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新聞動態候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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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首頁的新聞動態恢復為5條內容

我記得幾年前,首頁的新聞動態都是5條內容的,現在的英文維基也是這樣,不知道什麼時候減少為4條了,有時新聞很多,剛上首頁又被換下去了。--長夜無風留言──以上未附上簽名時間的留言於2021年5月23日 (日) 10:32 (UTC)加入。[回覆]

等Covid-19疫情徹底平息再說吧 --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19:23 (UTC)[回覆]

維基首頁的新聞動態中存在錯誤

原文「中國國家航天局的天問一號著陸器及祝融號火星車在火星烏托邦平原著陸,使中國成為第二個登陸火星的國家。」看條目中的描述,此處應為第三個University Being Constructed留言2021年5月15日 (六) 09:45 (UTC)[回覆]

新聞動態被操控,已失去意義,香港紀念六四事件的活動都過去十天,管理員就是不撤下。歐洲杯開幕、十堰燃氣爆炸事故、以色列新政府上台等等重要的新聞就是不更新。

--Fxqf留言2021年6月14日 (一) 09:22 (UTC)[回覆]

請求管理員釋法

(參見:2021年6月25日小童子部ITN討論) @ShizhaoKOKUYO兩位管理員辛苦了!剛剛翻看ITN歷史,發現出現存在幾次動態掛置不足24小時的情況,而近期也存在大量可以留滿24小時的現象,例如:

  • 在存在大量新聞積壓的情況下,UTC2021年5月30日 (一) 02:08~02:18‎登入的新聞登足滿24小時後於UTC2021年5月31日 (一) 02:58~03:15‎置換;
  • 印象中近期存在新聞落入第四位後由於未登滿24小時而撤出第三條保留第四條的現象。

可見,管理層內部對「新聞動態欄目更新周期一般為8小時,原則上不超過24小時」一條規則的理解存在差異。考慮Wikipedia_talk:新聞動態候選/存檔/2019年-2020年#新版本四中的不超過24小時在提案時未見執行細則,可能會造成一些潛在的理解差異,在此提請人大釋法:

  • 更新周期一般為8小時是否意味著每則itn的最短保留時長是8小時?還是說每則itn的最短保留時長是24小時?

怎麼解釋不重要(個人傾向於理解8~24小時只是T:ITN的整體更新建議時長,卽該模板要在8~24小時內更新一次,不針對特定的一則itn),重要的是確立下標準以確保從今往後執行上的一致性。--173.68.165.114留言2021年6月29日 (二) 07:58 (UTC)[回覆]

理論上是最短保留時長是8小時。因為有可能上次更新的新聞是ITN中最老的新聞,下一次8小時後更新別的新聞就把它刷掉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6月29日 (二) 09:02 (UTC)[回覆]
ITN中的新聞排列順序是按照新聞發生的時間順序排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6月29日 (二) 09:04 (UTC)[回覆]

(※)注意我不是說管理員可以通過釋法覆蓋共識,絕對沒有欽定的意思,日後如果有人對管理員的釋法不滿意社群可以在這裡或互助客棧討論修改。但此時此刻管理員內部的執行標準須統一一致,避免每位管理員讀出一套不同的法,是個比較急迫的事情(可以立卽應用到小童子部和加拿大印地安人寄宿學校系統提案以及今後的提案直到社群抽出時間討論)。如果管理層內部對條文的理解都存在差異的話還是有些麻煩的。--173.68.165.114留言2021年6月29日 (二) 08:08 (UTC)[回覆]

對WP:ITN,WP:ITNC標準,以及負責ITNC有關管理員的討論

無共識:
雙方各自堅持己見,討論不強求共識,無共識作結。--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11:37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近日,一名長期專職致力於負責WP:ITNC的管理員——@KOKUYO累次將不符合WP:ITNC頁面上方「基本候選資格」一欄內要求的新聞放置於首頁上(見民間人權陣線利昂內爾·梅西)。事實上,由於WP:ITN尚未成為正式方針或指引,因此長期以來,WP:ITNC的標準一直是以頁面上方「基本候選資格」一欄的內容為基準的。而現在,作為管理員,竟能在有模板提示的情況下,強行公開多次地將完全不能達到作為一個新聞條目應有質量的條目放上首頁,這對於首頁的新聞動態一欄是否是一種WP:擾亂行為?事實上,WP:ITNC上方一欄的內容有部分自相矛盾(如其中規定的「條目信息框」包括有關指明新聞動態的模板),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更應依照常識來進行判斷。而這名管理員對有質量問題的利昂內爾·梅西條目視而不見,轉而舉出掛有「從其它語言維基百科改善」相關模板的2021年塔利班攻勢。出於WP:AGF,我認為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可能是這名管理員無法依照常識分辨條目質量的好壞,因此可能不適合擔任WP:ITNC有關工作。希望大家能對WP:ITN的方針、指引化提出意見,感謝。--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8月16日 (一) 12:44 (UTC)[回覆]

