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新条目推荐/候选/存档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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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K同一時間6個問題,4個都是問哪一位英國陸軍元帥?

已解答:
系当时无其他已通过的DYK条目可供展示。--EvesiestaCOVID-19感染中 2023年3月2日 (四) 14:52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不是有機器人防止同一時間太多同類條目在首頁嗎?怎麼可能6個問題,有4個都是哪一位英國陸軍元帥開首?--Dragoon17cc留言2023年2月20日 (一) 22:44 (UTC)

(:)回應,翻查歷史,當時衹有英國陸軍元帥的條目夠票並用完時間,其他類型的條目要麼就不夠票要麼就未用完時間要麼就被問題不當拖着,所以機器更新當時根本沒有其他選擇。--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2月21日 (二) 02:28 (UTC)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3月7日首页展示DYK问题有误

3月7日当前首页DYK栏目中金娘的问题有误,金娘的封号应为“一品柱国夫人”,当前问题和内文都误作“一品国柱夫人”。参考故宫文物月刊屏东县政府文化处国家图书馆台湾记忆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台湾史研究所研究生论文

再次质疑这样的DYK支持投票有何意义?--NVMENOR留言2023年3月7日 (二) 06:56 (UTC)

 已修复 --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3月7日 (二) 11:02 (UTC)
這篇條目問題不明顯,不懂行的人即使對照參考資料都未必能注意到。平心而論,讓我檢查我大概也注意不到。
PS:這樣的DYK(以及GAN、FAC)投票能攔掉一些(不是全部)有明顯問題的條目,不能說是完全沒有意義。我認爲社群當前的目標就是「以衝數量爲主,選出總體印象不錯的條目;不要把人手浪費在檢查細枝末節上」。所以,是不是您(和部分比較嚴謹的用戶)對評審的定位與社群對評審的定位有分歧?--洛普利寧 2023年3月7日 (二) 14:35 (UTC)
如果繼續抱這種想法,第二次折毛事件指日可待。--Maccomcre留言2023年3月15日 (三) 12:57 (UTC)
Maccomcre所以说懂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问题。只不过「国柱」站内就有人指出,而折毛事件的发现者在站外。而且折毛引用资料又是纸媒又是俄语,如果不拉领域专家来把关,说实话这个问题无解。--洛普利寧 2023年3月19日 (日) 04:01 (UTC)

新条目推荐是否有重审机制

如果发现以前被通过新条目推荐的,但现在发现存在明显问题的,当时划票的人没仔细查证内容的,是否有重申机制,类似Wikipedia:優良條目評選的重选机制。--桃花影落飞神剑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7:52 (UTC)

没有、不需要吧。只代表历史信息。按一般条目维护。--YFdyh000留言2023年5月22日 (一) 19:48 (UTC)
没有。GA相当于是一种头衔,如果德不在位可以剥夺;而DYK都已经登上去了,未见有重审的必要。挂模板维护就好。——WMLO議程表 2023年5月23日 (二) 10:48 (UTC)
DYK不像GA、FA属于较长赋予的头衔,只是作为条目推广在首页较短时间展示,没需要维持大费周章进行重审(讨论完可能已经展示完毕下线)。建议有兴趣者经常关注DYKC,给有问题的条目提反对。——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5月27日 (六) 06:56 (UTC)
我觉得DYK“撤销”这个概念在本质上就是行不通的。GA和FA是在WP:GAWP:FA上展示的,撤销可达到中止展示的目的;而DYK的目的就是上首页展示一次,上完首页便不会在其它地方展示,即使撤销,也没有实际上的作用。--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6月6日 (二) 10:02 (UTC)
条目讨论页是有的。但与其讨论撤销,还不如维护模板+讨论页指明条目问题。--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6日 (二) 19:49 (UTC)
而且有些条目是DYK通过后质量变差的,按最新内容讨论撤销资格对先前的讨论不合适,除非讨论之前流程所涉重大弊病。--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6日 (二) 19:51 (UTC)

關於新條目推薦提問「一起」「哪起」是否應該避免使用?

「起」字從清朝開始就賦予了分類詞的意思,至今也有300年的歷史,還衍生「兩起」「三起」「哪起」「那起」「每起」「數起」「多起」等用詞,使用的話都用在事件和案件一類,只要語文理解能力不要太差,看內容的前後文也都能明白意思。不過有用戶在新條目推薦表示「一起」用語在港澳那裡不常見很少用,通常會善意的提醒人家改用其他用語或是不用或是加入字詞轉換。我想說你們與其在那邊善意提醒或是討論著能不能用的問題也沒能有個結果,索性就在互助客棧這裡發起話題,大家在這裡討論個清清楚楚取得共識後加進「問題指南」裡頭,要求所有人在問題發問使用量詞時,顧及不同地區的用法避免使用「一起」這詞。

我的意見是,若是名詞、形容詞的用法有差異,那提問時就需要字詞轉換,若只是分類詞的不同,沒必要字詞轉換,只要用法順暢合理即可。--D留言2023年6月25日 (日) 00:48 (UTC)

我人微言輕,沒有人會理會我做的事,所以我只能ping當事人來了:@ATCdip150Ghren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Sanmosa Кэйзют гъўсук зе бътзікдък ґъўсук 2023年6月25日 (日) 06:36 (UTC)
不過我也可以提兩點意見:
  1. 「起」字在香港不曾有過分類詞的意思;
  2. 理論上不能排除新近參與中文維基百科與DYK的用戶來自香港(或澳門)的可能性;
以上。Sanmosa 歡迎使用代ping工具人服務 2023年6月25日 (日) 07:21 (UTC)
相關意見為當事人個人看法,見仁見智,不構成需要強制禁絕之理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25日 (日) 06:53 (UTC)
不需要避免使用,但是至少應該加上轉換。--AT 2023年6月25日 (日) 08:51 (UTC)
同AT。而且已然不衹是新條目推薦的問題,而是所有條目的字詞轉換的問題了。大抵不認同DEMONBANE君的看法,「字詞」就是代表所有的詞,當然包括分類詞;如果衹是名詞、形容詞才需要轉換,那「字詞轉換」大概應該要改名為「名詞與形容詞轉換」了。字詞轉換除了要彰顯正確性,還應同時彰顯常用性,zh-mo不常用「N起」而是「N宗」,zh-mo顯示為「N起」並不適合,所以應當轉換。而且提案人的看法還可能引伸到足球條目的-{zh-cn:甲级;zh-tw:甲級;zh-hk:甲組}-的問題,「級」和「組」也是分類詞,按提案人的話那是否也不應該轉換?--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6月25日 (日) 08:56 (UTC)
一組、一級、一等是分類詞,甲組、甲級、甲等是代號,屬於名詞的一部分,就看你們香港對於中國足球甲級聯賽等足球聯賽是怎麼稱呼的。--D留言2023年6月25日 (日) 09:40 (UTC)
量詞的使用是語法範疇的內容,在語言學上本身不屬於詞匯學的內容。如果字詞轉換包括語法內容,請您們盡快申請zh-us這個變體,然後購買邢福義先生的《全球华语语法•美国卷》將您維條目改到有美式中文風格。--Ghren🐦🕕 2023年6月25日 (日) 10:33 (UTC)
——WMLO議程表 2023年6月25日 (日) 10:35 (UTC)
不應避免使用,同時我也不認爲需要所謂“至少應該”加上轉換。這點同我在DYK的看法一樣,取決於編者的態度,而不用別人逼迫(我直白的說AT多次直接抛出這個論述就類似於一種强硬式的建議,當然他是有理據的。這點和我是相對的。)這個量詞有相當一部分港澳籍人士使用(街燈君稱推測編者背景可能受他人文化影響,那麽恐怕長期旅居日本受扶桑文化影響的AT的見解也不能代表“本地用戶”了),也不屬於台灣的“影片”;大陸的“視頻”等顯而易見兩詞一意之“名詞”。量詞的屬性單純,其用法就是事實上能用,DYK的用戶也多次舉證這個在港澳地區并不屬於“文法錯誤”,至多像“青眼相看”“晨兢夕厉”“迭遭”之類詞語,讀者只要綜合文義,我不認爲會有人不理解。綜上認爲用“起”而不加轉換詞仍屬 问题得當。謝謝。——WMLO議程表 2023年6月25日 (日) 10:03 (UTC)
大致支持WMLO君的意见。譬如大陆除了两岸新闻之外见不到「定谳」这个词,是不是也应该转换zh-cn:结案zh-tw:定谳?或者Jarodalien说大陆只说「女作家」不说「女性作家」,我们也要转换zh-cn:女作家zh-hant:女性作家?字词转换的目的是「适应不同用字模式的差异」,这种用语习惯,除非说不通(Sanmosa说起字在hk没有量词的意思,若是确需斟酌),不该动用转换。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6月25日 (日) 10:30 (UTC)
光文事件的DYK中,有多於一個香港用戶同樣表示「起」字在香港沒有分類詞的意思,此外在我的記憶中也從來沒有任何教科書表示「起」字有分類詞的意思。這就是很尷尬的地方了。Sanmosa 歡迎使用代ping工具人服務 2023年6月25日 (日) 10:35 (UTC)
我長居日本多年,反而可以反映我的中文會沒有受到陸台影響,當然以時間而言,我的中文可能沒有與時俱進,但是從其他港澳用戶的見解中可以得知,起作為量詞在港澳仍然沒有達到通用程度。實際上,也不存在有相當一部分人使用的說法,這從新聞媒體等的用例來看便一清二楚,小弟找到大量一宗,卻找不太到用一起的香港媒體。另外,「迭遭」等不常用或過於艱深的用字我也認為可免則免,百科全書本來就應該避免艱深晦澀,反過來要求讀者去推敲更是不妥。不過,「一起」的問題比此更嚴重,正如我在DYK所說的「起」的粵語發音與「次」差天共地,其作為量詞的性質反而導致無法讓步,其突屹程度遠超「迭遭」之類的難字。而且,本來轉換就是為了對應各地的常用字詞,既然一宗在港澳遠比一起要常用,那轉換理所當然。--AT 2023年6月25日 (日) 13:43 (UTC)
這裏我可以總結一下上方討論的結果:「如果你打算讓我接受你的想法的話,請你盡早死心」。我不預期社群應該就這種小問題(相比起管理人員緊急除權這種大事)搞成現在這個樣子,這應該不牽涉甚麼大是大非。Sanmosa 歡迎使用代ping工具人服務 2023年6月25日 (日) 10:12 (UTC)
因為來自香港的使用者總是糾結著「一起」作為量詞,是否該避免出現於新條目推薦的問題提問,與其日後有人使用了「一起」各位再爭論此事,還不如現在就把這問題理清、規範明白,總結出一個各位都能接受的共識。--D留言2023年6月25日 (日) 11:44 (UTC)
我只能肯定我說的那兩點是事實,你要是真的沒辦法找打破討論僵局的點的話,可以嘗試從我提出的兩點看看。Sanmosa 歡迎使用代ping工具人服務 2023年6月25日 (日) 11:49 (UTC)
諸位,我覺得AT乙方存在自我認知偏差的情況,借某位偉人説的,有些事情你説有很容易,説沒有很難:經本人查證,事實上使用“一起”“X起”的香港媒體明明有很多 [1][2][3][4][5][6](這幾家都是我看香港報紙列表一個個搜的,如果不夠各位還可以接著查)。我認可這個用詞在十年前可能不常用,但以上足以證明“起”字的用法在現今的香港傳媒不僅是相當,更是常用,這從新聞媒體等的用例來看便一清二楚。至於拿粵語發音來推定突屹程度有地域中心的原創研究之嫌,本站是使用現代白話文的維基百科,而非漢語其他語系的百科全書,否則是否還得考量吳語發音、美式中文之類用詞語法的不同?至於“迭遭”一類的用詞,我個人倒不覺得艱深(可能不常用,但至少比“連環遭破油”要簡潔得多),我想我們也不需要過於低估讀者的理解能力,否則杞人憂天,什麽也別寫算了。既非文法錯誤,也非明顯地區詞,更得到當地傳媒之廣汎使用,我不認爲屬問題不當之範疇。因此直接使用“一起”天經地義,無需轉換。如果有人忽略上述事實,持續歧視使用“一起”的DYK用戶,迎阻DYK通過,那就是Wp:Point發揮作用的時候。—WMLO議程表 2023年6月25日 (日) 15:29 (UTC)
我不認為這些媒體有說服力。雖然我是台灣人,但我知道香港媒體分黃絲、藍絲。明報的 "一起事件" 用例掛零明報的 "一宗事件" 用例近百。文匯、大公這些媒體身負宣傳任務,文風用字會更傾向統治者(央地矛盾自古皆然,首都台北也是捷運等公共建設蓋的比其他城市多),拿他們舉例又不看用例數量比的話,顯然有欠考慮。--Shyangs留言2023年6月25日 (日) 15:49 (UTC)
文匯、大公和香港商報在用字上極受大陸影響,無法作為參考,您這裡列出的東方日報是馬來西亞報章,連內文也是簡體,看中國也同樣是簡體,自然也是例外。因此,仍然無法反映起字在港澳常用,而且也不影響宗比起常用的事實。本站是中文書面語,而且中文在港澳等同粵語,港澳讀者或用戶絕大多數均不會以普通話或國語的感覺來閱讀條目,實際上本站Wikipedia:有聲條目#粤语(73)就有大量粵語用例證明我這個說法,其他方言的書面讀法為何我不清楚,我只能以我熟悉的語言為例子,而且提出發音問題是旨在表達於香港使用「起」作為量詞存在實際困難。不需要低估,也不應該高估,意思一樣的詞語就應該盡可能簡單,百科全書面向的不是專業人士,而是普羅大眾。另外,我覺得非常奇怪的是當港澳用戶說「一起」是地區詞,然後有其他地區的用戶走來說這不是地區詞,難不成其他地區的用戶比港澳用戶還了解港澳地區的用字習慣嗎?--AT 2023年6月25日 (日) 15:56 (UTC)
我只想指出AT上述“從香港媒體的用例可知并不常用”的論點是顯然無效的。而上述幾家媒體均爲香港在地發行的報紙(除了東方日報那個,這我搞混了。但請見下段。),面向的也是香港用戶而非大陸或台灣,以其政治立場來推定是否有說服力并非我們作爲編者所要考慮的。且我上開來源例子,亦有給出傾民主派之熱血時報,同樣使用“起”字。如果全觀地查看明報使用“這起事件”有26條結果(宗為81條),若查“X起事件”頭條日報(610)東方日報(323),用字數量亦不少;這三個來源對比“X宗事件”的使用大概是其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二。以個人標準,此足證明在當地“常用”,就算是不及宗字,也沒有到需要使用轉換詞的地步,否則查看明報“則”的使用更比“起”要少,是不是也要以“對比不常用”之類的理由而加上轉換詞了?否則為何偏要針對“起”?請回應此問題,不然我相信社群對這種可能對地區詞轉換的濫用表示擔憂。此外,在維基百科上的編者均是以理服人而非身份的(涵括上開來源查證、字典舉出、媒體使用率),在此詞使用有異議的前提下,卻僅憑他人的身份而斷定一個有爭議的話題的其他參與者的理據必然不如自己,我認爲這是無效的理據。中文維基百科不可能照顧到所有不以普通話或國語為母語的用戶,也不可能只針對以粵語為母語的用戶特別優待,故而(除非當地名詞、形容詞或翻譯有巨大差異的情況下)最好以標準書面中文的查證去斷定一個詞現今在某地區能不能用。而目前的推論就是,現今“起”字在香港的用法可能比宗字少,但也可能比則字多。文法上也沒有任何錯誤,因此直接使用而不加轉換詞也不是什麽大事,至多是那“五分之二”或“三分之一”,而這也不構成使用轉換詞的顯著理據。除非多數暴政。因此希望您以合理之方式闡釋標準,否則我會認爲您是在刁難使用“起”作爲量詞的用戶。謝謝。——WMLO議程表 2023年6月25日 (日) 19:55 (UTC)
我不知道您有沒有留意到您提供的搜索結果中的連結雖然是明報,但是其中不少實際上內文源自其他網站,例如新華社環球網中新社、新華社英國廣播公司、新華社央視、彭博新聞等等,頭條新聞也有轉載的情況,例如ETtoday,甚至搜索字詞「起事件」本身也有問題,例如會涵蓋到回憶起事件挑起事件等沒有問題的用法。--AT 2023年6月26日 (一) 03:02 (UTC)
如果香港维基人对此形成共识,直接加到条目和改提问加转换语法较好。不建议强令提问人避免或换词(虽然指南可以建议),提问人可能无辨别能力、是否转换有争议(如上文)且交流繁琐,未成共识以此反对应无效。香港用“起”较少,有来源[7]。--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25日 (日) 16:18 (UTC)
現在的問題就是有人拒絕轉換。--AT 2023年6月25日 (日) 16:25 (UTC)
立場不同罷了,于我而言現在的問題就是有人强令轉換。——WMLO議程表 2023年6月25日 (日) 16:26 (UTC)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我覺得理論上不能排除新近參與中文維基百科與DYK的用戶有來自香港(或澳門)的可能性,而我也不認為他們看得明白這種「起」字的用法,甚至還有機會以為這種「起」字的用法是中文維基百科的專有術語(是的,我曾經確實這樣以為過),因此我覺得強不強令不是重點,重點是這種「起」字的用法是否新手友善和是否具誤導性。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25日 (日) 23:42 (UTC)
一起還有明顯的歧義問題,就是可以指Together,造成混淆。--AT 2023年6月26日 (一) 03:16 (UTC)
香港至少2007年的《商務新詞典》[8]就有“量詞。件;次;批”[9],之前版本的不知道,感觉不应该限制出现。--Kethyga留言2023年6月25日 (日) 23:59 (UTC)
您不如查一查其他大陸或台灣用語,作為一本中文詞典,我想多少也有說明,有這個用法不代表在港澳常用。例如,您這張圖提到的起痱子就不是香港用法。而且,根據介紹這本詞典還適量收錄方言字,反映中國不同地區的語言運用情況。--AT 2023年6月26日 (一) 03:26 (UTC)
辭典對於解決這些問題沒有幫助。香港的字典、詞典基本上都有大陸背景,沒有真正的港式中文詞典。但是,這本字典的方言字是會有另外標記的,所以不存在「起」字作為量詞義時候屬方言字的情況。您們如果想解決這個問題,希望您們誰有空的話,去圖書館將《港式中文語法研究》的第三章「港式中文的實詞」第一節「港式中文的量詞」拿出來給大家看看,總比現在吹水好。--Ghren🐦🕚 2023年6月26日 (一) 03:59 (UTC)
现在中小学生会用的词典,理论上不应该是错误语法吧,而且自从清朝起就有该用法。--Kethyga留言2023年6月29日 (四) 06:52 (UTC)
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的林語堂當代漢英詞典--Kethyga留言2023年6月29日 (四) 08:06 (UTC)
我同意「現在中小學生會用的詞典,理論上不應該是錯誤語法吧」,相信大家都同意,只是有些人希望對條目有語法正確以上的需求。林語堂這本字典只是在香港出版而已,不代表香港人的語言習慣。--Ghren🐦🕓 2023年6月29日 (四) 08:30 (UTC)
直接搜尋香港政府網站使用「一_某某事件」的單位就完全反映了常用度的問題:
  • 一宗*事件:25,900項,主要結果為政府公報;
  • 一件*事件:7,600項,主要結果包括政府公報、立法局和教育局;
  • 一起*事件:6項,全部都是作為「together」的意思用;開了VPN後再搜有17,500結果,但僅顯示19項(其餘被標記為重複而不顯示),其中16項是「together」的意思,再扣減1則駐港特派員公署不是「本地」的結果就只有2則結果是作量詞用;然後一按重新搜索又只剩6項。
這不就非常官方地證明香港本地是不怎麽將「起」作為動詞用嗎?--西 2023年6月26日 (一) 09:22 (UTC)
"一宗*事件" site:*.gov.cn的搜尋結果也是很有趣,「一宗事件」在中國大陸雖然使用次數不多,但可以明顯看到大部分搜尋結果都集中在廣東省及該省城市的政府網站當中。--西 2023年6月26日 (一) 09:35 (UTC)
「一宗事件」在大陸是合法但非常用的用法。您們如果有心搞轉換,「一宗事件」是需要轉換的。--Ghren🐦🕘 2023年6月26日 (一) 13:25 (UTC)
所以就跟AT的立場一樣,「[數][量]事件」應該通過轉換處理,始終兩地的這組量詞是幾乎完全不互通的。只能說香港是會有人簡直不知道「起」可以作「事件」的量詞的,但應該不會有人不同意「件」或「宗」作為「事件」的量詞;反之亦同。--西 2023年6月26日 (一) 13:57 (UTC)
但是「宗」的事件用法在在大陸辭典依然有收。既然合法,那轉來做什麼。--Ghren🐦🕙 2023年6月26日 (一) 14:08 (UTC)
單向轉換不就好了?--AT 2023年6月26日 (一) 14:38 (UTC)
不清楚您希望的单向转换是什么。--Ghren🐦🕛 2023年6月27日 (二) 04:42 (UTC)
宗沿用,起轉換。--AT 2023年6月27日 (二) 10:50 (UTC)

這種港式中文和現代漢語之間差異的語法還有很多。比如說香港懲教設施列表中用的「間」這個量詞實際上就不是大陸、台灣的常用用法。胡思忠《量詞詞典》(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2010年)頁154:「用於房間,為房量的最小單位;一間屋子」。賴慶雄《實用量詞詞典》,([台北縣]板橋市:螢火蟲出版社,2007年):「指房屋最小的單位」 。沈敏,楊彬.基于語料庫的大陸與香港量詞“間”的對比分析[J].海外華文教育,2019(01):29-35.DOI:10.14095/j.cnki.oce.2019.01.004.中提到在大陸「間」的用法有所擴大,但是依然還沒有像香港這樣夸張。蔡貴琳:《「間、家、所」、「部、台、輛」之搭配分析及教學應用--以語料庫為本》中提到「間」最常用於計量「房屋內隔間」,對於監獄這些大型建築物群是不太適用的。

如果您們真的很想管這些問題,一間大學有270個結果,您們最好全部捉起來改,改成「一所」。據調查,港式中文和標準中文的差異是最大的(《全球華語語法》前言),改起來辛苦的永遠只會是香港用戶。像英維這樣放著不管不好嘛。Ghren🐦🕓 2023年6月26日 (一) 09:00 (UTC)

