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俊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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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俊彥(?—17世紀),開眉開美雪臞浙江嘉興府桐鄉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天啟七年(1627年),顏俊彥參加順天鄉試,中式舉人[2]崇禎元年(1628年)成進士,擔任廣東廣州府推官。當時市舶司官員都會在海外歸來的船隻掠奪貨物,並收受賄賂;他抵任後,拒絕舶商進獻的珠塔,遭兩廣總督熊文燦嘲諷,他回答:「不知道制府喜歡它,我還回了,不可再索取了。」令對方大怒。適逢海盜鄭芝龍在廣州出沒,熊文燦就藉機徵召他撫定;他在鄭芝龍舉辦的宴會不喝酒,又斬殺舞姬,說:「賊臣王敦也不會屈服於石勒,我奉王命而來,怎能被這些東西打動?」鄭芝龍感到羞愧,因此受撫,使熊文燦大感懊悔[1][3]

崇禎三年(1630年)他擔任廣東鄉試主考官,遭議論罷官,到十六年(1643年)復任松江推官弘光年間與徐葆初朱日爃賈必選陳文顯蔡宸恩文伯達吳憲湯姜紹書包壯行史延曇胡其枝汪挺余長弘沈璇卿周必強鄭俠如徐弘道工部共事,遷任營繕司主事南京失陷後隱居在菁山,建立菩提精舍修佛學。他在廣東時搜羅百多塊端硯,隱居後悉數勒在精舍牆壁,號稱「硯室」,之後因戰亂被毀壞,端硯全部損毀,有著作流傳;弟弟顏俊豪擅長詩歌,也出家為僧[4][5]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俊彥,字開美,桐鄉人。崇禎元年進士。授廣州推官,撫鄭芝龍,陳兵衛不少懾。
  2. ^ 光緒《桐鄉縣志·卷十一·選舉志上》:(天啟)七年丁卯科解元會稽曹惟才……顏俊彥 保甯鄉人,順天中式,見進士。
  3. ^ 光緒《桐鄉縣志·卷十五·人物志下》:顏公俊彥,字開眉,一字開美,號雪臞,崇禎戊辰進士,授廣州府推官。所司市舶往例向海外歸,必先取所居貨籍上陳,並有所饋;公始至,舶商以珠塔一座見遺,不受。是時熊文燦督兩粵,聞而欲之使人微諷公。公曰:「不知制府愛此,已還之矣,不可更取也。」文燦大怒,會巨盜鄭芝龍出沒諸島,文燦主撫,朝議令擇所屬吏往諭,文燦以前嫌檄公往。既至,芝龍所海艘數千大陳,兵衛盛氣迎入;少頃,布席出,諸姬行酒。公故不飲,竟斬姬,公笑曰:「王敦賊臣尚不屈於石尉僕,奉王命而來豈能以此相動耶?」芝龍慙謝竟就撫,文燦深悔之。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弘光)時工部先後司官可紀者,為徐葆初、朱日爃、賈必選、陳文顯、蔡宸恩、文伯達、吳憲湯、姜紹書、包壯行、史延曇、顏俊彥、胡其枝、汪挺、余長弘、沈璇卿、周必強、鄭俠如、徐弘道云。……調嵩江,遷營繕主事。南京亡,隱菁山。弟俊豪,字傑士,工詩,去諸生為僧。
  5. ^ 光緒《桐鄉縣志·卷十五·人物志下》:庚午,充本省同考,被論罷職。南臺建,補松江府推官,遷工部營繕司主事;鼎革後隱居菁山,築菩提精舍,勤修白業。在粵時搜得端硯百方,歸悉勒銘嵌置於壁,名曰「硯室」。兵亂,室毀硯亦不存,著作見藝文。 舊志,參《嘉禾獻徵錄》。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
  • 光緒《桐鄉縣志》·卷十一·選舉志上
  • 光緒《桐鄉縣志》·卷十五·人物志下
官衔
前任:
李長春
明朝廣州府推官
1628年-1636年
繼任:
孫襄
前任:
林慎
明朝松江府推官
1643年-?
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