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关注度/存档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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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譜族譜作為來源

據記憶,家譜族譜一向是列明不當作為關注度來源,但今天去找卻找不到。是改了還是寫在那兒?--Nivekin請留言 2018年2月22日 (四) 04:03 (UTC)

@nivekin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維基百科不是目錄之二條:「宗譜電話簿條目。維基百科只应该为有某程度的成就、名聲(或者臭名)的人物写传记条目。一个标准就是某人是否獲多處外部資源所提及,如值得信賴的網站或書籍。较次要的人物可以在相關条目中提及。(參看Wikipedia:成為維基百科傳記的標準。)」-- Willy1018(留言) 2018年2月25日 (日) 15:34 (UTC)

關注度提報改革

由於關注度提報及存廢討論數量日漸增加,故建議弄一個缺乏關注度條目存廢討論,編者可以將條目直接報到那裏,然後存廢討論37天順便找來源,這樣可以減少很多程序。--M.Chan 2018年3月10日 (六) 11:09 (UTC)

  • (-)反对:未見现行一体化處理低關注度條目和其他条目存廢討論的做法會帶來很大問題。我已經經常性地merge talk了…… 2018年3月11日 (日) 03:27 (UTC)
  • 另:此舉無異於縮短维基人改善條目的時間,有機會令大量條目因為未有充足時间扩充而被刪除。— 2018年3月11日 (日) 06:40 (UTC)
  • 並不是所有掛關注度模板的最後都會提刪。--Xiplus#Talk 2018年3月11日 (日) 11:59 (UTC)
  • 又一架床疊屋的提案,WP:NP的作用純粹是一個認為條目缺乏關注度時的應對方法。--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3日 (二) 11:00 (UTC)
  • @MCC2143ATENUW1提在Wp:NP與提Wp:AFD有甚麼分別?為甚麼你們覺得提在NP30天然後提在AFD7天會比直接提在AFD37好?--M.Chan 2018年3月13日 (二) 14:18 (UTC)
  • WP:NP的作用純粹是一個有用戶認為相關條目缺乏關注度時的應對方法,況且如有人可以證明相關條目擁有關注度,自然存廢討論結果就是保留甚至速留。--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5日 (四) 11:02 (UTC)
  • 為何AFD不可成為一個有用戶認為相關條目缺乏關注度時的應對方法?--M.Chan 2018年3月15日 (四) 11:06 (UTC)
  • AFD37缺乏關注度條目本身就和刪除方針規定的7天有抵觸。--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5日 (四) 11:13 (UTC)
  • @MCC214《刪除方針》是可以改變的。--M.Chan 2018年3月15日 (四) 11:14 (UTC)
  • 除非《刪除方針》得以修改成你的版本,否則此方案不可行。--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5日 (四) 11:22 (UTC)
  • 拆分存廢討論是比修改方針大很多的事,需要先討論。--M.Chan 2018年3月15日 (四) 13:12 (UTC)
  • (!)意見 有心要改良條目的,大可自行去關注度提報處找你有能力處理的條目來動手,不需要等提刪。改善到合格標準了的條目,即使有人提刪,也應不會刪除。--Nivekin請留言 2018年3月15日 (四) 12:52 (UTC)
  • 去關注度提報提報找與去我提議的缺乏關注度存廢討論找有甚麼分別?--M.Chan 2018年3月15日 (四) 13:12 (UTC)
  • (!)意見,有一点我比较在意的是,30天没人鸟的条目,提删了反而出来一堆来源加保留票,令人不愉快。->>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07:30 (UTC)
  • 本來關注度提報沒甚麼人關注,如果直接提刪,反而可能如Ohtashinichiro君所以,會較多人關注。--M.Chan 2018年3月16日 (五) 08:42 (UTC)
  • 關注度提報的關注度其實很充足,反而分拆的結果可能就會和WP:PM一樣。--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6日 (五) 11:18 (UTC)

關於「列表」的關注度

因最近看到二胡演奏家列表因關注度不足被刪,才發現關注度以及列表的方針指引中,沒仔細說明相關的問題,只有在未成為正式方針的Wikipedia:關注度/更新草案中有提到,但覺得也不是寫得很清楚。想先請教大家對於其基本概念的意見想法,例如像二胡演奏家列表這樣的條目,如果要證明關注度是應該怎麼作?是以相關的可供查證來源,證明「二胡演奏家」這個概念是是有關注度的嗎?還是可能有其他的解釋?謝謝。希望可以有初步共識之後來修改相關說明。ffaarr (talk) 2018年4月4日 (三) 01:26 (UTC)

  • 感覺這條目應該不該因關注度問題被刪,而是因為沒有明確的收錄標準(情況與X國人列表相似)。--【和平至上】💬📝 2018年4月4日 (三) 04:53 (UTC)
  • 我的建議是,如果是沒有固定名單的列表,如二胡演奏家列表,則該列表收錄的主題本身必須有關注度,(必須對於二胡演奏家這一職業有所描述,最少要有定義,其他統計或研究之類的也應該要有,而不只是列出一串人名),且每一位被收錄進列表的項目都至少要有一個來源證明其關注度、或最少證明該項目符合列表的收錄標準(不然誰都可以隨便編個人名寫進日本女性色情片演員列表裡)。若是有固定名單的列表,如第一世代寶可夢列表,則至少需有主題關注度(有至少一段描述第一代整體的情況),單項則可不強求有關注度,畢竟若因為沒有關注度而不列,那完整性可能會受到影響。 -KRF留言2018年4月5日 (四) 10:59 (UTC)
    • 謝謝AT、KRF和3ATENUW1的意見和看法。我也認同這樣的關注度要求,以這個例子來說,應該就是「二胡演奏家」這個詞應該要證明有關注度,這樣「二胡演奏家列表」就不會因關注度被刪除。因此提議在關注度指引的段落後加入「列表的關注度」一個段落,其中文字初稿:「列表條目要獨立存在時,該列表的主題本身需具有關注度,例如美國總統列表作為獨立列表,需美國總統具有關注度,在列表條目掛關注度不足模板以及提出刪除的程序,與一般條目相同。」(因為主要是針對列表本身條目的存在與否,收錄標準部分也許在列表相關的指引來來處理會比較適合)請大家看看有什麼不妥或需要修改的地方,謝謝ffaarr (talk) 2018年4月7日 (六) 14:58 (UTC)
  • (+)支持:同意通過。--屈原蟲留言2018年4月8日 (日) 02:12 (UTC)
  • (?)疑問:列表中有些內容符合關注度,有些不符合,會否因為列表中包含有不合關注度的內容而刪去?例如校友列表,有些人物符合關注度,有些不符合,要不要說明比例多少才符合收錄標準?--屈原蟲留言2018年4月8日 (日) 02:16 (UTC)
不對,這裡探討的主要是列表條目本身是否收錄,而不是裡面的收錄內容,所以重點是「總統」有關注度,而不是裡面的人物是否有關注度。舉個特別的例子,假如有個人建立了一個「口頭禪是「you are fired」的人」列表」,把川普收錄在裡面,川普有關注度,但這個列表還是沒有關注度,除非有可供查證來源有效介紹探討「口頭禪是「you are fired」的人」這個群體。ffaarr (talk) 2018年4月8日 (日) 05:21 (UTC)
  • 我覺得列表與條目性質上應該不同吧?列表是一種方便讀者閱讀的表達方式,例如「法國河流列表」與「法國河流條目」,前者是列表式告訴讀者法國有甚麼河流,以表列形式邏例,一看就明白;後者是條目,重點在於說明法國河流的內涵,可以分不同的層次說明法國河流。列表可能只是附在條目上的附件說明,如果刪去,把列表的內容鋪排在條目上,條目內容就很不容易閱讀。--屈原蟲留言2018年4月8日 (日) 06:16 (UTC)
  • (※)注意:如果列表的建立要符合關注度,維基大量用於輔助說明條目內容的列表可能都要刪去,因為要列表關鍵詞滿足關注度指引,殊不容易﹗要把大量現存於維基條目上的附件性質的列表刪去,是一個很大的工程。--屈原蟲留言2018年4月8日 (日) 06:21 (UTC)
沒錯兩者的性質不同,所以才會分開成兩個條目,但以你舉的這個例子來說,「法國河流」的條目本身如果有關注度可以獨立存在,那「法國河流列表」的關注度就沒有問題,這樣就不會因為關注度而被刪除。也許可以有其他的例子更能說明你的疑慮?ffaarr (talk) 2018年4月8日 (日) 06:25 (UTC)
不過如果照這個標準,你覺得我剛舉的例子:口頭禪是「you are fired」的人列表是否符合關注度?ffaarr (talk) 2018年4月8日 (日) 06:30 (UTC)
如果裏面沒有細項內容符合關注度,當然要刪去;但如果有不少內容已有獨立條目,列表就應被保留。列表其中一個作用是以表列形式,方便讀者看看相關內容,並點進相關條目,這是一種方便閱讀條目的附件。--屈原蟲留言2018年4月8日 (日) 06:40 (UTC)
口頭禪是「you are fired」的人列表裡面首先會收錄的川普就一定有關注度和獨立條目,這種情況要怎麼辦?另外你舉例的總統列表,不論那個標準關注度都一定夠,是否有哪個例子是你覺得列表本身應該保存,但會因為新的指引內容而被刪的?可以進一步來思考這個方式的缺點。ffaarr (talk) 2018年4月8日 (日) 06:44 (UTC)
有沒有類似的,你說的一半以上有內容的,值得保留列表的例子,便於進一步討論。我也改舉另一個例子來討論,體重80公斤以上人物列表裡面收錄很多體重在80公斤以上的名人,這樣算不算有關注度呢。ffaarr (talk) 2018年4月8日 (日) 06:56 (UTC)
  • (~)補充:指引還可以加一些附加說明,列表可以分獨立於條目的,那必須符合以上要求;如果以附件形式附於條目的,收錄標準可以較低。--屈原蟲留言2018年4月8日 (日) 07:17 (UTC)
我想這裡姑且不論美國總統那種必定有關注度的事物吧,前面幾個例子,例如二胡演奏家、法國河流、香港街道之類的,被列入列表多半是出於Category:列表重定向所寫的「沒有足夠信息來寫一整篇條目」而被列的,目的是希望「讀者仍然可以從列表內相關項目找到有用的信息」吧?一些有一些關注度但寫起來篇幅不長的內容,就可以考慮放進列表內 -KRF留言2018年4月8日 (日) 07:22 (UTC)
諸位是不是在說「收錄的內容有關注度」是「列表有關注度」的必要不充分條件?-游蛇脫殼/克勞 2018年4月8日 (日) 07:41 (UTC)
  • 列表可以分兩類,一類是系統自動生成,或條目的附件;另一類是用戶刻意編寫的獨立的列表。我覺得可以針對第二類列表訂立收錄指引,以免被濫用。--屈原蟲留言2018年4月8日 (日) 07:55 (UTC)
嗯!可以舉個自動生成或是附件的例子嗎?ffaarr (talk) 2018年4月8日 (日) 08:13 (UTC)
  • 自動生成的→前面幾個例子,例如二胡演奏家、法國河流、香港街道之類的,被列入列表多半是出於Category:列表重定向所寫的「沒有足夠信息來寫一整篇條目」而被列的,目的是希望「讀者仍然可以從列表內相關項目找到有用的信息」。附件的列表→如各大院校的「著名校友列表」。--屈原蟲留言2018年4月8日 (日) 08:19 (UTC)
  • 如這個附件[1]--屈原蟲留言2018年4月8日 (日) 08:54 (UTC)
謝謝,上三個例子其實「二胡演奏家、法國河流、香港街道」應該都能找到資料證明關注度(二胡演奏家也只是一時沒人附出處),但各學校校友列表(可能很多找不到可供查證來源)的確是個目前普遍中文維基很好的例子。所以針對這樣的例子,是否有更好的具體的方式來定義這樣的區分呢?因為像是「刻意編寫」我覺得有點難以定義。ffaarr (talk) 2018年4月8日 (日) 08:38 (UTC)
(&)建議:我個人感覺「列表之主題須符合關注度指引,例如當「美國總統」具關注度時方能建立「美國總統列表」。」較好。--【和平至上】💬📝 2018年4月9日 (一) 08:32 (UTC)
屈原蟲的疑慮以及新的方案我也可以理解和接受,但似乎目前沒辦法建立共識,但也表示我提的方案也未能獲得共識。希望大家繼續討論可能的方案。ffaarr (talk) 2018年4月10日 (二) 03:45 (UTC)

什麼是破壞?

