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用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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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用世(1573年—1650年),字仲行,號鼎寰南直隶苏州府太仓州太仓卫官籍,无为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應天鄉試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三年十月授刑部贵州司主事,四年十二月调兵部车驾司主事[1]。天启七年五月以门户被削籍为民[2]。崇祯元年三月被推起复,升兵部员外郎,本年升郎中。二年升陕西副使,七年升广东参政,九年升江西按察使,十二年为民[3]

家族

曾祖江山,祖江天然。伯江有声,字成卿,举人。江有源,字进卿,万历八年庚辰科进士。父江有功,字敏卿,万历十年壬午举人,原任知县,封刑部主事。弟江昌世,天啓四年举人。

参考文献

  1. ^ 《天啓壬戌科序齿录》:江用世,直隶苏州府太仓州太仓卫官籍无为州人,州廪生,字仲行,號鼎寰,行二,治春秋,丙戌年九月二十六日生。乙卯乡试五名,会试三百四十七名,廷试二甲四十一名。〇〇观政,癸亥十月授刑部主事,甲子十二月调兵部车驾司。曾祖山;祖天然,累赠文林郎河南道监察御史;父有功,壬午举人、原任知县,封刑部主事;母许氏,敕赠安人。严侍下,兄经世,增生;弟昌世,甲子举人;赞世,庠生;维世,太学生,俱同胞;堂弟雍世,指挥,世袭;宗世;劻世;运世;佐世;保世;任世。娶张氏,封安人。子德;德祉;侄德禧;德祎,庠生;德祺;德祐;德禛、德礽、德祚。
  2.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八十四》:天啓七年五月,升武选司郎中陈其柱为山西右参政备兵昌平,湖广永州府知府叚镤为广东海道副使,削车驾司主事江用世为民,以门户处也。
  3. ^ 《江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