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葉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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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守生者傳記方針,避免毀謗或侵害隱私

特別的斷言需要高質量來源,列明來源不等於查證

根據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必須堅持使用高質量的參考文獻。『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無論該內容是負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確的。』

根據生者傳記方針的參考文獻,就算「零訊息也勝過錯誤或不實消息」。

『關於在世人物的內容必須非常謹慎地引用來源,如果缺乏可靠的第三方來源…就可能導致誹謗性的斷言。只在可疑來源中出現的內容,不應在關聯在世人物的頁面被使用』,『對羅織入罪的主張須保持警惕,留心那些針對在世人物的具有偏見和惡意的內容』。『在維基百科中添加或恢復內容的人應承擔舉證責任,特別是有關在世人物的內容。』

根據生者傳記方針,『當可靠度低的印刷出版物作出無事實依據的懷疑時,他們通常會使用模稜兩可的語句,並將之歸結到匿名的來源。留意這點,如果出版物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故事,我們為什麼要相信?

提防「循環論證」式的內容,所謂「循環論證」是指維基百科條目中的無來源或推測性的論點被公認為可靠的報刊或其他媒體的報導選用(無論其是否提及來自維基百科),而維基百科條目又使用這些來源來支持以前的推測性論點。』

根據生者傳記方針之有關自行出版的來源,『不要將自行出版的書籍、雜誌、網站、網絡論壇、網誌(即Blog,又稱博客或部落格)、微博客(如twitter)作為和在世人物有關的資料來源,除非此等來源由傳記條目的主角寫作、發表或出版,此處所謂之「自行出版的網誌」包括個人與集體的網誌。』

根據生者傳記方針之有關處理條目主角所作的編輯,『當條目主角自行移除無來源或少來源的資料時,我們應當保持容忍。當匿名編者清空生者傳記條目的部份內容時,可能是條目主角移除具存疑性內容的動作。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麼此等編輯則不應被視作破壞。』

不能以關注知名人士為由作為觸法侵害隱私的藉口

根據「維基百科正式方針(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時事評論、論壇或討論區,並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維基百科所收錄的資訊,都應該經過識別、篩選。某事百分百正確不代表就適合收進百科全書。雖然某些型別的條目是否值得收錄尚在爭議中,但據現時的公認標準,維基百科的條目並不是新聞報導,維基百科不應該提供突發新聞訊息…在百科上應可免則免,這種詳盡的細節和記述應是維基新聞的工作。

根據生者傳記方針生者傳記必須在考慮到主角隱私下謹慎地撰寫,因為維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而不是小報新聞。。『譁眾取寵不是維基百科的目的,維基百科也不應成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會否對在世人物造成傷害是進行編輯判斷時應考慮到的重要因素。』

『維基百科條目上有關在世人物的內容會影響到其本人的生活,所以維基百科編者在處理此類條目時,應負責任地去考量其行為所帶來的法律和道德影響。』

對於知名的公眾人物,『應使用「大量可靠的第三方出版來源」來獲取內容……只應根據此類來源所述而撰寫。如果某一指控或事件是值得注意……但如果可靠的第三方來源並未記錄,則不應加入條目中。』

在受到質疑時,生者傳記內容應縮減回具有高質量來源、中立且切題的版本。同時,在許多情況下,為了強制執行生者傳記的方針,還需適當地使用諸如頁面保護刪除等管理工具。在極端的情況下,維基媒體基金會的工作人員會對違反生者傳記方針的問題採取行動。無論是從法律還是道德的立場來看,我們都應為消除這些條目中的誹謗和其他不良資訊作出堅決的努力--Andante 2012年2月18日 (六) 07:26 (UTC)

在列出這麼多方針的同時,請閣下也明白,部份列出的方針也適用於正面內容,[1]這個來源並非獨立來源。「但在1979年被[誰?]指控詐欺[哪個/哪些?],一審判竊盜[哪個/哪些?]罪」為來源內容,並非模稜兩可,只是事實的陳述,再者,並沒有附有任何附加的形容詞等。我質疑閣下對「本報生活組」並非署名的質疑,整個部門都負責編輯了,我認為此內容可列入。其他內容稍後再看了。--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23日 (四) 15:46 (UTC)[回覆]
已可被全面搜索,爭論沒意思,撤回。--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25日 (六) 08:39 (UTC)[回覆]

都該連接到其官方網站

  • 根據生者傳記方針,『不要將自行出版的書籍、雜誌、網站、網絡論壇、網誌(即Blog,又稱博客或部落格)、微博客(如twitter)作為和在世人物有關的資料來源,除非此等來源由傳記條目的主角寫作、發表或出版,此處所謂之「自行出版的網誌」包括個人與集體的網誌。』並且,根據外部連結(應該要連結的網址):『
1.有關任何組織、機關、團體、人物、網站或其他各種實體的條目都該連接到其官方網站(如果有的話)。
2.有關書籍……在不違反「正常情況下應避免的連結」的情況下,則應該連結到有放置該作品檔案的網站
3.一個網站保有中立且正確的資料以加強對條目的瞭解,而且其內容因為版權問題或是資料過於詳細等各種原因,而無法整合入維基條目中者(諸如職業運動統計數字、電影或電視節目的工作人員名單、訪談記錄、線上書籍等等)。』
  • 請別全然否定官方網站,如果閣下不認為如此,也請先在編修之前提出意見。 --Andante 2月25日 (六) 10:38 (UTC)
    • 請留意外部連結並不一定是參考資料。該官方網站有既定立場,並不中立,我認為以官方網站的資料作參考,尤其是在此人的生平可以有其他的來源認證的前提下,只會影響條目的中立性。「一個網站保有中立且正確的資料」。好吧,留一個官方網站的連結,但既然視其為官方網站,其參考價值將降低。還有,請勿在模板中或內文中加入外部連結(加入的電子書連結)。還有,請避免使用粗體。--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25日 (六) 15:39 (UTC)[回覆]
    • 如果閣下認同官方網站並非參考來源,請自行移除。如果覺得可靠的話,就留著吧。我尊重閣下的意見。我覺得在這個討論沒有第三者的參與,當局者迷,很容易走到dead-end。詳細的話,現時第4個來源可留,是屬於事實性的,既然有一個資料庫,可引證,但實際真確性無人能知。我是一個看重WP:NPOV的人,或者與閣下的一些收錄內容的看法有出入了,暫時就這樣吧。祝編安也感謝閣下在此條目的貢獻。--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25日 (六) 15:59 (UTC)[回覆]