香港維基人想手動一個一個填轉換語法是他們的事,反正累不著你。--Shyangs留言2023年6月26日 (一) 09:30 (UTC)
「一間」是閩南語量詞。閩南語例句:「阮學校的前身是一間研習所」。八成台灣人應該很習慣這詞彙。--Shyangs留言2023年6月26日 (一) 09:33 (UTC)
蔡貴琳的那份文章有調查,95.4%的台灣人會用「一所」而非「一間」。--Ghren🐦🕕 2023年6月26日 (一) 10:15 (UTC)
呃,那份是碩士論文。碩士論文問卷調查沒什麼價值。我也寫過碩論,權威性肯定不如閩南語辭典。--Shyangs留言2023年6月26日 (一) 10:22 (UTC)
閩南話或者粵語怎樣用和現代標準漢語有什麼關係。--Ghren🐦🕗 2023年6月26日 (一) 12:13 (UTC)
「福爾摩斯」、「一五一十」,你覺得是閩南語還是現代標準漢語?「一間」顯然是閩南語和現代標準漢語共有詞彙。--Shyangs留言2023年6月26日 (一) 12:32 (UTC)
「一五一十」和「福爾摩斯」都不是閩南語。《二刻拍案驚奇》:「才把前時失去今日歸來的事端,一五一十告訴了一遍」。「福爾摩斯」是專有名詞,不能硬說是來自什麼語言。如果硬說是來自什麼語言,《歇洛克奇案開場》用的是文言文。而且共有詞彙在不同的語言完全可以有不同的意思。--Ghren🐦🕗 2023年6月26日 (一) 12:55 (UTC)
有意思,那閩南語怎麼講「福爾摩斯」、「一五一十」?--Shyangs留言2023年6月26日 (一) 13:02 (UTC)
閩南話怎講「福爾摩斯」、「一五一十」和現在討論的問題一點關係也沒有。--Ghren🐦🕘 2023年6月26日 (一) 13:19 (UTC)
其實就是程度問題,就算間在香港最常用,家、所也不至於相差太遠,這跟宗與起的常用程度上有極大的差距。--AT 2023年6月26日 (一) 13:08 (UTC)
"一間*大學" site:*.gov.hk 15,300結果 vs "一所*大學" site:*.gov.hk 10,800結果,我是覺得不相上下,依en:MOS:COMMONALITY統一使用「一所」免轉換是可以啦。--西 2023年6月26日 (一) 09:39 (UTC)
我是認為分類詞,只要用字別用錯,而且該種類的分類詞用字在中文界有廣泛的使用者的話,就不應該限制使用和要求字詞轉換。--D留言2023年6月26日 (一) 12:50 (UTC)
那就讓您用,也可以不用您去加轉換,想加的人自己去加總可以了吧?--AT 2023年6月26日 (一) 13:15 (UTC)
只要別在對他人使用的分類詞用字上太過計較就行了,除非用錯字;若是名詞、形容詞等詞匯用法的差異我就會要求要字詞轉換。--D留言2023年6月26日 (一) 13:28 (UTC)
我不認為在極端常用差異的時候作任何詞類的地區用詞轉換有什麼計較可言,例如這次爭議中的量詞的在兩地常用度均是幾何級別的差異,程度跟「影片」vs「視頻」一樣,且「一起」又跟「視頻」一樣是對某地用戶來說有歧義。不轉有問題,轉了不會壞,有用戶要求轉換是完全合乎情理的。--西 2023年6月26日 (一) 14:03 (UTC)
所以意思是您能夠接受其他人自行加上轉換嗎?--AT 2023年6月26日 (一) 14:33 (UTC)
在時過境遷之今日,强制轉換合乎中文書面語法的用詞完全不合情理,顯然會造成字詞轉換的濫用憂慮。因此也不認爲如同“影片”或“視頻”一般能造有歧義。同時回復一下@Sanmosa君的問題,從“起”字問題提出開始已過了十五年,在網絡文字傳媒發展的今天,最後一次“起”字問題的提出大約是四五年前,近期也沒有類似問題的提出。我認爲港澳人士已較爲熟悉此詞的運用。以粵語發音要求語法用字與他人不一樣同本人上述般是一類“要求特別待遇”之行爲。綜上,對於牽扯到標準中文語法學的所謂“轉換”我目前持反對態度。直接用“起”字沒有任何問題。——WMLO議程表 2023年6月26日 (一) 16:06 (UTC)
‘我認爲港澳人士已較爲熟悉此詞的運用。’別你認為--Iridium(IX) 2023年6月27日 (二) 05:01 (UTC)
不明白你所謂‘刁難使用「起」作爲量詞的用戶’的說法,轉換制度並沒有壓迫任何用戶去接受不符自身語言習慣的用字,反而是不允許轉換才是在刁難使用「宗/件」作爲量詞的用戶。這本身也不是粵語的問題。「宗」作為量詞本來就是標準中文語法所允許,在文學經典裡有見運用,也並非你所謂的粵語習慣。真要說粵語是多用「單」而非「宗」,因此請別把這提升到方言對立的層次。此外你的文字比如開首什麼‘在時過境遷之今日’便是不合語法邏輯,‘以粵語發音要求語法用字與他人同本人上述般是一類「要求特別待遇」之行爲’也難以理解,希望改善--Iridium(IX) 2023年6月27日 (二) 05:20 (UTC)
「宗」作「事件」量詞的用法是不太合大陆语言习惯的。如果您所说的标准中文是大陆的现代标准汉语,我会「宗」作「事件」量词的用法并不是标准中文语法所允许的。--Ghren🐦🕒 2023年6月27日 (二) 07:25 (UTC)
“我认为港澳人士已较为熟悉此词的运用。’别你认为”那您是忽略了我先前提出的事實,即這幾年沒有類似的問題。固然AT“孜孜不倦地”看到“起”字就會要求別人換掉,但從存檔的漏網之魚來看,使用“起”的仍就有一推卻沒有港澳用戶提出質疑。這不便是“時過境遷”的最好證明麽?此外,提出需要考慮粵語發音的是AT,而不是我,如果您需要找方言對立的發起人,我認爲是找錯了。我也建議AT君看一下SIridiuM28君的話,只要換個詞就符合現在的情景:““起”作为量词本来就是标准中文语法所允许,在文学经典里有见运用,也并非你所谓的粤语习惯。真要说粤语是多用“单”而非“宗”,因此请别把这提升到方言对立的层次。”
另外,現在這個討論串討論的就是分類詞是否也屬地區詞,或者轉換是否對符合中文語法的分類詞也需要轉換。因此您“转换制度并没有压迫任何用户去接受不符自身语言习惯的用字,反而是不允许转换才是在刁难使用“宗/件”作为量词的用户。”也不能説明什麽。我稱其為“刁難”單純是AT當時并不能提出合理依據,在我看來理據不合理卻一再要求別人使用轉換詞,還稱之爲“問題不當”發揮作用的時候,那這就是刁難(他還在DYK引用12年前一篇稱“大陸人用詞有一股從毛澤東時代留傳下來的匪氣”的文章,那我是首個主張使用“起”字沒有任何問題的,看來我是匪首了[開玩笑的])。您提及的那句話是我沒改完的結果(本來應該是要寫“以粤语发音要求语法用字与他人不一樣同本人上述般是一类“要求特别待遇”之行为”),感謝提醒,我已改好。——WMLO議程表 2023年6月27日 (二) 09:33 (UTC)
追本溯源看看DYKN再跳了幾個鏈接才知道事出有因,不排除這裡有人便是生起了執念才能發表什麼‘有人針對「起」這只字’的念想。我僅以一個香港用戶路過的視角出發,知見該字在香港地區並沒有作為量詞的文字習慣,而在閱讀時的語感也不很自然。
你所說社群多年沒有再提相關提案,便以此推論港人/香港社群近年對‘起’的接受度提高實屬荒謬。請別訴諸可能。綜觀你的說辭,核心便是‘起’在港澳不是不能用,因此就不需要轉換。我僅納悶全域轉換表裡‘米其林’、‘機率’、‘反應爐’、‘編程語言’又有哪一個是港澳完全不能用的?你這說辭本質上是與推翻轉換的價值無異。假如能肯定某詞轉換的效益,是量詞還是單位什麼的又有多大問題?更甚者有人說什麼‘讀者可自行查看字典’‘不如主動地接納它,讓它成爲量詞使用的一份子,達到「量詞正常化」之目標。’,乃至嘗試以大陸常用文法來規範/凌駕港澳讀者的偏好,恕不能接受。
我那段文字扣起了關鍵的一句沒說,相信你心裡也不是不能明白。因此AT看見你所創造的東西不過只能一笑置之。
還有與‘一則’相關的稻草人,及以規範主題收錄的WP:NOT#DICTIONARY佐證‘中文維基百科不可能照顧到所有不以普通話或國語為母語的用戶’此觀點等諸多雜碎,未能一一回應--Iridium(IX) 2023年6月27日 (二) 10:37 (UTC)
@SIridiuM28真是說出我的心聲。從眾多港澳用戶的意見以及客觀數據,均反映宗作為量詞在港澳地區遠比起常用的情況下,我不知道為什麼有非港澳用戶還可以一直主張「我認為港澳人士已較為熟悉此詞的運用。」港澳用戶本身的用語習慣,港澳用戶自己還不清楚嗎?其他地區的用戶怎麼可能比港澳用戶本身還要了解?到底是誰在刁難,我想已經很清楚。什麼時過境遷更加是讓人費解,現在就一堆港澳用戶已經在質疑了,還要視若無睹嗎?--AT 2023年6月27日 (二) 11:06 (UTC)
仍然(-)反对:我無法苟同SIridiuM28所言“乃至尝试以大陆常用文法来规范/凌驾港澳读者的偏好”之類説詞。這個討論涉及根本上港澳地區的用戶是否享有語法而非名詞習慣上的特殊待遇。從路西法人提供的調查結果,也可以能證明“起”字用法在以粵語為母語的地區也“不常用”;若説是所謂的“大陸常用文法”那麽請注意普遍說粵語的嶺南地區的語法習慣也是如此。我也完全支持如果名詞方面有巨大差異,可以轉換:但也有別於“米其林”、“几率”、“反应堆”、“编程语言”這種名詞,或其他翻譯語句(如“文翠珊”的漢譯)的不同顯然地區性名詞的轉換(各位可以看看轉換列表都是同一類型而不牽扯到語法),既然牽扯到以所謂“粵語發音突屹”有別於現代標準漢語語法的問題,那麽諸位就應該申請“zh-yue”這個變體,把“起”字的轉換擴展到整個粵語地區。否則要求符合現代標準語法量詞使用轉換詞僅限定到說粵語的港澳兩地區,根本就是在濫用。因此這類要求既不合情,也不合理,跟要求簡繁分家的提案或建立四川話維基百科是一個套數。綜上,本人强烈反對。——WMLO議程表 2023年6月27日 (二) 11:27 (UTC)
您可顯然沒讀清楚我的留言。我原先留言只說了搜索結果顯示「一宗事件」在中國大陸不常用,頂多就是廣東省內用,這跟「一起事件」在廣東省內是否也常用沒有關連。"一起*事件" site:gd.gov.cn仍然有大量搜尋結果,不存在也可以能證明「起」字用法在以粵語為母語的地區也「不常用」一說。zh-cn用「起」不會讓廣東人看不懂(他們「宗」「起」都看得懂且非不常用),但港澳就會有看不懂且不常用「起」的問題。--西 2023年6月27日 (二) 12:32 (UTC)
实话我很难理解为何一个地区词转换变成了“涉及根本上港澳地区的用户是否享有语法而非名词习惯上的特殊待遇”,何况“起”在这里是量词差异而非语法问题,无论是名词还是量词都是地区词转换的适用范围,地区词转换何谈“特殊待遇”?要求符合現代標準語法量詞使用轉換詞僅限定到說粵語的港澳兩地區,首先“現代標準語法”是本身就是一种制式的规定,未必考虑到各地的习惯差异(点开阁下引用的条目便可知道,現代標準漢語#發展歷史中都没有香港的参与),而维基百科有能力处理这样的习惯差异,何乐而不为?再者,zh-hk/zh-mo本来就是面向“粵語的港澳兩地區”,那我就更不能理解这样的反对理由了。
此外,但從存檔的漏網之魚來看,使用“起”的仍就有一推卻沒有港澳用戶提出質疑。這不便是“時過境遷”的最好證明麽?我只能说这是十分典型的幸存者偏差。--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6月27日 (二) 12:57 (UTC)
从我的角度,「宗」应该是港澳地区特有的书面语量词,部分普及于广东地方。「宗」的起源有可能如Ghren所调查显示,并非粤语本身发展出来的词汇,而是从传统中文书面语中借用并自然演化,并且和多数华语地区用法存在差异,其最主要特征就是「宗」的泛用化。根据我对「广州」「一宗」的使用情况调查,当地的使用方法也是和中国大陆绝大多数地方保持一致,「宗」后面必然是相对重要的事务,并且粤省地方也是以「起」为主,尚且分不出zh-yue这种同言区域。如果要按照「宗」在各地的使用来看,那么除了港澳之外,目前只有中国大陆的南宁、洛阳、萍乡的方言比较常用「宗」,或许可以和港澳构成「宗」的同言区域。
最后一个问题应该是对zh-hk的理解,如何理解地区词的界定,如果将「宗」「起」当作地区词的偏好,自然zh-hk应该支持这种转化。然而「WP:地区词」并没有明确什么是「地区词」,所以我也不能确定这种做法的正确性,根据我对WP:关于改革字体、地区词转换功能的调查的理解,地区词包括「1.偏好分歧的词汇;2.词义分歧的词汇;3.音译分歧的词汇;4.权威分歧的词汇」,似乎这种量词差异应该是「第一种地区词」,但我又觉得量词本身又是语法化的名词,并非单单词汇可以考虑。
我最后的建议,明确什么是「地区词」,比「宗」的量词用法是否是「地区词」更重要。--Cat on Mars 2023年6月27日 (二) 12:35 (UTC)
量詞的使用本身自然是語法的一部分,然而在這兩者(起/宗)的情況下便更傾向是習慣的問題,不多涉及語法的因素--Iridium(IX) 2023年6月27日 (二) 16:51 (UTC)
我印象中量詞的搭配屬於語法範疇,作為「現代中文共同語」(或言之「現代標準漢語」)的「宗」其實並沒有「港式中文」如此應用廣泛,但我也相信「地區詞轉換」設計的目的就是解決這樣的問題,这种做法的前提就是承认「各地共同語」存在差异。同时,我也要提出一些比较正式的看法,即必要拿出充足证据证明香港的「起」确实没有量词用法,这种行为是得到辞书、字典、政府机构的确认,而不是光光凭借我们自己的印象/原创研究,不然将来这还会是一个问题。另外,我作为非官话区出身,我也感觉到现代标准汉语中有很大比例的内容,若非所见则永远都不可能知道,特此声明。----Cat on Mars 2023年6月28日 (三) 13:44 (UTC)
我並不是語言學家,在這也僅主要是針對‘起’這單一案例的問題。假如要系統性地考慮每一個可能的案例,那我並沒有什麼意見。感謝聲明--Iridium(IX) 2023年6月28日 (三) 15:04 (UTC)
另‘起/宗’的問題確實不是語法的問題,與其他現有轉換詞的問題性質一樣。‘起/條’、‘起/隻’才是語法的問題,希望你能理解我的意思,不要把問題提升到語法的層次--Iridium(IX) 2023年6月28日 (三) 15:08 (UTC)
中文大学的「汉语多功能字库」中,「起」只有动词用法,「宗」则有形容词、名词(包括量词)、动词用法;「粤语审音配词字库」中也是如此,你们按照词义要求没有什么问题。----Cat on Mars 2023年6月29日 (四) 02:42 (UTC)
我在這不是來過語言學家的癮,因此能避免把問題提升到語法的層次我就盡量避免,希望你能理解--Iridium(IX) 2023年6月29日 (四) 03:18 (UTC)
「漢語多功能字庫」是字源庫,資料庫,不是嚴格的詞典。而且,量詞英文是「classifier」,在「字庫」上並沒有收「宗」的這個用法。「粵語審音配詞字庫」的目的是審音,而不是審字義,對這問題是沒有幫助的。--Ghren🐦🕚 2023年6月29日 (四) 03:18 (UTC)

我印象中DYK不强制要求地区词必须加转换吧?觉得必要的朋友可以自己动手添加,但不应该影响问题是否得当的判定。--苞米(☎)💴 2023年6月26日 (一) 12:38 (UTC)

@Baomi,我非常樂意幫別人加,但是似乎仍然有人不能接受,畢竟不少用戶很抗拒別人改動自己的提問。--AT 2023年6月26日 (一) 13:03 (UTC)
本质上这个问题是,「宗」「起」在各大方言中的发展程度不一样导致的问题。《现代语文》2021年第10期《汉语量词“宗”的产生和历时演变》就统计过「宗」的地域分布——「香港69.22%,澳门20.71%,新加坡3.55%,北京3.04%,台湾2.14%,上海1.34%」,虽然这里统计的使用「宗」的所有用法,但不难想到「宗」属于极具香港/粤语特色的量词。根据《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的调查结果,绝大多数地方「宗」具有很强的书面语色彩,譬如北京话的「宗儿」就是指比较正经的事,作为量词在北方口语中比较少见,即便有后面也是较为重大的事情,譬如「一宗婚」「一宗案件」等等,「起」才是常用的口语词汇,而粤语、闽语中的「宗」才有相当于「件」的泛用量词用法。--Cat on Mars 2023年6月27日 (二) 07:58 (UTC)
不完全是這樣。「宗」這一個量詞最初是來自於明代的北方的,到清朝量詞「宗」的發展開始高頻使用,但至近現代開始被其他量詞取代。大部份的官話方言,「宗」應曾經是很常用的量詞,在北大語料庫中,「一宗」有非常多的結果,從您給論文中也有相當的語例。只是,至近現代,「宗」這個量詞被遺忘而已。粵語方面,過去也沒有「宗」的量詞用法,現在也沒有(如Iridium(IX)在 2023年6月27日 (二) 05:20 (UTC)所說,用「單」。以古代而論,用「件」), 比較合適的推測是,「宗」這個量詞用法在近現代被吸收至港式中文書面語而已。--Ghren🐦🕓 2023年6月27日 (二) 08:49 (UTC)
同Ghren的意見,反對進行任何限制和轉換。--🎋🎍 2023年6月29日 (四) 18:08 (UTC)
唉,反正我人微言輕,沒有人會理會我做的事。這裏就沒人想過問題中如果沒量詞不影響語法正確性與語義,大可以直接省略量詞嗎?這點我覺得Fire-and-Ice處理得不錯,所以我後來寫DYK問題也高度參考了他的做法。我感覺社群為了這種東西吵得跟修訂管理人員緊急除權程序一樣激烈完全不合理,這根本不是同一級別的東西。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29日 (四) 22:57 (UTC)
支持還是反對的矛盾關鍵也不在於用不用、如何用那量詞。別看上方某一兩語言學專家的發言就產生幻覺把它當真了,你還是回去繼續你修訂管理人員緊急除權程序的草案(--Iridium(IX) 2023年6月30日 (五) 03:24 (UTC)
唉,反正我人微言輕,要是你有辦法讓街燈在這裏只持續關注這討論的話,我倒是樂於專注處理管理人員緊急除權程序的事。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30日 (五) 05:38 (UTC)
所以今天可以用「一起」來提DYK的問題不當,明天就可以用「一起」來在GAN投反對票囉。看不到問題不代表問題不存在啊。只考慮上首頁的效果,但就不考慮眾多的條目啦。明明事情很簡單,是有些人將它搞复杂而已。--Ghren🐦🕐 2023年6月30日 (五) 05:10 (UTC)
我倒是覺得哪X事件還不如哪件事來得簡單。不過,長遠來說我覺得還是應該考慮廢除DYK這種提問形式,將寶貴的時間放在這些地方上實在是太過浪費。--AT 2023年6月30日 (五) 12:58 (UTC)
如果你們幾人不在DYK爭論此事許久,這個話題也就不會有了。畢竟中文界各種類的量詞用字本來就沒有一個統一用字標準,不像英文界用「a」就能含蓋一切。況且「宗」這個量詞也不是你們港澳獨有,以前台灣的聯合報、自由時報這些報紙和老三台「宗」字可是經常出現,只是我們台灣最近不常用了。所以在我的認知裡,事故和案件的量詞用字,用「起」和用「宗」都是一樣的,沒有什麼地方特色的問題。這事實在無解的話,也只能考慮Sanmosa君的建議了,事故和案件的量詞用字,「起」「宗」等大家都別用了。--D留言2023年7月1日 (六) 07:25 (UTC)
如果你們幾人不在DYK爭論此事許久,這個話題也就不會有了。完全是鴕鳥心態。DYK有時效性,使用當前最常用的量詞固然合理,而我上面留言所提到搜尋數據確實顯示「-{zh-hans:起;zh-hant:起;zh-hk:宗;zh-mo:宗;}-」是合理的。要麼就轉換,要麼就直接略過量詞。上面一堆人說「強迫轉換」,相同思維不轉換也是「強迫閱讀非常用的詞彙」。--西 2023年7月1日 (六) 07:46 (UTC)
「如果你們幾人不在DYK爭論此事許久,這個話題也就不會有了。」我運用一下您的思維,再換個角度詮釋的話可以是「如果您不用起作量詞,也就沒這個話題了」這樣的論調我覺得實在沒意思。「所以在我的認知裏,事故和案件的量詞用字,用「起」和用「宗」都是一樣的,沒有什麼地方特色的問題」既然這樣您怎不用宗?為什麼在有爭議的情況下仍然堅持用起?您不是覺得都一樣嗎?至於地方特色問題也明顯存在,從這個討論還看不出來嗎?另外,省略我也認為沒有問題。--AT 2023年7月1日 (六) 10:46 (UTC)
「宗」只有在港式中文才可以作「事件」的量詞。其他地方是可接受但不常用的說法。我已經在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2023年竹北氣爆事故說過了。--Ghren🐦🕗 2023年7月1日 (六) 12:38 (UTC)
換個思路,要不要探討出沒有問題的量詞(例如一本書、一部電影、一件事),不然這裡轉換派和不轉換派吵不出個結果。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1日 (六) 10:37 (UTC)
由於量詞並沒有普遍對應關係,一般情況下不應強行應用地區詞轉換。但個人不反對社群經共識討論提出推薦之轉換組建議供新條目推薦候選提名者選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1日 (六) 11:09 (UTC)
虽然定下固定的推荐用词可能是解决方案,但这不会使提问变得更加死板吗。如果不选用“推荐”,能“问题不当”吗,感觉还是无解。如果“zh-hk:宗”没有明确的反对而只有“(对部分人群)可接受”,我觉得立下“谁想改就自己改,但不要责令别人改”就可以。--YFdyh000留言2023年7月1日 (六) 13:45 (UTC)
這樣的話,需要同時確保其他人修改時不被妨礙。--AT 2023年7月2日 (日) 08:49 (UTC)
寧願在這裡打幾百字都不情願多打幾個符號作轉換,在香港街上問十個人用什麼作事件的量詞,九個都會說宗或單,這比很多全域轉換中的詞彙一致性更高。Oscarfan123留言2023年7月3日 (一) 05:29 (UTC)
怎么会有人抗拒其他人帮他加字词转换啊?“维护汉语纯洁性”吗?--MilkyDefer 2023年7月11日 (二) 05:03 (UTC)
有這個可能性。Jarodalien就是這種人,這也是我一直以來無法跟他有太多的共識的原因,畢竟這已經是原則問題了。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5:29 (UTC)
这种人也是极少数吧……--MilkyDefer 2023年7月11日 (二) 15:22 (UTC)
但已足夠擾亂社羣。他那樣的態度直接導致他在2022年4月三度被提報至ANM。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22:32 (UTC)
勘誤:是2022年5月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3日 (四) 05:03 (UTC)
多談點實事。別這樣猜度他人的動機。--Ghren🐦🕖 2023年7月13日 (四) 11:16 (UTC)

關於維基創作獎

原标题为:重提廢除維基創作獎一事

可以换一个角度思考,如果有人要“故意刷DYK数量”,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看到上面的讨论,只提出了两个可能的缘由:

  1. 维基创作奖
  2. 巡查豁免权

其中,维基创作奖是中维独有的东西,激进派编者可能会呼吁直接废除这个奖项。巡查豁免权则从头到尾都只是“推荐”有75个有效条目,人为把实际操作限定为75个DYK,显得比较微妙。

我对维基创作奖提一点个人看法。把贡献数字化、机械化在一方面保证了绝对的“客观”,但是也变得非常刻板,少了很多回旋空间,导致只能不停打各种各样的补丁。如果变成提名+概述自己做出的贡献,会不会更加有人情一些? --MilkyDefer 2023年7月11日 (二) 03:37 (UTC)

