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曰唯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曾曰唯(?—?),字希荣,号冠轩河南汝寧府光山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任順天府東安縣知縣[1]。歷山東淄川县知县,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為御史温如璋彈劾降職[2],累升刑部郎中,四十三年会审梃击案[3]

参考文献

  1. ^ 民國《安次縣志·卷三》
  2. ^ 《明神宗實錄》:万历三十五年十一月庚戌,山东温如璋劾高唐知州黄应台贪酷、金乡知县穆景星、淄川知县曾曰唯、日照知县江汇海等各拟降调,事下吏部。
  3. ^ 《明神宗實錄》:万历四十三年五月乙丑,刑部十三司官同到提牢厅,将提牢主事王之采前日私审张差所供各犯的确姓名、居住、年貌再三细审。是日审者山东司官四员:胡士相、陆梦龙、邹绍光、曾曰唯;会问官二员赵会祯、劳永嘉;提牢官一员王之采;及各司掌印官十一员吴养源、曾之可、柯文、罗光鼎、曾道唯、刘继礼、吴孟登、岳骏声、唐嗣美、马德澧、朱瑞凤等。
官衔
前任:
張士濂
明朝無極縣知縣
1610年-1612年
繼任:
周敬止
前任:
朱大典
明朝撫州府知府
天啓六年-年
繼任:
黄应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