命名

  • 雖然此人自稱葉教授,「教授」二字也有可能超越了作為頭銜的層次(見注1),此移動亦基本符合WP:命名常規,但根據命名常規,命名亦須「必須精準簡練」,「請不要在一個頁面上使用一個繁複或容易混淆的標題,即使那個標題沒有其他的含義。」此名稱有可能會引起誤會。我提議回退移動。歡迎意見。--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21日 (二) 13:45 (UTC)[回覆]
  • 現任馬來西亞砂拉越人民聯合黨(砂拉越人聯黨,砂人聯黨,人聯)青年總團副培訓秘書、哥打聖淘沙支部署理團長,本名也是「葉耀星」但同名不同人。 --Andante 2012年2月22日 15:13 (UTC)
  • 然而維基百科不是辭典,『請在加消歧義頁面之前問問自己:當一個讀者搜索這個條目名稱時,他期望看到消歧義頁面中的任何一個條目嗎?』『如果消歧義頁面包含不存在的條目,這時要小心,因為條目可能根本沒人會寫,因此也就沒有消歧義的必要。』根據命名常規慣例:『如果一個條目所描述的主體事物,它的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裡有出現到該事物的中文名稱的,一般使用該中文名稱』。
    目前已知所有第三方報導可供查證均稱葉教授均與當事人自稱相一致,基於作家別名、比照康師傅也可以說「康師傅可能是指某個姓康師傅」之不特定人稱,但至目前為止也沒加上公司或消歧義
    提示:本條目的主題不是教授頭銜也不是教師,而指一商標筆名與特定人士的。 --Andante) 2月23日 11:28 (UTC)
無論討論的進度是怎樣,請不要以{{inuse}}嘗試保護條目。如非重大或連續修改時請勿濫用。--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23日 (四) 15:18 (UTC)[回覆]
  • 「心海羅盤葉教授」的存在令我覺得「葉教授」是否必要。如果「以葉教授註冊商標」可被證實,則可保留。「教授」二字相信閣下亦認同被廣泛應用作職銜稱呼。我不明白閣下為何引WP:NOT#DIR。至於筆名,有些(如金庸)並不構成「容易混淆」。我並不否認「葉教授」的稱謂,只是有太多「葉教授」,可能會引起誤會罷了。--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23日 (四) 15:34 (UTC)[回覆]
  • 商標註冊號已添入條目。維持暫定葉教授就可,質疑之前必須先找出第二個同名條目,至少到目前為止
    適合消歧異頁(敬請參見 Iokseng 2月25日的編修)。--Andante 2月25日 03:51 (UTC)
本身名字會引起誤會已是質疑的理由。何有「必須」之說。而註冊之商標只包含「葉教授」三字而不是該三字(如我有錯誤請指正)。不過就此算了,既然閣下一直堅持立場,在暫時沒有任何影響的情況下暫用此三字,但{{命名}}模板仍需掛著,只屬暫名,仍可供討論。--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25日 (六) 15:49 (UTC)[回覆]

為解決命名問題,已在互助客棧發起討論,請前往參加。謝謝。--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3年12月23日 (一) 09:32 (UTC)[回覆]

完成:已改名為葉耀星 (臺灣),討論過程請參見[2]。--Kolyma留言2014年1月25日 (六) 12:41 (UTC)[回覆]

問:葉教授條目名稱

葉教授條目名稱,因他以「心海羅盤葉教授」為註冊名稱,編輯Andante主張以葉教授為條目名稱,其本名葉耀星則作重定向。但這個名稱不無混淆之處,因為葉教授可以用指任何一位姓葉,以教授為職業的人士;我認為,在這個狀況下,應以其本名為主要條目名較適當。因為懸而未決已久,在此發起討論,希望可以決定這個條目的名稱。 --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3年12月23日 (一) 03:13 (UTC)[回覆]

其他類似情況的條目也是以本名為條目名,例如通稱「方太」的方任利莎--Ws227留言2013年12月23日 (一) 03:52 (UTC)[回覆]

既然以「心海羅盤葉教授」為註冊名稱,那就用「心海羅盤葉教授」作為條目名稱好了。—Snorri留言2013年12月23日 (一) 17:46 (UTC)[回覆]

