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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影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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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影武者最近似乎又開始以馬甲活動,這應該已經違反了檢察官做出緩起訴處份的附帶要求之一(一年內禁止編輯維基百科),另外繳交悔過書之類的要求該人是否有照辦?—Ellery (留言) 2007年12月15日 (六) 15:16 (UTC)[回覆]

先查查傀儡的使用歷史,玆事體大。—Iflwlou [ M {  2007年12月15日 (六) 15:19 (UTC)[回覆]
他一直就沒有停止以馬甲繼續活動。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16日 (日) 06:51 (UTC)[回覆]
下一個永遠豬頭皮公敵→發表恐嚇案的結果毛周朱全民公敵潘氏英惠世涵阮無疆世界之王我是傳奇:從未停止過。—Eky- 2007年12月16日 (日) 07:07 (UTC)[回覆]
最近三個:傳奇黎利阮光雄Eky- 2007年12月29日 (六) 16:02 (UTC)[回覆]
相關還有潘仲魁林進興越南民族英雄。—Isnow (留言) 2007年12月29日 (六) 16:42 (UTC)[回覆]
相關還有User:李大師。—Isnow (留言) 2008年1月5日 (六) 23:42 (UTC)[回覆]
相關還有User:大師User:越南英雄。—194.83.71.179 (留言) 2008年1月10日 (四) 11:23 (UTC)[回覆]
相關還有User:中國超人-- (留言) 2008年1月10日 (四) 13:52 (UTC)[回覆]
既然如此,不必留情了,他不守規則,我們亦不必客氣,我們就此決議,是否要求檢察官起訴User:影武者。—Iflwlou [ M {  2007年12月16日 (日) 10:11 (UTC)[回覆]
  1. (+)支持Iflwlou [ M {  2007年12月16日 (日) 10:13 (UTC)[回覆]
  2. (+)支持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16日 (日) 11:42 (UTC)[回覆]
  3. (!)意見:他確實一直沒停過,但新傀儡也都很收歛。我比較傾向有違規發生時再來告發。--百楽兎 2007年12月16日 (日) 14:40 (UTC)[回覆]
    1. (!)意見:雖然我不清楚事件的前因後果,但既然鬧到採取法律行動,且檢察官也提出緩起訴處分,那麼相關人士豈非該恪遵其附帶要求呢?猜想禁止編輯一年本來就是檢察官略加懲戒之意,如果說不能遵守,不就毫無達到懲罰效果?—雅言對話 2007年12月16日 (日) 21:35 (UTC)[回覆]
  4. (+)支持--Wing (留言) 2007年12月16日 (日) 21:36 (UTC)[回覆]
  5. (+)支持:支持進行身份確認,如有犯規的行為就應該呈報有關單位去處理。新的傀儡表現收不收斂是一回事,但因為檢察官的緩起訴是有法律強制意義的,因此不能說只要表現優良就不需去遵守,否則會有點像是某殺人犯殺了人之後,因為表現優良沒有再殺第二個人,就可以不用坐半天牢的意思一樣(就算是提早假釋,好歹要坐滿超過一半的刑期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12月17日 (一) 02:54 (UTC)[回覆]