補充:本節涉及的部分頁面oldid:62217588,67158580,67107045。--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8月16日 (一) 12:49 (UTC)[回覆]
  • ITN目前最大的問是只有Kokuyo一人在處理,其他管理員和用戶都沒參與,這使得ITN偶爾出現低效或失誤的情況。Itcfangye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3:01 (UTC)[回覆]
  • 既然如果要照你的講法來跑,原文本來就是「不能加入條目訊息框(article message boxes)」,而條目訊息框包含在哪邊在裡面都寫著一清二楚。結果當真的規則有問題的地方,你就開始宣稱要使用常識,但其實就是要大家吞下你自己創造的規則(也就是說,只要你覺得是就是,覺得不是就不是)。明明要做的應該是就只有兩種可能,要麼仔細釐清有問題的內容,要麼就當作建議性質的參考規則或論述;而不是在那邊講說要忽略所有規則/使用常識,又或者跑過來進行人身攻擊。
同時在我印象中,英語維基百科的玩法還是真的不能有從任何從其他語言改善的模板,所以我就只是單純在思考「不能加入條目訊息框(article message boxes)」這個規則是否是要擴及至此,因為我也不知道你有沒有想過這意味著什麼。當初我在撰寫這些「基本候選資格」的時候,就是要參照英語維基百科的標準作為最終目標(對,你現在提的東西,大部分內容都是我寫出來的)。所以我自己不知道你在那邊只允許自己使用自己所謂的常識,而不允許其他人使用原本創立規則時的常識,這到底是什麼意思?
當然,如果即便已經認知道有這些問題,你還是要宣稱要照基本候選資格的規則來跑,只要大家有個討論結果就可以,我自己是覺得都無所謂。但是你用這個突然超譯指控我不能分辨條目質量好壞,我自己是蠻好奇怎樣善意推論的,並且真的讓我覺得很不舒服。--KOKUYO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3:11 (UTC)[回覆]
我對是否執行基本候選資格沒有立場,但我見過有推薦沒有按照候選條文而遭用戶以此為理由否決,但現在管理員則不依基本候選資格而將新聞登上首頁,令我非常疑惑,基本候選資格是否如同虛設,可有可無。
我本來發言的原因就是希望管理員可以清晰的告訴我,是否毋須照基本侯選資格推薦新聞也可,如果管理員說可,則可;說否,則否。
現在我看到Yining Chen的發言,我察覺問題的關鍵在於WP:ITN不是方針,也不是指引,根本就沒有約束力,結果變成了這樣子的怪胎。我認為唯一解決這怪胎的方法就是將WP:ITN(最重要是包括WP:ITNC頁面上方的基本候選資格)列為方針,這樣子大家就不會被此問題所擾。--Iflwlou 2021年8月16日 (一) 13:49 (UTC)[回覆]
因為以前根本就沒有必要那麼麻煩,對於當時的我來說,會寫這些內容(包含這邊提到的「基本候選資格」)本來就是給大家參考用,有遵循很好、沒有遵循也罷。結果經過一群人的操作和抹黑,就變成這樣詭異的東西,甚至還被拿來指控我怎樣怎樣呢。--KOKUYO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3:59 (UTC)[回覆]
還有依照以前的生態,這類型的東西根本就不需要什麼東西大費周章討論什麼方針指引、規則流程,只要訂一個方向然後大家去跑跑看,想到再更新流程文字就好。結果現在要麼就是把這些原本大概提出的東西變成一定要遵循的律令,甚至抹黑其他人的工具;或者變成大家要花費一堆時間,只是去空想這個流程怎麼跑,但從來不尊重實際的情況與經驗,等到之後出問題後又當作沒看到(或者那時候早就走了)。反正大部分人都只要想到隨便提個提名、罵一句就好像有做事情,至於志願性更新的那個就變成最蠢的那個。--KOKUYO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4:05 (UTC)[回覆]
我不打算在此質疑你或其他新聞動態管理員的管理風格,我只是希望解決問題,我相信「基本候選資格」的條文已經足夠規範,將新聞列入Portal:新聞動態也不會很費人功夫。我希望在此留言的諸位可以認真考慮一下將之列入方針的建議,這樣子白紙黑字,沒有爭拗。
另外我真不明白新聞動態非常多人關注和投票,牽涉首頁版面,為什麼只有極少管理員(我印象中只有KOKUYO和書生)在管理,極少管理員參與新聞動態令我非常憂慮,希望兩位管理員可以多跟其他管理員溝通多參與新聞動態的管理工作,或觀看到此話題的管理員多參與管理一下新聞動態。--Iflwlou 2021年8月16日 (一) 14:18 (UTC)[回覆]
  • 得先有人做,再考慮進一步的規則(不是反對制定規則,有明文當然好了)。差點兒以為進了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安憶Talk 2021年8月16日 (一) 14:43 (UTC)[回覆]
梅西的新聞應該是我提的,我記得我寫在新聞動態里了,而且我也註明了條目存在問題。--東風留言2021年8月17日 (二) 09:40 (UTC)[回覆]
  • Yining ChenIflwlou(-)反對WP:ITN列入方針或指引,除非完全本地化(把英文部分翻譯)。--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8月20日 (五) 04:14 (UTC)[回覆]
    我按照現行標準更改了一下WP:ITN,請再次查看,感謝。--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8月20日 (五) 07:58 (UTC)[回覆]
    尚未翻譯完成的部分我會弄完,所以現階段不宜更動。至少全部翻譯完成後再討論。我會在稍後進行回退並繼續翻譯。--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8月20日 (五) 15:48 (UTC)[回覆]
    題外話,其實在英語維基百科,WP:ITN的地位不是方針也不是指引。--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8月20日 (五) 15:59 (UTC)[回覆]
    Y君的修改案在此。--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8月20日 (五) 16:08 (UTC)[回覆]
  • 同時,由於修改後的WP:ITN包含了現行WP:ITNC中的幾乎所有內容,因此假若該草案最終確立為方針或指引,WP:ITNC上的有關規定內容將自動失效。--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8月20日 (五) 08:04 (UTC)[回覆]
    所以那些在中文維基百科根本執行不起來的是要我來直接刪除嗎?還是你連哪些在中文維基百科能夠執行,哪些不能執行分不太出來?--KOKUYO留言2021年8月20日 (五) 08:35 (UTC)[回覆]
    然後我看不懂你是立場轉換了嗎?原本的「不能加入條目訊息框」改成「通常,提名項目所包含的條目,不應包含Wikipedia:條目消息框」,是指沒有條目訊息框最好,但有條目訊息框也沒有關係嗎?--KOKUYO留言2021年8月20日 (五) 08:42 (UTC)[回覆]
    我不太懂您第一句說的是什麼意思;第二點,如果您不喜歡這個措辭,我把它刪掉了:) --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8月20日 (五) 09:04 (UTC)[回覆]
    你應該能夠區別「不能」和「不應」是不同要求程度的用詞吧?所以現在有這幾個條目消息框的模板是能夠放到ITN,還是不能夠放到ITN?--KOKUYO留言2021年8月20日 (五) 14:50 (UTC)[回覆]
  • 我想補充的是,我建議的方針是維持現有慣例(慣例是指「基本候選資格」、「獲選標準」、「如何提交」、「意見提出」、「新聞發表」、「內容標準」、「新聞存檔和更新」、「其他評選」和本身的推薦格式)可以有效地執行,而不會對管理員和推薦人加重負擔。而大家可以在有關方針之下推薦和管理,而非像現在為了根本沒有標準的怪胎爭拗,徒添煩惱。所以我建議的方針包括的推薦格式和管理應是依循慣例而管理簡單的,比如將新聞列入Portal:新聞動態,可將用機器人就用機器人去做,而管理員有最終決定權。--Iflwlou 2021年8月20日 (五) 10:30 (UTC)[回覆]
    「管理員和推薦人加重負擔」哈哈哈哈,我自己覺得你們這樣搞下來,早就不斷增加我的負擔了啊。本來很簡單的事情,結果被某些人搞得越來越複雜。但我知道這些人又沒差,反正他們只要揮舞這是要改正「(自己認為的)的問題」的大旗,反正他們自己又不是會長期處理這個的人。--KOKUYO留言2021年8月20日 (五) 14:48 (UTC)[回覆]
    • 沒有規矩,各說各話,你認為這樣子對大家都好嗎?慣例一向在這兒,沒加沒減,談不上什麼越來越複雜的,選擇不執行或無視我不認為是加重負擔,反而是製造混亂,搞得大家都不滿意,是不是你認為沒規沒舉對所有人有好處?--Iflwlou 2021年8月21日 (六) 02:30 (UTC)[回覆]
      原來那些從來沒有人參照的頁面,只因為剛好當時有人空想寫上去,那樣的內容就叫做慣例?那現在是不是隨便寫一個論述就可以當成慣例了呢?實際上,這頁面不過就一個一堆人根本沒有在看的頁面罷了。真正的慣例是在實際上整理做的內容,結果看來你們只想要空想一堆規定,結果就是自己也沒有辦法執行這個規定罷了。--KOKUYO留言2021年8月21日 (六) 03:35 (UTC)[回覆]
      反正我可以直接跟你講,目前那個頁面的內容肯定不是現在執行的方式。至於為何不能照那個頁面執行的原因(也就是在這次討論中新增的東西),只要稍微看過裡面的內容,稍有常識就會知道發生什麼情況就知道了。--KOKUYO留言2021年8月21日 (六) 03:49 (UTC)[回覆]
      本人維基資歷沒您深,沒有常識,能請您說說如果按照那個頁面會發生什麼嗎?還是說您很喜歡現在WP:ITNC沒有方針,無序混亂的狀態?--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8月21日 (六) 04:14 (UTC)[回覆]
      開始用疑問句的方式來抹黑我說喜歡無序狀態了呢,這是不是繼指控我無法評斷條目質量後的第二項抹黑呢?這邊的討論過程真的是很棒呢。為什麼不自己把那個草稿頁面的規則套在過往的提名,看看會發生什麼事情(例如有多少新聞會被擋下來?被擋下來後有辦法改進嗎?有哪些規則是沒提到的?)。我還以為討論前先自己準備點功課是基本功呢,還是每個都只要幻想、空談自己知道ITN的規則流程就好了?--KOKUYO留言2021年8月21日 (六) 04:25 (UTC)[回覆]
      本人已經清楚指明慣例是什麼意思,不是你所說的空想,我所指的慣例是新聞動態白紙黑字列明的「基本候選資格」、「獲選標準」、「如何提交」、「意見提出」、「新聞發表」、「內容標準」、「新聞存檔和更新」、「其他評選」和本身的推薦格式。如你的管理是不依我所指的慣例,那請問你用什麼來管理新聞動態?--Iflwlou 2021年8月21日 (六) 04:47 (UTC)[回覆]
      我先前都依照有正式經過討論並取得共識的部分,沒有碰之前都沒有經過討論、只是我以前隨便寫出來的參考用內容。至於先前哪些部分是真的經過討論的,可以自己去翻。還是對於你的理解來說,我只要現在隨便開個頁面寫些東西,幾年後就可以自動當成慣例然後變成方針指引,那麼大刀闊斧改變維基百科真是輕而易舉呢。--KOKUYO留言2021年8月21日 (六) 17:17 (UTC)[回覆]
      非常簡單,如果社群沒有反對的,自願執行的,接受的,這就是共識,不好的就會推翻,改了,可不會理你是不是隨便寫還是大刀闊斧,或去計算你的動機。--Iflwlou 2021年8月22日 (日) 03:25 (UTC)[回覆]
      我想反問您一句,您認為哪些候選會被擋下來?我是照著現行WP:ITNC上的標準逐行修改的方針草案,為何兩者竟出現如此大分歧?--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8月21日 (六) 08:47 (UTC)[回覆]
      就是寧願裝傻,而不願自己去翻嗎?還是你沒有注意到自己先前提名的條目,本身其實是有質量問題的嗎(我先前已經好心地幫你放上模板了)?如果你們現在開始要嚴格遵照那個原本只是參考用的文字進行,我是不介意啦,反正你們兩個願意背這個鍋就好。另外現在回頭看看條目的質量,那些沒有達到標準的新聞,我應該要撤回囉?--KOKUYO留言2021年8月21日 (六) 17:11 (UTC)[回覆]
      鍋?我覺得是好事,條目的品質增長了,不就是說標準怎樣做,我們以後就怎樣做。就算是立了方針,見到有問題難道不可改掉方針嗎?如果方針是社群反對,我無話可說,但我個人覺得有規矩總比沒規矩的好。--Iflwlou 2021年8月22日 (日) 03:04 (UTC)[回覆]
      目前在維基百科修改方針的難度比較高,建議先確認方針的可行性,若有不適合施行的部份,先行調整或刪除。--Wolfch (留言) 2021年8月24日 (二) 08:14 (UTC)[回覆]
  • 新聞本來保質期就不長,若要等條目的問題有所改善再放上ITN,能夠確保這篇新聞不過期嗎?甚至可能存在複數的提名條目存在問題,那麼ITN是不是不用更新了?何況每個人對條目是否「真的有改善」的標準不一,更不論該篇新聞能否在改善完成(小的易辦,那大的呢?)前不至於過期。當然能令提名條目改善是一件好事,但大前提是要讓人關注此新聞,才會有有心人願意去改。因此原則上,本小姐(-)反對將ITN列為方針或指引。—Mısaka🌩️M1koto 悼自由 2021年8月22日 (日) 19:13 (UTC)[回覆]
同上。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22日 (日) 23:31 (UTC)[回覆]
  • 以目前ITN或ITNC的情形,若目前不易施行,不建議改為方針或指引。另外,有關ITN的內容,我在想要不要改為列出「其中不能出現哪些條目訊息框(問題模版)?」或是說明其中可以出現哪些條目訊息框。另外,ITN本身有其時效性,目的是讓人知道某一新聞的相關條目,我覺得其標準應該會比DYK要鬆一些。應應該可以允許一些模版(例如expand模版、translating模版、orphan模版等)。--Wolfch (留言) 2021年8月23日 (一) 01:27 (UTC)[回覆]
    目前的翻譯版就有這一句:「通常,帶有橘色與紅色標籤的條目被認為是阻擋將其張貼於新聞動態的重大充足理由,但不能以純粹阻止刊登條目為目的標記這類標籤來警告使用者,尤其是該條目的品質充足時更不能這樣做。其他標籤(如黃色標籤、合併討論通知等等)除非得到共識,否則不足以成爲阻擋刊登的理由;移動或合併條目可以在WP:ITNERRORS通報並進行更新。」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8月23日 (一) 04:27 (UTC)[回覆]
我認為,對於ITN新聞提及的條目,只要有提及ITN列出的描述就應該足夠,ITN的意義更多是掛在首頁促進讀者或編輯參與改進,所以質量只要能過新頁面巡查的基本要求就可以了。對於時效性,現在ITN主力更新就是KOKUYO,沒有其他管理員協助下,時效性就想下就好了,別抱太大的期望,除非能多些能專職於此的管理員協助。——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23日 (一) 03:11 (UTC)[回覆]
如果大家認為新聞推薦應是首要針對時效性而本身質量可於掛在首頁上使其促進改進,我覺得這也可以。但我認為新聞推薦始終都要有基本規定足以規範,至少我與KOKUYO討論其間他仍未回答到我的他的管理規範是什麼,基於新聞推薦只有KOKUYO(間中有書生),這樣子令我非常無所適從,根本不知當選基準是什麼。-Iflwlou 2021年8月23日 (一) 04:56 (UTC)[回覆]
哪些部分是有經過討論並有共識的,那些東西是從來沒有被討論的,自己翻翻紀錄不就知道了嗎?我就已經說了,我和其他管理員就是照之前有多名用戶討論過的內容執行,其他沒有討論過的就是我隨便想到寫出來的東西,大家參考參考。這有很難理解嗎?--KOKUYO留言2021年8月23日 (一) 05:31 (UTC)[回覆]
如果你說真有其事的話,那舉證責任在你處,而非叫我根本都不知道有沒有這回事去翻找不知何處的記錄。你是當時人,現在你在已經回話,難道你就不可以說清楚你的管理標準,向我說你的管理標準有這麽困難嗎?什麼部分是有共識的?什麼部分是隨便的?我應該照哪方的標準去做?你仍然沒有答我,我認為你一直在迴避我的問題。-Iflwlou 2021年8月23日 (一) 06:40 (UTC)[回覆]
原來現在中文維基百科已經變成只要到處放話、提出任何意見都不需要先行做研究的地方了啊,受教了呢。反正我就是照以前的討論共識進行、而沒有討論過的部分就當參考,當然你也可以相信過去互助客棧從來都沒有討論過相關的內容、並繼續惡意推論下去,反正我沒什麼意見啦。--KOKUYO留言2021年8月23日 (一) 07:37 (UTC)[回覆]
以前討論到哪些東西有共識的,那就照規定執行。至於沒有討論過的、也沒實行可能性或必要的,就先擱著。我是不知道到底有多難懂啦,也不知道你為何要持續不懂。--KOKUYO留言2021年8月23日 (一) 07:49 (UTC)[回覆]
我也都說現在維基百科的管理員KOKUYO原來就是共識的化身,管理員KOKUYO做了就是共識,寫了不做的是隨便。問管理員標準?你問他就是惡意,你識相就找KOKUYO聖典第X條第X行找到一言一句猜度管理員KOKUYO的真理。你要知道哪些東西有共識的,那就照規定吧,你問管理員KOKUYO規定在哪?他告訴規則是他隨便寫啦,你當真啊。那我就不如我搞一個方針來作規範,管理員KOKUYO說這鍋你背定了,那我又再問管理員KOKUYO那你真正的標準是什麼?管理員KOKUYO又說現在的人不懂找KOKUYO聖典的嗎?KOKUYO聖典一直存在,你不去找關我什麼事,我管理員大人就是有空回話,沒空答你。
我覺得現在我不在維基百科,反而在阿富汗了。單從這麽多的對話,我只認為你KOKUYO是管理方面是沒·有·標·準·可言。-Iflwlou 2021年8月23日 (一) 08:39 (UTC)[回覆]
以前什麼東西被拿出來討論明明都很清楚,所有紀錄也都很好查到,結果連查都不查就指控我恣意而為。你真的蠻無聊的。--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00:09 (UTC)[回覆]
推搪回應的留言我看過很多,但說到要我觀測某單一個人的一言一行來判斷社群共識和管理標準,我也是第一次聽見,還要出自管理員之口,真是大開眼界。--Iflwlou 2021年8月24日 (二) 08:26 (UTC)[回覆]
  • 對於時效性,有一個想法,雖然現在ITN被嵌套保護,但能否實現讓一組通過討論選出的,專職負責處理ITN的普通用戶有權限來處理ITN及ITNC?對於條目,我只能說如果一些人認為一個能放在首頁上的條目的質量無足輕重的話,我個人對這種行為(-)反對。如果要看更具有時效性的新聞,倒不如直接把首頁上的那個ITN連結到維基新聞。--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8月23日 (一) 05:25 (UTC)[回覆]
    所以你向ITN提名一篇有大部分段落內容都沒有來源佐證的條目,應該只是剛好沒有注意到條目質量有問題吧。下次要記得仔細看喔。--KOKUYO留言2021年8月23日 (一) 05:34 (UTC)[回覆]
    首先,您現在的行為舉止及言論非常奇怪,令人想到您是否是因為想到長期混亂的ITNC可能會出現一個具有規定性質的方針,(節刪)而導致心情有所波動?雖然不要訴諸人身是沒錯啦,但是您的行為及言論不禁令人感到十分有趣。
    第二點,我觀察到您十分反對將ITN用方針規範化:本人所寫的草案,您不接受,說這個「沒有可行性」;現在您居然連您自己寫的,曾經部分得到討論及共識的「基本候選規則」等也開始否認,說這是「僅供參考」,令人疑惑,也令人擔憂。如果ITN的所有規範都「僅供參考」,不妨惡意推定一下,如果這樣,管理員的可操作空間是不是有點太大了?管理員想讓新聞上首頁,它就能上首頁(不管這個條目是不是小條目,有質量問題還是根本沒有寫完),用戶若是想反駁「這種條目依照頁面上方的規則不能上首頁呀」管理員可以正大光明地回答「頁面上方那個僅供參考,以我實際操作為準」;管理員不想讓它上首頁(原因很多啦),就一直擱置到這個新聞過期或是以「不符合現行共識」等理由否決,這種情況下就更令人疑惑,提報的用戶想要去找到一個書面上的規則來檢查為何自己所提報的條目未獲選,卻只能被告知「對不起哦,我們ITN標準的尺度掌握在管理員手裡,沒有書面的規則;頁面上方那個標準只是參考,就算你都符合也上不了首頁哦。」;尤其是結合目前的狀況,似乎只有一名管理員在主要負責ITN,現象背後的本質不能不令人深思。--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8月23日 (一) 10:28 (UTC)[回覆]
    另附加:剛剛開始就在疑惑,往日ITNC的條目幾乎看不到加了維護模板的條目,近日為何突然增多,並且被KOKUYO當作不處理ITNC的充分理由,經過簡單查看後才發現,原來管理員KOKUYO在承擔ITNC工作的同時,近日還開始承擔起了「給列在ITNC里的條目加維護模板」這一項工作。模板是否屬實尚且不論,這種行為難免被認為是WP:POINT。本人想提示,如果這名用戶長期持續地進行這種行為,很有可能因WP:POINT遭到封禁。----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8月23日 (一) 10:39 (UTC)[回覆]
    條目有問題就是有問題,而有問題沒有時間幫忙改善,那就是先標記模板提醒其他人,這是每一個用戶(無關是不是管理員)都能夠執行的改善維基百科的小方式,難不成你要給所有這樣執行的用戶都安上POINT的稱號?而既然你所認為應該要照當初我寫的所有建議執行,那我就先依據你的建議執行。還是說現在多了一個規定,叫做KOKUYO看到有問題的條目不能標記模板啊?--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00:06 (UTC)[回覆]
    在我看來,我完全不知道你到底想要提出什麼。一方面告訴大家說不能讓新聞動態出現質量差的條目,並且依照那個當初我撰寫參考內容執行,因此才會有這邊的討論。但另一方面,當我直接依照你的建議執行時,又反而威脅我是POINT,也就是說你又突然變成想要讓質量差的條目可以更新到ITN之上。你可以告訴我你到底想要幹嘛嗎?--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00:27 (UTC)[回覆]
  • 我覺得跟管理員KOKUYO談完全是找錯對象,但我得出來的結論是新聞推薦如沒有立規定,我們以後只能參考KOKUYO聖典了。至少未必如我當初的建議立方針,或依原本的ITN標準,但我認為設立一個有約束力的規則是必要的,至少規則是社群可以接受的。我希望諮詢一下社群,你們想維持現狀,是依我建議,還是另有設想?-Iflwlou 2021年8月23日 (一) 09:02 (UTC)[回覆]
    有趣的是,現在的流程(新聞動態都需要經過提名、需要等待8個小時、反對意見情況的處置等等)明明都是照之前討論的共識處理的。結果現在有人在這邊大聲嚷嚷沒有這些討論、沒有這些共識、沒有這些規範,並說全部運作都是我的恣意妄行,這個真的蠻無言的。--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00:32 (UTC)[回覆]
    當然你們可以和其他人繼續討論要如何增加規則(或者沒有要訂定新規則),但請不要建立在錯誤的認識(例如現在在這邊開始無視過去大家討論出來的規則)、或者是對於其他人的抹黑攻擊就可以了。至於其他要怎樣做我都沒意見,只要大家有取得共識就好。不過我現在反而很好奇,是不是有的人不知道以前已經就流程有討論,並且制定出取得共識的規則啊。--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00:53 (UTC)[回覆]
    請不要混淆視聽,這個所謂「現在的流程」或「過去大家討論出來的規則」並不是所有部分都得到了討論,尤其沒有涉及到本案的關鍵「基本候選資格」部分。並且,Wikipedia_talk:新聞動態候選中也多次存檔了針對KOKUYO更新新聞動態的問題的討論或請求管理員解釋相關實施細則,但管理員幾乎從未直接給出正面回答。--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8月24日 (二) 03:19 (UTC)[回覆]
    我所指的現在的流程就是我和其他管理員依照過去有實際經過討論取得共識執行的流程,至於其他當初我隨便寫出來的文字敘述,自然就是我所謂當初寫來僅供討論的內容。至於現在你們要把我當初隨便亂寫的東西要這麼嚴肅看待,那就應該在這邊討論取得其他部分的共識(及對其做相對應的修改),我都沒有意見,就是不要在那邊搞不清楚情況就亂攻擊人。還有可以麻煩告知一下,既然你那麼重視條目質量的話,我應該把最近的那個更新替換下來嗎?很明顯那個條目的質量是有問題的喔。--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03:28 (UTC)[回覆]
    所以現在不是正在討論嗎?--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8月24日 (二) 07:57 (UTC)[回覆]
    討論是討論啊,但是另一邊就不用繼續更新嗎,那更新是要依照什麼規則呢?還有你一邊隨便提報其他人ANM,一邊說現在正在討論,我有感覺到滿滿地誠意呢。--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14:24 (UTC)[回覆]
  • 已將KOKUYO提報至WP:ANM。--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8月24日 (二) 07:55 (UTC)[回覆]
    所以其實用戶可以不用改善條目內容,只要逕自刪除模板,就能夠宣稱條目的質量已經改善了嗎?我真的越來越搞不懂你所認為要維護質量的標準了。--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13:33 (UTC)[回覆]
    啊啊,我懂了,Yining Chen的意思可能是雖然條目因為有內容問題(無論是多處段落都沒有參考來源的原創研究、或是近半數內容都是使用一手來源)而被掛上模板,但只要更新前自行把那個模板移除掉,即便沒有實際更新條目也可以當成沒有問題的條目。如果他所謂的維護條目質量是這個意思,那可能就是我誤會了。--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13:43 (UTC)[回覆]
    「之前討論的共識處理」在哪兒?請提供;你想否定你所言這些「沒有這些討論、沒有這些共識、沒有這些規範」的指控,你現在可以舉證「有這些討論、有這些共識、有這些規範」的連結讓我們參考一下;不要告訢我「你自己找」這些理由,你不提供代表你無。--Iflwlou 2021年8月24日 (二) 15:08 (UTC)[回覆]
    連去看個討論頁找紀錄,這麼簡單的事情你也做不到嗎?所以你是連那個草案頁面及其相關過往討論都沒看過,就開始吵著要訂定的方針的那種人?還是原來你有付我錢,才可以用這種口氣拜託我來幫你找資料呢?真的很有趣,滿滿的惡意暗示,但是實際上就是自己不屑點選討論頁。--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18:43 (UTC)[回覆]
    「還是原來你有付我錢,才可以用這種口氣拜託我來幫你找資料呢?真的很有趣,滿滿的惡意暗示,但是實際上就是自己不屑點選討論頁。」這些惡意推斷,還是少說為妙,我純粹要你舉證證明你的話為真,我就引用當時User:Jyxyl9對你說的話再說一次:「請閣下作出建設性發言,而不要上綱上線、聳人聽聞。」--Iflwlou 2021年8月25日 (三) 09:10 (UTC)[回覆]
    原來自己不去查討論頁上就有的紀錄,即可以恣意亂猜測或者指控別人造假,並且在這邊叫做建設性發言。學習到新的一課了,謝謝你。--KOKUYO留言2021年8月25日 (三) 20:15 (UTC)[回覆]
    我把上面說的話完整地複製下來(另:你還是沒有給出正面回答):「請不要混淆視聽,這個所謂「現在的流程」或「過去大家討論出來的規則」並不是所有部分都得到了討論,尤其沒有涉及到本案的關鍵「基本候選資格」部分。並且,Wikipedia_talk:新聞動態候選中也多次存檔了針對KOKUYO更新新聞動態的問題的討論或請求管理員解釋相關實施細則,但管理員幾乎從未直接給出正面回答。」--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8月25日 (三) 05:30 (UTC)[回覆]
  • 我想大家要不要看一下Wikipedia:新聞動態/草案一,思考一下其中是否有需要修改之處?或是不容易施行之處,再確認是否需要依此草案進行?我看到其中的「更新的條目不得為小作品或重新導向頁面,應具有令人滿意的品質」,「令人滿意的品質」是類似DYK的品質、GA的品質或是FA的品質?--Wolfch (留言) 2021年8月24日 (二) 16:24 (UTC)[回覆]
    不就是不一定要改善條目,反正就直接刪除模板,就能視為沒有相關問題而「具有令人滿意的品質」了嗎?提案人Yining Chen似乎是這麼理解,不然我無法解讀他會說阿富汗條目「沒有明顯原創研究的情況」的原因。--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18:48 (UTC)[回覆]
    您的這一說法似乎再次證實了我的推斷:「出於WP:AGF,我認為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可能是這名管理員無法依照常識分辨條目質量的好壞,因此可能不適合擔任WP:ITNC有關工作。」--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8月25日 (三) 05:32 (UTC)[回覆]
    阿富汗條目明顯有原創研究問題,我依照標準的質量判斷標記了有問題的模板,結果你說那篇條目完全沒有原創研究刪除條目。除非你自己定義了新的條目質量標準,不然完全無法解釋你的刪除行為。結果現在當我詢問是不是你重新定義了條目質量的標準,你又說是我的問題,真的是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呢。--KOKUYO留言2021年8月25日 (三) 10:37 (UTC)[回覆]
  • 首先,能否確定一點:即提報條目到WP:ITNC時必須更新Portal:新聞動態?第二點,由於目前參與更新首頁新聞動態的管理員人數過少,很容易使某些管理員用戶將自己的個人觀點強加到每名瀏覽首頁或參與WP:ITNC的用戶身上。為使權力分散,使更多的人能夠真正參與WP:ITNC,現有一提案:設立一組類似「仲裁委員會」的用戶,這些用戶均有權更新首頁新聞動態,而這些用戶通過投票選出。其部分實施細則:由於現在首頁為連鎖保護,因此可以新建一頁面,其中嵌入目前首頁上除T:ITN外的所有模塊並加以嵌入保護,而對目前的首頁改為全保護;將T:ITN單獨分離出,使用過濾器判斷編者的資格;並繼續該處討論,以確立ITN標準。--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8月25日 (三) 05:48 (UTC)[回覆]
    • 這個提案方向完全對不上現在的情況吧?建議先熟悉下本地社群討論槍斃多次的議案記錄,如要設立覆核類型的機制、就目前社群可能無法連新聞來源等都有一致而衡平處理的情況也未必可能成功,Yining Chen提出如是僅針對唯一處理新聞動態的管理員、以可能具特權之小圈子情況取代而審查新聞動態,是否考慮會造成更大問題?至少避免訴諸人身等情況,如要考慮重新設計一種可衡平化持續展現不同資訊的遴選機制,也必須考慮到本地包括社群等是否有足夠基礎和精力去保證不斷完善這個過程。希望可就此再評估本案需要的一個建樹方向。--約克客留言2021年8月25日 (三) 10:16 (UTC)[回覆]
      現在提案人有條目原創研究問題都能說成沒有原創研究問題了,然後在惡意指控別人沒有能力判斷條目質量的能力,所以還能怎麼辦呢?--KOKUYO留言2021年8月25日 (三) 10:46 (UTC)[回覆]
      • 個人認同第一點,也贊成為ITN解綁,讓更多有興趣的維基人參與編輯,但反對Yining君所提出的對策,畢竟前車可鑑,且至少應作ECP或半保護。問題是ITNC本來就不是受保護狀態,任何人都可作編輯,根本不存在「真正」參與一事,還是Yining君是指ITN?至於管理員將自己的個人觀點強加到每名瀏覽首頁(ITN?)的用戶身上一點,這反倒想問Yining君何以見得?無論是KOKUYO君還是時昭君,即使提名內容有所更動亦不見有違反中立性的語句,是否過度惡意推定了?以下兩個例子:
  1. Shizhao:「伊斯邁沙比里接替因失去下議院多數議員支持而請辭的慕尤丁,成為第9任馬來西亞首相。」→「伊斯邁沙比里接替因失去下議院多數議員支持而請辭的慕尤丁,成為第9任馬來西亞首相。」(甚至原封不動)
  2. KOKUYO:「阿富汗首都喀布爾遭塔利班攻陷,總統阿什拉夫·加尼·艾哈邁德扎伊決定和平交出權力後出逃至塔吉克斯坦。」→「阿富汗伊斯蘭組織塔利班進入首都喀布爾並展開政權轉移工作,總統阿什拉夫·甘尼則逃往塔吉克。」--Mısaka🌩️M1koto 悼自由 2021年8月25日 (三) 10:41 (UTC)[回覆]
    不過有的人可能會找一些我以前做的,對我來說沒什麼,但是就是想要罵的時候就可以拿來罵的東西。畢竟你做了一個東西做了8年了,總是有人可以找到理由攻擊你。--KOKUYO留言2021年8月25日 (三) 10:56 (UTC)[回覆]
  • 是說現在Shizhao已經兩度在頂部模板被刪除、而條目內容完全沒有全部改善(均有內文沒有提供來源佐證)的情況下,將新聞更新至ITN上了。所以想問一下Yining Chen到底那兩篇條目要不要撤下呢?我想所有條目內文除非特殊狀況否則都應該全部提供來源佐證,應該是最為基礎的條目質量標準(尤其是如果要管理ITN的條目質量品質時),想必大家應該會同意吧。--KOKUYO留言2021年8月26日 (四) 02:53 (UTC)[回覆]
    第一點,在此聲明,在檢查KOKUYO的編輯後,本人不承認,不接受且堅決反對KOKUYO對任何列在WP:ITNC中的條目的添加維護模板這一行為;第二點,既然KOKUYO也這樣認為,並且認為大家也都會同意,那我們現在可以討論WP:ITN/1草案了嗎?--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8月26日 (四) 10:58 (UTC)[回覆]
    掛維護模板本身我覺得沒什麼問題,但看到沒來源不是補來源而是掛模板動機可議,總覺得有點「行爲藝術」的成分。
    不太理解「不承認」是什麼概念。--Papayatrash留言2021年8月26日 (四) 11:04 (UTC)[回覆]
    Jonathan5566即:不承認條目質量情況與其所掛模板相關。--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8月26日 (四) 11:14 (UTC)[回覆]
    所以從阿富汗條目的情況來看(也就是在大量內容均沒有來源佐證的情況下,堅持條目質量沒有問題),所以你創造不同於過往維基百科共識、新的條目質量的定義了嗎?或者出於WP:AGF,我是否可以認為會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可能是因為你無法依照常識分辨條目質量的好壞,因此可能不適合擔任制定相關規定的有關工作?--KOKUYO留言2021年8月26日 (四) 11:49 (UTC)[回覆]
    如果照你的「看到沒來源不是補來源而是掛模板動機可議」的講法,我會建議你去提方案刪除那些模板。那換另一個方面,那些寫了內容卻不加上來源的(這是方針的基本要求),為何動機就完全沒有問題。本來就不是每個人都有時間去找來源,也沒必要強求每個人都得要去做這件事情。但反之,如果在大量內文沒有來源佐證的情況下,還堅持條目質量沒有問題,那就真的似乎就不太行了。--KOKUYO留言2021年8月26日 (四) 11:59 (UTC)[回覆]
    因為提案人Yining Chen說目前ITN的規則已經內建有這條,所以我才暫且先遵守、並且依照中文維基百科標準的質量審視自己作為,免得他繼續沒意義地進行惡意指控。至於這個內容是不是有共識,很明顯不是,只不過是我以前隨便寫的東西,而在這邊看起來還沒有出現。同時在依照他所謂的規則來看,我們已經可以發現提案人幾個矛盾的行為:例如提案人無視條目質量問題,也沒有改善條目的問題,就逕自刪除維護模板;而明明幾個條目在有問題的情況下更新到ITN,條目的內文都還存在著沒有來源佐證的情況下,提案人卻絲毫沒有任何反應。而經過多次提問,似乎可以懷疑提案人正在避重就輕,並沒有正面回答問題。(而且請注意,條目內文都要有來源佐證是最基本的條目質量要求,甚至還沒到考慮到其他中立性、內容比重、條目內容是否足夠等問題)。
    因此我相信只要經常撰寫條目、並且依據方針指引的人,應該越來越搞不懂提案人Yining Chen在幹嘛,例如他的條目質量標準是什麼?依照目前的案例,他似乎認為阿富汗條目過半內文沒有來源的情況下叫作條目沒有質量問題,而對法律條文的引用並非一手來源的引用。這些東西明顯都是違反目前中文維基百科方針指引,不過看起來提案人似乎把我對其的指正都當成我的問題,而完全忽視其的認定標準不同於維基百科方針指引的內容。那麼依照這些案例似乎只能善意地推論出一個結論,那就是提案人在這邊想要提出一個全新的、且不同於目前方針指引的ITN條目質量,否則就無法解釋為何會有這種無視方針指引、卻又堅持自己做的是要維護條目質量的行為。
    如果提案人Yining Chen想要提出一個全新的、且不同於目前方針指引的ITN條目質量,想必這只會造成更多混亂,因為它意味著出現第二套條目質量系統,甚至這可能不過就是依照提案人的心情而定。如果出現第二個類似阿富汗條目的情況,提案人心情好就會說條目沒問題,提案人心情不好就會說違反規定;又或者當他自己提名時就沒問題,而其他人提名的時候就是有問題的。同時諸如在討論上、在其他人參與上,這種情況均會造成嚴重混亂。在此,我建議大家要注意目前提案人口中的質量標準,似乎與維基人長期的條目質量標準有著巨大的差距。我們甚至可以直接用阿富汗條目的例子作為一個經典範例進行驗證。--KOKUYO留言2021年8月26日 (四) 12:16 (UTC)[回覆]
    本人一直認為,在一般討論中各討論者應平等地參與討論。既然現在KOKUYO指責我「條目標準隨心情而定」,「避重就輕」,能否現在先請KOKUYO回答一下我之前反覆提出,但從未得到正面回答的Wikipedia_talk:新聞動態候選Wikipedia_talk:新聞動態候選#提名內容Wikipedia_talk:新聞動態候選#維基首頁的新聞動態中存在錯誤Wikipedia_talk:新聞動態候選#新聞動態被操控,已失去意義,香港紀念六四事件的活動都過去十天,管理員就是不撤下。歐洲杯開幕、十堰燃氣爆炸事故、以色列新政府上台等等重要的新聞就是不更新。這三個問題來證實自己處理WP:ITNC時沒有「隨心情而定」,在回答問題時沒有「避重就輕」?--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8月27日 (五) 10:53 (UTC)[回覆]
  • 支持KOKUYO的現行做法。任何增加額外行政成本的安排,都應該先考慮人力問題。不想KOKUYO的風格獨佔ITN,最好的方法就是其他管理員更積極投入ITN的更新上。--Temp3600留言2021年8月29日 (日) 17:51 (UTC)[回覆]
    如果降低T:ITN的編輯門檻,讓一部分普通用戶也可以編輯這個模板呢?--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8月31日 (二) 15:17 (UTC)[回覆]
    會爆炸,首頁每天有六十萬次瀏覽。--安憶Talk 2021年9月1日 (三) 00:11 (UTC)[回覆]
    那我們就是在討論一個完全不同的議題了。我的觀點是,如果有大量人手願意更新ITN的話,現在的候選區應該已經很熱鬧才對。--Temp3600留言2021年9月1日 (三) 15:14 (UTC)[回覆]