  • 這人數年前在台灣島的第四台(台灣島的有線電視系統)相當知名,第四台上常看到他的宗教宣教節目出現,我不支持以「心海羅盤葉教授」當條目名,因為會讓其他信眾、跟看他宣教節目之觀眾看不懂,這名稱太學術而且非常少用。我支持用本名為條目名。--Znppo留言2013年12月23日 (一) 21:49 (UTC)[回覆]
為什麼會看不懂?我看別的台模仿他都是自稱「心海羅盤葉教授」。而且「心海羅盤葉教授」才是人家的正式註冊名稱。按照名從主人的原則也應該是用這個名字。怎麼能因為有些觀眾的看法就要求人家用別的名字?—Snorri留言2013年12月23日 (一) 21:53 (UTC)[回覆]
  • 因為不常用,他的節目我也常看,一般人都是稱他為「葉教授」,誰會看的懂「心海羅盤葉教授」?正式註冊名稱『不等於』常用名稱,按照名從主人的指引就應該用「葉教授」或本名「葉耀星」為條目名,而不是用他的正式註冊名,這種文鄒鄒的怪名當條目名稱誰會看得懂?!你多問一下其他台灣島的其他維基用戶的意見,看我說的是不是如此。--Znppo留言2013年12月23日 (一) 22:13 (UTC)[回覆]
請不要用情緒性的思考來代替理性思考。沒有對觀眾做過調查的情況下,妄下斷語是沒有意義的。你覺得這個名字是「文縐縐的怪名」,也許別人(包括葉教授自己)並不這麼覺得。「心海羅盤葉教授」是葉耀星自己註冊的名稱,那麼就應該尊重他的選擇。而且沒有可靠來源的情況下,這個名稱和縮略稱呼「葉教授」哪個常用也是未知之數。在常用性未知的情況下,使用「名從主人」和「使用全名」準則來判斷,用「心海羅盤葉教授」來做條目命名是最恰當的。—Snorri留言2013年12月23日 (一) 22:37 (UTC)[回覆]
Re.以「心海羅盤葉教授」來註冊的原因,是因為用「葉教授」來註冊是過不了的,因為商標不允使用共通性過高的通稱。在這個條目中,以其本名葉耀星來作條目名稱,這最無爭議。--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3年12月27日 (五) 07:07 (UTC)[回覆]
心海羅盤是他的節目名稱,他自稱葉教授,他的信眾也稱他葉教授,連用起來有點奇怪。李家同常被稱為李教授或李博士,但我們不用李教授來作條目名,同理,用葉教授作條目名稱,識別性不足。用本名比較恰當,在條目內寫明他自稱葉教授就可以了。--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3年12月24日 (二) 02:15 (UTC)[回覆]
直接使用葉耀星有什麼問題?--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2月24日 (二) 02:18 (UTC)[回覆]
  • 什麼叫情緒性用語?就跟你講「心海羅盤葉教授」別人看不懂,他從沒在節目用過這種稱呼,以前沒用過,未來也不可能,你那文鄒鄒的怪名就算取一百個隨機台灣用戶來看,也沒幾個能一眼就看得懂那是指誰,根據「名從主人」跟「使用全名」,用「葉教授」或本名「葉耀星」為條目名才是最恰當的。請勿妄自在他頭頂加上奇怪的封號「心海羅盤」。--Znppo留言2013年12月24日 (二) 02:39 (UTC)[回覆]
(!)意見:不太明白為何強調「心海羅盤葉教授」看不懂?我是台灣人,看電視轉台時多少會瞄到他的節目,不知不覺就這麼記住了。剛才作個小小調查,家中老老少少通通知道「心海羅盤葉教授」是誰(雖然沒有一個真正看過他的節目)。我只是表達此名詞的普及程度並非如您所言而已,用什麼當條目名稱倒沒意見。-Kolyma留言2013年12月29日 (日) 05:06 (UTC)[回覆]
(:)回應,既然「心海羅盤葉教授」在你家裡面那麼普及,那就照「心海羅盤葉教授」當條目名也無妨,我跟我家人是看不懂這詞。--Znppo留言2013年12月29日 (日) 14:23 (UTC)[回覆]
「心海羅盤葉教授」也出現在官網上([3][4])。--Kolyma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5:24 (UTC)[回覆]
如果一定要保留葉教授的稱呼,建議使用葉教授 (心海羅盤)葉教授轉為消歧義頁。--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2月24日 (二) 02:44 (UTC)[回覆]
按台灣的可靠來源媒體,支持Znppo的論點,按goolge books來源[5],支持SiuMai=Qui cherche trouve的論點,綜合兩意見,看是怎麼分岐頁就好,otheruses或簡單消岐都可以,大家可再談。--❦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2月24日 (二) 12:51 (UTC)[回覆]
葉教授」有何歧義要消?(不會是一系列姓葉的教授吧……)-Lif…lon 2013年12月24日 (二) 17:41 (UTC)[回覆]
多的是!僅就葉姓條目所列,就找到葉聖陶國立武漢大學教授)、葉嘉瑩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教授)、葉篤正(曾任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教授)、葉璇(浙江橫店影視職業學院客座教授)、葉金川慈濟大學教授)及葉永烜(國立中央大學教授)。這些姓葉的教授都是這麼被稱呼的。-Kolyma留言2013年12月29日 (日) 04:06 (UTC)[回覆]
我是說為甚麼要特意建消歧義頁列出各個姓葉的教授。有這個必要嗎?如果是要將現在葉教授的條目移到別的名稱的話,保留重定向就足夠了,沒必要消歧義。難道所有姓王的博士、姓陳的醫生都要建個「王博士」、「陳醫生」來消歧義?這位「葉教授」的情況不同在於,這是他的常用甚至是如上所述正式註冊的名稱。至於是否比其本名更常用,我沒意見;純粹是對為甚麼要建個不必要的消歧義頁這點覺得奇怪而已。
