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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回退不過三原則/存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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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不正當的封禁

有關正式方針中Wikipedia:回退不過三原則一事希望能在此做個討論,因為昨日有關台北車站編輯戰一事,相關人都被某管理員封禁,但是我發現其中有一人並未違反上述方針,但是他也遭到封禁,雖然當事者事後與該管理員溝通,經過該員的謬論主張並不介意被封禁,但是這些看在其他人眼裡不知道有何看法?有關Wikipedia:方針列表中的簡單說明,其中有關編輯戰有以下概要:「參考爭議的解決解決爭議,避免編輯戰的爆發。因為編輯戰可能導致用戶違反3回退原則或產生其他破壞行為,從而受到處罰。」然後在Wikipedia:回退的概要中寫著:「不要在24小時內對同一個頁面回退三次以上,否則管理員有權封禁您的帳號。」請問,上述封禁的狀況是否合適?如果合適,請該管理員說明封禁理據,並且將您認為的正確方針寫清楚於方針內。如果不合適,麻煩請檢討以這樣個人主觀意識的作法,這樣的管理員真的適切嗎?現在造成的影響可能是少數人,但是將來造成的影響卻是所有維基人的一大困擾!個人希望這裡不要再被說成是管理員為大的維基百科,所以提出這個問題請大家一起檢討。→現在不囉唆的阿佳 2007年5月30日 (三) 19:55 (UTC)


每次百樂兔有事,都可以看到你替他站台,真的是懷疑你的中立性,難到百樂兔都是對的,別人都是錯的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1.22.230.77對話貢獻)於2007年10月30日 (二) 10:16 (UTC)加入。
當事者之一的我並沒有「實質性」違反回退不過三,我的回退皆在三次以內,我對於被「高標準」封禁沒有不滿,只要求今後也以相同標準檢驗User:台灣少年(或類似的編輯者)的回退(或近似)的行為。--百楽兎 2007年5月31日 (四) 12:44 (UTC)
自已被封為什麼要拖別人下水?
「但這並不表示回退三次或者三次以下就肯定可接受。在極端情況下,即使用戶在一天內回退次數未超過三次,由於編輯戰、惡意破壞,也可以被封禁。」本人依照編輯戰情況實施。如果認為過於嚴苛,那麼可以考慮修改方針,往後無論多少條目,只要都沒有達到4次即不用執行。--RalfX2007年5月31日 (四) 13:07 (UTC)
請你仔細說明你的編輯戰、惡意破壞的定義是什麼?誰跟誰的編輯戰?編輯內容又是什麼?請清楚明確說出您個人的看法。→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5月31日 (四) 14:03 (UTC)
本人認同Ellery判定台灣少年百楽兎發生編輯戰,百楽兎的回退情形是汐留3次、台北車站2次,編輯內容與摘要請見歷史。--RalfX2007年6月1日 (五) 03:35 (UTC)
很好,感謝您能正面回應,這比起您以前的作為已經大有改善,給您正面的肯定。根據您的回應,您也認為百樂兔根本未違反3RR,而您執行封禁的依據是編輯戰或是惡意破壞,請問您,依照哪裡看出這個編輯戰有惡意破壞的行為?如果是因為編輯戰,請問您,為何以前有那麼多編輯戰的發生,但是卻只有違反3RR才會被封禁,換成您卻只要您認定編輯戰就執行封禁?維基百科的方針難道有兩套以上的標準?一套是您制定的,一套是大家的共識?→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1日 (五) 04:11 (UTC)

↑你這個人真的是很莫名其妙,又不是你被封鎖,結果你的反應比當事人還激烈,很容易令人感覺,你壓根就是在挺他。竟然有錯就該接受處罰,而不是用這種方法來幫他解脫,希望你可以改善作風。

