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存档/2019年3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110.28.140.17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User11101010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Marungang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Stanley3366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User11101010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命运石之门0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03.163.216.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0953258578s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02.82.19.12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Chasmrelic194388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58.115.47.15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Zduehrh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Lee Ka Ki Jacky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Kriz Ju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蓝色水玲珑2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台湾奇案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Andy201901123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39.12.9.8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图百合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59.102.149.23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39.10.37.4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39.12.168.4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ZDARX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92.155.98.23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R.Chang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Joshua.R.Chong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200.53.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25.227.204.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蓝色水玲珑060606060606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Vicestheme1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唐朗瑜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Belemclip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001:B400:E239:5616:BB35:AFEC:EC83:998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Ijoifssiuhfuisdfesbooly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新丰高中最佳侧门奖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171.163.6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24.244.92.1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71.43.2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19.76.15.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49.130.130.11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36.231.83.6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2.119.138.22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58.176.77.9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圣玛尔锝国际企业社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联合资本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Wingggccc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01.12.185.6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23.19.105.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Trista14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Leftevent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10.28.167.3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Wcam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该图片上传者提供不实来源信息(违反WP:NFCCE),且无故移除删除性模板属于WP:VAN所定义的破坏行为,回退破坏属于回退权限的正常使用(WP:ROLL)。--Wcam留言2019年3月6日 (三) 14:45 (UTC)
@WQL:上传者说"我上传的这个文件是从来源A处取得的",但在来源A处确实找不到一模一样的文件,这难道不是不实声明?如果上传者自己修改了图片,正确的声明应该是“从来源A处取得,并做了XXX的修改”。另一个解决办法则是从来源A处再次下载图片并直接重新上传。图片上传者必需尽到WP:NFCCE所规定的举证责任(除非上传者不希望保留图片),这是方针规定。--Wcam留言2019年3月6日 (三) 15:07 (UTC)
嘿,来源里的文件“与所上传的明显是不同的文件(颜色、文件格式、®️符号)”这话你自己在我讨论页说的。文件格式(这个我最是莫名其妙)和商标符号算什么与源文件不同?拜托你才是搞清楚合理使用文件的限制吧。也就颜色能说一说,即使如此也不符合F3“无注明原出处的新上传档案将会被快速删除”,顶多是个提删而已。况且这个颜色本来就是该大学能用的[44]。“传者说"我上传的这个文件是从来源A处取得的"”,我没说过这话。浅蓝雪 2019年3月6日 (三) 15:10 (UTC)
算了,我已代为修正。--Wcam留言2019年3月6日 (三) 15:22 (UTC)

Luqi19950829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Isyanasarasvati90999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24.244.50.3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Bbplegal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命运石之门0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3.99.115.8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59.102.149.12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45.64.242.13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Walter Grassroot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Wanlutong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03.123.0.25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命运石之门0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郑宏辉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80.217.253.10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Chilingnicolelai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Theprisonerofhalfmanstudio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19.237.160.11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Nevadawest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45.64.241.12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61.239.92.5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Firewatertre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10.60.194.9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01.12.185.6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10.240.31.6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Bbplegal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4.0.154.4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80.217.157.3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白骨青灰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Xiplus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Walter Grassroot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又来罗织罪名了。连句完整的因为有这样的事实,所以违反了什么规定都说不出来,就知道说什么“你看看你过去被“人工智能”警告了多少次”。麻烦您指出具体什么编辑有问题。我告诉你,绝大部分都是没有问题的编辑,你试试用IP地址正常编辑条目,就知道过滤器误报有多频繁了。就这么说吧,如果我使用IP地址编辑条目的内容有任何扰乱的内容,我死全家,怎么样?你恶意推定还有理了?当然,您并不写条目,不了解,我不怪你。如果有管理员再次轻信你的这种基于恶意推定的草率指控,那我只能说中文维基百科的站务真的无可救药了。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5日 (二) 10:08 (UTC)
                  • 写大字是因为你说的话实在既不符合事实,又太侮辱人了。凭什么写大字就不对,你罗织罪名就对呢?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5日 (二) 10:08 (UTC)
                      • 麻烦您陈述您的看法,而不是一如既往地以乱枪打鸟的方式,在没有人能说明白到底为什么的情况下争取管理员封禁我。我再说一遍,世界上没有什么贴个链接就不言自明的事情。而且您又一次在基于恶意推定并不负责任地指控别人之后,无视对方的回应。您是不是想证明我是个坏人?如果是这样的话,请您停止,您那样做是错的。您如果想告诉别人我做错了什么,请使用语言说明到底什么事情如何错了,这样别人才有可能判断你说得对还是不对。顺带一提,超级王也是恶意推定我,把我说的话曲解为人身威胁的人之一。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5日 (二) 10:30 (UTC)

(!)意见:看起来比较像是有感而发,确实那是多余的感叹,但第三者也不至于解读成是在讽刺Ujui Uju Mandan。其实您可以自己去编辑他那句把多余的感叹删掉就好。--Fls81245 ♪呢喃的歌声♫ 2019年3月5日 (二) 01:11 (UTC)