維基創作獎的問題至少2020年的時候已經討論過一次了,我跟UjuiUjuMandan那時候就已經提議過將維基創作獎模板直接改成顯示究竟他有多少個DYK通過了,要是大家同意的話,我覺得可以重新推進此事。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3:45 (UTC)
贊成(雖然不知IP用戶的贊成是否有用)。--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2023年7月11日 (二) 03:49 (UTC)
有用,畢竟IP用戶也是社群的一部分,Antigng也是IP用戶起家的,UjuiUjuMandan有一段時間都是用IP用戶示人(當然,他沒有同時用注冊帳戶跟IP)。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3:51 (UTC)
@MilkyDefer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3:46 (UTC)
此外,巡查豁免權確實只要求“75個有效條目”,理論上只要建立了75個滿足基本品質要求的條目(我理解成初級條目,有些人理解成丙級條目)就可以了,但判定上用75個DYK來判斷簡單得多,畢竟如果不用DYK來判斷的話,這就代表需要逐個逐個條目來檢查,大家都是懶人,不喜歡這樣做。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3:49 (UTC)
我还是觉得取消创作奖最好。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3年7月11日 (二) 03:53 (UTC)
同意。我也只是因為維基創作獎模板已經放了在大量用戶頁上才提議將維基創作獎模板直接改成顯示究竟他有多少個DYK通過,我覺得還要把維基創作獎模板上的文字改掉,讓“維基創作獎”不復存在。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4:00 (UTC)
敝人都贊成取消創作獎,甚至完全不再計數(用戶自己想計的話那也可以自己做),這種獎項一直以來都讓我覺得在鼓吹大家單打,甚至有鼓吹霸佔條目之虞,與協作精神有所違背。取消的話基本上不用再顧慮上面出現的種種問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1日 (二) 04:21 (UTC)
同意废除创作奖。可以像{{User GA}}那样改成让用户自行计数。DYK提名不设「主编」,只有负责解决评审人意见「提名人」(提名人负责制,而不是主编负责制)。然后一篇条目User:甲写了6000字节、User:乙扩充4000字节后,User:丙润色后提名DYK并让条目上首页。三个人可以都认为自己贡献了1篇DYK,也可以都认为自己贡献了0.5篇DYK。这样贡献者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努力依然可以彰显,亦不会陷入现在「主编独占荣誉」的死胡同,更不会有一个条目上两次首页算几分的问题(按条目算或次数算都行,现在没有创作奖了,who cares?)。--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1日 (二) 12:38 (UTC)
我觉得不是「不符规则」而是「不公平」,如果真的有人像「街灯」所说「多次增批同一条目刷数量」,这实际上就是同样的工作量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对于同样的工作量实现质量最大化的人完全不公平。然而规则都是平等的,我们制定规则不是致力于实现维基百科志愿者人格的理想化,即便很多人真的是为了某些利益才刷条目,只要他不违背维基百科的利益和目的,哪怕他承认是为了个人利益我也不会怪罪,英文维基百科想要成为管理人员的比比皆是,没有理由因为动机否认贡献。如果按照「Milky」说的「从动机下手」反对追逐利益过于标榜道德义务,维基百科志愿者没有必要一定清高,这实际上违背了真实人性,以后真实沟通的成本也会变得很高。我觉得从动机入手并不是一种好思路,应该还是主要完善贡献的标准。----Cat on Mars 2023年7月11日 (二) 04:16 (UTC)
有關類似維基創作獎,但是是用提名+概述貢獻來取得的獎項,目前已有「維基原創獎」及「維基翻譯獎」。--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2023年7月11日 (二) 04:22 (UTC)
@MilkyDeferUjuiUjuMandanCdip150LopullinenCatOnMars:已分拆出重提廢除維基創作獎的討論至此。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03:20 (UTC)
所以这要怎么推动?--MilkyDefer 2023年7月14日 (五) 09:08 (UTC)
很簡單,不要受理就好了,沒辦法處理自然也不會有創作獎產生。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14日 (五) 09:26 (UTC)
維基創作獎不是一個要去申請的獎項,而是一個放在用戶頁的模版{{template:produceEncouragement}},後面會有通過dyk的次數,Dyk通過後,數字會自動加1, 也會依Dyk通過次數,將用戶頁放在「x0-x9級維基創作獎」的分類裡。--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2023年7月14日 (五) 10:13 (UTC)
@MilkyDeferMilkypine:現時明確提到“維基創作獎”的地方只有Wikipedia:維基榮譽#維基創作獎一處,因此理論上只要廢除那部分的規定,然後把{{ProduceEncouragement}}顯示的文字和裏面的設定調整,接著再把維基創作獎相關分類全部刪除即可。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1:19 (UTC)
敝人建議仿效Category:維基內容專家那般把創作獎凍結,不撤銷已頒發的創作獎,單純停止頒發新的獎項和停止增加計數即可,不需要刪除分類或更改模板。--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1:26 (UTC)
(1)先説一下我剛剛想説的事:剛參照了UjuiUjuMandan在2020年1月28日 (二) 08:57 (UTC)的意見寫了{{ProduceEncouragement/sandbox}}。此外,他在2020年1月29日 (三) 09:49 (UTC)的意見也提到了這種做法會導致模板自帶的分類可能需要移除,所以我在沙盒裏直接移除了分類。(2)考慮到現在存在{{ProduceEncouragement}}模板的用戶頁比較多,以及現在bot預設會更新{{ProduceEncouragement}}的計數,我感覺直接只改掉模板顯示的東西可能影響更小,而且這「維基創作獎」能不能真的算“獎”我個人也非常懷疑(畢竟如IP在2023年7月14日 (五) 10:13 (UTC)所言,這“獎”並不是申請得來的),這樣的話凍結後要做的事情可能比直接廢除後要做的事情更多(比如要修改bot的設定,而且考慮到bot還在試運行,這有機會會產生更大的問題)。此外,我也私心覺得讓用戶知道自己寫了多少個DYK是他們的知情權,畢竟有些人真的寫了很多DYK,這種情況下會很容易算錯。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1:33 (UTC)
單純廢除{{DYKEntry}}的author參數即可停止bot計數,完全不用改bot。而且我認為應該像GA、FA那樣不設主編制,取消創作獎項但卻保留主編制,這跟不取消創作獎根本沒有分別,還是鼓吹大家單打,與及分拆的公平性爭議依然存在。您想知道寫了多少個DYK,不懂自己用{{User DYK|n}}做嗎?--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00 (UTC)
我好像有説過“這種情況下會很容易算錯”這句話,對吧?此外,2020年當時的討論有意見認為“用共識決定誰是主編的評選仍要有”(A2569875),我覺得這類意見不可能到了2023年就完全消失。老實說,我覺得你上面説到的那些甚麽“鼓吹大家單打”、“鼓吹霸佔條目”完全是誇大其詞,我倒是覺得就算中文維基百科沒了所謂的“主編制”大家也還是照樣單打。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10 (UTC)
“這種情況下會很容易算錯”應該是貴客自理的問題了,不應依賴管理員。還有@Lopullinen上面也明確表示「不設『主編』」,不認為3年前的所謂共識今天不可變。取消了之後會不會繼續單打是一回事,但也不應該在制度上還是予人單打的感覺。--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17 (UTC)
我甚至覺得你這裏説到“在制度上還是予人單打的感覺”也同樣是誇大其詞。GFAL其實也沒有甚麽主編欄位,但同樣也存在一種不成文(但不具强制性)的所謂「主編制」,要是這樣説的話,其他人也可以説GFAL評選“在制度上還是予人單打的感覺”,但我也不需要你解釋GFAL評選為何並非“在制度上還是予人單打的感覺”的情形,因為這裏事實上是否如此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社群普遍認為是否如此。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30 (UTC)
「GFAL其實也沒有甚麽主編欄位,但同樣也存在一種不成文(但不具强制性)的所謂「主編制」」也很明顯是您自己的原創想法了,GA、FA有重審制度,如果理解為主編制,變相承認該條目永遠由某人主編,與WP:OWN違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39 (UTC)
我覺得你對“主編制”本身的含義有誤解。就拿革命之雨這篇條目來説吧,一開始是我翻譯過來的,所以那時我是主編,但我翻譯得不好,於是一年之後Milkypine重新翻譯了,那時候Milkypine取代我成為主編了。這種情況下這個條目的主編並非永遠都是同一個人,但仍然是“主編制”的情形。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15 (UTC)
這樣就明顯涉及到時效性的特質了,GA、FA並不管時效的,您把有時效特質的「主編」概念強加上去就有問題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3:23 (UTC)
這到底是我“強加”還是單純是你跟不上(或無法理解)現在社群普遍的套用方式我覺得值得商榷。不過其實我比較重視的還是要顧慮「用共識決定誰是主編的評選仍要有」之類的意見,現在都不到一個小時就已經有兩個這類的意見出來了,我認為這進一步印證了我的顧慮不無道理。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37 (UTC)
能用Bot搞好的事,為什麼要人手自己算?我想知道自己寫了多少條DYK,用您的Bot就已經幫我算得一清二楚了。--Ghre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21 (UTC)
我的意思是既然這類意見不可能到了2023年就完全消失,那還是有必要顧慮此類意見,而且社群一直也在依賴bot計數(我個人也認同Ghren的意見),如果真的要計劃取消這個安排的話,我認為有必要先通知所有用戶頁上有{{ProduceEncouragement}}的用戶,不然到了取消安排以後他們就會跳出來問為甚麽{{ProduceEncouragement}}不計數了,但用戶頁上有{{ProduceEncouragement}}的用戶頗多,就算是批量發送消息,從規模而言也有滋擾用戶的感覺。這樣看來,我的提議是副作用最小的方案。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22 (UTC)
這樣的話廢除與不廢除還有甚麼分別?衹要是給人家認可的計數,那實質意義上還是一種「榮譽」,換湯不換藥。--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29 (UTC)
這裏也只有你一個人認為這“還是一種‘榮譽’”而已,其他人並不這樣覺得,我甚至還覺得現在的“維基創作獎”本身也不能算是“榮譽”。我之所以贊同廢除“維基創作獎”,根本的原因就是“維基創作獎”這個名字很容易讓社群將之誤解為一般意義上的“榮譽”或“獎勵”,在Wikipedia:維基榮譽#維基創作獎而不是其他更合適的地方介紹“維基創作獎”更是錯上加錯的安排。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32 (UTC)
這樣去理解的話,衹能是叫做把維基創作獎變質,而非真正意義上的「廢除」(都覺得他本身就不是“榮譽”了,哪還要「廢」甚麼?)。--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43 (UTC)
反正我這裏的目的就是要消除我上面説到的誤解而已,這到底該叫作“廢除”還是“變質”對我而言並不重要,但至少我做的事情的方向某程度上跟這裏的各位有一致的地方。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11 (UTC)
其實所謂的「這“獎”並不是申請得來的」是否真的可以說明它不應該是個榮譽?維基助理主編、維基執行主編、維基資深主編實際上也不需要另外申請才能獲得,而是依賴其他投票結果而可以自動獲得的,與維基創作獎也是按推薦的投票結果自動獲得而不需要申請的性質相同;這豈不是說前三者其實也不應該視為「榮譽」?所以看來所謂的「誤解」根本不存在,「這“獎”並不是申請得來的」不能是「變質」的合理理由。--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4:55 (UTC)
實務上的操作確實如你所説的一樣,但理論上維基助理主編、維基執行主編、維基資深主編這三個維基榮譽都是要到Wikipedia:維基榮譽/申請與變更那邊去自己申請的,而現在並沒有任何的規則明確容許那套實務上的操作,因此這三個維基榮譽不能跟維基創作獎直接類比,它們的性質也不相同。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5:11 (UTC)
Wikipedia:維基榮譽/申請與變更其實並無規定各項榮譽「必須」透過申請才能獲得的,衹是規定不可自我授予,所以您的理論並不成立,實際上不經申請直接頒予他人榮譽是可行的,正如 閣下的資深主編榮譽並非經申請而是直接按賽果授予一樣。--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5:19 (UTC)
所以我才説“實務上的操作確實如你所説的一樣”啊,但Wikipedia:維基榮譽/申請與變更也有説明“如果發現到其他應該被授與榮譽者,可以在其用戶討論頁使用{{subst:HonorNomination|榮譽名稱|榮譽附加分類|subst=subst:}}留言以提示這名用戶可以前往本頁申請榮譽”,但確實沒有説過可以不經申請直接頒予他人榮譽。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5:38 (UTC)
法無禁止即可為啊,「確實沒有説過可以不經」≠「不可以不經」,不然您現有的資深主編榮譽會變得不合法了,因為您真的沒有申請過。--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5:45 (UTC)
“法無禁止即可為”好像不是這樣用的,這應該只適用於私權,对公权而言應該是“法无授权即禁止”,授予榮譽應該不是私權的範疇。要是我現有的資深主編榮譽真的被確認為“不合法”,那我大不了自己走一遍申請程序,反正我本來也符合申請資格。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6:00 (UTC)
個人榮譽當然是私權啊;不然就不需要規定「不可以自己授予自己」。--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6:14 (UTC)
「如果您申請的是維基榮譽,則由助理編輯或以上榮譽(註冊達30天、編輯達250次)的維基人根據維基榮譽的得獎的條件授予」的規定又是怎麼一回事?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23:37 (UTC)
「如果您申請的是維基榮譽」≠「維基榮譽必須透過申請」--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0:34 (UTC)
如果所有管理人員都如此不自重的話,那也難怪中文維基百科當時會出現社群無力自治的局面。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06 (UTC)
難道要說當時直接給您頒授資深主編的人也是「不自重」麼?我想不應該這樣解釋吧。--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19 (UTC)
不要拿其他人來道德綁架我。而且當時頒授資深主編榮譽給我的人又不是管理人員,我們也只是人微言輕的一般用戶而已,你覺得我們有能力enforce那些規則?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23 (UTC)
那還一樣,他作為一般用戶作出如此的頒授,並未違反任何規定。--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1 (UTC)
如果現在連管理人員也帶頭任意重新闡釋規則的話,那我無話可説。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5 (UTC)
您將「可以」闡釋為「必須」,不知道誰才是帶頭任意重新闡釋規則?--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9 (UTC)
我覺得你把屬於公權範疇的東西解釋成屬於私權範疇比較有問題。如果這真的屬於私權範疇的話,那就不應該限制只有具助理編輯或以上榮譽的人才能授予榮譽。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41 (UTC)
為何是「私權」,我想已經解釋過「不然就不需要規定『不可以自己授予自己』」,再說下去衹是輪迴,還有私權本來就是可以施加限制的,您要是不認同我也沒有辦法。--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46 (UTC)
我是认为DYK计数应该和GA计数那样「去正式属性」。比如两人合写了一篇条目,说两个人都贡献了这个DYK,这完全是可以接受的。而如果按现在的统计模式,要么只能归功一个人,要么两个人都别要。自己给自己+1吧,好像又是「对全社群造假」;给自己+0.5吧,DYK又没按半数算的。而且如果编者关注自己写了多少DYK,就说明他应该在乎(也希望别人在乎)自己写过哪些条目。既然这样,最好的方式是直接把条目名单列在用户页,这样数字就很清楚了。然后在申请翻译奖/原创奖时,这个列表也一样好用。至于去除「维基创作奖」,只是去正式属性的副作用。
既然DYK被去正式属性了, 「主编」这个概念自然也不存在了。当然,「主要贡献者」确实是事实上存在的,而且可以不止有一个。我认为主要贡献者的意义在于,他有能力解答评审者的问题,而其他提名人可能是随手提名,对于评审人的意见很可能完全无法应付。--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4日 (五) 12:40 (UTC)
我只能說不只這一個理由。某一次在DYKC討論的時候,有一個先輩和我說:「我在參選DYK就是為了宣傳,讓自己喜歡的東西上首頁」之類的說話。能上首頁本身就是很大的吸引力。--Ghre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24 (UTC)
上首页和取消正式计数不冲突的。FA/GA也没有正式计数,但是吸引力比DYK大多了。DYK也按FA/GA的模式走就好。--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4日 (五) 13:00 (UTC)
@Lopullinen:但存在量級的分別。GFAL的提名沒有正式計數沒錯,但一般人並不會像提名DYK那樣提名GFAL(就提名頻率而言),而且GFAL是條目狀態的資格,而不是像DYK那樣上了首頁就完事,因此GFAL的計數方式與DYK有很大的不同(而且也簡單得多),沒有可比性。這個量級的分別我不認為可以忽略。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20 (UTC)
我想大多數用戶的DYK也不見得比這位用戶的GA多。而且一位用戶沒什麽FA/GA,就說明他最值得展示的條目也就是DYK了。他自己都費幾個小時寫的條目,現在連列出條目(甚至手動更新計數)的時間的不想花,那說明他大概也不把DYK當回事,不計數也就不計了。--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4日 (五) 13:27 (UTC)
參Ghren在2023年7月14日 (五) 12:21 (UTC)的意見,我認為你“連列出條目(甚至手動更新計數)的時間的不想花,那說明他大概也不把DYK當回事,不計數也就不計了”的假設違背已知事實。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38 (UTC)
我也想知道我創建了多少條目。如果有這樣的工具當然好,但沒有也就沒有了,我不是特別在乎我創建多少條目。真的在乎的編輯會自己開個頁面把所建條目全部列一遍,如果他不列,還是說明他不在乎,或者更準確地說「不夠在乎」。--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4日 (五) 14:02 (UTC)
我不認為你這個揣測是妥當的。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4 (UTC)
我喜歡吃牛肉和我要養牛是兩回事啊。--Ghre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08 (UTC)
可以寫個JS自動+1啊,或者你設定一個條件,以個人身份找機器人自動幫你+1也行。但我認爲現在給DYK正式計數的方法(即將所有貢獻排他性算到一人頭上)負面影響很大,不應該作爲正式計數。--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4日 (五) 14:16 (UTC)
首先,請不要假設所有人都懂得寫JS。其次,如果社群普遍並不認為這樣做“負面影響很大”的話,那你不斷重複這個觀點是沒有意思的,上邊那個提議限制DYK上首頁的“提案”也是同樣的情形,我不希望這裏的討論也變成那個樣子。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0 (UTC)
所以既然您理解了我的論點及理由,就不要好老回覆我了好嗎。我不回覆您,顯得我不禮貌;我切題地回覆您,您又說我「不斷重複觀點」。--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4日 (五) 14:37 (UTC)
我只是單純覺得我問的那些並不重複的問題不應該獲得完全一成不變的回答,還有你提出的那些見解可能要先論證存在相當的社群普遍認可會比較好而已。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47 (UTC)
如果我的見解和社群共識抵觸,您直接把總結貼出來便是。而且這個討論是給所有人看的,有些問題相信其他看客已經有了答案,所以我點到爲止。--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4日 (五) 16:34 (UTC)
另外如User:MilkyDefer所言。我認爲DYK是應該有人情味,而不是一個「4支持=1分」的機械數字。而且這個1分更把其他或多或少付出貢獻的編輯排他了。--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4日 (五) 13:33 (UTC)
如果這種“人情味”會引致嚴重的副作用的話,那我寧可不要有這種“人情味”。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39 (UTC)
現在的編輯很少完整審閱其他編輯的條目。我想原因很大一部分就出在DYK的身上——再認真地幫助其他編者校對,最後的榮譽只能是主編一個人的。我認爲現在的「沒有人情味」整個就是負向操作(連副作用都談不上,起碼副作用還是在指整體向好東西的次要方面)。--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4日 (五) 14:02 (UTC)
Lopullinen君的意見正好就反映了為甚麼我會說這種計數是在「鼓吹大家單打」。--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4:07 (UTC)
還是如我在2023年7月14日 (五) 12:30 (UTC)所説的一樣,“事實上是否如此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社群普遍認為是否如此”,如果你(們)是打算直接忽略下邊的那些意見的話,那我不認可。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18 (UTC)
但我覺得街燈您們要面對現實,實際上多數維基好的條目主要靠「單打」而成,不論DYK或GA、FA都是。你們鼓吹的「協同」當前現行屬於烏托邦,不如您們先把維基百科:協作計劃救起來吧。--Djhuty留言2023年7月14日 (五) 20:23 (UTC)
「协作」不等同于吃大锅饭,文革时候自己单干还要被治罪,维基百科的多人协作并不简单说是每个人一起做同一件事,也可以是在广阔的平台上承包自己的一份田地。----Cat on Mars 2023年7月14日 (五) 23:03 (UTC)
其实我觉得一个人写出来的FA/GA未必能叫“好”。有时候我评审FAC,都能见到条目一些句子语焉不详;而GA已经要求句子意思清楚(FA是句子优美),所以FAC结果连GA标准都不符合。而这些问题如果其他编者愿意协助润色(比如就在DYK前润色一次),那问题早就解决了。所以您说的对,现行DYK模式是鼓励编者本人写出总体效果好的条目。但这样的结果是,细部改善方面其他编者不想帮忙。这概括来说就是“下限高,上限低”吧。十年前我们很缺条目,这种快速吸引编者创建条目的做法很不错,但现在我认为也是注重品质的时候了。而DYK的“写条目只是主要编辑者的事”的思路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维基人,我认为这是需要改变的。--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5日 (六) 01:13 (UTC)
這倒是--Djhuty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02:56 (UTC)
不過您們也不得不承認是如果真的有幾個人合力寫一個條目來DYK,他們最終也還是顆粒無收的,沒有任何管理上給予的計數。--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0:45 (UTC)
確實,如同上面Lopullinen和您闡揚的,當前制度也有所缺陷,但也如同Sanmosa也提醒,「多人主編」問題在動員令上也有。整個綜觀來說,並不是只有DYK、GA等在鼓勵「單打」,是當前整個中文WIKI環境都是,包含動員令或編輯松、非洲月等活動。要翻轉整個生態,不是靠小小的DYK改革了,要整個革命了吧。--Djhuty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03:15 (UTC)
「『多人主編』問題在動員令上也有」……其實也還是DYK惹的禍,早期的動員令甚至是跟DYK直接掛鈎的,就算動員令現在沒有要求DYK,我想很多參與動員令的人仍然會把DYK的單打計數作為考量,從而令動員令的條目終究還是以單打為主。所以即使其他的地方都有單打的情況,我想問題的根源其實還是來自DYK的計數方式。--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4:06 (UTC)
那你還是看不到問題真正的根源(真正的問題)是甚麼,問題真正的根源是如何在多人主編的情況下「承認並適當表彰這些主要貢獻者」,廢除DYK計數並不能解決真正的問題。只要如何在多人主編的情況下「承認並適當表彰這些主要貢獻者」未有合適處理,那你就算廢除了一切的計數大家也還是在單打。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4:17 (UTC)
我的想法是:廢除單打計數,大家就會失去想單打的誘因,從而寫條目時不再以單打作為首要考量,而可能更多地選擇與人合作。以不鼓勵功利主義的我來說,不論單打和合作都不彰表其實就是最公平簡單的方法。所以根源的確還是圍繞DYK衹對單打進行計數的問題上,「那你就算廢除了一切的計數大家也還是在單打」恕敝人不認可。--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4:42 (UTC)
所以我才説你還是看不到問題真正的根源(真正的問題)是甚麼,計數並不是單打的“誘因”,就算是也沒有你想得那麽重要,因為單打是習慣問題,當時DYK規則的設定想必也受到習慣的影響。換言之,你把社群個人習慣與DYK規則的關係搞混了:應該是社群個人習慣催使了DYK規則的規定,而不是DYK規則的規定催使了社群個人習慣。“不論單打和合作都不彰表其實”一來不可能為社群所接受,我覺得下方的意見已經足夠清晰地表達了這個觀點了,我也不想重複,二來這樣做很有可能適得其反。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7:57 (UTC)
對不起,我認為「DYK規則的規定催使了社群個人習慣」這個現象的確是真的,才不是「社群個人習慣催使了DYK規則」,很簡單,往年動員令裏不參加DYK的條目佔了多少?其實已經可見一斑。--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16 (UTC)
我都明明白白地跟你説了問題真正的根源(真正的問題),但你堅持不信,我也沒辦法。而且,你一樣還是無法反駁“社群個人習慣催使了DYK規則的規定”這點,難不成當時DYK規則的規定是完全不依照社群個人習慣制定的嗎?我想表達的意思就是“單打”的傾向是社群裏的人本就有的,而不是被DYK規則的規定帶出來的。再者,你拿“往年動員令裏不參加DYK的條目佔了多少”來説也完全沒有說服力,這完全可以是因為絕大部分提交到動員令的條目的主編本來就習慣寫或提交DYK。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19 (UTC)
