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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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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教育,历经自荷西时期的宗教跟语文教育,之后明郑时期建设孔庙太学、清治时期建设书院、日治时期成立学校制度、战后戒严时期教育和九年国民义务教育,直到解严后的教育改革

台湾教育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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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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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教育相对于台湾开发史而言,启蒙相当的早。如果不包含没有文字记载的平埔族台湾原住民等的史前教育方式,可溯源自1627年的荷兰统治时期。

荷治时期

17世纪30年代,跟随荷兰东印度公司来台的传教士干治士利用罗马拼音将台湾新港附近的平埔族语言文字化,并利用该文字开堂教授圣经。该文字因为传授于平埔族新港社,所以称为新港文新港文书

1636年,荷兰传教士尤罗伯更开始在新港社创立学校招收平埔族学童,教授新港文、圣经与罗马字母。后来,南部平埔族大社中,通通都有类似由传教士设立的教育机构。这些学校,就是台湾教育的启蒙。

郑氏时期

汉文化教育有系统移值台湾,则始于郑成功建立于台湾的郑氏政权。1661年郑成功击退荷兰东印度公司后,虽然隔年去世,不过继承者郑经与当时主要官员陈永华积极从事台湾教育工作。1666年,陈永华于当时台湾首府承天府建造全台湾第一座孔庙,并在孔庙左厢内设置太学,即今该地(全台首学)由来,这也是全台湾的第一所由官方出资兴办的求学场所,名字称为官学,又因为设于孔庙内又称为儒学

清治时期

1683年清朝占领一半台湾。靖海侯施琅在台湾设立第一所名为“西定坊书院”的教育场所。这场所为免费入学的义学。1704年清廷于台设立而真正具有汉人传统的书院,则是台南 崇文书院。1683年-1895年,清朝于台湾设立了数十所书院,这些书院多是官办或官民合办。这情形与当时中国大陆学院全由私办的情形不太相同。

当时台湾,除了儒学义学书院之外,还有小型由私人筹办的小型书房。这些以八股文为主的教育与现代的教育尚有一段距离。

作为识字的闽南语蒙学书,有《识丁歌》、《千金谱[1]等。客家语蒙书则有《四言杂字[2]

日治时期

1930-1939年台湾本岛人学龄儿童就学比较图
日治时期小学生上课情形

1895年甲午战争后,台湾日治时期开始。1895年7月14日台湾总督府第一任学务部长伊泽修二,执掌台湾教育事务。他在设置台湾公学校意见一文中,建议台湾总督府于台湾实施当时日本尚未实施的儿童义务教育。1895年台湾总督府于台北市芝山岩设置第一所西式教育场所,也是台湾第一所小学。(今台北市士林国小)随后虽发生六氏先生事件,台湾总督府仍于1896年设置国语传习所,设置更多义务小学。之后,1898年国语传习所于并升格至公学校,1941年再改为国民学校。1943年,全台湾小学共1099所,小学生932525人。台湾人民的义务教育普及率为71%,全亚洲只低于日本,已达先进国家之列。

此外,日治时期的初等教育除了公学校小学校国民学校等制度外,还有专门为台湾原住民设置的蕃童教育所蕃人公学校

中等教育方面,为普及教育需要的大量师资,日人采公费制的师范学校制度。重要的有台北师范学校与台南师范学校等。除师范教育外,经济考量的职业学校也是日治时期中等教育重点,包含农工商渔都广设职业学校。而普通教育的中学校,早期仅让日人就读,也仅有两间中学校,分别为台湾总督府台北中学校(今建国中学)、台湾总督府台南中学校(今台南二中)。后在台湾士绅的奔走与集资下,于1915年成立台湾公立台中中学校(今台中一中),第一所台湾人就读的学校方始成立。

而1923年(大正12年)设立台湾总督府台中师范学校。1931年台湾总督府台南高等工业学校。1940年台湾总督府于屏东新竹师范学校。1943年台中农林专门学校独立,也陆续升格为高等学院。(注册学生须具备初中毕业资格)

女子教育部分,随着教育政策的改变和社会的变迁,女子教学的内容日趋多元,但主要目标仍是期望女性成为“贤妻良母”,而非训练女性能自立更生。1896年后“国语学校”以手工艺为号召,正式成立女子分教场,而后从初等教育发展出中等女学校,但直到1930年代之后,女性受教育的情况才逐渐普遍。1919年后接连设立专收台人女性的彰化及台南两所高等女学校,各地纷纷也增设中学校、高等女学校、师范学校女子部,以及农业、商业及家政教育等学校。早期的课程重点在语言、艺能等项目,1930年代之后也加入游戏、运动等课外活动,为女性的身心健康、社会风气的开放影响深远。然而,蓬勃发展的女子教育并未延伸至高等教育,许多有志向学的女性,多选择海外留学。[3]

