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以鼎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阮以鼎

大明河南布政使司右參政兼按察司僉事
籍貫 直隸桐城縣(今安徽樅陽)阮家享堂
字號 字太乙,號盛唐
出生 嘉靖三十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1560年4月18日)
直隸桐城縣(今樅陽)阮家享堂
逝世 萬曆三十七年九月九日
(1609年10月6日)
河南信陽州
配偶 元配周氏,继室金氏
親屬 父阮自侖,嫡母江安人
阮大锜(嗣子)
女适进士倪應眷
出身
  • 萬曆二十五年丁酉科舉人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同進士出身

阮以鼎(1560年4月18日—1609年),太乙盛唐直隸桐城縣(今安徽樅陽)阮家享堂人,祖籍京畿道京城(今陝西西安[1]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中丁酉科舉人。次年聯捷戊戌科進士。初授户部河南司主事,典禄米仓。萬曆三十年(1602年)監兑浙江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晉员外郎,督仓德州。回部晉郎中,掌浙江司事。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升河南右参政按察司僉事,兵备信阳,尋卒于官,享年五十[2]

家族

祖父阮鹗福建巡撫。阮以鼎無子,初以二房阮以巽之子阮大鋮為嗣,後改以其弟阮以孚之子阮大錡為嗣[3]

参考文献

  1. ^ 桐人何来(十四)明前世族. [2019-04-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14). 
  2. ^ 顾起元,《中大夫河南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右參政兼按察司僉事盛唐阮公墓誌銘》
  3. ^ 《明季閒譚》,章憲法著,現代出版社,2013年11月初版,ISBN 978-751-4318-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