個人在處理編輯戰時,盡量以保護條目代替封禁,因為有時有無違反WP:3RR真的蠻難拿捏的。RalfX的處理也許有瑕疵,但並不是那麼嚴重。就我的看法,該些條目確實有編輯戰的發生。注意不是單純回退才是編輯戰,只要對於條目的某些部份不能達成共識而導致不斷修改,也許文字表述方式不同但描述的意義相同,也是編輯戰。--Jnlin討論2007年5月31日 (四) 14:17 (UTC)
嗯,這個部分以後還是不要碰好了。另外寫在WP:3RR的方針既然爭議這麼大,或許修改掉以求和平。--RalfX2007年6月1日 (五) 03:35 (UTC)
請理解,封禁是一個相當嚴重而且必須要非常慎重的問題。這個網站不是屬於哪位個人的網站,在既有的規則之下大家遵守我沒意見,但是哪些人認為他自己最大,他有權決定一切那就是個大錯特錯的嚴重問題。為什麼執行封禁,因為某些用戶可能暫時無法理智,所以騷擾到其他人所以沒辦法的狀況之下先暫時封禁。但是有人如果認為自己的主見勝過大家的共識與方針,而且這個人還是有管理權限的使用者,那他所影響的就是整個制度的混亂,他所騷擾的就是所有參與維基在共同創作的所有人。我認為這樣的管理員絕對不適任!→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5月31日 (四) 14:28 (UTC)
還有,編輯戰幾乎常常都會發生。有時候是故意,有時候是不小心。無論什麼狀況都好,既然有規矩就應該照規矩走。如果哪些人認為這個規矩他不認同需要推翻,隨時可以提出來檢討。而不是以個人的主見去隨意封禁某個人。我到現在為止的資歷雖然不算多,但是據我所知實際有違反3RR才封禁。如果說只要有編輯戰就封,請問有過多少人都是該封而沒封的?煩請計算看看!規矩就是規矩,不是哪位管理員說該那樣定就那樣定。→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5月31日 (四) 14:33 (UTC)
「但這並不表示回退三次或者三次以下就肯定可接受。在極端情況下,即使用戶在一天內回退次數未超過三次,由於編輯戰、惡意破壞,也可以被封禁。」請認清楚這條但書,在回退加上編輯戰的情形才適用。--RalfX2007年6月1日 (五) 03:35 (UTC)
雖然當時沒有明言,但其實這個做法是大有問題的,因為所謂的「編輯戰」一定是一個人以上,如此一來,只要發生雙方回退導致編輯戰的情事,那麼雙方都會被封禁。這種「各打五十大板」看似有合理之處,但卻也很不公平。例如若有搗蛋者刻意以回退引發編輯戰,此時封禁雙方是不合理的,因為搗蛋者不在乎被封禁,但卻達到了讓對方被封禁的目的。
順便請RalfX兄參與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台北車站的編輯戰的討論。--百楽兎 2007年6月1日 (五) 04:10 (UTC)
這裡沒人說三次以下就是可以被接受,什麼是極端的情況,麻煩請您依照您的看法開解一下?這個但書並沒有正式的明言規定3RR之下只要管理員認為是極端就可以封禁!您知不知道,為了您這樣一封,有多少規矩因您而廢?有什麼標準可言?以前曾經編輯戰過的、今後發生編輯戰的,又要以什麼標準去看待?→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1日 (五) 04:17 (UTC)
同時也麻煩請您自己參考一下,當時哆啦A夢在討論還沒有共識的情況之下,您自己擅作主張刪除了所有編輯內容,假使我也認定您這是一種極端的行為,並且刻意要引起編輯戰,試問這樣的狀況您該不該被封禁?又例如您為此被封禁,請問您心中服是不服?→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2日 (六) 04:08 (UTC)
我再舉個例子,現在您主編的日語書寫系統被提出優良候選,但是我確認為您裡面所有內容都沒有明確寫出來源,目前我只放上一個章節,事實上還有更多章節我都認為有問題!我再繼續去找出我認為需要質疑的所有部份,放上所有我認為沒有來源或是需要來源請求的模板,請問您以您的看法認為我算不算極端的行為?再者,這個條目目前被許多沒有任何人質疑的人提出贊成票,所以非常遺憾的將會變成一個沒有清楚明確來源的優良條目,不過請放心,如果我所說的內容持續沒法改善,我一定會提出優良重審,並且加上所有我認為需要質疑的地方,那樣的話我算不算極端的行為可以將我封禁?→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2日 (六) 04:16 (UTC)

不正當的封禁分段

我把Wikipedia:封禁方針提升了,希望能夠更加明確和簡潔。各位如果感興趣去審查審查。-下一次登錄 2007年6月1日 (五) 09:10 (UTC)
我感到尚嫌不足!而且有些地方還是有其盲點跟矛盾。先以這個個案來說,百樂兔跟台灣少年明顯是互相回退,但是百樂兔在沒有第四次回退之前已經在客棧中發出訊息,希望檢討。反觀台灣少年他不顧一切,明顯的違反了3RR。請問您以這件事來說,認為百樂兔是在破壞故意引起編輯戰所以需要封禁嗎?→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1日 (五) 09:41 (UTC)
我想原虎胤這個條目為例子,也能討論看看。→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1日 (五) 09:47 (UTC)
有時要數一個人回退了多少次,很容易混亂,而且方針越來越多,管理員很漏眼是難免發生,大家總會諒解從錯誤中學習。有時候,簡單一句道歉,比強辯來得容易、直接、有信服力。--Kevin wong 2007年6月2日 (六) 21:10 (UTC)
Kevin wong您好,其實這個事情不是漏眼,您可以由該管理員與「被害者」的對話還有封禁紀錄看見狀況。不過,我覺得事已發生,當然如果該管理員也覺得不妥,去向被害者說聲道歉是基於禮儀。但是該管理員依然有權可以認為他的處置並沒有錯誤。所以我認為標準不同應該要檢討,今天百樂兔他是個資深者,他為了和平所以有說明並不介意,但是這樣的事情如果發生在其他新進人員,難保又是一場大的爭議甚至是破壞。必須要明定出清楚的標準,不能是誰說了算。→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6日 (三) 09:11 (UTC)
  • 當事者不再回應了?沒關係,一樣可以繼續討論。在我的認為,該項方針中所說的「在極端情況下,即使用戶在一天內回退次數未超過三次,由於編輯戰、惡意破壞,也可以被封禁。」理應是指類似這個連結中某位用戶的那種行為,各位看倌可以參考一下那連結裡面某位用戶雖然只有回退了兩次,但是他其他的編輯都算是屬於同一個性質的極端動作。而上面百樂兔被封禁這個事件卻很明顯不是,而且百樂兔還有在第三回之後提出討論的要求,然後居然因此被封禁!執行封禁者居然還以自己的判斷凌駕於共識,以他個人的超高標準來封禁其他正常用戶,無論當事者事後或許已經不介意被封,但是這樣明顯擾亂次序與規則,我覺得實在非常不妥當。→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3日 (日) 08:23 (UTC)
  • 我想請管理群組以及其他貢獻者能多多檢討這個問題,並不是我一定要咬著這個問題來質問某人。理由是目前的該項管理方針出現了這個與以往不太一樣的處置,所以我認為大家需要重視,以免到時候有人寫著寫著忽然就被封禁還不知道原因。無規不成矩,在中文維基制定必要的規章是維護整個中文維基百科,但是規矩必須明確清楚,不清不楚連管理員本身都搞不清楚狀況,那要其他新進的人如何遵守?或是大家以為這樣的問題只要管理員認為就可以,沒必要檢討與改善?如果這樣,那我相信有很多人都會失去了編寫的意願了。→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6日 (三) 01:57 (UTC)
其實我來講這個事情實在有點尷尬,因為雖然我接受被「高標準」封禁,但也覺得這個處置有些問題,而且也不想從一個囚犯變成冤獄受害者 (笑)。
總之,有些問題不是像數學這麼合理、有標準解答,所以除非是有迫切性的危害,否則行動前先徵詢各方意見總是比較妥當的。言盡於此,有緣人聽之。--百楽兎 2007年6月6日 (三) 08:53 (UTC)
題外話,這位管理員他會徵詢各方意見,但是他的習慣就是不理會其他人的反對聲音,一意孤行。這點就是我為何在他的管理員投票時提出反對票的主因。→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7日 (四) 03:45 (UTC)
誰呀?這樣的人能當管理員?難怪那麼多罵聲—59.124.112.10 2007年6月12日 (二) 07:32 (UTC)