但我還是認為因為DYK的計數緣故,從而導致動員令的條目絕大多數都是獨力完成,這一點看法我不會改變。--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4 (UTC)
只要你不是想嘗試強套你這個想法給其他人並逼迫他們接受的話,那我一切都好。我之所以這樣説,是因為我在現實上非常討厭強套他們自己的想法給我的人。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7 (UTC)
  • (!)強烈抗议:我仍然覺得“用共識決定誰是主編的評選仍要有”,不然條目經過各種改動,我要怎麼「證明」我曾經主編過?抗議取消所有“用共識決定誰是主編的評選”,不然條目經多次迭代更改,根本沒能證明「曾經主編過」,連「曾經」,都不給留了是不是,用戶不能聲稱條目所有權,所以我認為「留下『曾經』主編過 的紀錄」至關重要,至少要留有一種“用共識決定誰是主編的評選”,這同時也能增加新手編輯意願。要說「曾經主編過」任何人都能聲稱,而且各個人標準不一,但「用共識決定」至少還有一個依據,也是一種可參考的標準,所以(!)強烈抗议把「用共識決定誰是主編的評選」全部弄到沒有!!(!)強烈抗议。--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4日 (五) 12:44 (UTC)
我把ProduceEncouragement直接删了,没必要显示这个。Fire Ice 2023年7月14日 (五) 13:25 (UTC)
  • (!)強烈抗议:我認為將主編的名頭刪除絕對不是好事,將會減損創作條目的熱情。既然無法證明該人對條目好壞的貢獻,為何需要將條目寫好並維基化,而不是將各項資料列好就行?個人認為這種磨滅創作熱情的作法會讓維基百科的水準降低。Waylon1104 2023年7月14日 (五) 13:30 (UTC)
我認為相關制度目前還有存在的價值,直接廢除並沒有什麼好處。有人視之為阻撓多位編者協作的障礙,同時也有視之為促進編者貢獻百科全書之動力者。我不認為社群應當輕易否定這其中任何一種意見。當然,我想社群意見會很分歧,事實上這在目前的討論中也體現出來了。現階段我認為應該先考慮改革新條目推薦主編制度,讓對條目有相當貢獻者都能獲得創作獎肯定;不是「一分為多」,而是「共享」榮譽。至於具體標準如何,可以由參與評選的編者定奪。我想這應該是有益無害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0 (UTC)
連動員令也無法處理的多人主編的情況,到現在談DYK卻能處理得了的話,我只能説非常神奇。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2 (UTC)
維基百科社群神奇之處可不少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5 (UTC)
那倒確實。既然如此,我倒是想看看如果真的從這個方向來談的話到底能談出些甚麽東西出來,如果有足夠建設性的話,我個人很樂於參與相關討論。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7 (UTC)
另外,我意料廢除創作獎的決定將遭到不少編者反彈。應當廣泛徵詢社群意見,謹慎研討改進或替代方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14日 (五) 15:34 (UTC)
我感覺我在2023年7月14日 (五) 11:33 (UTC)的正式提議就很溫和,畢竟就是換了個名字、不再叫作“創作獎”而已(反正我不覺得那能稱之為“獎”)。我翻查了一下2020年的討論,當時似乎並沒有任何對此本身的反對意見,但我感覺這裏提議的具體的執行方式的不同都會很大程度上影響到社群的態度。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5:43 (UTC)
你们觉得多人主编实现不了这是技术问题呢,还是别的什么问题呢?--MilkyDefer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8 (UTC)
我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但就算大家知道了,關鍵還是怎麽處理那個問題,如果沒有一個好的處理方法,那不還是徒勞嗎?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32 (UTC)
其實Waylon1104說到了一個重要的點:應該具體的表彰榮譽者作出的貢獻,即他的條目具體好在哪裏。或許真的可以把創作獎改成提名制:編者積累一定的條目后可以提一次名,提名中展示這段時間他貢獻的條目,並分享一下他編寫條目的秘辛。比如我就很希望獲獎理由是「Lopullinen雖然寫了很多小條目,但也翻譯了許多內容充實的條目,其中包括長條目XXX。除電子遊戲條目外,他還嘗試了XXX領域的XX條目。此外,他也協助潤色了XXX條目。」而不是「Lopullinen寫了5篇DYK。」
共享分數這個出發點是很好,但這樣做會不會讓分數精確到0.1分之類?然后長條目編輯者會說「我條目比他長10倍,就不能多加0.5分」?然後我擔心這個分數會陷入另一种更有爭議的循環。如果這個分數能被看淡,就像編輯次數那樣浮動一點沒有人在意就好了。--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4日 (五) 16:08 (UTC)
「Lopullinen寫了5篇DYK。」 --Iridium(IX) 2023年7月15日 (六) 03:58 (UTC)
「抵制住貼標籤與道德說教的誘惑,讀者可能並不會接受你告訴他應該怎樣思考的好意。讓事實自己說話,讓讀者自己決定。」雖然這本來是拿來說中立的觀點的,但我感覺在這情境下也適用。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4:33 (UTC)
在这里“每个人怎样思考”就是“事实”。而表达清楚自己的观点,就有助于其他人了解更全面的“事实”。其他编者能否理解并接受我的观点,取决于我的表达内容和表达方式。我的意见是否会改变,也取决于您和其他编者的表达内容(和表达方式)。只要没有把自己的观点说成社群的共识,那大家都自由表达意见就好。好了,还是回归创作奖的事情吧,不要跑题了--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5日 (六) 05:25 (UTC)
我的意思是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希望通過“雖然寫了很多小條目,但也翻譯了許多內容充實的條目,其中包括長條目XXX。除電子遊戲條目外,他還嘗試了XXX領域的XX條目。此外,他也協助潤色了XXX條目”這種句子來理解一個用戶做過了一些甚麽,因為這類型的描述(用你的話來説,應該是有“人情味”的描述?)是主觀的,但每個人的主觀感受都不一樣。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00 (UTC)
荣誉这个东西是为了激励人的,而正是因为每个人受到激励的点都不同,所以我们才要陈述自己的想法,看大家的想法有没有共同点,能否让荣誉能激励到更多的人。毕竟就算“只有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其他人持有和我完全相反的想法”,您也需要其他人发表自己的观点后才能看出来啊。(而且如果我不说,您又能否知道居然还有人持有这样的想法?)--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0 (UTC)
但社群更偏好客觀的描述。另一方面,我就單説你給出來的那段主觀描述好了,我總感覺有些流於虛無縹緲。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3 (UTC)
比如我刚做完的Talk:極地戰嚎3:血龍GAN,很多工作其实也可以默默无闻地校对掉,而不是放在曝光量较大的评审区让人看到。而且即使放在评审区,我也丝毫不奇怪有人想“这个叫洛普利宁的用户是不是有问题,有那么点翻译能力居然不给自己给写dyk拿创作奖,而是花几个下午一句句看其他人的条目”。我青睐英文维基“提名人和评审人共同改善条目”的理念;我不能证明社群其他人怎么看(毕竟都想您这样“理性”的说话,那永远也证明不了),但我是认为社群多少是有“条目是其他主编的,给他看条目就是白给他干活”的气氛。我希望校对者、审阅者也把能促成GA/Dyk也当成贡献,完整仔细的检查条目,并且也希望社群将他们的贡献是为重大贡献。读条目固然比写条目快,但如果条目比较长,这也不是十分钟半小时能搞完的。DYK机械性的主编名头让这种“合作”分享荣誉的可能性疏远,这就是我希望不要单纯以数字来钦定贡献者的原因。当然,我理解您认为我说的话是胡扯。在做这项工作之前,我见这句话大概也是觉得在胡扯。--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5日 (六) 09:04 (UTC)
個人以為這與目前學術界"共同一作"、"通訊作者"一類的銜頭有共通之處。如果要搞這個(先說我不認同條目有主編之稱),建議向學術界借鏡。--Temp3600留言2023年7月14日 (五) 14:34 (UTC)
我認為大家都心知肚明維基百科大多數條目實際上是有主要貢獻者的。社群內部予以承認並適當表彰這些主要貢獻者,並不代表讓特定編者壟斷條目所有權。我想社群還是能很清楚區分兩者的差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14日 (五) 15:37 (UTC)
但我感覺這裏有一些用戶似乎沒有區分兩者的差別的能力。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6:04 (UTC)
事實上如果有較公平的算獎方法,我是不介意保留創作獎制度。現有的計數方法有甚麼不公平不合理,上面我想都已經說到口臭。但要怎樣才可以有更公平的計法?似乎又真的很難想。--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6:10 (UTC)
同意Cdip150君。--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4日 (五) 16:38 (UTC)
這應該不是強推會引致嚴重的副作用的提案,並阻撓副作用非常小或無的提案的理由吧?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23:49 (UTC)
這之所以說「似乎又真的很難想」,我也很想有一個副作用非常小或甚至無的提案。--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0:54 (UTC)
我覺得我的提議副作用非常小。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1:53 (UTC)
沒有解決問題那還講甚麼副作用?--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2:35 (UTC)
我對這裏的具體問題的理解跟你不同。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3:03 (UTC)
先整理一下问题。
1. 第一个问题也就是一开始的废除维基创作奖机制的争论
ProduceEncouragement机制本质就是dyk计数器,虽然名义上叫做奖励,但实际上和级别和奖励关系都不大,(+)支持改名。
2. 第二个问题是讨论维基创作奖提名机制的改革方向
如果要将维基创作奖转化为真正的奖项,需要的是一整套评价机制,这可能需要另外一个讨论区集中讨论,相对而言改名的成本会比较低。
3. 第三个问题是维基创作奖和多人主编之间的关系
有人主张个人奖项不利于多人协作,这就让我想起文革大跃进的吃大锅饭。虽然维基百科主打协作,但协作只是达成维基百科的目标的手段,很多时候包产到户比起多人协作更有效率,我心目中的协作不是一堆人写同一个条目,而是是某个人负责自己擅长的领域,相互评鉴达成更好的质量。如果追求协作的话,巡查员应该把那些小小条目全部打捞起来,事实上条目质量往往需要有人负责。--Cat on Mars 2023年7月15日 (六) 04:31 (UTC)
贊同上述意見。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00 (UTC)
我覺得我不妨問這樣一個問題:有多少人是支持把維基創作獎模板({{ProduceEncouragement}})改名,也就是把模板上顯示的文字改掉的?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6日 (日) 12:04 (UTC)
@MilkyDeferUjuiUjuMandanLopullinenCatOnMarsMilkypineGhrenDjhutyA2569875Fire-and-IceWaylon1104Ericliu1912。我之所以要問這個問題,主要是因為這裏的討論還是沒有一個比較明確的方向,如果能確立一個比較明確的方向的話,我會比較好辦事。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6日 (日) 12:09 (UTC)
@SIridiuM28Temp3600Cdip150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6日 (日) 12:10 (UTC)
明明歷史記錄裏就能看出來誰是第一貢獻者,FA和GA的實踐也已經證明了這點,結果一個小小的DYK評審居然還能讓這個社群還誕生出「沒有主編頭銜就無法證明主要編者」的想法。這個社群你們自己玩吧,我累了。BTW:我贊成CatOnMars的意見。不過我想補充的是,負責條目品質的人是提名者,這個人一般是主要貢獻者,但只要提名人願意負責提名流程,那也可以不是。--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6日 (日) 13:46 (UTC)
常言道要誰來負責,反正負的是職責而不是責任,是誰負的也其實差不多啦。常言道編者每一個都是來當義工,主編開個DYK評審然後滾蛋的事也不罕見,畢竟當義工的不是皇皇然擾亂秩序也唯有多多包容,還能要求什麼?你看今時侯選上多半的條目也不是新條目,一個不是‘新條目’的‘新條目’多時又哪能分出真正的主編,沒有主編又何來所謂的個人獎項?難不成真要以歷史頁所記錄的某某貢獻字元比另某某多出兩千來定奪誰的貢獻才是貢獻?這也不過是多次提過為了編者冠冕堂皇而不矯揉造作的‘自我滿足/激勵人心’目的而為吧,乃至也不乏假DYK真GA來順便蹭獎的事。因此當務之急便是把獎勵的形式去除,至於另確立為獎項還是多人主篇的問題只能容後才談。要說搞個什麼維基拓基獎,獎勵長期建立具有質素潛力的DYK短條目,能造福後人發展成GA/FA而成他人之美(從評級而非領域出發的拓荒獎)的編者也總比現時這維基苦力獎帶多點意義。--Iridium(IX) 2023年7月16日 (日) 17:02 (UTC)
既然兩邊不討好(雖然很明顯是某登能兒故意搗亂),我能給的意見只有「擺爛」。不管日後大家怎麼提交DYK、投票DYK,只要沒人存檔、上首頁、添加次數,自然而然就不會有問題。畢竟許多人會提交、投票,但也有許多人不會處理存檔、上首頁、添加次數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16日 (日) 14:22 (UTC)
恕無法支持改名。管理上授予的計數,意味着就是在彰表人家,那本身就是一種榮譽,不見得改名有何實質意義。--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8日 (二) 02:44 (UTC)
看完一長串討論,我覺得我比較認同User:靖天子所提的觀點。因此回應上面這三個問題:
1. (-)不支持改名,維基榮譽仍然可以作為鼓勵新手、讓新手參與條目編寫的動機。
2. 調整維基創作獎的評選機制,是廢除現行以DYK計數的機制為前提。但是既然沒有要調整DYK計數機制,僅是調整創作獎的等級上限,自然無需調整評選機制。況且,目前已有提名制的原創獎、翻譯獎、主題拓荒貢獻等獎項,若再加上創作獎,同質性是有點高了。
3. 原文便有提到,希望藉由在10等(50個DYK)之前仍保留維基創作獎,之後便不再計數的方式,鼓勵編者朝著更遠大的目標前進,包含參與清理、修訂、協作等,在寫新條目之外的其他對維基百科的貢獻方式。--巴波留言2023年7月18日 (二) 03:22 (UTC)
‘維基創作獎(或者說DYK數量)這樣的制度,本意應該是為新手設計 ... 但讓維基百科變成像yahoo奇摩知識加或百度百科那樣功利的獲獎榮譽制度,是否有點不合維基百科的初衷?’
‘我甚至覺得創造這種友好的環境,淡化甚至遏制現在榮譽獎項氾濫的風氣,是我們這些老手的責任。’--Iridium(IX) 2023年7月18日 (二) 04:14 (UTC)
我再确认一下,您的意见是「1. dyk计数与创作奖不分离;2. 创作奖评选机制不改变;3. 限制创作奖的等级上限」。----Cat on Mars 2023年7月18日 (二) 05:30 (UTC)
是的。--巴波留言2023年7月19日 (三) 01:39 (UTC)
同意Cdip150君的意見。希望社群還是先考慮改革獎項內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18日 (二) 06:40 (UTC)
是讨论Cdip150评选「DYK的計數」的问题,还是「取消創作獎」的問題,是如何評選DYK的問題,還是如何評選創作獎的問題。----Cat on Mars 2023年7月18日 (二) 13:25 (UTC)
@Cdip150Ericliu1912巴波:我覺得CatOnMars在他2023年7月15日 (六) 04:31 (UTC)的留言的第一點説得很好,把DYK計數視作“榮譽”本來就是misconception。我自己的意見如果連DYK計數模板({{ProduceEncouragement}})都無法改名的話,那這裏整個討論串的討論基礎都是錯誤的,這裏的討論也就沒有任何實際意義了,而我也可以説在沒這種misconception的情況下,乍得湖事件根本一開始就不會發生。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00:29 (UTC)
衹說改名但又不實質改變制度本來就已經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可言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0:34 (UTC)
把DYK計數視作「榮譽」本來就是misconception,改名了不就能更正這個misconception了嗎?怎麽可能“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可言”?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00:37 (UTC)
由於是官方給的計數,自然就是官方給您的認可,所以不存在您所謂的misconception。除非把計數從制度上完全非官方化,否則乍得湖的問題依然會有。--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0:40 (UTC)
你把“官方認可”與“榮譽”、“表彰”掛鈎本身也是一種misconception。不過既然你能完全無視問題真正的根源並堅持認為是DYK計數催生了社群個人習慣,甚至還否定問題真正的根源本身,那我也不預期你會意識到你認知上的錯誤。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00:44 (UTC)
「官方認可」都不視為「表彰」才是misconception,表彰人家的同時當然就是在認可人家啊,連這種常理都不識的話,我反而覺得您的認知有問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0:47 (UTC)
改名的实质是dyk计数和创作奖分离,如果社群认为创作奖有脱离dyk计数独立存在的必要性,才有必要讨论创作奖评选的形式问题。dyk记录作为「能以共識的形式留下紀錄的『誰曾經主持過某個條目的編輯』」的一种形式,实际上和创作奖表彰的作用并行不悖,没有必要一定要把dyk计数和荣誉绑定在一起。----Cat on Mars 2023年7月19日 (三) 03:58 (UTC)
正如Lopullinen君所說:「明明歷史記錄裏就能看出來誰是第一貢獻者」,如果另外還要DYK的計數作為「能以共識的形式留下紀錄的『誰曾經主持過某個條目的編輯』」,那麼這種形式實質上還是一種表彰作用,把它脫離榮譽但卻仍要官方給予計數,當然是相悖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4:29 (UTC)
这两种说法实际上也是有区别的,DYK的計數是一种「共识」,不是光看编辑记录就可以得出的。----Cat on Mars 2023年7月19日 (三) 05:27 (UTC)
那為甚麼還要「能以共識的形式留下紀錄的『誰曾經主持過某個條目的編輯』」?除了是為了表彰之外,我實在看不出這是為了甚麼。--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5:55 (UTC)
  • 為什麼需要「能以共識的形式留下紀錄的『誰曾經主持過某個條目的編輯』」?道理很簡單,因為單看歷史記錄編輯位元組數很大的並不一定能看作貢獻,也沒有一個實質的標準能夠判斷是不是有效貢獻。就好比說你今天為實驗室寫了一個程式,程式有幾萬行,那就是貢獻了嗎? 幾萬行在資料記錄上位元組數變化量肯定大,但重點還是要看這程式的幫助性大不大,比方說我要給指導教授用用看,指導教授說,OK不錯,那這才叫做有貢獻;不然隨便寫,寫出來像垃圾一樣還用不著,一億行也沒有屁用。同理,條目也是要經過評審才能知道這段貢獻到底是不是貢獻,有了「能以共識的形式留下紀錄的『誰曾經主持過某個條目的編輯』」才有「Ok這個人的這段貢獻是一個有用的貢獻」,作為一個比「位元組數大小」更靠普的標準。--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16:42 (UTC)
@Cdip150:那請問我編輯完之後有人編輯比我更多,我要用甚麼依據來說明那個曾經我有主要編輯過?沒有東西留下?我被消失了,我的存在沒有了,大家都討厭我,我可以死了。--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6:45 (UTC)
參Ghren在2023年7月14日 (五) 12:21 (UTC)的留言:“能用Bot搞好的事,為什麼要人手自己算?我想知道自己寫了多少條DYK,用您的Bot就已經幫我算得一清二楚了”,我們就只是想要個bot計數器而已,這就是我們的共識,這又跟表彰有甚麽關係?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10:46 (UTC)
因為「共識」是一種標準。我認為比主張我編輯過XX條目更客觀的標準。比起誰編輯幾位元組更好的標準,他是由評選參與者討論出來的,共識的價值我認為勝於數值。嚴格來說有存檔就可以了 記不記數也不重要。-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6:21 (UTC)
那考试为什么要有及格线,除了奖励那些好学生之外我看不出来有什么意义。法考、驾考、语言考试什么的都不需要,反正就让那些学过的拿个证书获取成就感。----Cat on Mars 2023年7月19日 (三) 06:25 (UTC)
至於為什麼 因為我會焦慮 我不知道我寫了多少算是足夠的貢獻 想問別人這樣是否夠了 作為是否要繼續畫大量心思的停損點 如果用評選獲得共識是「Ok」一定程度足夠了 那我就可以放心力到下一個條目;原有條目轉成維護模式-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6:28 (UTC)
「成就感」,讓人有成就感終究還是一種表彰,完全看不出其他意義。--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6:49 (UTC)
@Cdip150:那請問我編輯完之後有人編輯比我更多,我要用甚麼依據來說明那個曾經我有主要編輯過?沒有東西留下?我被消失了,我的存在沒有了,大家都討厭我,我可以死了。--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6:51 (UTC)
我覺得不是成就感,我希望有管道能傳達我有在做事,我不希望我還要努力裝作我有做事的樣子。證明曾經是主編的共識紀錄正是我有做事的證明。我想證明我不是沒有做事,我想證明我不是隨便修錯字裝忙好像感覺有在做事,是社群共識認證的我有在做事。我想證明我是真的有在做事而不是自我感覺良好。我不希望沒有東西能證明我有在做事的狀況出現。如果沒有相關管道,沒法證明我會非常焦慮不知所措。--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6:55 (UTC)
我現在的想法沒有把DYK當作榮譽,而是諮詢方式,諮詢社群這次貢獻的足夠程度,不夠 那我就繼續改,夠了的話 就可以把主力移動到下一個條目,原條目轉成維護模式 不放全部心力。不然連諮詢管道都沒有很無助耶。-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6:30 (UTC)
如果連這種諮詢確認管道都要移除,那我寫條目真的很無助耶,我怎麼定義停損點?不讓我問社群共識?那我寫起來很心累耶。又不是每個條目都有時間弄到GA。-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6:32 (UTC)
然後我諮詢社群取得共識叫做榮譽?這是哪門子的邏輯???-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6:34 (UTC)
所求:「我對這條目做的夠不夠」。就這樣。我想要知道「我對這條目做的夠不夠」,想請社群鑑定。夠了,下一條目;不夠,原條目繼續改善;當然,夠了也可以選擇是否繼續往GAFA走。--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6:40 (UTC)
如果你們要移除,那我要請求新的鑑定管道,謝謝。--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6:41 (UTC)
而且按您們的邏輯,GA/FA其實也沒有任何官方給的計數,那是否要說FA/GA不能讓大家有成就感、不能確認自己做得夠不夠?--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6:53 (UTC)
@Cdip150:GA/FA要花的時間成本太高了,不是每個人都有那個時間精力。--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7:16 (UTC)
時間成本跟做得夠不夠並沒有關係。--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7:24 (UTC)
@Cdip150:DYK有分提名人和主編者,提名人不能證明提名人有做事,唯有主編者能證明主編者有做事。請注意要後者存在才能證明。只是提名不能證明--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7:27 (UTC)
@Cdip150:我希望有管道能傳達我有在做事,我不希望我還要努力裝作我有做事的樣子。證明曾經是主編的共識紀錄正是我有做事的證明。我想證明我不是沒有做事,我想證明我不是隨便修錯字裝忙好像感覺有在做事,是社群共識認證的我有在做事。我想證明我是真的有在做事而不是自我感覺良好。我不希望沒有東西能證明我有在做事的狀況出現。如果沒有相關管道,沒法證明我會非常焦慮不知所措。--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6:59 (UTC)
如果你們要移除,那我要請求新的證明有在做事的管道。我就是那麼不安,一定要有人告訴我我算不算有在做事,不然我就是會非常不安,也不知道怎麼半。你們的提案即將摧毀的心理建設了,我快要死掉了。我整個研究所都是在這個狀況,每周都在想辦法跟教授證明我有在做事,不然寫一個程式算是有貢獻嗎?我不知道,教授說我有貢獻我才能安心地接受我有貢獻。同理,我寫了一個條目,我算是有貢獻嗎?我真的不知道,所以我只能問社群,我有貢獻嗎,DYK說有,那我應該就是我有貢獻了吧,但如如果沒有這個,我要怎麼知道我有沒有貢獻,算不算貢獻? 我要寫到哪裡 才算貢獻? 我人生值得花那麼多時間來研究甚麼東西算貢獻嗎? 我不知道 我算不出來拉QAQ。 我現在覺得沒了DYK天要塌下來了 世界要毀滅了 怎麼辦才好--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7:00 (UTC)
那還是同一個邏輯:是否要說FA/GA不能讓大家知道某人有做事?--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7:20 (UTC)
@Cdip150:GA/FA要花的時間成本太高了,不是每個人都有那個時間精力。我需要一個門檻較低的。--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7:21 (UTC)
DYK有分提名人和主編者,提名人不能證明提名人有做事,唯有主編者能證明主編者有做事。--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7:23 (UTC)
我認為有沒有獎項其實並不重要,希望保留的是一個能以共識的形式留下紀錄的「誰曾經主持過某個條目的編輯」,請注意是「曾經」,留下一個共識性的紀錄。因為編輯可以是修錯字或小改什麼的,每個人都可以說我編輯過我有編輯過的每個條目,什麼是「曾經主持過」透過共識本身也可以作為一個標準,我的訴求只有希望能留下至少一種這樣的評選方式,GA跟FA有時難度太高,並不一定有時間弄,這是對於現實生活忙碌的人,類似DYK這樣的評選似乎是目前僅存的唯一一種方式。所以有沒有獎勵其實不重要。-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8日 (二) 08:38 (UTC)
Reputation is what people think of you. Character is what you are.--Wikimycota🧬 2023年7月20日 (四) 00:00 (UTC)
我還是一樣意見,我需要一個「證明我有沒有做事,做的事是否足夠,由社群討論共識決定」的管道,至於社群認定「你有做事」了,要不要榮譽都不重要。另外再次聲明「證明了我有做事」不代表我會產生成就感,有做事和有成就感是兩回事,有時做了事不一定會有成就感,甚至只是有時太久沒寫條目需要生出條目來不然虧待了維基百科,這時硬逼自己寫條目哪來的成就感。。。但是動力不足時就只能問社群「我這樣算是有做事了嗎」只有DYK主編制能問出來,因此僅需要「證明了誰有做事」的共識資料以存檔的形式存留就好。我的焦慮症就是需要這種管道緩解,謝謝。-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20日 (四) 04:20 (UTC)