總而言之,這是個技術性的問題:如果要加「心海羅盤」的話不應該用「葉教授 (心海羅盤)」這種命名方式,除非「葉教授」有值得消歧義的地方。至於是要保留條目現名、移動到「心海羅盤葉教授」或「葉耀星」,還是有別的處理方式,各位可繼續討論。-Lif…lon 2013年12月29日 (日) 19:17 (UTC)[回覆]
一般人不會用「王博士」、「陳醫生」找條目,自然無需如此;但「葉教授」是特例,否則大家也不用在此討論了。-Kolyma留言2014年1月1日 (三) 18:55 (UTC)[回覆]
一般人也不會用「葉教授」找條目(假如讀者要找的並非現在討論的這位人物,而是某位姓葉的教授),所以我的意思是,這個條目名稱要包含「葉教授」的話,要不就是「心海羅盤葉教授」,不然就是「葉教授」;條目名稱用消歧義的「葉教授 (心海羅盤)」的話,就代表應該要有個主條目「葉教授」,而在上面已論證了這樣的主條目是不必要的,所以建議別去「消」不必要的歧義。另一方面,如果是用「葉耀星」當條目名稱的話,則沒有消歧義的問題(除非還有同樣名為「葉耀星」的其他人物)。(不過注意這並不是「沒有歧義的名稱相對於有歧義的名稱比較好」的意思。)-Lif…lon 2014年1月2日 (四) 02:05 (UTC)[回覆]
根本就應該用本名命名,完全不存在爭議,難道馬英九要改為馬總統 (台灣),然後建立馬總統消歧義頁給世界各地所有馬姓的總統嗎?--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2月30日 (一) 02:19 (UTC)[回覆]
  • 之前曾經嘗試消歧義名稱,例如「葉教授 (別名)」被編者 Iokseng 駁回(因為尚未出現其他同名條目)。試問:
    • 頂新的康師傅品牌,是否有必要改成「康師傅 (食品)」或「康師傅 (公司)」。此外,
    • 救國團的「張老師」是否也要被迫更名或消歧義變成「張老師 (文教機構)」?
    • 做為食品招牌進而變成公司名的康師傅並不姓康,老闆也不姓康。就像茶裏王並不姓王。但是否有人認為康師傅的名稱不無混淆之處〈姓康的師傅〉而有其他意見?做為諮商輔導機構「張老師」的人員並不限定姓張〈可能有人剛好是,但更多人不是〉但是否有人認為「張老師」的名稱不無混淆之處(體育老師、數學老師也有張老師)而有其他意見?
    • 本題電視節目主講者「葉教授」,這個文教出版註冊商標者他真的姓葉。目前依既有文獻報導,是以「葉教授」為常見稱呼還是以「葉耀星」呢,到底那些文獻是寫「某某演講者葉教授,本名葉耀星」還是說「某某演講者葉耀星,人們常稱葉教授」呢?。
    • 「心海羅盤」與「葉教授」出現的時間不一樣,早在1990、1991年廣播節目就有「葉教授」但當時節目名稱「心靈藥方」,「心海羅盤」名稱要到1993年北京廣播節目才出現,臺灣電視節目「心海羅盤」是從1995年才開始在電視call-in,之後固定以此名稱為主。這個廣播或電視節目,從過去到目前為止都是他一個人主講者,而文獻報導也是據此陳述,戲仿者(宏都拉斯飾演)使用YA教授而非YA耀星。若有人認為葉教授他這個註冊商標就是覺得奇怪或彆扭,也不反對條目名稱簡單以「心海羅盤」表示(不必七個字)只須在於內文格式上適度編輯與此對應即可。若編者們認為使用「心海羅盤」不若「葉教授」或「葉教授 (某某消歧義)」具有代表性,那麼亦可考慮,只是在「不需消歧義」或「某某消歧義」達成共識之前,編者暫定「葉教授」這個特殊名稱〈註冊商標恰為常用名稱〉而不是其人本名葉耀星〈沒有看週刊報導或發票可能不知道〉。-- ♬ bonne journée ☺ 2013年12月31日 (二) 16:32 (UTC)[回覆]
  • 既然多數人覺得用本名比較好,我也支持用本名。做節目用尊稱很自然,大陸晚上電台裡面治B肝性病的都叫「陳教授」、「謝醫生」之類的。—Snorri留言2014年1月1日 (三) 19:22 (UTC)[回覆]
  • 這是一個特殊人物名稱(不可否認的是,常用名稱勝過本名,本名並非常用名稱),雖然Alfredo ougaowen認為「葉教授可以用指任何一位姓葉,以教授為職業的人士」,而Kolyma羅列出葉聖陶、葉篤正、葉嘉瑩、葉璇、葉金川及葉永烜,但依據文獻出版品就算他們職等是教授、別人也這麼尊稱,文獻出版品卻不能用葉教授這三字連用,因為這三字依法已經被這位當事人註冊商標了(別人不能印葉教授著)。
即使我們有人對這樣的名號不以為然,但法定商標就是比身份證名字還要更為嚴格限制的專用與唯一性(只有他能用在出版等事項)。更何況無論就常用名稱、名從主人(主人以註冊商標為名,就像藝人藝名或作者筆名)、文獻與報導(都是先沿用葉教授商標名而不是單獨用本名)。
此外提出幾種折衷(供思考討論),若類似[6]
  • 直接使用「葉教授 (葉耀星)」並稱(最不混淆,所有名字都有了)?
  • 或者「葉教授 (商標)」?
康師傅」也是可以用指任何一位姓康,別人尊稱他是師傅的專業人士,為什麼「康師傅」就不混淆了呢。因為康師傅找不出本名,是這樣嗎?
本名是一種迷思,否則維基條目金庸他又不姓金,應該改成原名查良鏞(查良鏞也不會混淆),使用金庸作為條目名而不使用查良鏞為條目名,是否厚此薄彼之嫌。--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2日 (四) 03:32 (UTC)[回覆]
(:)回應:倘若這是別人僅憑印象的籠統說法你也照著陳述嗎?根據可供查證的來源顯示:商標是「葉教授 難逢廬(及圖)」(申請人為難逢廬股份有限公司),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參見[7]。而「心海羅盤善知識文教」是基金會登記的名稱(代碼627,參見[8]),主管機關是教育部終身教育司。--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2日 (四) 06:00 (UTC)[回覆]
