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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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潤

大明大理寺评事
籍貫 南直隶徽州府歙縣
出生 六月二十七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王氏
出身
  • 正德八年癸酉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方潤(1485年—?年),字時雨南直隶徽州府歙縣結林人,民籍。

生平

治《礼记》,行三十七,由國子生中式癸酉科(1513年)應天府鄉試第四十一名舉人,年三十九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四名,第三甲第三十一名進士[1][2]。四年任浙江缙云县知县,官大理寺评事。

家族

曾祖方以高。祖父方叔玉。父方宗萬。前母张氏;母徐氏;继母嚴氏。慈侍下。兄方津、弟方海[3]

参考资料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