不再默认用户开启DYK计数

之所以一开始只要求改名,就是考虑到DYK计数存在的激励作用,我觉得没有必要全部废除,同时将条目送去进行评审也是比较好的改进方式,最后讨论创作奖是否有必要改革才不会一定和dyk联系在一起。我觉得既然有人需要有一个dyk计数器,并且既然社群已经有一个了,那就继续保留又有何不可,反正都是机器人执行,也不一定要管理员的脚本执行,要么不必默认开启,就叫有需要的用户自行添加到机器人的执行列表上。
既然管理员的意见已经很明显了,DYK计数才是导致个人主义的源头,所以觉得DYK和创作奖绑定、创作奖评选形式根本不重要,只有DYK不计数才会善罢甘休。既然多数维基百科荣誉都是自主提名、自愿参加,那么维基百科创作奖也应该是自主提名、自愿参加,只有用户主动要求才去添加。我现在的提案就是DYK计数自愿,甚至没有必要管理员维护,社群维护一个公共脚本,是否改革DYK评选形式的话后面再说。--Cat on Mars 2023年7月19日 (三) 12:16 (UTC)
這有點兒仿效維基香港內容獎,通過評選後不會自動獲獎和計數,而是主編者事後自行另外登記申請,由他人再三確認後才給計數。其實也不失為一種折衷的辦法,衹是能不能根治个人主义的現象?倒成疑問,要看之後評定機制改成怎樣。--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12:58 (UTC)
如果考虑评定机制,甚至你可以在申请DYK的时候要求是否积分,就像现在还有很多人还不希望DYK之后给自己加模版一样,默认就不要积分;如果你们要积分,可以设立多样化的DYK评选标准,允许多人协作共同获奖,自选一种DYK达标方式要求多少积分。反正对于新手就是花样、有趣,写得多了也无所谓要不要积分,多几种DYK评选标准也免得现在DYK通关像流水线批发一样。----Cat on Mars 2023年7月19日 (三) 15:09 (UTC)
的確,要不要計數這本身就是私權,應該交由主編者自己決定要還是不要。像是上面@巴波君引述@靖天子君的情況,現在有理沒理都要先給主編者加計數,然後主編者根本不想計數而又自己減回。那倒不如讓主編者想要的時候才自己申請,這種管理模式應該較為合理,也便於多人協作要怎樣評分、甚至出現把草稿分拆幾次上DYK要怎樣評分、當選後立即把內容推倒重寫再選要怎樣評分等等問題,可以在另外申請計數的時候再個別詳細評估。@AT--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20日 (四) 03:40 (UTC)
我還是一樣意見,我需要一個「證明我有沒有做事,做的事是否足夠,由社群討論共識決定」的管道,至於社群認定「你有做事」了,要不要榮譽都不重要,要不要記錄誰做了幾件事也不重要。所以是否要取消自動計數或申請後計數,我沒意見。另外再次聲明「證明了我有做事」不代表我會產生成就感,有做事和有成就感是兩回事,有時做了事不一定會有成就感,甚至只是有時太久沒寫條目需要生出條目來不然虧待了維基百科,這時硬逼自己寫條目哪來的成就感。。。但是動力不足時就只能問社群「我這樣算是有做事了嗎」只有DYK主編制能問出來,因此僅需要「證明了誰有做事」的共識資料以存檔的形式存留就好,其他你是否要映射到計數,也就看申請人決定吧。--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16:26 (UTC)
我本就認為Cdip150的認定不合理,這種提案我是絕不可能支持的,這點我是不可能妥協的。社羣沒有責任為個別管理員的錯誤判斷負責。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23:40 (UTC)
我感觉这个议题如果要推动下去,需要U:sanmosaU:Cdip150之间单独讨论一段时间,感觉又是无解。----Cat on Mars 2023年7月25日 (二) 09:18 (UTC)
我覺得但凡Cdip150意識到他這裏做的一切實際上都是在公然故意與社群意見作對的話,這裏的討論也不至於如此,畢竟這裏也不是只有我一個人非常堅決反對他的觀點。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5日 (二) 10:25 (UTC)
您可以說我的提議可能不為部份人所接受(事實上也不是只有一個人支持如上的觀點[如AT、Lopullinen],閣下經常使出「不只一個人」的論調來支持自己,本來就已經不妥),但就此把我形容為「公然故意與社群意見作對」實乃對本人非常不文明的貶低。您近期屢屢對本人一言不合就口不擇言,經即場提醒後不久又依然故我,本人認為現在有必要對閣下之言論移送WP:ANM評估。--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25日 (二) 13:10 (UTC)
評估就評估吧,讓社群看看你對我的指控是否公允也不失是一件好事。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6日 (三) 09:23 (UTC)

追廢已上首頁的DYK的做法就現時而言是否合理?

我之所以問這個問題,是因為管理員Cdip150在處理乍得湖條目在2023年6月18日 (日) 13:35 (UTC)提名的DYK時的處理方式受該條目的主編Newbamboo激烈反對,然後自2023年7月2日 (日) 12:29 (UTC)起完全沒有管理員試圖處理那邊的事,因此我覺得社群可能要替管理員給Newbamboo一個合理的説法,畢竟Newbamboo已經指控Cdip150在“發明規則”了(見Newbamboo在2023年7月2日 (日) 12:29 (UTC)的留言)。原始討論連結見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乍得湖Sanmosa 2023年7月5日 (三) 11:27 (UTC)

簡而言之,按照現在一些可能正在發生之集中審查立案、按該集中立案標準無限追溯社區上幾代原貢獻內容「違規」及「作廢」內容,可以合理肯定社區內會有極高概率持續出現。只要背書足夠無視脈絡和諸種必要因素,社區共議或程序皆無法約束,那麼怎麼做都不怕。--約克客留言2023年7月5日 (三) 12:46 (UTC)
@Longway22:如果「發明規則」之事確實如你跟Newbamboo所言存在的話,我可能還需要額外給之前的某幾個(已通過的)客棧議案來個重新審議(你理解成我還需要follow-up就可以),因為在我記憶中那幾個議案的走向與這次事件的走向有些類似,不過這裏我還是主要想聚焦於乍得湖事件本身。Sanmosa 2023年7月5日 (三) 12:56 (UTC)
與其說要「發明規則」,倒不如說我想「忽略規則」(或者直白一點的「不按規則辦事」?),我想「合法但不合理」也不是大家希望見到的(不過其實上一次本來就已經有不合法的地方了……)。非常必要時做一些規則沒有的事情,縱然還是應該可免則免,但如果別無他選、而做了出來是合情合理的話,我想社群應該會理解。當然最根本的辦法就是修改DYK的規則去堵塞這種漏洞。--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5日 (三) 14:30 (UTC)
“社群應該會理解”,但我看至少Newbamboo跟上面那位Longway22並不理解,因此你做出來的事情到底是不是“合情合理”可能還需要社群的後續判斷,這也是我要把這事放到客棧的原因。不過還是再重申一次,這裏我主要想聚焦於乍得湖事件本身,也就是管理人員在處理乍得湖條目的DYK的方式是否存在任何(社群認為的)問題。至於修改DYK規則與否可能也某程度上需要取決於社群的態度,但我個人認為追廢已上首頁的DYK本身的可操作性並不大。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5日 (三) 14:39 (UTC)
「追廢已上首頁的DYK本身的可操作性並不大」那應該又未至於,因傀儡投票而追廢已上首頁的DYK是以前有試過的,難道也要因為沒有任何追廢規則所以也不能因傀儡投票而追廢?(所以一直以來在已完成的投票中追回因傀儡影響而產生的賽果,其實衹有合理性可言,但條文上卻欠缺根據)--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5日 (三) 15:47 (UTC)
這以前也太以前了,我當時甚至也未加入維基百科。要是換成現在的話,你真要追廢所有牽涉到傀儡投票的已上首頁的DYK,你得追廢到猴年馬月,而且在追廢前還需要先確認是否真的牽涉到傀儡投票(我想到了OA2021的玄客鬧劇),我一來不認為這是bot能處理的事,二來也不認為管理員有足夠的精力處理(畢竟我沒理解錯的話,你打算追廢的DYK也不只牽涉到傀儡投票的那些)。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6日 (四) 02:49 (UTC)
我想不應該僅僅因為人力物力時長的問題就說不應該追吧,衹要有人肯做就行,那怕是十年八載,Sdee那件事我追了一年也是還是照追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6日 (四) 03:07 (UTC)
然而也不只我一個人是這樣想的,下方Cwek的意見跟我的見解類似。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6日 (四) 03:09 (UTC)
我没有理解你说的「追廢已上首頁的DYK」具体过了多久时间,请您具体说明你所理解的事情经过,不过我认为这种惩罚措施应该需要事前教育。----Cat on Mars 2023年7月5日 (三) 17:03 (UTC)
可參見Talk:乍得湖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6日 (四) 02:44 (UTC)
那我觉得这条目一点也不新,不过这种东西应该是按照不达标算,如果还没有上,回溯和作废本质上没有区别,何况除了破坏之外压根没有回溯这种规则。我之所以说不符合规则,是因为我认为参加评选的条目应该维持版本稳定性,如果上了一次之后就去大改,不管是谁去,都难以维持品质,之前好多新闻条目的推荐就是因为难以维持版本稳定性被卡,所以我有理由相信版本稳定性是一种评选惯例。----Cat on Mars 2023年7月6日 (四) 15:30 (UTC)
@CatOnMars:然而DYK沒有版本穩定性的相關規定,反而GFAL都有明文規定。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6日 (四) 23:11 (UTC)
DYK的主要目的是鼓勵近期新創建或大型修訂的條目,沒有要求條目近期要穩定。--2001:B400:E287:428D:70CF:9744:7A9:5402留言2023年7月7日 (五) 00:13 (UTC)
第一条「近期:在推薦前7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并且我也说是最近评选的惯例而不是成文规则。----Cat on Mars 2023年7月7日 (五) 01:03 (UTC)
「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7日 (五) 01:37 (UTC)
我對第一條的解讀是:「重大修訂期的最後一次編輯,需在推薦日的七天以內。」結束時間指的是最後一次編輯的時間--2001:B400:E287:428D:70CF:9744:7A9:5402留言2023年7月7日 (五) 01:54 (UTC)
先聲明一點,本人上一次重寫是為了參加非洲月,這一次重寫是為了評GA,不存在「為了上DYK而反復重寫」。--🎋🎍 2023年7月7日 (五) 02:00 (UTC)
若是為了要評GA, 重寫完應該是提交同行評審,不是DYK吧。--2001:B400:E287:428D:70CF:9744:7A9:5402留言2023年7月7日 (五) 02:06 (UTC)
我計算發現滿足了DYK標準就直接送過來,同行評審時間長達一個月,DYK速度快且人多。--🎋🎍 2023年7月7日 (五) 02:46 (UTC)
剛好看到一個2007年的DYK[10],其實你維的DYK到2015年都是這個水準[11],不要浪費社群精力。--🎋🎍 2023年7月7日 (五) 02:50 (UTC)
有種當初導言加不加來源的美,為避免麻煩建議將朔及既往撤銷DYK納入DYK規則中。如果可以,我希望可以撤銷东京丛林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5日 (三) 17:56 (UTC)
如果还在DYK上因为条目质量问题被撤下这可以讨论,但要快或者有容易判断明确的理由。但对于已经离开DYK还讨论撤销的话,我认为IAR没必要浪费精力讨论。——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7月6日 (四) 01:28 (UTC)
WP:IAR?表明要用得合理,如果犯規沒有被發現然後過了,所以就IAR當成是沒有犯規,這是對IAR的誤用。--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6日 (四) 03:20 (UTC)
我倒是覺得他其實是想說WP:雪球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6日 (四) 03:33 (UTC)
@Cdip150:DYK的特性的確是犯規沒有被發現然後過了,看看討論提到的過往案例們。要朔及既往撤銷DYK可以,但也要有相應的規則,因為規則沒定所以想怎麼做就怎麼做,成何體統。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8日 (六) 05:42 (UTC)
如果當初是已經犯規的話,那又有何體統可言?當雙方都是在不按規則做事的時候,「成何體統」自然也不是支持任何一方的理由了。而且如果「犯規沒有被發現然後過了」是真的能被接受的話,事後發現傀儡投票的情況恐怕也不能追討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8日 (六) 13:01 (UTC)
就DYK來説,我們好像也確實沒有容許這樣追討的規則?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8日 (六) 15:46 (UTC)
所以我才說「為避免麻煩建議將朔及既往撤銷DYK納入DYK規則中」,Wikipedia:格式手冊/序言章節#列明來源都能變成方針,沒道理一篇連方針跟指引都不是的規則不能新增內容。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8日 (六) 16:52 (UTC)
(※)注意一個月前就相同議題在互助客棧其他區的討論中大家的意見已經相當明確,請其他管理員快點處理,避免社群的時間遭到擠占。--🎋🎍 2023年7月7日 (五) 03:14 (UTC)
另外就條目之前存在的問題,這兩個來源[12][13]可以證實之前從英維翻的相關文段所述屬實,已經恢復相關文段並用二來源進行進一步擴充。--🎋🎍 2023年7月8日 (六) 09:45 (UTC)
@Newbamboo:還是說你要不要考慮發起解任投票?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8日 (六) 11:25 (UTC)
(※)注意:如果最終證實有關文段並非不可查證,則這裏似乎又沒有取消資格的理由(不過其實還是不太合規矩,因為始終是事後補正而非投票期間補正)。@AT春卷柯南:勞煩幫忙確認一下是否適合直接通過而不需扣減任何獎數,謝謝!--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8日 (六) 12:31 (UTC)
但你倒是回應一下Milkypine的疑問啊,你一直這樣避開問題的癥結是不能解決實際的問題的。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8日 (六) 12:36 (UTC)
@Cdip150,我已經和AT達成共識了,您這邊的可以先通過,我晚點把上面的討論和下面的討論拆一下。--🎋🎍 2023年7月10日 (一) 11:14 (UTC)
單純就可否溯及既往的問題提供意見:過往社群有諸多案例表明,在條目或評選程序有明顯問題(包含但不限於濫用傀儡及造假內容等)的情況下,是允許溯及既往撤回一些決定(例如當選優良條目、通過新條目推薦等)的。至於此案例是否確實存在明顯問題以至於需要撤回通過新條目推薦之決定,個人因未參與相關討論不予置評,還請社群繼續評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9日 (日) 16:36 (UTC)
  • 我還是上一次的論點: 如果是涉及不正當手段(傀儡、抄襲等)可以追究,以示懲罰;如果是社群審查不力(有欠來源之文段,翻譯錯誤等),則應以AGF出發,不應單單指責主編。--Temp3600留言2023年7月9日 (日) 18:15 (UTC)
  • 本人第一次、第二次DYK都投支持,第三次沒有投票。此條目第三次DYK是在第二次提名後六天提出,我當時是記得好像剛通過,怎麼又再提DYK,所以先觀望,後來也沒再管,殊不知後來演變成這般情景。個人淺見:(1) 本次(第三次DYK)宜通過,並予以刊出。在現行規則下,沒有不通過的理由。即使大家覺得可能存在些問題,這也必須由修訂規則著手,並適用於未來的項目。此條目並沒有嚴重到要溯及既往。 (2) 爭議的焦點是「重寫」的認定,目前規則是自由心證,是否要有更明確、更嚴謹的規範可以再討論。(3) 建議在此積極發言的諸位,在此個案可以少花些時間,可以去做些更有開創性、更有生產力的事情(4) 收錄維基誌異:半年內同一人、同一條目推倒三次再重建以提DYK,還引發社群大論戰,還不趕快去弄些個大新聞!--A.K. 留言簽名 2023年7月10日 (一) 01:24 (UTC)

