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秉鑑(16世紀—17世紀),字紫珍,南直隶蘇州府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舉人,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聯捷癸丑科進士,授刑部主事,升员外郎,四十六年典試廣東[1]。晉郎中,十二月出守荆州府[2]。天启二年(1622年)升湖廣按察司副使[3]。崇禎四年(1631年)升浙江右参政[4][5]。
引用
- ^ 万历四十六年六月,差简讨丁绍轼、吏科张孔教往福建,主事陆完学、评事齐琦名往四川,员外熊秉鉴、主事陈应元往广东,主事谭昌言、中书朱童蒙往广西,各考试。
- ^ 万历四十六年十二月,补原任陕西副使杨楷为湖广副使,原任建昌府知府赵元吉为都匀府知府,颜欲章为常州府知府,刑部郎中熊秉鉴为荆州府知府。
- ^ 天启二年七月,起原任江西副使吴允中为陕西按察司副使,升湖广荆州府知府熊秉鉴为本省按察司副使。
- ^ 崇禎四年三月己酉,陞四川副使熊化為本省左參政,湖廣副使熊秉鑑為浙江右參政,調雲南副使張文茂為貴州副使專覈邊鎮軍馬。
- ^ 《苏州府志》
參考文獻
官衔
|
前任: 胡一鴻
|
明朝荊州府知府 1618年-1622年
|
繼任: 吳維東
|
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應天鄉試榜 |
---|
中式舉人 135名 | |
---|
|
|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殿試金榜 |
---|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4名 | |
---|
特賜進士出身 共1名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