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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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允中(16世纪—17世纪),百含,号见陶山东兖州府曹州[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吴允中是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的举人[2],二十六年(1598年)成进士,获授永城县知县,未任,丁继母忧归。起补商丘县知县,河决后疏通河道,并修筑堤坝、赈济人民。未满任,因父丧去职。再起授杞县知县,清除冗员,改革小滩兑军为官运,军民都感激他;之后他升任监察御史,屡次上陈封事不避权要,四十年(1612年)十月负责巡按宣大兼视学政,在当地检验武备、查清军饷、节省开支,边疆政事为之一新;检阅士兵大公无私,又视察地利引入桑干河水,开辟怀来土地数十万亩。

代王朱鼐钧废长子朱鼎莎、立幼子朱鼎渭,朝廷为此事而纷乱,吴允中辩清是非,令代藩安宁;四十三年巡按江西,四十七年巡按湖广,不久他巡视南城兼管厂库,免除慈圣宫冗费以万计,竣工后获特赐银币,四十七年(1619年)六月升江西按察司副使,泰昌元年(1620年)十二月因病上疏致政回乡。白莲教民起事,他严管城守,捐出粮饷派兵平乱,天启二年(1622年)七月任陕西按察司副使,三年(1623年)三月升南京光禄寺少卿,不久去世,入祀乡贤祠。他在商丘时著有《易知录》、《钱粮考》,晋御史台后有疏《草宪秦中》、《条约宗禄议》等作品流传[1]

引用

  1. ^ 1.0 1.1 道光《大同县志·卷十六·人物前》:吴允中 字百含,曹州人,万厯戊戌进士。任商邱县,直河决,濬筑赈济,修城培堤,因民为利,里甲不扰。继补杞县,革衙蠧,改小滩兑军为官运,军民永赖之;擢御史,屡上封事,不避权要。奉敕按宣大,兼视学政,核武备、清军饷、省钜费,边政一新。校士纤毫无私,又察地利引桑干水,开怀来田数十万亩。会代王溺宠废长,廷议纷然,允中廉其颠末上之,藩储以安。巡视南城,兼管厂库,算减慈圣宫冗费万计,工竣特赐银币,以病再疏致政归。白莲妖起,严城守,倾橐饷,戍卒乱平,补陕西副使,寻推南京光禄寺少卿,未几卒,祀乡贤。令商邱著有《易知录》、《钱粮考》,晋御史台有疏《草宪秦中》,有《条约宗禄议》。
  2. ^ 乾隆《曹州府志·卷十三·选举》:万厯二十二年甲午科(举人) 吴允中 曹州人

参考文献

  • 乾隆《曹州府志》·卷十三·选举
  • 乾隆《曹州府志》·卷十五·人物
官衔
前任:
章正岳
明朝杞县知县
万历年间
继任:
杨新期
前任:
姚体干
明朝商丘县知县
1602年-1606年
继任:
华元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