有關"不斷重寫以謀求DYK數量"之議

我不太理解的是一篇條目為何需要多次重寫,而且還都是同一人在重寫,這是不是說明他自知每次重寫前的版本都是有問題?--AT 2023年7月8日 (六) 12:52 (UTC)
@AT,我上面已經說過,這裏再向您解釋一遍,這篇條目去年第一次提交DYK時是我純粹從英文維基翻譯進行擴充,目的純粹是為了DYK;第二次提交DYK是我為了參加非洲月,由於今年非洲月對於已有條目的要求是DYK,我就自己找了一些來源對條目進行了大幅改善,然後同時投了DYK和非洲月;第三次提交是我計劃將其寫成GA,就找了更多更高質量的來源再次對條目進行了擴充,由於同行評審太費時間而且評審期間還不能送GA,所以我在確認符合DYK標準後直接提交DYK同時請求大家提意見。每一次改善的目的都是不同的,而且我認為每次重寫的版本在來源質量和內容豐富程度上都是很大的提高,就像把小作品寫到丙級條目,再階段性寫到乙級和優良一樣,至於為何要分那麽多次,是因為由於現實生活繁忙,供我好好寫條目的時間實在是比較碎片化,所以我一般不做長期編輯計劃,寫多少就是多少而已,感謝您的意見。--🎋🎍 2023年7月8日 (六) 14:47 (UTC)
「同行評審太費時間」其實不是合理理由,GA本來沒有限定參選時間,沒有趕時間的必要。分階段重寫本來不是問題,但分幾次提到評選然後多次獲獎才是問題,這樣是對於能夠一次性重寫而不需要分次的編者造成不公平。--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8日 (六) 15:09 (UTC)
我覺得就你這種錯誤的想法,我跟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Talk:蓮光寺 (杉並區)已經説得足夠多了。無論如何,我覺得這裏的任何人都沒資格揣度Newbamboo改善維基百科的良善本心。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8日 (六) 15:44 (UTC)
其實,當時WMLO的理據是有問題的,衹不過個人覺得您最後也衹會加不多於一次獎項才不想吵下去罷了,不代表您們正確。換回Talk:燒灰爐村這個例子,我自認第一次DYK的時候是有偷工減料的,所以第二次擴充補完全後,也沒有來第二次DYK。--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8日 (六) 15:57 (UTC)
我覺得你先不要把你一個人的道德標準套到其他人身上,至少就我、WMLO、Newbamboo等用戶來説,這種做法完全不涉及甚麽道德問題。胡安·瓜伊多這條目我當年在同一個月內都能送去DYK兩次了,但我當時沒看到有甚麽人說我那時“偷工減料”或是有甚麽道德問題之類的。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8日 (六) 16:06 (UTC)
沒有人說≠沒有問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8日 (六) 16:08 (UTC)
這又再一次回到我在2023年4月9日 (日) 00:11 (UTC)的留言裏說的事情了。此外,我記得我寫翻譯胡安·瓜伊多這條目時英文維基百科對應條目的內容本來就不斷變化,或許我這樣説:這條目第一次DYK上首頁的時候的內容跟當時英文維基百科對應條目的內容是一致的,但我到了第二次提名這條目到DYK時才趕得及對著我提名那時英文維基百科對應條目的內容翻譯回中文維基百科,這種情況無論就何種意義上都不能稱之為「偷工減料」。“沒有人說≠沒有問題”這種論調套用在DYK這種上了首頁就完事、不會特地給個甚麽特別的“資格”的機制裏的時候就無異於獵巫行為,畢竟某些事情是不是有“問題”在不同人的眼中是可以有很大的差別的,要是管理員真的要為了這種東西而特意追廢相當數量的用戶的DYK,這顯然會對他們產生嚴重困擾。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8日 (六) 16:15 (UTC)
就以諸種所謂集中規制之合規手段、不斷限制一般用戶原本普通De minimis貢獻困擾而言,同時還可以持續容許個別用戶不斷利用各種瑣事騷擾用戶、營造極端無法正常達成討論及共同協作之情況而言,認為無論如何如果沒有適切OA2021後之進一步討論和共識結論,可協助社區和社羣繼續踐行達成基石之目標,那麼各種之不友好地系統壓制用戶衡常共議及共識行程的活動,會在被縱容和變相提倡下,持續干擾採編和協作等活動,各願意真正參與社區過程之用戶也無法合理預期,該平台有繼續保證其約定兌現之能力和地位。--約克客留言2023年7月11日 (二) 03:02 (UTC)
我認為階段性寫作本身沒有什麼問題,每一階段都拿DYK才是問題,這樣實質上等同降低了編寫條目的成本,同時卻拿更多的成果。如果是擴充的話,我覺得還說得過去,但您每次都是重寫,實質擴充幅度也不大的情況下,變相是換個寫法就能取得更多DYK,您覺得這樣合適嗎?而且,就算現實生活繁忙,在草稿空間慢慢寫就好,又沒有時間限制,我認為這一點不構成您多次重寫的理據。再說,上個版本您也自知有問題,您自己能夠注意到並且作出改善,當然值得嘉許,不過作為自省的一環,您難道不覺得放棄一個DYK名額更能展現您的胸襟嗎?我認為實在沒有如此寸土必爭的需要。--AT 2023年7月8日 (六) 15:13 (UTC)
對於一個實務主義的人來説,“胸襟”這種虛無縹緲的東西並不重要,換做是我的話我也不會放棄。我甚至還認為為了“胸襟”這種虛無縹緲的東西而去如此沽名釣譽地放棄一個(“微不足道”的)DYK名額是將維基百科當成社交網站的行徑。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8日 (六) 15:42 (UTC)
實話實説,我每一次提交DYK的時候都沒有料到我會第二次甚至第三次提交,要不是有非洲月我根本就不會有第二次提交,當然非洲月寫完後我才發現這個條目有成為GA的潛質,所以才有第三次,至於我以後會不會把這個條目寫成我的第一篇FA,這仍然不是我能預料到的事,我寫維基條目從來都是「寫過且過」的,會受到我本人的編輯能力和空餘時間的極大左右,這不是我能預料的。我這個人從來就是急性子,條目改善能一天完成的絕對不拖到第二天,所以我一般不怎麽用草稿,這可能是我個人的編輯習慣,我參與評選的過程也很大程度上受到我的編輯習慣左右,還望您理解。--🎋🎍 2023年7月8日 (六) 17:30 (UTC)
這樣的話,DYK也可以照提,這對於放棄DYK名額不構成任何阻礙。不然擴充幅度不大,還要分三次來拿DYK名額,這樣的話我實在無法認同。--AT 2023年7月9日 (日) 03:57 (UTC)
拿近一次來說吧,6月17日長度約1600字,現在長度2600字,以重寫來看篇幅也有很大進展,質量上的改善那就更大了。另就DYK名額而言,這個條目已經在DYK卡了半個月,已經完全打亂了我原有的DYK計劃,搞得我最近都沒心思寫條目參加,通過了也請您當成就DYK延遲對我的補償,還請您不必在意這點。--🎋🎍 2023年7月9日 (日) 06:59 (UTC)
問題在於英維條目本身在6月17日時的長度跟現在相比差異不大,也就是本來可以一次過翻的內容卻分開了幾次來寫,然後每次都拿DYK名額,這樣您覺得合理嗎?而且,從這條目第一次上DYK時的約14000位元組到現在也就20000左右,重寫幅度雖然可能不低,但是擴充幅度明顯不能算大,兩個DYK名額都多了,還要拿第三個名額嗎?更甚的是英維與中維的內容仍有相當差距,那是不是代表您還有可能再次重寫,還要拿第四個名額呢?因此,這條目卡DYK的原因出於您自己,談不上什麼補償,反之您這種切割式寫法是在樹立壞榜樣,理應馬上停止。--AT 2023年7月9日 (日) 09:43 (UTC)
您很明顯誤會了,我最近兩次提交DYK都沒參考英文維基,都是我的原創條目,更何況就我的標準而言英文維基這個版本質量很差,沒啥參考價值,絕對不是您所說的「一次過翻的內容卻分開了幾次來寫」,謝謝。--🎋🎍 2023年7月9日 (日) 11:33 (UTC)
兩次原創也沒有分開的必要,一次就好,這點在本質上跟「一次過翻的內容卻分開了幾次來寫」相同。--AT 2023年7月9日 (日) 11:45 (UTC)
可能對於您來說寫原創很容易,但對我來說絕對不是,我不像您那樣能一次性產出GA,只能船到橋頭自然直,一段活躍期中能寫到什麽程度就寫到什麽程度,在研判有精力有條件後才會考慮進行非翻譯的大規模改善,絕對不是您想的故意把「一次性就能完成的GA」分幾次來寫,因為以我的能力真的很難一次性完成。--🎋🎍 2023年7月9日 (日) 12:04 (UTC)
我在意的不是您分多少次來寫,而是每次都拿DYK配額。您如果不拿DYK配額,管您分十次甚至更多也無所謂。--AT 2023年7月9日 (日) 12:25 (UTC)
不然您覺得維基人參加DYK的動機是什麽,除了獲獎和讓條目上首頁外還有別的嗎?難道DYK不是用來激勵維基人更新和改善條目的嗎?這個條目能改善到今天這個地步難道不是DYK、非洲月和GA等項目共同激勵出來的嗎?我覺得您不應該糾結於我的動機,我也沒聽說過參與條目評選還要揣測參加者的動機的,我只知道我在按維基百科的激勵制度行事而已,而且也得到了參與DYK的維基人的投票支持。--🎋🎍 2023年7月9日 (日) 12:39 (UTC)
原地打轉了。所以,您沒能力一次性完成就可以多次獲得DYK配額,其他人能夠一次性完成就只能獲得一個DYK配額。請問這是什麼道理?--AT 2023年7月9日 (日) 13:02 (UTC)
其实我觉得那些一次写到GA/B的编辑本来就该获得多次DYK配额。乙级条目和初级条目都拿一样的荣誉(DYK×1),我觉得本身就挺不公平。像这个荣誉,一次写到乙级就一次拿6分,分多次写到乙级就累加最后总共拿6分,这样是比较理想的。--洛普利寧 2023年7月9日 (日) 13:06 (UTC)
我覺得您說得很有道理,長遠來說可以考慮推行。然而,這次個案甚至已經超越了一對一的不公平情況,而是去到一對三,嚴重打擊編寫條目的意欲。--AT 2023年7月9日 (日) 13:29 (UTC)
我走正常途徑提名DYK,社群給予我支持,然後就獲獎了,從程序上一點問題都沒有。當然您應該很清楚參加DYK是完全基於自願的,有很多維基人也在大幅改善條目,但他們自己選擇沒參加DYK,或者選擇改善好久好久後才參加,這些都是他們自己的選擇,你總不能說「XX把某條目從小作品寫到二十幾萬字節都沒拿來參選,所以你怎麽能把從AFD打撈上來的這篇三千多位元組的條目拿出來參選」吧,我也有很多分多次改善的條目沒有提交DYK,也有條目寫啊寫啊評上GA後再參加DYK。
DYK的參選人非常多,從您這樣經驗豐富的老手到初出茅廬的新手都有,我相信對於一個新手來說寫出一篇DYK的難度肯定不會比您寫出一篇GA低,難道這個新手就無權參加DYK了嗎?相反正是DYK給了不同能力的維基人以平等的機會,讓社群依據他們的能力和貢獻做出真正公平的判斷。我就是一個比較菜的維基人,東寫一點西寫一點,有時間就寫沒時間就不寫,哪裏比得上天天出產GA的前輩們?
重點在於提交到DYK的條目要經過社群投票,無論是剛剛評上FA的條目還是三千多位元組的條目,最後在首頁你知道嗎展示都是基於社群的民意基礎的,難道一次性寫到二十幾萬字節對於維基百科很重要,三千多位元組的短條目就不重要了嗎?難道老手寫出二十萬位元組的長條目重要,新手將一個小作品擴充到三四千位元組就不重要了?或者說我不斷錘煉和更新這篇條目就不重要了?我希望各位好好衡量一下。--🎋🎍 2023年7月9日 (日) 13:33 (UTC)
「什麽道理我也沒法向您講清」因為這根本沒有道理可言,完全就是一個漏洞,當我跟您說出問題所在時,您不但沒有堵塞漏洞的意思,反而一副我就這樣的論調。這個漏洞本身是通過君子協定來掩蓋,您還是堅持鑽這個漏洞,給您台階也不下的話,那今後我等在制度完善前也只好通過反對票來表達立場,我不希望發生這種情況。而且,我覺得您沒拿捏到重點。按照您的做法,如果有人寫一篇20萬位元組的條目,他大可以分割式撰寫,然提名DYK至少20次(這還沒算重寫呢),而不是完整性地一次寫完提名一到兩次,這是您期望的「走正常途徑提名DYK」嗎?這跟長短、重要程度、老手新手什麼的一點關係也沒有。--AT 2023年7月9日 (日) 13:54 (UTC)
@AT,您實在是誤會我的意思了,我能理解您的心情,如果您認為這個事情是有不公允之處,那我竊以為您仍然應當執行這個您看來並不公允的結果,然後再向社群徵求意見以完善維基百科的制度,畢竟我們站在不同的角度對一件事物是否公平的看法可能有非常多的不同。不知您是否肯站在我的角度,這件事情延宕至今已經給我本人帶來了相當大的困擾,對我的積極性也何嘗不是一種打擊。
其實社群要制止您說的問題真的非常簡單,就是在DYK選舉中不投支持票,很顯而易見社群自有尺度,而且是十幾年來越來越嚴格的尺度,沒意義的提交社群肯定不會買賬。您也可以想一想,或者也許這次事件後社群在評選過程中的這把尺子會更高呢?這樣又何嘗不是更加光明正大的的君子協定呢?
您認為的這個漏洞我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去的,這點還真拜託您善意假定,因為沒有先例我也不知道您等維基人的意見會這麽大,但如果因為要現在就把漏洞堵上而強行延宕討論的話,我想這只會造成更多制度上的漏洞和爭議。--🎋🎍 2023年7月9日 (日) 14:12 (UTC)
我提出的這個漏洞問題在目前一時三刻肯定是解決不了的,因此我需要的是您承諾今後不會有同類操作。如果您願意承諾的話,我也不會以此論點來否定這次個案。至於能否通過,基於燈箱似乎還有其他理據,您可能需要跟他再溝通一下。總之,如果您願意自動放棄這次的DYK配額,那就是最好不過,您要繼續堅持爭取我也阻不了,您自己衡量一下到底怎樣的選擇對您或社群才稱得上是有意義吧。--AT 2023年7月9日 (日) 14:30 (UTC)
@AT,考慮到此等操作在社群內部仍然有較大爭議,我在此之後將不再重複提交條目至DYK,我也相信在此之後社群對於DYK的要求必定會更加嚴格,這也是我所樂見的。--🎋🎍 2023年7月9日 (日) 14:35 (UTC)
沒有必要這樣,當前就只是DYK規則未完尚。【法無禁止即可為】--Djhuty留言2023年7月10日 (一) 01:41 (UTC)
@Newbamboo:閣下不必為自己設限,DYK的規則沒有限制重複提交,在社群達成共識修改規則之前,閣下的編輯沒有違反方針與指引,也沒有造成不公平。目前僅有U:AT提出質疑,但是在DYK投票及此處討論中,並無其他使用者反對閣下的編輯。--CaryCheng留言2023年7月10日 (一) 15:29 (UTC)
【如果有人寫一篇20萬位元組的條目,他可以分割式撰寫,然提名DYK至少20次】,如果這種方式社群讓DYK通過,那是社群DYK審核失能。--Djhuty留言2023年7月10日 (一) 01:47 (UTC)
不好意思,我想就AT在2023年7月9日 (日) 13:54 (UTC)假設出來的情況進行計算。假設有個人真的打算將一篇20萬位元組的條目分20次建立或擴充,並全部提名DYK,在不考慮重寫的情況下,由於現行的規定是“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那理論上可以得出x(5/3)^19=200,000的公式,在這種情況下x=12.18719480<<3000,一個只有12位元組的條目都已經是小小作品了,怎麽可能可以提名上DYK?因此這個情況不可能成立。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02:34 (UTC)
我這裏再假設一個情況:有個人寫了剛剛好3000位元組的條目送來DYK,然後通過了,之後他再擴充19次,由於DYK規則也要求擴充量不可少於3000,因此他第一次擴充就擴充了3000,而他此後的每次擴充都滿足「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的規定,得出y=6000(5/3)^18的公式,在這種情況下y=59078402.5202911,正常人哪能一下子寫出5000多萬位元組的條目?而且5000多萬位元組的條目也很明顯該分拆了吧?大家舉例的時候能不能實際一點?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02:41 (UTC)
您自己也說了這是「在不考慮重寫的情況下」。至於,DYK所謂審核有多粗糙就不用說了吧。--AT 2023年7月10日 (一) 02:41 (UTC)
“他大可以分割式撰寫,然提名DYK至少20次(這還沒算重寫呢)”難道不是你的原話?是人都知道現在的重寫規則容許內容比重寫前少,你要是硬要説這點的話,那你大可以從一開始就不要舉這個例子。如果是擴充或重寫的話,我覺得看頁面歷史對比前後位元組數字是基本吧?就算DYK的“審核”真的很“粗糙”,也不至於連這點也做不到?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03:01 (UTC)
我舉的例子確實有點誇張,但是其中意思我相信您不會不明白。--AT 2023年7月10日 (一) 02:53 (UTC)
我還是先回到我在2023年7月10日 (一) 02:41 (UTC)給出的假設好了,要是真有人按著我這假設去做的話,他至少在後十次的擴充都很明顯為條目補充了相當多的內容(數以十萬、百萬位元組計),我還是覺得正常人不可能一下子全部寫出來。我知道你想表達甚麽意思,但我覺得你想表達的意思如果要一概而論的話是完全不合理的。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03:01 (UTC)
就算5、6次已經有夠多了吧?--AT 2023年7月10日 (一) 03:17 (UTC)
見下。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03:21 (UTC)
Sanmosa的觀點正是我要說的。--Temp3600留言2023年7月10日 (一) 13:44 (UTC)
哎,我先説明一下,我本來就真的只打算把乍得湖事件forward到客棧讓更多人關注而已,但我感覺自己好像過分投入了這裏的討論,我會盡可能確保自己不會再回應這討論串裏的任何東西,但我只能說這裏的一些獨特見解並不是只有我一個人是覺得有問題的。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8日 (六) 16:34 (UTC)
所以「DYK」到底是什么东西?如果DYK是指上首页的记录,那上首页是既成事实,也追废不了啊?--洛普利寧 2023年7月9日 (日) 13:51 (UTC)
追廢指DYK數量(維基創作獎)。--AT 2023年7月9日 (日) 13:55 (UTC)
所以,这是要考虑把君子协定变成明文规定吗,比如同一用户在同一条目上只能计算一个数量。(如果符合提名规则,可以提名多次;当评审用但不算分。)--洛普利寧 2023年7月9日 (日) 14:02 (UTC)
我覺得我要先説明一下:我反對任何形式的追廢DYK,也反對禁止多次提名,我認為這裏Cdip150和AT形容為“漏洞”的東西從任何意義上而言都完全不是漏洞,因此沒有任何“堵上漏洞”的必要。我之所以現在又跳出來說話,單純是因為我實在非常擔憂這裏的討論最終會演變成合法化在DYK獵巫的情形。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9日 (日) 14:32 (UTC)
重複提名本身其實沒有問題,問題在於內容幅度以至於頻密程度。我想到的解決方法是如果某條目由同一人擴充後,能夠當選GA的話多算一次,當選FA的話算兩次(基於FA已是頂端,理應沒有重寫或擴充至符合DYK要求的空間),總計同一人對同一條目的上限為三次。以乍得湖的個案來說,按照我這個方法的話,如果能夠當選FA的話,那可以如常通過,總共也就三次。--AT 2023年7月9日 (日) 14:56 (UTC)
等等,這是要讓GA/FA評選兼差DYK是吧。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9日 (日) 15:08 (UTC)
我這個建議僅限於同一人寫同一條目的情況,其餘情況不需要。--AT 2023年7月9日 (日) 15:13 (UTC)
感觉像是因人立法,这种措施本来就应该警告或者提醒,提前讲讲道理不是可以解决吗,没有必要这样子。----Cat on Mars 2023年7月9日 (日) 17:27 (UTC)
您先看看上面的討論吧。--AT 2023年7月9日 (日) 18:35 (UTC)
你可以google "馬英九條款"。因為馬英九遊走法律邊緣,使台灣立法限制後來者的條款有好幾個。其中一個是因為馬英九在2000年製造假民調影響選舉,台灣選罷法因此規定投票前十天不能公布民調。--Shyangs留言2023年7月10日 (一) 09:58 (UTC)
這我反對,【同一人對同一條目的上限為三次】要加上時間的限制,WIKI都20多年,不加時間限制是扼殺人們改善WIKI。--Djhuty留言2023年7月10日 (一) 01:37 (UTC)
我覺得改善跟索要DYK不是同一回事,而且如果能夠去到FA,還能夠大幅改善那才奇怪。--AT 2023年7月10日 (一) 02:44 (UTC)
因為中維FA等一類審核或同行審核在專業性深度嚴重缺乏,我個人從不會主動提報FA,在專業性上中維FA審核就是個笑話。--Djhuty留言2023年7月10日 (一) 03:57 (UTC)
對啊,所以DYK審核的程度可想而知。--AT 2023年7月10日 (一) 04:06 (UTC)
  • DYK規則其實本身已有防止刷分的設計。"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所以最低擴充量其實上升得很快,遠不如寫一個新條目來得容易。--Temp3600留言2023年7月9日 (日) 18:28 (UTC)
    這個確實是有防止刷分的作用,但是並不足夠,只要第一次的時候寫少一點,就算有遞增,只要主題內容足夠,再擴寫個兩三次完全不成問題。而且,重寫的判斷要比擴充難,直觀來說只要翻譯和原創各弄一次便可滿足這個要求,但是問題本身仍然沒有得到解決。--AT 2023年7月9日 (日) 18:44 (UTC)
    但我並不認為你説的“問題”真的是“問題”。不要憑空創造本不存在的問題,不然這Pandora's box一旦打開了,真的很容易演變成獵巫,梁振英被稱為“港獨之父”完完全全就是這個道理。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01:44 (UTC)
    同意。限制同一人同一條目DYK次數,是遏止有人刷分?還是扼殺條目增補改善?我覺得這要小心。--Djhuty留言2023年7月10日 (一) 01:54 (UTC)
    我提議同一個維基人,針對同一個條目,一年內不能多次提報為DYK主編。此項只針對後續提報的DYK,之前已通過的DYK不受此影響。--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2023年7月10日 (一) 02:04 (UTC)
    憑空?還請說明。我倒是覺得加上時間限制才是扼殺改善空間,很多主題在一年內都能寫好,硬生生要變成花一年以上,那更不合適。--AT 2023年7月10日 (一) 02:50 (UTC)
    反建議時間限制的是Djhuty,我無法替他回答,但我的意見是任何相關的新增限制都是不適當的。我之所以說“憑空”,是因為我完全沒法從你們所提述的“問題”或“漏洞”中找到任何實際上的“問題”或“漏洞”的元素,我認為這“問題”或“漏洞”完全就是臆想出來的產物。老實説,你在2023年7月9日 (日) 13:29 (UTC)提述的那個情形並不是真正“嚴重打擊編寫條目的意欲”的情形。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03:05 (UTC)
    原本可以一兩次寫好的東西,分成三四次甚至更多次來寫,然後每次都拿DYK配額,您覺得沒問題?我上面說過了有人沒能力一次性完成就可以多次獲得DYK配額,其他人能夠一次性完成就只能獲得一個DYK配額。請問這是什麼道理?--AT 2023年7月10日 (一) 03:11 (UTC)
    我感覺現在這裏這樣獵巫Newbamboo反而更“嚴重打擊編寫條目的意欲”,畢竟連Djhuty這個也常提名條目到DYK的老用戶也被這討論逼出來了。讓我再一次回到2023年7月10日 (一) 03:01 (UTC)的舉例,你當真覺得數以十萬、百萬位元組計的內容是“可以一兩次寫好的東西”?恕我做不到。這就是我説的“你想表達的意思如果要一概而論的話是完全不合理的”的意思。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03:13 (UTC)
    那請您將規模再縮小一些來考慮。--AT 2023年7月10日 (一) 03:18 (UTC)
    這不是不考慮大規模的理由。再者,“原本可以一兩次寫好的東西”也是完全主觀的認定,但就算是現在的GFAL規則也不會有任何以主觀認定的規則。這樣説吧,假設我拿乍得湖條目裏的來源給任意一位用戶根據那些來源重新寫一篇條目出來,我不認為全部人都能寫得到像現在這樣的品質,如果不是每個人都能“原本可以一兩次寫好”的話,拿“原本可以一兩次寫好”來批判多次擴充或重寫並提交DYK的人確實是獵巫。不要假定我們都是超人,大家都知道我們大家都是普通人而已。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03:21 (UTC)
    不不不。分多少次不重要,重點在於每次都拿DYK配額。--AT 2023年7月10日 (一) 03:31 (UTC)
    我説的“獵巫”就是這點。真正不該在意的事情是那個人之前用同一個條目拿了多少次DYK配額,這顯然會勸退那些沒能力一次重寫或改善好的人(不管是不是新用戶)重寫或改善被某些人主觀認定為「原本可以一兩次寫好」的條目。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03:48 (UTC)
    沒能力一次寫好請善用草稿或用戶空間,或者提名時自行放棄DYK配額。沒能力一次寫好反而能夠獲得更多配額,有能力一次寫好就只能獲得一個配額?按照您的論調,那我還不如故意分幾次來寫?這是您期望的結果嗎?--AT 2023年7月10日 (一) 03:59 (UTC)
    您這種方式式嚴重扼殺專注領域深度的編者,10年前有編者寫了一個DYK,隨著10年的時間編者持續閱讀相關專業書籍,他觀點更全面且更深入,但他沒法重寫該條目並給DYK,甚至他也沒法編寫條目只能使用草稿沒法提交,他無法保證這是最佳化版本,因為他知道他繼續精進下去,10年後他學術功力只會更強,他的觀點只會更全面且更深入了,10年後的自己再寫同條目一定更佳。這種結果導致舊有條目會一直無法改善。--Djhuty留言2023年7月10日 (一) 04:11 (UTC)
    以目前狀況來說,DYK就是有大量領域較淺,花費時間較短的條目,因此制度上應該以此為主,您說的例子應該以GA或FA為目標。而且以這次個案來說,完全不是10年般的長期間隔,整個討論焦點還是在短期內以同一主題多次獲得配額是否存在問題。如果真有主題能夠去到10年程度,甚至是5年程度的話,從促進改善角度來看,豁免也未嘗不可。--AT 2023年7月10日 (一) 04:31 (UTC)
    然而,您說該例子中編者應該以GA或FA為目標,這不就逼著其他一些人放棄DYK去搞GA或FA嗎,倒底是「狗搖尾巴」還是「尾巴搖狗」。為了解決該方案產生的其他問題,又豁免「其他語言擴充....」又豁免「一些主題」,這又產生那些主題可以豁免?解決問題不是製造更多問題啊。--Djhuty留言2023年7月10日 (一) 05:43 (UTC)
    那您拿個方案出來談談,我才疏學淺,想不到更好的了。--AT 2023年7月10日 (一) 06:19 (UTC)
    我倒是有一個方案:不要强迫社群跟你倆一起把這不是“問題”的情況當成“問題”,畢竟除了你倆以外,根本就沒人支持你們這種提案。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06:33 (UTC)
    這樣一篇DYK以後就能自動變成3、4篇,甚至更多了,真香。--AT 2023年7月10日 (一) 06:43 (UTC)
    見下。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06:54 (UTC)
    說真的,是非常有必要加時間限制。因為我多關注希臘史,我當初2010從英文wiki翻譯埃及艷后時英維只有5萬位元,現在英維已經有20萬,如果沒有加上時間限制,我若想用今日英維擴增,提報DYK就會受限。而且我們不會知道10年後,英維會不會變成30萬。而因為只關注某領域,我手頭上的DYK在十餘年內不少都已經提報二次,這也是代表WIKI在二十餘年持續發展。另外,有一些主題是沒辦法在很短時間寫好,不論精力還是編者的學術功力累積,都是需要時間去成長,甚至二十年的時間內學術觀點都有可能產生翻盤式變化,這都很正常。--Djhuty留言2023年7月10日 (一) 03:46 (UTC)
    這個觀點我可以理解,這樣的話再加一個「其他語言版本在條目建立後有過大幅擴充的話可豁免」之類來解決。--AT 2023年7月10日 (一) 04:04 (UTC)
    這次的DYK是以「條目重寫」的條目來看,重寫後需要有2/3和原文不同--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2023年7月10日 (一) 01:55 (UTC)
    只要有“分”就总会有人“刷分”,提高门槛并不从根本解决问题。如果“分”只是个数字而不与权限挂钩,让人“刷”又如何?另外本维有“分”可“刷”的项目也远不止DYK,“刷分”的现象到处都能看见。我看也不需要太较真了。--Benevolen留言2023年7月10日 (一) 04:59 (UTC)
    +1。如果想刷分,改成一年提一次,我也一样可以分三四年提完--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0日 (一) 06:29 (UTC)
    恩,當前社群就是默許。說真的,擔心長篇條目分段來進行刷分,但本身長篇條目只有一分我也覺得這也是不公平。不公平太多了。--Djhuty留言2023年7月10日 (一) 09:24 (UTC)

DYK这一套是从英维搬过来的,我回顾一下当今英维DYK的提名规则,可能有些比较极端也有一些可能不是很适用,但是总归能做一点参考。

  • 条目在提交之时必须是新的。即在过去七天内,这个条目
    • 被全新创建;或
    • 被从其他语言翻译;或
    • 从草稿空间被移动到条目空间;或
    • 有实际意义的内文扩充五倍;或
    • 取得优良条目资格
  • 足够长;
  • 设问句当中的事实内容有可靠来源支撑;
  • 符合方针指引;
  • 提名人符合交换条件,即凡是提名过五篇条目或以上的编者,每新提名一篇条目,都必须审核一篇其他人提交的DYK条目。
  • 以下条目不能登上DYK:
    • 曾经作为DYK主体登上过首页的(限制每篇条目终身只能登上DYK一次);或
    • 在提名日前,一年的时间中,作为ITN的主体条目(粗体字链接)、历史上的今天的主体条目(粗体字链接)、典范条目展览的主体(粗体字链接),而登上过首页。

如果限制每篇条目终身只能登上一次DYK,可以很有效地解决不断重写谋求DYK数量的问题,但是可能对有心扩充的编者有点不公。解决不公的方法可以是鼓励他们写上GA,这样可以在另一个板块中登上首页展示。另外关于取得优良条目资格也能获得DYK资格的提议我觉得可以考虑,这样可以有效解决一些编者喜欢慢工出细活,却常常因为编辑中断而丧失DYK资格的问题。而且这也能让所谓的DYK和GA同步参选的事情显得不必要。--MilkyDefer 2023年7月10日 (一) 05:43 (UTC)