  • 明知條目缺關注度,但阻撓提報,如刪除關注度模板、刪除提報頁面的記錄、在存廢討論發表對人不對事的意見、將提報人禁封等。為什麼要做出種種?因為破壞者找不到任何合理保留條目的理由,最直接的方法便是將提報人禁聲。這些破壞者包括普通用戶,亦有所謂的巡查員及回退員,但最恐怖的是他們當中不乏管理員,而且亦有很多管理員袖手旁觀,似乎是默許他們的行為。--14.0.153.202留言2018年3月1日 (四) 08:06 (UTC)
  • SiuMai,你的提刪本來没有問題,但你自己的貢獻卻表示「此使用者目前已被封鎖。 以下為最近的封鎖紀錄以供參考:2015年11月25日 (三) 06:54 T.A Shirakawa管(對話 | 貢獻) 已封鎖 SiuMai(對話 | 貢獻) 期限為 無限期 (停用帳號建立) (游戏维基规则:嚴重阻礙維基百科的正常運作,未與他人妥善溝通並堅持自己的看法,擅自解讀方針並且遊戲維基百科,違反開放性決議因此永久封禁。) 」,你的IP編輯實在太明顯了,基本上可憑維基百科: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SiuMai的編輯傾向鸭子 一望而知(以確認為傀儡或真人傀儡:SiuMai/blocked proxy:SIUmai/blocked proxy/blocked proxy:User:SiuMai所使用的代理伺服器/確認為傀儡或真人傀儡: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SiuMai use proxy/確認為傀儡或真人傀儡: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SiuMai use proxy & WP:NPA, WP:CIV/blocked proxy:確認為傀儡或真人傀儡 SIUMAI/確認為傀儡或真人傀儡:Siumai blocked proxy)為由封禁),如果你認為T.A白河的決定不合理,請在UT:SiuMai掛申訴模板如下:
{{封禁申訴|你的理由}}

以上感言,还望燒賣君銘记。— 2018年3月1日 (四) 12:40 (UTC)

略略翻查了SiuMai的貢獻和其傀儡IP的編輯,印象中SiuMai在未被T.A Shirakawa永封之前,鮮有人身攻擊其他用戶的舉措,可以說,SiuMai的人身攻擊在被T.A Shirakawa永封之後才出現的,至於為何SiuMai會和T.A Shirakawa積怨,可能是因為T.A Shirakawa是日本名字,而其是日本公路編輯者,SiuMai卻針對日本與台灣公路設施條目,還有ACG作品內人事物的獨立條目等可能容易不滿足關注度要求的條目,可以說,SiuMaiT.A Shirakawa可以以「仇敵」來形容,再者SiuMai又稱「執行跟Jimmy達成的共識」[18](事實上亦獲當事人Jimmy和其他管理員證實(見User_talk:T.A_Shirakawa/存檔10#給您的燒賣!)),卻被T.A Shirakawa以「多年來未與他人妥善溝通,擅自解讀方針並且遊戲維基百科,違犯維基媒體基金會的開放性決議,因此視為擾亂者」被永封(見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2015年12月#SiuMai(讨论_·_贡献_·_封禁日志))(而永封理由為「游戏维基规则:嚴重阻礙維基百科的正常運作,未與他人妥善溝通並堅持自己的看法,擅自解讀方針並且遊戲維基百科,違反開放性決議因此永久封禁。」,由此,本人認為T.A Shirakawa永封SiuMai的做法是有商榷之處,如果要SiuMai再作申訴,可能真的要如SiuMai的傀儡IP所言「除非那位皇民誠心道歉及辭任管理員」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5日 (一) 06:38 (UTC)
Mewaqua,一,不能确定IP地址幕后用户是谁,无法讨论。二,很難定性上述的為騷擾和跟尾。--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6日 (二) 07:07 (UTC)
那几个IP就是WP:SiuMai,喜欢提删条目的长期破坏者只有他。但中文维基在处理违反行动规则的编辑者方面仍有不足,不知道条目贡献不是免死牌。--Lanwi1(留言) 2018年3月8日 (四) 03:37 (UTC)
關注度指引在中文維基都實施幾多年了,很遺憾到今時今日還有人將提刪與破壞劃上等號,而且發表這言論的居然是個管理員。--177.234.155.116留言2018年3月8日 (四) 05:28 (UTC)
WP:SiuMai又来了,绕过封禁提删是违规行为,若想提删请先提出解封主账号请求。你以为管理员有特权啊?--Lanwi1(留言) 2018年3月8日 (四) 06:39 (UTC)
Lanwi1SiuMai繞過永封的原因如下:
「「未與他人妥善溝通」只是禁封的籍口,真正玩弄維基指引的是那位皇民。申訴其實早已送出,申訴理由不再在這裏盡錄,只是管理員都官官相衛,沒有人有勇氣指正這個小人。」
「問題源於不合理的禁封(基本上是莫須有),之後發生的事情不能完全怪罪於被禁封的人,請參考維基百科:錯告與誣告#尋求平反和一般的爭論不同。」
除非那位皇民誠心道歉及辭任管理員,否則繼續使用IP亦無不可。

第三個原因為SiuMai繞過永封的最主要原因,以上。--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8日 (四) 07:08 (UTC)

WP:SiuMai违反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了。--Lanwi1(留言) 2018年3月8日 (四) 07:13 (UTC)
Lanwi1,一,提刪本身不等同破壞,和應就條目而論,對事(條目)不對人,二,你肯定User:Yhinz17#RiceRice(SiuMai)騷擾紀錄所說的203.189.174.3、219.77.66.234及218.103.151.213是SiuMai?三,SiuMai曾稱「執行跟Jimmy達成的共識」[19](事實上亦獲當事人Jimmy和其他管理員證實(見User_talk:T.A_Shirakawa/存檔10#給您的燒賣!)),你如何看待這問題?--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8日 (四) 07:22 (UTC)
非当事人的我则不是很清楚。不过我认为WP:SiuMai钻了中文维基不禁止IP提删这个漏洞。--Lanwi1(留言) 2018年3月8日 (四) 07:45 (UTC)
中文维基不禁止IP提删??--M.Chan 2018年3月8日 (四) 08:15 (UTC)
指不禁止IP挂{{Notability}}。--Lanwi1(留言) 2018年3月8日 (四) 08:20 (UTC)
小躍Thomas.LuB dashStevenK234TimChen(因為[20]),北極企鵝觀賞團Billytanghh(因為[21]),Antigng胡蘿蔔(因為[22]),Altt311WQLAndyAndyAndyAlbert1233(因為[23][24]),Innocentius(因為[25][26]),Wpcpey(因為[27]),屈原蟲瑞丽江的河水(因為[28])等其他用戶,請參與此事。--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8日 (四) 08:32 (UTC)
您正在使用的IP地址被判定用于代理工具,因此这一IP已经被封禁。

为防止破坏,维基媒体基金会禁止使用部分代理工具来编辑维基百科

为什么?

您当前访问维基百科使用的IP被我们判定为代理(包括突破网络审查)工具所使用的IP。因代理工具可以隐藏用户的真实IP,使破坏者可以以人工或程序对维基百科进行破坏,故禁止使用公共代理工具进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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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如果无法自行解决问题,可至IRC聊天频道或QQ群(群号170258339)寻求其他编者的帮助。


--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9日 (五) 09:47 (UTC)

如果可以的話,可以直接把SiuMai本人(不是用戶页)在三維空間內刪走。[開玩笑的]至於除了這個方法以外的方法,则恕本人完全想不到,而過濾器会使很多無辜的維基人中槍。— 2018年3月19日 (一) 10:46 (UTC)

是否将WP:NP半保护

半保护是为了阻止破坏,目前SiuMai是绕过查封提关注度。提关注度当然不是破坏,不应该造成提报页面的半保护,但是绕过查封算不算呢?每次SiuMai绕过查封都会导致一波IP遭到查封,而SiuMai自己被IP查封之后立刻跳走,导致查封不仅无效,还伤及无辜,因此是否采取这个策略呢?Bluedeck 2018年5月4日 (五) 04:16 (UTC)

是否將所有日本公路設施條目半保護?

基於SiuMai在掛WP:NP之前多數先在日本公路類條目掛上關注度模版,本人建議將所有日本公路類條目半保護+設置過濾器阻止IP用戶在WP:NP掛關注度,以防SiuMai的傀儡破壞和擾亂性提報。--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5日 (六) 10:43 (UTC)

User:MCC214SiuMai這個人不是您想制止就制止得到的,以前SiuMai就在半保護期間,用註冊傀儡繞過永封(見Category:SiuMai的維基用戶分身+Jru24),所以半保護與否是沒有分別的,再者現在不保護,或者您會抓得到他的傀儡IP,但如果半保護,以後SiuMai註冊一個傀儡用戶,再去提報,您就難抓了(因為牽涉到要提報CU,除非此傀儡可以根據其編輯傾向直接鴨子),而且一旦半保護的話,SiuMai會駡人「哈日」和意圖非法保存缺乏關注度的條目的。」今日自打嘴巴?日本公路類條目多不勝數,用過濾器阻止匿名用戶掛關注度和阻止將普通條目改重定向已經足夠。--M.Chan 2018年5月5日 (六) 11:09 (UTC)

談一下《通用關注度指引》的字眼

基於Zetifree君在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九龍區專線小巴60線、九龍區專線小巴79M線認為GNG中「『來源』需滿足關注度要求,應該是第二手來源(二次文獻)」(對照英文維基百科對應條文:「"Sources" should be secondary sources」)的條文不允許以任何一手來源佐證關注度,但本人認為在不違反一眾方針及GNG其餘四項的情況下,獨立可靠的一手來源足以支撐條目(「不應該是『一手來源』」不意味不可以是『一手來源』」),故而條目毋須被刪除,並認為「應該」在條文內其實是有靈活變通之意。為免非議,特此討論。

另在此通告:GNG中「來源」項原有「『來源』需滿足關注度要求,必須是第二手來源(二次文獻)」的條文,由於「必須」的字眼明顯有誤(對照英文維基百科對應條文:「"Sources" should be secondary sources」,「should」解為「應該」,「must」才是解為「必須」,中文維基百科的GNG源自英文維基百科),已訂正為「『來源』需滿足關注度要求,應該是第二手來源(二次文獻)」(即上文所提及之條文)。以上。Sæn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0日 (日) 10:19 (UTC)

  1. 对should=“应该”而非“必须”无异议。中文维基所形成和执行的共识不能仅凭英文维基和翻译历史推定。“应该是第二手来源(二次文献)”语气偏弱,“它应当是”好一些。
  2. (!)意見:“獨立可靠的一手來源”对某些主题也许可佐证关注度,但能否确定和满足关注度可依常识和讨论共识行事。例如,第一手材料中不鲜见某些并不重要但介绍详尽的事物(比如一个丫鬟、小妾,一棵树),而该材料被认为独立可靠可能无关该介绍,该事物也不一定值得关注。
  3. 一个暂时理解和举例:一本古医书介绍了一种植物,对该植物找不到其他可靠来源介绍(如该植物早已绝迹,且不太受关注),但该古书在常识或其他来源的基础上为可靠来源(现代认可并整理出版,但未或无法实际评审内容),且自然的明显独立于该植物,所以是否可单凭此第一手来源建立条目来阐述古书对其所做介绍和重视。上文的古医书、植物可代换为史料、人物,是很多古代人物条目的现状,且在独立于实体等方面可能更存争议。想法:一个被视为可靠的第一手来源并不代表其所有内容均为可靠,将给读者提供未(实际)经同行评审的内容;但是,很多主题本就只有单方面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新闻等。
  4. 想法:“县志”等可靠第一手文献中介绍的人物、事物,如果找不到其他/第二手介绍、研究,很可能(但不绝对是?)没有独立关注度。--YFdyh000留言2018年6月11日 (一) 21:26 (UTC)

