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应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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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西左布政使 |
籍贯 | 福建兴化府莆田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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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正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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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嘉靖三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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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陈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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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应标(1499年—1554年),字君表,福建莆田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治《书经》,行一,由府学附学生中式壬午科(1522年)福建乡试第二十八名举人,年二十五岁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会试第六十五名,第二甲第一百九名进士[1][2]。授礼部主客司主事,会外国人进献玉石,郎中陈九川验收后丢失,被逮入诏狱。陈言当日是林主事值署,应标佯装不省,坐诬服杖系狱。久之,进玉者复至,司隶出二人,令译者通其意。献者熟视应标,数摇头表示不识;见陈九川,拊掌颔首,诬始得白。出为江西佥事,十七年正月升贵州按察司副使,二十三年正月升本省左参政,累升广东按察使,晋江西右布政,寻转左。于时严嵩柄国,失其意,调山西,以晋王府事被弹劾,二十九年正月考察免官归乡,年五十六卒于家。
家族
曾祖林叔孟,义官。祖父林与饰。父林师颐。母俞氏;继母佘氏。具庆下[3]。子林灿章、林烶章先后登进士,灿章未官卒,烶章字继晖,嘉靖庚戌进士,官至广东左布政使[4]。
参考文献
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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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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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14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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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6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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