限制同一人同條目只能一次DYK,您也認為這是對一些編者群點有點不公,這產生的影響範圍大於問題本身,這是「尾巴搖狗」了。因此解決方案可以很簡單,就是加上時間限制,如上面有人建議的,一年或兩年內,同一人同條目只能一次DYK。我覺得這種方式可以在不擴大影響下,解決該問題。--Djhuty留言2023年7月10日 (一) 06:00 (UTC)
我還是感覺這類型的限制,無論是任何形式的、有沒有時間限制的但書的、有沒有豁免的,都還是會帶來非常龐大的負面影響,長遠而言會導致中文維基百科用戶不願更新條目。我還是反對任何施加此類限制的提案。我就拿「其他語言版本在條目建立後有過大幅擴充的話可豁免」來説吧:萬一這是中文維基百科獨有的條目,然後在條目上了首頁以後事態突然出現的大規模的變化,用戶就相關變化更新條目不值得DYK?“不斷重寫以謀求DYK數量”這種憑空的猜想本身就充滿了對其他用戶的無差別惡意。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06:14 (UTC)
所以都写GA啊……我觉得中文维基条目水平上不去就是因为只会盯着DYK---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0日 (一) 06:22 (UTC)
但DYK制度又牽涉到權限制度,比如巡查豁免權要求用戶建立75個有效條目,一般而言“有效條目”計算的是DYK,而考慮到DYK比起GFAL容易寫得多,沒有人是單靠寫75個GFAL來取得巡查豁免權的。就是我們的制度整體一起逼著我們盯着DYK啊,甚至可以説那兩位憑空創造「問題」或「漏洞」的人都實際上同樣是在“盯着DYK”,要是他們不“盯着DYK”的話,這種君不君子協議的東西哪有人在意?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06:40 (UTC)
我覺得要分清楚到底是假定惡意還是有人在鑽漏洞或誤墮陷阱。如果沒人短期內周而復始地重寫同一條目,那自然就不用採取措施來作出限制。目前制度讓沒能力一次寫好的用戶反而能夠通過多次提名,從而獲得更多DYK配額,有能力一次寫好卻只能獲得一個配額。說得難聽一點,有能力一次寫好的用戶自然也能夠故意分開幾次來寫,這不會是您期望的結果吧?--AT 2023年7月10日 (一) 06:38 (UTC)
不,你不明白我的意思。這裏根本沒有任何明顯的證據證明Newbamboo是在“鑽漏洞”,基本上也就只有你跟Cdip150執意認為他是在“鑽漏洞”而已,其他人根本不認同。在沒有任何明顯的證據證明任何人是在“鑽漏洞”的情況下宣稱有人在“鑽漏洞”如果不是假定惡意的話,那肯定就是(沒有假定的)無差別惡意。真的認真寫條目的人不會有閑情逸致想到可以故意分開幾次來寫,老實說我也沒太多時間跟大家在這裏耗,我還有個草稿要寫呢,難不成你還要假定我想這樣浪費時間分幾次發佈草稿裏的東西?我要是真有那麽閑的話,我都不會拿自己的時間這樣用吧?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06:43 (UTC)
所以您能回答我「目前制度讓沒能力一次寫好的用戶反而能夠通過多次提名,從而獲得更多DYK配額,有能力一次寫好卻只能獲得一個配額。說得難聽一點,有能力一次寫好的用戶自然也能夠故意分開幾次來寫,這不會是您期望的結果吧?」這個問題嗎?--AT 2023年7月10日 (一) 06:47 (UTC)
原來您也知道「真的認真寫條目的人不會有閑情逸致想到可以故意分開幾次來寫」。那真遇上的時候,按照您的論調,是不是就可以放任不管呢?Newbamboo主觀上可能沒有這個意思,但是客觀上卻是這個結果。這樣您還不覺得是個問題?--AT 2023年7月10日 (一) 06:51 (UTC)
我好像有説過“在沒有任何明顯的證據證明任何人是在「鑽漏洞」的情況下宣稱有人在「鑽漏洞」如果不是假定惡意的話,那肯定就是(沒有假定的)無差別惡意”這句話吧?不要假設這種事情(比如你們所認為的“鑽漏洞”與你上邊提到的“故意分開幾次來寫”)一定會經常發生就有那麽難?我為甚麽要回答一個基於偽命題的問題?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06:57 (UTC)
還有,堅持這種只有提案人自己支持的提案到底有甚麽意思,我這裏自己提的提案就算遭遇了較大的反對聲音,好歹也不是只有我自己一個人支持,這裏基本上就只有你跟Cdip150兩個提案人支持這種提案,這樣做難不成不是在浪費社群時間?我開這個討論串的本意是讓社群正視Cdip150的錯誤處理的,而不是讓你們兩位在這浪費其他用戶的時間關注這種東西的,這裏也顯然有比這更重要的提案值得關注吧?我此前還真的沒批評過任何管理人員“浪費時間”,但我實在是找不到任何更適合的詞語來形容現在這種情況了。其他用戶沒這樣明白地説出來不代表他們的內心不是這樣想的,我就替大家求你們兩位放過我們,好嗎?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07:04 (UTC)
「我為甚麽要回答一個基於偽命題的問題?」我對於您這種對問題視若無睹的態度感到心寒。
「堅持這種只有提案人自己支持的提案到底有甚麽意思,我這裏自己提的提案就算遭遇了較大的反對聲音,好歹也不是只有我自己一個人支持,這裏基本上就只有你跟Cdip150兩個提案人支持這種提案,這樣做難不成不是在浪費社群時間?」您這個討論發起還不到一週,就開始在算人頭,您對WP:共識的理解去哪裡了?我跟燈箱提案就浪費時間,您提案就沒問題。這個雙標厲害啊。
「我開這個討論串的本意是讓社群正視Cdip150的錯誤處理的」啥?指出問題被您說成錯誤處理,您不當成是問題,也不要張口就說人錯誤處理,燈箱處理些什麼了?您說說看啊。
「這裏也顯然有比這更重要的提案值得關注吧?」原來客棧還不能討論多項議題啊,而且您自己發起討論,然後又讓人不關注也是醉了。
「其他用戶沒這樣明白地説出來不代表他們的內心不是這樣想的,我就替大家求你們兩位放過我們,好嗎?」您憑什麼代表大家?沉默的大多數就一定支持您嗎?哪裡來的自信。
AT 2023年7月10日 (一) 08:19 (UTC)
我剛剛才重新看這邊,然後你們的提案再多一個新反對意見了。你大可以繼續,然後等着更多的反對意見,反正我只不過是讓事實說話而已。我還是第一次看到只招來且招來如此大的社羣怒火的提案,反正這也不是我的提案,我確實沒有義務關心這提案會不會招來even more的社羣怒火。然後我覺得Newbamboo在DYK那邊和他2023年7月7日 (五) 03:14 (UTC)的留言裏已經把他的態度說得足夠清楚了,而我也認可他的看法,這次的(擬)追廢本即不合規程,自然是錯誤處理。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09:10 (UTC)
您就繼續當沒事發生吧,以後被反噬時自己看著辦。想起今後分段寫作可以衝擊DYK,真讓人精神抖擻啊,真正的事半功N倍。--AT 2023年7月10日 (一) 10:17 (UTC)
我就權充提示一下:我們中文維基百科的方針好像有這樣一段?而且你好像已經是第二次了。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10:43 (UTC)
吐槽一下,你和Cdip150抨擊Newbamboo「鑽漏洞」根本連洞沒有。再來是「怎樣才叫寫好?」以及「憑啥要求寫到好?」
前者:生化危机2_重制版當初提交分為發布前[14]和發布後兩差異[15]。作品發布後也不是結束,像城市:天际线2017年提交[16]2020再次提交多了3年來發布的DLC[17]。更甚者還有像電子遊樂場_(歌曲)這種2019年沒水花[18]卻在隔年爆火的作品[19]。後面兩例可能不算短期,但光是作品發售前後就能產生如此明顯的內容差異,難不成之後提交要等作品發售才能寫嗎?
後者:FA和GA好歹有規則闡述何謂優良及典範,這樣一搞還需要DYK幹嘛?像VOCAROCK collection 4 feat. 初音未來這種勉強符合標準的條目或成絕響。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10日 (一) 11:07 (UTC)
關於發售前後問題,電子遊戲我不清楚,無法說明些什麼。不過,以您也有寫的唱片條目為例的話,我確實只會在發售後,而且還至少要等週榜出結果才提名,這樣內容比較全面,也能夠避免短期內擴寫。--AT 2023年7月10日 (一) 14:27 (UTC)
想说什么时候能把交换条件学来。很多编者自己写的条目品质较高,但几乎不帮其他人检查条目……--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0日 (一) 06:20 (UTC)
印象中,交換條件和DYK通過方式有關。目前英文維基的DYK好像是由審核者審核並和DYK提報者討論,決定是否通過,不是用投票的。--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2023年7月10日 (一) 07:15 (UTC)
(-)強烈反对一个条目一次DYK,早年DYK的质量连初级的达不到。我重写过吼海雕锤头鹳两篇曾经登上DYK过的条目,耗力不比推倒重写要少。--Aggie Dewadipper 2023年7月10日 (一) 09:03 (UTC)
我認為現在的DYK政策並不是問題的原因,一個條目能否通過DYK,其裁量權是在參與評選投票的維基人手中的,各位也可以看到從十幾年前到現在,參與DYK的維基人對條目質量的要求是高了不止一個層次,相信以後還會越來越高。其實DYK的投票過程本身就是社群對DYK政策的一個重要補充,就像決定立委席位花落誰家靠的不是選罷法而是選民手中的選票一樣,如果有維基人提交了符合規則但不合社群口味的條目,社群可以通過不投票來不讓其通過,就像大部分常年候選人都有權報名參選但大概率選不上一樣。雖然不能以與條目本身無關的理由來投反對票,但每個維基人都有權在評選頁面提出質疑和發表自己的觀點以供接下來參與條目評審的維基人參考,我認為這樣就已經可以有效阻止大部分有爭議的條目通過DYK。--🎋🎍 2023年7月10日 (一) 11:03 (UTC)
所以,如果不担心创作奖通货膨胀问题,大家真的全部都把条目分几次提交会怎样?或者一次交80kB的新条目算7分[*]之类的。--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0日 (一) 12:56 (UTC)
我之前就見過某個有爭議的條目提交了五六次沒一次當選,我想相當一部分「沒有顯著價值的」擴充和重寫都差不多是這個下場——社群不會買賬的。當然我前面提過社群對DYK的條目質量要求十幾年來越來越高,也就是說創作獎一直以來都是在通貨緊縮的。另外我反對唯長度論,一些新聞事件隨便谷歌搜一搜就能寫十幾二十萬位元組,但一些冷門的非中文領域的條目原創起來可能找遍資料也只能寫到兩三萬位元組。--🎋🎍 2023年7月10日 (一) 23:39 (UTC)
可是近期就出現了像討論:哈安內·恩韋烏的情況,內容已經少得很,還違反可供查證,結果社群還是一水地給支持。說「社群不會買賬的」、「社群對DYK的條目質量要求十幾年來越來越高」,很抱歉但請恕我實在不能苟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1日 (二) 00:02 (UTC)
@Cdip150,社群在剛剛開始DYK的時候能夠通過的條目的質量差不多是這個水準[20],顯而易見的現在的DYK標準已經嚴格了不少,雖然在您看來可能還是比較松,但越來越嚴終究是趨勢。我不否認光靠參與DYK投票的維基人的眼光可能不足以完美把關,但並不完美的中文維基百科終究是在對條目質量的控制上會越來越成熟,相信在此事之後社群對在DYK的投票會出現一些新的態度。另外就DYK那邊的處理還是請您快點放行,這方面我認同EricLiu君的意見[21]。--🎋🎍 2023年7月11日 (二) 11:27 (UTC)
就重寫條目並重複提交新條目推薦候選這件事來說,我認為合法性沒有問題。只要符合所有要求,本來想提交幾次就可以提交幾次。不過相對地,面對社群的質疑,自然也不能迴避解釋,尤其是在短時間內多次重寫的情況,便不能不先打消他人所謂「沽名釣譽」云云疑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10日 (一) 12:17 (UTC)
我其實認同你的看法,畢竟現行DYK規則下的重寫要求就是要主編自由心證該情形如何屬於“重寫”。我這裏比較不滿Cdip150的地方在於他在乍得湖條目的主編Newbamboo已經合理地自由心證他的情形如何屬於“重寫”的情況下妨礙乍得湖條目的該次DYK合法地上首頁。主編不能迴避解釋是自然,但這不代表處理DYK的管理員可以在把持著處理權的情況下任意對提名條目到DYK的人進行(無差別)假定惡意。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14:23 (UTC)
我想有一件事需要澄清:WP:DYKC#乍得湖現在之所以被擱置,其主因並非是否符合重寫規則的問題,而是上一次推薦程序涉嫌違反可供查證而導致取消資格的潛在可能,這涉及到執行今次通過的時候是否需要增加獎項數量的問題(因為如果視上次為無效,今次通過的時候獎數應維持不變而不加一),故須擱置。您現在所謂的「不滿」根本沒有真正對應實質被擱置的理由。--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1日 (二) 00:11 (UTC)
請不要混肴視聽。正如我在2023年7月8日 (六) 16:15 (UTC)的留言所説的,DYK就是上了首頁就完事、不會特地給個甚麽特別的“資格”的機制,既然現在的規則沒有明文容許追溯,那就沒有任何追溯的合理基礎,你這樣意圖追溯已經是有問題的舉動了。這裏的這個提案可以説就是你意圖追溯失敗後炮製出來的,我不猜測用意,但可以肯定的是後患無窮。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1日 (二) 01:10 (UTC)
第一下先說因為「重寫」而不滿我,然後現在又改為說我「追溯」而不滿我,所以誰才是混淆視聽?而且如果僅憑這樣就說我「意圖追溯已經是有問題的」,那麼還是回到之前說到的傀儡問題:是否也要說我「之前追溯傀儡投票也是有問題的」?--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1日 (二) 01:39 (UTC)
一開始確實是兩件事情,但這兩件事情好像也是你開始交織成一件事情的,我沒記錯的話?你當時將「推薦完成後隨即把內容推倒重寫再推薦來重複獲得創作獎數量」這個對Newbamboo的指控跟「上面已有人質疑這樣的重寫和今次實質上也沒有達到擴充標準」這種你的個人意見混為一談已經算是交織了。另外,既然我這裏說了「意圖追溯已經是有問題的」,那我甚麽要追溯你以前的(意圖)追溯?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1日 (二) 01:56 (UTC)
儘管我在立場上更接近Sanmosa,但我也同情AT所指的情況。單是擴充的話,我覺得現行規則已經足夠-如果有人樂意擴寫上萬位元組來換DYK,就隨他去吧。但是由同一人多次主導重寫,確實有一些不合理。我的建議是,事不過三,如果主編第三次重寫條目,其他人應友善建議主編放棄這一身份,條目登上首頁的安排則不變。--Temp3600留言2023年7月10日 (一) 13:54 (UTC)
但還是不能這樣硬性規定。我覺得我在2023年7月10日 (一) 06:14 (UTC)提及到的情況完全可以導致同一條目需要重寫三次,甚至AT上邊提議過的「其他語言版本在條目建立後有過大幅擴充的話可豁免」也同樣可以導致同一條目需要重寫三次,這種情況下還要建議主編放棄身份的話顯然會讓主編寒心。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14:27 (UTC)
您這個方法我在上面也有提及過,但是沒有得到接納。--AT 2023年7月10日 (一) 14:29 (UTC)
我要説明一下:我當時有特地勸Newbamboo不要接納這種安排,至於這樣做的原因,我覺得我在2023年7月10日 (一) 14:27 (UTC)的留言説的話已經概括到了。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14:43 (UTC)
規則無法包括一切例外。我這個只能算是大約的原則而已。然而,如果編輯找到新資料,不斷擴充條目,長度理應相應增加;按事態發展更新條目,亦無須刪除舊有內容。如果不斷於同一長度區間內重寫,將置上一版本的資料來源於何地?--Temp3600留言2023年7月10日 (一) 19:01 (UTC)
你說得不錯,「規則無法包括一切例外」。就「如果不斷於同一長度區間內重寫,將置上一版本的資料來源於何地」這個問題,我給出的可能性是新資料反過來證明了舊資料存在相當程度的錯處,使致舊資料某程度上不可用。這完全可以是「同一長度區間內重寫」的合理原因。我非常抵觸上面那個提案的原因是那個提案基於(無差別)假定惡意試圖排除如此的例外,使致在實行上嚴重困擾一般用戶,7DAYS規則在OA2021前的情況也恰好差不多是這樣。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22:52 (UTC)
這衹能說明修改規則時不應該一刀切,不代表完全不能改規則應對部份可能不合理情況。--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0日 (一) 23:52 (UTC)
但我感覺你們自己也沒有做到這點。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1日 (二) 01:05 (UTC)
日心說有條目,地心说當然也有。只要是正確引用可靠來源,這些來源的錯誤本身就代表了學界當時對某件事的錯誤認知,是歷史的一部分,無須刪減,反而應增添日後如何被推翻的內容。--Temp3600留言2023年7月11日 (二) 09:22 (UTC)
你拿地心說來舉例的話,那自然是如此,但如果情勢發展成舊資料存在相當程度的錯處,使舊資料的觀點已經成為並非重要少數觀點的“極少數(或極有限)觀點”(Wikipedia:中立的观点#不合理的比重),那這時候刪減可能就顯得有必要了。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2日 (三) 01:51 (UTC)
(!)意見,有人聲稱這裏「不存在漏洞」、「不存在問題」云云,那我又打個比方:白眼塘 (澳門)原先衹有2644位元組,我是先寫在草稿來進行擴充,草稿完成時是22,691位元組,把草稿的內容完完整整一次過貼到主條目後衹進行一次DYK。好了,如果我把最後一步改為:「從草稿已經完成的22,691位元組中,先把其中4700位元組貼到主條目進行第1次DYK;通過後,再在主條目貼到7900位元組進行第2次DYK;通過後,再在主條目貼到13200位元組進行第3次DYK;通過後,再在主條目貼到22691位元組進行第4次DYK」。這樣大家應該可以看出一點:就是把草稿內容完整地完成後,不同的搬運方法會產生出不同的獎項數量(把草稿內容一次搬運衹有一個DYK,而把草稿內容分拆四次搬運就有四個DYK)。後者的分拆搬運是否屬「合法但不合理」?這個答案大抵就可以反映出是否存在漏洞。--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0日 (一) 23:52 (UTC)
但是這個“有人”也不止一個人吧。我的想法就是真正不該在意的事情是那個人之前用同一個條目拿了多少次DYK配額(可以説這裏除了你倆以外,根本沒人有興趣管這種事),而反正就算我真把這“問題”當成“問題”來看,就如Benevolen所言,你們這提案是無法解決你們打算解決的“問題”的。你(們)在這裏這樣新瓶裝舊酒冗長辯論到底有甚麽意思,我們大家是真的倦了,難不成社羣怒火是可以用這種方式平息的嗎?我不這樣認為。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1日 (二) 01:09 (UTC)
先說是否有漏洞,後說提案如何。這提案解決不到漏洞,那請大家想想另外的提案又何妨?另外不認同不該在意配額次數的說法,不公平事雖是太多,但這不是合理理由阻止追求進一步的公平。--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1日 (二) 01:33 (UTC)
反正我覺得這不是漏洞,既無漏洞,何來提案的必要?反正我感覺任何這類型的提案必然會進一步損害公平性。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1日 (二) 01:37 (UTC)
有關「那個人之前用同一個條目拿了多少次DYK配額」,我覺得還是要列入考慮的事,不過我目前只想避免「同一人短期對同一條目多次更新,多次提報DYK」,因此提出「同一個維基人,針對同一個條目,一年內不能多次提報為DYK主編」--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2023年7月11日 (二) 01:52 (UTC)
街燈您提的案例,就我對條目文章組織理解是不太可能,因為一篇完整的條目就算短小,它不夠深入不夠全面,它勢必也會有整體的架構。同一個條目用22,691位元組的寫法和4700位元的寫法是不同的。長篇文章會對某一事物觀點會用鉅細靡遺的文字,詳細且深入,但短篇文章只會用粗淺語句帶過。如果一個22,691位元組分割成4700位元還能通過,代表DYK審核失能,因為你這分割出的4700位元勢必是原來長篇的某段文章,對某觀點很深入但其他方面就很粗淺甚至忽略,切割文章做的條目一定頭重腳輕,如果這種切割文章社群還能通過,只能說DYK審核失能。--Djhuty留言2023年7月11日 (二) 01:41 (UTC)
把規模放大一點來看可能更好理解,比如50000位元組分成三次,從10000位元組開始釋出。由於對某主題有充分了解的人必然在於少數,那麼10000看起上來還是可以接受。而且DYK門檻本來就低,不夠詳細或全面等關於內容的問題通常也不構成直接的反對理由,甚至在不寫第二次或更多次的時候,沒多少人會在DYK層面注意到該主題可能有缺失。至於所謂DYK審核也就是走過場而已,連您之前也說FA不行,怎麼就會對DYK那麼有信心呢?--AT 2023年7月11日 (二) 02:07 (UTC)
那我在2023年7月10日 (一) 03:13 (UTC)的留言給那個情況出來的時候你為何又要我“將規模再縮小一些來考慮”?到底真正雙重標準的人是誰?而且,將全部或大部分提名到DYK的條目的位元組都假定為約一兩萬也不合理,至少約一兩萬位元組的條目在DYK的佔比應該不過半。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1日 (二) 02:13 (UTC)
如果是50000位元組分三次,他的每一次貢獻量已遠超一個普通DYK的要求。如果他一定要申張自己的"正當權益",我覺得無可厚非。--Temp3600留言2023年7月11日 (二) 09:16 (UTC)
@Djhuty:很認同你的説法,甚至我覺得應用在自一個條目分拆出來的另一個條目也適用。我記得我在寫海寧州圖書館的條目的時候,資料來源大部分都是海宁市图书馆的條目用到的,但假設我真的只把海寧市圖書館的條目中提到海寧州圖書館的文字敘述搬到海寧州圖書館的條目的話,這根本成不了一個條目,所以我寫出來的條目的文字敘述跟海寧市圖書館的條目中提到海寧州圖書館的文字敘述有相當程度上的差別。真的從一個22,691位元組(或更長)的條目分割出來的4,700位元組的條目的主題很可能已經跟原條目的主題不一樣了。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1日 (二) 02:21 (UTC)
@Cdip150:我覺得遊戲規則的事情,社群若注意到,自然會予以處理。相信也沒有幾位編者敢這麼玩,若真敢玩我們當然要予以痛擊。我從前給自己主編的條目提交超過一次候選,都是寫完條目以後一陣子,認為可以再擴充,才去繼續寫的。就這次候選的事情,若是次候選沒有問題,就應該先行刊登並確實計算貢獻,至於此前候選是否有問題而應予以撤銷,我認為應該分開考慮,待之後社群得出結論,再來處理亦不遲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11日 (二) 02:42 (UTC)
只要符合规则就行,而且有2/3的门槛,每次续写都需要更多的内容,不至于无止境地重复提交DYK上来。--Leiem留言·签名·维基调查 2023年7月12日 (三) 02:27 (UTC)
若是以條目大幅重寫(不是擴充)來提報DYK,就不會要求每次要有更多的內容了。--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2023年7月13日 (四) 00:26 (UTC)
實際上還是需要更多的內容的,只不過相對應地舊內容被新內容取代而已。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3日 (四) 01:07 (UTC)

那要怎樣才能撤銷?