RalfX 很可悲耶。。給一個說法都給不出來,霸著位子做甚麼品質的事情啊

Philip,Cloudcolors懇請大駕光臨,指明何為回退不過三!

今日Elegance被Cloudcolors以屢次違反回退不過三封禁一月之後,Philip還要刪除Elegance的發言?有不當措辭可以更改,連說話的機會都要剝奪麼?眼見著閣下一干人等不願與他人溝通便擅自刪除他人編輯,更製造理由封鎖ID,對於反對之聲便大行權力之便,怎可讓人信服!以下為Elegance編輯歷史:

  1. 2007年12月12日 (三) 05:47 (歷史) (差異) 中國共產黨‎ (修改條目須說明原因。管理員是否想「製造編輯戰」?)
  2. 2007年12月12日 (三) 02:44 (歷史) (差異) 中國共產黨‎ (PhiLip 這不是你第一次破壞條目內容了,是否想藉機讓條目被封鎖?請自重。)
  3. 2007年12月12日 (三) 02:12 (歷史) (差異) 中國共產黨‎ (任何的共產黨條目都可以加上這篇文章,請站在正義的一邊,不要違背良心。文中更提到中國共產黨害死數千萬中國人的史實)
  4. 2007年12月12日 (三) 00:20 (歷史) (差異) 中國共產黨‎ (身為管理員,竟公然違反規定?)

以下為Philip的編輯:

  1. 2007年12月12日 (三) 02:31 (歷史) (差異) 小 中國共產黨‎ (取消Elegance (對話)的編輯;更改回Mongol的最後一個版本)
  2. 2007年12月12日 (三) 14:04 (歷史) (差異) 小 中國共產黨‎ (取消Hanteng (對話)的編輯;更改回Cloudcolors的最後一個版本)
  3. 2007年12月12日 (三) 14:56 (歷史) (差異) 中國共產黨‎ (見User_talk:異國風#關於加入文庫文章連結)退回本人編輯

Cloudcolors請您解釋為何Elegance就是違背回退不過三,Philip就是在維護維基呢?Philip閣下甚至在禁了Elegance之後,連發言的機會都不給又是出於何種考慮呢?您們若如此之閒,可否釋疑數日之前提出的問題[1]異國風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16:34 (UTC)

謝兄台,您確定Elegance是在回退麼,還是被刪除之後自己又重新添加?真正的回退者Philip可以免除此條款麼?「但這並不表示回退三次或者三次以下就肯定可接受」「如果你違反了回退不過三原則,在你24小時內第四次回退後,管理員就可對你執行為期24小時的封禁。如果有幾伙人違反此規則,管理員應該平等地看待各方。」又有何理由封閉Elegance一個月呢?多謝解答異國風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18:14 (UTC)

看看Elegance從創建帳號至今的所有編輯歷史再來討論吧,他連同這次已經是第四次犯3RR了,如果他真的是一個願意理性溝通的人,為何一再違反規定??對於執行封禁的態度,違反就是違反,沒有任何理由,即使是管理員,違反我照樣封禁,法輪功也許令人同情(至少在我接觸百科前),但看你們這樣一昧的破壞百科規距的態度,與不惜違反規定也要一意孤行的做事方法,我實在很難再同情。這裡是百科,百科有百科的規定,如果無法遵守這些規定,那麼百科並不歡迎這類的人,百科也不是你們發表你們意識形態的地方。—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7年12月13日 (四) 09:13 (UTC)
我在此沒有指責的意思,而是向你說明事實,因為你把對與錯都弄顛倒了,請先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問題在於那些擁護共產黨的管理員輪流把揭露中共惡行的內容破壞掉。我把它加回去,這當然是對的,你身為管理員,也應該這麼做。而你沒有去制止那些破壞條目的所謂管理員,卻和他們一起聲稱我過三,這豈不是把黑的講成白的、把白的講成黑的了嗎?--Elegance 20:12 2007年12月13日 (UTC+8)
Elegance,對方是否擁護共產黨是他們的自由,對此事有不同的理解也實屬「正常」,如果一股腦的將自己的理念強加給他人效果也不會好,這個道理您是懂的,可能欲速則不達吧。而且不管目的是什麼,最大限度的符合社會要求不也是對我們的要求麼,維基的原則是要尊重的,不同意我們可以慢慢來,在討論頁進一步解釋,要相信大家最終是會有理性來判斷的,您說呢?異國風 (留言) 2007年12月13日 (四) 19:27 (UTC)

