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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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對於有能力行使雷法的資深道士的一種尊稱。雷法道教聲稱可以召喚風雷,降妖伏魔,祈晴雨、止澇旱的一種法術。該法將內丹符籙、咒術融為一體,既講存思、存神、內丹修煉,又講祈禳齋醮、符籙咒法,是道教諸方術的融合體。關於行使雷法的資深道士,被尊稱為法官[1]

雷法的法官根據天人感應的思想,認為人可以感通天地,影響自然。《道法會元》卷一《法序》說:「了一心而通萬法,則萬法無不聚於一心,返萬法而照一心,則一心無不定於萬法。」認為只要行法者有很深的內煉工夫,就可召喚風雷,祈晴雨。

法派延流

在眾多的道教流派中,對道教雷法的形成及發展,以神霄派清微派的貢獻最為顯著。北宋以來,由於眾多道門人士的倡導,雷法一度盛行天下,成為道教法術的代表。其法主要載於《道法會元》、《清微丹訣》、《法海遺珠》等書中。

蒙元時全真教亦繼承了雷法,如丘處機再傳弟子劉志貞、李志常弟子高志條都擅行雷法。全真教永樂宮三清殿都壁畫了雷部諸神。[2]

修煉過程

不論何派雷法,均以內煉為本、外用為末。雷霆起於五行,「人能聚五行之氣為五雷,則雷法乃先天之道,雷神乃在我之神。」雷法行持,有立極之說,即無極太極。無極為原始狀態,先天一氣由無極而動,生為太極,才可發用,此即丹氣充盈、動而致用。各派雷法都有自己的特點。神霄派天乙門雷法的修煉,分為三個步驟,即:「五雷邪法」、「五雷正法」、「五雷道法」,統稱為「五雷法」。天乙門修雷法之初,先從邪法起修,因法本無正邪之分,關鍵在於掌握法的人如何運用。修「五雷邪法」時,修者的性格脾氣變得古怪異常;邪法修好後,開始修「五雷正法」,修此法時,人的脾氣變得異常爆烈;正法修好後,修習「五雷道法」,此時,人的性格變得平淡而祥和。這個過程,即是「以邪入正,以正修道,以道合真」的過程。雷法道士聲稱雷法之所以能「以我之真氣合天地之造化」,「噓為雲雨,嘻為雷霆」,在於平時善「養浩然之氣」與內丹修煉。

類似論說

道教中符籙、雷法等與現代氣功外氣作用有一些相似。

注釋

  1. ^ 《天皇至道太淸玉冊》 漢張道陵始有驅雷役鬼之事,行其法者,曰法官。
  2. ^ 景安寧:《道教全真派宮觀、造像與祖師》(北京:中華書局,2012),頁334。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