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周禄
洪周禄(?—?),字式谷,号半石,湖广黄州府黄冈县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湖广乡试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进士。工部观政,四年授户部浙江司主事[1],管太仓银库,五年丁忧。崇祯元年除原职,二年管九江钞关,四年升贵州司员外,晋郎中,崇祯四年出知常州府。六年(1634年)以宜兴民变降调,遂解绶归里,肆志诗文,行草书妙绝一时,为董其昌所赏。急难好施,乡里德之,年七十余卒。黄冈赤壁东北城内有洗烦楼,为洪周禄建,下有栖霞馆,皆董其昌书榜,侧有广容园,旋为广嗣庵。清朝顺治初,府官曾借居乡绅洪周禄宅[2]。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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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石万程 |
明朝常州府知府 崇祯四年-六年 |
继任: 王观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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