Cloudcolors,謝謝回復。請問Elegance此次到底是否是回退?如果不願理性溝通,又何必每次重新填寫(而不是回退)並註明理由呢,也請看看條目歷史到底是誰經常毫無理由的刪除回退別人的編輯。我們日常生活中都扮演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人格,您我他對法輪功如何在這都不能逾越維基之外不是麼?可是兄台此次對維基原則的漠視和無節制的使用,又哪點符合維基呢?強迫給與違反3RR的罪名,又任意違禁一個月,其中到底是基於維基的哪條原則而行呢?!百科不是我們發表意識形態的地方,也不是您的是吧?Elegance只是引用了維基文庫中的「共產黨是對人類最大的危害」這一著作,您覺得不合適大可以在兩次回退後與大家在討論頁說明,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先封禁,然後再在討論頁解釋說明。這不是維基原則的一部分吧?閣下深以維基人自居,應該更加包容不同的理念吧?這樣牽強的理由又怎能說是在維護維基呢?異國風 (留言) 2007年12月13日 (四) 10:37 (UTC)

1.請兩位先移駕Wikipedia:回退#一般回退方法

撤銷任何一處更改都是回退。例如,如果某人刪除了一個句子,你又把那個句子重新寫上,就是一次回退,不論刪除那個句子的人還做了什麼其他修改,不論你在改回的同時還做了什麼,也不論在這之中又沒有其他人修改過該頁面。

就我對上述方針的認知,這回3RR認定是沒有多大問題的。
2.Wikipedia:管理員:「管理員只是擁有「系統操作員許可權」的維基用戶」,就我對這條文的認知,或管理員或行政員的大小及重要性與兩位完全相同,因此「揭露中共惡行」「擁護法輪功」的或能力或義務或權利看來也是相同的。兩位不必也用不著加太多企盼或期許給管理員。
3.閣下若對被封禁的日數與強度有意見,個人認為可尋找另位管理員申訴,就我淺薄的維基經驗,若言之有理,這些是可以更動的。
4.如此解釋,如果還不滿意。兩位可以稍候幾週,等正進行中的管理員或解任或罷免方針出爐後,你們儘可以提出提案來或解任某管理員或罷免某管理員,只要兩位不滿意且戰戰兢兢地認真抓活躍管理員們辮子,相信一週內提出幾個或罷免案或解任案是沒有問題的,即使沒通過,相信也會蠻熱鬧的。不過,懇請到時通知我,我會在圖書館找資料或寫條目之餘,來這邊來看看熱鬧。--winertai (留言) 2007年12月13日 (四) 14:24 (UTC)
  1. 謝兄台回復。如果按此規定處罰Elegance,我沒有話說。但按此規定,有位管理員朋友似乎比Elegance回退的還要多,而如今差別對待讓人有不公之感。
  2. Elegance對管理員是有著期許的,希望通過此次Elegance也會總結。但我也同時注意到個別的管理員似乎對Elegance很有成見,針對其編輯連基本的解釋都懶於出示即告刪除,此次更是施以重手,也希望管理員能藉此機會與我等好好交流,針對平時在維基上的不妥之處給與指點,期望Cloudcolors朋友能予以重新考慮對Elegance的處罰。畢竟封鎖的本意不是為了禁止某人而是防止衝突升級,而如此不斷地增加封鎖時間恐怕不會達到目的。真心的希望您能與Elegance認真溝通,有什麼不滿都提出來。
  3. 解任或罷免之類的不是我們申訴的目的,正如給Cloudcolors用戶頁的留言一樣,如果雙方能藉此打開雙方的心結,消除長久以來的誤解,才是我希望的。我理解管理員的辛苦工作,也理解Elegance對管理員的期許,在我看來雙方的矛盾很大程度上是缺乏暢通的交流所致,管理員是從管理的角度,Elegance是從個人公義的角度,而這種矛盾並非不可調和的,我一直相信如果雙方都能保持耐心平和的語氣,也許就不會發生該事件。異國風 (留言) 2007年12月13日 (四) 16:00 (UTC)
針對第一點,個人認為管理員對破壞或疑似破壞頁面的所做的回退,並不涉及3RR。--winertai (留言) 2007年12月14日 (五) 07:25 (UTC)

昨天下午學校停電搞壞了我建的網絡伺服器,修了一天才徹底恢復,因此現在才上來答覆。第一個問題,回退不過三是以24小時為限的,因此在24小時以內回退次數超過三次才算是違規,根據中國共產黨條目的修訂歷史,只有Elegance在24小時內回退超過三次,而且該君此前已多次違反3rr,故Cloudcolors對其的封鎖是完全正當的。

第二,我刪除Elegance言論的原因是其在申訴中發表了與維基百科無關的政治宣傳內容,部分引用如下:

天理昭彰,法網恢恢,善惡必報。這個誹謗神佛、危害眾生已久的惡勢力將在未來的一年內解體,可能還撐不到奧運,當歷史翻過這一頁的時候,想想看你在這關鍵時刻都做了些什麼,不要讓你自己留下遺憾。「中國的良心」高智晟、「香港的良心」陳方安生,都不會輕易在惡勢力面前低頭,你們還遲疑什麼。

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7年12月13日 (四) 17:51 (UTC)

