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山府
谅山府,是明代交阯承宣布政使司下辖的一个府,明永乐五年(1407年)属交趾布政司。治所在今越南谅山省一带。辖境相当今越南谅山省、高平省二省地。宣德二年(1427年)以后地入安南。
领七州;直辖新安县、如敖县、丹巴县、丘温县、镇夷县(鸡陵县)、渊县、董县,七源州下辖水浪县、琴县、脱县、容县、披县、平县六县,上文州下辖怀兰县、庆远县、库县三县,另有下文州、万崖州、广源州、上思郎州(上思朗州)、下思郎州(下思朗州)。
沿革
- 永乐五年六月癸未(1407年7月5日)置谅山府,领州七县十六。
- 永乐七年正月二十二乙丑(1409年2月6日),并交阯上文州之库县入本州,庆远县入杯兰县。七源州之披县入本州,容县入脱县,平县入水浪县,领州七县十一。
- 永乐九年四月十三日(1411年5月5日),改交阯谅山府鸡陵县为镇夷县。
- 永乐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丁亥(1415年9月25日),新安县入丹巴县,如敖县入丘温县,董县入镇夷县,七源州之水浪县入本州,琴县入渊县,上文州之杯兰县入本州,领州七县五。
- 永乐十七年九月十三日乙卯(1419年10月2日),谅山府之下文州入上文州,下思郎州入上思郎州,七源州之脱县入渊县,领州五县四。
- 宣德二年(1427年)十一月,明军撤退,废除谅山府。
参考资料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第2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