    1. 用殺人來比擬有點太過頭了,這種刑罰之論應本於合理的比例原則。當然我這麼說並不是我反對依法行事或要為其說情,而是覺得現代法律是以矯正為目的,期望能收悔改之效,以現在的情況及我個人的容忍度而言也還算是有效而且能容忍的範圍。既然目的已達成,告不告發便只不過是一念之間,等故態復萌之際再行動也不算遲。--百楽兎 2007年12月17日 (一) 07:07 (UTC)[回覆]
「緩起訴」這個逞罰方式原本就已經體現了對於罪行與逞罰間的比例原則,就是因為在網絡上恐嚇人不是大罪,所以受到的處罰是禁止上維基百科活動而不是罰錢或是抓去坐牢。但是,法律就是法律,如果連一年內禁止編輯維基這種小事都做不到,很難令人相信當事人心裏有受到逞罰的感覺而對於自己的言行更知道負責(尤其是超過一年之後是否恢復原樣?)還有,法律與刑罰除了是要矯正犯罪者的行為外,本身也必須具有嚇阻犯罪的作用。好吧,或許殺人罪感覺太嚴重了,那酒後駕車如何?難道酒駕被抓後,只要一年之內乖乖的不要再犯,就可以不用受到任何的逞罰嗎?有悔意跟必須對已經犯下的罪過贖罪,基本上是兩回事,如果不是有法律在中間把關,以後大家豈不是先犯了罪再來守法就好,那這樣的世界還有秩序可言嗎?—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12月17日 (一) 07:33 (UTC)[回覆]
諸位可以參考一下虎兒當時的貼文:Wikipedia:互助客棧/消息/存檔/2007年11月#關於影武者恐嚇案的結果。—Ellery (留言) 2007年12月17日 (一) 08:38 (UTC)[回覆]
我完全明白象兄的想法,我也不是在說象兄的觀點有錯或要說服任何人接受我的觀點。「鄉愿非仁」的道理我不是不懂,我只是表達「以現在的情況而言,我寧可多等一下時機」的想法而已。當然我也相信影武者現在的做法已不是很多人所能容忍的,即便如此,我覺得大家仍不妨仁至義盡地發給他最後通牒。--百楽兎 2007年12月17日 (一) 08:46 (UTC)[回覆]
我也想說明一下,我只是在闡述對於此事件的建議作法順道提一下個人對於法治的看法,絕對是100%的理性討論,別介意。不過,我也同意在有發出警告是有必要的,畢竟所謂「不教而殺之,謂之虐」,但遵不遵守就要看當事人的領悟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12月17日 (一) 09:01 (UTC)[回覆]
我均同意百楽兎泅水大象的意見,折衷方法是:先給他最後通牒,限留言三日之內要他回這裏解釋,繳交悔過書(這叫「仁至義盡」好了),否則就交要求檢察官起訴影武者,不予留情(這叫「不教而殺之,謂之虐」),請問各位是否同意﹖—Iflwlou [ M {  2007年12月17日 (一) 09:27 (UTC)[回覆]
剛剛打了一篇整個不見,慘,只好扼要說明一下,違反緩起訴負擔,是由檢察官職權或告訴人聲請去撤銷緩起訴,而檢察官基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其中又涉及要check ip,除非是知名案件或是檢察官自己有上維基百科瞭解影武者的編輯模式,否則基本上還是由要告訴人去聲請撤銷,也就是說只有當初去告的那個人可以聲請。緩起訴不是刑罰,所以以殺人或酒駕來類比比較不適當,這兩種案件只要判決確定,除非是緩刑,就一定要執行,「只要一年之內乖乖的不要再犯,就可以不用受到任何的逞罰」,在緩刑或緩起訴的情況就可能發生,違反緩起訴負擔是否要撤銷,讓檢察官再偵查、起訴,告訴人有決定權,檢察官有裁量權(檢察官是依職權撤銷),所以也不能說不去撤銷是違反法治的。
不過我倒不是反對告訴人去聲請撤銷,這是他的權利,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虐」,檢察官的緩起訴處分就是「教」了,現在直接去聲請撤銷也沒關係,如果影武者有在看這裏的話,可能要告訴你,台灣很多人不太懂我們的緩起訴制度,以為那就算處罰完了,其實那只是留校查看而已,整個案子還沒有結,我建議你不要因小失大,你當初恐嚇的情節算嚴重了,萬一重新起訴,可不是目前這樣而已。未命名 (留言) 2007年12月17日 (一) 10:00 (UTC)第一次更改未命名 (留言) 2007年12月17日 (一) 10:51 (UTC)[回覆]

