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鳴泰
閻鳴泰(1572年—?),直隸保定府清苑縣(今河北省保定市清苑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兵部尚書。
生平
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登進士,授戶部主事,歷任遼東參政、僉事,山東參政[1]。天啟二年(1622年),擔任遼東監軍[2]、參議[3]。同年改山東按察司副使[3],兼右僉都御史、遼東巡撫[4]。天啟五年(1625年),擔任兵部右侍郎[5],署協理京營戎政、整飭薊鎮等處邊備[6]。天啟六年(1626年),擔任順天巡撫、薊遼總督[7],並任兵部尚書[8]、授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太子太師[9]。天啟七年(1627年),授少師[10]。崇禎初,為言官彈劾,附魏忠賢逆案,遣戍死。
閻鳴泰任職薊遼期間,為魏忠賢修建生祠多達七處。其讚頌忠賢,有「民心依歸,即天心向順」語,聞者為之咋舌。[11]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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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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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之臣 |
明朝薊遼總督 1626年-1627年 |
繼任: 劉詔 |
前任: 崔呈秀 |
明朝兵部尚書 1627年-1628年 |
繼任: 王在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