提案在WP:N#不符合关注度指引的条目,以及{{Notability}}模板说明页增加关于移除{{Notability}}模板的说明

此段文字来自en:Template:Notability/doc,作了少许修改。根据我短期的观察,现在一些有{{Notability}}的条目实际上已经有了充足的来源,但关于该模板的撤下似乎还没有明确的说明,编者可能会因此爆发冲突,因此希望加入这段文字对{{Notability}}模板的取下进行规范。--クオン·翡翠·夜啼鳥·十姉妹·鵺鳥 2018年7月15日 (日) 08:18 (UTC)

只要满足的话就可以移除标记,当然移除者要确信自己注意到满足要求。——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15日 (日) 08:42 (UTC)
注意:英文维基关注度模版与中文不同。英文维基条目内没放来源的条目或没有好的来源的条目是可以快速删除A7,A9的。这些条目于中文维基只好挂关注度或雪球提删。所以不要两者相同。但是不反对放了来源,有关注度后移除模版,但是因该放进条目里,不是讨论页内。这也是我们秉持的做法。--Cohaf (请多多关注技术管理员课题)留言2018年7月15日 (日) 09:11 (UTC)
是的,我知道这一情况,实际上en的A7、A9应该属于一些“热点领域”基于雪球法则使巡查减轻负担的方法,和notability本身关系不大。这个提案主要的目的,就是如您所说,适用于“不反对放了来源,有关注度后移除模版”这种情况。您提到讨论页放来源不符合中文维基百科的惯例,那么把“该条目的主页面或讨论页”改为“该条目的主页面”如何?--クオン·翡翠·夜啼鳥·十姉妹·鵺鳥 2018年7月15日 (日) 11:47 (UTC)
@Kuon.HakuA7/A9 不是雪球,是创建条目时如果没有来源/没有可以说服管理员此条目有关注度的参考文献就可以用。是英文维基巡查员非常常用的。是与关注度有关的。个人认为直接把来源放入条目中较好,还记得几个礼拜前我们还有一番“存废讨论时发现的来源是否要并入条目中”讨论。但是基本上放入讨论页面没错(我可能打太快了),但还是直接比较清楚。在下的小小建议如上。--Cohaf (请多多关注技术管理员课题)留言2018年7月16日 (一) 06:32 (UTC)

一项关于关注度具体适用的调查

一直以来,社群中对关注度收录标准都有各种各样的争议。因此,我希望能在这里作一项调查。这项项调查旨在统计社群关于关注度收录标准的意见,摸清社群对关注度具体适用上的意见,并在对相关意见进行整理后,基于调查结论提出对关注度的修正案。同时,亦期待本调查能为今后提供一定参考。

在本项调查中,10个最近一个月因关注度不足而被提删的条目被选为调查对象,调查对象尽量涉及每一个大类的关注度指引以及未通过的草案,并争取囊括存在一定争议的议题,为期15天。希望各位编者能抛开现有的关注度指引,发表关于这个条目是否有保留价值的意见。

该调查的主页设在User:Kuon.Haku/关注度调查,在本页发表意见亦可。--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条目拯救愿望单提交) 2018年10月25日 (四) 08:23 (UTC)

调查页面列表

发表意见区

本区届时将与我用户页子页面的意见区保持联动更新,在任意一边发表意见皆可。

1号页面(淡路交流道)
  • 倾向于无关注度。中文维基百科使用者大部分并不会在日本开车。如果不在日本开车,那么一个普通的日本交流道的存在并无什么意义。请注意,我认为一般情况下日本的铁路车站关注度显然高于公路IC。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32 (UTC)
2号页面(如果历史是一群喵)
3号页面(黃怡_(音樂人))
4号页面(江澤民事件)
  • 无关注度。如果本案被一定量的有影响力的媒体/书籍等提及,则有关注度。似乎并非如此。不能因为维基人认为有趣而无视关注度。(不能因为可以做WP:维基志异而写条目。)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32 (UTC)
5号页面(司波達也)
  • 无关注度。条目为爱好者页面,应当删除。日本漫画人物千千万万,有多少真正有关注度?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32 (UTC)
6号页面(簡啟賢)
  • 无关注度。学者多如天上繁星,如果作为学者评定关注度的话,则应当看其学术影响。根据条目内容来看,不足。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32 (UTC)
7号页面(澳門巴士6A路線)
8号页面(完全是你精選金曲)
9号页面(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从内容上看无关注度。建议做一个临沂的中学列表。(虽然那也未必有足够的关注度。)如果仅仅是有一些著名校友都不能作为学校关注度的条件。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32 (UTC)
10号页面(有組織罪案調查科 (澳門))
  • 从内容上看关注度不足。如果仅仅是澳门警察的一个部门,除了澳门居民以外,恐怕很少有人会关心具体的部门划分。“作为政府部门值得收录”,但是为什么不能作为列表或者其他条目的一部分来收录?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32 (UTC)

都评价过了,总体而言,应该放宽交通类条目的关注度,同时并收紧艺人类条目的关注度。因为后者很容易制造利益冲突,而且来源都很可能来自于内容农场,或者类似的内容农场。--梦蝶葬花@生涯不败 2018年10月26日 (五) 01:31 (UTC)

不理解关注度为什么要和利益冲突混在一起。值得收录的内容也可能会遇到有利益冲突的编者来写,几乎无可能利益冲突的条目也可能不值得收录。--Tiger留言2018年10月26日 (五) 10:29 (UTC)

现有关注度指引本身依赖于来源情况,至少在很大程度上是可操作的。抛开之后无非是依赖于编者自己的认识。不是很理解为什么这样做。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10月30日 (二) 16:33 (UTC)

建議收緊Wikipedia:关注度/提报的提報權限至僅允許自動確認用戶和以上,並將Wikipedia:关注度/提报無限期半保護

已通過:
公示已達七天,本修訂案通過。--B dash留言2018年11月12日 (一) 06:40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時IP和自動確認用戶等所有用戶(除非被保護)都可以提報自己認為缺乏關注度的條目,但長期以來,Wikipedia:关注度/提报的提報用戶大多權限為自動確認用戶和以上,鮮有IP提報,即使有,大多都出自一個已被永久封禁的用戶的傀儡身上(相信都知道是了吧),看到又要將IP提報上此處請求管理員封禁,給所有用戶疲於奔命,但這個已被永久封禁的用戶的傀儡所提報的湊巧大多數都是可以因為缺乏關注度而最後被刪除的條目。

正因如此,基於對事不對人的原則,但同時為了達致更有效制止傀儡破壞,提高反傀儡破壞的成效和作用,故提出此修訂,而最終可以因為缺乏關注度而最後被刪除的條目則交由自動確認用戶去處理,SiuMai一看見這個肯定會出來發言的。--傀儡殺手MCC214不做維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甚麼? 2018年9月26日 (三) 10:41 (UTC)

敲定一个执行方案

我见到大量的支持,我想在这里敲定一个执行方案,只有一句话:“直至怀疑傀儡的提报消失之前,关注度提报页面不定期半保护”。我觉得这个保护因为主要是因为SiuMai,而不是想真的IP以后就不要提交关注度了。所以我想特别的再加入一个“如果以后SiuMai回归或者不再活跃,那么就可以取消保护”。请问这样可以吗?(由于讨论的不是方针的修订,而是一个一次性的共识,我觉得遣词造句可以随便一点)Bluedeck 2018年9月28日 (五) 14:13 (UTC)

這個感覺不錯,我支持這項方案,畢竟事由是因SiuMai而起,才會導致此次的混亂。以前IP提交關注度並沒有妨礙到誰,所以只要用臨時性質的應對方案來處理就可以了。--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14:44 (UTC)
(▲)同上。--XL-028留言2018年9月29日 (六) 00:03 (UTC)
既然只是Siumai的問題,為何不僅僅限制其提關注度?—AT 2018年9月29日 (六) 06:59 (UTC)
@AT除了燒賣君以外,亦可防止WP:江青泉擾亂。3ẤṬḔṆỦẄ1(慶祝高鐵香港段順利通車)留言2018年9月29日 (六) 09:58 (UTC)
那同樣限制相關用戶便可。—AT 2018年9月29日 (六) 10:03 (UTC)
其實類似的方案本人都有提出過只不過SiuMai拒不合作,反過來還說「雖然不是凡事都有對錯,但在我而言,這事件上錯的一方絕對在那尊貴的管理員,他的道歉及辭職是最低的要求。」和「我當然知道要管理員道歉是沒有可能的事,所以我之前都説過我不介意繼續使用IP或另開賬戶」,以前都説「除非那位皇民誠心道歉及辭任管理員,否則繼續使用IP亦無不可」,SiuMai自己不給自己機會,怪不了別人。--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9月29日 (六) 11:45 (UTC)
支持不定期说法(共识可以改变),但感觉不必“因人设事”之条件。--YFdyh000留言2018年9月29日 (六) 12:17 (UTC)
(+)支持:这个方案看着更好。--相信NOIP就是魔法CuSO4 2018年9月30日 (日) 08:23 (UTC)
我觉得“因人设事”是一个很奇怪的指控:有的时候确实因为某些人的行为我们需要保护一些页面,我觉得这很正常。不过我建议走WP:BAN,方法也不是AF而是授予任何人回退在提报页面上疑似SiuMai所做编辑的权利。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10月1日 (一) 20:01 (UTC)

傀儡殺手的另一方案

本人認為其實可以將T.A.當年對Wikipedia:关注度/提报的無限期半保護合理化[92],並授予任何人移除在Wikipedia:关注度/提报當中疑似SiuMai所作提報的權利(尤其是在Wikipedia:关注度/提报被無限期半保護之時授予任何人移除在Wikipedia:关注度/提报當中疑似SiuMai註冊傀儡所作提報的權利),直至SiuMai再次做申訴並被管理員接受為止。--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2日 (二) 06:49 (UTC)

準備敲定方案

综合上述討論,現有下列建議:

  1. 收緊Wikipedia:关注度/提报的提報權限至僅允許自動確認用戶和以上,並將Wikipedia:关注度/提报無限期半保護/加過濾器防止非自動確認用戶挂关注度模板,非自動確認用戶如發現條目有關注度問題,可以在客棧條目區發起討論,確實有問題自然會有人代為提報
  2. 授予任何人移除在Wikipedia:关注度/提报當中相關用戶(疑似傀儡)所作提報的權利或/和在Wikipedia:关注度/提报被無限期半保護之時授予任何人移除在Wikipedia:关注度/提报當中相關用戶(疑似傀儡)所作提報的權利
  3. 限制相關用戶(疑似傀儡)提報關注度
  4. 直至相關用戶(疑似傀儡)的提报消失之前,关注度提报页面不定期/無限期半保护,如果以后相關用戶(疑似傀儡)回归或者不再活跃,則取消保护
  5. 維持現狀

以上,您們認為那一/那幾個方案較合適?--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9日 (二) 07:11 (UTC)

加密電子貨幣的關注度

非主流的加密貨幣,是否的關注度,很具爭議性。市面上有二千個加密電子貨幣,但不少貨幣的市值十分低,甚至毫無價值,接近停止運作狀態。

不少加密貨幣都希望藉維基平台作廣告宣傳。 因此我們需要保留有一定程度關注度的加密貨幣。 但沒有足夠關注度的加密貨幣可刪除。

建議準則:

1 市值在首100位內的加密貨幣;或

2 市值超過10億美元以上;或

3 有重要的技術、發展或歷史意義。例如首個使用Proof-of-stake 算法的加密貨幣等;或

4 該貨幣被新聞及媒體廣泛地報導。

Joeccho留言2018年11月23日 (五) 16:15 (UTC)

收錄準則:非新聞》和《關注度指引》有衝突?