  • 你可以说一些第三者不至于解读成讽刺我,但你不可以判断说不会有第三者那么解读。我还是那句话,您作为第三者,您认为那句“把自己洗白”的主语应该是谁?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5日 (二) 01:56 (UTC)
  • 看完Special:滥用日志/2606017之后感觉这个问题无解。我依据此,不在这个问题上持立场了,见谅。--云间守望 2019年3月5日 (二) 15:05 (UTC)
    • 如果可能的话,能让我看看那个滥用日志的内容吗?毕竟迄今为止这都是你们管理员圈子内部的交流。根据某位可能是管理员的维基人说,之前Techyan曾经暗示过某个滥用日志是封禁我的理由。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6日 (三) 04:53 (UTC)
      • 自己骂人的话无需我们多说了吧。但是要看可以,上任回退员 即可。--COHAF ■ 2019年3月6日 (三) 06:24 (UTC)
        • 我当然承认自己骂过人啊。我做过的事情我都承认。和某些死不认错的人,闭口不谈的人不一样。所以我说的不是骂人的话就都自动变成骂人的话了?这算是什么幼儿园道理?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6日 (三) 07:40 (UTC)
          • 那个过滤器里头的编辑明显是骂人的啊。--COHAF ■ 2019年3月6日 (三) 07:53 (UTC)
            • 我怎么知道那个过滤器里的编辑是不是骂人?我怎么知道什么话在中文维基百科会被过滤器判定为骂人?我相信你的人品,不质疑你,然而你现在说的这些能够让我知道我过去做错了什么事吗?至于你说的要求我申请回退员权限以获得知情权就更奇怪了。为什么要逼迫我申请回退员权限?你是在暗示只有具备回退员以上权限才有知情权吗?
            • 问题是这是第一次有人在维基百科告诉我这件事啊。朋友,我是一个凡人,不要以为管理员憋着不告诉我我就知道管理员说的是啥。管理员如果连基本的沟通技能都没有,是不是不称职?管理员封禁别人是不是为了阻止错误的行为?那么管理员为什么不指出什么行为是错的?您既然这么热心,要不要回去看看哪一次管理员封禁我的时候提过这件事?管理员利用信息不对等修理人,还有理了?还是说因为可以秋后算账,所以过去管理员的沟通失误都不是失误?(在这之前某个TG群里有人给过我类似链接,问题是我打不开,也没有人告诉我那个链接里边是啥内容。我猜测和你这次给的是同一个链接。)
            • 更何况您提这个啥意思?我做错过的事情我都承认,问题是我没做错的事情不可以冤枉我。这是常识吧?然后您提我过去做过错事,和这次投诉有任何逻辑关系吗?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6日 (三) 08:08 (UTC)
              • 冷静下来点,我仅仅是说WQL给于的过滤器内的内容是骂人内容而已,您说要知道内容,就给于建议上任回退员就可以看看这个链接。其余我没有意见。--COHAF ■ 2019年3月6日 (三) 08:26 (UTC)
                • 我连回退员的责任(注意,是责任,不是权利)是啥都不知道,你突然给我这么个建议,你让我说啥?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6日 (三) 08:31 (UTC)
                  • 我上面的建议上申请任回退员的回退员有内部链接至WP:RBK,里头说明了的职责是什么。另:看私人过滤器权限只有回退员以及管理员有。--COHAF ■ 2019年3月6日 (三) 11:28 (UTC)
                    • 抱歉,我认为您的建议很奇怪。首先那个过滤器的内容和这次投诉有什么逻辑关系,麻烦您或者任何其他人都行,说明一下。我反正是无法理解。其次,管理员过去从未告诉过我有这么个过滤器,也仅仅是暗示过,注意不是明示,我当时根本看不懂Techyan说的是什么,然后要求我改正,改正什么?我是个凡人,不是神,做不到未卜先知。更何况Techyan当时很明显地对人进行恶意推定,并且对我进行了人身威胁(呵呵)。之后他还在TG群里直接辱骂我呢。管理员处理别人,想要不告诉被处理的人具体原因,不是不可以,但这么做的话,教别人怎么改?归根结底,Techyan到底有没有期待过别人改善自己的行为?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7日 (四) 06:49 (UTC)
  • @CopperSulfate:,阁下请认真学习一下楼上某位的善意推理,Special:滥用日志/2606017🌜山西特产批发零售™️🌽🌶️🍎🍠🐓🐐留言2019年3月6日 (三) 23:25 (UTC)
    • 我哪句话没做善意推理呀朋友,您指出来。别总抒情。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7日 (四) 06:44 (UTC)
      • 别装着明白装糊涂。任何回退员和管理员都能看到刚刚那个日志里你打算说什么,要不是过滤器的话就给贴出来了。我还爱惜羽毛呢。指出来就是除权,别以为谁都和你一样随便,张口就来。--云间守望 2019年3月7日 (四) 08:42 (UTC)
        • @WQL(*)提醒:那个meta上的政策限制的是查核员、监督员、OTRS这样的用户而非回退员,里面说的“非公开资料”也不是过滤器日志这样的东西。--仍然相信友谊就是魔法达拉CuSO4崩吧提醒您:讨论千万条,文明第一条,沟通不规范,恋人两行泪。 2019年3月9日 (六) 01:39 (UTC)
        • 我怎么揣着明白装糊涂了?我当然相信我说过不文明的话,问题是我哪记得我具体说过啥?你这辈子没说过粗口吗?你说粗口的目的是为了锻炼和展示骂人技术吗?当然不是吧?那么你为什么竟然会觉得别人应当记得自己具体说过什么不文明的话?您站务水平可真够一说的。Techyan的沟通问题是什么?他可以不告诉我具体过滤器里收集的文字内容,但他至少应该告诉我有一个过滤器,并且该过滤器的内容我看不到。然而他没尽到告知义务,他只说:你自己看。我看什么?我倒是能明显看出他对我有敌意,您不会看不出来吧。我作为一个凡人如何能够理解他说的封禁理由是什么?你到底想没想过应该怎么向别人传递信息?您就这个思路怎么写条目?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9日 (六) 02:09 (UTC)
        • @WQL:您又跑到不相关的话题,在不举证的情况下批评我了,您这么干有意思吗?怪不得呢,你和钉钉、WG、Super Wang一样啊,当面不说明白话,然后找其他场合,仍然不仅不说明白话,还仗着自己恶意推定,攻击别人。您这样真有意思。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9日 (六) 05:32 (UTC)
          • DYKC里的人身攻击在互助客栈里的人身攻击 <<< 请注意,我可以接受您说我口吐莲花,但仅在您积极给出论证的情况下我才可能容忍您,注意,我在这方面比社群更宽容。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9日 (六) 05:41 (UTC)
            • 我已经举证了,欢迎所有其他回退员和管理员作证:Special:滥用日志/2606017。要我再补充一个,我会补充User_talk:122.211.109.58#请注意。以生殖器辱骂他人,抑或是拿一整个民族做为批判的靶子,恐怕换了谁都知道这并不高明。我想这是常识。--云间守望 2019年3月9日 (六) 06:01 (UTC)
              • 你是不是看不明白我前边说了什么,愁死我了。你和MCC214有同样的问题:贴个链接,不说主张,然后就觉得自己把应该表达的表达出来了,然后别人不理解就是别人坏。我再说一遍,你写条目的时候也是这种思路?不考虑读者?
              1. 你举证是你给其他有权限的看的人举证,但因为我看不到,所以如果想以那个为理由封禁我,就会出现一个问题:管理员封禁人是为了让人停止错误行为,既然如此,就要告诉别人什么行为是错误的。不能搞成“反正你就是不对,你自己想想你哪里不对。”
              2. 当初Techyan封禁我的时候没有举证。
              3. 你现在举证的目的是什么?请明示。难道说你是在一个月以后,替一个未正面回应的管理员,为他的操作举证?那岂不是证明了管理员当时没举证?
              4. 以生殖器辱骂他人当然是错的,我从未否认过。但您是第一个告诉我我做过这样事情的人。过去并没有哪个人对我做过这样的警告。明明您有能力告诉我您认为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仗着自己不明说,然后以“口吐莲花”来攻击我?你明知道我看不见那个内容,却做了恶意推定,认为我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您这样做对吗?
              5. 您附加的例子,是到现在为止第一次有人跟我直接提到的(然而有好几个人从来没正面跟我提过,却在各种各样的场合,基于自己的臆测,对我进行人身攻击)(HumbleBlue不直接地提到过,但他也一样在不要求我澄清的情况下做恶意推定),所以我第一次有机会回应:那句话当然有不好的效果,是不适当的,我当时因为很气愤所以说了不合适的话,这件事我从不否认。然而您说这个什么意思?突然之间附加论据支持一个上文中从来没有的观点,是不是也要像MCC一样,搞转进,堆材料,就为了证明我是个坏人?
              6. 我理解您有正义感,但您的方法真的有问题。迄今为止,我所看到的情况就是以MCC为主对我进行了很多错误的、根本不成立的警告和投诉,Techyan在不举证的情况下封禁我。你让我怎么理解?我只能理解为管理员借助罗织罪名的投诉来修理我。在我被Techyan封禁时,KOKUYO建议我写邮件保证不再有不文明言行,争取解封。我当时表示同意,但在同一天晚些时候我告诉他:我当然愿意不再做不文明言论,但我根本不知道管理员认为什么样的言论是不文明的,所以没有能力保证不再违规。(您可以说,为什么不善意推定管理员呢,你难道怕管理员借助信息不对称来修理你吗?我还真怕。因为当时Techyan对我表现出了敌意,而没有明确举证。)我毕竟当时已经要求过Techyan举证,但他拒绝了。我自那以后可有不文明行为?如果有,麻烦您投诉。(相比之下,Antigng跟我的沟通就要好一些,尽管他也表现出了傲慢的态度,但至少他明确举证,那么就算我不同意他的看法,我也知道他认为什么是错的,这样我有能力保证不做他认为错的事情。但Techyan根本就没有适当的沟通。)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9日 (六) 06:24 (UTC)
  • @UjuiUjuMandan:“我哪句话没做善意推理呀”?您这次提报本身就是对Walter Grassroot的恶意推定。您之前说他如不说明“把自己洗白也算是一种复苏吧”这句话的“自己”指的是谁,就只能认为那句话是对您的人身攻击,这明显不AGF。您有什么符合AGF的原因认为他那句话是在PA您呢?应该没有吧,如果有,可以告诉我。--仍然相信友谊就是魔法达拉CuSO4崩吧提醒您:讨论千万条,文明第一条,沟通不规范,恋人两行泪。 2019年3月9日 (六) 01:34 (UTC)
    • 很简单啊。您假设他说的不是我,您可否给出更可能的假设?善意推定不是放弃理性,如果有任何看起来合理的,让WG看起来更善意的假设,我当然愿意相信。您能提供吗?请注意,“单纯的感叹”不是合理解释,单纯的感叹也是汉语。动词一样有主语,不要为了“平息事件”而不讲道理。善意推定是尽可能把别人往好处想,而不是混淆是非的政治正确。您真的是仗着事不关己就滥用善意推定。(当然,这不是你的问题,中文维基百科误用善意推定的人太多了。注意,我说您仗着事不关己就滥用善意推定,也是欢迎任何更好的解释的,至少我没有推测您在偏袒WG或者您支持扰乱DYKC,也没有推测您和我有私怨。)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9日 (六) 02:07 (UTC)
    • @CopperSulfate:恰恰相反,我这次提报是基于善意推定:相信他应该有除了人身攻击以外的目的,所以才要求他澄清自己的发言。恶意推定是自己心里觉得别人是坏的,然后不要求别人澄清,却直接认为自己正确理解了别人的言行,然后进行批评,举例而言,WQL就做了这样的事:DYKC里的人身攻击在互助客栈里的人身攻击,他甚至看我个人用户页的内容,因为自己觉得不顺眼,就在不要求我澄清的情况下,只凭自己猜测,以“口吐莲花”来攻击我。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9日 (六) 06:04 (UTC)