上面探討惡意刷分和怎樣寫好條目的內容又臭又長,但都沒談及一個問題及「不符規則的條目要如何撤銷DYK並追回分數」。是要在條目重複提交時順便翻舊帳還是學FA/GA提交至新条目推荐/候选?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11日 (二) 03:02 (UTC)

我認為這種做法無疑屬於獵巫,因此反對容許任何人追廢已上首頁的DYK(與相關分數),自然也不可能同意就此設立任何的規則。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1日 (二) 03:08 (UTC)
撤銷DYK是很自障,但是比起自由心證的惡意刷分、虛無飄渺的寫好條目,這還算好處理。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11日 (二) 03:12 (UTC)
我覺得最好的處理就是不要自己提這種提案,而且不要讓其他人提這種提案,這種追廢已上首頁的DYK(與相關分數)的行為本身也是假定惡意。我感覺那兩位提案人在這裏的討論中似乎沒有真的對其他參與討論的人給予尊重,AT甚至乎還兩度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第一次是在他2023年7月10日 (一) 06:43 (UTC)的留言,第二次是在他2023年7月10日 (一) 10:17 (UTC)的留言,我在他第二次這樣做的時候給了提示),對於他們倆的這種態度我深感震驚,這不是我對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員的期望。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3:16 (UTC)
我認為撤銷DYK資格的情形只適用於「傀儡用戶參與DYK投票,且會影響DYK結果」的情形,這種情形可以由管理員決定,不贊成因為其他原因撤銷DYK資格。--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2023年7月11日 (二) 03:34 (UTC)
“且會影響DYK結果”需要明確,或許寫成“且排除所有同一人使用不同帳戶作出的重複投票後結果與原結果不同”會更好。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3:40 (UTC)
  • 很久沒在這留言了,今天突然興起留言,主要是看到「對於一個實務主義的人來説,「胸襟」這種虛無縹緲的東西並不重要,換做是我的話我也不會放棄。」這句話,對社群這樣的風氣感到有點難過而來分享一點自己的看法(僅針對這句話,不針對發言者)
維基創作獎(或者說DYK數量)這樣的制度,本意應該是為新手設計,讓新手透過數字得上升獲得成就感而繼續努力投入,我自己剛加入維基百科時也確實受DYK激勵,為了獲得更多榮譽獎項而寫條目。但諸位(這裏大多數也都是參加多年的朋友了)能在維基百科投入多年時間,寫作上百上千條條目,我相信應該是某種理念、共同的理想支撐我們走到現在,而非這些虛無飄渺的數字獎項。換句話說在我看來對新手的獎項應該越多越好,做為鼓勵新手無可厚非,但我們老手是不是能跳脫這些虛榮,從編寫過程中體會更深的意義,如果只是執著於DYK、GA、FA的數字而寫,人各有志,當然也沒什麼好批評的,也沒有什麼道德問題,但讓維基百科變成像yahoo奇摩知識加或百度百科那樣功利的獲獎榮譽制度,是否有點不合維基百科的初衷?
我理想中的維基創作獎是只有到10級,達到50個DYK前可以為了獲獎而努力,超過10級則表示這位編者已有相當經驗,就讓這個數字停在10吧,讓這位編者去追求更遠大的目標,真正成為一個有高度的資深編者。我們去區分400個DYK與300個DYK的獎項「等級」是否真有意義?(離題了,這裏我不打算提出討論DYK制度改革與否,只是分享自己看法)
我個人不是很贊成追回已經登上首頁的DYK,但今天這個討論因「公平性」而起,甚至為了堵絕漏洞需要訂定嚴格的規範。我們是否應該反思中文維基的社群一直以來(甚至日益嚴重)的榮譽至上、獎項至上的風氣?寫條目本應是為自己而寫,像三獵兄所言,為自己的人生體悟而寫,這裡有些人認為重寫條目而不能獲得相應「積分」,因此自己的努力受到漠視,權益受到了損害,其實這些人何嘗不是這種「唯榮譽獎項至上」的扭曲風氣的受害者。我曾多次提交相同條目上DYK,但在評選通過後自己將創作獎數字-1以避免重複受獎;我也曾將數十條我過去獲選DYK的條目重寫或大幅擴充,並從未再提DYK受獎,但我不曾因自己的DYK數字未能增加而覺得自己的貢獻不被認可,受委屈或降低繼續編輯的動力,或許是我加入的時間社群互助合作的氛圍還很好,經常鼓勵我這樣的新人,讓我不用以這些數字、獎項來證明自己。我甚至覺得創造這種友好的環境,淡化甚至遏制現在榮譽獎項氾濫的風氣,是我們這些老手的責任。
當然「挽救社群惡化的風氣」這種老生常談,不是我們在這裡幾句話就能改變的,因此我上面更多只是突發感嘆而已,或者是希望與各位共勉,希望大家能逐漸淡化這些功利的虛名。對於這裡討論的具體問題,我個人觀點是支持「限制同一人在同個條目兩年內只能獲選一次DYK」,僅是個人觀點,就不再贅述了。--Wikimycota🧬 2023年7月11日 (二) 04:49 (UTC)
兩點看法:
  1. 我當時之所以有「胸襟無用論」,單純是出於對AT以「胸襟」之名PUA(精神控制)Newbamboo之舉的不認可,如果你真的為我說的話感到難過的話,那我實在很抱歉。我認為上DYK應該是讓維基人得到滿足感的事,而不是為了「胸襟」而違背其實際意願地放棄的事。我在意的點其實是不能打擊維基人編寫條目的意欲,這次事件,以及Cdip150、AT的提案,兩者都已嚴重打擊Newbamboo的參與意欲了,如果真讓這種提案通過,這次事件就會不斷重複發生,中文維基百科就沒人寫條目了。
  2. 如果你「限制同一人在同個條目兩年內只能獲選一次DYK」的提議是想限制上首頁的次數的話,那我絕不認可。我就拿我主編過的胡安·瓜伊多為例,這條目第一次DYK上首頁的時候的內容跟當時英文維基百科對應條目的內容是一致的,但接下來英文維基百科對應條目的內容已經變了很多,因此我大幅更新了翻譯,並第二次提名這條目到DYK。這條目兩次上(DYK版)首頁的日時間僅相隔兩星期,但這並不代表這條目不值得兩星期內上兩次DYK。
以上,@靖天子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5:24 (UTC)
我講得更直白點吧,或者閣下可以再讀一次我上面的留言:如果我們的社群走到這種唯榮譽獎項至上的風氣,編者是為了獎項、榮譽、頭銜去寫條目,以致不能獲得DYK計數會如閣下所言「打擊維基人編寫條目的意欲」,甚至「中文維基百科就沒人寫條目了」,我認為是非常、非常可悲的,我願意相信閣下也認可這不是我們應該追求的社群環境。而我認為Newbamboo會有這樣的挫折感,就是我們社群這種扭曲的風氣所致。借閣下之言,我反對的正是這種凡寫任何條目必要獲得某種積分的風氣。
我僅是提出我的看法,就不繼續與閣下辯論了。不過閣下指控AT"PUA",我認為是非常不妥的攻擊指控,相信AT本人也會甚感冒犯,希望閣下收回。言盡於此。--Wikimycota🧬 2023年7月11日 (二) 05:37 (UTC)
@靖天子:我認為你某程度上誤解了我的意思。我並不認為Newbamboo是一個唯榮譽獎項至上的人,但這次事件確實打擊了他編寫條目的意欲,原因是現行DYK規則不能被公正地執行,以及執行DYK規則的管理員對Newbamboo施加了不合理的壓力,而後者顯然就是假定惡意。假使其他人都同樣遭遇Newbamboo這次遭遇的事的話,我不認為大家有能力承受這種假定惡意,那我推測最終「中文維基百科就沒人寫條目了」也不是甚麼不合理的事。至於我對AT的指控,請留意AT還在他2023年7月10日 (一) 06:43 (UTC)和2023年7月10日 (一) 10:17 (UTC)的留言兩度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他在這裏的言行實在是太過了,我不認為管理員應有的言行是這樣的。我之所以直接指出,是為了讓他意識到他的言行已有失當之處,如果我不出面指正,那中文維基百科的文明就真的蕩然無存了。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5:54 (UTC)
本來不想再回但閣下好像又誤解,使的我覺得有必要澄清,我沒有說、也不認為Newbamboo兄是一個唯榮譽獎項至上的人,我是說中文維基社群有唯榮譽獎項至上的風氣,而「我認為Newbamboo會有這樣的挫折感,就是我們社群這種扭曲的風氣所致」................--Wikimycota🧬 2023年7月11日 (二) 06:02 (UTC)
@靖天子:我理解你的意思,但我既然能説我並不認為Newbamboo是一個唯榮譽獎項至上的人,我自然不覺得他會受那種“扭曲的風氣”所影響,至少他還懂得對執行DYK規則的管理員施加的不合理壓力明言反對。我甚至認為執行DYK規則的管理員對用戶施加的不合理壓力也有可能是你所説的“扭曲的風氣”的產物。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6:29 (UTC)
wiki社群就是社會的縮影,不要強加自己的理想於它人或社群,這太自大了,每個人各有志。追求「榮譽」、追求「胸襟」都沒錯,也都沒有什麼好值得悲哀的,也不覺的悲哀,wiki參與者都是自我滿足而來,已經沒什麼實質金錢利益了,還要他人追求更高尚聖人般的奉獻,這是吹毛求疵。講真的,花費人生有限的光陰參與wiki,為什麼不追求自己現實生活美滿,讓自己或身邊的人過得更好,我都覺得這更高尚。--Djhuty留言2023年7月11日 (二) 06:05 (UTC)
又不是拿著刀子走來強逼他‘不要追求「榮譽」’,誰在強加什麼了?愛聽便聽,不愛聽也無妨。理想難以達到便意味著要放棄一切治療?有事無事便管人自大未免太過敏感--Iridium(IX) 2023年7月12日 (三) 11:30 (UTC)
你也很敏感,愛聽便聽,不愛聽也無妨。--Djhuty留言2023年7月13日 (四) 02:38 (UTC)
你知道你在説什麽東西?--Iridium(IX) 2023年7月15日 (六) 04:22 (UTC)
若以Sanmosa主編過的胡安·瓜伊多為例,若第二次提報到DYK和第一次的間隔很短,第二次提報時,是否可以不列名為主編?條目仍可參與DYK推薦,大家仍可以提供意見,若通過的話,條目仍可以放在首頁,只影響個人的DYK數量?--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2023年7月11日 (二) 07:09 (UTC)
我的意見是:自己本就不是主編的話,不要故意把自己説成主編;自己本就是主編的話,不要故意把自己説成不是主編。兩者都是欺騙,因此後者並不比前者高尚。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7:24 (UTC)
  • 會問這種問題的很顯然就是一點進步都沒有。首先,早已經講到爛掉不想講的DYK,所謂「新條目候選」有的根本早都稱不上「新」,然後這個獨裁社群卻從來都不考慮更名為「條目候選」或者其它的名稱,這就很奇葩了。再來,一個條目到底最多可以上幾次DYK,沒有人知道,更沒有一個制式規定。但是同一個條目了不起頂多就上過2次DYK,3次(含)以上還真的沒看過。至於DYK作廢與否的問題,還是那句話:您們到底有沒有想把條目寫給讀者看?還是就是寫給自己看、寫給自己爽的而已?一個條目到底是否有名不有名、熱門還冷門的條目,如果在「頁面信息」查詢「過去30天的頁面瀏覽量」數字多寡,便一目了然。如果「過去30天的頁面瀏覽量」其數字連4位數都沒有,那就表示讀者其實對這條目真的沒興趣。一個沒興趣的條目,那當然不會來查詢啊。如果敢提DYK,就不要怕被作廢掉,不然就不要提名就好了嘛,以為所有條目都能過DYK?--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3年7月27日 (四) 17:07 (UTC)

从“故意刷DYK数量”的动机下手

是否修改规则

我觉得现在似乎意见有两种,一种认为规则存在漏洞、需要修改规则,另外一种认为维持原状、管理员没有必要「堵漏洞」。继续讨论行为对不对其实意义不大,并且双方都不打算退步的样子。现在的问题是「是否修改规则」。--Cat on Mars 2023年7月12日 (三) 07:03 (UTC)

感觉问了等于白问,双方的争议焦点不就是最终“是否要修改规则”?——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7月12日 (三) 08:00 (UTC)
原本讨论的是管理员个人行为,我感觉在管理员管理行为是否正确上关注过多,一直在讨论判罚是否合理,甚至支持修改的一方面到现在都没有提出提案。如果管理员觉得有必要修改规则,应该给出一个方案出来。----Cat on Mars 2023年7月12日 (三) 08:55 (UTC)
不認可「關注過多」這個說法。第一點是我開這討論本來就只打算就Cdip150的操作的正當性進行討論的,Cdip150、AT二人提出修改規則是我始料未及的。第二點是當時Newbamboo的DYK確實是在積壓,這是較具迫切性的問題,而討論這問題時也無可避免地會討論到判罰是否合理的問題。第三點是Cdip150、AT二人提出要修改規則的目的顯然是為了合法化以後對其他用戶進行這次對Newbamboo進行的行為,因此他們兩位這次對Newbamboo進行的行為的合理性自然是重點,如果社羣壓倒性地認為他們兩位這次對Newbamboo進行的行為並不合理的話,他們就此事提出的修改規則提案也同樣不具備合理性,這樣他們就算提100個案也沒用。總而言之,任何意欲限制多次提名同一人主編(建立/擴充/重寫)同一條目至DYK,或限制此類DYK上首頁的提案,一概皆會嚴重損害DYK的公正性,因此我一概反對。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2日 (三) 09:41 (UTC)
同意應當針對管理行為之,研判是否可以採取適切方針政策等之,限制任意基於主觀或其他不合理基礎而濫用規程等為背書工具、無限擴大審查及限制編輯者貢獻之不當行為。相信重要之討論所謂規制方向,必然是聚焦於進一步收窄本地社區產生之管理代表以任意理由無限擴展審查權力,同時應可擬訂草案限制編輯評定過程中可能因為使用超然地位之社區內審查權力或其他不合比例影響力、產生WP:HARASS或其他抵觸維基約定之系列活動。--約克客留言2023年7月12日 (三) 11:10 (UTC)
既然存在明顯分歧,我也沒有打算爭論下去。如果這次討論能夠對後人帶來點啓發的話,也算是功德圓滿。--AT 2023年7月12日 (三) 17:00 (UTC)
怎麼說呢,能有這覺悟是好的,但未免太遲了,這覺悟在到了現在這討論串的長度的一半時就該有了。這裏似乎也只有取消創作獎的事比較可能有些共識了,但感覺已經與原討論離題,不如我拆出來開新討論串?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2日 (三) 23:32 (UTC)
我觉得就是在发散思考,没有往解决问题的方向处理,提到了很多似乎相关但和解决问题。从开头的评理开始我就看不大懂,评出理了又要做什么,大家都觉得自己有理又要怎么样,现在到底是要管理员怎么样还是规则怎么样,还是说管理员承认过失保证下次再犯,还是说管理员在S某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压力下保证下次不敢。总不可能号召一下群众将人批斗一番,给人戴一个高帽,心满意足,这样子就跑了?或者是法庭里多数人觉得被告有罪,然后宣判之后人跑光了。现在管理员需要做出什么改变,没有人说到。管理员想要规则怎么变,也没有人说过。然后上面就开始讨论毫无关系的奖项可以改一下,编者动机不纯云云,似乎也和这件事的主体完全不搭噶。----Cat on Mars 2023年7月13日 (四) 00:22 (UTC)
當事的管理員甚至也沒有作出甚麽保證。整件事情基本上就是Cdip150在「發明規則」(Newbamboo的原話)或「不按規則辦事」(Cdip150的原話),然後被除Cdip150跟AT外的所有人不同程度上反對而已。現行規則本身沒有問題,真要説當事的管理員要做些甚麽,大抵也就是嚴格依照規則辦事,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嘗試「發明規則」或「不按規則辦事」就是了。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3日 (四) 01:18 (UTC)
我想大家注意一下,一開頭的時候是在徵求要不要IAR的意見而擱置,並為此辯論可能的合理性,而非第一下即時結案取消資格,所以所謂的「不按規則辦事」最終並未發生。如果這樣也是管理員不當甚至濫權的話,即是說管理員在任何情況下連問也不可,這又不見得有何合理。也因為WP:IAR?的關係,當然不能作出「任何情況下都不要嘗試……」這麼的保證,不然遇到可能的特別情況我也要盲目依照規則辦事而不聞不問,IAR蕩然無存。而CatOnMars君提到是在发散思考,這點倒是沒有錯,先確認是否有問題和合理,確認了才去想方案,連問題是否存在和合不合理都成疑的時候,從何要談方案?--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3日 (四) 02:17 (UTC)
不要在不適合IAR的情形隨意IAR,我覺得一個正常人顯然能夠判斷甚麼時候是「適合IAR的情形」,就算意識到自己判斷錯誤也會及早收手。你如果實在不能從這次事件中汲取教訓的話,那我只能表示遺憾,這裏我言盡至此。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3日 (四) 05:12 (UTC)
還有,要是你真的要說到「濫權」的話,我認為你在該DYK中同時充當了審核者(阻止Newbamboo的DYK上首頁)和一般用戶(提議追廢Newbamboo先前的DYK)的角色。假使中文維基百科嚴格執行WP:管理员#避嫌的規定的話,你當時的情況可以被認為是沒有避嫌。審核者和一般用戶之間的限界和分別,想必你比這裏的其他人都更清楚。如果我有甚麼你認為我誤解了的地方,還請你務必說明。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3日 (四) 05:27 (UTC)
但在我徵求是否IAR之前,此案是否適合IAR的情形在我而言並不明確,所以才徵求要不要IAR,使情況明確化後才再決定。還有「阻止Newbamboo的DYK上首頁」實際也沒有發生,因為提議當時根本沒有進行任何結案的動作,自然也不存在「審核者」的角色,我反而認為您對於「審核者」的定位有所誤解。--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3日 (四) 05:49 (UTC)
(1)我應該有説過“意識到自己判斷錯誤也會及早收手”這句話吧,我不認為你需要7日這麽長的時間才能意識到自己的判斷錯誤,畢竟你的判斷除了AT以外完全沒有人不反對。(2)“提議當時根本沒有進行任何結案的動作”,但是非審核者無權決定是否讓一個DYK延遲上首頁。「阻止Newbamboo的DYK上首頁」這句話可能我説得不太好,或許我說成「決定延遲Newbamboo的DYK上首頁的時間(並且當時沒明確要延遲多久)」比較好,但我感覺我要説的事情大體上並沒有違背現狀。這也可以看得出來單純以“是否使用了管理權限且使用不當”來判定管理員是否濫權是有問題的,實際上至少還需要考量“是否不當使用決定是否使用管理權限的權利”與“是否不當使用決定是否提早或延遲使用管理權限的權利”,因為只有管理人員有權限作這兩種決定,其他人沒有管理權限,所以不可能做這兩種決定。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3日 (四) 06:05 (UTC)
這樣説吧:假如你當初讓Newbamboo的DYK照樣直接通過並正常上首頁,然後在客棧以一般用戶的身份提出可能需要追廢Newbamboo以前的DYK的話,或許就不會引起如此大的社群怒火。我説的這個做法完全不需要直接嘗試「發明規則」或「不按規則辦事」,而且也應該非常合理,對吧?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3日 (四) 06:19 (UTC)
(1)不認為有甚麼及不及早的問題,如果沒有Eric君的意見,和User_talk:Cdip150#關於DYK再三確認,的確未必能令我決定批准,請理解管理員也有考量的立場。(2)這裏沒有規定管理員必須及時使用權限,也沒有規定必須指定由某一位管理員使用,是故無從談起“是否不當使用決定是否使用管理權限的權利”與“是否不當使用決定是否提早或延遲使用管理權限的權利”;當時有關提議如果換轉是由其他一般用戶提出,而我看到該提議後完全不進行批准或否決動作,也都不能說我不當一樣;而我暫緩批准讓人繼續討論,也是同一道理。至於最後的「假如」,事實上您最初也曾一度認為有直接作廢今次結果的可能,這顯示出確實有可能需要IAR(不按規則辦事),而之後的大爭論,個人認為是在所難免的。--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3日 (四) 06:30 (UTC)
我這裏說的情況僅限於DYK,所以不能同時推導到一般性的情況。(1)DYK候選是有限期的,所以不可能沒有“及不及早的問題”,這情況跟AFD、DRV都不同。(2)處理DYK的來來去去也就那幾個管理員,假設你們都故意集體罷工,完全不處理任何的DYK的話,我覺得社群完全可以追究你們的集體責任。這情況再一次跟AFD、DRV都不同。我最初也確實曾一度認為有直接作廢今次結果的可能,但是我提出的那個情況完全可以通過比對頁面歷史來判定,判定時間應該連一個小時也不用,這跟你要追廢Newbamboo以前的DYK有很大的不同,我覺得不能混為一談。當然,我個人認為“是否不當使用決定是否使用管理權限的權利”與“是否不當使用決定是否提早或延遲使用管理權限的權利”兩者在某些情況下可以適用於AFD跟DRV,但具體適用的方式有些差別。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3日 (四) 07:10 (UTC)
那還是一樣,管理員衹是義工,就算不及早處理甚至罷工,事實上社群也不能追究甚麼的。重寫怎麼算本來就有自由心證而構成潛在的不同意見,不認為短時間僅憑一個管理員看歷史就能判定。--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3日 (四) 07:17 (UTC)
我不打算教唆你們故意集體罷工,但我在假設你們都故意集體罷工的情形下的推論不無道理,不過在那種情況下的追究方式可能跟你想像中的方式有一定的差別。還有,我記得當初規定說構成重寫與否需要主編自由心證是出於對主編自由心證的信任,而非不信任,只要他的解釋足夠合理的話,那就沒理由否定主編的自由心證。因此,在有合理的自由心證的前提下,通過比對頁面歷史來判定應該相對來説很簡單,只要主編在自由心證中說的情況與實際頁面歷史相符,那就能直接判斷,我還是認為這應該連一個小時也不用(我還嫌我説得太保守了)。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3日 (四) 07:26 (UTC)
問題是他的解釋是否足夠合理?這點也還須大家心證,自然也不可能是一個人簡單直判了。至於罷工,那還是那句:管理員不做事是不能追究的←這點在以前討論管理員尸位素餐的問題時已被提及很多次。--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3日 (四) 07:31 (UTC)
然而你還是沒有正面回應我在2023年7月13日 (四) 06:19 (UTC)的留言。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3日 (四) 07:42 (UTC)
「至於最後的「假如」,事實上您最初也曾一度認為有直接作廢今次結果的可能,這顯示出確實有可能需要IAR(不按規則辦事),而之後的大爭論,個人認為是在所難免的。」不知有何不正面?而且,就算當初真的直接讓他通過,不代表就肯定沒有爭論的發生,至少上面說的潛在的不公平性問題,不論通不通過我想都應該會有人提出來(例如AT)。--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3日 (四) 07:46 (UTC)
不,我想問的是我説的這個做法:(1)是不是完全不需要直接嘗試「發明規則」或「不按規則辦事」?以及(2)是不是合理的做法?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3日 (四) 08:40 (UTC)
還是一樣,直接通過也不代表沒有怒火,也有可能會被人質疑「明知可能有問題,為甚麼還要麻目按規則辦事?」所以還是有必要就IAR進行徵求,先不論有關問題本身合不合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3日 (四) 08:43 (UTC)
我剛剛的那兩個問題並沒有問你任何有關“怒火”的事情。第一個問題你雖然沒有正面回答我,但從你的回答我認為你也認可我提議的做法確實完全不需要直接嘗試「發明規則」或「不按規則辦事」。就你第二個問題的答案,中文維基百科社群有一點非常有趣,就是通常不會質疑他人為何按規則辦事,而通常會質疑他人為何不按規則辦事,所以要是真要說社群怒火的話,這社群怒火肯定比現在實際看到的社群怒火小得多。另外,你在上邊有提到WP:IAR?,那你應該也能看到File:Diagram of IGNORE zh-hans.png這張圖片,這圖片裏提到一個很重要的點,就是規則到底有沒有錯,而很有趣的是它說當規則有錯的時候,IAR並不是正確的處理手法,修改規則才是,所以如果你認為現行規則是有問題(有錯)的話,那你就更不應該嘗試應用IAR。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3日 (四) 08:53 (UTC)
不是,不認同,我想先想是否IAR才再決定,比起直接按章上了首頁才考慮要不要撤銷部份動作,前者其實比較容易修正。如果兩個處理方法都可能有爭議,在我而言應該選擇較容易修正的那個方法(因為萬一上了首頁才發現其這次根本不該上首頁,有些動作還是不能事後修正的)。我徵求得意見,意味着我認為對於File:Diagram of IGNORE zh-hans.png這個流程大家可能有不同看法,所以擱置並進行徵求是否需要IAR來「不按規則辦事」,還是合理和必要的做法。--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3日 (四) 09:00 (UTC)
我觉得你们没有必要在这的讨论串继续下去,我的本意就是你们没有必要这样子版聊,如果这样子谁也不能说服别人,还不如想想有什么解决方案处理。所以在下现在的问题是,回到初衷,要不要扣dyk次数,就这件事情达成共识,没必要讨论这么多谁对谁错。讨论出结果之后,如果觉得dyk规则有问题就发起话题讨论dyk规则,讨论奖励规则就讨论奖励规则,讨论IAR就讨论IAR,现在东扯西扯这么发散没有意义。----Cat on Mars 2023年7月13日 (四) 09:05 (UTC)
@CatOnMars:但好像沒甚麽人覺得這裏的討論的初衷重要就是了,而且Newbamboo的DYK也已經上了首頁了,也沒扣他的DYK次數(應該?)。我這裏跟Cdip150的討論主要都是在討論應用IAR的時機,修改DYK規則的事我感覺他倆應該都是放棄了。我已經問過大家取消創作獎的事要不要拆出來開新討論串,既然你也在的話你到不如給個回應,不然我甚麽也不能做也是滿尷尬的。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3日 (四) 10:48 (UTC)
所以你以后要把这一大坨东西存档到IAR讨论区吗,我还是很支持你把这串讨论拆掉的----Cat on Mars 2023年7月13日 (四) 10:53 (UTC)
不是不行,但要看其他人怎麽想。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3日 (四) 10:56 (UTC)
我認為社群的絕大部分人基本上都認同File:Diagram of IGNORE zh-hans.png的流程,並且一直以來都有在尊重,甚至AT也有尊重這個流程(他不是當時直接執行“擱置”操作的人,然後他覺得現行DYK規則有問題,所以他提議修改規則,這個做法符合該圖所提述的流程)。WP:何谓忽略所有规则(及其內容)是資訊頁,雖然不是方針指引,但基本上反映了社群的廣泛共識,你現在引用了那個頁面,但又否定了那個頁面的內容,這會讓大家感覺很奇怪,而且也有可能會讓大家懷疑你是不是真心誠意地想要執行社群共識(雖然我暫時看不到這種情形出現)。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3日 (四) 10:55 (UTC)
觀點與角度不同真的很難辯,不過我還是認為這要付諸討論才會知道大家怎樣運行這個流程,而不是一開始就能知道。若您還是不認同,我想大可以問一下其他有份關注DYK的管理員@AT春卷柯南::假如投票結束當時是您們先發現這種狀況,您們會選擇先暫緩處理並徵求意見?抑或問也不問就先直接批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3日 (四) 12:02 (UTC)

建议中文维基新增DYK专用方针页

可对应en:Wikipedia:Did_you_knowen:Wikipedia:Did_you_know/Supplementary_guidelines两个页面,更详细地阐明资格标准。现有的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增补指引这个页面是正在使用的规则吗?--桃花影落飞神剑留言2023年7月23日 (日) 01:4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