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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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渼(1569年—1628年),字遠游,號壺丘江西建昌府新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初授浙江浦江縣知縣,調秀水縣,由內黃知縣擢河南道御史,巡按雲南。歴金華分守道[1][2]、寧紹兵備道[3]、霸州兵備參政、昌平兵備按察使[4],累陞巡撫順天。薊昌肩背神京,於邊最稱劇,魏忠賢以其私人及司道某等囑渼,訊論參降不少貸。連疏星變地震水災,皆峻切指斥。會御史林汝翥巡城,被閹家人拳擊,渼代疏,有寧死金堦,不死奴婢等語,忠賢益怒,織入楊、左十五人中,逮訊遠戍貴州[5]。崇禎元年(1628年)戊辰召還,已卒。所著有芙蓉樓、大旭山房集、薊門奏牘、㵲水集、廣農書行於世[6][7]

家族

鄧澄,御史。

參考文獻

  1. ^ 萬曆四十七年二月,起原任副使鄧渼為浙江副使。
  2. ^ 天啟元年二月,補給浙江布政司右參政陸完學、按察司副使郭士望、鄧渼、江西按察司僉事梅國樓、湖廣布政司右參議曾用升、陝西布政使司右參議張士俊、按察司副使楊堯華各誥命。
  3. ^ 天啟元年五月,升浙江按察司副使鄧渼為右參政管海道。
  4. ^ 天啟二年五月,升河南布政使司參政閔宗德為薊州兵備按察使,霸州兵備參政鄧渼為昌平兵備按察使。
  5. ^ 天啟六年三月,江西巡撫郭尚賓疏覆勘過汪文言株累各官:黃龍光贓銀二千兩,擬附近衛所充軍終身;施天德贓銀三千兩,已故鄧渼及鄒維璉用賄求升,計所與財坐贓論徒二年半,徐良彥交結文言,杖七十。得旨:黃龍光甲元緩刑一疏,為失陷封疆之臣求脫,目無朝廷,非尋常受財枉法者,比着定發邊遠充軍,僉妻著伍。鄧渼、鄒維璉、徐良彥交結汪文言,罪惡多端,徒杖豈足盡辜,都從重遣戍。黃龍光、施天德贓銀五千兩,速追解進以充軍餉。
  6. ^ 《建昌府志》
  7. ^ 《江西通志》
官銜
前任:
李培
明朝秀水縣知縣
萬曆二十七年任
繼任:
陳於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