AUBAAUBA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7.52.233.17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60.51.107.19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5.82.140.9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7.242.169.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59.102.149.8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36.234.235.1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刘慧卿很想成为丁部领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刘慧卿很想成为香港国首任总统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刘慧卿崇拜丁部领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刘慧卿是香港丁部领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Puncture the Lithium Battery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OWOOAOOWOOAO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001:B400:E27D:8B0D:9B0:AC40:60AD:F92E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Irisleikasi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14.47.37.21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59.102.149.16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白骨青灰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统派很讨厌丁部领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北京德清公益基金会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01.9.164.23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4月26日最适合斩支2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中国统派很讨厌丁部领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黄弘宇渣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Winertai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第一次全盘式恶意破坏有来源且有多人编辑之内容[72],本人已编摘-1.恶意破坏有来源有多人编辑之内容 2.林女说法放至"他说"是管理员提议也众议,并警告
Winertai不参予议题讨论不理会警告,再次恶意破坏有来原有多人编辑之内容[73],请予封禁。

(※)注意:单纯简化“不合比例”(单一来源说法过多)叙述的R1编辑争议,怎会搞到被申诉破坏?--Winertai留言2019年3月12日 (二) 06:42 (UTC)

(*)提醒:在已提报二次全盘式删除整段有来源有多人编辑,且管理员与众人先前众议放入之段落,并提报破坏后,Winertai再做第三次破坏请注意Winertai对此议题都不讨论,只有破坏行为。Chinuan12623留言2019年3月12日 (二) 07:02 (UTC)

Tutn.tw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流亡娜娜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49.28.35.16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透视人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21.124.27.7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Sovy.win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氟铀碳钾钇氧铀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林泳兰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林永淦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马耳他幸运5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Guanting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Biggame070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Guide071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武显贵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MingFW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林永难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高级外省人卢秀燕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反支复民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超自恋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Msgy738570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58.177.252.22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Tobyyue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Super Wang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您曾明确对我表现出敌意,此后没有什么其他能够判断您主观看法的有力证据,我认为您做了恶意推定,并非无由。”,这是您在上面写的,我也可以认为您在此做了恶意推定。--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3月12日 (二) 10:14 (UTC)
      • 拆开说,把话说明白:
      1. Techyan明确对我表现出敌意,这是事实,您是否反对?
      2. Techyan在对我进行人身威胁(“东三省随便找个地方我去找你”)和辱骂之后,并未有过任何否定自己过去所作所为的言论,也并没有任何看起来友善的行为。所以我说没有什么能够判断Techyan主观看法的证据。
  • (!)意见:@UjuiUjuMandanSuper WangWalter Grassroot:我查阅了一下相关的档案,此次争议似乎是由Walter Grassroot投票后,UjuiUjuMandan进行回应而起,Super Wang的留言是这次争议延伸的一部分。就这一问题,我对各位的建议是,请尝试搁置争议,使用更加礼貌的方式沟通,对他人做出讽刺或嘲弄无助于事情的解决,也不符合社群的行事规范,不受现行政策的提倡,三位在DYKC的发言和行为各有不妥当之处:UjuiUjuMandan称Walter Grassroot的条目是“摘抄儿童读物”,我认为这是有悖文明方针的,您应该更加尊重他人的编辑,在没有沟通的情况下直接提报到WP:AIV,也就是这里,我认为也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Super Wang对UjuiUjuMandan的评论并不见得友好,在被提报到了这里之后的态度我认为也不值得提倡;同样建议Walter Grassroot在DYKC投票时能尽量不发表与条目本身关系不大的评论,以避免引发争议。我了解Walter Grassroot和UjuiUjuManda有较长期的矛盾。但我建议双方以就事论事的态度直接指出对方行事存在问题之处,并适当听取对方的合理意见。我不希望各位的关系进一步恶化,到最后发展到有人做出恶性人身攻击的地步,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没有好处。希望各位能采用相对温和的方式解决争议,或至少通过协商进行一些妥协,达到能和平共处的程度。希望各位之间的矛盾能够到此为止。--クオン·目安箱⚗·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 2019年3月12日 (二) 10:43 (UTC)
    • @Kuon.Haku:Walter Grassroot确实曾经提交摘抄了两本儿童读物内容的烈士条目到DYKC,并且拒不改正。我认为那是事实描述,并非不文明。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13日 (三) 01:57 (UTC)
      • 我过去已经明确和Walter Grassroot说了几十次了,不要机翻,不要复制粘贴,不要胡乱加红链,不要不看条目就批量投支持票,不要发起一个DYKC评审之后连评审意见都不看,不要拿古文第一手材料拼条目。协商有用的话至于现在他反复对我做人身攻击吗?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13日 (三) 03:06 (UTC)
  • 我没有想到自己一句谴责侵华日军细菌部队暴行的言论会招致如此大的反响。真是忽视了社群的多样性,抱歉。🌜山西特产批发零售™️🌽🌶️🍎🍠🐓🐐留言2019年3月12日 (二) 15:43 (UTC)
    • 不过既然想到狗气球,还是忍不住放一则笑话:
    • 用他的话总结,“不是很懂你们汉人”。大家懂了么🌜山西特产批发零售™️🌽🌶️🍎🍠🐓🐐留言2019年3月13日 (三) 04:31 (UTC)
      • 您果然是个暗示流大师啊,不愧是中文维基百科摘抄派维基人里贡献最大的。您贴几个链接,然后没有主张。真的是只有自己人才懂。我连反驳都反驳不了啊,因为您连控诉都没做。真是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还是说只要您不提主张,您就可以逃避责任?要不您说说,是不是汉人都跟您一样说话?如果汉人都跟您一样说话我立即退出中文维基百科。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13日 (三) 08:03 (UTC)
      • 鉴于某些管理员有恶意推定匿名编辑,并且不承认自己做了恶意推定的倾向,我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会登录编辑。
        — 我不懂汉人
        — 2019年2月17日 (日) 13:37 (UTC)

        --S Wang👉中文—乌尔都语协作计划2019年3月13日 (三) 07:41 (UTC)
        • 我确实不懂汉人啊。怎么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汉人都像你们这样有话不明说,有错不认。我要是像你这么拐弯抹角说话我不如去死。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13日 (三) 08:03 (UTC)
          • 你能活下来真不容易。我就不信你没有“不明说”和“不认错”过。你不是要退出吗?以后真香的话你是给我钱还是让我弹你脑壳?咱赌点啥吧。--S Wang👉中文—乌尔都语协作计划2019年3月13日 (三) 08:19 (UTC)
            • 你就这个思路怎么写条目?
              1. 你可以不信,在维基百科上我确实在有意见的时候都明说,而且是就事论事地说。在我不对的地方都认错,我从不回避,从不装聋作哑,和您是不一样的。我在线下当然不会什么意见都说,但至少不会像你和WG一样,有意见不说,拐弯抹角地暗示别人以达到打击别人的目的。而且我真的活下来了,你不相信?我也不相信你竟然做不到啊。要不我怎么说我真的不懂汉人呢。
              2. 我是曾经要退出啊。我现在又不退出啦。怎么了?我曾经要退出就是因为觉得没办法阻止DYKC里的各种扰乱,后来不退出是因为我觉得有办法啦。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要投诉你?在我心里我觉得你也不怎么懂写条目,也不怎么会做评审,我并不和你一般见识,我投诉你并不是拿你当我的对手,我是为了做判例,为了纠正DYKC里的问题,让DYKC里不要总是充斥着这种阴阳怪气。你自己想象力丰富还怪别人不配合你?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13日 (三) 08:40 (UTC)
              • 投诉我就能解决问题,咱俩到底谁想象力丰富啊?你觉得我不会写条目做评审顶什么用啊?你“不和我一般见识”是不是还要我对你顶礼膜拜感恩戴德啊?你这人真有意思。你慢慢玩吧,别把自己号玩炸了。😂-S Wang👉中文—乌尔都语协作计划2019年3月13日 (三) 08:45 (UTC)
                • 通过投诉您的错误行为,让社群关于在DYKC不应该做什么事达成共识,从而最大程度避免今后在DYKC里出现同样的离题人身攻击。不然你以为投诉仅仅是用来互相倾轧排挤的?您最后这个收尾更是回味悠长,开始暗示我游戏规则了?好好说话,别抒情。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13日 (三) 08:51 (UTC)
                  • 请您不要再发表违反方针指引的言论,如“我在线下当然不会什么意见都说,但至少不会像你和WG一样,有意见不说,拐弯抹角地暗示别人以达到打击别人的目的。”,否则您将会被本人送上这裹请求管理员封禁,请自重。--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3月14日 (四) 09:29 (UTC)
  • 在中文维基百科上,狗气球重新定义了“汉人”。🌜山西特产批发零售™️🌽🌶️🍎🍠🐓🐐留言2019年3月13日 (三) 14:36 (UTC)