已通過:
已公示七天,有關《關注度指引‧關注度不是一時的》的條文修訂已通過。--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15日 (四) 02:55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有鑑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9/21#台中市公車800路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9/21#九龍巴士274線,有人指出「開線來源可能屬WP:SBST的「宣告」,尋常新聞,沒有持續關注而不足以設立單獨條目。」。可是在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7年7-9月#蚌埠公交101路中,指出《關注度指引》没有拒絕例行報導(也可見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6年1-3月#天水圍(天業路)社區健康中心的判決)。其實《收錄準則:非新聞》和《關注度指引》有沒有衝突?而「突發新聞」是否真是指「單一事件或意外」哪麼簡單?@CohafKuon.HakuSanmosaYFdyh0003ẤṬḔṆỦẄ1(慶祝高鐵香港段順利通車)留言2018年9月25日 (二) 07:26 (UTC)

  • 本人建議WP:SBST修改如下:
    現行條文

    關注度不是一時的:條目的主題一旦在可靠來源中有效介紹,便能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聞來源對其持續報道。雖然如此,但維基百科不是新聞報道:關於單一事件或主題的一條短時效的突發新聞仍尚不足以證明關注度程度已達要求——尤其是對某次事件中出現的在世人物而言(WP:生者傳記)。例如,對宣告、體育的日常新聞報道乃至小報新聞都不足以讓某個主題擁有其獨立條目。

    提議條文

    關注度不是一時的:條目的主題一旦在可靠來源中有效介紹,便能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聞來源對其持續報道。雖然如此,但維基百科不是新聞報道:關於單一事件或主題的一條沒有持續長久關注的突發新聞仍尚不足以證明關注度程度已達要求[1]——尤其是對某次事件中出現的在世人物而言(WP:生者傳記)。例如,對宣告、體育的日常新聞報道乃至小報新聞都不足以讓某個主題擁有其獨立條目。

    参考資料

    1. ^ 例如某個設施或某條公共交通路線來說,由於它們的開設是經長久規劃,故對於它們開設的報導是可以的;但對於它們的單一事件或意外則不可接受。
    (!)意見我覺得「關注度不是一時的」這句也很容易有分歧。新聞事件的重點在於介紹事件,而非條目主題,因此新聞報道不被接納為有效關注度。但「關注度不是一時的」很容易令人有個誤解,以為來源須持續更新,以保持關注度不屬於「一時的」,但這明顯與方針的精神不吻合。--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4日 (四) 14:27 (UTC)

    修訂版2

    我建議修改條文及註釋如下:
    現行條文

    關注度不是一時的:條目的主題一旦在可靠來源中有效介紹,便能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聞來源對其持續報道。雖然如此,但維基百科不是新聞報道:關於單一事件或主題的一條短時效的突發新聞仍尚不足以證明關注度程度已達要求——尤其是對某次事件中出現的在世人物而言(WP:生者傳記)。例如,對宣告、體育的日常新聞報道乃至小報新聞都不足以讓某個主題擁有其獨立條目。維基媒體下屬的維基新聞計畫是發表當前新聞報導的場所。

    提議條文

    關注度不是一時的新聞事件:條目的主題一旦在可靠來源中有效介紹,便能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聞來源對其持續報道。雖然如此,但維基百科不是新聞報道:關於單一事件或主題的一條沒有持續長久關注的突發新聞仍尚不足以證明關注度程度已達要求[1]——尤其是對某次事件中出現的在世人物而言(WP:生者傳記)。例如,對宣告、體育的日常新聞報道乃至小報新聞等,內容如果都只是介紹事件,而非主題,則都不足以證明某個主題擁有其獨立關注度。維基媒體下屬的維基新聞計畫是發表當前新聞報導的場所。

    以上。--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4日 (四) 14:32 (UTC)

    参考資料

    1. ^ 例如,如果來源是以專題形式介紹某個設施或某條公共交通路線,由於來源的介紹重點在於主題,因此這來源可以證明關注度;但如交通意外的新聞只是集中於介紹單一事件或意外,則不可接受為有效來源。
    @Cohaf請問對於此次提案討論修飾容易有分歧的語句,閣下有沒有建議?--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6日 (六) 15:00 (UTC)
    • 我了解已经有11天讨论,但是以上的讨论显然没有很多维基人参与,也有反对意见,以及反对者没有时间讨论。个人认为看不出共识已经产生。我是不想等下通过后又有异议。希望您谅解,我看还是由管理员结束此讨论比较理想。--Cohaf留言2018年10月7日 (日) 00:07 (UTC)
    • (:)回應:上面雖有反對意見,他以為訂立新指引,但我已經回應了他,並已清楚解釋討論重點在於修飾容易有分歧的語句,並非訂立新指引。他對我的回應沒有補充,他如果有新想法,任何時間都可以在此表述,何來沒有時間討論?
    • 這是互助客棧,又不是個人討論頁,你看每天都有幾百人瀏覽,而討論又已發出公告,其實大家都已知悉討論。大家看了,沒有異議,或者沒有意見補充,對共識的形成沒有問題,WP:CON已規定:「人多不一定好辦事。………一個或兩個獨立編者的意見將能得到更好的結果。」正如你現在看到這個討論,有異議,我回應,這也是形成共識的過程。
    • 如果提案已經過公示七天通過,但你又一直不表達意見,到提案通過,條文已修訂,你才提出異議,這不是正確的做法。
    • 指引沒有規定一定要管理員結束討論。維基是自願貢獻的,大家都工作忙,我確實看過有人動議後,公示十多天都沒有關閉討論,J.Wong這方面做得很好,他看到提案人一直沒有結束討論,他就會幫忙結束;他看到討論已有共識,但提案人沒有宣告公示,他也會幫忙宣告公示,他確實是很稱職的管理員。我個人看法是,如果自己已提案,就應多關注及主持討論,有共識後就要公示,通過後就要修改條文。大家都忙,你看到有些討論沒有人主持,你也可以幫忙處理一下,其實有些提案確實很有意義,開了討論,但如果一直沒有人理會,幾天後就會不了了之地封存。
    • 你說得對,「非新聞以及關注度沒有衝突」,但由於指引某些文句容易有分歧,因此討論才引申至修飾文句,令條文能更好地理解,減少理解上的分歧。
    • 以上。--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7日 (日) 02:36 (UTC)
    修訂條文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7日 (日) 05:21 (UTC)
    (-)反对明显没有共识却公式的做法,讨论量明显不足--Cohaf留言2018年10月7日 (日) 10:14 (UTC)
    再者,《通用關注度指引》的用語一定要準確、清晰,始終這是非常重要的指引。--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7日 (日) 12:03 (UTC)
    @Temp3600你誤會了,本次提案不是討論訂立有關巴士路線的收錄標準,而是討論修飾現行「一時關注度」的條文,內容沒有變,只是修飾容易引起分歧和誤解的語句。--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9日 (二) 02:46 (UTC)
    @Temp3600我覺得註釋原作者看到很多用戶以意外新聞作為馬路條目的來源,才加入這個註腳,如果這個註腳會引起誤解,我不反對把註腳刪去。--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9日 (二) 03:35 (UTC)
    观感同上。--YFdyh000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03:29 (UTC)

    修訂版3

    @Temp3600根據閣下的意見修訂如下:
    現行條文

    關注度不是一時的:條目的主題一旦在可靠來源中有效介紹,便能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聞來源對其持續報道。雖然如此,但維基百科不是新聞報道:關於單一事件或主題的一條短時效的突發新聞仍尚不足以證明關注度程度已達要求——尤其是對某次事件中出現的在世人物而言(WP:生者傳記)。例如,對宣告、體育的日常新聞報道乃至小報新聞都不足以讓某個主題擁有其獨立條目。維基媒體下屬的維基新聞計畫是發表當前新聞報導的場所。

    提議條文

    關注度不是一時的新聞事件:條目的主題一旦在可靠來源中有效介紹,便能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之要求,由於大部分的新聞,雖然人物在其中,但因為新聞內容重點只是介紹事件,而非人物,因此不符合關注度的有效介紹。雖然如此,但維基百科不是新聞報道:關於單一事件或主題的一條沒有長期價值的的突發新聞仍尚不足以證明關注度程度已達要求——尤其是對某次事件中出現的在世人物而言(WP:生者傳記)。例如,對宣告、體育的日常新聞報道乃至小報新聞等,內容如果都只是介紹事件,而非主題,則都不足以證明某個主題擁有其獨立關注度。維基媒體下屬的維基新聞計畫是發表當前新聞報導的場所。