我不要看他的悔過書,只要他「服滿刑期」照樣可以換馬甲回來編輯。但是在這期間我不想在維基百科見到他的任何痕跡。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18日 (二) 04:19 (UTC)[回覆]

是否起訴這種事應該讓當初報案當事人自己決定吧。至於他的馬甲,如果確定了就封禁,有違規就懲處,一切依照規定辦理。—User:Orion-留言 2007年12月19日 (三) 05:17 (UTC)[回覆]

我已經聯絡他的律師,並請他的律師來看看這邊大家的態度,律師已回信說會再次提醒他,並請他父親多加留意。在我與影武者實際接觸的經驗中,影武者是一個生病的人,我非常希望他可以早日康復,對於他的所做所為我個人比較同情。但是國有國法,我也呼籲影武者,不要濫用您的病人身分,不要辜負維基社群對您的同情與善意,在這段緩處分期間內,好好遵守檢察官給您的命令,並且好好治療,離開維基百科一段時間,以免造成不可彌補的後果。謝謝!--Theodoranian|虎兒 =^-^= (留言) 2007年12月20日 (四) 09:25 (UTC)[回覆]
有其他意見的請繼續提出,謝謝。--Theodoranian|虎兒 =^-^= (留言) 2007年12月22日 (六) 01:51 (UTC)[回覆]
要小心 「世良田」 + 德川幕府家族人名 的用戶名稱搭配。因為影武者曾經在日文維基都試過用這類型的人名作出破壞。不過,我希望他會利用這些新的名字來成為「白影武者(即是從良的影武者)」,如果見到這種名字就暫時觀察一下,如果他要改過自新的話,就給他機會,如此而已。他一建立這種用戶的話,就會是一種「我在此」的暗號,那時,大家就會心領神會。—維基軍隊63749號隊員--劉參陽下士官 (秘銀支隊)太陽三角勘測太陽三角光稜動態名數之孽鏡事相之孽鏡2007年12月23日 (日) 07:25 (UTC)[回覆]
雖然不知道她(依馬甲潘氏英惠看)都做過什麼事,但User:影武者好像對越南歷史有一定了解?的樣子。我對越南歷史有一定興趣,如果她真的有所了解,倒是希望她在這方面能好好發揮一下(在不違背各種守則的情況下)。—Zhxy 519(聯繫) 2008年1月2日 (三) 08:44 (UTC)[回覆]
講到越南歷史就要批一下,影舞者寫的越南歷史非常糟糕,甚至還錯接戰國時期的越國和越南的關係,將許多錯誤的內容添加到條目裏面。因為影舞者的影響,現在中文維基百科的越南歷史條目跟主流的越南歷史介紹在架構上有根本性的差異。例如歷史條目應該分為XX時期、某某時期、某某朝的斷代史寫法,現在的條目卻因為影舞者在過去持續的發動編輯戰讓文章架構成為從XX獨立、從某某獨立、從某某獨立這樣怪異的架構。寫的糟糕就算了,罵人也毫不客氣,甚至寫信威脅社群的成員,罄竹難書,多說沒有幫助,我誠心希望影舞者能夠早日康復,未來以健康的心態再來參予維基百科。
另外,請特別留意林進興這個帳戶,這是台灣很常見的名字。因為這與高雄的現任立法委員同名,同時也是林進興醫院的院長,現在正退出民進黨參選下一屆的立委,很知名。也請管理員特別留意這個帳戶的行為。

Jasonzhuocn (留言) 2008年1月4日 (五) 16:45 (UTC)[回覆]

已申請改名,參見Wikipedia:更改用戶名#User:林進興[錨點失效]。—Isnow (留言) 2008年1月4日 (五) 18:40 (UTC)[回覆]
已永久查封。—Isnow (留言) 2008年1月8日 (二) 20:49 (UTC)[回覆]

「他」都做過什麼事?光威脅殺管理員、用戶就很誇張了,大家還是盡量保持距離以策安全。話說他最近又開始申請一些人身攻擊的ID了,結果這些ID被砍掉,他又把這些ID留在疑似他自己的馬甲用戶頁上。以前聚會時見過他一面,他那時已經不太穩定。我覺得為了他自己好,他還是遠離維基這個壓力源吧,以免又爆發。—User:Orion-留言 2008年1月2日 (三) 11:50 (UTC)[回覆]

影武者在使用馬甲帳戶方面真的是創意十足,舉凡申請侮辱他人的用戶名、移動別人的用戶名,甚至申請帳戶來「展示」被保護的侮辱性用戶名稱……等,中文維基號稱有30萬已註冊用戶,我甚至懷疑其中影武者有沒有佔了5千、1萬。不知道他的家庭背景及個人狀況如何?有沒有辦法約束他的行為?不過無論如何,聯絡他的律師應該還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我認為應該是考慮蒐集影武者違反不得編輯維基的證據,具狀或行文檢附給檢察官的時候了。未命名 (留言) 2008年1月6日 (日) 13:26 (UTC)[回覆]

他什麼ID不好選,選了個林進興這麼一個被民進黨開除了三次以上的活寶。—User:Orion-留言 2008年1月6日 (日) 16:19 (UTC)[回覆]

我什麼時候成為User:影武者了?本人既不改姓也不改名,的的確確是台灣共和國最偉大的立法委員──林進興是也!—林進興 (留言) 2008年1月8日 (二) 12:23 (UTC)[回覆]
那是不可能的。台灣立委選舉,候選人個個忙到沒時間睡覺,會跑到這裏來?而且林進興對他的家庭狀況從不避諱,哪像你這樣畏首畏尾的。只要check user就知道你是誰了,建議你為了自己好還是遠離這裏吧,這裏給你的刺激太多了。—User:Orion-留言 2008年1月8日 (二) 14:13 (UTC)[回覆]
……第一臺灣不是共和國,第二林進興不是最偉大的立法委員,第三哪裏會有立法委跑到維基上四處攻擊人。—Archangel of Liberty·前廳·天使傳  2008年1月8日 (二) 15:23 (UTC)[回覆]
冒稱在世人物又是一條犯罪,請他自己保重了。--百楽兎 2008年1月9日 (三) 02:20 (UTC)[回覆]