高等教育,日治时期并非义务教育,很多高等学校都是限制一定比例的日人就读,故考入就读的台籍生程度均佳。至于大学,于1928年设立全台第一所大学台北帝国大学,方奠定台湾学术的基础。

虽然日本人在台湾普设西式的学校,但是传统的私塾却一直到皇民化运动时期才相继消失。

战后时期

中华民国政府迁台早期,大力推行去日本化,强力推行国语教育,被认为是国民党五十年爱国教育[4],教育资源与体制则约承袭日治时期后期与中华民国政府在中国大陆时期的综合体制。

中华民国政府于1968年(民国57年)开始实施九年国民教育后。直至今日,接受六年学制的国民小学和三年学制的国民中学教育对于中华民国的所有及龄国民是一项应尽的义务。而大约95%以上的国中毕业生会选择进入三年学制的高级中等学校继续升学,或进入五年制专科学校。而高中,大学,研究所等等的各级学校遴选,现今大都依旧有名称不同的考试遴选方式。除此,亦有以高等教育为主的回流教育;比方在职专班。截至2015年8月,台湾有158所大专院校提供高等教育[5],当中又可分为普通教育(大学、独立学院)、技职教育科技大学技术学院)两大体系[6]。每年约有14万名考生参加1月底或2月初的大学学测;约有7万名考生参加7月1日~7月3日的大学指考;九十九年大学指考分发结果,学生录取率达94.87%。另有约16万名考生参加5月中的四技二专统测,九十九年四技二专日间部登记分发结果,学生录取率为85.44%。台湾有153所大学院校设有研究所,但是每年也有许多学生选择出国留学,包括平均每年赴美国留学的1.3万人[7]。2009年度中华民国中央政府总预算中,有18.7%的经费编列为教育科学文化方面。[8]

法人

国立

私立

私立综合性大学及学院有:天主教辅仁大学(1960年复校)、东吴大学(1954年复校)、淡江大学(1950年设立为英专、1980年改制大学)、东海大学(1955年设立)、中原大学(1955年设立、1980年改制大学)、逢甲大学(1961年设立、1980年改制大学)、静宜大学(1956年设立、戒严时期为独立学院)、中国文化大学(1963年设立研究所、1964年设立学院、1980年改制大学)及大同工学院(1956年设立时为工专,1963年改制为大同工学院,1999改名大学)

私立医学大学有:台北医学大学高雄医学大学中国医药大学中山医学大学[注 1]

市立

县立

初等教育

中等教育

属于中等教育的学校,在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实施后依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学生成绩评量准则规定国中九年级生均需要透过参加国中教育会考以了解国中学习成效,多数高中职也以此当免试入学超额比序作业时的参考要素。

台湾的高级中等学校不属义务教育,必须通过免试入学来申请或分发到各学校。台湾的高级中等学校分为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四种,及等同于前述学制之进修学校五年制专科学校(前3年)另外,因应培育中华民国国军干部人才之需要,设有中正国防干部预备学校,为三年制高级中等教育。

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则于一年级设置综合性科目,二年级起则由各校自行划分多个班群,不同班群会有各自的必修科目,且一样由学校自行制定,学生则可以选择进入自己想就读的班群;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依照职业类群分科;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则是结合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类科课程和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类科课程,一年级设置普通高中课程及职业试探,二年级依兴趣探索选择普通学术类发展(学术学程)或职业技术类专门技能(专门学程);而就读中正预校的学生必须升读三军军官学校国防大学

属于技术型高中的学校,计有国立79所,以上高级中等学校均需透过参加免试入学统一分发,方能录取。1968年实施九年国民义务教育,因国民教育为每一位国民应接受的教育,此后,又针对为从事职业生涯准备的国民中学学生于三年级时实施技艺教育,使学生谋得一技之长,毕业后可报考进入高级职业学校之实用技能班;2014年8月起实施十二年国教,高级职业学校改为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除改制或新设学校之外,不须即时更改校名全衔,但法律定位已有所调整。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学校隶属教育部高教司管辖,属于高等教育的院校计有国立大学23所、国立艺术大学3所、国立体育大学2所、私立大学29所、私立医学大学4所、私立医学院1所、私立管理学院2所,以上共63所;属于师范体系计有国立师范大学3所、国立教育大学2所,合计5所。以上大学校院均需透过参加大学学科能力测验大学入学分科测验,方能录取。

高教体系在台湾社会拥有极高的影响力,从公民直选后的所有中华民国总统,一直到中央各部会的政府官员、各教育层级的教师、社会上的律师以及医师等等皆为高教体系完全垄断的领域。