    • 「關注度不是一時的」是針對新聞事件,例如一宗殺人案件的新聞,內容重點是描述事件,而非人物本身,媒體所關注的是那宗殺人的事件,而不是那個人物的具體描述,維基希望來源能有效介紹主題,所以不被接納為有效來源;相反,人物專訪則以描述主題為主,所以符合關注度要求。現行的指引確實有不清晰的地方,大家可以一起想想怎樣令指引條文更準確。--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9日 (二) 04:51 (UTC)
    @吉太小唯まっすろな未来請問對於以上的指引條文,有沒有修改意見?--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0日 (三) 12:14 (UTC)
    @屈原蟲(!)意見關注度不是僅靠一時的新聞事件形成……;一條沒有受到(持續/長久)關注的突發新聞仍不足以證明關注度已達要求……;最後一個新增條文與原意不符,應該是指例行新聞或小道消息,即使與事件或主題相關,也不能稱作有關注度。--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0月10日 (三) 14:58 (UTC)
    @吉太小唯現在很多明星條目都以娛樂新聞作為來源,只要內容對主題有充份介紹,都可證關明關注度,閣下意見是否指使新聞的內容重點不是敍述事件,而是有效介紹主題,也不能接受為有效來源?--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1日 (四) 03:49 (UTC)
    小道消息是指那種:有網友爆料……的這種沒有可靠性的新聞,若是記者親自去撰寫的娛樂新聞我個人是能接受的。--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0月11日 (四) 03:55 (UTC)
    • @吉太小唯我覺得從原文這句「條目的主題一旦在可靠來源中有效介紹,便能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聞來源對其持續報道。」應該可以理解為由於九成以上的新聞,雖然人物在其中,但因為新聞內容只是介紹事件,而非人物,因此不符合關注度的有效介紹,而非所有來源都有時限。原文的語句確實不夠準確,你可以幫忙想想有甚麼句子可以再改嗎?--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1日 (四) 13:09 (UTC)
    • (+)傾向支持一条没有持续长久关注一条没有长期价值的,如何。价值通过可靠来源收录等证明。“持续长久关注”很含糊,关注的是什么,持续、长久是多久。--YFdyh000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03:29 (UTC)
    @YFdyh000已依建議修改了條文,請審閱﹗--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1日 (四) 12:59 (UTC)
    • (-)反对。請問「九成以上的新聞……不符合關注度的有效介紹」是如何得出「九成」這個比例?「統計範圍」是否包括BBC和美國之音?又如Wikipedia:人物收錄準則的「主要演員或配音員」,現行慣例是如果有該人在某影視作品擔演主角或為主角配音,或在多部影視作品擔演重要配角(或為多部影視作品的重要配角配音)的報導,則視為符合收錄標準,而不「須曾獲得媒體專題介紹,才可獲得收錄資格」,這也是我先前說的修訂版2「與子方針/指引矛盾」。--Mewaqua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15:01 (UTC)
      • @Mewaqua已依閣下意見修改。維基收錄標準有:書籍、人物、地理特徵、數字、幾何圖形、發明研究、物質性質表、通用關注度,這八把尺子是同等的,條目只要符合其中一個標準就可以收錄。例如根據地理特徵收錄標準WP:NGEO,一個地方只要有人住,就可以收錄,而無須符合《通用關注度》;《通用關注度》以外的七個收錄標準並非要對相關的主題增加額外的要求,才能收錄。 修改於--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2日 (五) 12:40 (UTC)
      • @Mewaqua關注度子指引屬於母指引的有共識的例外,故而矛盾問題不存在,基本上就是各有各辦。Sæn你記得帶著和暖一束光線,伴隨在身邊 2018年10月12日 (五) 01:33 (UTC)
    • (!)意見:關注度不是一時的應是表達一些新聞(殺人、火災)等突發新聞,雖然是針對一些人事物的報導,我們仍不該認為其足以證明關注度。但是「條目的主題一旦在可靠來源中有效介紹」,如天災過後開會討論,或是如鄭捷殺人帶來的後續影響報導,這都算事件的有效介紹。而體育新聞對特定項目的例行報導由於是例行,也不足以稱此賽事有關注度(對此沒深入了解,不確定情形)。我最近是有看到幾個條目,其來源都只是人物在內發言,不知妳是不是被其影響,感覺現在修訂方向不太正確。--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0月11日 (四) 16:08 (UTC)
    @吉太小唯現行條文確實容易引起歧義及誤解,但理解上的分歧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的共識是希望怎樣的理解及修訂。如果要很明確地把所有新聞來源(即使已對主題有效介紹)都定為非有效來源,那麼現時很多明星及運動員條目如何處理?因為明星條目大部分都是以娛樂新聞為來源;而運動員則以運動新聞為來源,社羣的重點都在於看這些來源是否有效介紹主題,如果有效介紹,則可以被接納。如果大家都覺得新聞無論如何都不能作為來源,那麼很多運動員及明星的條目是否很難滿足關注度要求?我個人對一些新聞(殺人、火災)等突發新聞的理解是:由於這些新聞主題介紹事件,而非人物本身,即新聞內容有人物在其中,但其實很少描述人物的生路歷程,文化背景等,與專訪的內容重點很不同,因此無法滿足關注度中有效介紹這個要求。我覺得如果指引從這個方向修改,方針的精神更明確,也較少誤解。--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2日 (五) 12:59 (UTC)
    我明白,某些新聞肯定能夠作為驗證某些主題的關注度來源,但某人在裡面說話這種新聞來源,我不同意其證明關注度的有效性,還有用網友爆料的新聞可靠性也低,除非有本人聲明或是其他證據。現在大概看得出條文是想說明清楚定義,但是修改的結果導致原本的字句不合邏輯,如:關注度不是一時的新聞事件(X)關注度不是由一時的新聞事件形成(O)(關注度與新聞事件[來源]不是同樣的東西,來源印證關注度),「話雖如此」的前後文也感覺搭不起來。--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0月12日 (五) 13:33 (UTC)
    • @吉太小唯「關注度不是一時的」有人錯誤地理解為:所有來源都應定時更新及補充新的,因此才加上「新聞事件」。我也覺得文意有重複之處,但又不敢大改,怕改得多不容易通過,你有沒有修改建議?最好不要大改,修飾或加些字句令文意較準確就可以了。--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2日 (五) 14:23 (UTC)
    關於「介紹事件」,如果「事件」夠重大,有時反而可以「證明某個主題擁有其獨立關注度」,例如「安德鲁·布伦森被土耳其扣留事件」。--Mewaqua留言2018年10月12日 (五) 14:54 (UTC)
    @Mewaqua你說得對,如果事件對社會影會大,又有足夠關注度,則可以建立xx事件條目。--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2日 (五) 15:21 (UTC)
    修訂條文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3日 (六) 14:58 (UTC)
    「投票的人什么都无法决定,计票的人决定一切」?--Mewaqua留言2018年10月15日 (一) 14:48 (UTC)
      • (-)反对通过。好像还看不出共识,明显有维基人持反对意见,也没有解释。不应该共识。为何这个修正每次都这样急公式,我之前还好有拦下第一次公式,然后其他维基人才能够发言,然后才有这样多修正。我同意「投票的人什么都无法决定,计票的人决定一切」这看法。维基不是投票,M君的意识好像是说您决定通过就通过,没有妥善回应。说真的这个修正我读了还是没有任何共识。--喵喵Cohaf向我喵喵叫2018年10月15日 (一) 16:02 (UTC)
    (:)回應:上面大家已經經過了深入的討論,我已經回應了所有反對的意見,其後再沒有異議,我才公示。請你說明我還有甚麼異議沒回應,或未處理?--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6日 (二) 00:18 (UTC)
    @Cohaf請回應﹗--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6日 (二) 07:22 (UTC)
    @Cohaf好的,依閣下意見,修訂條文公示十四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6日 (二) 14:07 (UTC)
    • @屈原虫好的,我其实是不想您这样快结案而已,看看下方的BIO,小修正需要这样长的讨论就代表当时有些维基人未能好好讨论,以及当时确实有漏洞,任何方针指引改最好是不要太快,有些人一个月才上维基一次,所以太快,太多方针没有人会留意。然后改了才发现问题,要再改也是很难的,所以为何不慢慢讨论才改。但是我基本对提案没有异议,14天公式现在开始。--Cohaf留言2018年10月16日 (二) 15:43 (UTC)

    關注度並非一時關注度並非一時;一旦某主題依據通用關注度指引獲得「有效介紹」以後,則毋須再獲得持續提述。
    雖然關注度本身並非僅在一時,但隨着時間流逝,則可能會有用戶透過提案至存廢討論,要求重新評核某條目是否適合收錄及其關注度來源。而如條目之前遭評為缺乏關注度而不適合收錄,則可能會出現新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所以,某條目可能於創建一個月甚至一年後提刪,又或者有新來源出現以證明其關注度後,重新建立獨立條目。有關注度主題均曾經於一段足夠長時間內獲得關注(按︰有關注度主題均曾經於一段足夠長時間內獲得關注。足夠長時間是指該段時期相對於該主題而言屬於重要而有意義。)
    維基百科是關注度滯後指標。一如滯後經濟指標是在反映過去經濟表現,對維基百科而言,某主題只有已於獲得外界「關注」以後方會屬於「有關注度」。如果某主題只獲得簡短突發新聞報導,則未必能夠足夠地顯示其關注度。相反,如事件關注度所言,來源持續提述屬關注度指標。

    以上是英文維基百科《關注度指引》相關段落更新以後最新版本。從此更新版來看,來源提述時長是否significant(有意義;重要)才是關鍵。報導是否例行根本不在考慮之列。相反,如果有報導非常例行且持續地去關注某主題,這應該可以用以證明其關注度。對於上列修訂案,在下認為將「一時的」由修飾「關注度」變成修飾「新聞事件」會令整段內容變得奇怪。因為這裡所講述者並不局限於新聞報導,亦可以是在說其他來源及文獻。一旦添加「新聞事件」就會將原意扭曲。建議社群就此繼續討論。到底「例行」與否是否仍是判斷關注度指標之一。背後理據又是什麼。--J.Wong 2018年10月16日 (二) 16:41 (UTC)

    (!)意見:英文版把「關注度不是一時的」套用至所有來源,令原先只限於突發新聞的來源,變成適用於所有來源,而且所有來源都有時限,即條目上的來源如果沒有定時更新,那麼條目就可能在一年或半年後刪去,把維基百科,變成維基潮流雜誌。我的看法是:很多有關古代人物的條目,是否都有持續更新的來源以證明關注度?如果條目上的來源不能持續被更新,就要被刪去。如果有人設定機械人,那就可以快速辨識那些條目的來源在一年內有沒有更新,然後自動提刪,我估計維基的條目很快就可以刪去一半以上。--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7日 (三) 12:24 (UTC)
    原本該段條文就適用於全部來源,豈會突變成只規範突發新聞來源。至於來源變得有時限及需要定時更新,更加是無從說起。明明就寫明「一旦某主題依據通用關注度指引獲得「有效介紹」以後,則毋須再獲得持續提述。」要求重新評核是評核來源是否符合「通用關注度要求」,根本現時亦時有類似要求,只是發去存廢覆核,而非存廢討論而已。請閣下再細閱,勿作無依據揣測。--J.Wong 2018年10月17日 (三) 15:36 (UTC)

    吉太小唯版

    現行條文

    關注度不是一時的:條目的主題一旦在可靠來源中有效介紹,便能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聞來源對其持續報道。雖然如此,但維基百科不是新聞報道:關於單一事件或主題的一條短時效的突發新聞仍尚不足以證明關注度程度已達要求——尤其是對某次事件中出現的在世人物而言(WP:生者傳記)。例如,對宣告、體育的日常新聞報道乃至小報新聞都不足以讓某個主題擁有其獨立條目。維基媒體下屬的維基新聞計畫是發表當前新聞報導的場所。

    提議條文

    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來源中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道。短时效的突发新闻內容過於瑣碎,大多數未對主題進行有效的介紹,尤其是小報新聞对某次事件中出现的在世人物而言(WP:生者传记)。大量堆砌此種來源反而會產生新的問題,此種來源使用於维基新闻可能是更好的選擇。另外,对宣告、体育的日常新闻雖然提及主題時間長,但極少對其進行深入介紹,如籃球比賽的新聞不會對籃球比賽的歷史、規則等作有效介紹;單純告知一條路線開通,也難以稱作有效地介紹了此路線。

    我的想法,歡迎參觀選購。--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0月19日 (五) 03:05 (UTC)
    (+)支持:@吉太小唯謝謝你幫忙修改﹗新修訂版非常好,支持通過。現行條文歧義性大,歡迎大家積極參與討論,令條文更完善。指引反映共識,如果指引歧義大,就不容易實踐,希望大家支持通過這個較佳的指引。--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9日 (五) 07:48 (UTC)
    @Antigng依建議修改了,請審閱﹗--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0日 (六) 14:42 (UTC)
    @Antigng此話怎說?看了英文版的翻譯,並沒有感受到此段是為了NOTNEWS而進行解釋的感覺。--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0月20日 (六) 19:12 (UTC)
    @Antigng現行條文這句沒有被刪去:「維基媒體下屬的維基新聞計畫是發表當前新聞報導的場所。」--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03:10 (UTC)
    @吉太小唯同意吉太小唯觀點,此段不是為了NOTNEWS而進行解釋,因此恢復吉太小唯原先修訂。--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2日 (一) 12:58 (UTC)
    (+)支持:看着比原来更好了。--热爱Vocaloid达拉C崩吧u斑得S贝迪O卜多比鲁翁4 2018年10月23日 (二) 07:03 (UTC)
    @CohafAntigngWong128hkMewaqua已討論多天,請問大家對吉太小唯版修訂條文有沒有異議?若無異議則進入公示期。--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4日 (三) 13:55 (UTC)
    修訂條文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5日 (四) 03:24 (UTC)