113.252.219.3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藏起反犬旁的狼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Kaison0610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01.12.206.19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Clairefd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Cdfzd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爱新觉罗氏 皇太极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Alexwu99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7.102.112.3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Verbsovoid2730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10.50.169.11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Mydjsound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 连续多次"全盘式"恶意删除"整段"有多项来源、且有多人编辑之内容[79][80]
  2. 违反讨论指引,光此条目编摘3月6日迄今屡对本人的扰乱、人身攻击已有八次之多。
  3. Mydjsound犯行A.全盘式整段删除、恶意破坏有来源有多人编辑之内容 B.林女是现身说法,非据说听说,该段放至"他说"是管理员提议也是众议 C. Mydjsound不参与议题讨论,直接破坏 D.Mydjsound屡犯扰乱、人身攻击 E.不但不理会破坏之警告[81]还随即再次人身攻击

1.160.56.9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Qünileliq-OZY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25.227.216.24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59.102.178.4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三如一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习猪席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Atprojecthouse2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Jocelyn21984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61.57.71.7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49.173.15.6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80.217.119.2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Andtyys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Kuojuiwei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有一个人能够在这个男人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Yoyo920503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Sohandsome8709106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21.124.27.7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反对我同意自己错口说了某些用户只看google,不去图书馆验证是“维基人肤浅”,这可能算是人身攻击吧?但我的所有发言都没有离题,怎么说我是AFD,DRV扰乱?请勿胡乱举报﹗--221.124.27.71留言2019年3月16日 (六) 06:34 (UTC)
VIP不是投票,没有支持/反对的,您现在是恶意推断,我胡乱提报。您已经被管理员禁封为傀儡了,解封后还持续与第1次禁封时候编辑AFD,RDV。傀儡马甲编辑就是算扰乱,其实不仅,是绕过禁封。您也同意可能是人身攻击言论,如果是有诚意,请撤回,不是在这里说。以上是绕过禁封,人身攻击,以及禁封IP解封后后持续使用该IP作出不当编辑。--COHAF ■ 2019年3月16日 (六) 07:24 (UTC)
私以为不像SM的作风。--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3月16日 (六) 10:49 (UTC)

Dermapro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USAdinosour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45.64.241.22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45.64.242.3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4.0.155.6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司波达也太君3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司波达也太君2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02.77.107.24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03.77.237.15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50.116.2.1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46.10.240.18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85.188.116.22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87.111.160.2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YAOJIUJI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48.153.62.16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Konata10032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Yop510469785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Ariel Lau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42.200.222.21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Stylidolby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已由管理员Xiplus执行  不限期封禁。--风云北洋Talk 2019年3月17日 (日) 10:55 (UTC)

119.246.95.18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19.77.204.15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40E:D0:2C1B:DC00:4074:58DE:A967:BFEC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42.98.42.5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2.119.138.22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Marchnuke3839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19.247.148.9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4.0.228.24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409:4070:231A:D5E4:0:0:AB4:60A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Hactlcpslaat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Dghongwei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Kenkenma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4.0.164.9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Snowdiana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已阅,但不能确定其编辑是否在骚扰阁下。另外,该用户未获充分警告。--风云北洋Talk 2019年3月14日 (四) 12:44 (UTC)
(…)吐槽符不符合标准似乎不是我们俩能决定的。MingFW留言2019年3月14日 (四) 12:55 (UTC)
怎么说呢,本人关注条目质量(eg.打造DYKC),同时也热衷于反破坏,因此常去条目讨论页参与条目探讨或者去VIP提报破坏,是很正常的,请勿见怪。在面对编辑争议时,个人希望冲突双方都能够冷静讨论,不宜使用报VIP等手段来较真。毕竟这样都会两败俱伤,解决不了问题。--风云北洋Talk 2019年3月14日 (四) 12:57 (UTC)
(…)吐槽 都说了我和TA都算不上有编辑争议(TA提的意见我采纳了,也耐性向TA解释了维基百科的规则,从未有过过激的语言),是TA一直执着于攻击本人。MingFW留言2019年3月14日 (四) 13:11 (UTC)
(:)回应 让管理员来判断。--风云北洋Talk 2019年3月14日 (四) 13:14 (UTC)
(…)吐槽TA对本人的攻击的起因是因为本人合理怀疑TA是在和其他的薛之谦的粉丝组团来维基百科找我茬(事实证明我的怀疑是对的),与编辑冲突无关。MingFW留言2019年3月14日 (四) 13:53 (UTC)
(…)吐槽另外TA从未正面回应过本人对TA的怀疑,一直都只有在攻击我,外加强调自己注册会计师的身份(汗)。MingFW留言2019年3月14日 (四) 13:53 (UTC)
(…)吐槽我开始都是给mingfw本人留言, 直到发现在这里被mingfw 要求用户审查。 而且我强调我的注册会计师身份是在说要用户调查时,对自己的说明, 这样脱离文章上下关系来说,得出歪曲的结论,再一次让人怀疑mingfw的独立中立立场。 我始终没有攻击mingfw. 不断提出的都是事实的证据,对mingfw所提不符的事实予以辩驳, 所谓的人身攻击是基于我所提供的事实的结论。就像其他几个已经被我批驳的混淆和歪曲事实,比如所谓的薛之谦海外支持者很少,演唱会不受欢迎,捆绑销售等完全不是事实上,在说我是组团上也没有任何依据, 仅仅是几个人同时出现反对,这有因果逻辑关系吗? 在互联网发达的现在,我在公共网络上看到有信息说中文维基百科该词条不合适,我独立做出个人行为是很异常吗?作为薛音乐的支持者,我关注薛相关的信息而了解到有问题吗? 反而mingfw 各种断章取义的解读引用,在这个版面依然各种散步谣言,采用不当的信息源,我个人进行逐项驳斥,不针对我的驳斥给出事实的正面回答,却各种诛心论,身份论来转移视线。这更让我要坚持这件事,帮助维护中文维基百科的中立权威。 Snowdiana留言2019年3月14日 (四) 17:08 (UTC)
@Masdggg: 服了这名用户了,“所谓的人身攻击是基于我所提供的事实的结论”,头一次见到对他人人身攻击还这么理直气壮的用户。MingFW留言2019年3月14日 (四) 18:20 (UTC)
@GnolizX: 串通在一起找我麻烦的实锤都有了,这名用户还在嘴硬。MingFW留言2019年3月14日 (四) 18:24 (UTC)
???你们怎么闹到这里来了……GnolizX留言2019年3月14日 (四) 23:36 (UTC)
(…)吐槽好吧我其实应该不理TA的,但是昨天TA攻击了我一整天(大早上的都不消停)真的把我烦到了= =。MingFW留言2019年3月15日 (五) 00:30 (UTC)
@DW YoungDLS: 这名用户昨天是怎么攻击我外加歪曲事实的,相信阁下都看到了吧。MingFW留言2019年3月14日 (四) 18:43 (UTC)
@Snowdiana: 其他三个账户都已经被不限期封禁了,阁下好自为之吧,别把人当傻子。本人还有其他证据,不过碍于阁下的隐私权就不说了。MingFW留言2019年3月14日 (四) 18:27 (UTC)
Template:Pingmingfw 我一切基于事实,我对你提出的所谓薛之谦海外没有什么支持者,演唱会不受欢迎以及捆绑销售的几点都做出了事实依据的辩驳,你回避我实质内容的部分。言语中情绪威胁化, 我相信事实就是事实。我愿意就我提出的事实提交第三方确认。你一再的以不互相关联或弱关联,来推导出错误的结论。对事不对人的理性中立是作为中文维基百科编辑的一个重要素养,但遗憾的事,我没有在你身上看到。我并非针对你,而是你提报我用户核查和破坏者,我做出的回应,而过程中对你散播不实之言以事实辩驳。Snowdiana留言2019年3月14日 (四) 20:02 (UTC)
@Snowdiana阁下你们真的以为把我解决掉就能万事大吉了?直接告诉阁下,薛之谦条目之所以能被半保护,是因为受到系统自动检测的显而易见的破坏,没有我也会有其他人申请保护条目。就算没有我回退对条目的破坏,也会有其他有权限用户回退,只不过是个时间问题。阁下估计是没有看到粉丝的编辑请求基本上都是被管理员拒绝的,薛之谦的负面新闻大部分都不是我而且其他权限用户编辑的,阁下只有把这些资深用户都解决掉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针对我一个人完全没有意义,请阁下不要做无用功。这是本人最后一次回复阁下的嘴炮。MingFW留言2019年3月14日 (四) 21:21 (UTC)
@mingfw:你始终认为是“针对你, 除掉你,和你打嘴炮”,这种看法是非常不正确的。 从一开始,只是看到你对修改的回复,认为你是沟通者,和你交流了几次。但立刻受到了你发起的用户调查和这里的破坏者起诉,我进行了基于事实的回应辩诉。你不断的改变话题,对我说的实质部分避而不谈,只是一再的用你自我认知的非客观的”动机论“恶意猜测,管理者也提到这点。 我既然看到了条目有不当的,我会按照事实一步步去面对,大家按道理,摆事实来面对, 不过我发现你的呈现确实是造成该条目目前不合理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不是针对任何个人,而是流程的必要过程。当然,我也还在进一步学习和熟悉中文维基百科的操作。而且这几个投诉都是你对我发起的,我应诉,请不要混淆视听。这个过程里,我也确实对中文维基百科有了进一步认知, 除了这个条目,我也会对中文维基百科的很多条目都能做出贡献。Snowdiana留言2019年3月14日 (四) 22:22 (UTC)