多謝指正。既然商標是「葉教授難逢廬」,那麼應該用此作為條目名。但我想這應該比原名更難懂。應該用原名葉耀星更好。—Snorri留言2014年1月2日 (四) 06:12 (UTC)[回覆]
(:)回應:那是項目名稱(不包括順序),內容包含「葉教授」、「難逢廬」在內。如果您認為葉教授不是商標,您可以考慮印書、印刷以此為名、看看會不會違法。就算使用原名,提案人Alfredo ougaowen所持的論點也沒有解決。Alfredo ougaowen提到要消歧義啊!是不是又想造出一個葉教授 (消歧義)這樣的討論?
必須申明的是,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並不認為有問題(商標代表只有當事人專用,別人不能用在法律規定的圖書出版等範圍)。如果採用原名的理由僅僅因為如此,只相信內政部不相信經濟部,某種程度也是一種不中立的維基審查(這個人是不是教授那不是編者的責任,編者須注意可供查證的二次文獻是怎麼用的)。
金庸不姓金也不叫庸,但是目前條目並不以他的本名查良鏞為主,因為多數報導都是採用他的筆名金庸而不寫他原名。如果今天多數二次文獻報導使用臺灣葉耀星的頻率高於葉教授,那才應該使用這個常用名稱,如果常用名稱有人以為混淆之疑慮,他應該是不是需要舉證、新建其他條目「常用名稱 (消歧義)」,而不是他認為很麻煩就改成「少用名稱」。--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2日 (四) 06:58 (UTC)[回覆]
我想說的是:你說的全部建立在中華民國(台灣)的框架下。然而這個世界不僅僅只有台灣,還有台灣以外的地方使用「葉教授」這三個漢字。希望你能從整個華語世界的角度想一下。—Snorri留言2014年1月2日 (四) 07:08 (UTC)[回覆]
(:)回應:「葉教授」在中國大陸的商標註冊也是他同一人所使用(心海羅盤當初是從北京廣播節目,您可以調查看看是不是還有第二個人)。
全世界也有很多「康師傅」也是可以用指任何一位姓康,別人尊稱他是師傅的專業人士,為什麼沒有消歧義或被迫改名呢?--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2日 (四) 07:16 (UTC)[回覆]
我在中國工商網站查詢,還沒有查到「葉教授」的註冊信息。可能是我查詢還不夠完善。至於康師傅,是因為整個中文圈裡面他的名氣比其他任何姓康的師傅都大得多。如果能證明葉教授的名氣比其他任何姓葉的教授的大得多,整個中文圈一提起葉教授就知道是他,那用葉教授來做條目名也未嘗不可。—Snorri留言2014年1月2日 (四) 07:34 (UTC)[回覆]
(:)回應:也未嘗不可。但就算康師傅方便麵或康師傅公司名氣不大,您也不能把它改成什麽名字。「這是一個誤區」。倘若認為有混淆之疑慮,那麽就先請消歧義,那到底有沒有康師傅 (消歧義)這個內容呢?至少目前一個也沒有(因為各國商標或公司法不能容許同一行業有第二個同名或類似名)。「如果一個條目所描述的主體事物,它的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里有出現到該事物的中文名稱的,一般使用該中文名稱。」這是根據維基百科:命名常規方針。--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2日 (四) 08:35 (UTC)[回覆]
康師傅是一個具體的人嗎?「葉教授」這個條目是介紹一個具體的人嗎?我有點搞不清了。我覺得如果商標和人能劃等號的話,就應該考慮到他的真名和商標的關係,畢竟真名是更加官方的名字。如果商標不能和人劃等號的話,那麼商標名氣是主要考慮因素。—Snorri留言2014年1月2日 (四) 08:54 (UTC)[回覆]
「名從主人」那段針對的是非中文人事物應採用甚麼中文名稱吧,跟「康師傅」這例子好像扯不上關係。再者,名不名從主人也只有「康師傅」這個名字可不是?-Lif…lon 2014年1月2日 (四) 09:38 (UTC)[回覆]
(:)回應:想請教Snorri閣下的是,您原先(12月23日)也贊同用「心海羅盤葉教授」作為條目名稱,是嗎?這個名稱確實是符合前述維基百科:命名常規方針:「如果一個條目所描述的主體事物,它的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里有出現到該事物的中文名稱的,一般使用該中文名稱。」,參見[9][10]。官方網站使用「心海羅盤葉教授」或「葉教授」這是無可置喙的,這本來就是一個特殊名稱,不管任何人喜歡不喜歡,如果認為有爭議應該思考是否消歧義而不是在缺乏相關依據下幫他宣傳本名。看看官方網站上面他是那一個名字?如果我們任何人當中有人認為他不配專用教授的名稱作為商標或條目名,也不能迴避這是包含在一個商標的現狀,責任歸咎在他自己(註冊名字也是由他取)。既然官方網站跟商標跟基金會都用這個字,來源也列明可供查證的依據,名字又不是維基自己創造的,又為什麼編者要迴避呢?--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2日 (四) 10:03 (UTC)[回覆]
我之前已經改變了我的看法,認為用本名更好了。我認為除了常用性以外。條目名應當儘可能沒有歧義。「葉教授」這個名稱容易有歧義,改用真名比較好。—Snorri留言2014年1月2日 (四) 10:09 (UTC)[回覆]
Re.
  1. 中華民國商標法第29條第1款,商標不具識別性者,不得註冊,如此案例[11],「原則上,申請人以姓氏作為商標,不具先天識別性,應證明取得後天識別性,始得註冊。」。單純使用葉教授為商標,不具備識別性,申請是不會通過的。因此在出版品僅用葉教授為名稱,沒有侵權問題,除非他一併使用了難逢廬及商標。難道在大學裏稱人葉教授,這也侵權?在這個事例中,用此為理由是不恰當的。
  2. 而且現在討論的並不是商品或是某個特定組織,使用本名並沒有任何不妥。我看不出有任何必要要用這個人的產品商標來稱呼這個人。

