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賡
朱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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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書文華殿大學士 | |
籍貫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紹興府山陰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少欽,號金庭 |
諡號 | 文懿 |
出生 | 嘉靖十四年(1535年)七月十四日 浙江承宣佈政使司山陰縣 |
逝世 | 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 京師 |
配偶 | 娶陳氏 |
親屬 | (孫)朱士稚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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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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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賡(1535年—1608年),字少欽,號金庭,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今屬紹興市)人。明朝重臣,官至內閣首輔。
生平
生於明世宗嘉靖十四年(1535年),嘉靖四十年(1561年)浙江鄉試第八十四名,明穆宗隆慶二年(1568年)戊辰科會試第三十名,廷試二甲七十五名進士,改庶吉士,四年三月授編修,補充《明世宗肅皇帝實錄》纂修官。萬曆初升修撰,四年六月充《大明會典》纂修官。五年八月升侍講,六年(1578年)二月,以侍讀為經筵日講官。時宮中大興土木,建苑囿,朱賡主講《宋史》,極言「花石綱」之害。
萬曆八年五月與左諭德陳經邦典試武舉,十年七月升左春坊左諭德兼翰林院侍讀,八月與侍講韓世能主考順天鄉試,九月升左庶子,十一年二月改侍讀學士,掌翰林院事,九月升禮部右侍郎,仍兼侍讀學士,經筵日講照舊,十二年四月晉左侍郎,十三年四月充會典副總裁,十四年改任吏部左侍郎,十五年二月以大典告成,加太子賓客,十六年九月累官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十七年七月丁內艱去職。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六月起掌詹事府印,二十九年九月與沈鯉一同起復,命兼東閣大學士,參預機務,三十年四月行取到京,七月加太子少保,任內極言礦稅之害,又獻守成、遣使、權宜三論。當時沈一貫、沈鯉相繼罷相,唯有朱賡朝綱獨斷。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因萬曆怠政,明神宗已多年未上朝,朱賡連日上疏,但十不能一回,朱賡與群臣乃素服至文華門長跪懇請,終不得命。被御史宋燾等相繼彈劾,乃以疾乞休。是年(1608年)冬十一月壬子,卒於官,贈太保。諡文懿。《明史》有傳[1]。
著作
有《文懿公集》十二卷。
家族
曾祖朱魁,壽官。祖父朱廷瓚。父朱公節,知州。母陸氏,繼母葉氏。慈侍下。兄朱應。弟朱庶、朱度、朱席、朱廈。
註釋
參考書目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編輯]
- 《國朝獻徵錄·卷之十七》,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二百一十九》,出自《明史》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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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沈鯉 |
明朝禮部尚書 1588年-1589年 |
繼任: 于慎行 |
前任: 沈一貫 |
明朝內閣首輔 1606年-1608年 |
繼任: 李廷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