不論如何,我希望可以看見「白影」的駕臨。若果虎兒對「實影武者」(即真人)的描述屬實,「實影武者」所染的病可能與外貌相關,或者改變了他的生活模式,總之都應該是長期病患。而且,實影武者可能因此受到各種形式的欺凌,與此同時,他知道了維基百科的「共筆」概念之存在,就希望可以在維基社會得到慰藉(以彌補他在現實世界所受的傷害),以及「編輯的自由」。這可能是他第一次受到封殺的時候:他的編輯被回退可能就是他崩潰的原因,這與他心目中的維基存有矛盾。之後,他竭力維護他編輯維基百科的自由,卻屢次被否認。他受到第二次的封殺,就開始鑽起牛角尖來,直到現在。現在,這個問題就像已經正在遠端轉移癌症一樣,近乎不解。我希望這裏有間黑男一般的醫師將癌腫切除。將黑色變成白色,再將白色變成彩色。以上的敘述純粹是直覺假設,卻有一語中的的機會。—維基軍隊63749號隊員--劉參陽下士官 (秘銀支隊)太陽三角勘測太陽三角光稜動態名數之孽鏡事相之孽鏡2008年1月11日 (五) 13:37 (UTC)[回覆]

又出來個無牌的維基科心理醫生及威龍闖天關型的無照地下律師,(周星馳台詞:「請問在衙門上「(直覺)假設」一下,犯了什麼罪」?秦沛台詞:「沒有罪」。)個人認為這些公開式的社群討論,應多些建設型建議,少些揣測,多一些善意,少一些揶揄,多一些維基觀點,少一些法律字眼,上述有些維基朋友所用字眼,除了更激怒當事者外,看不出對事情有哪些幫助。最後,我也呼籲影武者,維基只是一個網站,來到一個極度不歡迎你的網站,那有什麼意思呢?--winertai (留言) 2008年1月15日 (二) 01:00 (UTC)[回覆]
閣下誤會了。我不是心理醫生,更不是地下律師,還有,我只是歸納出之前的資料作出善意推定而已,我只希望影武者是受害者,那麼他就可以得到原諒,僅此而已(只是希望他可以在不犯罪的情況下在這裏獲得社會的輔助)。你說得沒錯,維基只是一個網站,不過,就是社群的縮影。並不是沒有犯人從良的例子……不過,如果影君仍然執迷不悟,繼續鑽牛角尖的話,就不是使自己可以重投懷抱的做法。—維基軍隊63749號隊員--劉參陽下士官 (秘銀支隊)太陽三角勘測太陽三角光稜動態名數之孽鏡事相之孽鏡2008年1月16日 (三) 10:10 (UTC)[回覆]
恕我愚昧,「以彌補他在現實世界所受的傷害」、「崩潰」等字眼,看不出是善意推定。--winertai (留言) 2008年1月17日 (四) 01:40 (UTC)[回覆]
這樣,就希望閣下反恕我的愚昧,我看不出自己的言辭之中有惡意,我只是希望以「影在現實世界是受害者」的角度假設全案的開端,如果這假設成立的話,就有望可以使影改邪歸正(我都不希望再繼續說下去,此處通常會是爭端的開始)。—維基軍隊63749號隊員--劉參陽下士官 (秘銀支隊)太陽三角勘測太陽三角光稜動態名數之孽鏡事相之孽鏡2008年1月17日 (四) 12:37 (UTC)[回覆]

關於傀儡

Special:用戶貢獻/Ironlucky被一管理員認定是用戶:影武者的傀儡而被封鎖。但此帳戶沒有作出任何的破壞。既然影武者願意作出正常的編輯,為何不能採取默許的態度而一定要封鎖?對被封鎖過的用戶如果想改過自新,維基百科就是持這樣的態度?--Rokh (留言) 2009年11月8日 (日) 15:56 (UTC)[回覆]