如同在上面講到的,本案涉及用戶@KOKUYO反覆拒絕正面回答問題,並在涉及到的關鍵問題上反覆周旋,且有疑似WP:POINT的行為,致討論根本無法正常進行。本人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其他用戶討論得出共識,恐怕這名用戶也會繼續以實際行動表達無聲的抗議。不過,本次討論也成功地讓大家了解到首頁ITN的某些現狀。在此希望關閉該討論;而現行ITNC標準則似乎只能繼續遵守某名管理員的法典了。個人悲觀地認為,如果ITN和ITNC繼續沿用這套「習慣」,可能在不遠的將來,大家會決定把它移出首頁。另:由於關閉該討論為我個人行為,可能有用戶表示反對,若此,請重開討論。 --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9月2日 (四) 15:19 (UTC)[回覆]

我對結論作出一些改變,並在Yining Chen討論頁作通知。--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11:37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有鑑於現行Special-header上關於COVID-19的內容已經稍顯陳舊且略欠關注度,做了一個俄烏戰爭的Draft:Itn/special-header,請斧正。--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5月2日 (一) 13:54 (UTC)[回覆]

好像COVID-19特殊頭也是參考en的做法,現在看了一下en,也是將COVID-19和俄烏戰爭並列(不過內容縮水了),所以只單列其中一個似乎不太好?——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3日 (二) 06:37 (UTC)[回覆]
我倒是覺得可以比照英維,移到下面去並列,看起來也應該不會太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3日 (二) 10:04 (UTC)[回覆]
直接縮水就好了,沒有關係。另外,也可以考慮比照COVID-19一樣確定結束再移除。--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5月4日 (三) 06:36 (UTC)[回覆]
支持版本2。--Txkk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3:58 (UTC)[回覆]
先對此草稿之項目做了點調整。——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5日 (四) 15:59 (UTC)[回覆]
支持仿照英維,去掉子頁面,只留兩個主條目。--東風留言2022年5月6日 (五) 13:09 (UTC)[回覆]
加了一個版本3;其中Draft:Itn/Ongoing應該與Portal:新聞動態/Sidebar的部分內容同步。--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5月8日 (日) 14:47 (UTC)[回覆]
@EasterliesEricliu1912TxkkZ7504CwekKOKUYO--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5月11日 (三) 11:02 (UTC)[回覆]
我支持版本三。--東風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11:05 (UTC)[回覆]
我依舊支持版本二。--Txkk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11:17 (UTC)[回覆]
版本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12日 (四) 08:01 (UTC)[回覆]
版本3。--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12日 (四) 09:31 (UTC)[回覆]
(!)意見:建議把「正在發生」改成「長期事件」。--BlackShadowG Pray for Ukraine 2022年5月13日 (五) 08:26 (UTC)[回覆]
「正在發生」里也有白俄羅斯-歐盟邊界危機這樣的「短期事件」吧……--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5月15日 (日) 02:13 (UTC)[回覆]
我覺得可以這樣理解:從正在發生的事件裡面選出最重要的兩個放在首頁上,那就是疫情跟戰爭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16日 (一) 02:53 (UTC)[回覆]
補上支持版本三,畢竟首頁沒有必要放「背景·時間軸·反應·制裁·談判」這麼多連結,讀者只要點進主條目,自然能看到這些分拆後條目的連結。--BlackShadowG Pray for Ukraine 2022年5月16日 (一) 06:01 (UTC)[回覆]
(&)建議:如果其中一項結束,可改為只顯示另一項,顯示方式參考版本1/現行版本。--Cmsth11126a02留言2022年5月13日 (五) 12:43 (UTC)[回覆]
支持版本二。如果硬要說長期議題的話,那麼像是「全球暖化」這種的,難道不能稱上長期議題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5月13日 (五) 12:49 (UTC)[回覆]
左邊那個連結里其實是有全球暖化的。--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5月13日 (五) 15:03 (UTC)[回覆]
長期議題這定義只能說就是模糊、模稜兩可的,因此為什麼會考慮版本二的原因就是這樣。另,確實如Cmsth11126a02所述,若其中一項真結束就能選擇用版本一(或現行版本)。--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5月14日 (六) 02:47 (UTC)[回覆]
是的。--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5月15日 (日) 02:16 (UTC)[回覆]
長期議題如何界定,可以參考英文維基百科的標準:

「正在進行」的部分連結到持續更新的維基百科條目,該條目本身也經常出現在新聞中。通常使用以下標準來發布「正在進行」的內容:

  • 任何條目都可以被提名為「正在進行」的連結。一般來說,這些事件可能缺乏值得列入新聞公告的新聞,但其條目仍有定期更新。
  • 一般來說,條目不會僅僅因為它們與仍在發生的事件有關而被張貼到「正在進行」中。張貼到「正在進行」中的文章需要定期更新相關的信息。如果條目的最新更新時間比目前ITN上最舊的新聞公告還要久遠,那麼其更新頻率通常不足以使其被列入「正在進行」。
  • 被列為「正在進行」的條目不應因其新聞價值以外的原因而保留在頭版。
(註:「新聞公告」指的是一般ITN正常的四條新聞)
因此,疫情的數據和影響會持續更新,戰爭的進展和傷亡會持續更新,但全球暖化一類的議題幾乎不怎麼需要更新,因此僅前兩者適合列入ITN。--BlackShadowG Pray for Ukraine 2022年5月16日 (一) 06:18 (UTC)[回覆]
讀了一遍WP:7days,鑑於User:Z7504的意見「已獲正當合理的回應,且自該回應起計的3日後無進一步再回應,應視為該意見已解決,且不再作為對該提案的正當合理的意見。」是否可以按方案三🕗 公示7日,2022年5月28日 (六) 12:03 (UTC) 結束?--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5月21日 (六) 12:03 (UTC)[回覆]
另@Z7504:請問您是否同意BlackShadowG君的意見?(此回復同樣不影響公示)。--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5月21日 (六) 12:06 (UTC)[回覆]
@Lucien09:沒事,繼續公示就好了,上面也有提及到可以考慮「直接縮水就好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5月21日 (六) 13:53 (UTC)[回覆]
我的意思是是否有必要將上方提到的英文維基百科的標準定為指引?--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5月22日 (日) 12:03 (UTC)[回覆]
這真的不知道,有關en的指引去問下別人吧。但是,若要增加內容的話,原本在模板中的這段「{{#if:{{{stat|}}}||<br/>累计确诊人数超过{{Cases in the COVID-19 pandemic|conround|ref=no}}人,其中逾{{Cases in the COVID-19 pandemic|droundt|ref=no}}人死亡}}」其實也能直接砍掉了,畢竟首頁也派不上用場;就算用到首頁也很麻煩,因為連鎖保護的緣故,會導致Cases in the COVID-19 pandemic模板無法再由一般用戶更新。--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12:23 (UTC)[回覆]
現在公示是按照版本三吧,版本三中已經沒有Cases in the COVID-19 pandemic的這個模板了。--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5月22日 (日) 12:47 (UTC)[回覆]
如果是版本三那就真的沒事了,版本三就是「直接縮水」的版本。--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13:25 (UTC)[回覆]
是版本三。--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5月22日 (日) 23:09 (UTC)[回覆]
🕗 結束公示:請管理員協助修改。--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5月28日 (六) 12:14 (UTC)[回覆]
@KOKUYOShizhao:請將Template:Itn/special-header中的內容修改成Draft:Itn/special-header#版本3,並將Template:ITN中「{{Itn/special-header|pov=1|stat=1}}」這行移動至「<!--最近逝世请在[[Template:Itn/Recentdeaths]]中修改-->」上方。--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5月28日 (六) 12:26 (UTC)[回覆]
參考英文版做了一些排版上的更動,並且放在了Template:Itn/Ongoing里。
當前的樣子:
2022年高地公園遊行槍擊
2022年高地公園遊行槍擊
另外,這次更動後,引出了幾個新問題:
  1. 新聞項目是仍然保持4條還是變回5條?或者只有Ongoing沒有內容的時候才5條,否則4條?
  2. Ongoing如何推選?
  3. Ongoing最多放幾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5月28日 (六) 13:15 (UTC)[回覆]
我的觀點:(1)變回5條;(2)參照上方英維的標準;(3)或許可以不硬性規定?
還有,我仍然堅持應該把最近發生那四個字連結到Portal:新聞動態/Sidebar中間的「關注事件」(即原來的T:ITN/Ongoing)而非直接到Portal:新聞動態,不僅是因為那才是真正的"持續事件",也是因為P:新聞動態的連結已經存在於下方「更多新聞」處。--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5月28日 (六) 13:33 (UTC)[回覆]
enwiki新聞項目是4條,但我不確定是如何考慮的?Ongoing如果不規定數量的話(我建議不超過4或5條),會不會某一天變成Portal:新聞動態/Sidebar中「關注事件」部分的摸樣?--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5月28日 (六) 14:08 (UTC)[回覆]
「如果條目的最新更新時間比目前ITN上最舊的新聞公告還要久遠,那麼其更新頻率通常不足以使其被列入『正在進行』」--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5月28日 (六) 14:20 (UTC)[回覆]
話是這麼說,但理論上是會變得越來越多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8日 (三) 02:01 (UTC)[回覆]

配套指引

「正在發生」的部分連結到持續更新的維基百科條目,該條目本身也經常出現在新聞中。通常使用以下標準來發布「正在進行」的內容:

  • 任何條目都可以被提名為「正在發生」的連結。一般來說,這些事件可能缺乏值得列入新聞公告的新聞,但其條目仍有定期更新。
  • 一般來說,條目不會僅僅因為它們與仍在發生的事件有關而被張貼到「正在發生」中。張貼到「正在發生」中的條目需要定期更新相關的信息。如果條目的最新更新時間比目前ITN上最舊的新聞公告還要久遠,那麼其更新頻率通常不足以使其被列入「正在發生」。
  • 被列為「正在發生」的條目不應因其新聞價值以外的原因而保留在頭版。
因提案已經通過,建議將上方提到的英文維基百科的標準作為「正在發生」部分的獲選標準,並寫入Wikipedia:新聞動態,作為指引章節。——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5月29日 (日) 02:08 (UTC)[回覆]
(+)支持。--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5月29日 (日) 04:05 (UTC)[回覆]
目前看首頁「新聞動態」那欄位是沒什麼問題,既然決定用Itn/Ongoing模板了,那就可以把Itn/special-header模板(×)刪除了,以後假如再把Itn/special-header模板的內容複製到Itn/Ongoing模板意思是一樣的嘛。--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5月29日 (日) 12:38 (UTC)[回覆]
閣下已經提刪了,等管理員刪除就可以了。--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5月30日 (一) 06:04 (UTC)[回覆]
停用即可,不至於刪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30日 (一) 06:29 (UTC)[回覆]
將上述修訂🕗 公示7日,2022年6月14日 (二) 10:26 (UTC) 結束。--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6月7日 (二) 10:26 (UTC)[回覆]
🕗 結束公示:請管理員協助修改。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6月14日 (二) 14:17 (UTC)[回覆]
@Shizhao?--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6月16日 (四) 13:25 (UTC)[回覆]
最近沒時間,找找其他管理員或者等我有時間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1日 (二) 03:40 (UTC)[回覆]
剛剛想修改,但是發現不確定加在哪裡合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5日 (六) 12:45 (UTC)[回覆]
WP:ITN#組織新聞動態專欄下新開一段可否?--Lucien09留言戰爭,永恆的戰爭…… 2022年6月26日 (日) 02:33 (UTC)[回覆]
我已經加進去了,其實只是把通過的條文寫入可以不需要管理員幫忙的。——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6月26日 (日) 12:57 (UTC)[回覆]
感謝!另外,我根據這些討論以及目前的狀況,更新了{{ITNc}}模板,增加了RD(最近逝世提名)、ongoing(正在發生事件的提名和移除)、ITNR(符合WP:ITNR的提名)三個參數,方便在提名時使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7日 (一) 08:29 (UTC)[回覆]

建議修改新聞動態發表程序

本人近期經常發現某管理員在沒有獲得社群支持並且新聞內容不屬於WP:ITNR所列出的事項下將新聞強行寫入ITN中的情況(我所知的最近一次是2023年歐洲歌唱大賽,見Special:Diff/72246071),因此,本人在此提議要求凡需要在新聞動態評選的內容必須有獲得支持票才可刊登,儘量阻止濫權行為的發生。另歡迎其他人繼續在此提出自己的意見。--忒有錢🌊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2年6月21日 (二) 18:19 (UTC)[回覆]

烏克蘭身為冠軍卻不能主辦比賽,這四捨五入也算符合事項吧?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2年6月22日 (三) 05:08 (UTC)[回覆]
ITNR里列出的與歐洲歌唱大賽相關的事項只有該比賽的冠軍,並沒有該比賽本身。--忒有錢🌊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2年6月22日 (三) 14:34 (UTC)[回覆]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車智賢)移除。2022年6月26日 (日) 18:37 (UTC)[回覆]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車智賢)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覆]
不建議假定惡意,謝謝合作--SunAfterRain 2022年6月22日 (三) 12:27 (UTC)[回覆]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車智賢)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覆]
不過就是個新聞,請問一年是要吵幾次呢?與其來這看新聞怎麼不直接去看第四權的就好了呢?「某年某月某地」條目都已經存在爭議了,甚至也有出現要寫成「某年年鑑」的說法,也和新聞有關啊。--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6月22日 (三) 15:34 (UTC)[回覆]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車智賢)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覆]
這樣講沒有錯啊,如果為了新聞吵成這樣,為何這個奇葩獨裁社群不敢提刪、不敢廢除Itn模板呢?--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6月22日 (三) 17:02 (UTC)[回覆]
一開始竟然就隨便預設前提,我所講的流程本來就是幾年前經過互助客棧/方針討論並公示過後,我和時昭、以及其他管理員都應該遵循的規則,過往的存檔紀錄都可以證實此事。另外,如果您想要暗示「KOKUYO提的案就能提前上」是長期現象,也就是說我提的案通常能夠少於8小時就被處理,請去統計並證明,否則我認為這是惡意的暗示。--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7:5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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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就是先到處亂指控別人,反正到時候再說是猜想就好?為何您不乾脆地承認,您找不到我經常讓自己提出的案,經常少於8小時就登上ITN的首頁的事實。還是這是您故意的行為?--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8:4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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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怎樣,一下暗示別人正在違反方針流程,一下又說自己沒有講過這些事情?是不是到時候就會說,如果我忙的時候,卻在某個剛好8個小時的時候沒有做更新,就是抵制某些新聞;然後我有空的時候一次更新,就是想要濫用權限。同時,我還不能對新聞提名感到疑惑,放著等其他人發表意見。反正所有的話都給您講就好了啊。--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9:14 (UTC)[回覆]
早在2020年的時候,就已經把明確成文的部分早更新到頁面了,結果現在是您不知道這件事情?--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9:2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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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一個頁面哪些文字是方針指引,不是去找討論紀錄,難不成是靠您的感覺?--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9:37 (UTC)[回覆]
另外,既然您的指控不是違反方針指引的,那就只是想要找一個近十年經常在ITN執行無聊行政的人,隨便湊湊紀錄羅織罪名而已。真的是很無聊。--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9:49 (UTC)[回覆]
而且即便整理出我提案的處理時間真的比較短,老實說也不能代表什麼。我能處理ITN的時間,就代表只是剛好是生活中有空的環節。所以,提名是一個要花一段時間的有空環結(例如晚餐時間),更新是另一個要花一段時間的有空環結(例如早餐時間)。而那些沒有剛好在這個環節裡提名的案子,自然就得等到下一個有空環結去處理(例如在下午茶時間提名,因為晚餐時間還沒超過8小時,就等到早餐時間處理)。這還不包含生活要忙其他事情、或中間突然有空可以處理,或其他情況(空閒時間只夠處理一部分內容,其他內容得等下一環結、或交給其他人處理)。
所以您即便整理出了什麼跡象,老實講也不能證明什麼。當然,您也可以像很久之前,有一次我更新完新聞動態後,就去忙論文和其他自己想做的事情,沒有特別去管其他ITN更新。結果當時就被指控是要讓特意新聞登上首頁,如果您想要特意整理某些跡象再做出指控,誰也攔不住您;就像可以指控一個正在忙論文的管理員,他沒心情更新ITN是在霸佔ITN一樣。--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10:1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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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終遵守過往的討論共識,結果您利用沒意義的東西抹黑別人,然後再說必須去處理。這是您的興趣?--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10:3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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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以往來看,我不太贊成需要有人投支持票才可以上ITN。
  1. 我認為提名8小時以後如無人提出不同的合理意見,管理員就可以更新到ITN。(有時候沒人明確反對,但會有人提出語句、事實等瑕疵需要修改,或者雖無明確說「反對」,但提出的意見很明顯是反對意見)
  2. 而且前面剛說完「新聞動態候選區中的支持與反對意見並非用以進行投票表決」,後面就在數票數,也很矛盾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3日 (四) 06:4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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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次都有票可點--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4日 (五) 06:3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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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票並不能防止「管理員有意挑選自已想上的新聞先上,並避免關注度高的新聞動態提案不能先上」這一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5日 (六) 12:3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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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狀是新聞候選區有人反對且無人支持的情況下管理員硬要把新聞登上新聞動態,並且這一行為已招致他人不滿,所以不應讓這種狀況持續下去。
還有我加上了「條目內文沒更新不要登上新聞動態」,更新條目更有意義,而條目上了新聞動態後過了幾天就會撤下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23日 (四) 17:08 (UTC)[回覆]
車智賢根據管理員KOKUYO此前的說法,所謂「基本候選標準」:「本來就是給大家參考用,有遵循很好、沒有遵循也罷。」可見該標準在長期以來負責ITNC的管理員KOKUYO看來並無實際約束力。因此建立ITN方針才是解決ITNC長期以來問題的關鍵(至少是有建設性意義的第一步)。--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6月23日 (四) 14:47 (UTC)[回覆]
坦白說啦,新聞動態的新聞根本不配稱上「即時」,總有可能事件都發生過後的兩三天才上首頁,原因就是出自社群挑新聞而導致內容完全不新鮮了。所以才說與其來這看新聞,怎麼不直接去看第四權的新聞就好了呢?--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6月23日 (四) 17:05 (UTC)[回覆]
本站之新聞動態本來就不追求「即時」。我們又不是媒體,搶快做什麼。Ericliu1912留言2022年6月23日 (四) 17:48 (UTC)[回覆]
先寫動態再寫條目豈不是更即時。[開玩笑的]--YFdyh000留言2022年6月24日 (五) 01:0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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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這個欄目也沒什麼,也不靠維基百科獲取新聞資訊。--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24日 (五) 06:53 (UTC)[回覆]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車智賢)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覆]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車智賢)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覆]
不建議加入有關「數票」的內容,但可考慮需有共識才可上更新,無明確共識需繼續討論。按以往「常識」來看,某一提名收到一反對(或有異議),無支持,這種情況下是能登上首頁的(如Wikipedia:新聞動態候選/存檔/2022年5月#薩拉托加酒店)。--東風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2:37 (UTC)[回覆]
「有二名及以上維基人提出反對意見的」這個經過互助客棧討論並公告的內容,要怎麼把這句話看成「有一名及以上維基人提出反對意見的」,還麻煩提出一下。另外,一個人的反對能被稱做「共識」,是和誰達成共識?--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8:05 (UTC)[回覆]
KOKUYO最近就強行讓2票傾向反對、無人支持的新聞強行上首頁。雖然不是破壞,但是吃相不太好。--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2:39 (UTC)[回覆]
請明確指出哪一個是有兩張反對票(而且反對票是不可解決之問題),然後被登上首頁的情況?尤其是當其他人只是反對個別提出的意見、而沒有反對整個提案的時候,結果您卻無法看出來是這個意思的時候。--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8:03 (UTC)[回覆]
「提名者意見:重要文化新聞,已上德語首頁。--KOKUYO(留言) 2022年06月20日, 星期一 (6日前), 02:42 am (UTC+8)
最好等下屆比賽的主辦地正式確認了再刊登。--🔨(留言) 2022年06月20日, 星期一 (6日前), 09:22 am (UTC+8)
(-)反對,(▲)同上,且重要性及關注度均不足。--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Zheng.Z.Xu(討論|貢獻)於2022年06月20日, 星期一 (6日前), 12:41 pm (UTC+8)加入。
不清楚管理員是依據什麼來判斷不需要考慮我這個意見的。歐洲歌唱大賽大致也是近幾年才開始有機會登上本站首頁新聞板塊的,考慮其重要程度(不如世界盃奧運會)顯然等到下屆舉辦地正式確定下來再一併刊登才更好。--🔨(留言) 2022年06月20日, 星期一 (6日前), 09:52 pm (UTC+8)
Liu116雖然沒有直接(-)反對但是很明顯可以看得出他是不支持刊登,甚至在你硬要刊登後別人還發了句小牢騷。--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8:20 (UTC)[回覆]
在我看來,那個就只是意見表達,不是反對更新至ITN的意見(不然他就會直接加入反對模板了)。關於後半部分,他為何會覺得至少從2012年登上ITN的歐洲歌唱大賽叫做「近幾年」,這我就不知道了。--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8:35 (UTC)[回覆]
@Liu116:發表一下意見?--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8:38 (UTC)[回覆]
如果真的誤解意思,其實真的是因為重要性問題不想要讓這個新聞不想要上,那下次就麻煩明確地一點使用反對模板,然後管理員們會判斷這個意見情況(是覺得整個新聞不能上,或者是某些問題處理修正即可),就能減少這裡面的誤會。--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8:53 (UTC)[回覆]
老實說我沒有精力回應這事情的,不過看在管理員上面說的一些話我還是回應一下。關於歐洲歌唱大賽2012年就有登的事情被我誤說成近幾年才有,這個確實是因為我加入本站的前四五年注意itn比較少,多謝糾正,但也並不能改變歐洲歌唱大賽重要度不如(足球)世界盃和奧運會的事實,再加上以前我也看到過一部分已登上一次首頁的持續性更新的事件,在出現進一步消息之後卻沒有再次被提名的情形,所以我才覺得合併刊登更好。至於硬性規定兩票反對才重審的,我也是最近才注意到,雖然我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有的,不過新聞動態評選畢竟相對於其他評選更偏向於看共識,投票模板更多用於表達個人想法而非表決,至少我的理解是,表達個人想法不一定要靠投票模板,尤其評選規則說明裡面「共識」的字眼擺在那裡,當然我最初的意見在語氣上確實引起了一些誤會,這個我以後會注意。沒這時間深入參與這個討論,就說這些。--🔨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2:19 (UTC)[回覆]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車智賢)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覆]
新聞動態那邊有點有趣,KOKUYO提名的幾個新聞一堆人反對,而「美國墮胎不再受憲法保護」一堆人投支持票的情況下KOKUYO投了反對票並且認為「不重要」 。--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6:24 (UTC)[回覆]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車智賢)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覆]
如果連「反對:加入槍枝法案。(加入槍枝法案)那是另外一件事情,而且(加入槍枝法案)目前看來沒有值得登上ITN的關注度和重要性。」這句話都看不懂,還得要貼心地去標記才行,那我沒其他意見;反正其他管理員看得懂就好。--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7:49 (UTC)[回覆]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車智賢)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覆]
我幹嘛縮排,從所有語句順序根本就沒必要再多做處理,我只要這要這樣就能表達意見不應加入槍枝的意見了。如果您沒有辦法看懂別人的意見,就不要亂惡意指控,這只是讓人很不舒服。--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8:08 (UTC)[回覆]
上面那位解釋很到位啊,你是沒義務一定要縮排,但這種排版和表述確實容易讓人誤解。--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8:15 (UTC)[回覆]
只要母語是中文的應該都不會理解成是這樣吧,那不然為什麼「要提那是另外一件事情」?在討論A新聞是否有登上ITN的意見中,反而提到「A新聞是另外一件事情」?這個邏輯是?--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8:27 (UTC)[回覆]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車智賢)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覆]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車智賢)移除。2022年6月26日 (日) 18:37 (UTC)[回覆]

