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壯
潘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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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河南道监察御史 | |
籍貫 | 浙江绍兴府山陰縣民籍 |
字號 | 字直卿 |
出生 | 弘治四年(1491年)六月初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王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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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壮(1491年—?年),字直卿,浙江绍兴府山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治《易經》,行一,由府學生中式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浙江鄉試第二十二名舉人,嘉靖二年(1523年)聯捷癸未科會試第二百十九名,第二甲第五十六名進士[1][2]。三年正月选授南京河南道监察御史,六年九月因李福达案被下狱,十二月被革职閑住。
家族
曾祖潘玉,壽官。祖父潘鹏。父潘俊。母沈氏。重庆下。弟基、臺、望、垔、厓[3]。
参考资料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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