當時影武者由於威脅他人人身安全而被判禁止接觸維基百科的。具體我也不是很了解—Ben.MQ 2009年11月8日 (日) 18:18 (UTC)[回覆]
恭錄影武者聖訓:
  • 台灣維基人的公開活動,***這位台灣狗雜種最好當心一點!有人決定要公開殺死「它」,然後預備坐五或十年牢獄。
  • 既然你不放過我,那麼**你要是敢來台灣參加維基年會,我就當場殺死你!
  • 狗雜種***去死吧!影武者決定要殺死你全家!
  • 你這傢伙要是敢來台灣參加今年在中華民國所舉辦的維基媒體國際大會,我就使用武士刀殺死你!可惡的日本鬼子!
因為他的這些言論,台灣的司法機構曾經介入此事。檢察官要求他一年內不得編輯維基百科全書,以本名及筆名「影武者」之名義書寫公開道歉信一封,並交由告訴人代為刊登於維基百科全書,書立悔過書。但是據說他沒有認真履行檢察官的要求。
如果他真的願意作出正常的編輯,請先履行檢察官的裁決。—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09年11月10日 (二) 05:50 (UTC)[回覆]
來源請求--Frank LSF(Wikibreak) 2009年11月14日 (六) 01:30 (UTC)[回覆]
聖訓轉錄自[1][2][3][4][5][6][7][8],檢察官的裁決轉錄自WP:互助客棧/消息/存檔/2007年11月。—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09年11月14日 (六) 15:30 (UTC)[回覆]

關於影武者

我發現他又開始活躍了,個人感覺:他的執著對台灣維基甚至整個中文維基發展都是種很大的阻礙。不可諱言,從一開始,我每次想去參加台北團聚或大刀闊斧來推廣中文維基,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他如果來,怎麼辦?(我推測,應該有很多台灣維基朋友也會如是想)。我建議:是否能給他一個機會:通知他:他可以在不違反方針情況下,使用原帳戶編輯。當然,爾後他的封禁等規則與一般用戶相同。--Winertai (留言) 2010年2月15日 (一) 13:07 (UTC)[回覆]

(+)支持,如果影武者再犯規,不要再永久封禁,封他一兩天就解封,再犯—再封—再解封,如此「七擒七縱」,直到他完全心服口服,不再破壞為止。--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2月15日 (一) 15:55 (UTC)[回覆]
(=)中立:原本只要不碰原帳號編輯時所涉及的條目,他以新帳號繼續貢獻是可以的。部分帳號如果不是他在獲得自動確認用戶身分後立即跑去改阮姓神父條目的話,根本就不會被發現。(當然,如有編輯爭議時會不會被發現是後話)不然就是一直在改台灣跟越南的事情。我中立的着眼點是:如果他繼續破壞,以現在的管理員人力去應付恐怕力有不逮(影武者的機動性實在很高)。現在我提處理請求也不是立刻獲得處理,中間的時間要嘛就打回退戰(已儘量避免),或者直接倒頭去睡,期望有管理員能處理。所以我對解禁後管理員團隊是否有足夠人手處理假若出現的影武者破壞一事尚有疑問。—Altt311 (留言) 2010年2月15日 (一) 16:13 (UTC) 2010年2月16日 (二) 16:56 (UTC)[回覆]
(!)意見:其實影武者是個罹患精神疾病的可憐人,以前的影武者也曾是一個很好的編輯。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因為家庭經濟拮据得不到良好的治療。如果是,我懇請台灣的維基人和維基分會,看在曾經共襄盛舉的面子上,幫一下他吧。這不但是個善舉,也是為了我們自己的安全。--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2月15日 (一) 16:30 (UTC)[回覆]
(+)支持我們需要幫助互相幫助,應當給一個機會,不試一試怎麼知道後果?(!)意見但是在取締尚未成為方針時,禁止一個用戶去編輯某個頁面是不是不合適?—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10年2月15日 (一) 18:19 (UTC)[回覆]
請恕我直言,他現在最需要的是治療,而不是寫作。--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2月15日 (一) 18:56 (UTC)[回覆]
治療算在幫助的一部分—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10年2月15日 (一) 19:09 (UTC)[回覆]
(!)意見或許可以邀請影武者加入「加框黨」吧?如果不是涉及條目內容的合理加框,各位也無需過度反應。世無完人,與其繼續排擠,不如設法開導與接納。近來看到十惡不赦的條目,原來所謂的「國父」或「革命家」,皆為十惡之首。orz -P1ayer (留言) 2010年2月16日 (二) 07:29 (UTC)[回覆]
我再說一遍:他現在最需要的是治療,是經濟資助,而不是寫作。影武者是一個非常老資歷的維基人,他不是不懂方針,也不是不知道後果,他是控制不了自己。--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2月16日 (二) 11:22 (UTC)[回覆]