感謝回復。我沒有否認Elegance過三。一個客觀存在的事實是,Philip閣下在回退別人的編輯可曾與別人溝通解釋,這種針對性的回退又該怎樣理解呢?您覺得您是在正常行使權力,可是這種簡單的做法難道不會帶來破壞條目的聯想麼?「但這並不表示回退三次或者三次以下就肯定可接受。在極端情況下,即使用戶在一天內回退次數未超過三次,由於編輯戰、惡意破壞,也可以被封禁。」而且維基僅規定24小時封禁,而這次居然達一個月,很明顯是管理員的主觀意志吧。聯想到上次Cloudcolors封禁的「理由」,不由得讓人引起利用手中權力打壓不同聲音的聯想。所以我才希望Cloudcolors能夠放下身架主動溝通,要知道強制永遠是改變不了人心的。對於Elegance的留言,您認為不妥的地方刪去就好了,何必將申訴的請求也一併刪除呢?您覺得您是在理上,那何不與其善意的溝通呢,要知道您是管理員啊,這樣的舉動您覺得合適麼?異國風 (留言) 2007年12月13日 (四) 19:08 (UTC)
我認為User:Cloudcolors的封禁是適當的,根據Wikipedia:封禁方針的規定:「防止破壞性的行為,一般封禁期限為24小時,重複違犯則可以逐漸延長,最長一般至1個月」,User:Elegance已經是第四次違反3RR,顯然1個月的封禁期限是適當的。--長夜無風(風語者) 2007年12月14日 (五) 06:35 (UTC)
敬天信神,相信善惡報應,是中華民族自古以來的精神,被馬列無神論主義掏空了中華民族的內涵,還能是中國人嗎?把善惡報應的警世之言污衊成政治宣傳,這種事也只有馬列之徒做的出來。
我打從一開始就不承認什麼封鎖的,這種事情根本不應該出現,條目內容被破壞,公然破壞條目的人逍遙法外,對與錯被顛倒,這就如同警察專門抓好人不抓壞人。--Elegance 10:02 2007年12月14日 (UTC+8)
還是一句話,去瞭解Elegance過去所有發言行為,他已過度對法輪功有太強烈的本位主義,如果可以好好溝通,就不會有4次3RR被封禁,在這之前並不是沒人和他溝通過,但如果有任何效果,就不會有今天的結果,所以我並不會考慮任何降低封禁時間的要求,而且也不接受任何管理員降低我原本的封禁的時間,因為這樣做完全在合理的範圍之內,並且,如果還有下次,封禁時間就會是更久。如果您覺得如此不合理請考慮不要在百科編輯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7年12月14日 (五) 00:06 (UTC)
ps.我曾說過,我本來是對法輪功抱有同情的,在服役時甚至曾跟主管學過一些,但在百科待得愈久,從部份法輪功信眾的言行,我就愈難跟修行者或是真、善、忍這些核心價值思考在一起,您們的行為同時也在百科裡面代表你們的形像,你們可以悲情,可以不服,但不要忘了,維基雖然以自由為名,但在自由之前,必須要有法治做基礎,而不是沒有限制的自由,如果連這些百科最基礎的規定都想要去衝撞,那麼,著實很難讓人百分之百的相信您們所受的不平,百科不是你們挑戰的目標,你們選錯標的的,請仔細想想。—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7年12月14日 (五) 00:14 (UTC)
呵呵,我並不會考慮任何降低封禁時間的要求,而且也不接受任何管理員降低我原本的封禁的時間這句話好硬啊。另外,我也不認同「從部分法輪功信眾的言行,我就愈難跟修行者或是真、善、忍這些核心價值思考在一起」這句話。我信賴Cloudcolors行使管理職務的智慧,但建議在行使管理職務盡量避免這些硬梆成見。--winertai (留言) 2007年12月14日 (五) 01:43 (UTC)
呵呵,'如果您覺得如此不合理請考慮不要在百科編輯',您這麼說我讓我覺得您覺得合理的就是合理的,其他質疑者只能離開,這應該不是維基的原則也不是您的本意吧。本次事件的起因是Elegance添加一維基文庫中不利xx的文獻,而某管理員就以侵犯版權為由刪除,而後一干人等的刪除乾脆連起碼的解釋也懶得出示,如果不是其他管理員牽扯其中,這種針對性的無理由刪除不會讓人覺得破壞麼?反倒是現在以Elegance的身份為由大作文章,非要將此與法輪功聯繫在一起,更說我們在挑戰百科,這裡面的道理是什麼呢?Cloudcolors,我對您沒有任何偏見,這是本人第一次與您打交道,還是緣於幾次與您留言無任何反饋才不得已留言至此。如果您願意可否願趁此機會與Elegance深入交流打開長久以來的心結,開誠布公的談談對Elegance還有何不滿,如果因Elegance而讓您對法輪功有何成見,我想他也會非常自責的。不知您意下如何?異國風 (留言) 2007年12月14日 (五) 02:35 (UTC)
  • 今早又重看了中國共產黨條目,就我觀點,發現Elegance用在此條目的心力頗為不值得,也容易引起爭議。個人建議是請Elegance及其相同看法者,可將心力挪移至其他﹔你們認為有興趣的條目。比方法輪功根源的佛經理論,氣功理論,或者中國鄉鎮所在現有資訊,甚至大紀元時報上記載的任何時事百科條目。--winertai (留言) 2007年12月14日 (五) 02:02 (UTC)

參見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Isnow (留言) 2007年12月14日 (五) 03:12 (UTC)

當然﹔當然,創建條目或改善內容的目的可不能是為了宣傳法輪功。--winertai (留言) 2007年12月14日 (五) 07:12 (UTC)
不錯,同樣不能是為了宣傳xx。異國風 (留言) 2007年12月14日 (五) 12:53 (UTC)
異國風, 正當你為Elegance開說時,Elegance又發表「敬天信神,相信善惡報應,是中華民族自古以來的精神,被馬列無神論主義掏空了中華民族的內涵,還能是中國人嗎?把善惡報應的警世之言污衊成政治宣傳,這種事也只有馬列之徒做的出來。」這種如「天理昭彰,法網恢恢,善惡必報。這個誹謗神佛、危害眾生已久的惡勢力將在未來的一年內解體,可能還撐不到奧運,當歷史翻過這一頁的時候,想想看你在這關鍵時刻都做了些什麼,不要讓你自己留下遺憾。」的不理性評論,類似的善惡論是不該出現在Wiki,連在討論區發表都有問題。異國風你很盡力幫Elegance在Wiki立足,但他很明顯不肯合作。-- 同舟 (留言) 2007年12月14日 (五) 03:36 (UTC)
我不認為是不理性(理性很大程度上是主觀概念,而不存在客觀標準)的評論,但認為在此頁或許是不適宜的(參見以上留言)。我不會因為自己的身份就回護Elegance如何,對於此事我認為雙方存在長久以來的心結,希望雙方能藉此機會溝通,建設性的在維基工作,是我的願望。異國風 (留言) 2007年12月14日 (五) 12:53 (UTC)

