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拯
生平
崇禎元年(1628年),登戊辰科進士,選上虞縣知縣,為官明恕,後升任戶部主事[1]。
參考
- ^ 《晉江縣誌·卷四十三·人物誌·宦跡五》:李拯,崇禎戊辰進士,授上虞令。所案訟牒,明是非而止,罕及刑楚,民服其明恕。出五年清俸以治學校,不借民工,不資贖鍰,而經營可垂永久,升戶部主事。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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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銓 |
明朝上虞縣知縣 崇禎年間 |
繼任: 余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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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元年(1628年),登戊辰科進士,選上虞縣知縣,為官明恕,後升任戶部主事[1]。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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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銓 |
明朝上虞縣知縣 崇禎年間 |
繼任: 余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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