我發現許多人不清楚前因後果的情況,就開始直接發表意見,甚至還有人在明知道錯誤的情況下,繼續在這邊混淆社群的判斷。首先,我過去提到的處理流程,是在2020年的時候,經過互助客棧/方針討論,以及標準的公告流程所創建的,自然就就是如同方針指引方要遵照執行,也就是我和時昭所遵循的。這個執行流程是假定所有的提名在經過8個小時等待意見期之後,就可已認定有共識可以登上ITN。相反地,在任何時間「有二名及以上維基人提出反對意見」時,應當去延長討論時間、或者是從模板上退回重審。--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8:21 (UTC)[回覆]

因此基於前述ITN的更新流程,對於目前提到的幾個意見,大概是回應如下:
  • 「支持票數多且已有共識者優先採用」:非常不建議。目前ITN共有四則新聞擺放位置,每則新聞會擺放至少放1天時間(曾經有人提出此建議)。依此規則,假若有1、2則新聞被提前更新,後續更新新聞的空間大幅壓縮,甚至幾則新聞會在不足1天的時間換下。在新聞動態不講求時間效率之下,沒有必要要提前更新(反正都一定會更新到,且都能夠保留至少1天時間)。
  • 「已有共識的新聞動態提案才可更新至欄目,且至少要有一個淨支持票(即支持減去反對至少一票)」:非常不建議。如同時昭所言,「不是每次都有票可點」。同時,過度強化「第一張反對票」的效力,只要用任何理由(例如「我覺得不重要」、「我不喜歡」),就必須得要出現兩張票。甚至,這種規定可能會想把ITN候選變質成惡性投票、報復處,今天您投我反對票,明天我投您反對票。另外,假如第二點的效力還包含只要違反此要件者,就會被視為不符合此要件而必須撤下ITN的話,那麼將有更大機會製造行政流程的混亂。相反地,現行規定要求出現相對明確的反對共識(至少2人的反對意見)後,在不同時候都得拉入更長時間的討論。
  • 「條目內文未更新不得進入新聞動態。」:目前沒有想到會產生的問題。我自己都會做這樣,只是現階段不會強求別人的。--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11:02 (UTC)[回覆]
然後對於幾個提案者的無端的指控,我也一併回應:
  • 「管理員有意挑選自已想上的新聞先上」:就我的部分,答案是沒有。就依照順序,從時間久的開始一個個處理,有兩張反對票的就擱置更長的討論。我相信時昭也是如此。至於他似乎現在想要從一些紀錄上,硬是要聲稱存在這件事情。那麼,我只能說這就像因為我沒心情去更新ITN,然後其他管理員也沒有更新,就來指控我有意讓某些新聞登上首頁一樣無聊。
  • 「關注度高的新聞動態提案不能先上」:第一,已經有多人指出新聞動態不強求時間即時性,只要沒有進入要延長討論的環結,早更新與晚更新都是會登上首頁;第二,提前更新只會響讓慢一點被注意到而提名的重要新聞更容易失去登上首頁的機會,特別是如果還要確保每則新聞都至少能登上首頁1天的時間。
  • 「至少有一個門檻」:我認為現在的規定是主動去相信,所有提名者提出的新聞動態內容,無論大小,都已經經過自身判斷後足以可以登上首頁。因此,雖然門檻只是設定成在8個小時不要有2張反對票,但很明確是有一個門檻存在,且這個門檻是可以隨時達成並生效(即便已經更新至ITN了,不符合此門檻而得到2個反對意見的話,便應依照規定重新撤回),而不是某些人無端指控的「沒有門檻」。
  • 「給定一個機械化的排序依據」:現在的處理方式就是照時間順序,一個個依照事件發生先後處理提案,無論是我、還是時昭都是如此。反之,「優先採用」這一點才是破壞「機械化的排序依據」,是自相矛盾的說法。--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11:27 (UTC)[回覆]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車智賢)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覆]
您提的東西要麼就是多餘的,影響處理流程,甚至與自己論點自相矛盾的;要麼就是無法解決問題,破壞原先的共識運作機制(在有相對明確反對共識下,延長討論時間,以讓提名獲得更廣泛的共識),甚至是顯示出將讓ITN候選出現相互投反對票報復的情況,為此自然是有必要在討論反對您的部分。--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12:09 (UTC)[回覆]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車智賢)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覆]
那時候的所有參與討論的人都知道要照時間順序處理,這就是一種常識的做法;同時,也知道管理員可能認為需要更多時間判斷,而會給予更多時間來讓共識更為明確。所以我不知道您想要反對什麼,除非您是認為,在一堆提名之中,管理員不照時間順序,挑選自已想上的新聞先上比較好;但如果這是您的意思的話,就和您前面講的完全相反。
另外,我都不知道原來現在維基百科的機器人已經能夠看懂人類語句,知道哪些情況是可以解決的問題,哪些情況是要等待更多意見,還是您已經默默開發出這個機器人了,只是我還不知道嗎?--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13:06 (UTC)[回覆]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車智賢)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覆]
我明明已經提到,現行規則是在沒有兩人以上的反對(或是解決反對意見的情況下),可以更新ITN。而這樣的操作方式是有先行討論提供共識基礎的,且這樣的討論是因為我們相信每個人都能夠裡性判斷,同時也留了時間讓其他人可以對此進行覆核。所以我完全不知道您前面的根據在哪裡,難不成機器人能夠處理反對意見的差異?這又是因為您開發出了那個機器人,又或者只是猜想這個流程是長怎麼樣子?--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13:33 (UTC)[回覆]
還有啊,您一直說「管理員有意挑選自已想上的新聞先上」,那麼您又是指哪一個案例呢?您連整個案例細節長怎樣都不提,就開始說有問題存在,這又要怎麼討論呢?--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13:39 (UTC)[回覆]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車智賢)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覆]
這整套流程照規定做下來,請問又要如何讓「管理員有意挑選自已想上的新聞先上」?請實際說明您所設想會發生的情境,並提出來討論,不然是浪費大家的精力。--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14:13 (UTC)[回覆]
還是您根本連問題實際長怎樣都不知道,就直接跳下來跑來討論?就像全世界都知道要解決貧窮問題,但是別人問說您想解決哪一個地方的貧窮問題,然後就一直說「就是貧窮問題」。--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14:16 (UTC)[回覆]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車智賢)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覆]
  1. 中文維基百科的方法與英語維基百科有顯著不同,整體社群運作及參與程度都不一樣,拿其他語言維基百科的內容當參考還行,但是無視現實情況直接套用明顯就是有問題。
  2. 如果在多則新聞之中,比較後面時間的新聞先上,有可能是因為該管理員覺得真的相當重要,又或者前面幾則提名需要更長時間以產生更明確的共識判斷,請問要如何用僵化的文字去說明?
  3. 我不知道您為何不斷片面地擷取片面的文字,而無視整體的運作,這樣的意義是要幹嘛?現行規則是在沒有得到兩人反對意見下,即可視為初步具有共識而更新至ITN,並可以因不同情況(例如得到兩名反對意見)延長時間以得到更明確共識。同時諷刺地,您們一方面表示沒有計算到未使用反對模板之意見,現在卻又說可以使用機器人,而無視機器人指能讀取反對模板的存在。有想過意見連貫性嗎?
  4. 您拿一個有被掛上刪除模板的新聞提名,需要時間處理條目上的刪除模板的問題,結果用在現在去做一些指控別人的猜想?這是認真的嗎?還是從頭到尾就把討論當成遊戲?那您現在都有既有的成見和想要達成的結論了,真的能夠準確看出當時為何這樣決定更新,還是只是一樣拿來當成指控別人的工具(例如看到時間好像真比其他提名長幾個小時,就開始嚷嚷著這是濫權,卻完全無視其他人有自己的生活規律)?--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16:52 (UTC)[回覆]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車智賢)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覆]
  1. 目前在ITN用機器人似乎技術上不太可行。用機器人的話,很可能造成沒意見的一直上,有意見或意見已經處理等情況的一直上不去,最後因為過期而不能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7日 (一) 02:30 (UTC)[回覆]
    另外,「支持票數多且已有共識者優先採用」完全違背了ITN的處理原則,登上ITN最重要的參數不是票數,而是時間。一直以來都是按照時間順序更新ITN,從最老的一個提名開始,如果最老的提名沒有爭議就登上ITN,有爭議就暫時擱置,看次老的提名的狀況,如是檢視。票數優先只有在沒有時間要求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實行,如果在ITN實行票數優先,就有可能只是僅僅因為票數少而過期無法登上ITN(ITN評選和其他評選最大的不同點就是存在過期的概念)。正如KOKUYO所言,ITN的處理原則是只要沒有爭議,哪怕無人參與,也默認為共識是同意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7日 (一) 02:45 (UTC)[回覆]
    所以目前這個提案,唯一值得討論的就是「條目內文未更新不得進入新聞動態。」這一條。其他完全無法落地,不可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7日 (一) 02:50 (UTC)[回覆]
    如果點擊新聞動態的條目,發現條目內並沒有新聞動態顯示的內容,感覺很怪,甚至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雖然最近大部分都更新後再上新聞動態,但以前遇到過幾回。--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2:59 (UTC)[回覆]
    我也同意這一點。其實一直以來也是這麼操作的(只是有時候可能管理員沒注意到條目內容沒更新),更加明確化有必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7日 (一) 03:55 (UTC)[回覆]
    不,某個提名一票反對,無支持,這不叫無爭議,不叫有共識,但還是能上首頁。--東風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4:17 (UTC)[回覆]
    所以,一票反對票就能叫做有擱置更新的共識?為何不去看當初討論是怎麼討論的、或這個有經過互助客棧討論的流程是寫什麼,且去思考現在的運作情況是怎樣?那是不是下一個人就要覺得,要像DYK那樣4張支持票、互助客棧至少3人參與討論、優良條目至少6張支持票,或者像管理員選舉一樣的做法,才叫做達成共識?--KOKUYO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7:46 (UTC)[回覆]
    十個人參與一個人反對可能屬於有共識;兩個人參與一個人反對一定不屬於有共識。倒不如考慮下WP:共識的優先級及約束力是高於所謂「經過互助客棧討論的流程」的:「部分編者在特定地方和時間所達成的共識,不能凌駕更廣泛的社群共識。」此外也沒人要求必須「4張支持票」、「至少3人參與討論」這種要求,沒人參與討論可以算成默認共識,兩人參與且兩人不同意自然不屬於有共識。「理想情況下,共識不會存在任何反對意見;但假如無法實現這點,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重大修改更應獲得絕大多數的同意。」--東風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8:41 (UTC)[回覆]
    第一,您表面上說要依照方針要求更高程度的流程(也就是上面提到的互助客棧流程),但是又不考慮互助客棧流程的做法,實際上只不過是隨自己地任意設定門檻。假設要遵照互助客棧討論非方針指引事項的層級,方針已經明確提到,只有提案人以外的3人同意、且無人反對的情況下,才可以在等待3天之後直接執行。很明顯的,要麼您引用的流程明顯無法適用新聞動態候選,要麼就是您曲解了方針的內容,不過是隨自己心意解釋(我甚至還沒有提到公示7天的制定方針指引作法)。第二,也不需要所有地方的討論都得要遵照互助客棧的運作方式,而可以視自身的運作特性處理,所以一昧地只是拿別的地方的方式去建議、而無視沒有執行性的觀點,明顯是不可行的。第三,方針也已經明確提到,「沒有異議或不被其他編者回退的編輯,均可假定其具備共識」,因此宣稱既有作法是錯誤的,不過就是片面地解讀方針。--KOKUYO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9:25 (UTC)[回覆]
    所以沒有任何支持票和反對票的提案,自然默認可以執行更新動作的共識。只有一張反對票或意見的提案,則尚未形成要延長討論時間的共識,則應繼續更新。假若有增加至兩位反對意見,應撤回延長討論。--KOKUYO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9:31 (UTC)[回覆]
    另外,我與時昭所提到的流程是明確經過互助客棧的方針制定程序討論、公告7天的內容,所有參與的人也都知道在維基百科上的方針指引規定。換言之,現在講的流程具有方針指引的地位,只是因為頁面不需要特別掛上模板,故根本不存在您所謂的「優先級與約束力」問題(甚至您所引用的那一句,是針對在專題、討論頁的討論共識,而不是針對在互助客棧/方針依照制定程序提案並社群廣泛討論的條文)。我不覺得隨便拿一個別處的方針指引,片面引用部分片段和解讀後,就要所有人依照那個片面解讀走,這樣的做法是適宜的。--KOKUYO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9:53 (UTC)[回覆]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車智賢)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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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模板這件事情根本不可行,反而是要讓管理員還要多承擔審查條目質量的工作,且更容易遭到無理的攻擊。我真的是希望大家是可以全盤地設想運作時候會發生什麼事情,而不是只是因為感覺好像都是對的,就題提出根本無法執行的意見。--KOKUYO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9:06 (UTC)[回覆]
建議修改第三點為「管理員認為提案符合新聞動態候選標準且有共識同意更新至首頁的,應予採納」,具體措辭可細調。--東風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9:14 (UTC)[回覆]
在從上面得知您不理解新聞動態候選運作,及說要考慮互助客棧模式卻又不知道該模式如何執行的情況下,增加一個讓您往後可以繼續操作的文字、製造後續的爭論,沒有必要吧?--KOKUYO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9:35 (UTC)[回覆]
然後前面已經講了,現在中文維基百科的運作模式明明就和英語為基百科存在差異,結果還一直要浪費時間推WP:ITN(而且還一堆人不知道過往討論,甚至連哪些地方不可行都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您們何不把時間弄在更有意義的地方,例如寫條目、作站外推廣什麼的?--KOKUYO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9:37 (UTC)[回覆]
「原則上依提名先後順序更新」與當前的實際情況完全矛盾。更新順序一直以來大體上都是按照事件發生的先後順序更新,而從未按照過提名的先後順序更新。如果按照提名的先後順序更新,一來提名是要求按照時間的發生順序來放置提名的位置,如果按照提名的先後順序更新,找起來比較麻煩;二來按照提名的先後順序更新的話,可能提名較晚但發生時間較早的新聞有可能只是因為提名晚而無法更新(在過期之前),比如6月27日提名了一個6月23日的新聞,ITN已經更新到6月22日,而這個6月27日提名的6月23日新聞,在他之前還有比他提名早的4條新聞等待更新,如果按照提名的先後順序更新,那麼這條新聞就很可能會因為提名太晚而無法更新,而按照現在按照事件發生的先後順序更新的話,就能夠在8小時後更新這條新聞,除非極端情況,否則不會出現無法更新的情況。
最後,強烈建議提出建議前先把整個方針和流程搞清楚再提出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7日 (一) 10:02 (UTC)[回覆]
就以今天的ITN更新而言,6月26日提名的發生在6月22日的沉船新聞,如果按照提名順序更新的話,根本不可能更新到ITN,而按照事件發生順序更新的話,就完全可以更新到ITN--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7日 (一) 10:07 (UTC)[回覆]

我個人撤回所有留言和提案。--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討論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覆]

再次提議設立ITN方針

Shizhao、​KOKUYO、​Easterlies、​車智賢、​YFdyh000Z7504由於Shizhao建議拿出完整的方案(以及目前並不存在的「方針」[開玩笑的]),本人希望能夠將此前編寫的方針草案拿出,再次對其進行討論(沒有使用WP:ITN是因為該草案尚未翻譯完成)。本人已將與此次討論的相關內容編寫到方針草案當中,集中反映在「基本要求及流程」與「獲選標準及流程」兩節當中。同時在此對上方KOKUYO對有關用戶的惡意推定表示(!)強烈抗議。將有關用戶的相關提議說成是「增加一個讓您往後可以繼續操作的文字」,本人非常好奇,明明所有的討論都是公平公開進行的,為什麼會變成只有某名用戶可以繼續「操作」?這種言論讓人十分疑惑。此外,KOKUYO在討論的前半部分中說「相關文字僅供參考」,在後半部分又說設立ITN方針「沒有意義」,綜合來看,很難不讓人認為ITN是一個靠所謂「不成文規定」運行的機制。將一切規則都清楚地寫在相關方針中,個人認為只有利處,沒有害處。最後,有一點問題本人一直存在疑問,管理員在編輯ITN時是否也應適當「避嫌」?--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6月27日 (一) 11:12 (UTC)[回覆]