關於Elegance最初在中國共產黨增加的共黨是人類最大的敵人以及後來陸續增加的其他文章,我在Talk:中國共產黨列舉了一些其他的文庫文章。拋開版權問題,如果共黨是人類最大的敵人可以加入中共條目,那麼Talk:中國共產黨中所列出的文章同理都應該加入中共的條目。一句話,開此先例,這樣加下去還有完沒完?—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7年12月14日 (五) 04:05 (UTC)

Philip,本人對您長久以來對維基的維護工作一直深表欽佩,可是這次您為何不願早點在討論頁聲明呢,幾次無任何理由便予以回退,在使Elegance被封以後,又開始聲明您的理由,可是Elegance已經不能發言了。您這樣做能讓大家參與討論麼?我相信您也不會是為了維護xx有意為之,可是換作是您的編輯幾次被他人無理由的回退,您又會作何感想。此事對錯與否我們可以在討論頁探討,就像您現在做的一樣,這樣不是很好麼。還是那句話,如果此事不是若干管理員牽扯其中,這種針對性的無理由的回退會不會讓人覺得是在破壞。Philip,正因為您是管理員才對您的行為有更高的要求啊,在這裡討論也是相信大家會存在集體理性的可能,解決大家在此事上的心結,決不是批判更不是推定背後的動機。希望您能繼續坦誠交流對Elegance的看法。異國風 (留言) 2007年12月14日 (五) 12:53 (UTC)
你這話聽起來很奇怪,似乎我們一致都認為User:PhiLiP有罪,獲得了你的諒解之後才變得清白似的。請注意,這只是你的觀點。我們並不認為User:PhiLiP的做法有任何問題。請不要為自己製造「辯論勝利」的效果。--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12月15日 (六) 01:34 (UTC)
也請注意您自己的觀點,不要過度闡釋。說過很多次了,希望管理員們能考慮此問題中的溝通方式。如果大家誤會一直存在,辯論勝利又有什麼意義呢。異國風 (留言) 2007年12月15日 (六) 10:41 (UTC)
想善意提醒諸如Elegance等數位關心中國共產黨及類似條目的維基用戶,維基是極不鼓勵使用傀儡編輯條目,如果一再使用傀儡用戶或未登錄之IP來違反3RR規定甚或避開3RR甚或破壞頁面,儘皆違規行為。使用傀儡不得當﹔經人檢舉後,不但會遭CU,經證實,管理員也會適度封禁。而其編輯過程之你們相關條目相關編輯所使用之未登錄IP可能也會被連帶與你所使用之主帳戶名稱或傀儡帳戶連結,這都是不甚好的。希望各位新維基用戶能稍加注意一下。--winertai (留言) 2007年12月15日 (六) 03:46 (UTC)

他可兩次繞過封禁發言,管理員不能坐視啊。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14日 (五) 07:05 (UTC)

我只是過客,不是管理員,不過我想說兩句:以Elegance的行為論,Philip只是用3RR罰他停數天已屬寬容。就我而論,我會乾脆當是破壞論處,恐怕他是會不停的給停了。--Samuel Curtis (留言) 2007年12月15日 (六) 03:52 (UTC)

Policy-en

3RR是「本頁在英語維基百科的對應頁面是一項正式方針,但在中文維基百科尚未達成共識,僅供參考。」為什麼還會有用戶因3RR而遭封禁?另外,為什麼"按照慣例,公開地揭發執行封禁的管理員,並不合適"?——虞海 (留言) 2008年9月9日 (二) 08:17 (UTC)

中文維基方針建設不全面也是原因之一。3RR實際上是取得共識的。但是若所有不是正式方針的就不遵守,中文維基就幾乎是沒有規矩可言了—Ben.MQ 2009年4月1日 (三) 11:20 (UTC)

5RR

我個人建議5RR而不是3RRAlonso McLaren (留言) 2008年11月9日 (日) 06:53 (UTC)

請注意,按照慣例,公開地揭發執行封禁的管理員,並不合適

這是什麼鬼東西!!管理員執行封禁有什麼見不得人的?????? 強烈要求解釋!!!!!! Alonso McLaren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01:44 (UTC)

他們根本不給解釋的,看看上面的Wikipedia talk:回退不過三原則#Policy-en,個把月了也沒人回復。在維基裏,如果你不追問下去就沒人理你,如果你僅在討論夜裏追問也沒人理,你要是敢動條目的內容就可能遭到封禁,而封禁你的理由往往恰是你正在反對的而提議取消的「方針」。這話雖然說得悲觀了點但有時確實是這樣。如果你真有此志向,就去元維基提出吧,那將是一件工作量極大的工作,和過去的「告禦狀要夾釘板」一樣,不過雖然難,卻有可能有效。——虞海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07:04 (UTC)
並不是說公開揭發管理員不合適,而是被封禁後用其他帳戶(包括IP)編輯維基百科是繞過封禁。在封禁期過後可以自由對管理員提出您的意見—Ben.MQ 2009年4月1日 (三) 11:18 (UTC)

Wikipedia talk:回退不過三原則,有人對掛{{Policy-en}},而執行3RR封禁有意見,加上此頁面內容在中文維基已基本達成共識,故在此提Wikipedia:回退不過三原則為正式方針。公示期1周,若此期間無人反對,則通過此頁面為方針。--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4月26日 (日) 07:50 (UTC)