    生活忙,还没有时间回应,不能要求全部维基人能够马上回应,请了解现在是考试期间以及其他维基人可能有其它事情。我才好奇为何ping了人马上10小时后公式,为何如此急?--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5日 (四) 04:41 (UTC)
    • 請看看上面的討論,主要反對者是你,而且兩天前吉太小唯已ping閣下,但閣下一直沒有回應,從閣下的編輯歷史看,閣下一在活躍於維基,並非生活忙,而是無意回應吉太小唯的追問。互助客棧的公示並不表示已通過,公示期有七天,你有足夠時間提出自己的理據,你現在的做法是不參與討論,但又不斷反對公示,又不提出反對理據,這樣是無助於大家達成共識。--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5日 (四) 05:02 (UTC)
    主要反对者是我?看看这个提案多少人反对,我活着维基,看看我做了什么,更本就是非常忙,给点时间,2天确实少了点,7天可能也不够,您以上违反了善意推断的原则。我有反对了,说不能公共交通,为何没有回应,加入排出即可,为何没有。您这样的讨论请看看楼下BIO的讨论,看看Walter Grassroot的评论,我看这里也可以用。又离题了,主要反对者不是我呀!M君,antigng的担忧也没有处理,不知道是否沟通有问题,可能吧?提案确保有足够人看了才设计,设计后公式有问题吗--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5日 (四) 05:11 (UTC)
    提醒从阁下的编辑历史看,阁下一在活跃于维基,并非生活忙,而是无意回应吉太小唯的追问。[來源請求]这个您最好是有来源,不然就是没有善意推断,以及缺乏礼仪了,这是对您的最后一次提醒,下次再这样我就需要提VIP了。--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5日 (四) 05:21 (UTC)
    • antigng五天前提出了意見,吉太小唯及我都已回應,其後他沒有再補充意見。你兩天前提出了意見,吉太小唯回應及追問了你,你不再回應。維基的共識是通過雙方提出理據去反駁對方,理據充份那一方就是「共識」,而不是你提出反對,但不說明理據;也不是你的理據被反駁了後,但你一直不回應,又要人家無限期等你,請閣下閱讀有關「共識」的方針。「善意推定」也不能濫用,如果對方能提出理據支持對你批評,這個方針不適用。--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5日 (四) 05:21 (UTC)
    简单说,详细等下说,我反对这个修订是为了使公共交通条目通过。所以请除外。--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5日 (四) 05:32 (UTC)
    如果是公共運輸條目,我認為我修訂的條文對屬於開通或是意外的新聞,就像最後一句一樣,不會對此種運輸工具或路線達到有效的介紹從而通過關注度驗證。然而若是開通的新聞有效地介紹此路線的特色,仍不讓其條目通過關注度嗎?還是要看情況去做判斷,我們還有afd做為討論的空間呀。--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0月25日 (四) 09:46 (UTC)
    可以加入阁下以上的例子在内容里头,就在篮球后面也可以。还有提到维基新闻不错,但是也可以放入WP:NOTNEWS在某处吗?其它没有意见,辛苦了。我个人认为开通有效报道不是单单路线,车站等讯息,也不是新闻稿,应该加入谁主持了开通,以及居民看法如何,其它商家的意见,有没有争议,等,无需全部但是不可像巴士指南里头能够找到的讯息,需要此这个深入,但是我是认为指引如果定得好,AFD的争议就没有这么大,现在请看积压最严重的AFD,DRV都是巴士路线的,所以我才这样担忧呀?--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5日 (四) 09:50 (UTC)
    @Cohaf謝謝你積極參與討論﹗吉太小唯回應了你的問題,但你沒有回應他的追問。或者你把你想加入的條文貼出來,讓大家看看是否值得加入條文。--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5日 (四) 12:59 (UTC)
    我已经阐明观点了,好像没有回应,我还在等回应。也发了回复通告,如果楼上认为已经彻底回应我的观点,我不认为有任何回应。维基是自愿的,为何需要追问呢?况且观点已经大致在哪儿了。请了解共识不是独断独行的,而是讨论出来的,也不是急急忙忙出来的,慢工出细活呀。我提出了这样多疑问,但是没人正面回应。请您了解不要这样马上推进方针修订。如果没有任何异议才公式,有的话应该解决后才公式,也不应该这样逼其他人。其实您还没有回应我以上很多没有假设善意的言论,只是不要离题了。请您回应我的看法。谢谢了。--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5日 (四) 15:12 (UTC)
    (:)回應:這個提案9月25日已經提出,已經討論了一個多月,吉太小唯版也已經貼出了6天,他ping了你兩天,你還是不回應,怎麼會是如你所說的「急急忙忙」呢?這個提案經過多人的討論和建議,才修改而成,J.wong、y君、吉太小唯等人都提出很多修改建議,然後才有現在的修訂版,怎麼會是如你所說的「獨斷獨行」?你未能正確理解吉太小唯的修訂版,誤以為指引是為了保留公路條目,吉太小唯向你解釋了,並問你是否即使來源符合「有效介紹」也不能收錄公路條目,你不回應,而是打了一大段硬譯的文字,然後要人家幫你加上去,這是回應嗎?你一直不參與討論,但到提案公示時,就急於反對,但你反對又未想好理據,我也想反問你:為甚麼未準備好自己的理據,要急於反對呢?反對不附上理據,又要人家無限期等你呢?我最感到不滿的是你不認真看人家的討論留言,就發表對別人的批評﹗請保持善意推定﹗--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6日 (五) 00:11 (UTC)
    @Cohaf修改於2018年10月25日 (四) 16:02 (UTC)。兩位還請再多體諒對方的價值觀與實際生活,已經感受到兩位有些衝突了,提出此修訂的我不樂見此情況。--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0月25日 (四) 16:02 (UTC)
    可以了,谢谢修改。--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5日 (四) 16:07 (UTC)
    修訂條文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7日 (六) 12:33 (UTC)

    不明白為什麼「關注度不是一時的」又在複述「關注度通用準則」……如果要解釋什麼來源才做到「有效介紹」,為什麼不在第二段申明。此段重點應該是來源提述主題的時間是否足夠長。「短时效的突发新闻虽然可靠」其實即時突發新聞未經過詳盡審核,有相當機會有誤是常識吧……這個「可靠」……「例如,对宣告、体育的日常新闻报道乃至小报新闻」與「突發新聞」相矛盾,說明是「日常報導」又怎會是「突發新聞」。太多例子似乎反而越說越胡塗……或者直接把英文版移植過來?--J.Wong 2018年10月28日 (日) 17:10 (UTC)

    • 你提到「來源提述主題的時間是否足夠長」才是重點,那麼你怎樣界定來源有足夠時長?一年,兩年,還是半年?英文版的指引已不再只限於「突發新聞」,而是適用於所有來源,那麼有關古代人物的條目如果來源都只是古代文獻,如果沒有持續更新的來源,是否都要刪去?英文維基有自己的機制避免以上問題,中文維基的機制不完全一樣,是否可以直接把對方的指引移植過來呢?--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8日 (日) 23:28 (UTC)
    • 在下上面不是已經解答過這些問題了囉?不太想重複。首先,有一個大原則其實沒變過,就是只要曾經有來源提述過,就有關注度。不需要持續提述。過去不需要持續提述,英文版新版本亦不需要。而且還重申此原則。所以,「古代人物的條目如果來源只是古代文獻,如果沒有持續更新的來源,是否都要刪去?」很明顯出於誤解或曲解……--J.Wong 2018年10月29日 (一) 02:05 (UTC)
    • 我不太理解閣下這句「此段重點應該是來源提述主題的時間是否足夠長。」能否解釋一下?是否指新聞報道的次數?還是甚麼?--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9日 (一) 03:28 (UTC)
    • 英文維基的這幾句「雖然關注度本身並非僅在一時,但隨著時間流逝,則可能會有用戶透過提案至存廢討論,要求重新評核某條目是否適合收錄及其關注度來源。……某條目可能於創建一個月甚至一年後提刪」如果這幾句不是指來源有時限,那麼閣下是如何解讀這幾句?--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9日 (一) 04:07 (UTC)
    @Wong128hk我個人對一些新聞(殺人、火災)等突發新聞的理解是:由於這些新聞報道主要是介紹事件,而非人物本身,新聞內容即使有人物在其中,但其實很少描述人物的生路歷程,文化背景等,與專訪的內容重點很不同,因此無法滿足關注度中有效介紹這個要求。我覺得如果指引從這個方向修改,方針的精神更明確,也較少誤解。現行指引容易讓人有一個錯覺,就是來源有時限的,這明顯與方針的精神不符。例如,現時大部分明星條目都是以娛樂新聞為來源;而運動員則以運動新聞為來源,社羣的思考重點都在於看這些來源是否有效介紹主題,如果有效介紹,則可以被接納。但一般的新聞事件,如殺人放火,嚴格來說,人物雖然在其中,但其實新聞的敍述重點在於事件,而未能對人物作有效介紹,與專訪的內容重點很不同,因此指引須要定義清楚。--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9日 (一) 14:23 (UTC)
    @Wong128hk我一直有個疑惑:一個事件(如火災)發生時,當下肯定有很多相關報導,那這事件就滿足關注度了嗎?是否只有與人物相關的突發新聞報導,會因為WP:1E而認為不符合關注度?還有我也發現這修改方向也有點偏了,我再釐清一下自己思緒,或是這次先取消修訂。--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0月30日 (二) 12:56 (UTC)
    • @吉太小唯事件的關注度與人物的關注度很不同吧?因為每天都有新聞,如果那新聞在一兩天內報道完,當然不符合關注度要求,但如果事件對社會有重大影響,媒體會持續報導,然後那件新聞事件才能滿足關注度要求。例如香港前些時候發生了興德學校風波,事件主角陳章萍是持續被報道的主角,有人曾想建立陳章萍條目,但當然不成功,因為陳章萍雖然在事件中一直被關注,但人們關注度是這件風波,而不是這個人,有關陳章萍的新聞當時是數之不足,但那又如何,人物在其中,但新聞的內容是介紹事件,而不是介紹陳章萍,與專訪的內容很不同。「關注度不是一時的」原意就是不想把出現在新聞事件中的人物或路人甲都收進維基裏,因此最後一句寫「維基媒體下屬的維基新聞計畫是發表當前新聞報導的場所。」--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30日 (二) 13:31 (UTC)
    • @吉太小唯「關注度不是一時的」很容易讓人錯誤地理解為來源是有時限的,事實上有關古代人物的條目如果來源都只是古代文獻,如果沒有持續更新的來源,是否都要刪去?不只古代人物,其他條目的來源也不可能持續更新,存廢討論也不可能持續去檢視條目來源是否最現代化,維基也不可能是潮流雜誌,這又與首句「條目的主題一旦在可靠來源中有效介紹,便能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聞來源對其持續報道。」相矛盾。因此,我覺得從「有效介紹」與「新聞新道」的內容特點去修訂條文,是較為恰當,也較少歧義及誤解。我最初的修訂版在首句加了「新聞事件」,改成「關注度不是一時的新聞事件」目的就是想消除指引不清楚的地方。--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30日 (二) 13:47 (UTC)
    小修改於2018年11月1日 (四) 02:00 (UTC)。我明白兩個觀點:1.只要有過有效介紹(獨立可靠的來源),關注度就會獲得驗證。2.這種關注度不會過期,也就是關注度不是一時的,不會當時有,現在沒有。我大概明白,若是事件發生當下,各方媒體爭相搶先報導的新聞,可能錯誤百出,所以突發新聞可能不適宜驗證關注度。那日常新聞究竟能否驗證關注度呢?甚至,何為日常新聞?氣象報導?--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1月1日 (四) 02:00 (UTC)
      • @吉太小唯不是突发新闻不可靠,但是一件事情通常会有很多报道,关注度没有问题,关注度需要2个独立,深入报道而已。这个NOTNEWS是如果一件事情只有吗一段时间有人关注,后来就没有人理会了,就算单一事件,也不符收纳,因为有了维基新闻,哪儿会是比较理想。例如现在发生火灾,就有很多报道,但是是一辆车的火灾,应该后续没有报道,但是火灾现在如果是医院,死了很多人,就有后续例如原因,全国审查等,这类就是有持续的后续,符合收纳。希望这个够清楚了,可以PING我解释。--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1月1日 (四) 06:24 (UTC)
        • @Cohaf可靠媒體的突發新聞可能不準確,最近台灣的普悠瑪事件就讓我有所感觸:當下各新聞台提供的死傷人數、交通部長同一句話在不同新聞台解釋的方式都會有所不同,這些新聞集合起來就成為了NOTNEWS。所以我認為突發新聞堆砌會有問題,可能不夠有效報導。後續的報導是適宜的,應可屬有效報導而證明關注度。另外,您會如何解釋日常新聞一詞?何為日常新聞?--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1月1日 (四) 06:43 (UTC)
    • @吉太小唯各种媒体报道一个事件可能政治,立场不同,可能来源不充实所以不准确,但是其实一个条目可以用全部新闻稿内容放入条目里头,说有些媒体报道是这样的,其它媒体报道是那样的,这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是这类报道还是维基新闻比较好。后续报道会是比较理想,我是觉得如果是独立报道的会比较好,例如台湾新闻是新加坡报道,美国新闻如果是泰国报道的会是比较中立,可靠的,以此类推。日常新闻不应该被收纳,我就用新加坡为例子,常常有车祸,就很多报道,但是都是一辆车而已,且无伤亡,这类不应该收纳。--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1月1日 (四) 06:59 (UTC)
      • @Cohaf不過死傷人數不太會受到政治因素影響,但突發新聞對此無法直接指出一個正確的數字。我們大概釐清哪種新聞可以用作關注度了,現在似乎需要定義突發新聞與日常新聞。我認為事件發生中的新聞都稱作突發新聞,但我實在不會定義日常新聞,而您舉的例子我不太能理解:因為每天都會發生車禍,所以小車禍稱作日常新聞嗎?這類事件不可收錄我認為有共識,不過是否能以此定義日常新聞呢?我是認為每天的氣象報導才能叫作日常新聞,而這應不是可證明某天天氣的關注度來源。--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1月1日 (四) 07:10 (UTC)
    (+)支持:新的修訂版非常好呀﹗謝謝吉太小唯幫忙修改指引條文﹗新的修訂版能綜合各方面的意見,又能配合方針的精神,用字簡潔而準確,能解決現行條文歧義性大的問題,也能避免不必要的誤解,非常支持通過。--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3日 (六) 05:21 (UTC)
    @CohafAntigngWong128hkMewaqua請大家審閱﹗--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3日 (六) 05:23 (UTC)
    修訂條文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5日 (一) 03:35 (UTC)

