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應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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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西左布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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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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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興化府莆田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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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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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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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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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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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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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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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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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應標(1499年—1554年),字君表,福建莆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治《書經》,行一,由府學附學生中式壬午科(1522年)福建鄉試第二十八名舉人,年二十五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六十五名,第二甲第一百九名進士[1][2]。授禮部主客司主事,會外國人進獻玉石,郎中陳九川驗收後丟失,被逮入詔獄。陳言當日是林主事值署,應標佯裝不省,坐誣服杖系獄。久之,進玉者復至,司隸出二人,令譯者通其意。獻者熟視應標,數搖頭表示不識;見陳九川,拊掌頷首,誣始得白。出為江西僉事,十七年正月升貴州按察司副使,二十三年正月升本省左參政,累升廣東按察使,晉江西右布政,尋轉左。於時嚴嵩柄國,失其意,調山西,以晉王府事被彈劾,二十九年正月考察免官歸鄉,年五十六卒於家。
家族
曾祖林叔孟,義官。祖父林與飾。父林師頤。母俞氏;繼母佘氏。具慶下[3]。子林燦章、林烶章先後登進士,燦章未官卒,烶章字繼暉,嘉靖庚戌進士,官至廣東左布政使[4]。
參考文獻
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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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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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4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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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6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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