以前討論的流程明明就都是經過討論、公示並成文列出,現在卻還一直說是不成文?這樣不斷散播錯誤資訊的言論(可以從討論紀錄、編輯紀錄證實整個流程設立成文的過程,就能知道相關言論為錯誤資訊),社群是不是應該要考慮處理一下?--KOKUYO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11:21 (UTC)[回覆]
同時,社群可以注意到此用戶經常片面擷取他人文字,並去脈絡使用的情形。例如,當我陳述最早相關文字大概是2012年或2013年左右由我翻譯、並提供其他人作為論述參考的歷史事實,卻在這邊與其他地方被該用戶去脈絡利用,藉此聲稱我的意見是在否定2020年在互助客棧依照方針制定程序建立的更新流程,進而塑造ITN新聞更新流程沒有明文規定、管理員濫用權限的錯誤形象。如此藉由片面擷取他人言論進行操作、並經說明後還持續未有改善,已經延續了好幾年的時間了。--KOKUYO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11:39 (UTC)[回覆]
對於管理員能否提名、並依照更新流程同一人更新,當初在互助客棧的討論中就已經明確指出,該制度設計就是允許管理員A提名、A結案。--KOKUYO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12:10 (UTC)[回覆]
講「避嫌」其實也就是個大笑話罷了,誰會知道到底有無「避嫌」?這種東西不論是誰提名都肯定是管理員去結案的嘛。不然ITN模板是有要開放給一般用戶修改嗎?如果沒有,再怎麼樣討論所謂方針也沒屁用,永遠無法改變是否有「避嫌」的問題。--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6月28日 (二) 14:13 (UTC)[回覆]
@KOKUYO:KOKUYO所言「該制度設計就是允許管理員A提名、A結案。」,跟據我所查閱的討論,2017年,有用戶質疑KOKUYO的此類操作,得到的回覆概括來說是「這是慣例」。然而在2017年到2022年這一段時間內,本人也未能找到相關討論。這件事令人很疑惑。一件事物在五年前是慣例,結果到五年後又變成了「有共識的討論」。另外,KOKUYO負責ITN以來,WT:ITNC中至少有11次討論直接質疑KOKUYO(不包括其他負責ITN的管理員)處理ITNC的流程存在問題。甚至從最早的存檔中,2012年9月便可找到相關質疑(而且所質疑的內容與現在驚人地一致)。這個討論是所有和ITNC有關的討論中最早的討論,因此可以基本確定,KOKUYO現在的行為並沒有所謂「討論」支持。為了嚴謹起見,本人翻閱了ITNC中所有的討論,終於在2020年1月的討論中找到了相關社群共識(即KOKUYO所說的「經過討論的流程」)。但遺憾的是,該討論的目的顯然並非是解決上述11次討論中的問題,而僅僅是對維持ITNC運轉的最基本內容進行了討論。該討論與現在所提議建立ITN方針沒有任何矛盾之處。本人很想知道,KOKUYO是否認為這11次討論的發起都是在「惡意指控」呢?--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6月28日 (二) 15:19 (UTC)[回覆]
又開始在此處片面擷取他人文字利用,不肯承認自己的錯誤,甚至模糊時間發展。在2020年以前,新聞動態更新就是依照慣例去執行,其中包括延續長期以來管理員直接更新新聞動態的做法、及由我等人在2012年提議讓其他用戶也可以提供更新建議,也就是以雙軌制方式進行。在2020年後,社群制定出現行現行更新流程,確立所有更新都得要經過候選頁面的討論,也討論到此制度設計就是允許管理員A提名、A結案,並獲得方針制定流程討論通過。這項關於新聞動態更新流程的討論依照標準的方針指引制定流程進行,為最新且最高級別的方針指引共識。然而,特定用戶試圖藉由更早以前的討論內容(甚至只是討論,而不是經過標準流程確立的共識),隨便否定、取消這項最高層級並得到廣泛認同的共識。同時,在中文維基百科發展中,新聞動態從管理員直接更新制、管理員直接更新與一般用戶提出建議後更新的雙軌制、到新聞動態候選頁面單軌制這件事情,都是現有紀錄能查得到的內容。結果大家可以見到,特定用戶執意拿過往不同時間的討論去混淆社群視聽,無視在中文維基百科長期的發展中,新聞動態的運作與規則已經有數次變化,甚至如我前面提到持續片面擷取社群的文字、去脈絡詮釋,只為了達成自己的想要達成的目的。--KOKUYO留言2022年6月28日 (二) 15:39 (UTC)[回覆]
同時,大家在2012年的討論之中也可以見到,最初有關新聞更新規範的內容,就是由我參考英語維基百科翻譯過來,作為除了管理員直接更新這種長期以來的做法之外,讓一般用戶也能夠參與新聞動態運作的補充途徑。在這討論過程,也有其他人有對於該參考內容的可行性不同建議,但是因為只是參考實驗用的論述,所以先試試看該補充新制度。因此在當時,可以見到我和幾位用戶在扮演的是提出一種實驗做法,補充只由管理員更新新聞動態的方式(而不是取代之),因此我完全不知道特定用戶想要用2012年的這場討論,指控我做了什麼?難不成是又要錯誤地提出指控,說是因為我對新聞動態的更新,引發其他用戶反對,為了安撫大家才創建候選頁面?--KOKUYO留言2022年6月28日 (二) 16:03 (UTC)[回覆]
即使您現在說「此制度設計就是允許管理員A提名、A結案」,但沒有任何方針條文明確規定,而這「雙軌制」竟然只能從歷史討論存檔中找到蛛絲馬跡,這本身或許就是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關鍵的問題是本人並沒能從(2012年後的)歷史討論中找到這點)。並不是所有用戶都有時間、有能力去查閱所有歷史討論存檔。另外,為什麼社群自2012年討論得到的共識至今還沒有得到整理,變成能夠實際執行的方針條文,卻依然停留在類似「論述」的階段,這一點也令人感到很奇怪。最後,在沒有ITN方針約束的前提下,本人很希望能夠知道,如果某名管理員長期在處理ITNC的過程中帶入個人傾向與偏見,並已有多名用戶反映(體現出與之溝通的無效或低效),但其「嚴重程度」卻尚未達到RFDA的標準。在這種情況下該怎麼辦才好呢?--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6月29日 (三) 14:44 (UTC)[回覆]
相信社群可以見到,特定用戶再次混淆概念,試圖誤導社群的判斷。該用戶片面地否定了現有流程的討論內容,試圖藉由去脈絡的意見(無視明確經由討論所下達的結論),以達成其錯誤的指控。同時,他也不斷無視過往討論情況,無端地拿過去運作模式提出指責,只是為了攻擊特定人士。換言之,當有用戶不斷無視社群發展歷程,不斷片面地扭曲事實真相,而在其他用戶說明整個發展歷程後卻還持續攻擊、散播錯誤資訊,我認為社群應該要警覺。--KOKUYO留言2022年6月29日 (三) 17:28 (UTC)[回覆]
您似乎在儘量避免回答某些問題。您反覆指控本人「混淆概念,試圖誤導社群的判斷」「片面地否定了 ...... 以達成其錯誤的指控」,但您自始至終也沒舉出一個討論連結,只談到了一個和本議題幾乎無關的「2020年討論」。能否請您就具體討論來進行說明,而不是在此憑著可能根本不存在或不相關的討論來攻擊本人「不斷無視社群發展歷程,不斷片面地扭曲事實真相」?--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6月30日 (四) 14:50 (UTC)[回覆]
您先拿不存在的社群發展歷史指控人(宣稱管理員直接更新制與雙軌制不存在,把提供參考的頁面直接宣稱是有共識的),然後又把過往存在的制定流程討論當成沒有價值的東西(宣稱方針制定流程的共識只不過無意義的、無關的東西),這不是「不斷無視社群發展歷程,不斷片面地扭曲事實真相」,不然是什麼?--KOKUYO留言2022年6月30日 (四) 15:28 (UTC)[回覆]
希望您能夠就事論事,並停止人身攻擊。同時,您似乎也在歪曲本人的某些言論。本人何時稱方針制定流程的共識「無意義」?這個共識顯然意義重大。但問題在於,它只規定了ITN運行的最低標準,而本人所提議加入ITN的內容在該共識中顯然不存在。因此才需要對其進行討論。--Yining Chen留言|簽名頁2022年7月2日 (六) 10:50 (UTC)[回覆]
很明顯地,您在前面根本不承認2020年討論、公示而制定出的更新流程,否則就不會在前面宣稱:現在管理員(包含我、時昭等)依照當前流程的更新是「沒有所謂『討論』支持」、現在的新聞動態是「靠所謂『不成文規定』運行的機制」。甚至針對管理員是否能夠自行提案、結案時,當我轉述2020年討論的提案人的解釋,您卻宣稱這是完全無關的討論,以此向社群形塑2020年不曾討論此事的假象。前面種種言論,難道不是擅自貶低2020年的共識(甚至把它視為是與其他未曾觸及方針指引制定的討論相同層級,而不是最高層級的共識),無視經由討論、公示制定出的成文規定,才會說出來的言論呢?--KOKUYO留言2022年7月2日 (六) 12:03 (UTC)[回覆]
我沒細閱具體情況,但這事或許值得送一送去用戶查核。之前幾次提出這個常年提案的時候也是差不多的事件背景,我感覺有些像是具針對性和目的性的。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6月29日 (三) 15:32 (UTC)[回覆]
@KOKUYO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6月29日 (三) 15:33 (UTC)[回覆]
如果社群持續容許少數人在討論中運用錯誤、片面的意見,並隨之起舞的話,我們似乎就不能訝異為何WGUC或被特定團體集體攻擊與造謠,為何台灣分會會被特定團體指責是台獨分會,為何新聞動態被特定團體攻擊與試圖影響結果,以及為何最後是由基金會採取行動,而不是社群就能夠自行處理。--KOKUYO留言2022年6月30日 (四) 15:45 (UTC)[回覆]

新聞動態錯得離譜

描述: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鄂州市的鄂州花湖機場正式投運使用,為亞洲第一個、世界第四個專業貨運機場。

不知道專業貨運機場如何定義,亞洲第一個專業貨運機場已是錯誤,DWC機場本身已是純貨運機場,近期才有一些季節性客運航班提供服務。伊斯坦堡阿塔圖克機場也是只提供貨運,但地理上位於歐洲,不稱為亞洲都可以接受--Dragoon17cc留言2022年7月20日 (三) 20:47 (UTC)[回覆]

中國大陸的新聞報導向來不斷發明一些獨有的新詞,其實不必在意,不過真的鑽研一下,是不是大洲的定義本身也不統一?到底是五大洲六大洲還是七大洲,其實除了社群,全世界學術都並沒有一個明文確定的共識,雖然七大洲劃分法比重似乎最大,但這裡並不偏袒任何一種分類。——虹色 2022年7月24日 (日) 16:31 (UTC)[回覆]
找到一篇公眾號文章使用這個詞語[1],「這裡,我們可以定義貨客比指標大於100的機場為專業貨運機場」。(每萬噸除以每千萬人次)
但這公眾號文章單在美國就列了7個機場出來,MEM SDF ANC RFD ONT IND CVG。--——C933103(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18:40 (UTC)[回覆]
[2]「鄂州花湖機場是亞洲第一個、世界第四個專業貨運樞紐機場,按照滿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100萬人次,貨郵吞吐量245萬噸的要求設計。」預計會有旅客服務而非純貨運機場的樣子。--——C933103(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18:28 (UTC)[回覆]
@Dragoon17cc:您好,我是這條新聞動態的提名人。我按照您說的在Google上查找了一下,沒有發現您說的阿勒馬克圖姆國際機場稱為專業國際機場的相關資料,請問您有這方面的資料否?對於您指出的錯誤,我不勝惶恐,並表示真誠的感謝!——Joe young yu留言2022年7月26日 (二) 13:30 (UTC)[回覆]
@Joe young yu:,先定義一下專業貨運機場再說吧。如上所說,中國大陸的新聞報導向來不斷發明一些獨有的新詞——Dragoon17cc留言2022年7月27日 (三) 05:51 (UTC)[回覆]
這種提法也並非媒體發明創造,最早可能來自於中國民航大學曹允春的觀點。所謂「前三大」指的是路易斯維爾、孟菲斯、萊比錫機場分別與UPS/FEDEX/DHL密切相關。也許定義和準確性有爭議,但您粗暴地修改原條目的內容,恐怕不妥。--雜而不博。留言2022年7月28日 (四) 05:14 (UTC)[回覆]
(:)回應:只是某某人的個人觀點,不是學界共識,谷歌搜尋也不見類似說法,杜拜DWC也與EK,ISL也與TK密切相關,為何排除在外?此外,何謂粗暴地修改?這是一個人人可修改的百科全書內容,內容不正確當然要修正?別學戰狼外交的方式打交道,只會開罪人——Dragoon17cc留言2022年7月28日 (四) 07:28 (UTC)[回覆]
WP:NOTTRUTH。請討論來源和內容可靠性、能否改善和調整比重,不要討論「真理」。這個態度更成問題,對方建議沒有問題。引述新華社的說法,對百科全書來說沒有問題。--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3日 (三) 00:35 (UTC)[回覆]
(:)回應,大陸煤體一向都不是可靠內容,黨媒通常是fake news來源,按黨媒說法,武漢肺炎發源地不是中國,是美,意,印度等國。六四事件沒有死人,中國有台灣主權等....——Dragoon17cc留言2022年8月3日 (三) 03:33 (UTC)[回覆]
所以編寫時,如果存在來源間衝突的,應該使用引述於來源的寫法。另外不要拋出紅鯡魚,只針對主要的討論問題。——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8月3日 (三) 03:41 (UTC)[回覆]
WP:POV,我不知道是否需要為您逐項點明。WP:RSP。在這裡據此觀點,參考您的標題,很離譜。--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3日 (三) 03:44 (UTC)[回覆]
相比「學界共識」,媒體及業界的普遍報導可能更有「說服力」。這不是定義有爭議或存在衝突的術語,依據媒體來源寫條目有何問題。無需因與自行理解有衝突而斷言定義或報導不可靠,不少術語不直觀、與字面上存在衝突。--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3日 (三) 00:45 (UTC)[回覆]
為何沒有算上DWC/ISL? 我已經說得很清楚了,EK是快遞公司嗎?TK是快遞公司嗎?EK/TK雖然有cargo業務,但只做幹線運輸業務,不是快遞公司。觀點正不正確不是你一個人說的算,重大編輯前取得共識應該是基本的維基禮儀。--雜而不博。留言2022年8月7日 (日) 06:37 (UTC)[回覆]
  • 接C933103的發言,同樣,行業自媒體「運聯研究院」稱「一般貨客比指標大於100的機場為專業貨運機場」,並列舉美國多個機場。
  • 值得注意的是,新華社此報導(及新華網等)稱「我國首個、亞洲首個專業貨運樞紐機場」,另一報導「我國首個專業貨運機場」。也有一些「可靠來源」稱「亞洲首個專業貨運機場」或「世界第四個專業貨運機場」的報導,包括鄂州政府網甚至稱「世界第四個貨運機場」,但權威性、專業性稍遜,我有點懷疑是誤稱誤植,這或許能解釋DWC和美國的專業貨運機場為何未計其中。
  • 觀察者網專欄-張仲麟(民航工作者,民航業評論員),對新聞中「專業貨運機場」定義來源有一些分析[3]。簡而言之,貨運業務占比極高、作為航空貨運巨頭基地機場的樞紐機場。因此,請U:Dragoon17cc考慮,加雙引號(「專業貨運機場」)、備註(腳註)、依新華社寫「專業貨運樞紐機場」等方案,我不覺得有必要移除權威媒體普遍報導中的闡述與定義,百科全書沒有代為「勘誤」之能。--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3日 (三) 01:14 (UTC)[回覆]
    首先,自媒體一般而言並非可靠來源,其次,如果這定義是真的話那原有論述並不成立。第三,觀網那文章也反映了這名詞屬於WP:OR。--——C933103(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20:26 (UTC)[回覆]
    沒說那兩篇文章是可靠來源,是為討論提出可能性和依據。OR是禁止編者OR,媒體的OR不是OR,是已發表、可供查證的內容,而中立性與可靠性是在來源配比和敘述上考量,而不是編者自行駁斥掉來源。舉個例子,在權威媒體廣泛報導中微子超光速事件時,如果有編者以「這不科學」、不真實和不準確為由斷然刪除條目中的報導和聲稱,是合理的糾正之舉嗎。「其次」部分,似乎是您沒看懂我的意思,我是說,行業中的資料/權威性不多的「專業貨運機場」之定義,與權威報導中稱呼的「專業貨運樞紐機場」,可能是兩回事,這裡無須由編者對「聲稱」提出自己的看法和矯正,照實講給讀者為好。--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3日 (三) 20:54 (UTC)[回覆]
    按你意思,明顯錯的內容,只是符合可供查證都沒有問題?——Dragoon17cc留言2022年8月5日 (五) 15:31 (UTC)[回覆]
    「明顯錯的內容」請先完成討論得到共識,如有爭議——比如目前有觀點認為「這沒錯」,請秉持POV和WP:IMPARTIAL,儘量按原樣記敘,而非自行研究和矯正。顯而易見的錯別字等,有時會作「備註」,但駁斥觀點超出此範疇,已是原創研究。Wikipedia:中立的觀點常見問題解答#與常規價值觀不符的觀點、未受可靠來源提及的觀點。--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5日 (五) 23:52 (UTC)[回覆]
    我的意思是,該作者在文中說明了這個定義僅為其個人推導,而非事實上已成立的東西。因此,將之視為事實添加進文章是原創研究。--——C933103(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2:27 (UTC)[回覆]
    「僅為其個人推導」我想指的是不太可靠的來源(張仲麟專欄)的研究,也是開題維基人的研究和質疑。「事實上已成立的東西」是何種程度,維基百科要求的是列明來源,而可靠來源已基於不顯著、不太明確的標準作出了定義和廣泛宣傳,這顯然不是僅約束維基編者的原創研究。比如網絡成癮症,是否可能是不成立的東西,於是內容不能為其推廣觀點。「視為事實」部分可以討論,目前可能沒有「可靠來源」用以條目中辯駁,而編者自創則是原創研究了。--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7日 (日) 16:38 (UTC)[回覆]
    在這情況下,我認為合適的記述方法可能是「中國大陸某些媒體宣傳此機場為『世界x大專業貨運機場』,而有專家xxx認為此描述所指的『專業貨運機場』的定義為yyy。」。但問題是這段文字會不會太過WP:TRIVIA了點,而即使不會的話,又放在哪裡比較好(開個#功能 的章節?)--——C933103(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7:33 (UTC)[回覆]
    我的觀點是諸如「新華社報導稱」可以考慮,其他媒體的報導作省略、必要時單獨引述。「某些媒體宣傳」用詞顯然存潛在傾向性,已是(中國大陸內)廣泛報導和重要觀點,作「反對」應有相當級別的觀點和比重(比如導言中不放)。不贊成「世界x大專業貨運機場」,原因見上文,至少新華社似乎沒有這麼說。「而有專家xxx認為」由於來源是專欄、內容是論述,收錄可能存爭議。--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7日 (日) 18:20 (UTC)[回覆]

ITN聚合器

新弄了一個工具itnsyn,用來聚合展示各語言維基百科的ITN新聞內容,也可以用來作為新聞動態候選推薦新聞的參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8月17日 (三) 02:53 (UTC)[回覆]

應該可以將連結放置於相關頁面供參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8月19日 (五) 17:16 (UTC)[回覆]
@Ericliu1912:我把該工具放在WP:ITNC了(雖然目前放的位置看起來有點丑)--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8月22日 (一) 14:22 (UTC)[回覆]
感謝!——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8月23日 (二) 09:30 (UTC)[回覆]

關於航空事故的新聞動態候選獲選標準

各位您好,好像每次航空事故都能上ITN大大小小的事故幾乎每個都上了,請問有必要設一個標準嗎?--Mikey (討論頁2022年9月22日 (四) 11:52 (UTC)[回覆]

