],。
而大约95%以上的国中毕业生透过免试入学或基测,可依成绩选择进入三年学制的高级中等学校(高中)、高级职业学校(高职)或是五年制专科学校(五专)继续升学,此即为多元入学。高中及高职为三年,在学年龄十五至十八岁,五专为五年,在学年龄十五至二十岁。之后再借由学测或指考进入普通大学、借由四技二专统测进入四年制技术学院(四技)及二年制专科学校(二专)或借由二技统测进入二年制技术学院(二技),三者毕业后(二专除外)可取得“学士”学位。至于研究所,学士生或硕士生借由各校独立招生的方式进入硕士班或博士班就读。大学学士班四年、二技两年;硕士班一至四年,博士班二至七年,在职或有需要者得由各校自订酌予延长。高中职、大专及研究所的遴选方法,现今大都依申请入学、推荐甄试或是考试分发的方式遴选。目前属于高等教育的大专院校之录取率皆高达90%以上,基本上实现全民教育。
此外,为提供一般社会大众进修机会,也有进修补习学校或社区大学来让民众进修与终身学习管道,上课时间通常为午间、晚间和周末。而对于各类资赋优异学生或身心障碍学生,也设有特殊教育,以助各类学生均能适性发展。
台湾的教育行政单位依照性质不同可分为:教育行政机关及社会教育机构。教育行政机关,采中央及地方二级制,中央政府设教育部,直辖市及县市政府设教育局(处)。社会教育机构,包括社会教育馆所、图书馆、博物馆和社教馆等,分别职掌社会教育相关工作之推展。
体育
台湾体育由行政院体委会负责。在国内比赛方面,为了提倡全民运动,每隔两年举办一次中华民国全国运动会并每年举办全国大专校院运动会及全国中等学校运动会,以鼓励青年运动及培养新人选手。
棒球为台湾最盛行的运动之一,于1973年成立中华民国棒球协会,并于1989年成立中华职棒,现今为台湾唯一的职业棒球联盟。而为了振兴篮坛,除了中华民国教育部每年举办高中篮球联赛外,因退出联合国之后,暂时无从参与国际篮球赛而举办的威廉·琼斯杯国际篮球邀请赛;2003年成立一个半职业的男子篮球联盟超级篮球联赛。
台湾至今常常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打压被迫已中华台北为名参与国际体育活动,以中华奥委会会旗代表中华民国国旗,以中华民国国旗歌的主旋律填写中华奥委会会歌来代替中华民国国歌。并且于1973年将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改组为负责国际运动赛事的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及负责国内运动赛事的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
近几年来台湾体育于国际比赛方面,在台球、网球、射箭、拔河、举重、健力、乒乓球、跆拳道、软式网球等项目有优异表现。2004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时,靠着跆拳道选手陈诗欣及朱木炎的努力,首度夺得奥运参赛史上正式赛两面金牌。2006年亚洲运动会时,台湾的体育强项棒球,首次拿下亚运金牌。中华民国棒球选手也陆续加盟美国职棒大联盟或日本职棒,并有出色表现。2009年7月,高雄市主办第八届2009年世界运动会[参 82],9月,台北市主办2009年夏季听障奥林匹克运动会[参 83],两盛会同时在北高两地成功举办;皆是中华民国首次主办的大型国际综合体育赛事;除了留下了宝贵的体育设施资产与承办经验,也对为了未来主办奥运等赛会而进行铺路。
相关条目
- 中华民国历任国家元首列表
- 台湾
- 中华台北
- 中华民国法律
- 中华民国军事
- 中华民国政党
- 中华民国国民
- 未被国际普遍承认的国家列表
- 台湾第一列表(目前中华民国第一列表)
- 台湾之最列表(目前中华民国第一列表)
- 台湾世界纪录列表(目前中华民国世界纪录列表)
参考资料
文献
- ^ 1.0 1.1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
面積與人口
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 ^ 中华民国九十二年年鉴:《中华民国之肇建》
- ^ 参见《聯合國憲章》第五章第二十三條「安全理事會組織(簡體中文). UN. [2009-11-25].