以前的影武者也曾是一個很好的編輯

影武者是一個非常老資歷的維基人

聽您如此熟捻中文維基內幕的語氣:您恐怕也是非常老資歷的維基人,如果可以,想請問您在此去年七月創建此帳戶前,使用的是哪個帳戶呢?--Winertai (留言) 2010年2月16日 (二) 11:32 (UTC)[回覆]
從文獻發現真相,這是考據學的基本功。這些內幕都是維基百科的存檔告訴我的。
「以前的影武者也曾是一個很好的編輯」是玄客嘯士2009年12月26日在WP:VPN說的,現在還沒有存檔。
「影武者是一個非常老資歷的維基人」是WP:KAGE告訴我的。
還有一些佐證,因為不是寫論文,我就不一一羅列了。--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2月16日 (二) 12:07 (UTC)[回覆]

如被封禁用戶認為封禁並不合理或有所疑問,可要求管理員或社群對封禁作出覆核。如要提出覆核,請把{{封禁申訴}}連同對封禁決定的疑問或要求複審的理由(詳細請參照模板的使用說明)置於自己用戶討論頁頂並於頁中展開討論。模板會把用戶分入Category:封禁申訴中讓其他用戶得悉。

影武者不活躍了?

以前影武者幾乎天天來破壞,但最近一個月都沒見到他蹤影。--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19日 (三) 11:04 (UTC)[回覆]

如果你是管理員,我也會覺得你沒有幽默感。—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4日 (一) 14:14 (UTC)[回覆]

發現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影武者多了張圖片,看圖片描述看不出個所以然,可以進行核實嗎?還是屬於破壞--·· 2015年4月20日 (一) 08:40 (UTC)[回覆]

@Lanwi1:--淺藍雪 2015年4月20日 (一) 15:42 (UTC)[回覆]
可以驗證,上傳者就是影武者的賬號。不過涉不涉及私隱,以及圖片使用是否合乎規則,交由各位判斷。--Zhxy 519留言2015年4月20日 (一) 15:48 (UTC)[回覆]
已公開的信息不涉及私隱。影武者在維基共享資源上傳了多張自己的圖片,詳見commons:Category:Jason Lin。--Lanwi1(留言) 2015年4月20日 (一) 16:38 (UTC)[回覆]
確定是本人?他說是未必是。--淺藍雪 2015年4月20日 (一) 16:54 (UTC)[回覆]
是的。影武者還建立過自傳,但相關頁面已被刪除。--Lanwi1(留言) 2015年4月20日 (一) 16:58 (UTC)[回覆]
影武者在偽基百科的用戶頁上的照片來看應該是他。--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5年4月21日 (二) 03:50 (UTC)[回覆]
@全無尊嚴先生:還以為你不會回來維基百科……--36.233.190.120留言2015年4月21日 (二) 20:07 (UTC)[回覆]
我現在只偶爾來互助客棧逛逛而已,畢竟維基百科上癮很難戒除。--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5年4月22日 (三) 02:03 (UTC)[回覆]
有無可能是他傳了別人的照片?--淺藍雪 2015年4月21日 (二) 15:05 (UTC)[回覆]
對於一名長期破壞者,他所宣稱之事基本上都不應採信,更不應引用他所上傳、出處不明照片,因為極可能又是一場惡作劇而已。——♠白布¤飄揚§§ 2015年4月21日 (二) 19:41 (UTC)[回覆]
(+)贊成 另外這也是在變相為自己立傳吧,不應縱容。 --Hx1997 SHALL WE TALK! 2015年4月26日 (日) 04:36 (UTC)[回覆]
好笑,影武者這一舉動,正如一隻野犬在垃圾場裏尿尿,以示此處為自己的領地。--Walter Grassroot () 2015年5月3日 (日) 16:03 (UTC)[回覆]
沒錯,影武者很喜歡見縫就鑽[9]。--Lanwi1(留言) 2015年5月3日 (日) 16:29 (UTC)[回覆]
請問照片是他的理據除去他本人的說法外還有無證據。--淺藍雪 2015年5月4日 (一) 13:07 (UTC)[回覆]

為什麼把影武者叫做kage?