    新修订版本

    現行條文

    關注度不是一時的:條目的主題一旦在可靠來源中有效介紹,便能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聞來源對其持續報道。雖然如此,但維基百科不是新聞報道:關於單一事件或主題的一條短時效的突發新聞仍尚不足以證明關注度程度已達要求——尤其是對某次事件中出現的在世人物而言(WP:生者傳記)。例如,對宣告、體育的日常新聞報道乃至小報新聞都不足以讓某個主題擁有其獨立條目。維基媒體下屬的維基新聞計畫是發表當前新聞報導的場所。

    提議條文

    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來源中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道。短时效的突发新闻內容過於瑣碎,大多數未對主題進行有效的介紹,尤其是小報新聞对某次事件中出现的在世人物而言(WP:生者传记)。大量堆砌此種來源反而會產生新的問題,此種來源使用於维基新闻可能是更好的選擇。另外,对宣告、体育的日常新闻雖然提及主題時間長,但極少對其進行深入介紹,如籃球比賽的新聞不會對籃球比賽的歷史、規則等作有效介紹;單純告知一條路線開通,也難以稱作有效地介紹了此路線。

    还是把楼上的搬运过来比较容易讨论,这个是现在修订版本,请讨论。--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1月6日 (二) 09:49 (UTC)

    (+)支持:大家都忙,修改指引是很煩的事,謝謝吉太小唯幫忙修改﹗新修訂指引能配合方針精神,用字簡潔而準確,可以大大減少歧義及誤解,支持通過。--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7日 (三) 11:52 (UTC)
    (&)建議:指引第一句已經說明「條目的主題一旦在可靠來源中有效介紹,便能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聞來源對其持續報導。」大家有必要區分「日常新聞」與「突發新聞」嗎?大家是否認為日常新聞即使對主題有效介紹,也不能被接納呢?很多運動員的條目是用體育新聞作為來源,明星是用娛樂新聞,社羣也是考慮來源是否對主題有效介紹。我覺得大家討論重點應該放在如何定義「怎樣的新聞才算有效介紹」。否則,不同地方都對新聞類別有不同的定義。--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6日 (二) 11:24 (UTC)
    (!)意見:我覺得大部分新聞都未能對主題作出有效介紹,例如一個路人甲過馬路被車撞傷,即使新聞內容很詳盡,但其實未能有效介紹人物,與專訪很不同;娛樂新聞和體育新聞很多都能有效介紹主題,因此被接納,從這個方向思考,我覺得修訂條文能符合方針精神。--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6日 (二) 11:49 (UTC)
    @Cohaf現行條文歧義性大,也容易引起分歧。這個提案9月25日提出,已經討論了快兩個月了。只有你一直在反對,但老實說我看不到你有甚麼實質的反對理據。吉太小唯也已經根據你的意見修改了條文,但你還是一直在反對。你能否說說你希望怎樣改?我覺得直接提出修改建議,比一直在反對更能形成共識。--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6日 (二) 12:57 (UTC)
    @Cohaf請回應﹗--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7日 (三) 11:54 (UTC)
    @Cohaf我根據你的意見,在指引上給突發新聞加了一個內部運結,請審閱﹗--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7日 (三) 14:08 (UTC)
    @AntigngWong128hkMewaqua吉太小唯:請大家審閱。--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7日 (三) 14:13 (UTC)
    @屈原蟲這段是關注度指引中的一節,是在說明關注度一旦成立,就不會消失。而當初要釐清日常跟突發新聞的差異,是要知道究竟日常新聞是不是指報導一個比賽的比數之類的新聞,而這不能用作證明關注度。「怎樣的新聞才算有效介紹」我想你我各位巡查員或維基人對這方面已經相當清楚,所以我想要討論的是「新聞來源持續提及主題是否可證明關注度」與「突發新聞是否能夠有效介紹主題」。--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1月7日 (三) 16:53 (UTC)
    @吉太小唯我覺得大家可以從媒體的「關注重點」去想,一場只報道一兩天的比賽新聞,只介紹了賽果,未有後續的報道,人物在新聞中只被提及,而事件又只一兩天的報道,因此不論事件或人物也不能符合「有效介紹」社群對此分歧不大。新聞來源如果持續報道一件事,則可以建立「xx事件」的條目,如下面的例子,新聞關注的是事件,而非人物,因此那十二個人,包括教練在新聞中都是因為媒體關注那件事而被提及,而非媒體想關注這些人,而對他們的生路歷程作出介紹。因此,我覺得從方針的精神去想,較容易理解指引背後的意思。大家要明白關注度背後的用意是想找出甚麼主題才是人們真正想關注的。--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7日 (三) 23:25 (UTC)
    修訂條文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8日 (四) 06:14 (UTC)
    无需加入突发新闻链接。这个讨论其实够了,那个内部链接有点混淆。谢谢。--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1月8日 (四) 08:07 (UTC)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善後討論

提议在WP:关注度中加入有关内容,厘清通用关注度和其他关注度细则的关系

已通過:
已公示七天,有關《通用关注度指引》條文修訂已通過。--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30日 (五) 00:05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行條文

(从缺)

提議條文

通用的关注度标准和其他关注度细则的关系一般而言,条目应该满足通用的关注度标准,但如果条目满足其他的具体关注度标准中的任何一条(如对人物的收录准则等),且符合可供查证生者传记等方针的要求,那么该条目同样可获得保留。既无法满足通用的关注度标准,亦无法满足其他的具体关注度标准的条目可认为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标准,应予以删除。

首先很抱歉,因为前一周身体出了点问题,所以一直没有上线。对关注度进行调查之后,我准备提出一些提案,这应该算是第一个,也是最基础的一个。因为上述提案条文就是目前执行的标准,但是却没有写入关注度的指引页面,因此我建议将这一部分写入,以使相关提删能得到更加规范的执行--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条目拯救愿望单提交) 2018年11月16日 (五) 14:06 (UTC)

蟲蟲飛版

建議修改條文為:
現行條文

(从缺)

提議條文

WP:关注度與其他收錄標準的關係 WP:关注度不是唯一的收錄標準,維基收錄標準有:書籍、人物、地理特徵、數字、幾何圖形、發明研究、物質性質表、WP:关注度等,這收錄標準是同等的,條目只要符合其中一個收錄標準就可以收錄。例如,根據地理特徵收錄標準WP:NGEO,一個地方只要有人住,就可以收錄,而無須符合WP:关注度WP:关注度以外的其他收錄標準並非要對相關的主題增加額外的要求,而是這些收錄標準都是獨立和同等的。

加個標題,修飾了一些字句,修改於。--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3:18 (UTC)
@Kuon.HakuSanmosaFran1001hkviztor請大家審閱﹗--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2:59 (UTC)
感覺好像反而差了,版關注度和通用關注度混為一談了;另外其他收錄標準本來就是在《通用關注度》之下,但是則優先執行。Sæn 2018年11月17日 (六) 13:41 (UTC)

Sanmosa版

我還是再另提一版吧。
現行條文

(从缺)

提議條文

通用关注度指引和其他关注度细则的关系维基百科条目须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或任何其他下級关注度标准(如《人物收录准则》等),且符合可供查证生者传记等方针的要求,以获得保留。凡无法满足通用的关注度标准,亦无法满足其他的具体关注度标准者将被视为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标准,应予以删除、合并或重定向。

以上(其實Kuon.Haku的版本本來就好好的);另外加注了“合并或重定向”,避免有人誤以為只能刪除。Sæn 2018年11月17日 (六) 13:41 (UTC)

@Kuon.HakuFran1001hkviztor蟲蟲飛Sæn 2018年11月17日 (六) 13:43 (UTC)
(+)支持~ viztor 2018年11月17日 (六) 13:47 (UTC)
(+)滋磁(+)吼啊!没问题。--仍然相信友谊就是魔法CuSO4 2018年11月17日 (六) 13:49 (UTC)
@Sanmosa現在確實有些用戶只看《通用關注度》的,加了這段反而令人有個錯覺就是即使滿足了其他收錄標準,還要看看是否滿足《通用關注度》。而且這些收錄標準是否上下級似乎大家應該先有個共識。--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3:51 (UTC)
(:)回應:例如,根據地理特徵收錄標準WP:NGEO,一個地方只要有人住,就可以收錄,而無須符合《通用關注度》,「有人住」就可以收錄,很明顯不是《通用關注度》的要求,因此每個收錄標準不是上下級,而是同等,我覺得最起碼應該刪去「其他下級關注度標準」。--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3:58 (UTC)
(&)建議此外,「但如果條目滿足任何其他下級關注度標準」這句容易令人不肯滿足了其他收錄標,是否還要滿足「通用關注度」,因此建議改為「如果條目不能滿《通用關注度》但能滿足任何其他關注度標準,條目也可以收錄」。--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4:20 (UTC)
@蟲蟲飛已修改文字(直白)。Sæn 2018年11月17日 (六) 14:43 (UTC)

Sænmōsà 和宇帆的結合版

具體建議如下:
現行條文

(从缺)

提議條文

通用关注度指引和其他关注度细则的关系一般而言,条目应该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如果條目不能滿《通用关注度指引》,但能滿足任何其他關注度標準(包括但不限於《人物收錄準則》等指引,但不包括論述或草案),且符合可供查证生者传记等方针的要求,那么该条目同样可获得保留。當認定既未能滿足通用的關注度標準,也未能滿足其他的具體關注度標準的條目,可依未滿足維基百科的收錄標準而對其提報刪除、合併或重定向。

修改於--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22日 (四) 11:53 (UTC)


@Kuon.HakuSanmosaFran1001hkviztor請大家審閱﹗--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4:34 (UTC)
(&)建議....注度標準(包括但不限於《人物收录准则》指引,但不包括論述或草案),且符合可供查....--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緲子偶素化錸合鎵錸鎢(ReMu·GaReW2018年11月17日 (六) 14:49 (UTC)
@a2569875已依閣下意見修改。--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4:56 (UTC)
@Kuon.HakuSanmosaFran1001hkviztor宇帆提供了修改意見,我已修改,請大家審閱﹗建議把最新的共識版貼在最下,這樣公示後才不會有任何爭議。--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5:00 (UTC)
比较支持(+)支持此版本。--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条目拯救愿望单提交) 2018年11月17日 (六) 16:27 (UTC)
雖然有邏輯隱患(應該是符合關注度細則者假定符合GNG,維基定義上不會有不符合GNG的條目),不過這個版本我看得懂。--Temp3600留言2018年11月17日 (六) 18:54 (UTC)
新條文

通用关注度指引和其他关注度细则的关系条目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或相关關注度指引其一者,即视作满足关注度要求。

@蟲蟲飛Kuon.HakuSanmosaFran1001hk照原意,这样似乎就好。~ viztor 2018年11月17日 (六) 15:17 (UTC)