可以考慮列入WP:ITNR。--BlackShadowG 沉痛哀悼女王陛下 2022年9月22日 (四) 13:35 (UTC)[回覆]
邀請經常參與ITN更新工作的用戶參與討論:@KOKUYOShizhaoJohnson.XiaFK8438Ericliu1912:。--BlackShadowG 沉痛哀悼女王陛下 2022年9月22日 (四) 13:44 (UTC)[回覆]
用死傷人數來評量,似乎可行?但好像有點不太對勁,說不上來哪裡怪怪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22日 (四) 13:47 (UTC)[回覆]
沒必要。而且表示「每次航空事故都能上ITN」,卻連個事前調查工作也不做,這樣有什麼討論的基礎?--KOKUYO留言2022年9月22日 (四) 14:40 (UTC)[回覆]
至少今年提出的提名大部分都上了--Mikey (討論頁2022年9月22日 (四) 17:55 (UTC)[回覆]
比如今年6月的存檔,有5次航空事故的提名而且每個都上了或者關於軍機墜毀比如像是中國空軍殲7和空軍官校AT-3這種軍機墜毀且傷亡較小的事故該不該上。--Mikey (討論頁2022年9月22日 (四) 18:05 (UTC)[回覆]
查了一下統計資料,一年航空事故(民用)全球不超過100次(經常50次都不到)。而且如果認為不合適的話,在候選區提出反對意見就好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9月23日 (五) 06:21 (UTC)[回覆]
作為長期泡ITN,航空事故的編輯及創建者,我認為設置這個標準是必要的,順便也可以搞關於交通器事故的關注度標準(認為可以有別於單純獨立來源)。
以下是我關於ITN標準的建議:
  • 對於民用航空器(主要為普通固定翼民航機),至少1人遇難
  • 對於僅有傷者,無人遇難的的話,不太建議上ITN
  • 對於小型航空器或政府救援,海岸巡邏機事故,軍用戰機,直升機的話,建議假定符合,尤其死傷慘重(全部/大部分遇難)
  • 假定全部一等航空事故符合,2,3等一般不符
  • 對於普通飛機因事故報廢,就算有人受傷,一般可以不上
  • 對於重要飛機(例如安225)等被毀,不論傷亡認為皆符合ITN
同時認為我們不妨搞一個Wikipedia:關注度 (運輸器事故)--FK8438 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07:48 (UTC)[回覆]
(▲)同上--Mikey (討論頁2022年9月23日 (五) 11:25 (UTC)[回覆]
原來2022年開始就能算長期泡ITN啊,那我和時昭是泡到可以醃漬了吧。--KOKUYO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11:35 (UTC)[回覆]
本來就不需要了。而且ITN和條目的關注度根本沒有直接關聯(除了沒有主條目就不能提名ITN),從一開始就搞錯主題了。如果是要制定關注度的方針,那麼就和新聞動態沒關係。--KOKUYO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11:41 (UTC)[回覆]
@KOKUYO第一,我是指從帳號建立以來。第二,我認為先搞完ITN標準,然後可以討論一下關注度。--FK8438 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12:41 (UTC)[回覆]
(:)回應@KOKUYO君,關於交通事故的關注度也一直是個問題,比如很多新人不知道關於那種交通事故可以寫和那一些不能寫。舉個例子,今年有人創建了條目「中華航空918(?)號航班」是關於單發熄火的,但是每年單發失效的案例數不勝數最後被刪了。所以我想說的是在弄完ITN的標準之後再把關注度也完善一下。--Mikey (討論頁2022年9月23日 (五) 14:55 (UTC)[回覆]
@Mikelolggmrox大家認為卑提出的草案如何?--FK8438 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09:49 (UTC)[回覆]
@KOKUYOShizhaoJohnson.XiaEricliu1912:,歡迎閣下討論。FK8438 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09:46 (UTC)[回覆]
平心而論,你覺得科比的空難是否適合上ITN?如果適合,又是根據你提出的準則的哪一條?--MilkyDefer 2022年9月28日 (三) 08:36 (UTC)[回覆]
  • ITNR是一個保證當選的準則。維基百科從不會訂立"必定不會xxx"這種的反向排除規則。--Temp3600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17:52 (UTC)[回覆]
    就很莫名其妙啊,要制定關注度就去制定關注度,與ITN本來就無關了。--KOKUYO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23:34 (UTC)[回覆]
    (:)回應 關注度的問題請在樓下討論--Mikey (討論頁2022年9月26日 (一) 13:33 (UTC)[回覆]
    那回到正題就這種小型航空事故是基於什麼標準上的ITN?--Mikey (討論頁2022年9月26日 (一) 13:36 (UTC)[回覆]
    以下是我修訂後的二稿:
    • 所有導致至少1人死亡的民航機墜毀
    • 通用航空器,搜救巡邏,農業機等導致名人(符合關注度且高影響,例如明星或政治/前政治人物)死亡,或機上加上地面導致死亡率超過50%(例如:如果事故造成機上10人5人遇難,地面2人遇難,死亡率計70%)
    • 軍機墜毀導致重大政治影響可在無遇難者情況下上ITNR,如果單純事故建議至少2人以上遇難,畢竟軍用航空事故的關注度和報導較低,嚴格一點也無妨
    • 重大飛機被毀(例如最後一架DC10,三星,安225等)(因為安225被鵝軍炸了之後上過)
    • 無人傷亡但導致重大政治事件(如果某國家的元首飛機或重要飛機墜毀,即使無人傷亡,尤其是那些足夠臭好久的,或者是裴洛西被東風打下之類的也該上。
    --FK8438 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09:00 (UTC)[回覆]
    或者直接改為所有1等航空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加飛機重大或完全損毀),或重要意義的飛機被毀,導致名人死亡的事故,元首專機事故,空軍或通用航空器死亡率超過50%。--FK8438 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09:03 (UTC)[回覆]
    如同時昭所說,不需要。結案。--KOKUYO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23:25 (UTC)[回覆]
請等一下,「機上10人5人遇難,地面2人遇難,死亡率計70%」?恕我直言,這算法也太荒謬了。那要是機上10人8人遇難,地面4人遇難,死亡率不就?死亡率可以超過100%嗎?-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9月28日 (三) 22:58 (UTC)[回覆]
@克勞棣當然沒問題呀,你維都這麼寫的。--FK8438 留言2022年9月30日 (五) 15:25 (UTC)[回覆]
正確的算法是--0xDeadbeef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2:00 (UTC)[回覆]
知道了。認為大家如果沒有什麼意見的話就這樣定了吧--FK8438 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4:00 (UTC)[回覆]
請等一等。還是說不通:分母的10是飛機上總人數,但與之相加的2卻不是地面總人數,而是地面遇難人數!?我無法理解這種統計學。難道「機上400人1人遇難,地面50人遇難」,死亡率,所以這個事故不算嚴重嗎?當然有人會問,不然「地面總人數」要如何得知?坦白說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把地面遇難人數納入死亡率的計算是在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因為正確的算法遠沒有那麼簡單。考慮總遇難人數就好,何必計算這難以計算的死亡率?-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10月4日 (二) 17:42 (UTC)[回覆]
這麼糾結幹什麼。--0xDeadbeef留言2022年10月6日 (四) 11:02 (UTC)[回覆]
  • 其實不怎麼必要。如果想設立,「1等航空事故」或許可行,但必須先確定意外發生後數小時就會有評級,不然就趕不及。--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7日 (五) 10:14 (UTC)[回覆]
    一般來講,只要確認有人遇難就算是一級了,哪怕沒有評級也可以算。對了,對於航空器失蹤超過48小時(尤其是疑似墜毀)估計影響力應該也可以上。--FK8438 留言2022年10月8日 (六) 04:38 (UTC)[回覆]
    同Shizhao,不必特別弄一個標準--Sean0115 2022年10月8日 (六) 11:32 (UTC)[回覆]
    我認為其實一般民航飛機墜毀的報導事件是完全具備關注度和影響力,這種事件發酵速度很快且影響非常大,不亞於其他ITNR,同時認為任何24小時內死亡超過100人的意外估計也沒有問題。而且這樣也可以避免無遇難者事故被人放上還吵了7天才結束。--FK8438 留言2022年10月8日 (六) 15:08 (UTC)[回覆]
    所以話說回來,這個標準是為了什麼緣故設立的?是為了排除小空難還是加入小空難?--Sean0115 2022年10月9日 (日) 01:52 (UTC)[回覆]
    我表達的可能有些問題,但我認為專門設立以下即可:
    • 1等航空事故
    • 元首/議長等人於航空事故中喪生
    • 民用航空器失聯超過24小時
    通用航空器如果坐的是重要人物(不僅僅符合人物關注度)或者引起爭議符合第二條,否則影響力不大沒必要,尤其是之前都不會上。小事故(甚至7700)就不要提了。如果大家沒有統一意見就不如單獨1等航空事故上ITNR。--FK8438 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3:03 (UTC)[回覆]
  • ITNR是一個保證當選的準則。按照共識決的原則,任何通過討論的項目都可以獲選:維基制度本身就不容許設立排除式的規則。--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19日 (三) 11:14 (UTC)[回覆]

有關新聞動態上首頁的一些提議

在新聞動態候選中歐元區盧拉討論中,不同人對

  1. 同一條目能否以新聞動態上首頁兩次
  2. 維基百科: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中領導人更替的選舉及上任能否以新聞動態各上首頁一次

有激烈討論,因此我提議在新聞動態獲選標準增加一條:

現行條文

⋯⋯

  • 新聞動態提案的討論期原則上以5日為限。若提案在討論期間內未能達成共識,以致於該提案新聞發生時間早於欄目內最早一條新聞時,提案即自動作廢。
提議條文

⋯⋯

  • 新聞動態提案的討論期原則上以5日為限。若提案在討論期間內未能達成共識,以致於該提案新聞發生時間早於欄目內最早一條新聞時,提案即自動作廢。
  • 若有關新聞動態曾獲選。有關提案的新內容須單獨符合獲選標準。

另外,維基百科: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中領導人更替建議修改如下:

現行條文

領導人更替[註 1]

提議條文

領導人更替[註 2][註 3]

@FK8438BlackShadowGMikelolggmrox:請有關人士參與討論。

參考資料

  1. ^ 採用兩輪選舉制度(含至少兩輪輪次)的,僅取最終輪。
  2. ^ 採用兩輪選舉制度(含至少兩輪輪次)的,僅取最終輪。
  3. ^ 選舉結果或上任二擇其一

--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1月4日 (三) 11:36 (UTC)[回覆]

(!)意見, 我覺得可以把當選和就任分開來。-- B-MIKE -| 2023年1月5日 (四) 02:32 (UTC)[回覆]
(+)支持(▲)同上(!)意見可以設立如果就任和當選不足30天則不需發布就任新聞。--FK8438祝您剩蛋快樂簽名)🎄🎄 2023年1月6日 (五) 09:36 (UTC)[回覆]
第一條提議建議更改一下措辭,讀起來不甚通順。--東風留言2023年1月6日 (五) 15:15 (UTC)[回覆]
Easterlies我的意思是某條目如一則新聞曾獲選新聞動態,此新聞之後要再獲選有關提案的新內容須單獨符合獲選標準。以歐元區為例:2023年1月克羅埃西亞庫納->歐元這新聞在2022年中曾獲選,第二次提名只是說克羅埃西亞庫納->歐元已經生效,沒有新資訊。--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1月8日 (日) 08:58 (UTC)[回覆]
我對提議沒有意見,我的意思是文字可以優化一下,比如若有關新聞動態提案曾獲選,再次獲選須單獨符合獲選標準。--東風留言2023年1月8日 (日) 10:17 (UTC)[回覆]
我這樣寫:若有關新聞動態曾獲選,再提名的新內容須單獨符合獲選標準。--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1月10日 (二) 14:28 (UTC)[回覆]

請問是否在ITN的Ongoing上移除「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

目前已經發起3次討論,正反都有意見,但皆未移除,目前英維已經移除,而且條目的編輯次數和更新頻率下降很多,多為小編輯,應該不符合標準,內容和病例更細緩慢,加上各國早就對此疫情採取共存政策,一個重視性和關注影響力大大降低,相信應該可以移除了。同時認為之前討論一直提到依靠「世衛的宣布結束」其實未必需要即可移除,可參考「斯里蘭卡經濟危機」,「猴痘爆發」等條目。--FK8437留言2023年1月12日 (四) 13:38 (UTC)[回覆]

建議附先前討論:Wikipedia:新聞動態候選/存檔/2022年11月#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Wikipedia:新聞動態候選/存檔/2022年9月#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Wikipedia:新聞動態候選/存檔/2022年9月#2019冠狀病毒病亞洲疫情。客棧此提議似僅重複前兩項請求的觀點,在一直有半數反對的情況下,我想並無移除的共識。對於「影響力大大降低」,也可能無共識,大大降低後仍可能是具有持續影響的有關注的事件。對於更新頻次下降而要移除,我的感覺是不反對、但因前述理由而無必要,且關聯條目的編輯或應考慮在內、可選擇在ITN列出主條目。--YFdyh000留言2023年1月12日 (四) 14:29 (UTC)[回覆]

如題,一直以來Wikipedia:新聞動態候選#錯誤回報區作用不明顯,用戶提出錯誤或修改意見後少有管理員能夠依照改正,且錯誤回報區無存檔位置,不利於部分情況下的文字查證。現初步提議將錯誤回報區移動至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移動後實際用途和範圍並未變更(均為管理員處理),且可以進行存檔。不知其他人意見如何。--東風留言2022年12月6日 (二) 14:50 (UTC)[回覆]

如果能有其他管理員去介入,我覺得很好。如果其他管理員有顧忌而不想碰那裡,就沒必要。--YFdyh000留言2022年12月6日 (二) 17:59 (UTC)[回覆]
就這段時間新聞動態的更新來看,是有其他「非常駐」管理員進行處理的。--東風留言2022年12月8日 (四) 03:29 (UTC)[回覆]
是否可以直接在新聞動態候選的提名處?--Kethyga留言2022年12月7日 (三) 00:00 (UTC)[回覆]
為什麼不移到Wikipedia talk:首頁?--GZWDer留言2022年12月7日 (三) 18:52 (UTC)[回覆]
可能在其他地方關注度不夠?--Kethyga留言2022年12月8日 (四) 08:41 (UTC)[回覆]
我一直以為錯誤回報有存檔,結果竟然沒有喔?——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2月10日 (六) 07:40 (UTC)[回覆]
新聞動態候選有存檔,錯誤回報沒有。--~~Sid~~ 2022年12月14日 (三) 02:12 (UTC)[回覆]
基本上我個人的想法是只要有存檔,提報放哪兒都沒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2月20日 (二) 12:41 (UTC)[回覆]
同意提案。ITN錯誤回報區的報錯需要管理員快速解決,理應有更大的能見度。--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2年12月14日 (三) 20:35 (UTC)[回覆]
(=)中立,不管黑貓白貓,跑得快的就是好貓。--FK8438祝您剩蛋快樂簽名)🎄🎄 2023年1月4日 (三) 08:10 (UTC)[回覆]

@Easterlies:看來應是有共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2月30日 (五) 08:18 (UTC)[回覆]

討論人數在我看來不算很多,再加上不算什麼大型共識,參與者還是多點為好。--東風留言2023年1月1日 (日) 16:02 (UTC)[回覆]
不過這部分主要是管理員在處理,似乎不需要非常廣泛的共識?只是要做好通知措施,避免提報者跑錯地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月12日 (四) 02:28 (UTC)[回覆]
我又想了想,或許留在新聞動態候選比較好?流量確實比較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月13日 (五) 04:23 (UTC)[回覆]
流量高可以只在布告板放捷徑,處理效率/能力不高就允許在布告板發布然後存檔/記錄到候選。--YFdyh000留言2023年1月13日 (五) 06:47 (UTC)[回覆]

您好,我是一個維基百科的長期讀者,我雖然不是編者,但是對維基百科規則略知一二,但是有幾點不明白,請求指正:

第一:為什麼【陳建仁在蘇貞昌辭職以後接任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並組成內閣。】可以列於首頁而無需討論和提名?

第二:若之前已經討論過,那麼為什麼陳建仁新聞沒有被列於【2023年2月】的更多新聞頁面裡面?而且該頁面甚至在我提問時還未創建。

第三:為什麼【波音747】可以再次登上首頁?上一次登上首頁時就因為過期缺乏關注度而受到質疑,這一次提名人甚至備註【雖然之前出廠就已經上過不過我還想在看看還能不能上】,這是把維基百科當自己家了嗎?而且管理員也沒有等待其他人投票就審核通過列於首頁,操之過急做什麼?相比之前其他新聞都審核好幾天,世界盃結局都審核了一天多,這個缺乏關注度新聞是如何快速審核的?

我無法在互助客棧發帖,因為我沒有帳號(曾經有,但是IP亂跳不便登錄後來就棄用了),我之前在IRC已經提問,他們說站務問題IRC無法處理,所以故在這裡留言,望解釋,謝謝。

若有哪位可以轉發到客棧進行討論將不勝感激。 --141.193.231.133留言2023年2月2日 (四) 14:15 (UTC)[回覆]


--東風留言2023年2月2日 (四) 14:37 (UTC)[回覆]

針對第一,Wikipedia: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本列表旨在列出所有依據《新聞動態候選規則》規定,可以無需經過新聞動態候選區討論,由管理員直接更新的周期性新聞事項。細則:政府首腦更替。--Gohan 2023年2月3日 (五) 04:34 (UTC)[回覆]
@Ericliu1912Wikipedia:新聞動態候選內容標準:一些重要各式獎項、體育活動、博覽會與高峰會等通常在關注度上不會有問題(註:即重複發生項目),但這不意味著能直接忽略提名階段或者過度使用相關訊息。另外,Wikipedia: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首段:下列各項目均以登載一條為限。同項目候選新聞事件超過一條的,第二條及以後的提案仍應當依新聞動態候選規則事先經新聞動態候選區討論。--東風留言2023年2月3日 (五) 06:35 (UTC)[回覆]
上開頁面中所列之重複發生項目,應屬於新聞動態候選「新聞發表」一節所稱之「部分特殊情況」,不一定需要先行在新聞動態候選區徵求意見;而陳建仁接任行政院院長一事從未登上新聞動態,個人認其為第一則,才姑且跳過新聞動態候選程序直接予以刊登(實際上,如果按照一般候選程序,想必也會通過)。不過,我亦理解在行政院院長交接上,由於此前已經登載過蘇貞昌辭職一事,是否仍適用相關規定,或許可能產生疑義,故以後若無必要,不會再以此形式直接刊登新聞動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2月3日 (五) 06:52 (UTC)[回覆]
至於波音七四七之新聞動態,儘管個人亦不甚認同其重要性值得多次登上首頁,惟新聞動態更新週期最短為八小時,而除非有二名以上維基人反對,是否將提案予以採納之權仍在管理員,故Shizhao君之操作完全符合規定。閣下若欲對相關提案表達明確之反對意見,可直接前往新聞動態候選。——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2月3日 (五) 06:58 (UTC)[回覆]
關於您在新聞動態候選的留言:
1. 我提名是因為在航空圈用極高的重要度。
2. 備註不是"試探"維基百科的規則,而是想通過討論取得共識。
3. 您說"現在的成航空愛好者的維基百科", 現在只有航空事故大家來作貢獻,WikiProject:航空只有我一個人維護,Portal:航空只有我和Dragoon17cc閣下來更新和維護。其實活躍度並沒有很高。-- B-MIKE -| 2023年2月3日 (五) 12:50 (UTC)[回覆]
我個人比較相信如果已經有747停產的消息上過了,那麼最後一架飛機交付就不用再上了。這兩件事本質都是停產這一件事。不過就因為這樣就說維基百科變成了航空愛好者百科我也不能接受,照著這個邏輯,去年月月都能在首頁看到原神,原來這裡是原神百科啊(確信)。--MilkyDefer 2023年2月3日 (五) 13:23 (UTC)[回覆]

首先感謝 @Easterlies: 將討論移動到客棧,但是因為客棧規則我無法答覆,我在這裡回復一下。

在我看來【陳建仁】和【波音747】登上首頁是兩起濫用維基百科規則的事件。

【陳建仁】當然符合關注度,若提名也幾乎無疑可以登上首頁,但是這不是管理員可以繞過規則程序直接將其刊登到首頁的藉口, @Ericliu1912: 也已經指出了,此前相關新聞【蘇貞昌】已經上過一次首頁,雖然這一次主要條目不同,但是兩條新聞具有明確的上下文關係,應當遵循相關規則。為此我專門檢查了美國總統、美國眾議院、美國參議院議長的首頁刊登記錄,我看到他們都經過了提名和討論,雖然人人平等,但是我不認為【陳建仁】的影響力可以和美國總統喬·拜登相提並論,若美國總統都需要經過討論,看不出來打破慣例直接繞過提名程序刊登是否是最好的決定。此外提名和討論的意義重要在於讓其他人可以檢查和指出提名人對新聞描述存在可能欠缺的地方,比如用詞用語。倘若像這樣直接刊登首頁,若新聞存在編者不熟悉的地區用詞,沒有正確轉換會對讀者造成困惑。而且到目前為止,讀者打開更多新聞動態的【2023年2月】頁面還是看不到有關【陳建仁】的新聞,我不知道這是否會對讀者造成「維基百科正在被個人左右,無視規則」的困惑?希望管理員可以認真反思這次新聞刊登過程,畢竟中文維基百科不是小語種百科,有無數讀者在這裡。

關於【波音747】登上首頁,在我看到時,它已經登上首頁,所以我才去看討論記錄了解這樣的缺乏重要性的新聞為何會被刊登,結果被提名人 @Mikelolggmrox: 備註【雖然之前出廠就已經上過不過我還想在看看還能不能上】感到吃驚,讀者看到提名人這句話後第一感覺是「提名人想要測試維基百科提名規則的漏洞,抱著試一試心態將缺乏關注度新聞提名到首頁」。這樣的行為幾乎等同於對維基百科的破壞,想像一下,破壞者也可以利用提名程序的鬆散缺乏討論來將垃圾新聞提名到首頁,並沾沾自喜,由於首頁的受關注程度,這比在某個條目中加入自己臆想的內容更具有破壞性。採取管理員審核發布而非機器人就是為了避免這樣利用漏洞的新聞登上首頁,不知道管理員 @Shizhao: 在刊登時有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想必很多人包括 @Ericliu1912: 都意識到了【波音747】登上首頁的不妥,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採取措施。

