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地區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8年9月17日) |
廣義之「華南」
廣義的華南即「中國南方」,地理上指秦嶺-淮河線以南中國的廣大區域。這種區分包括氣候、經濟生產、交通、文化等來區分,南方屬於副熱帶季風氣候以及熱帶季風氣候,冬季從較少至幾乎不下雪,氣候暖和,以水稻為主要的糧食作物,古時以水路為主要的運輸方式。
狹義之「華南」
狹義的華南則特指「嶺南」,指「五嶺以南」,這一「華南」的概念包括現江西省,湖南省部分位於五嶺以南的州縣。在中華民國早期的教科書中,曾將華南的範圍定義為:廣東、廣西、貴州、雲南、福建、臺灣六省,合稱「華南六省」。而依照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劃和定義,狹義的「華南」通常只指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以及海南省,有時還會包括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
其他與「華南」相近或相似的地理概念
南夏
華南在古代也被稱為「南夏」,意指華夏漢地的南部[1][2][3][4]。
中南
中南這一地理概念較少見於傳統稱謂,是近代以後逐漸使用的。通常包括現今之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廣東省和海南省。今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南部戰區,前身為廣州軍區,轄區即包括上述省區,後河南省和湖北省陸續劃歸今日中部戰區管轄。
今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的交通圖冊,通常將河南省的公路網和兩湖,兩廣,海南統一划入「中南地區」。
江南
江南廣義上亦曾指廣大南方地區,但隨著歷史發展逐漸收窄為「江東之地」,即今日上海市,江蘇省長江以南的地區,安徽省長江以南的地區,江西省東北部和浙江省錢塘江以北地區。
古字「粵」通「越」,越地指百越之地,範圍也曾經包括自長江以南廣大地區,包括干越、揚越、東甌、西甌、閩越、南越、駱越等,秦朝起建立過南越國,後被漢朝滅亡。「越」一般是指錢塘江以南的「越地」(相反錢塘江北稱「三吳」),江南地區也可稱為「吳越」。
而「粵」則是指嶺南地區(兩廣,包括海南島)。至明清時代,「粵」仍泛指兩廣,如徐霞客之遊記即將廣東稱為粵東,廣西為粵西。南明位於廣西桂林的靖江王,自稱「就藩於粵西煙瘴之地」(顧誠《南明史》),而太平天國運動則「起於粵西」。
民國之後,「粵」之含義收窄為特指「廣東省」,現代提到「粵」,除了粵語外,一般不會將廣西壯族自治區和海南省計算在內。越南北部古代的時候是南越國(南粵國)的一部分,及後數度併入中國。而國際上的「越」則指越南。
參考文獻
- ^ 《藝文類聚·卷六》引苗恭《交廣記》曰:「漢武帝元鼎中,開拓土境,北開朔方、南置交阯刺史。建安二年,南陽張津為刺史,交阯太守土燮表言『伏見十二州皆稱曰州,而交獨為交阯刺史,何天恩不平乎?若普天之下可為十二州者,獨不可為十三州?』詔報聽許,拜津交州牧,加以九錫、彤弓彤矢,禮樂征伐,威震南夏,與中州方伯齊同,自津始也。」
- ^ 《後漢書·卷七十四下·袁紹劉表列傳第六十四下》有「贊曰:紹姿弘雅,表亦長者。稱雄河外,擅強南夏。
- ^ 《三國志·卷六十五·吳書二十·王樓賀韋華傳第二十·賀邵》孫晧兇暴驕矜,政事日弊。邵上疏諫曰:「古之聖王,所以潛處重闈之內而知萬里之情,垂拱衽席之上明照八極之際者,任賢之功也。...昔大皇帝勤身苦體,創基南夏,割據江山,拓土萬里,雖承天贊,實由人力也...。」」。
- ^ 北宋《東軒筆錄》佚文:「寇準拜中書侍郎平章事...飛不軌之語以中準,坐是罷相。乾興元年二月,貶雷州司戶參軍...赴雷州時,道出公安,剪竹插於神祠之前,而祝曰:『準之心若有負朝廷,此竹必不生。若不負國家,此枯竹當再生。』其竹果生。後范仲淹作藥石詩,言準無辜被誣。天聖元年閏九月,移授銀青光祿大夫、檢校祭酒、衡州司馬。蓋上知其無辜,將復其位。其月死於貶所,年六十三。尋復官爵,諡忠湣。及上即位,北使至,賜宴,唯兩府預焉。北使歷視坐中,問譯者曰:『誰是無宅起樓臺相公?』坐中無答,丁謂令譯者謂曰:『朝廷初即位,南方須大臣鎮撫,寇公撫南夏,非久即還。』」
- ^ 李輝. 百越遗传结构的一元二分迹象.
五、對百越發生和分化的大膽猜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