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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鳴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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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鳴泰(1572年—?),直隸保定府清苑縣(今河北省保定市清苑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兵部尚書

生平

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登進士,授戶部主事,歷任遼東參政、僉事,山東參政[1]。天啟二年(1622年),擔任遼東監軍[2]、參議[3]。同年改山東按察司副使[3],兼右僉都御史、遼東巡撫[4]。天啟五年(1625年),擔任兵部右侍郎[5],署協理京營戎政、整飭薊鎮等處邊備[6]。天啟六年(1626年),擔任順天巡撫、薊遼總督[7],並任兵部尚書[8]、授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太子太師[9]。天啟七年(1627年),授少師[10]崇禎初,為言官彈劾,附魏忠賢逆案,遣戍死。

閻鳴泰任職薊遼期間,為魏忠賢修建生祠多達七處。其讚頌忠賢,有「民心依歸,即天心向順」語,聞者為之咋舌。[11]

參考文獻

  1. ^ 明實錄:神宗實錄 ,570卷
  2. ^ 明實錄:熹宗實錄 ,20卷
  3. ^ 3.0 3.1 明實錄:熹宗實錄 ,21卷
  4. ^ 明實錄:熹宗實錄 ,29卷
  5. ^ 明實錄:熹宗實錄 ,65卷
  6. ^ 明實錄:熹宗實錄 ,67卷
  7. ^ 明實錄:熹宗實錄 ,70卷
  8. ^ 明實錄:熹宗實錄 ,75卷
  9. ^ 明實錄:熹宗實錄 ,81卷
  10. ^ 明實錄附錄:崇禎長編 ,2卷
  11. ^ 《明史》鳴泰由忠賢再起,專事諂諛。每陳邊事,必頌功德,於薊、遼建生祠,多至七所。其頌忠賢,有「民心依歸,即天心向順」語,聞者咋舌。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三百〇六》,出自《明史
官銜
前任:
王之臣
明朝薊遼總督
1626年-1627年
繼任:
劉詔
前任:
崔呈秀
明朝兵部尚書
1627年-1628年
繼任:
王在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