@Snowdiana:我查看了你的编辑历史。刚一注册帐号就直接去他人用户讨论页留言的行为的确违反维基百科的有关准则。你的帐号之前并没有进行过任何其他形式的编辑,如果你之后也不进行其他贡献维基百科的工作的话,那么我将会对你的帐号进行封禁。如果你对条目内容有异议,请只针对条目内容而非其他编者作出评论。请你承诺自己不再针对其他编者、且会作出除了留言外的其他贡献。cc@MingFW--Techyan留言2019年3月15日 (五) 07:37 (UTC)

(…)吐槽 感谢阁下的帮助。顺便吐槽一下他们这次集体行动还是挺明显的。薛之谦是虎扑最反感男明星第三名,豆瓣鹅组最反感男明星第一名,在知乎虎扑豆瓣上是被群嘲的对象,非有人策划的情况下一下子在维基百科上出现5名不同粉丝的概率堪比中彩票头奖。MingFW留言2019年3月15日 (五) 17:44 (UTC)

@Techyan: 谢谢你的提醒。真的是小白。以前一直看,以为编辑是需要专门资格认证的。以为那位是该条目管理者,所以留言私下沟通。这次误打误撞,开始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自由开放有了新的认知。我会认真参与中文维基百科的编辑,其实这几天就在我喜欢的经济政治领域发现了可以做贡献的地方,我会去编辑,能真正对维基做出留下文字的贡献,我会非常自豪。我还是新手,请一定多多指教。Snowdiana留言2019年3月15日 (五) 16:34 (UTC)

插个嘴,不是维基中国,是中文维基,不是词条,是条目。希望能够在贡献前先搞清楚基本问题。谢谢。—AT 2019年3月15日 (五) 17:48 (UTC)
User:AT我也插一句,不是中文维基,是中文维基百科……梦蝶葬花#里表分明 2019年3月16日 (六) 02:15 (UTC)

@夢蝶葬花:@AT:谢谢楼上各位科普,真是要手把手教我,真不好意思,对不起大家。我会注意,并慢慢把以前的称呼改回来,因为没有圈我,之前都没看到,冒犯了各位,望原谅。如果可能,也请你们向其他可能被我冒犯的人转达我的歉意,谢谢。Snowdiana留言2019年3月16日 (六) 03:28 (UTC)

为了留档的完整性,我把当初给投诉人的留言发在这里,虽然我的贡献第一条也能查到“你的语气非常情绪化,在薛置顶并明确表达起诉后,依然被你说不敢。这影响了你的很多判断。 维基百科是尊重事实,这里却大量采用一方言论,哪怕薛之谦提供大量实物证据并公开表示否认表示起诉。 该词条却无视这些,单方面把李雨桐没有证据的说法详细列明当事实、偏颇的不提及薛之谦的抗诉。哪怕李雨桐很多言论已经被证实虚假,比如一开始的所谓一千万。其动用水军和向卓伟买照片更是被卓伟和法院证实,更戳穿了她所谓被薛复婚刺激才发文的谎言,而是策划四个月后为金钱的一次举动。 希望维基百科不要助纣为虐,成为谎言的传播者。 维基百科是只放可靠的事实。这样偏颇不可靠的编辑会损害维基百科的信誉。 我也希望你能公平公正对待双方。 特别是在你拥有了更高编辑权的时候,更要慎重。”好啦这个话题,我可以完结了Snowdiana留言2019年3月16日 (六) 05:32 (UTC)

@Techyan:@AT:@Masdggg:@GnolizX:@DW YoungDLS: 关于薛之谦粉丝组织傀儡的整个过程让我觉得有点奇怪,就查了下,结果有一些让我震惊的发现。 这最早起因于一个叫“我好改名了伐”发出微博说薛的条目被黑,号召薛之谦粉丝前往中文维基百科。 微博里直接贴了大量mingfw的言论,并指出她是造成条目被黑的黑粉。这是该微博被他人镜像转载:https://www.weibo.com/6826099684/HkyAPiDVr?filter=hot&root_comment_id=0&type=comment#_rnd1552855700895。 当时这个原发博人“我好改名了伐”只有这一个微博贴,后来这个微博也删除了。 而这个“我好改名了伐” 的微博个性域名就是“clairefd”(附图的图一). 经过这次用户身份核实,新注册的维基用户”clairefd“,”Cdfzd” 和“藏起反犬旁的狼”是同一个ip 地址(附图图七,图八). 而在用户身份审核讨论时, clairefd 明知自己用了傀儡,却主动要求审核,并在和mingfw对话时建议对我这个真正的薛支持者封禁(附图图五),而他的两个分身份别挑衅mingfw和管理(附图图六)。 这一系列诡异的操作,让我去进一步核查“我好改名了伐” ,结果发现,他曾有很多支持李雨桐,以及骂薛之谦粉丝的言论,另一部分评论来自他微博改名前的“CD小朋友”(附图图二,图三,图四)。 以上种种表明这很可能是一个李雨桐的粉丝,薛之谦的黑粉自导自演的。先在微博恶意煽动薛粉丝前往维基攻击mingfw,并在维基注册新账号,恶意伪装粉丝对维基做出破坏行为,例如使用故意傀儡被发现、挑衅管理员、挑衅MingFW,以污名化薛之谦粉丝群体。请各位管理了解下情况,以免黑粉下一次展开在维基的破坏。 谢谢。 这是相关截图。 https://m.weibo.cn/detail/4350955878966515 Snowdiana留言2019年3月17日 (日) 21:12 (UTC)

几天不看事情居然变得这么有趣了……另外“分身分别”请使用分身-{}-分别语法,否则大陆简体会自动把身分转换成身份。GnolizX留言2019年3月17日 (日) 23:58 (UTC)

@GnolizX: 谢谢告知。Snowdiana留言2019年3月18日 (一) 01:28 (UTC)