--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1月2日 (四) 11:41 (UTC)[回覆]

(:)回應:口頭與書面是兩回事。Kolyma說有很多葉教授,您也可以找出其中一本表示(書皮上寫葉教授著,名字省略不寫才算喔)。口頭上誰都可以稱「康師傅」但是條目卻只有一個康師傅公司而且還沒有被消歧義,是嗎?要不要舉例有第二家康師傅公司來識別一下。依既有文獻報導,是以「葉教授」為常見稱呼還是以「葉耀星」呢,到底那些文獻是寫「某某演講者葉教授,本名葉耀星」還是說「某某演講者葉耀星,人們常稱葉教授」呢?依據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方針:「有些時候,條目標題本身可能便是爭議與對立的來源。……可能出現的爭議往往是應不應該使用某一特定名稱。維基百科對此傾向於描述而非指定,應使用在可查證的可靠來源中找到的常見中文名稱。」據此,請不要規避上述媒體各式報導與官方網站使用「心海羅盤葉教授」或「葉教授」的描述名稱,因為只有在這樣的情況下才會冒出一個本名葉耀星。--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2日 (四) 13:17 (UTC)[回覆]

(~)補充:目前已經新增三字人名消歧義頁:葉耀星。如果您真的認為「葉教授」需要消歧義,是否考慮比照新建一頁:項目「葉姓教授」與「葉教授 (商標)」(或「難逢廬葉教授」「心海羅盤葉教授」)--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2日 (四) 13:17 (UTC)[回覆]

1. 只要使用本名,爭議與重定向都可以不用做了,為何要把事情搞複雜。此處的範例說明葉教授一名有歧義,會造成識別性不足的問題。在維基百科中,不適宜使用常用人名稱謂來作為某個人的專屬名稱。
  • 葉嘉瑩:[12],「從葉教授的演講你會驚奇,詩詞原來是可以如此閱讀的。人要有葉教授博大精深的功力,才能旁徵博引,才能對辛棄疾兩首詞做出如此精彩的詮釋與生動的演講,葉教授的功力決不是一日養成的,應該是她60多年的教學與研究的經驗累積而得的。」
  • 葉丙成:[13]「葉教授在博客中講述了他是怎樣設計「遊戲」讓大家「學習成癮」的。」,[14]「葉教授提及「Flipping Classroom」即「翻轉教室」」
  • 焦桐[15],「葉教授多才多藝,除以「焦桐」之筆名出版多本詩集,部份並有英、法及日文譯本外,亦身兼台灣飲食文化協會理事長,對於美食具有獨到見解,甚至將之融入詩作之中。」
  • 葉錫東:[16]「葉教授團隊的研究分成兩大主軸」
  • 葉開沅:[17]「葉教授轉至多倫多大學任教,當初所約的稿也只有少數能夠使用,這個計畫就停了下來。」
  • 葉教授:[18],「葉教授/咖啡葉 從麵包師傅一腳跨入咖啡業」。
2. 閣下提了康師傅作為根據。我開始搞不懂,這個條目到底是要介紹人物,還是介紹一個商標、公司或是商品了。--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1月2日 (四) 15:10 (UTC)[回覆]
(:)回應:一個人筆名要叫什麼名稱、是否具備爭議性那是他自己決定。「筆名可視為一種品牌,有些作家或出版社會向政府將自己的筆名登記為註冊商標。」著名作家的筆名例如:--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4日 (六) 06:21 (UTC)[回覆]
  • 金庸:知名武俠小說作家,本名查良鏞
  • 古龍:知名武俠小說作家,本名熊耀華
  • 梁羽生:知名武俠小說作家,本名陳文統
  • 瓊瑤:台灣著名小說作家,本名陳喆
  • 琦君:已故知名作家,本名潘希真
  • 杏林子:已故台灣知名作家,本名劉俠
  • 三毛:已故台灣知名作家,原名陳懋平,後改為陳平
  • 柏楊:知名歷史學者,本名郭衣洞
  • 小野:台灣作家,本名李遠
  • 平路:台灣作家、前香港光華文化中心主任,本名路平
  • 冰心:中國大陸作家,本名謝婉瑩
  • 巴金:中國大陸當代作家,本名李堯棠
  • 老舍:中國大陸當代作家,本名舒慶春
  • 莫言:中國大陸當代作家, 2012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本名管謨業
  • 吉本芭娜娜:日本著名作家,本名「吉本真秀子」
  • 西村京太郎:日本推理小說家,本名「矢島喜八郎」
  • 痞子蔡:台灣知名網路小說作家,本名蔡智恆
  • 藤井樹:台灣知名網路小說作家,本名吳子云
  • 九把刀:台灣知名小說家、電影導演,本名柯景騰

Re.

  1. 商標跟筆名是兩回事,一個人可以任意取任何筆名,不一定能申請為商標。既使申請為商標,也不一定能獨佔這個名稱,在善意使用的前提下,別人也可以擁有同等權利使用這個名稱。
  2. 葉先生擁有的商標名稱為葉教授難逢廬,在商標使用時,應該完整使用,單獨葉教授三字,不是他擁有的商標,因為缺乏識別性。
  3. 在此條目中,最大問題就是缺乏識別性。使用一個常用人名稱謂,來當作他個人專屬名稱。使用本名沒有歧義與爭議,但閣下卻完全不想尊重他的本名,讓人懷疑閣下是不是對他本人有某種特定意識型態,影響了閣下的中立性。--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1月5日 (日) 15:17 (UTC)[回覆]
  1. (:)回應
    User:Alfredo ougaowen你是提案討論者,請不要球員兼裁判(又要當提案人又要當號召投票者)。候選名稱就候選名稱,未達共識就未達共識,請尊重維基三大方針的要義-User:Andante 2014年1月4日 (六) 06:17 UTC
    閣下為條目創建者,想要發起討論無可厚非(比擬原告),但提案候選投票的人(陪審團)卻又是您,並非編者Kolyma或其他人,不免讓人感慨閣下「事主要當公親」,雖然貴為「擁有巡查豁免權的維基人」自認理據充分,但是程序上並未避嫌,愚者實在不願以2013年馬王九月政爭相比擬。
  2. 術業有專攻,擁有巡查豁免權的維基專家並不代表法律樣樣通,您之前未經查證提出「心海羅盤葉教授」才是他的商標,但後來又以項目名稱「葉教授難逢廬及圖」自劃「及圖」兩字以前六字來解釋,然後一方面說商標須完整性。但其實忽略了另一方面,幾乎所有可供查證二次文獻報導當中均使用「葉教授」名稱為主、均不提「難逢廬」此一事實。須知維基百科:可供查證第一句話:「內容的門檻,是可供查證,而非真實正確。」--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7日 (二) 14:15 (UTC)[回覆]
命名常規是為了減少重定向用的,所以有常用和精準兩大原則,葉教授這名字顯然不符合精準原則。別的編者在維基化時連結到這個條目的時候,最常用的名字是什麼?--Skyfiler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6:44 (UTC)[回覆]
儘管不精準但也不至於不常用吧,這個詞彙的頭幾個搜尋結果就全都是指這位人物的。還有,重定向是廉宜的。訂立命名常規的主要目的也並不是為了要減少重定向;無論最終用甚麼名字作條目名稱,其他的別稱還是要重定向到這個名稱,重定向的數量不會因此而改變。-Lif…lon 2014年1月7日 (二) 17:19 (UTC)[回覆]

Re.