另外,考慮到作為讀者我無法參與互助客棧的討論,我深感困惑,我不知道何時起互助客棧不再允許IP用戶發言,但是IRC卻無法代替互助客棧,像是這樣的問題在IRC反饋最後還是要委託註冊用戶轉到互助客棧。在互助客棧中我還看到了關於【英語維基百科啟用Vector (2022)皮膚】的聯署,雖然聯署中稱這是為讀者考慮,卻忽視了聯署阻止大多數沒有帳號的讀者這一事實。所以希望中文維基百科重新考慮允許IP讀者在互助客棧進行討論。

還需要再次麻煩看到本文的註冊用戶協助轉發到互助客棧相關討論下,再次感謝。166.140.185.252留言2023年2月3日 (五) 09:36 (UTC)[回覆]

補充一下,我剛剛才注意到【波音747】新聞提名的漏洞有多少,上面提到的是 @Mikelolggmrox: 濫用提名規則,但是還有以下問題,1、波音747新聞並沒有列於新聞動態,但是提名人聲稱已經列於,管理員沒有檢查提名人所言真實性;2、提名人提名時新聞還未發生,所以原文是【最後一架波音747將於太平洋時間】,「將於」,不是不允許提前預測嗎?3、配圖也不是【最後一架】波音747,照片2015年9月10日提交到維基百科,而首頁卻顯示【最後一架波音747(圖)】。166.140.185.252留言2023年2月3日 (五) 10:43 (UTC)[回覆]
陳建仁的話,其實二〇二三年一月臺灣已有新聞動態,只是似乎比較不顯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2月6日 (一) 13:01 (UTC)[回覆]
個人認為不在Wikipedia:新聞動態候選區提交的話,不太妥當,也不利於Wikipedia:新聞動態候選/存檔和以後查看,有時其他人也可能對新聞動態的內容提供一些意見。之前的更新好像都還是在候選區放一下,不論是否Wikipedia: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Kethyga留言2023年2月7日 (二) 05:51 (UTC)[回覆]
非管理員應該也只能提交候選吧。管理員的話我不太清楚,看來這一規則並不實用,以後不用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2月7日 (二) 12:15 (UTC)[回覆]

新聞動態候選及刊登

管理員更新{{Itn}}後,請同時在相應條目對話頁頂部放上{{ITNtalk}}模板。但目前管理員在更新新聞動態後,幾乎不會選擇在條目討論頁添加{{ITNtalk}},此前也有很多條目是用戶自行添加。添加模板的好處是便於用戶了解某條目是否登上過首頁 / 何時登上過首頁。社群是否可以考慮使用機器人自動添加模板或其他辦法,歡迎提供建議。--東風留言2023年2月8日 (三) 14:21 (UTC)[回覆]

應考慮使用機器人處理。真是抱歉,刊登新聞動態時總是忘記要加模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2月8日 (三) 14:27 (UTC)[回覆]
支持機器人處理,不過或許可以直接插入MediaWiki:Common.js讓管理員在更新後自動update?--SunAfterRain 2023年2月10日 (五) 08:00 (UTC)[回覆]
BRFA範例編輯。--Xiplus#Talk 2023年2月11日 (六) 13:48 (UTC)[回覆]
在模板未全保護前進行的惡作劇編輯應如何識別?具體可見Talk:肛門Special:用戶貢獻/203.160.244.229。--東風留言2023年2月12日 (日) 05:24 (UTC)[回覆]
沒有辦法識別,反正機器人對舊的資料只會標註一次,看到有錯誤標註的移除就好。或是舊的乾脆就不要標記了?--Xiplus#Talk 2023年2月12日 (日) 05:27 (UTC)[回覆]
先改成只標記2006年1月10日以後的。--Xiplus#Talk 2023年2月12日 (日) 05:35 (UTC)[回覆]
或是選擇2012年9月28日,Wikipedia:新聞動態候選開始運作的時間點。--Xiplus#Talk 2023年2月12日 (日) 05:51 (UTC)[回覆]
禽流感在2004-2006不到兩年內就上了新聞動態11次,看起來較早期的標準過於寬鬆。--Xiplus#Talk 2023年2月12日 (日) 05:57 (UTC)[回覆]
是這樣的,而且早年間部分條目未建立,經常會直接加粗某國/某地主條目。--東風留言2023年2月12日 (日) 06:01 (UTC)[回覆]
而且似乎有些是普通用戶直接刊登的,不知是否有過討論。--東風留言2023年2月12日 (日) 06:07 (UTC)[回覆]
那我覺得只標記2012年9月28日以後會比較好,那麼2004-2006年間的要全部撤銷嗎?--Xiplus#Talk 2023年2月12日 (日) 06:32 (UTC)[回覆]
不麻煩的話可以考慮撤銷。--東風留言2023年2月12日 (日) 07:06 (UTC)[回覆]
但上了新聞動態也是事實,不應該因為「標準寬鬆」之類理由就當作沒有發生過,不建議撤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2月12日 (日) 07:22 (UTC)[回覆]
但這些標記的條目通常相關性不高,甚至可以認為是錯誤,例如上面舉例的禽流感,或是把某國家的事件都標註在該國上,例如美國。--Xiplus#Talk 2023年2月12日 (日) 10:47 (UTC)[回覆]
真是討厭工作被機器人搶了。--~~Sid~~ 2023年2月12日 (日) 04:59 (UTC)[回覆]
想要搶要比機器人做得還好啊,至少機器人不會在剛跨年的時候標錯年份。--Xiplus#Talk 2023年2月12日 (日) 05:13 (UTC)[回覆]
Wikipedia:不要搶機器人的工作,同時也要檢查機器人有沒做錯。——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2月13日 (一) 00:29 (UTC)[回覆]
2004-2006的標記已經人工複查並作出以下回退:
國家、地名、組織:Talk:釣魚臺Talk:多米尼克Talk:印度Talk:巴斯拉Talk:巴基斯坦Talk:美國Talk:利比亞Talk:以色列Talk:古巴Talk:巴林Talk:巴黎Talk:敘利亞Talk:朝鮮Talk:塔利班Talk:濟南市Talk:剛果民主共和國Talk:盧安達Talk:陝西省Talk:南美洲Talk:阿富汗Talk:烏克蘭Talk:蒙古國Talk:瑞士Talk:英國Talk:中國國民黨Talk:日本Talk:巴勒斯坦Talk:埃及Talk:印度尼西亞Talk:俄羅斯Talk:臺灣Talk:伊拉克Talk:聯合國Talk:加拿大Talk:地震Talk:伊朗Talk:GoogleTalk:香港
各地皆有的事物:Talk:流星雨Talk:聖嬰現象Talk:颱風Talk:鳥Talk:春節Talk:腦膜炎Talk:口蹄疫Talk:同性婚姻Talk:石油Talk:溫泉Talk:火山Talk:霍亂Talk:甲型流感病毒H5N1亞型Talk:禽流感Talk:肛交
--Xiplus#Talk 2023年2月13日 (一) 02:06 (UTC)[回覆]
目前需要社群討論為是否繼續補標記舊的新聞動態,方案有 (A) 從2006年開始標記(即全部) (B) 從2012年9月28日(新聞動態候選開始運作的時間點)開始標記 (C) 不補標記 (D) 其他日期,請給理由。--Xiplus#Talk 2023年2月13日 (一) 02:17 (UTC)[回覆]
古早的事情就不必管他了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2月15日 (三) 02:40 (UTC)[回覆]
如果錯誤編輯率可能低於10%或許A也無妨,不然中間空了一大段很奇怪--SunAfterRain 2023年2月15日 (三) 14:13 (UTC)[回覆]
傾向於A,除非A中較早時間段的動態明顯有過多不合理的部分,善意理解地話,應該大多數符合標準。或者列出一個表格,有質疑的就不標記?--Kethyga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11:40 (UTC)[回覆]
Template:Itn (Special:Diff/265040/265040), 像加藤正夫的去世感覺可以去掉,之前可能沒有 {{Itn/Recentdeaths}}--Kethyga留言2023年2月27日 (一) 01:44 (UTC)[回覆]
不能全拿今日的標準去衡量過去的情況。這種情況,個人認為仍然應該算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2月27日 (一) 05:07 (UTC)[回覆]
B,上方已給出04-06年間ITN刊登出現的部分問題。--東風留言2023年2月22日 (三) 05:16 (UTC)[回覆]

如何看待Shizhao君未經廣泛共識便移除新聞動態正在發生中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

結案:
望今後管理員處理雙方都沒有廣泛共識的爭議話題時可以在處理時提供處理依據,鑑於Shizhao君已經做出解釋,並且未見明顯反對,作為提案人關閉此議題。(IP變了)24.191.113.53留言2023年4月23日 (日) 16:04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背景

2023年4月11日FK8438在新聞動態候選提出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移除正在發生的新聞事件之請求,在未獲得廣泛共識前提下,提案人FK8438在4月15日提出:

從提案開始到移除期間(4月11日到4月20日)
(+)支持移除的用戶有:@MilkyDefer:@Sanmosa:@暁月凛奈:@63.135.169.240:@BlackShadowG:,其中IP用戶投票可能不符合ITN之規則管理員會以自動確認用戶的意見作為主要判斷依據,但是也會參考其他用戶意見作為判斷。,所以支持票數共計5票,除去IP用戶則為4票。
(-)反對移除的用戶有:@Lucien09:@忒有钱:@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Zheng.Z.Xu:共4票。
(=)中立用戶有:@Liu116:共1票。
在此期間還有@Ericliu1912:@神秘悟饭:@春卷柯南:並未明確投票,但是其觀點也具有建設性作用。比如:

投票過後,雖然準備在互助客棧進行進一步討論,但是並沒有討論,最後@Shizhao:君在4月20日以5比4(除去IP用戶則為4比4)情形下移除了首頁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

議題

第一:Shizhao君操作是否有爭議?社群對此有何看法?

第二:社群對移除請求是否有進一步評論和看法?--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09:07 (UTC)[回覆]

討論

@FK8438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09:11 (UTC)[回覆]
共識不是點人頭,看哪一方比較多人就可以了...你維還有這觀點的人要何時才要改阿...--~~Sid~~ 2023年4月22日 (六) 10:04 (UTC)[回覆]
共識需要達成多數同意,某些情況下需要雙方尋找妥協,此討論議題第一便是對多數同意提出質疑,第二點便是重新開啟共識形成過程,因為之前的討論雙方觀點並未達成一致,也沒有見到有人改票或者做出妥協。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0:24 (UTC)[回覆]
所以你們要放著合理且說服力強的理據不去看不執行,只點人頭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反對的人只要堅持己見,就算他沒有理據或者理據不合理,依照你的說法任何討論都無法達成共識。
舉個例子我只要做一件事就是對所有討論反對,不說理由,或者理由隨便掰你維就不需要運作了嗎?
然後請你給我比這兩個意見(Special:Diff/76796811Special:Diff/76795714)說服力更強的理據,你給的出來,我可以去說服書生君讓他復原ITN的操作。--~~Sid~~ 2023年4月22日 (六) 10:39 (UTC)[回覆]
在這個議題中,作為提案人我並沒有明確表達自身立場,並且為了中立我也不會表達自身立場,但是我確實提出了兩個議題和對事實的描述,待社群來討論。故而我(IP用戶107.161.182.163)也不會明確支持或者反駁您,謝謝。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0:49 (UTC)[回覆]
我沒有要你支持我或者反對我吧,不要曲解我的意思,等一下被一些站內用戶看到要說我不友善,違反維基禮儀了,中立的話你就不會提出這個議題了,除非你不會看理據只點人頭。
算了算了這議題我不想管,你們繼續點人頭好說共識好了。
然後你不需要跟我說謝謝,因為一些事情,現在我看到這兩個字會覺得有點噁心,請你見諒阿。--~~Sid~~ 2023年4月22日 (六) 10:59 (UTC)[回覆]
下方我有補充解釋為何提出此議題,閣下可以參考下。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1:07 (UTC)[回覆]
好的OK。--~~Sid~~ 2023年4月22日 (六) 11:15 (UTC)[回覆]
反對的人說的理由不合理你維要接受嗎?
支持的人說的理由合理你維就不接受嗎?--~~Sid~~ 2023年4月22日 (六) 10:07 (UTC)[回覆]
Sanmosa君說到的(Special:Diff/76796811Special:Diff/76795714)有人要拿出比這兩個意見說服力更強的理據去反駁嗎?--~~Sid~~ 2023年4月22日 (六) 10:15 (UTC)[回覆]
( π )題外話已將您的意見加入正確的討論區下方。--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0:19 (UTC)[回覆]
(~)補充,這個議題第一段話對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的引用可能引起不中立的異議,在此聲明一下,我是在看到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的評論後才注意到該事件的,這是我對這個事件初始認知,因為對事件進一步了解(背景部分)引出了上述兩個議題。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0:49 (UTC)[回覆]
雖然我不想管了,但我還是想說說我看到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這個意見Special:Diff/76910686/76911382的想法的,我的想法是點人頭說共識而已,又沒在管理據,不要說的那麼神聖,這叫會數數的小朋友來點就可以了。--~~Sid~~ 2023年4月22日 (六) 11:14 (UTC)[回覆]
@ASid:請停止曲解我的原意。我的發言是基於討論未有壓倒性(涵括無明顯合意、後續互助客棧討論尚無開啓)共識之前提下,此處理本就會引起爭議,而非對理據置之不管。我也還是想説説我看到Asid君的上述意見的想法的[開玩笑的],我的想法便是直接說結論不談過程而已,又沒在管安穩,不要説得那麽神聖,這叫任何一位不以保持開放、好客和包容的心態參與討論的用戶來非管理員關閉討論就可以了。謝謝。——WMLO議程表 2023年4月22日 (六) 13:45 (UTC)[回覆]
原來是這樣啊soga,對不起阿是我誤會了你的意思,不過建議下次可以說明白點。--~~Sid~~ 2023年4月22日 (六) 14:09 (UTC)[回覆]
知悉。另我剛剛情緒也有點上來,也稱之爲「曲解」確實未免情緒化。如有冒犯,請包涵。——WMLO議程表 2023年4月22日 (六) 14:12 (UTC)[回覆]
一點都不情緒化,也沒有冒犯我,我搞錯你的意思,你只是解釋一下而已,這沒什麼大不了的XD。--~~Sid~~ 2023年4月22日 (六) 14:16 (UTC)[回覆]
(~)補充,對移除請求投票(+)支持的用戶還有@184.74.99.214:,但是其在移除後才投票(投票可能無效,但是其觀點可作為參考),並且為IP用戶故而忘記在背景中描述其投票,在此補上並@之,還請見諒。至此該請求相關討論參與者應該都@了。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1:03 (UTC)[回覆]
除了硬性規定以外,基本上管理員對於新聞動態之刊登或撤除應當有裁量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4月22日 (六) 11:50 (UTC)[回覆]
謝謝解釋,能否提供支持其觀點的相關方針和指引?( π )題外話另外感謝修改格式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2:01 (UTC)[回覆]
在這裡找到了請確保該新聞內容已在WP:ITNC達成共識。這裡是唯一可以討論新聞動態的地方;由於這裡的共識達成難度比條目存廢、條目評選等討論低,因此建議管理員採取各自最佳的判斷。一般來說,編者在新聞動態候選頁面中發表支持或反對的觀點,只要合理的論據足夠多,不出幾個小時支持發表的共識就會明確出現。如果共識還不夠明確,請再把提名放一段時間,尤其是還不夠24小時的提名。一旦提名達成共識,請不要馬上移至存檔區,而是將提名模版中的狀態改成「已發布」,並在討論的末端加上「已發布」並簽名。 ,是這個嗎?但是我的質疑仍然有效,未達成廣泛共識(5比4或者除去IP用戶是4比4),並且FK8438說要去客棧進一步討論短時間無壓倒性共識的話,不如去戶住客棧討論,等有結果後再說。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2:42 (UTC)[回覆]
(~)補充,此議題並未試圖指責誰,並非常認可Shizhao君長期以來對社群的貢獻,我剛剛好不容易才找到了相關方針,並且方針頁面Wikipedia:新聞動態/管理員指南還存在未本地化情況,故而現在懷疑管理員和用戶之間對相關方針和指引的理解是否存在差異?因此導致此種情形發生?看過Ericliu1912君的回覆後更加傾向於此觀點。即用戶認為需要基於共識,而ITN特殊性質(缺乏關注度和需要時效性)導致管理員擁有更大裁量權,用戶和管理員對ITN運作方式之理解存在差異,如果是因為我對ITN運作方式理解有誤,那麼還請關閉此議題,同時也請管理員明確ITN運作方式上的差異。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3:21 (UTC)[回覆]
不是有用戶認為無共識,共識就不存在。
共識不是投票,共識成不成立,要看支持或反對的依據是否成立。請勿將人數作為依據。ASid已經為您解釋了。
反對的用戶認為要依據WHO的判斷,但這與ITN正在發生項目的共識相悖。
Wikipedia:新聞動態Wikipedia:新聞動態/管理員指南是論述,不是方針。僅WP:ONGOING一段是指引,而這一段內容正是撤下的依據。——暁月凜奈 (留言) 2023年4月22日 (六) 13:31 (UTC)[回覆]
感謝澄清,依照指引要討論新增或移除重複發生事件,應該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進行。,故而FK8438在新聞動態候選提出的移除請求本身就是不被認可的,更不可以此請求中的理據和討論觀點作為移除理由,相反在此前已經多次在互助客棧討論過移除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其結果是保留居多。所以仍能推定該次移除操作還是涉嫌不符合有關指引和規則。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3:41 (UTC)[回覆]
這根本不是重複發生事件。--MilkyDefer 2023年4月22日 (六) 13:46 (UTC)[回覆]
好吧,請原諒是我對相關指引理解有誤,但是這裡有幾點不懂,還望解釋:第一:提案並沒有壓倒性共識;第二:共識成不成立,要看支持或反對的依據是否成立,管理員在執行操作時並沒有指出(-)反對一方的哪些依據不成立便做出了裁決。我想後者是爭議的主要原因,因為儘管(+)支持一方已經在依據中反駁了對方的依據,但是管理員在最終裁決時並沒有總結或者表達管理員裁決依據,相反直接操作引起了爭議。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3:59 (UTC)[回覆]
從您提出的「保留居多」看,您似乎還是將投票人數視為判斷依據,然而,這並不是合適的依據。壓倒性共識不是2952票通過[開玩笑的],如果一方的理由不成立,票數再多也不能作為依據。「要看」不是「要列明」,管理員是執行共識的人,不是寫文章總結共識的人。——暁月凜奈 (留言) 2023年4月22日 (六) 14:09 (UTC)[回覆]
下方我有解釋關於對於數量的誤解,此外如果一方觀點不成立,另外一方不將其視為不成立,如何證明共識產生?此提案的提案人已經確認了無廣泛共識,並說了短時間無壓倒性共識的話,不如去戶住客棧討論,等有結果後再說。,然而雖然提案人FK8438和任何人並未去客棧開啟新的討論,但是管理員不應視為討論已經結束,更不應該在尚未取得共識前執行操作,在這裡的問題是:第一:是否存在共識?第二:管理員能否繞過共識直接操作?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4:26 (UTC)[回覆]
「移除或新增重複發生事件」是指奧斯卡金像獎頒發這類每年(即重複)都會發生的重大性事件,如果需要討論或移除類似的事件,需要在互助客棧討論。——WMLO議程表 2023年4月22日 (六) 13:58 (UTC)[回覆]
感謝解釋。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4:31 (UTC)[回覆]
(~)補充,我並沒有點人頭[開玩笑的],我認真閱讀了移除請求中每個人的觀點,但是提案並沒有壓倒性共識,我在上方背景的投票旨在總結當時討論結果,並不想完全複製原始討論每個字,例外是為三位未投票的用戶直接複製了其評論,雖然其評論具有傾向,但是我不便於代其總結,最重要的是背景段落多次提供了指向原始提案的連結,任何希望閱讀他們觀點和理由的人都可以點進去看原始討論。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4:09 (UTC)[回覆]
如果認為有再加回去的必要,可以再去ITN候選那裡提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4月23日 (日) 02:36 (UTC)[回覆]
總結一下:
  • 維持方主要觀點:
    1. 以世衛為準
    2. 不結束就不撤下
    3. enwiki撤不撤與我們無關
    4. 少數相關條目還有更新
  • 移除方主要觀點
    1. 大部分相關條目多已不怎麼更新
    2. 條目內容都主要為2020年或2021年的內容,已經需要更新
    3. 不少國家和地區都不再積極或早就停止公布數據
    4. enwiki已經撤下
    5. 張貼到「正在發生」中的條目需要定期更新...如果條目的最新更新時間比目前ITN上最舊的新聞簡述還要久遠,那麼...通常不足以使其被列入「正在發生」
    6. 條目不應因其新聞價值以外的原因而保留在頭版
很明顯移除方的觀點更合理,更符合維基百科當前的方針和基本精神--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4月23日 (日) 02:54 (UTC)[回覆]
認同。 ——魔琴 [ 萬戶涕淚 ] 2023年4月23日 (日) 11:40 (UTC)[回覆]
感謝解釋,可以接受其解釋,已做出妥協,可以結案了24.191.113.53留言2023年4月23日 (日) 15:30 (UTC)[回覆]
我是提案人,看起來VPN的IP變了。24.191.113.53留言2023年4月23日 (日) 15:51 (UTC)[回覆]
當新聞動態刊登出現問題之時,社群可以在互助客棧等討論區提出異議,要求管理員解釋。現在當事人業已做出回應,我的想法是Shizhao君有權按社群共識處理新聞動態事宜,並尊重他對於社群共識的判斷——儘管其結果與個人主張不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4月23日 (日) 07:49 (UTC)[回覆]
我的想法是,Shizhao有權按社群共識處理新聞動態事宜,同時尊重其他不同的意見——如若每個管理員在處理隱性規則時,就能如其現在般總結,那麼也無需耗費後續討論的行政資源。我想管理員事前多打兩百六十三個字的總結,要比事後的我們這個討論打七千個字要安定得多。我們不是為追求自己的個人主張的實現而提出質疑,而是確保討論的過程儘可能避免的爭議。結果是「好」的,不意味著容許其事前過程之瑕疵。如蘇格拉底所言,一個好的結果,自然是需要通過好的過程討論出來。——WMLO議程表 2023年4月23日 (日) 13:25 (UTC)[回覆]
基本上同意。之後Shizhao君在處理這種爭議話題的時候,建議把理由也一併說明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4月23日 (日) 15:17 (UTC)[回覆]
是的,希望這次可以樹立一個榜樣,今後就爭議話題處理時管理員可以提供裁決依據,管理員作為一個中立的處理人考量和比較依據時更有說服力,此外如果對處理不滿,還可以對管理員處理依據進行反駁。24.191.113.53留言2023年4月23日 (日) 15:30 (UTC)[回覆]
--陳白腸留言2023年4月23日 (日) 14:02 (UTC)[回覆]