暈,原來這個居然還不是正式方針,大力(+)支持。—章·安德魯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1:49 (UTC)
(+)支持Wcam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2:13 (UTC)
(+)支持:我也暈了,又一個我以為已成方針的規定……—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2:29 (UTC)
(+)支持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4月26日 (日) 12:33 (UTC)
(+)支持:我已經暈了@-@—Fire Jackey 2009年4月26日 (日) 12:51 (UTC)
(+)支持Alberth2-汪汪 2009年4月26日 (日) 13:03 (UTC)
(+)支持其他還有許多基本方針沒有成為正式的方針—Ben.MQ 2009年4月26日 (日) 14:33 (UTC)
(+)支持,當然支持— Άndrew (✉✍) 2009年4月26日 (日) 16:06 (UTC)
(+)支持:支持,中文維基的方針也該好好擴充與整理了。-David Jackson(talk) 2009年4月26日 (日) 17:41 (UTC)
(+)支持:是否應根據英文版本再行擴充?--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4月26日 (日) 17:59 (UTC)
(+)支持:驚!我一直以為它是正式方針!—Iflwlou [ M {  2009年4月26日 (日) 18:22 (UTC)
支持-- (留言) 2009年4月27日 (一) 03:33 (UTC)
(+)支持這原來不是正式方針。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4月27日 (一) 09:48 (UTC)
(-)反對 我將是唯一反對的人麼?我想知道「回退不過三」的「」該如何判斷?例如我為了達到不能回退不過三的原則,我可以在完成的詞條主要意思的撰寫之後,在平白無故地編輯三次到四次,請問又該如何撤銷呢?蘑菇反對維基管理員濫用職權團 2009年4月27日 (一) 10:04 (UTC)
沒看懂你的最後一句話--Liangent (留言) 2009年4月27日 (一) 10:32 (UTC)
一次回退可以回退許多版本。—Ben.MQ 2009年4月27日 (一) 11:00 (UTC)
- -!原來可以這樣回退的啊。—蘑菇反對維基管理員濫用職權團 2009年4月28日 (二) 01:07 (UTC)
(+)支持,反編輯戰的有力武器啊~——03® - ™ - 2009年4月27日 (一) 11:55 (UTC)
(+)支持:現在未成方針即是未能完全理所當然地遏止以回退作破壞行為的用戶吧。域奇(UTC) @ 2009年4月27日(一)20時13分 (HKT)
(+)支持,這個是保護維基百科和平的最重要的方法之一。—Railhk0512 (留言) 2009年4月27日 (一) 14:34 (UTC)
(+)支持:很多英文維基方針都應該在中文這裡形成共識。—Tlrmq (留言) 2009年4月28日 (二) 09:36 (UTC)
(+)支持,應該成為方針。—J.Wong 2009年4月28日 (二) 09:46 (UTC)
(+)支持 William915(與我討論) 2009年5月1日 (五) 09:09 (UTC)

請關注有人組成「戰隊」打編輯戰的現象

例如[2]。管理員及社群不應縱容「你回退他兩次,我回退他兩次,他如果回退四次,他就違反了3rr,他就被封禁了,而我們沒事」的想法。--Mewaqua 2009年9月4日 (五) 12:29 (UTC)

回退不過三:應該改為每個問題(issue)的回退不超過三次。

如果以一個條目24小時內一個人只能回退三次,那麼在激烈的編輯戰中,想保護條目的人甚麼都幹不了(他會數著自己是否到三次,然後沉默)Ivantalk (留言) 2011年2月22日 (二) 14:15 (UTC)

還有一個問題,回退封禁處罰的追溯時間有設定麼?Ivantalk (留言) 2011年2月22日 (二) 14:19 (UTC)

提議修訂WP:3RR

將其中的所有「條目」替換成「頁面」,以避免自相矛盾的情況。參見英文版。--達師218372 2012年8月7日 (二) 08:02 (UTC)

(+)同意--Zhxy 519留言2012年8月7日 (二) 10:02 (UTC)
(!)意見:是否應包含豁免?--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7日 (二) 11:12 (UTC)
只有很少的情況需要豁免,如自己的用戶頁。但是這可以以後再討論。--達師218372 2012年8月7日 (二) 11:20 (UTC)
但既然你提出修改至「頁面」,就必須在現在討論豁免。--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7日 (二) 11:37 (UTC)
首先,方針的意思「本來就是」頁面,只不過裡面「寫的是」條目而已。其次,除了用戶頁、用戶討論頁之外真的沒有什麼好豁免的。第三,如果現在討論豁免,又要碰關於用戶討論頁歸屬的爭議話題,提案很可能最後不了了之。所以請先允許我把大洞補上,再考慮小洞。 --達師218372 2012年8月7日 (二) 16:59 (UTC)
(+)同意--張樹人留言)- LGBT協會 2012年8月7日 (二) 23:47 (UTC)
(+)支持,並且不反對在修改後才討論例外狀況--Lakokat 2012年8月8日 (三) 02:22 (UTC)
(?)疑問:即是不只限於條目,而包括所有頁面(例如討論頁、模板等等)?--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8日 (三) 02:46 (UTC)
是。--達師218372 2012年8月8日 (三) 06:30 (UTC)
(+)支持烏拉跨氪 2012年8月8日 (三) 08:39 (UTC)
(+)支持,看不到反對的理由。--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8日 (三) 08:44 (UTC)
(+)支持,聽說過有用用戶頁刷回退來刷自動確定用戶,應該也要注意,其他頁面沒意見——路過圍觀人士 2012年8月8日 (三) 08:49 (UTC)
(!)意見:用戶對自己的用戶頁和討論頁應該有絕對的編輯權。--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8日 (三) 08:51 (UTC)
但未結束的討論,如果刪除對方留言便是無禮,這點應該值得商榷。--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8日 (三) 08:53 (UTC)
用戶應有決定如何處理已閱留言的自由,不竟討論頁可視為用戶的個人信箱。--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8日 (三) 09:10 (UTC)
你看,我還沒打算弄這個呢就開始了。--達師218372 2012年8月8日 (三) 09:26 (UTC)
在用戶頁上打編輯戰不多見吧,而破壞則不在考慮範圍內。--Fkj留言2012年8月12日 (日) 06:54 (UTC)
(+)支持,但自己的用戶頁和討論頁可以例外。(不過回退他人的提醒與警告允許視為拒絕溝通)--鐵鐵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8月8日 (三) 09:00 (UTC)
(+)支持。恩橫?--氫氧化鈉 NaOH 2012年8月8日 (三) 11:39 (UTC)
(+)支持,支持修改。--Jasonzhuocn留言2012年8月8日 (三) 16:48 (UTC)
(+)支持,理由同鐵鐵的火大了。--Lanwi1(留言) 2012年8月11日 (六) 06:18 (UTC)
支持WP:編輯戰里的3RR段落就是寫做「頁面」。--Kuailong+ 2012年8月11日 (六) 10:25 (UTC)
(+)支持,同Lanwi1。--★kira★(o∩_∩o ) 2012年8月11日 (六) 16:32 (UTC)
(+)支持--CHEM.is.TRY 2012年8月11日 (六) 16:49 (UTC)
(+)支持--Fkj留言2012年8月12日 (日) 06:54 (UTC)
(+)支持——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2年8月13日 (一) 03:10 (UTC)
在「頁面」被明確定義之前(-)反對ɧ留言2012年8月13日 (一) 03:34 (UTC)
(+)支持--2011wp留言2012年8月13日 (一) 05:27 (UTC)
(!)意見已沒有太多反對意見,是否可以確定。--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14日 (二) 07:37 (UTC)


