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允中
吳允中(16世紀—17世紀),字百含,號見陶,山東兗州府曹州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吳允中是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的舉人[2],二十六年(1598年)成進士,獲授永城縣知縣,未任,丁繼母憂歸。起補商丘縣知縣,河決後疏通河道,並修築堤壩、賑濟人民。未滿任,因父喪去職。再起授杞縣知縣,清除冗員,改革小灘兌軍為官運,軍民都感激他;之後他升任監察御史,屢次上陳封事不避權要,四十年(1612年)十月負責巡按宣大兼視學政,在當地檢驗武備、查清軍餉、節省開支,邊疆政事為之一新;檢閱士兵大公無私,又視察地利引入桑乾河水,開闢懷來土地數十萬畝。
代王朱鼐鈞廢長子朱鼎莎、立幼子朱鼎渭,朝廷為此事而紛亂,吳允中辯清是非,令代藩安寧;四十三年巡按江西,四十七年巡按湖廣,不久他巡視南城兼管廠庫,免除慈聖宮冗費以萬計,竣工後獲特賜銀幣,四十七年(1619年)六月升江西按察司副使,泰昌元年(1620年)十二月因病上疏致政回鄉。白蓮教民起事,他嚴管城守,捐出糧餉派兵平亂,天啟二年(1622年)七月任陝西按察司副使,三年(1623年)三月陞南京光祿寺少卿,不久去世,入祀鄉賢祠。他在商丘時著有《易知錄》、《錢糧考》,晉御史臺後有疏《草憲秦中》、《條約宗祿議》等作品流傳[1]。
引用
- ^ 1.0 1.1 道光《大同縣志·卷十六·人物前》:吳允中 字百含,曹州人,萬厯戊戌進士。任商邱縣,直河決,濬築賑濟,修城培堤,因民為利,里甲不擾。繼補杞縣,革衙蠧,改小灘兌軍為官運,軍民永賴之;擢御史,屢上封事,不避權要。奉敕按宣大,兼視學政,覈武備、清軍餉、省鉅費,邊政一新。校士纖毫無私,又察地利引桑乾水,開懷來田數十萬畝。會代王溺寵廢長,廷議紛然,允中廉其顛末上之,藩儲以安。巡視南城,兼管廠庫,算減慈聖宮冗費萬計,工竣特賜銀幣,以病再疏致政歸。白蓮妖起,嚴城守,傾橐餉,戍卒亂平,補陝西副使,尋推南京光祿寺少卿,未幾卒,祀鄉賢。令商邱著有《易知錄》、《錢糧考》,晉御史臺有疏《草憲秦中》,有《條約宗祿議》。
- ^ 乾隆《曹州府志·卷十三·選舉》:萬厯二十二年甲午科(舉人) 吳允中 曹州人
參考文獻
- 乾隆《曹州府志》·卷十三·選舉
- 乾隆《曹州府志》·卷十五·人物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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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章正岳 |
明朝杞縣知縣 萬曆年間 |
繼任: 楊新期 |
前任: 姚體乾 |
明朝商丘縣知縣 1602年-1606年 |
繼任: 華元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