Oshcrj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22.167.166.12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19.78.133.1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赖清德崇拜丁璜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59.102.174.13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8.150.210.10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Qmgnkm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赖清德很想成为丁璜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Trulen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36.230.144.24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49.130.131.22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纪念318太阳花学运5周年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台湾公论报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10.28.234.4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Vaynezhou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Techya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600:387:1:817:0:0:0:2D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Hanacademy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Academyha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Davidbigburger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10.3.145.15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03.64.52.3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NFC jobs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73.82.120.3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Joyboydi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Chris7cl7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Wallismanwai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ChildCD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63.21.61.13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58.71.195.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Bingmoure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鸭子测试一望而知User:Academyhan见下。--COHAF ■ 2019年3月20日 (三) 09:24 (UTC)

42.200.222.21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Futureomni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Techya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22.167.166.12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Oshcrj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10.3.145.15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蔡英文不想让赖清德成为丁璜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001:B011:A480:3E8D:28B2:1532:D06C:BFB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61.58.166.17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Mimi cheunggg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03.145.95.15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ZhangZihao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Vcdshkdv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Obaoba0903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39.8.134.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402:7500:538:24CD:1D67:9BBA:4F89:5EFE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Nigiri0586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14.109.22.3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02.21.114.21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1.82.204.15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Zyxwvust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Evayang6655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Kriz Ju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阁下除涉犯破坏行为以外,亦明显违反Wikipedia:利益冲突。维基百科并非追星网站或爱好者论坛,任何条目皆非所谓“粉丝专页”或供明显商业宣传行销用途,亦须维持可查证之中立性,且任何人无法拥有任何条目所有权。条目通常为对外开放供所有人进行建设性编辑,并非府上或贵公司所有。不论何人或其经纪人甚而所有名为小宝阁下一辈,皆须遵守社群和平台相关规范。烦请愿意倾听理解。--Kriz Ju留言2019年3月21日 (四) 08:52 (UTC)

154.73.45.13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Sherrynorico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Ckyche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58.177.252.22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21.124.27.7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IB international educatio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11.75.180.19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Chenmeian377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Chsihjli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Justlife1024520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01.144.210.22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吸金男陈风廷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William chan1688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陈风廷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白目金百利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Ppppp33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61.58.93.18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Louis2825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36.231.69.25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4.0.172.14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S1121430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刘健远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01.13.67.15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80.204.180.23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03.145.95.11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80.204.180.23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58.115.47.15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7.52.67.14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001:B400:E2FC:1205:345C:96ED:400A:CA8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Ansonlofans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4.199.224.21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页面分类是有母分类及子分类时用子分类不然页面早填不完分类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171.151.8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001:E68:443A:18E7:85C3:7EF5:172E:680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Red wong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我有看了每1笔编辑,用户的编辑,这里同AFD,非巡查条目。AFD是需要看条目历史来看有没有可以保留的版本,这里是看用户的编辑判断是否恶作剧。我是说如果要提出,可以说对快速删除条目进行破坏,非速删恶作剧。以及不是非常明显的CSDVAND,基于通常没有帐号。--COHAF ■ 2019年3月25日 (一) 03:45 (UTC)
现在了解了,感谢说明。但是那个LTA页面应该更新。无聊龙。--COHAF ■ 2019年3月25日 (一) 04:28 (UTC)
更新了Special:diff/53724531。--COHAF ■ 2019年3月25日 (一) 05:09 (UTC)

2402:7500:567:447a::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Shine123456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上座部佛教上座部佛教)、小乘佛教阿罗汉十方诸佛(现已移动到十方诸佛诤论
  • 该用户的所有编辑都在这几个条目中添加大段不中立观点,这些条目和上座部佛教相关,但并没有直接关联,这些文字主要来自被封禁用户user:Sammaditthi;该用户的行为也和他相似,只有要一点点名称上的关联,就会添加上去,且十分执拗,删了又加,交涉无果,对维基的贡献仅限于此;且把这些文字专门创建了十方诸佛(现已移动到十方诸佛诤论并添加双方观点),并没有着重于学说叙述和发展,通篇是输出不中立观点,破坏佛教团体关系,这些内容本来可以添加到大乘非佛说诤论条目中,无单独建立的必要性。现怀疑是user:Sammaditthi的分身,或是其同道,建议封禁。
  • 补充证据:十方诸佛,原条目名称为“十方诸佛”,这是他的原始版本。后经我移动到了“十方诸佛诤论”。
  • 发现人:—小丹枝Konishi 2019年3月25日 (一) 08:15 (UTC)
  • 处理:

180.217.250.14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Wetrac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意见-WQL您好,过去从未见过有用户这样持续删除他人讨论留言(删除@John doe 120:留言、后来也删除Wetrace留言),因此在下留言请管理员关注,相关管理员皆是前阵子在该条目处理过的管理员。何来骚扰之有?您3/24多次删除他人在此条目页的讨论留言,经告知这样违反方针、是维基百科社群大忌,您仍持续删除。由于留言给第一位管理员,似乎不在线上,才告知另外曾处理过条目页面的管理员。WQL您删除他人留言,在下没举报您,期望管理员能出面让您不要再这么做,但您持续删除、现在又反过来指控举报在下。
  1. 连标题全部一起删掉[168]
  2. [169]
  3. [170]
(!)意见-WQL称在下“通过骚扰伪造共识”[171],这涉及了人身攻击。在下1月以来主动积极的讨论过程,很清楚在条目讨论页[172]
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9年3月24日 (日) 15:22 (UTC)

110.28.161.19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59.102.163.15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71.56.18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石头上面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蓝色街灯下的一只猫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水世纪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402:1980:104:AFE8:7A4B:E3E1:9D54:6FCE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18.102.72.24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61.230.102.13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71.157.22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02.75.83.1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Joeyeung1984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Jasonloi1997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2/01#盧瀚霆

阁下是否看到该艺人条目已经通过存废?再者维基百科不是艺人宣传的地方,滥贴广告连结也不是维基百科支持的行为。请你们作为粉丝广而告之,谢谢。Jasonloi1997留言2019年3月25日 (一) 03:12 (UTC)