--4Li 2015年10月28日 (三) 21:20 (UTC)[回覆]

影武者的英文為「kagemusha」,源自日語影武者(かげむしゃ)。故用前面的kage來做為影武者的代稱。--Steven (S.K.C) @Message... 2015年10月29日 (四) 01:49 (UTC)[回覆]
原來如此,我每此都念錯成「卡局」,應該是「卡給」才對 囧rz...。-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地質滅絕專題2015年10月29日 (四) 01:54 (UTC)[回覆]
不應該念K紙麼 --達師 - 318 - 527 2015年10月29日 (四) 03:28 (UTC)[回覆]

離題:查了一下,今日才知道Category:東亞是影武者創建的...- 和平の新用戶頁(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地質滅絕專題2015年10月29日 (四) 04:00 (UTC)[回覆]

影武者堅持不懈的行動,正體現了他對維基百科的重視。這樣的人,曾經有着良好的貢獻記錄也很正常。由愛生出來的恨,才能恨得刻骨銘心。--Miao233留言2015年10月29日 (四) 16:00 (UTC)[回覆]
剛開始影武者不惡搞,保留紀錄也是應該的。--Engle躍✈㍿】 2015年10月30日 (五) 11:07 (UTC)
なるほど。我也一直都念「K只」。原來是出自「かげ」。Bluedeck 2015年11月1日 (日) 01:20 (UTC)[回覆]
只有我念卡紙嗎?--火車書呆 Flow論 · 臨論 · 2015年11月2日 (一) 13:44 (UTC)[回覆]

我「林浩生」正式宣佈永久退出多語言《維基百科》與《維基共享資源》網站編輯與上傳圖像!

各位朋友與死敵大家好!我是「林浩生」,在此宣佈永久退出多語言《維基百科》與《維基共享資源》網站,因為家境因素,我將開始認真找工作。

之前人肉搜索出的現任以及前任管理員或行政員的電子郵件位置與電話,我將在個人聯絡欄正式刪除,絕不「情緒勒索」!

在《維基共享資源》輸入「林浩生」所找到的我用傀儡帳號上傳的圖片也請正式刪除!

以後我「林浩生」正式永久退出《維基百科》與《維基共享資源》網站的匿名與傀儡帳號編輯,因為「網絡上身,越陷越深,情緒勒索,種此惡果」以及「出來混,是要還的!」的名言,我「林浩生」永遠不再編輯,並認真找工作餬口,因為我繼續做,自己的寶貴生命將會失去!--101.13.145.165留言2019年7月7日 (日) 20:22 (UTC)[回覆]

火鉗劉明--Techyan留言2019年7月7日 (日) 21:54 (UTC)[回覆]
祝你找工作順利。只要不破壞,請在合適的機會下使用維基百科查找知識。Bluedeck 2019年7月7日 (日) 22:42 (UTC)[回覆]
祝福您,願您在現實中生活與工作順利。雖然我們的觀點與陣營不同,但相遇即是緣分啊!----來自一個 溫暖的胖子 ,還有,User:胡葡萄 是我的搭檔! 2019年7月8日 (一) 06:06 (UTC)[回覆]
留名,希望閣下工作順利!--Angrydog001議(Talk)/誌(Logs)/勛(Contribs) 2019年7月8日 (一) 06:21 (UTC)[回覆]
坐等真香,寶貴生命從你嘴裏吐出來真諷刺🌜山西特產批發零售™️🌽🌶️🍎🍠🐓🐐留言2019年7月8日 (一) 11:17 (UTC)[回覆]
希望閣下不要再破壞了--痛心疾首留言2019年7月8日 (一) 16:33 (UTC)[回覆]
影武者,希望您重新做人。--Lanwi1(留言) 2019年7月8日 (一) 19:14 (UTC)[回覆]
祝福您。——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7月10日 (三) 05:52 (UTC)[回覆]
影武者又回來了嗎? 封禁日誌說這個IP位址是影武者的。小豬佩奇身上紋掌聲送給社會人2019年7月11日 (四) 22:27 (UTC)[回覆]
不符合影武者編輯的特徵。--痛心疾首留言2019年7月12日 (五) 02:05 (UTC)[回覆]
祝福您有一個新生活。-Gompertz在原野上遨遊留言2019年7月15日 (一) 06:53 (UTC)[回覆]
台安。 DC17FLC GAC 2019年7月19日 (五) 09:27 (UTC)[回覆]

如何申請全域的IP封禁豁免者?

此用戶在本地已被確認為影武者的傀儡賬號封禁,並已被元維基監管員全域鎖定。--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8月10日 (六) 09:0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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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越南文維基百科用戶頁逐風天地被影武者的傀儡賬號惡意移動,由於IP封禁的限制,我無法自行移動回原用戶名。因此我想申請全域IP封禁豁免,以方便以後應對這類情況。請問該如何申請?謝謝。--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9年8月2日 (五) 03:38 (UTC)[回覆]

@94rain:因為昨天我和他反覆撤銷過對方在vi:Lạc Long Quân貉龍君)中的編輯,並因此導致越南文維基百科管理員Tuanminh01將該條目設定為全保護。隨後他在Tuanminh01的討論頁對我進行相似的辱罵。以日本人名作用戶名並修改相關越南史條目,這也符合影武者的一貫作風。因此我認定他就是影武者的傀儡賬號。--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9年8月2日 (五) 04:16 (UTC)[回覆]
謝謝告知,我已經申請了全域IP封禁豁免。--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9年8月2日 (五) 05:09 (UTC)[回覆]
除此之外他在ja:泥棒政治 ja:韓國瑜的編輯也很可疑。--及時雨 留言 2019年8月2日 (五) 09:26 (UTC)[回覆]
身份已被暴露[10]。--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8月2日 (五) 10:3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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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林浩生」決定繼續編輯《維基百科》!