(?)疑問如果自己回退自己的編輯呢?--119.141.21.235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09:30 (UTC)
請參考3RR定義哦,親★--鹿目圓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12:19 (UTC)

3RR定義中關於用戶頁的豁免討論

延續已經結束的討論話題,討論一下用戶頁及用戶討論頁應該如何豁免。--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18日 (六) 03:19 (UTC)

  1. 其他用戶在該用戶頁討論頁添加的警告模板不可3RR?烏拉跨氪 2012年8月18日 (六) 07:50 (UTC)
    用戶頁?對話頁的話倒該覺得那個不斷添加重複警告的人騷擾用戶。--Jimmy Xu  ·  · 2012年8月18日 (六) 08:20 (UTC)
    寫錯了。烏拉跨氪 2012年8月18日 (六) 08:23 (UTC)
用戶頁在上一個討論之前已經例外,WP:3RR,您可以直接開題討論用戶討論頁的歸屬問題。 --達師218372 2012年8月20日 (一) 17:13 (UTC)
  • 警告又不是一定要貼在那裡當恥辱柱展覽,反正移除就證明至少知道有人發警告了,這就行了。堅持回退、一定要把警告留在別人討論頁上的人才是真正討人厭的。--Kuailong+ 2012年8月23日 (四) 08:27 (UTC)
警告引發3RR的機會相對較少,一般是互刪留言。還是將重點放在刪留言的問題上吧。--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23日 (四) 08:40 (UTC)
即使沒有用「撤銷」連結,直接刪掉也算revert吧。Liangent留言 2012年8月23日 (四) 09:02 (UTC)
用戶的私人頁面,他喜歡怎樣,誰也無權過問。--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23日 (四) 09:15 (UTC)
誰真愛弄的話,去開頁面 Wikipedia:用戶警告/<USERNAME> 然後要警告的時候只在user talk貼「請前往Wikipedia:用戶警告/回退不過三原則/存檔1閱讀給您的提醒」得了。Liangent留言 2012年8月23日 (四) 09:23 (UTC)

講一個利用3RR原則構陷新人的故事

某新人創建了一個條目,某甲管理員立刻給加上了Copyivo模板,於是此新人努力修改了條目的內容,修改了詞語,補充了新的來源。某乙管理員立刻跑來做了3次回退,而此新人也對應了撤銷並修改了3次。這樣立刻觸發了所謂的3RR原則,某乙管理員立刻封禁此新人3天。後來通過申訴,某丙管理員,將封禁改為了24小時。因為現有的規則中,不允許公開說明管理員的ID,所以我只得隱去了他們的ID,但既然是堂堂正正的執法,怕什麼曝光呢?有心人可以去我的主頁自己看看。 這個故事中,有幾個問題,

  1. 怎麼判斷一段引用的文字觸犯了Copyivo,原文是非公有領域,明明來自公開網站,這個究竟怎麼判斷?
  2. 某甲做動作之前,並未作出任何善意提醒,也不給作者辯解的機會
  3. 某乙立刻(幾分鐘內)作出了後面的3次回退,並未作出任何善意提醒
  4. 某乙濫用職權(過度處罰)沒有受到任何處罰,因為不能提到他的ID
  5. 3RR的目的是阻止編輯戰,所以矛盾的雙方是兩個編輯,而不是一個管理員和一個編輯,當一個(通常是兩個)管理員對戰一名編輯的時候,這個原則是否有效?

根據以上的故事,如果你討厭一個人,你可以每天去給他的條目加兩次Copyivo,而對方拿你束手無策,當然,如果你有個同夥,那就更完美了。你的級別越高,權利越大,你越可以享受上帝的感覺,隨意的合法傷害別人。Hier留言2013年12月4日 (三) 06:36 (UTC)

3RR例外

以前的例外裡有寫自我回退測試性編輯也在例外之列. 不知這一規則現時跑到哪裡去了? Bluedeck 2014年1月25日 (六) 00:1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