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祺
李世祺(?—?),字寿生,號确菴,南直隶松江府青浦县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應天鄉試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初授行人。崇祯初,擢刑科给事中,陈大计之当定者二,曰兵食之计、民生之计。大弊之当釐者三,曰六曹之弊在吏胥、边吏之弊在欺隐、贪墨之弊在奢靡。夏旱帝祷雨未应,疏列䘏畿甸、缓催科、预备储三说,帝并纳之。帝遣中宫监视诸镇,世祺上言内臣入奉天颜,出司兵食,既得阴伺内廷意旨,又得显操外廷事权,魏忠贤盗弄神器,奈何躬自翦之,复自蹈之。不纳。时进言者多获谴,帝又日亲细务,任察为明,世祺上言:诸臣言苟未当,辄蒙诘责;诘责未已,贬黜随之。言者前瞻后顾,恐干严谴,依阿得策,折槛无闻。且天子一日万几,神太运则疲,精太用则竭。圣人使公孤百职,环列任事,但责其成,不侵其事;课其效,不紊共权,奚必效后世察察之治。帝不能用。八月淫雨损山陵,昌平地动,又上言采公论以进退大臣,酌事情以衡量小臣,释疑忌之根,开功名之路,庶天变可回,时艰可济。帝以借端渎奏,切责之。七年,疏劾大学士温体仁、吴宗达及兵部尚书张凤翼溺职状,帝怒,贬福建按察使检校[1],且追罪文选郎吴鸣虞考选非人,亦贬三秩。御史龚廷献论救,不听。久之,起行人司副。十五年,迁太仆寺少卿。遣祭鲁王,事竣旋里。国变后杜门不出,以寿终[2]。
青浦县城东隅有“東皋草堂”,为李世祺居所,王时敏题额。又有吟啸堂、丽林场。清咸丰初,草堂将卖给他人,里人赎回,并进行修葺,奉世祺木主于中,名李太仆祠,后毁于兵火,未再重建。李世祺墓在五十保有桥,名李墓[3]。
家族
父李谏,字格卿,號敬斋,万历十六年举人,官叙州府知府,致仕卒,年七十九。有四子:长子李世祺,次子李世裕,字叔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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