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德元 (萬曆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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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德元(?—1621年),字叔仁,號葆初,浙江嘉興府秀水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萬曆七年(1579年)己卯科浙江鄉試舉人[1],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初任濟南府推官,詳慎刑章,多所平反。三十二年擢禮部主客司主事[2],會代藩謀奪嫡,輦金長安,部議兩可。德元力持大義,引經據案,卒明長幼之倫,定冊立之典。萬曆四十年四月,由禮部郎中升為福建參政。四十三年升山東按察使,歴本省右布政,四十六年升湖廣左布政使[3],設法賑饑,節省冗費,剔釐中外,所至以廉敏稱。泰昌初,命巡撫廣西,積勞成疾,具疏請告,尋卒,予祭葬[4][5][6]

引用

  1. ^ 《秀水縣誌》卷之二·坊表:「元魁濟美」:爲萬曆己卯科陳懿典、沈懋莊、胡士章、馬上錦、俞夢陽、盛萬年、吳勲、李萬春、陳德元、吳弘濟、陸長庚、懷所學、張煒、奚文嵩、陳光贊、王慎德、陳九韶、馬維銘、張思明、孫成名、沈中虛、孫詩立。
  2. ^ 萬曆三十三年十二月,命少詹事全天敘、左諭德周如砥、編修顧秉謙、溫體仁、簡討劉一燝、王毓宗、禮部主事王三才、陳德元齎御書往各王府。
  3. ^ 萬曆四十六年七月,以山東右布政陳德元為湖廣左布政。
  4. ^ 泰昌元年秋九月,策都復參原任湖廣布政新升廣西巡撫陳德元,言德元去歲不能定武昌之變,而今日安可膺節鉞之任。下部議。
  5. ^ 天啟元年二月,新升廣西巡撫右副都御史陳德元以病乞歸,許之。
  6. ^ 《秀水縣誌》

參考文獻

  • 《嘉興府志》
  • 《浙江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