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世學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何世學

大明常州府同知
籍貫 浙江紹興府蕭山縣
字號 字文甫
出生 九月十六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沈氏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隆慶二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何世學(1534年—?),字文甫浙江绍兴府蕭山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鄉試第七十六名。隆慶二年(1568年)戊辰科會試第二百八名,三甲第三百零三名進士[1][2]。隆慶三年(1569年)授直隸丹徒縣知縣[3]。以憂去任,後起補蠡县,旋擢都察院经历。以風裁著,廷議轉公寺卿,以忤张居正,万历七年出为常州府同知,九年謝政歸。

著作

万历《丹徒县志》,4卷,34目。何世学纂修。现存万历间刊本,浙江宁波天一阁藏。

家族

曾祖父何濤;祖父何鑰,壽官;父何瞻,冠帶醫士。母陳氏。具庆下[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光緒《丹徒縣志·卷二十一·職官表》頁十二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張磐
直隸丹徒縣知縣
隆慶三年(1569年)上任
繼任:
徐一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