我「林浩生」暫時不會退出退出《維基百科》與《維基共享資源》網站的編輯,決定撤回之前永久退出的聲明!--哀悼中國共產黨竊國70週年留言2019年8月11日 (日) 05:39 (UTC)[回覆]

  • RRD的原因是含有對特定用戶的人身攻擊,他的聲明(我早就永遠不會在《中文維基百科》註冊傀儡帳戶,所以「User:哀悼中國共產黨竊國70週年」的名稱是冒充的!我的「Facebook」已經於2019年7月10日重新註冊,舊有的帳戶已經永遠關閉)沒問題。--Lanwi1(留言) 2019年8月18日 (日) 20:19 (UTC)[回覆]

關於WMF全域編輯禁制

近年有幾個跨維基破壞者被WMFBAN了,我總覺得影武者被WMFBAN的可能性越來越高。他在維基計劃大約有2300個傀儡賬號,一部分賬號名稱還涉及人身攻擊、冒充他人。從2006年到現在一點悔意也沒有,言行仍有強烈的攻擊性。--Lanwi1(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07:39 (UTC)[回覆]

本人於2022年2月9日,已經正式向WMF對4名破壞者提請全域禁制,包括LTA:KAGELTA:HMGYLTA:QCHMLTA:Kapol6360。以上4人的破壞行為的危害性遠超被基金會禁制的LTA:冏。其中影武者因為人身威脅被刑事起訴 足以被基金會禁制。 BuenosDías 2022年2月9日 (三) 05:43 (UTC)[回覆]

基金會禁制的受理時間大約是4周左右,如果不出意外以上4周後,也就是將會在2022年3月中旬被基金會禁制,當然因為翻譯和取證需要較長的時間,可能會延長。影武者因為人身攻擊被刑事起訴,而後三者則是有意的破壞維基媒體的正常運行,這都嚴重違反了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條款,至於影武者為什麼沒有被基金會禁制,是因為這麼多年沒有人向元維基進行投訴。但是只要有人投訴元維基就會受理 BuenosDías 2022年2月9日 (三) 05:58 (UTC)[回覆]

回復@Seele2021:幾個四周了 囧rz……--Firedoge2023留言2023年7月26日 (三) 09:23 (UTC)[回覆]

持續出沒的破壞者的編寫是否也需要方針來約束?

剛剛閱讀KAGE的破壞者專頁,請問雖然他是可惡至極的破壞者,但如果說公開居住地有助於IP判斷的話,那麼把他的姓名甚至照片公開出來對反破壞有何裨益?我經過閱讀並沒有看到他的用戶名習慣會和這個本命有關係誒。這些做法是否合法、合情、合理呢?是否應當添加方針來約束持續出沒的破壞者的專頁的編纂規則?--向烏魯木齊中路的英雄兒女致敬2022年12月30日 (五) 12:29 (UTC)[回覆]

您提的問題我也提過。我覺得LTA頁確實有些寫得很不好。但要不要定規則,還是先看有什麼問題再說吧。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2年12月30日 (五) 12:45 (UTC)[回覆]
初步認爲此專頁例子是過度餵食怪獸的典型,我想此人綫下大抵會説「哎呀維基那群人爲了我居然新建一個頁面,還那麽詳細欸!」從而開心的要死。當然,有些信息諸如Ip地址、破壞傾向為必要的,而我也認爲LTA界面的攥寫應僅為「偵測破壞者」這一目的,除此之外都是多餘的。建議移除照片、本名,如有必要,站內公開宣言部分也可移除。——WMLO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19:07 (UTC)[回覆]
WP:百樂兔也放了一張他的頭像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2年12月30日 (五) 21:20 (UTC)[回覆]
WP:OUTING是針對所有用戶的,所以LTA頁面不應該含有用戶的個人信息。--GZWDer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23:08 (UTC)[回覆]

這是他的傀儡嗎?

BanG Dream的維基頁面,用戶名和越南有關[11]--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4月13日 (四) 01:39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