論明與隱

  • 其實這個問題在我看來可從「共識」這一概念的分化角度談起:在我們編輯維基百科長久的歷史經驗中,基本上能歸類的共識分兩個:一、有明確一致性的;二、不明確但在理據上傾向一方的。
前者我稱之爲「明性共識」如果這個ITN的除名是基於一致性的明確(比如參與討論的八個人或絕對多數表態贊成移除),那麽管理員直接結案並不會引起爭議;
後者可稱之爲「隱性共識」固然支持一方的理據在管理員看來合理,但這類結案在總結中把反對一方、後續過程的可能影響及其他因素直接給排除了出去,將更容易引起爭議(其中一個例子可參考台灣國家元首列表的存廢復核,雖與此案件不相同,但可藉鑒)。基於這點,我認爲管理員在處理後者時,至少考量到爭議最小化,也應作出相應的措施。而這種訴求,我也認爲合情合理。一件事情本心是好的,不代表其過程中的不好或瑕疵是不應被質疑的。——WMLO議程表 2023年4月22日 (六) 14:35 (UTC)[回覆]
我認為對於「隱性共識」管理員應當在最終執行時總結裁決依據。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4:43 (UTC)[回覆]
有趣的一點是,我們很常在一些無必要的議題上自由發揮,討論要不要更動。但一旦涉及管理員這種對站務處理有決定性權利的意見,必有人讓大家對管理員不要過多苛責、引用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表示處理站務很不容易之類。往往這種聲量也有不少人支持,也難怪有人會稱你維是「獨裁社群」了。--WMLO議程表 2023年4月22日 (六) 14:58 (UTC)[回覆]
我們不能因為不認同的觀點被作為最終裁決而質疑這裡是否存在獨裁,我們能做的是對方針、指引等規則的遵守,而這些規則來自廣泛共識。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5:16 (UTC)[回覆]
我們需要的或許是WP:ITN的指引化。--Taeas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5:2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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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修改/明確ITN針對大規模死亡事件的提名規則

對大規模死亡事件的定義無共識,然而多數人同意在建立大規模死亡事件條目時可更不偏向中文圈中心。--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5月2日 (二) 10:3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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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ITN對於大規模死亡事件充滿了偏見和不公,其大規模死亡事件經常具有地域性,偏重於華語區、東北亞、歐美,比如北京長峰醫院火災29死於4月19日提名日本黑鷹墜機5死於4月7日提名,美國納什維爾學校槍擊案6死於4月2日提名,但是同時期內(前後15天)發生的其他大規模死亡事件卻被忽視(突尼斯難民船沉船33死英語2023 Tunisia migrant boat disasters布吉納法索恐怖謀殺44死英語Kourakou and Tondobi attacks奈及利亞衝突46死英語Killings by Fulani Herdsmen in Nigeria葉門踩踏事件85死英語Sanaa stampede墨西哥難民營火災40死英語Ciudad Juárez migrant center fire、印度大巴翻車13死、印度墜井36死英語Indore stepwell collapse),以上事件不僅沒有被提名,也沒有相關條目,也沒有將描述列於portal:新聞動態,不得不質疑你維這種偏見到底是編者關注角度問題還是規則限制,但是可以確定的是,這樣的偏見長期以來便存在,並不是這15天產生的。值得注意的是有兩條ITN規則旨在為地域偏見的新聞辯護和禁止反對地域偏好新聞(請不要毫無理由的抱怨維基百科過度偏重其他地區或者忽略某個地區,畢竟維基百科並不是全面的新聞媒體。請不要指責其他用戶理性的提名、支持或者反對行為是出於個人偏見、地域關係或者是利益關係。)這樣的規則在普通新聞下我沒有意見,畢竟中文維基百科可能會更偏重中文區發生的新聞,但是當面對大規模死亡時我便質疑這樣的規則是否是恰當的?如果推理出恰當豈不是你維證明了「一個生命比另外一個更重要」這樣荒謬的結論嗎?此外,我還理解沒有條目無法提名的情況,但是有時候ITN是先有提名後有條目,提名後更多編者看到了新聞,便投入條目擴充、新建和編輯中,這是一個雞生蛋、蛋生雞問題,但是地域偏見的規則可能會導致沒有雞也沒有蛋。由於我不是編者,我無法就具體規則進行起草,但是有幾點建議:

  • 第一,鼓勵編者將大規模死亡事件的新聞添加到portal:新聞動態以促進關注度、促進條目建立。
  • 第二,對提名到ITN的大規模死亡事件新聞一視同仁(讓地域偏好規則不適用於大規模死亡事件)。
  • 第三,定義「大規模死亡事件」提名的門檻、規模、影響度、關注度。
  • 第四,使規則在生命面前更加公平。

就以上向你維提出建議,希望可以推動相關規則、方針和共識的建立,謝謝。--184.74.99.214留言2023年4月20日 (四) 11:52 (UTC)[回覆]

您說的確實有道理,但是我不得不(-)反對:您舉例的這幾起事件中維都沒有條目,ITN有一個前提是必須有相關條目才能提名,就中維來講目前來看除非是具有全球關注度的事件(例如造成重大傷亡的商業客機事故,如AF447ET302MU5735等)否則很難第一時間有條目,列入新聞動態我(+)支持,但是很抱歉沒條目確實上不了ITN。--忒有錢🌊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3年4月20日 (四) 13:17 (UTC)[回覆]
維基百科不是新聞報導,不寫條目就無法提名。
不過就此問題中的人禍而言,應當以當地社會現實爲準;以槍擊案爲例,槍擊死亡在日本堪稱一年一兩遇,而在美國每年成百上千,在美國死亡二十人的槍擊案甚至不如在日本死亡一人的槍擊案罕見。
因此,僅有平民死亡的人禍,建議以各國謀殺率為標準,死亡人數少於該國年謀殺率二十萬倍者,一概不登。(但以50為上限,即年謀殺率二十萬倍超過50者以50計)例如美國年謀殺率為十萬分之6.5,其二十萬倍為13,死者僅有平民且人數少於13人的美國大規模槍擊案一概不登。此標準僅限制平民死亡人禍,不論天災。--— 表示就對聚集性疫情進行的打擊作出高度評價 2023年4月20日 (四) 13:21 (UTC)[回覆]
你這個「平民」的說法很耐人尋味啊。死14個服役的士兵也能登是嗎?--MilkyDefer 2023年4月20日 (四) 14:45 (UTC)[回覆]
引用一下黑暗騎士的台詞:
--184.74.99.214留言2023年4月20日 (四) 15:11 (UTC)[回覆]
本人設想的平民是相對於維基百科的notability標準而言,滿足通用notability或人物notability標準的人物即非平民,反之則為平民。可將平民標準簡化為中英文維基百科有無死者條目,無即平民;不公佈死者身份的人禍也適用此標準。--— 表示就對聚集性疫情進行的打擊作出高度評價 2023年4月21日 (五) 01:22 (UTC)[回覆]
(+)支持悟飯君的提名標準,非常贊同不能一概而論,必須根據每個國家的情況來衡量。但是這樣公式有些難以計算,會顯著給提名人、管理員增加負擔,甚至可能引起「一些小國還要費力找歷史死亡數據,乾脆不提」這樣消極的情況。
完全理解兩位(@忒有钱:@神秘悟饭:)關於「沒有條目不能提名」的規則,我的建議也沒有致力於將沒有條目的內容提名到ITN,但是確實希望社群可以鼓勵將這樣的事件添加到portal:新聞動態 —> 然後促成條目建立 —> 從而符合提名規則。問題是你維對於偏好地區外這類新聞實在不敏感,或是其他什麼我不知道的原因?你維長期就有這樣的偏見/偏好,我也一直沒有說什麼,但是恰逢這15天有那麼多起具有對比性的密集死亡事件,這樣對比之下這種偏見太刺眼了,希望可以有相關共識改善現狀。184.74.99.214留言2023年4月20日 (四) 14:48 (UTC)[回覆]
反對任何企圖用量化公式決定相關新聞動態刊登標準的提案,新聞動態不是這樣運作的。另外,某一事件沒有登上新聞動態,可以說八成是不重要,或是編者沒有關注,跟什麼系統性「偏見」壓根兒就沒有關係;解決後一問題的根本辦法是促進社群參與,包括更新條目及提出新聞動態候選。比起在這邊批評體系的缺點,不如自己下去改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4月20日 (四) 16:11 (UTC)[回覆]
除去上面的個人看法,相關提案就查證等行政成本而言實際上也是窒礙難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4月21日 (五) 01:24 (UTC)[回覆]
應比現行的憑空判斷簡單。一,擧證責任在於提名方、反對方、反反對方。管理員無需從頭開始舉證,若無合理反證即予采納。二,可將平民標準簡化為中英文維基百科有無死者條目,無即平民;不公佈死者身份的人禍也適用此標準。三,謀殺率採用英維數據,查詢便利。--— 表示就對聚集性疫情進行的打擊作出高度評價 2023年4月21日 (五) 07:14 (UTC)[回覆]
中文維基百科不是宣揚民粹主義的地方,我認為IP説的話有言過其實之處。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4月20日 (四) 16:12 (UTC)[回覆]
(同樣的意見,請去「論『你維的ITN的偏見』」 那篇討論串看)。--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3年4月20日 (四) 16:20 (UTC)[回覆]
上述公式化草案讓我想起每個奴隸將按五分之三個自由人計算之類的概念,先不論「既要平等對待」又要「不能一概而論」是否有邏輯上的矛盾;但這種公式化生命的新聞刊登標準,何嘗不是一種對生命的衡量?——WMLO議程表 2023年4月20日 (四) 16:57 (UTC)[回覆]
維基百科不是給人樹碑立傳的地方,而只是一個知識的傳遞渠道。一件事能不能寫成條目,並不意味著這件事的死者有沒有受到尊重,它只是反映了編者寫作主題的傾向。編者自然有他的認知圈,有他比較熟悉的地方;同樣,讀者也有其認知圈,而編者和讀者的認知圈大致是相同的。如果突尼斯沉船、布吉納法索謀殺諸案都有幸在本站成條,它們的瀏覽量一定比北京醫院火災等少。到時是不是又有人要提出「本站讀者充滿偏見」云云的意見?當然我承認,IP用戶希望維基百科內容豐富自是好事,可惜房子不會憑空拔地而起,您可能需要親手修建它。 ——魔琴 [ 萬戶涕淚 ] 2023年4月20日 (四) 18:19 (UTC)[回覆]
我認為更大的問題是提及的死亡事故還沒有寫條目,而這一定程度與系統中心有關,其實最簡單的就是,把條目寫出來了,再推ITN,一般情況來看應該能推上。怎麼說呢,這也算是某種程度的「沒壞」?——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4月21日 (五) 01:00 (UTC)[回覆]
(+)傾向支持,但前提是要有條目,去年什麼軍官訓練事故也能上ITN就有點扯了。-- N503JB -| 2023年4月24日 (一) 12:25 (UTC)[回覆]

已經7天沒有新留言,我姑且作一結,如果任何人不同意可以取消這一結。--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5月2日 (二) 10:3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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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你維的ITN的偏見」

尊重各方意見,且有關意見已提至客棧/方針區,7日無新留言作結。--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4月29日 (六) 10:3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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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言論來自一位IP用戶在ITN在關於北平長峰醫院火災事件的強烈反對聲明。

雖然跟此次ITN提名沒什麼關係,但我認為這種意見十分重要。很多時候這種在非華語地區的災難除非影響力很大不然只會挑幾個上。「...過去大約半個月左右發生過多起大量死亡的事件...但是可沒見你維提名...」雖然這位IP用戶編輯不多,但這些言論確實是真實且十分重要的。你維一邊兩三天紅色警報也難以更新ITN一邊又不去翻譯確實十個嚴重問題。當然,現在高ITN的人真的太太太少了,而且基本上有時候很難注意到非華語地區的事件,建議在我維[開玩笑的](尤其是英文維基百科)的ITN上做bot自動判斷/使用ChatGPT快速翻譯來解決人手不足和語言性偏見問題。望諸位給予看法,無人身攻擊。--FK8437留言2023年4月20日 (四) 10:32 (UTC)[回覆]

除非找出反例,有好幾個中國大陸的重大傷亡火災是能提名通過ITN的。至於國外的案例,要麼能出條目,要麼也能通過ITN投票,一樣能上吧?——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4月20日 (四) 10:50 (UTC)[回覆]
類似的,暫時找到,高雄城中城大樓火災,好像沒上過ITN。——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4月20日 (四) 10:51 (UTC)[回覆]
但是討論頁說它上過啊。--MilkyDefer 2023年4月20日 (四) 14:48 (UTC)[回覆]
對不住,眼花了 囧rz……。(因為大陸的那些都放在頁頭了)——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4月21日 (五) 00:54 (UTC)[回覆]
  • 他可以擬一個提案,死三十個才能上 ITN ,死一個安倍晉三不能上 ITN 。無法提出公平合理的方案的話,只是在用負面情緒感染社群,用無聊的政治正確或逆向政治正確干擾社群運作。 -- Shyangs留言2023年4月20日 (四) 11:22 (UTC)[回覆]
  • 如果這樣的話,以後最近逝世Death相關模板都可以廢除了。反正都說應該要尊重死者嘛,那維基百科本來就可以不要放上誰又死了。別人會死,以後這些用戶有一天也會死,不要懷疑。雖然講的很難聽,但就是事實,就看獨裁社群是不是有在尊重死者。--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3年4月20日 (四) 15:27 (UTC)[回覆]
中文維基百科不是宣揚民粹主義的地方,建議像IP這樣的言論一概可以忽略。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4月20日 (四) 16:05 (UTC)[回覆]
(然後不得不説,Z7504這裏説的話跟我在簽名裏引的那句凱恩斯説過的話有異曲同工之妙。)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4月20日 (四) 16:06 (UTC)[回覆]
他都有空批評了,怎麼不自己提案?沒有人會禁止啊,管理員也不會刻意拒絕刊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4月20日 (四) 16:24 (UTC)[回覆]
那位用戶言論確實過激,但真的想Shyangs的說法去告一個公平的提案就好。--FK8437留言2023年4月20日 (四) 23:56 (UTC)[回覆]

論「你維的ITN的偏見」的偏見

見某Ip用戶於ITN提名留言,發表一些個人之淺見:坦率而言,自人類社會長久演變以來的不同社群分支(諸如不同居民小區、因不同目的成立之社群)本就會有因周圍環境的對某類事務額外關注的傾向,這是相對普遍的價值觀:如你容易看到所在社區鄰近的報紙,但很難看到八百公里外的報紙。這並不意味著報紙上的內容有差異之類,而是我們缺乏去主動瞭解的契機。
因社群環境所形成的額外傾向,並不代表全然是對生命的衡量、蔑視或不公。這只是人的慣性而已,也沒有需要特別譴責的。另本站沒有在任何方針或指引施行事實層面對「生命的歧視」概念。如果認爲其他地方的重大傷亡事件值得登上ITN,我個人建議最好的方式是自己先去寫這些條目,再提交到諸君的面前審議,得過且過;以身作則,也好過忽視人類普世觀,進而以個人的道德觀在本站宣稱「這個社群有對生命的偏見」的偏見。--WMLO議程表 2023年4月20日 (四) 16:36 (UTC)[回覆]

7日無新留言作結。如有反對可取消,否則系統將自動存檔。--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4月29日 (六) 10:3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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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ITN獲選標準門檻

此前的類似討論:建議修改新聞動態發表程序

最近ITN又雙叒叕出現了在無人提出任何意見(提名者除外)的情況下直接刊登的情況(2023年山東平原地震的提名,雖然這個提名是我提出來的但是說實話我開始根本沒抱著能上ITN的希望),這次刊登在社群中也引發了小範圍爭議(包括管理員Ericliu1912在內,數名用戶在該提名下提出反對意見)。為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本人在此再次提議禁止將無人參與的新聞動態提名刊登(除非符合ITNR,或者ITNR事項直接忽略提名步驟)。--忒有錢🌊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3年8月14日 (一) 17:25 (UTC)[回覆]

(+)傾向支持。關於平原地震的看法,感覺有地域中心的成分,中國大陸部分地區短期影響高,長期影響中,國際影響低。提議中的描述和來源未體現重要性。從Wikipedia:新聞動態來說,「最近發生以及具有廣泛興趣的事件」、「不是一份電子新聞」,但「廣泛興趣」是指國際影響還是大量人群,不是新聞是約束主題持續影響力還是條目內容。「所提名的新聞必須取得共識。」為指引,但可能牽扯到執行人是否要避嫌和能否WP:IAR,因為新聞的時效性很重要,並且我相信執行人傾向執行自己贊同的提議,並且執行人理應更熟悉獲選標準。Wikipedia:新聞動態#重要性又有指出,僅特定人群感興趣不是有效反駁。--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15日 (二) 08:04 (UTC)[回覆]
ITN的邏輯就是提名至少8小時以後,如果直到排隊到應該更新時,還沒反對意見就視作同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8月16日 (三) 02:56 (UTC)[回覆]
我認為還不如對ITN感興趣的,監視住ITN頁面,有任何認為不合適的應該直接反對,這樣不就可以阻止部分不合適非重複類新聞的提報?——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16日 (三) 03:49 (UTC)[回覆]
不過只就此例,特定震級以上的地震是否屬於具有重要性的新聞,無論何處?或者說什麼樣災害或災難算重要性,例如俄羅斯炸了一個油站美國某離島燒個精光。——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16日 (三) 03:53 (UTC)[回覆]
個人認為就此例來說評判標準是「是否有重大人員傷亡」,和震級關係不大。--忒有錢🌊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3年8月16日 (三) 14:01 (UTC)[回覆]
我覺得人員傷亡只能作為事件影響的因素之一,涉及人群、頻次和後續影響客觀影響關注度,不過新聞適用人群很難取捨國際化或某種標準的受到關注。如2018年夏威夷彈道飛彈誤報2012年邁馬納清真寺襲擊事件2017年西奈清真寺襲擊。西奈清真寺的傷亡明顯高於夏威夷飛彈,但條目30日內訪問量前者30、後者1,520。以及邁馬納條目就不太具有百科性。--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16日 (三) 16:06 (UTC)[回覆]

最近ITN換圖直接從月球25號跳過瓜地馬拉總統切換至柬埔寨首相,是否應設立標準規避此類現象?此外ITN時序是否應規定一切以兩岸四地馬新所在的UTC+8為準?--173.68.165.114留言2023年8月24日 (四) 01:44 (UTC)[回覆]

時序的話通常是按日期先後,然後一日以內按提交時間來更新(因為詳細時刻查證往往比較困難)。基本上我認為維基百科應該一切按世界協調時間,不用中原標準時間。——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8月24日 (四) 15:28 (UTC)[回覆]
如果將管理員作為共識執行方來看的話,管理員理論上僅應使用提名人提交的(或通過討論確認的)圖片,不過實際上圖片的更換比較隨意。--東風留言2023年8月24日 (四) 15:3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