  1. 這個條目我是創始者,我一直也不支持移動到葉教授。但我仍然尊重編輯的意見,不斷溝通討論。人物有多個名稱可使用,在另一個名稱有爭議的前提下,應該使用無爭議的名稱。其本名為葉耀星,現在沒有什麼爭議,也是共識所在,我不曉得為什麼編輯閣下一直在訴求共識,可是又一直迴避。
  2. 編輯User:Andante在把這個條目移動到葉教授,在2012年2月17日 (五) 16:36的修定裏面,提出「心海羅盤葉教授」是他的商標。我提出這個論點,主要是反對這位編輯閣下用商標來稱呼一個人物。我的立場由一開始就很清楚,反對用商標來稱呼一個人。
  3. 這個議題已經討論很久,也不只我一位編輯有這個意見。但是閣下總是獨排眾議,夾七夾八的用冗長討論來避免其他編輯的意見被採納。因此才希望用投票方式,這樣比較清楚到底誰支持什麼名稱。

--Alfredo ougaowen留言

(:)回應:原來閣下記憶是只選擇看對自己在意的部份,而沒有update。同一版本中也同時提到了以『難逢盧(字詞尚未修正)·葉教授』為註冊商標發行書籍或有聲錄音帶作品,怎麼不提呢?而在2012-02-27的版本就已經修改前述,兩者看似衝突或不明確的論述,事實是不到十天之內已經修正,你卻把舊版記了兩年都沒update。--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10日 (五) 08:04 (UTC)[回覆]
(:)回應:在閣下移動條目,於2012年2月21日進行討論,但沒有結果之後,我已經很久沒關注那個條目了,閣下的編輯方向跟我的想法差距太大。但我仍然尊重閣下的編寫權力,只是維基與條目不能被少數人所控制,希望引進更多討論,由共識來決定。希望閣下可以多聽別的編輯的想法。--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1月10日 (五) 17:32 (UTC)[回覆]
三毛英語Echo,1943年3月26日-1991年1月4日),原名陳懋平陳平臺灣著名作家。……白先勇認為「三毛創造了一個充滿傳奇色彩瑰麗的浪漫世界……」三毛於1991年住院時逝世。……
引自三毛 (作家)條目。--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22日 (三) 03:17 (UTC)[回覆]

候選名稱

匯整以上討論,提出幾個候選名稱由大家決定:--Alfredo ougaowen 2014年1月3日 (五) 17:25 (UTC)[回覆]