完全可以理解阁下@蟲蟲飛详细说明的愿望。独立来看,之前的版本固然更完整。但放入原文,有的东西前后都已经明确说过了。未免显得重复。也欢迎阁下继续修改。~ viztor 2018年11月17日 (六) 17:04 (UTC)
“符合可供查证、生者传记等方针的要求,……应予以删除、合并或重定向。”不是很明白为什么要提及其他方针,此页不是概述页面。这些东西应该不需要在所有的页面上都出现一边。可以另外写指导。方针本身应该注重精确干练不重复。~ viztor 2018年11月17日 (六) 18:52 (UTC)
@viztorWP:关注度其实是指引 囧rz……所以可以详细一些,不怕重复(依你先前的见解)。Sæn 2018年11月18日 (日) 00:03 (UTC)
@viztor依閣下意見,潤飾了語句,請審閱﹗--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18日 (日) 03:34 (UTC)
現在把「Sænmōsà 和宇帆的結合版」修訂條文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19日 (一) 12:15 (UTC)
(&)建議修订尾句为“当认定未能满足通用的关注度标准,也未能满足其他的具体关注度标准的条目,可依未满足维基百科的收录标准而对其提报删除、合并或重定向或直接做同类编辑操作
但是上述处理应谨记WP:SE,若有争议应当立即先行讨论,当已操作的条目经讨论认定可透过修订改善达到维基百科收录标准,应撤销操作;被提报而未操作的条目,在透过修订与改善后合乎维基百科收录标准的条目,应撤销提报。
当上述条目的提报或编辑操作,存在牵涉WP:EWWP:VANWP:HAR的情况,管理员可遵循对应指引介入,相应提报或编辑操作自动视作无效,并立即撤销。”——約克客留言2018年11月22日 (四) 10:00 (UTC)
@Longway22閣下的第一段建議不錯,已依建議修改了條文,請審閱﹗其餘兩段由於與關注度的關係不大,而這個提案主要為了澄清《通用關注度》與其他收錄標準的的關係,為了保持指引較清晰易明,所以沒有加上,請見諒﹗--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22日 (四) 11:53 (UTC)
(!)意見 謝謝。主要考慮到許多編輯可能未有兼顧到合作方針WP:DP其他選擇,而顧及WP:EWWP:VANWP:HAR等有機會在此方面延燒,故提出前述修訂建議,不知可否增加些少其他說明,表示這個指引並非唯一,而還有其他選擇,以預留改善條目的空間。——約克客留言2018年11月22日 (四) 12:47 (UTC)
@Longway22這個是《關注度指引》,增加這些與編輯行為有關的要求有用嗎?應該在相關的指引上加上去才有約束力,因為這個指引只是談條目的收錄標準問題。--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22日 (四) 12:55 (UTC)
或者可以以腳註形式表示這個指引並非唯一,而還有其他選擇,覺得這樣提示編輯應該ok吧?現行WP:NOT也有一些註明操作。——約克客留言2018年11月22日 (四) 13:10 (UTC)
@Longway22腳註是用於某一概念須要個別說明,這個提案的內容不適合以腳註形式表達。--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22日 (四) 13:30 (UTC)
@Cohaf不是改,是補充說明而已,因為兩者關係有些用戶未能搞清楚。請看一下整個討論。--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22日 (四) 15:31 (UTC)
@Cohaf看了整個討論,還有疑慮嗎?--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22日 (四) 23:55 (UTC)
現在把「Sænmōsà 和宇帆的結合版」修訂條文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23日 (五) 04:33 (UTC)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研究增設過濾器,阻止曾被存廢覆核通過還原或存廢討論予以保留的條目再掛上{{notability}}或提刪。

已通過: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如題。可以減少因為部份用戶不滿DRV結果而再次提刪。3ẤṬḔṆỦẄ1留言2018年8月7日 (二) 08:30 (UTC)

現行條文

若頁面在存廢討論中有共識地保留,除非情況發生明顯的變化(例如,由於母模板的刪除導致原先有用的模板變成了多餘、無用的模板),否則不應在6個月內以相同的理由重新提刪該頁面,這樣的請求通常會以快速保留結案,更不應以先前存廢討論涉及的理由提交快速刪除。

提議條文

若頁面在存廢討論中有共識地保留,除非情況發生明顯的變化(例如,由於母模板的刪除導致原先有用的模板變成了多餘、無用的模板),否則不應在6個月內以相同的理由重新提刪該頁面,這樣的請求通常會以快速保留結案,更不應以先前存廢討論涉及的理由提交快速刪除。

比較好-- 宇帆(維基貢獻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 [試用小工具]2018年9月8日 (六) 18:02 (UTC)
  • 比較
的提案。--203.72.63.253留言2018年9月10日 (一) 09:42 (UTC)
--203.72.63.253留言2018年9月10日 (一) 09:56 (UTC)

善後討論

已通過:
已公示七天,有關《通用關注度指引》條文修訂已通過。--蟲蟲飛♡♡→♡℃留言 2018年12月2日 (日) 09:53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 UT:Wong128hk3ẤṬḔṆỦẄ1(支持明日大嶼計劃)留言2018年10月15日 (一) 12:58 (UTC)
  • 我發現目前通過的版本並不是宇帆的版本,目前的版本有優待無共識條目的危險。我就這一點要求重新討論。如果短期內無人回應,我將把條文改成宇帆的版本。--Temp3600留言2018年10月15日 (一) 18:29 (UTC)
  • 已回退《刪除方針》修訂,原因︰以最終公示所標記為準,當時並無將相關修訂交付公示。而《關注度指引》修訂指出條目如曾經因關注度不足而提刪,且最終獲得保留或存廢覆核復還,則不應再次依關注度程序提刪。這與《刪除方針》並不相抵觸。該句是大原則,適用於所有提刪。而此次討論只觸及關注度,而未曾詳細論及其他提刪原因。貿然刪去六個月之期,實屬不周不智。要解決所謂抵觸問題,一、於《關注度指引》相關修訂中移去「及提刪」或二、於《刪除方針》相關條文加入「(關注度例外)」。--J.Wong 2018年10月15日 (一) 19:50 (UTC)
@Temp3600請問對於J.Wong的「於《刪除方針》相關條文加入「(關注度例外)」修訂建議有沒有異議?--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0日 (六) 12:19 (UTC)
現就J.Wong「於《刪除方針》相關條文加入「(關注度例外)」的修訂建議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03:35 (UTC)
@Temp3600你是怎樣理解「無共識保留」?根據〈刪除方針〉,「無共識保留」與「保留」是兩個很不同的概念。前者是雙方各有理據,討論五個星期後仍然無法完全說服對方,管理員基於「刪除是最後手段」,因此暫時保留,留待更佳的時候繼續討論,因此以上的提案不適用於「無共識保留」;「保留」是指保留方有充份理據反駁刪除方,雙方討論七天後,管理員可以閉關討論,根據剛通過的指引,用戶不能再提刪於存廢討論,只能到存廢覆核提出。現在提案討論的與「無共識保留」豪無關係,你如果對已通過的提案有異議,可另外提案討論。--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11:20 (UTC)
  • 所以這個到底要不要用@@
所以這個到底要不要用@@,我已經說很多遍了 = = 囧rz……--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緲子偶素化錸合鎵錸鎢(ReMuGaReW2018年10月21日 (日) 12:30 (UTC)
@A2569875上面的討論很亂,我無法理清頭緒,但根據J.Wong的判斷(如果我沒有理解錯},閣下的新增建議未明確說明公示,然後討論關閉了,所以若要加上以上討論,要另行提案。現就J.Wong「於《刪除方針》相關條文加入「(關注度例外)」的修訂建議公示七天,閣下有沒有異議?--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12:40 (UTC)
@屈原蟲這東西,我在2018年8月24日 (五) 06:54 (UTC) ,也就是2個月前就提出了耶,是IP用戶沒搞清楚擾亂討論。--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緲子偶素化錸合鎵錸鎢(ReMuGaReW2018年10月21日 (日) 12:43 (UTC)
我不太能理解关注度与存废复核的关系?为何再次挂关注度模板,要先去存废复核讨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0月23日 (二) 02:27 (UTC)
避免多此一举,按照逻辑的话,如果曾经被提报关注度并且关注度转提删但通过的话,如之后需要重新提报关注度,应该先按照存废复核处理,不用再挂一次关注度标记,了。我认为这句话应该优先加入到WP:关注度的处理手法当中,删除方针不一定需要加或者只是随带提及。——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23日 (二) 02:43 (UTC)
(※)注意討論仍在進行中。--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緲子偶素化錸合鎵錸鎢(ReMuGaReW2018年10月26日 (五) 13:16 (UTC)
@屈原蟲Wong128hkTemp3600--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緲子偶素化錸合鎵錸鎢(ReMuGaReW2018年10月26日 (五) 13:18 (UTC)
現在的最佳做法建議為修改/改善條文並重新公示。而非盲目存檔,眼不見為淨,但爭議未解,這對解決問題一點幫助也沒有。--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緲子偶素化錸合鎵錸鎢(ReMuGaReW2018年10月26日 (五) 13:27 (UTC)
上面通過的指引涉及修改過濾器,我沒有修改權限,否則我可以幫忙改一下。其他管理員如果有空,希望也能幫忙處理一下。--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6日 (五) 13:32 (UTC)
所以宇帆君提案是打算修改哪個方針?《關注度指引》抑或《刪除方針》?--J.Wong 2018年10月27日 (六) 00:37 (UTC)
(&)建議:修改《刪除方針》較好。--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7日 (六) 12:36 (UTC)
( ✓ )同意3ẤṬḔṆỦẄ1(請多多關注愛•回家之開心速遞同行評審)留言2018年11月4日 (日) 00:17 (UTC)
關注度指引那邊也最好提及一下。--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緲子偶素化錸合鎵錸鎢(ReMuGaReW2018年11月10日 (六) 11:48 (UTC)
現行條文

曾經因關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廢討論但最終獲保留(包括在存廢覆核復還)的條目,由於關注度不會隨時間而減少,因此不應再次掛上{{notability}}及提刪。如果你認為在存廢討論中提交的來源不足以證明關注度,請提交存廢覆核。

提議條文

曾經因關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廢討論但最終獲保留(包括在存廢覆核復還)的條目,由於關注度不會隨時間而減少,因此不應再次掛上{{notability}}及提刪。如果你認為在存廢討論中提交的來源不足以證明關注度,請提交存廢覆核。所有繞過存廢覆核而掛上關注度模板或提刪皆會被自動過濾器阻止。

(+)支持:提案非常好,有效阻止濫於提刪。--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23日 (五) 04:40 (UTC)
(+)支持:提案非常好……不过小小的问一句,技术跟上了吗?--仍然相信友谊就是魔法CuSO4 2018年11月23日 (五) 11:30 (UTC)
@CopperSulfate技術當然可以跟上,但一定要由管理員才能修改過濾器。--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23日 (五) 14:40 (UTC)
修訂條文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25日 (日) 11:50 (UTC)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關於過濾器阻止曾被存廢覆核通過還原或存廢討論予以保留的條目再掛上notability或提刪無效

經研究及諮詢其他兩位管理員過濾器的問題,認定這是技術上不可能達成的,因此該指引修改無效,已撤銷。--Xiplus#Talk 2018年12月13日 (四) 00:48 (UTC)

很好奇,连技术上都完不成,先前达成共识所做的讨论都说了些啥?--👼㊙️偶㊗️💯于元旦前夕💖必来中文维基百科报到的维基爱好者乛◡乛留言2018年12月13日 (四) 01:15 (UTC)
甲方的需求,乙方的菜刀。(笑)——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2月13日 (四) 01:28 (UTC)
甲方的需求,乙方的菜刀。(笑)--四海同台梦想舞台Rowingbohe祝您编安(签名/留言2018年12月13日 (四) 09:07 (UTC)
甲方的需求,乙方的菜刀。(笑) Stang 2018年12月14日 (五) 09:45 (UTC)
人类🤖的本质就是复读机😂。--XL-028留言2018年12月14日 (五) 11:52 (UTC)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開玩笑的]--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8年12月14日 (五) 12:07 (UTC)
真惨。--Ngguls2018年12月15日 (六) 13:55 (UTC)
哀。——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8年12月21日 (五) 07:3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