Jyxyl9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浪遏飞舟1949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违反傀儡方针:根据该用户的账户建立纪录,此账户是由User:Jyxyl9建立,理由为“根据维基傀儡政策创建傀儡”,换言之属于Jyxyl9君的多重账户。但根据《傀儡方针》,“建立多重账号以干扰或误导其他人对您的贡献的了解”或“利用多重账号以掩盖恶行”均属方针明确禁止的不当行为。基于该账户最近多次与User:啦啦啦巴拿马进行编辑战,有理由相信该账户已构成了滥用多重账户的行为。
  • 发现人:无聊龙·留言·贡献欢迎光临维基餐厅 2019年3月23日 (六) 14:34 (UTC)
  • 处理:拒绝。未有滥用傀儡。无使用傀儡进行编辑战。-千村狐兔留言2019年3月26日 (二) 11:06 (UTC)
  • Chain rule,主账户Jyxyl9已被加入至提报目标。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2019年3月23日 (六) 15:13 (UTC)
  • (:)回应:本人已根据傀儡方针在用户页及帐号建立时明确说明本帐号与主帐号之关系。根据傀儡方针“如用户编辑一些在自己的家庭、社交圈子或专业圈子中颇具争议的条目,而那些群体已知悉自己在维基百科进行编辑的事,或根据用户在用户页上公布(或曾公布)的数据能被追溯到自己的真实身份的时候,用户可选择使用另一个账号进行编辑,以避免他/她在该领域的编辑行为或其它维基百科行为影响到自己的现实生活。”“用户可使用另一个账号进行维护工作,惟此帐号必须明示与主帐号的关系。”
  • 本人在各条目的编辑均问心无愧、有理有节,所作编辑行为未违反傀儡方针禁止事项中的任何一条。无聊龙君所称的“建立多重账号以干扰或误导其他人对您的贡献的了解”、“利用多重账号以掩盖恶行”口说无凭、未附带实际证据,属于对本人的恶意推定。本人在此表示强烈反对和谴责。—— 浪遏飞舟留言2019年3月24日 (日) 00:24 (UTC)
  • 提醒,请看看WP:ILLEGIT。《逃避监察:在没有完全公开账户关系的情况下,以多重账号分割贡献纪录将令其他用户不能完整地查阅您的贡献。虽然我们在部分情况下逃避监察:在没有完全公开账户关系的情况下,以多重账号分割贡献纪录将令其他用户不能完整地查阅您的贡献。虽然我们在部分情况下(请见“被容许使用多重账号的行为”一段)容许以多重账号分割贡献纪录。但建立多重账号以干扰或误导其他人对您的贡献的了解是属于违反此方针的行为。容许以多重账号分割贡献纪录。但建立多重账号以干扰或误导其他人对您的贡献的了解是属于违反此方针的行为。》 --COHAF ■ 2019年3月24日 (日) 03:33 (UTC)
提醒:您的留言内容文辞重复了,建议修正。
(:)回应:该条方针的前提是“在没有完全公开账户关系的情况下”,而本人并未违反此点。
本人已在创建帐号时及用户页内明确说明此帐号与主帐号之关系,未见有违反方针指引之处。若有,烦请诸位指出并给出改善意见。—— 浪遏飞舟留言2019年3月24日 (日) 04:13 (UTC)
我只是复制了WP:ILLEGIT里头的话,如果能够解释没有违反,就不算滥用傀儡。--COHAF ■ 2019年3月24日 (日) 04:22 (UTC)
了解。—— 浪遏飞舟留言2019年3月24日 (日) 04:26 (UTC)
    • 善意推定是有限度的。假如这个用户确实是正当的多重账户的话,又怎样解释用户页上没有明示与主账户的关系,还要自称新加坡人,到了被提报了才从用户页上撤下来呢?而且,“与其他用户编辑战”属于正当使用多重账户?这样是自招嫌疑了。--无聊龙·留言·贡献欢迎光临维基餐厅 2019年3月24日 (日) 05:07 (UTC)
(:)回应
(1)无聊龙所谓“用户页上没有明示与主账户的关系”的指控完全虚假,本人用户页上本就使用{{User alternate acct}}以链接形式注明了与主账户的关系,符合傀儡方针的全部要求。傀儡方针禁止事项中的“逃避监察”一条是以“在没有完全公开账户关系的情况下”为前提的,本人自始至终都明确公开分身帐号与主帐号之关系,您的指控显然不成立。
(2)傀儡方针明确授权用户将分身帐号用于“如用户编辑一些在自己的家庭、社交圈子或专业圈子中颇具争议的条目Talk: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条目的编辑争议经本人请求保护后已进入讨论阶段,Talk:2019年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厂爆炸事故目前正在讨论页解决。阁下到此刻还以此为由指控本人破坏,这毫无疑问属于恶意推定。—— 浪遏飞舟留言2019年3月24日 (日) 05:26 (UTC)
无意对您恶意推定,但似乎这两个账号的用户页都没有声明多重账号?麻烦您解释一下,我不想证明您在说谎,但您现在看起来像是在说谎。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26日 (二) 02:05 (UTC)
(:)回应:打开User:浪遏飞舟1949,点击显示,倒数第二行中间就是{{User alternate acct}}。或者打开User:Jyxyl9点击左侧日志—用户创建日志,可以查到本人创建此分身账户的记录。一切皆完全透明公开。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动辄指责他人“您现在看起来像是在说谎”是不恰当的。—— 浪遏飞舟留言2019年3月26日 (二) 03:53 (UTC)
我认为您说的道理欠通。我如果没有调查,是不会指责您的。你在被投诉之前的行为看起来是在尽量隐瞒两个账户的关系,而不是揭示两个账户的关系。请注意,并没有人指责您在创建小号的时候出于恶意,但现在有人投诉您使用小号造成了不良后果。您的辩解并不对题。
  1. 您的小号U:浪遏飞舟1949的用户页里并没有宣称该帐号和哪个账号是同一个人。并且宣称自己是多重账号的那个信息并不明显:夹杂在一大堆未必会有人仔细看的用户框中间,并且还被默认折叠。我认为您是在打擦边球,意图欺骗他人。
  2. 您的另一个账号的页面上,完全没有关于使用傀儡的声明,用户创建日志并不能证明您主观上没有在隐瞒多重账号。并不是大部分维基人看别人用户页时会通过点开“日志”菜单项,然后再选择“用户创建日志”,去了解一个人是否有其他账号的。换言之,您并没有宣告您使用了其他账号。
  3. 从效果上讲,如果一个人只和U:浪遏飞舟1949打交道,显然他无法知晓这个账号和User:Jyxyl9的关系,那么显然您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而如果一个人和User:Jyxyl9打交道,只有他主动想调查此人有没有其他账号时,才有可能通过您说的那种方式来了解到,所以您还是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最后麻烦您看看傀儡方针,看看方针上是怎么说的,您再看看您做到了没有:在小号页面上不宣告大号用户名是可以的,但您至少应当告知一位管理员。请问您在建立账号时是否这样做了。如果您确实做了,那么才可以说您没有违反方针。
因此我认为您违背了方针,并且在诡辩。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您看起来连承认自己做错都不肯,那么我认为应该对您的行为严肃处理。另:我对您是否用小号做出了低于大号水准的编辑并不做判断。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26日 (二) 04:41 (UTC)
(:)回应
(1)WP:傀儡方针明确指出:“如用户编辑一些在自己的家庭、社交圈子或专业圈子中颇具争议的条目,而那些群体已知悉自己在维基百科进行编辑的事,或根据用户在用户页上公布(或曾公布)的数据能被追溯到自己的真实身份的时候,用户可选择使用另一个账号进行编辑,以避免他/她在该领域的编辑行为或其它维基百科行为影响到自己的现实生活。”因此,您所谓“宣称自己是多重账号的那个信息并不明显”“并未尽到告知义务”的问题显然并不是方针强制要求的内容,您不能对其他编辑作出超出方针的要求。“我认为您是在打擦边球,意图欺骗他人”更是毫无疑问的恶意推定。
(2)请不要试图把水搅混。WP:傀儡方针中“公示备用帐号”一章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示的方式是在备用帐号用户页上使用模板”以及“不愿公开帐号间联系,但又担心自己的编辑可能引起他人审视时,可以考虑将账号关系告知解封邮件列表或一名管理员”,阁下显然是在将二者混为一谈。
(3)傀儡方针规定:“明示的方式是在备用帐号用户页上使用模板{{User Alternate Acct|主帐号名}}。在主帐号页上亦可加上{{User Alt Acct Master}}标记。”并未要求需要在用户页上显著标明,也未强制要求主帐号必须公示。您的主张与方针并不相符。
如果本人所作所为有不周全之处,本人定当诚恳致歉并积极改正。但倘若要给本人强加莫须有的罪名或超乎方针的要求,恕本人无法接受。—— 浪遏飞舟留言2019年3月26日 (二) 05:58 (UTC)
(!)意见
  1. 您所说的根本无法回应我的意见。我并不反对“您有需要使用多个账户”这件事,我从一开始说的就是您没有明确宣示。
  2. 您既没有充分明示,也没有告知管理员进行备案,对吧?
  3. 您所做的正是在字面上不违反方针的基础上尽量不让别人知道您用了傀儡。这是我说您打擦边球的原因。这也是我认为您动机不纯的原因。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26日 (二) 09:25 (UTC)
(:)回应
(1)本人之前已经说了,方针并未要求必须在用户页“明确宣示”,而是仅要求使用模板{{User Alternate Acct}}告知即可,且并未要求该模板应当加在用户页的什么位置。您的意见中“没有明确宣示”的说法在傀儡方针中并没有依据。
(2)“法无禁止即许可”。本人在方针框架以内使用分身帐号合情合理合法。因此无聊龙的提报理由并不成立,本人现有行为并不构成违反傀儡方针的情况。
(3)尽管本人的行为不构成违反方针,但如有考虑不周、冒犯他人之处,本人愿意致歉。—— 浪遏飞舟留言2019年3月26日 (二) 09:38 (UTC)
(!)意见
  1. 没有明确宣示是根据WP:常识来说的。您有异议吗?
  2. 我赞成“法无禁止即许可”,所以我并不认为值得以“违反方针”来对您进行封禁。但是应当将此事记录下来,并且应该因为您的这件事而完善方针。
  3. 我不认为您仅仅是考虑不周,我不相信会有那么慎重而准确的考虑不周。我认为您有意在不会被判定为违反方针的前提下尽可能向其他维基人隐瞒身份,这是在结果上违背方针初衷的,属WP:GAME的行为。我并不关心您会不会被封禁,我只是希望今后不再有人做类似事情。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26日 (二) 09:46 (UTC)
(:)回应:恕本人不同意您的意见。根据傀儡方针“如用户编辑一些在自己的家庭、社交圈子或专业圈子中颇具争议的条目,而那些群体已知悉自己在维基百科进行编辑的事,或根据用户在用户页上公布(或曾公布)的数据能被追溯到自己的真实身份的时候,用户可选择使用另一个账号进行编辑,以避免他/她在该领域的编辑行为或其它维基百科行为影响到自己的现实生活。如果按阁下的要求一律进行“明确宣示”,您觉得这一条还有什么意义?可见在方针框架内适当隐藏身份并不与方针相抵触,反而有可能是此项规定的初衷之一。因此,现在说“方针初衷”如何如何恐怕欠妥。—— 浪遏飞舟留言2019年3月26日 (二) 09:53 (UTC)
我再说一遍。您在小号上做到的是在字面上不违反傀儡方针的前提下,尽量违背傀儡方针本意,不让人知道那是个小号。所以说你没有做到明确宣示。您本可以在用户页明显的地方写上这是一个不公开身份的分身,您没做。您所做的是典型的非不能也,不为也。话说您真的是新加坡人或者住在新加坡吗?我问这个问题是您在您主张“为了隐藏真实身份”的小号用户页上宣称是新加坡人或住在新加坡,您这就不是隐藏身份,而是编造身份了。您为了保密可以不说,但不应该制造假信息。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26日 (二) 09:58 (UTC)
(:)回应
(1)“尽量违背傀儡方针本意”是您的原创研究,阁下不是法律解释机关(方针指引解释机关)。对方针本意的解释可以百家争鸣,但方针的字面表述却是唯一的。维基百科从未要求编者在遵循方针指引的同时还要遵守“方针本意”,您不能对其他维基人提出超乎方针的要求,这涉嫌道德绑架。
(2)用户页指引并未要求用户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傀儡方针也未作如此要求。我个人认为,傀儡方针中“如用户编辑一些在自己的家庭、社交圈子或专业圈子中颇具争议的条目……”的规定与证人保护有共通之处。但我承认使用区域维基人模板是本人的错误,本人十分愿意诚恳道歉。—— 浪遏飞舟留言2019年3月26日 (二) 10:17 (UTC)
我再说一遍,我不认为您在字面上违反了傀儡方针,但我确实认为您的做法属于WP:GAME。我并不主张封禁您的账户,但我认为是非对错必须要说明白,不然同样的事还会发生。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26日 (二) 10:18 (UTC)
(:)回应
(1)如您意欲完善方针,建议您移步客栈。但我认为,在方针框架内使用分身帐号适当隐藏身份处理部分编辑并不与方针及其本意相抵触,允许适当隐藏身份反而有可能是此项规定的初衷之一。
(2)我记得“WP:GAME”是维基最主要的“口袋罪”之一吧?类似于中国大陆的“寻衅滋事罪”?本人殷切希望您不要轻易作出如此指控。—— 浪遏飞舟留言2019年3月26日 (二) 10:25 (UTC)
这位仁兄与其在此落井下石,倒不如回到《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的讨论页好好解决争议,阁下自己拒绝讨论,反而倒打一耙,令人心寒。—— 浪遏飞舟留言2019年3月24日 (日) 05:26 (UTC)
好计谋好筹谋,小看你了,无聊龙。🌜山西特产批发零售™️🌽🌶️🍎🍠🐓🐐留言2019年3月26日 (二) 02:27 (UTC)