- ^ 详见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
- ^ 行政院新闻局:中华民国年鉴‘ 九十三年版 ’ 第一篇 总论 第二章 土地 第二节 大陆地区,民国94年11月出版
- ^ 中华民国简介 国内主要政党
- ^ 国政评论-谢长廷先生 请先弄清历史事实
- ^ 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最后日子:一九七一年台北接受双重代表权之始末
- ^ “台湾具有国家所有特征…”瑞士法院裁定 我有权控告ISO
- ^ 美声明支持台湾 参与联合国组织
- ^ 台日驾照 10月起可互换
- ^ 时代杂志档案 中国 1950
- ^ 时代杂志档案 台湾 1961
- ^ 中华民国史外交志,国史馆中华民国史外交志编纂委员会,2002
- ^ 时代杂志档案 中国
- ^ 时代杂志档案 台湾
- ^ 总统接见加拿大议员访华团,2009年7月9日
- ^ 参考自以下官方网站:WTO、IOC、APEC
- ^ 李新. 中华民国史·第三编第六卷:国民党政权的总崩溃和中华民国时期的结束. 北京:中华书局,2001
- ^ 新华字典:朝代列表,上海: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
- ^ 外交部发言人孔泉:“一年半前,我们就不能同意你提问中使用的称呼,现在同样不能同意。”2004年4月27日外交部发言人孔泉在记者招待会上答记者问
- ^ 关于正确使用涉台宣传用语的意见
- ^ 23.0 23.1 马16字箴言 党政高层:强调正视现实
- ^ 张玉法(1999年):《中华民国史稿》第一章《中华民国的开国》,第28页。
- ^ 郭廷以《中华民国史事日志》,第一册民国元年壬子──十四年乙丑,第23页:“清帝溥仪(宣统)奉隆裕太后懿旨,下诏辞位,命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
- ^ 张玉法(1999年):《中华民国史稿》第三章《国家由分裂走向统一》,第152页。
- ^ 张玉法(1999年):《中华民国史稿》第四章《体制认同与政治权利之争》,第192页。
- ^ 张玉法(1999年):《中华民国史稿》第四章〈体制认同与政治权利之争〉,第三节〈国民党的内斗与剿共〉,第223页
- ^ 张玉法(1999年):《中华民国史稿》第五章〈日军侵华与抗日风潮〉,第248页。
- ^ 张玉法(1999年):《中华民国史稿》第六章《抗日阵营的整合与分裂》,第302页。
- ^ 第一届国民大会实录,1948年,南京;当时蒋中正说:“拯救匪区人民,保卫民族生存,巩固国家统一,厉行全国总动员,以戡平共匪叛乱,扫除民主障碍,如期实施宪政,贯彻和平建国方针案”
- ^ Who lost China: the China lobby and US China policy, Joshua Hawkes Lerner, Reed College (Portland, Or.) 1997
- ^ 中华民国史,第三编第六卷,中华书局,2001
- ^ 土地改革纪念馆
- ^ 中华民国修宪史,谢政道,扬智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
- ^ 36.0 36.1 邱晓嘉. 產業外移的危機與轉機. 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 2000年9月31日 [2007年10月1日]. (原始内容 (HTML)存档于2000年9月31日).
- ^ 中国未来最大冲击 星媒:台湾民主的催化
- ^ 中央社,日英文报吁国际寻求解决之道 协助台湾入联
- ^ 《白乐崎专栏》:台湾宪改民主化,中国不乐见
- ^ 中选会公告之投票结果
- ^ 黄志芳部长针对联合国方面援引第2758号决议退回我以台湾名义申请加入联合国对媒体表达政府立场谈话摘要,中华民国外交部。
- ^ 联合报,2003年9月18日,联合报民意调查中心
- ^ 外交部于2003年6月12日发布新闻稿表示为避免民众在国外旅行时因护照误认造成种种不便,因此决定于护照上加注‘TAIWAN’字样,并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详细内容请参考新闻稿全文。
- ^ 中华民国外交部之邦交国资讯
- ^ 国政评论-谢长廷先生 请先弄清历史事实
- ^ 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最后日子:一九七一年台北接受双重代表权之始末
- ^ 欧盟免签证!最快明年初
- ^ 马外交休兵外交部统计//中国打压台湾 更胜扁朝,自由时报,2008年11月21日报导。
- ^ 绿批主权沦丧 外交将休克,自由时报,2008年9月3日报导。
- ^ [ 台湾宣布与加勒比岛国圣卢西亚恢复邦交],路透社,2007年5月1日
- ^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说明国统纲领“终止适用”原由。
- ^ 2008年两岸关系各界民意调查综合分析
- ^ 中国军力报告:两岸军事对峙未变
- ^ 马虽释善意 陈肇敏:中对台导弹续增
- ^ 《训政时期约法》全文内容
- ^ 《s:国民政府移驻重庆宣言》
- ^ 荆知仁,《中国立宪史》,461页
- ^ [http://www.nownews.com/2002/03/29/328-1282773.htm 近日修改教科书,游揆:中华民国首都在台北市 ]
- ^ 北县台中高雄 升格过关
- ^ 文化古都/台南县市 火速升格
- ^ 台湾关系法中文版全文
- ^ 台湾外汇存底续创新高 排名世界第四
- ^ http://www.dgbas.gov.tw/point.asp?index=1,行政院主計處
- ^ 30年来新高!/六月失业率5.94% 139万人受累,自由时报,2009年7月23日报导,2009年9月8日查阅
- ^ http://www.dgbas.gov.tw/point.asp?index=3,行政院主計處。
- ^ 史上新高 失业率首度破6,自由时报,2009年8月25日报导,2009年9月8日查阅。
- ^ 「產業外移中國,台灣熄火」的警訊出現了!. 自由电子报. 2005年7月22日 [2007年10月1日].