  1. 葉耀星 (臺灣)」(人物本名)
    (+)支持--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1月3日 (五) 17:25 (UTC)[回覆]
    (+)支持:用本名無歧義,也符合名從主人原則。—Snorri留言2014年1月4日 (六) 09:24 (UTC)[回覆]
    (!)意見:使用「葉教授」才符合名從主人原則(名從主人是尊重他用什麼而不是編者不想叫他什麼)。或比照這個連結[19]寫成「葉教授 (葉耀星)」。--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4日 (六) 09:56 (UTC)[回覆]
    (~)補充:無論就現存常用名稱、現存官方資料[20][21](就像藝人藝名或作者筆名)、現存文獻與報導(都是先沿用葉教授名而不是單獨用本名)。本名無異議也可能不全然適合(若以此為條目名,可能仍須保留一些其他常用名稱作為重定向)。否則藝人九把刀應該改為柯景騰,琦君是否考慮改成潘希真。--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7日 (二) 15:04 (UTC)[回覆]
    (*)提醒:對於投票是否能代替討論,中文維基目前並未達成共識。--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4日 (六) 07:00 (UTC)[回覆]
    投票的潛在問題包括:
    1.可能會因此錯過最佳解決方案(或最佳折衷辦法),因為這些方案不在投票的選項裡。
    2.由於討論意見的兩極化和引發相關的利害關係,投票可能使應有的文明蕩然無存,參與投票的人難以假定善意。就一個具爭議性的議題投票,經常會引致上述極其激烈的情況發生。
    3.投票的人往往預期他們所支持的立場能以多數甚至極大多數自動獲勝,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4.非正式投票即使已聲明沒有約束力,有時人們會因此決定在之後追隨多數人的意向,也就讓之前非正式投票結果變成有約束力。雖然在辯論過程中,請求其他維基人考慮主流意向是合理的,但不應以非正式投票為手段,強迫少數持不同意見的維基人接納多數人的意見。
    (!)意見:好熟悉的場景,「上海市是中國第一大城市」事件重演。--Kolyma留言2014年1月4日 (六) 10:29 (UTC)[回覆]
    (:)回應:很熟悉嗎?這個呢?[22]--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5日 (日) 14:33 (UTC)[回覆]
    維基百科:投票/上海市條目「第一大」爭議。--Kolyma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4:10 (UTC)[回覆]
    (+)支持,此名符合名從主人原則。--Znppo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12:02 (UTC)[回覆]
    (+)支持 名從主人--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月10日 (五) 05:46 (UTC)[回覆]
  2. 葉教授 (葉耀星)
    (&)建議:依據[23]直接使用兩者名稱,最不混淆。在可供查證的二次文獻報導中常用。只是礙於維基技術顧慮,在葉教授尚未新建消歧義頁面之前,暫用前者葉教授三字而暫時忽略後者。--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7日 (二) 14:15 (UTC)[回覆]
  3. 葉教授」(現時條目名,暫定名稱)
    (&)建議:特殊人物名稱,愚者比照「康師傅」為一特殊條目名,但條目創建者Alfredo ougaowen對此有消歧義之顧慮。在尚未新建其他消歧義頁面之前暫用此三字。--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7日 (二) 14:15 (UTC)[回覆]
    (:)回應:簡單回顧此條目歷史,最初名為葉耀星,編輯Andante閣下將它移動到葉教授。其他編輯不同意這個移動,在討論頁發起討論,但編輯Andante仍堅持採用此名稱。因為懸而未決已久,我在客棧又發起討論。
    (-)反對:以下為反對的理由:
    1. 葉耀星為本名,目前無爭議。葉教授這個名稱是常用人名稱謂,易於混淆,且可能有地域觀點。在有疑義的狀況下,應優先採用本名。
    2. 編輯Andante曾舉出葉教授、星海羅盤葉教授或葉教授難逢廬等是他的註冊商標,並以康師傅為論據。個人認為商標是商品名稱,用來當成人名,易於混淆視聽。如果以商標為條目名,條目內容就應該以介紹其商品為主。<br\>3. 編輯Andante提出名從主人原則,但此原則並不包括,不應使用中文本名為條目名。這也不是維基上的慣例。<br\>4. 編輯Andant以可供查證與常用為由,支持此名稱。但其本名也足以供查證,這個觀點並不成立。--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1月10日 (五) 01:41 (UTC)[回覆]
    (*)提醒:我沒說過「星海」這樣的話,請不要自己看錯寫錯怪到我這邊來,說人混淆視聽。你就說你反對、堅持使用您認為較能接受的本名就好了,不必把別人沒說過的話語扭曲(對不對別人自己會看)。--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10日 (五) 07:38 (UTC)[回覆]
    (*)提醒:請回顧條目的修定歷史,這些商標名稱全部都是由閣下提出的。我對商業行為不感興趣,不在意他到底申請了什麼商標,但是不應用商標來稱呼一個人是我的基本立場。--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1月10日 (五) 17:15 (UTC)[回覆]
  4. 心海羅盤葉教授
    (&)建議:依據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方針:「維基百科對此傾向於描述而非指定,應使用在可查證的可靠來源中找到的常見中文名稱。」無論就現存常用名稱、現存官方資料[24][25](就像藝人藝名或作者筆名)、現存文獻與報導……--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7日 (二) 15:30 (UTC)[回覆]
    (~)補充基於可供查證來源的常用名稱,「心海羅盤葉教授」此名稱基本上並無消歧義或識別性的顧慮。雖然現在是重定向,但跟葉教授三字相衡量,也可考慮更適合作為條目名(後者商標用於前者著述)。雖然前面有人提問擔心看得懂看不懂,但基於文獻來源,對於陌生人而言任何名稱就算本名他也可以說我都不懂(九把刀是誰?柯景騰是誰?)。--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7日 (二) 15:30 (UTC)[回覆]
  5. 心海羅盤
    (&)建議:如前所述,由於現存官方資料[26][27]顯示此一名稱,而此一人物條目在文獻來源與報導上均與此一組織或節目名稱相對應(該節目為人物唯一主講)文獻為了識別到底是那一個葉教授,大多必須完整提及此一名稱。若認為心海羅盤葉教授名稱過於複雜難以判別,亦可考慮忽略謹以具有識別性又無消歧義疑慮的「心海羅盤」為條目名稱,而「葉教授」重定向至前者之章節(人物論述寄於組織內部的章節)。--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9日 (四) 11:19 (UTC)[回覆]
  6. 葉教授難逢廬
    ()這不是投票:此名稱為Alfredo ougaowen提議,但似乎未見其支持(可請提案人補述)。--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7日 (二) 14:15 (UTC)[回覆]
    因為編輯♬ bonne journée ☺ 堅持要用商標來作為條目名稱,所以才提出以這為名稱。如果採納此名稱,那麼條目內容應該改為介紹這項商品。--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11:44 (UTC)[回覆]
    (*)提醒:這個名稱是Alfredo ougaowen自取(就像「藏語被移動到了西藏語言」那樣)不須勉強自己當仲裁者。--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10日 (五) 09:06 (UTC)[回覆]
    (*)提醒:往前看討論就知道是以商標來作為稱呼依據,是這位閣下提出來的意見。且,藏語部份與此條目討論無關,在藏語條目在其他編輯提出異議與討論之後,我也同意他們的見解,編輯與發言記錄可供大家參閱。希望參與這個討論的編輯,不要被這位閣下誤導,以為是我與閣下有私人恩怨。--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1月10日 (五) 17:15 (UTC)[回覆]

小結

看起來支持葉耀星 (臺灣)者最多,擬重定向至此,若有異議請儘快發表。--Kolyma留言2014年1月19日 (日) 16:31 (UTC)[回覆]

完成:公告多日並無異議,故已完成移動。--Kolyma留言2014年1月25日 (六) 12:37 (UTC)[回覆]

建議改名:「葉耀星 (臺灣)」→「葉耀星」

葉耀星 (臺灣)」 → 「葉耀星」:消歧義頁的另一人物,無法被證實是否確有其人。--Iokseng留言2015年5月4日 (一) 08:13 (UTC)[回覆]

(+)支持--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5月4日 (一) 08:36 (UTC)[回覆]
(#)有保留:良好的建議也需適當表述(包容中文使用者不限台灣或中國大陸……)。

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方針提到,『現時的中文維基用戶大多為華人,地域也集中在其居住地,所以常不自覺地變得以自己所在的地區為中心,看起來好像是客觀的文字卻可能已經包含了主觀的意念……常見的例子如中國大陸中心、香港中心、澳門中心、台灣中心、新加坡中心等,請盡量避免此狀況,並達成全球觀中的適當表述。』

(註:《詩華日報》為東馬具影響力的華文報,根據馬來西亞刊物稽查局統計每日報份淨銷量為東馬之冠。
古晉(馬來語:Kuching)是馬來西亞砂朥越的首府,1988年8月開始為第四馬來西亞城市,是東馬乃至整個婆羅洲最大的城市)
(註:《星洲日報》在馬來西亞發行量最高。也是中國大陸、香港和台灣以外,發行量最高的中文報。)
-- Kyo 2015年5月5日 (二) 03:58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