WhiteTimberKimberly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虽然我做了这么多伤害维基百科�的事,我并不觉得后悔。其中的一个大原因就是在美国大家对维基百科的看法: 维基百科-不可靠的百科全书(Wikipedia-The Unreliable Encyclopedia)。

自从上了高中之后,我就开始被这些讯息所轰炸。加上我自身的好奇心,让我决定把维基百科当成一个测试平台(不瞒你说,我学校的朋友不到三个)。然而,经过了这半年(?),我从单纯的破坏到评选到傀儡(原本还要加个IP),我开始发现不可靠的百科全书也是有心情的,而且学校不一定永远都是正确的。于是,我决定打算重新开始,做一个能把维基百科成为自由的百科全书的良好维基人。--中华主席万万岁留言2019年3月26日 (二) 10:10 (UTC)

61.230.152.20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Dim pickax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Mingkung1982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Saramcapital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破坏维基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10.28.77.19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34.201.85.4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无敌戴丁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7.247.107.5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4.68.2.11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越南开国三英杰 丁环 黎桓 李公蕴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402:1980:252:AD6D:5B09:9B97:9818:C22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Urefft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4.0.229.13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Mid2008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39.9.30.1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9.247.208.25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61.93.49.12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54.118.52.17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21.127.3.23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3.229.8.22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Faultleader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Chueng eric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Lishin54539908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Siumeiye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我乃野云鹤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42.98.70.19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破坏维基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21.127.3.23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03.64.52.11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03.64.52.11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59.102.145.13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43.228.221.17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49.159.87.21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03.72.60.8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92.222.83.16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琥珀湫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03.80.236.10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63.172.26.24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95.246.102.22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84.75.249.19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002:6723:CC0B:0:0:0:6723:CC0B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96.89.158.8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37.189.241.1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黄弘道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43.245.184.20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82.239.122.14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93.93.198.10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03.216.82.15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86.225.180.24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85.105.28.22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Pettev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63.22.173.20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78.60.28.9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63.22.173.20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21.127.3.23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37.189.241.2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5.164.87.18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Masdggg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你去看看里面的成员锺羽,她是台湾人。如果把她在大陆上映的电影单纯写成在中国上映,实际上相当于在搞“一中一台”,已经触犯了两岸用语方针。--风云北洋Talk 2019年3月30日 (六) 01:11 (UTC)

Sam121sam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Es91213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63.22.173.20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63.22.173.20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407:7000:9f73:4800:4987:a75a:dcf1:d7b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40.115.9.1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78.22.122.7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80.237.79.1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39.10.200.13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62.33.210.8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20.103.5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4.5.12.3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45.235.87.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78.36.194.14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85.82.98.13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63.27.10.22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63.27.10.21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001:B400:E7DA:4384:2B5B:C868:A921:B9C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42.76.185.16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001:B400:E757:8E17:B7A3:A24F:42FF:965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TSN789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01.163.73.9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81.202.106.3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001:B011:200D:1F08:1D9A:3D80:66F:186D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Tigerzeng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浅蓝雪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Rowingboh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60.19.49.13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R96340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77.54.142.22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延妮珍娟琦华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Hann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音乐条目Hann原正确名是HANN (Alone),以官方社群网站、各大影音、音乐串流平台为名的HANN (Alone)为主,并非Hann或是HANN,可该用户坚持以“娱乐公司在华语区的合约为准”,多次移动页面,甚至于直接复制来建创新页面,已有讨论但无任何共识详见 讨论:(G)I-DLE音乐作品列表 ,请管理员作出裁定最后命名结果。

补充:《HANN》只用于单一个国家并非整个华语区,官方视频中均是使用HANN (Alone)作为命名,以此依据我认为我所做的修改均为正确行为。[1]

参考资料

  1. ^ 《HANN (Alone)》音乐录影带

Talk:(G)I-DLE音乐作品列表讨论中HXXXX已承认《HANN》适用于华语区,使用《HANN (Alone》的理由是多个其它国家地区使用《HANN (Alone》,这个理由请管理员裁定吧,个人认为@HXXXX:如不停止这种无理取闹的行为有必要对其封禁。我讨论中已说的很清楚了,需以版权合约为准,HXXXX主张的HANN(ALONE)用法只是你的个人习惯,我可以列出更多使用HANN的音源网站或社群平台。--延妮珍娟琦华留言2019年3月31日 (日) 16:51 (UTC)

补充:韩国使用的名称与在华语区的名称不同,这是正常情况,不影响华语区的合约规定的HANN。--延妮珍娟琦华留言2019年3月31日 (日) 20:39 (UTC)

195.123.245.14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37.238.224.6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52.37.130.22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