- ^ 陈水扁总统于2006年1月1日主持开国纪念典礼既元旦团拜时发表祝词,其中一段为:
具体而言,政府必须“积极”负起“管理”的责任,才能“有效”降低“开放”的风险。执政者必须着眼于国家长远的发展,为可以预见的风险把关,扮演经济安全的守门人,不能够讨好或取巧。“积极管理、有效开放”将是未来两岸经贸政策的新思维与新作为。
详细内容请参考元旦祝词全文 - ^ 两岸经贸“积极管理、有效开放”配套机制,PDF格式,由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布。
- ^ 盛治仁国民党中常会演说:41%民众认失业肇因台商西进;2007年6月21日中国时报
- ^ 再造篇》六大产业…终极考验
- ^ 行政院六大新兴产业主题网
- ^ 中华民国内政部户役政为民服务公用数据库之户籍人口统计资料
- ^ 全球生育率最低的国家是台湾
- ^ Hanyu Pinyin to be standard system in 2009 (新闻稿). Taipei Times. 2008年9月18日.
- ^ 中文譯音採漢語 不補助通用 (新闻稿). 联合报. 2008年9月17日.
- ^ 儿童节 最快明年起放假
- ^ 马国学生出国留学者激增
- ^ 民国100年 国教全面向下延伸一年
- ^ 十二年国教 全教会建议2011年实施。中央社。2007年4月17日,记者刘嘉韵
- ^ 教育部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资讯网
- ^ 2009高雄世运会官网
- ^ 2009台北听奥会官网
书目
- 张玉法著,《中华民国史稿》,台北县,联经出版公司,1999年。
- 费正清、费维恺编,《剑桥中华民国史》(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ISBN 7-5004-1406-4
- 张宪文等,《中华民国史》(中国),南京大学出版社,ISBN 7-305-04242-0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 施亚轩,《台湾的行政区变迁》,2003年,台北,远足文化出版社。
- 野人文化编辑部 ,《福尔摩沙大百科》,2006年,台北,野人出版社,ISBN 986-82059-8-0
- 黄炎东,《中华民国宪法新论》,2006年,台北,五南出版社,ISBN 957-11-4196-8
- 《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82》
网站
- CIA - The World Factbook -- Taiwan(2006年11月14日)
- 中华民国国史馆
注释
- ^ 于升国旗时奏乐。在国际运动场合上,如以中华台北代表,则替代国歌奏乐。
- ^ 中华民国法定历法为“公历”亦即格里历,不使用公元纪年,另设民国纪年。而农历则是在一般民间使用。
- ^ 根据中华民国外交部所发行之护照内容,其国家代码是TWN而非ROC。ROC为“中华民国”(Republic of China)的英文缩写。
-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
首都
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 ^ 中华民国疆域最大范围(包含当时未定的疆域)为1945年时的范围,领土面积达1141万8,174平方公里。包括了现今实际管辖地区(台湾地区)及大陆地区(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蒙古地方(今为蒙古国所有)、唐努乌梁海、江东六十四屯(今皆为俄罗斯所有)、麦克马洪线以南、藏南地区(今皆为印度所有)、云南江心坡地区(今为缅甸所有)、以及帕米尔高原西部和北部(现各为塔吉克斯坦和阿富汗所有)等。
- ^ 6.0 6.1 中华民国宪法第4条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中华民国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得变更之。”然而固有疆域范围,尚有解释空间。司法院大法官曾于《司法院释字328号解释》中表示:“其所称固有疆域范围之界定,为重大之政治问题,不应由行使司法权之释宪机关予以解释。”。
- ^ 例如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二条第一款。
- ^ 由于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安全理事会以联合国十五会员国组织之。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
- ^ 计步兵128个师、46个独立旅、骑兵9个师、6个独立旅、炮兵4旅、20个独立团,正规军合计170万人。
- ^ 例如台儿庄、淞沪、长沙等战役,上海市、笕桥等空战。共有38,931次小型战斗、1,117次重大战役、22场大会战,伤亡人数高达330余万人(含1937年至1945年间的补充兵员)
- ^ 行政院目前设有内政部、外交部、国防部、财政部、教育部、法务部、经济部、交通部及环保署、卫生署及侨委会、文建会、体委会、经建会、劳委会、科委会及主计处、新闻局、人事局等,共有八部二署六会一处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