1950年代,台湾的大学院校为四所,1973年行政院曾下令禁止私立学校成立,1985年后才又重新开放。随着时代背景改变,1994年“四一〇教改游行”诉求影响“广设高中大学”,2008年名列世界前1000大的大学有20所;学生人数由5000多人,增加到131万3千多人,2006年以考试方式入学的录取率为90.93%,若加上其他升学方式,大学录取率超过100%[10]。直到2012年,台湾的大专院校已达162所。

台湾高等教育院校的经费预算原本主要收入为政府所分配的年度预算,受到全球化和学校增加的影响,财务结构的重心往校务基金和自筹款项倾斜,而校务基金的来源除了政府编列的预算拨付外,还有学杂费、推广教育、建教合作、场地设备管理、捐赠、孳息、其他等来源[11]

高等技职教育

中华民国,属于高等技职教育的学校计有国立技职校院13所、国立专科学校2所、私立技职校院58所、私立专科学校10所[12],隶属教育部技职司管辖。属于高等技职教育体系之大学校院,考生须透过参加四技二专统一入学测验,方能录取。
2014年,《技术及职业教育法》三读通过,确立高等技职教育在台湾技职体系之定位及责任。[13]
设有军校7所、警校2所,则是采单独招生方式,录取学生,考生需个别报考,参加各校所举办的考试,方能录取。

科技大学

技术学院

专科学校

陆生报考大专院校

2011年开始,中华民国政府开放中国大陆籍(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学生(通称“陆生”,不含港、澳)报考台湾大专院校。其中,私立大学开放大学部(学士班、本科)与研究所(硕、博士班)招生,国立大学仅开放研究所招生(离岛的国立澎湖科技大学国立金门大学除外)。

2014年,国立大学也全部开放陆生本科生招生。但有名额限制,每届只招五名。

2014年,刘积亮取得陆生第一个台湾博士学位,毕业院校为国立中山大学中国与亚太区域研究所[14]

教育种类

师范教育

台湾师范教育始于1896年创立之台湾总督府国语学校师范部,师范部又分甲、乙两科,甲科招收日籍学生培育为“教谕”,即为正式合格教师;乙科招收台籍学生培育为“训导”,即为正式教师之助教。后于1899年台北县台中县台南县各创立台北师范学校(第一代)、台中师范学校(第一代)及台南师范学校(第一代),培育大量台籍教师,以教育作为语言、文化、政治传播工具,便于统治殖民地。1902年因台湾初等学校小学校公学校)设立状况不佳,导致教师人数供过于求,总督府为樽节公帑废除台北师校、台中师校,尚有学籍之学生则转移至台南师校,而后台南师校也于1904年废校。

一战后总督府修改对台治理方针采取“内地延长主义”,其中1919年1922年两次修改台湾教育令确立师范教育,将国语学校改制为台北师范学校(第二代)、台南师范学校(第二代);此外推动日台共学制度,下修台湾人入学各级学校资格限制,仅需具备国语(日语)能力即可,台湾人就学率大幅提升;为因应教师需求复办台中师范学校(第二代),新办新竹师范学校(并入中师预科)及屏东师范学校(并入南师预科),台北师范学校于1927年再分做台北第一师范学校(今台北市立大学)及台北第二师范学校(今国立台北教育大学)。

战后初期师资培育制度方面承续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的师范教育制度,另外则将日治时代师范学校更名,或新设师校,原日治时代总督府台北、台中、台南三所师范学校改为省立台北、台中、台南师范学校。1946年,将台中师范学校新竹分校及台南师范学校屏东分校,分别扩充改为省立新竹与屏东师范学校。此外,于1945年设立台北市女子师范学校,1948年省立台东及花莲师范学校亦分别成立。至于中等学校教师的养成机构,则于1946年在台北市创立台湾省立师范学院。所有师范校院均为公立,师范生均享受公费待遇,并有服务义务。另外,为解决严重“师资荒”现象,亦采取征选、考选、训练与讲习等速成管道,以补充师资之不足。

中华民国政府迁台以后,师资培育机构的设置仍以公立为主,师范生均给予公费待遇,中小学则仍采师资分途培育的方式。在小学师资培育方面,1954年增设高雄女子师范学校,1957年又增设嘉义师范学校。1960年起到1967年止,政府分期将全省九所师范学校一律改为师范专科学校,将修业年限由三年改为五年,使小学师资训练机构,由中等学校提升到了专科学校,1987年更将九所师专改制为师范学院,小学师资学历已提高到与中学师资同为大学毕业。至于中学师资培育机构,为了加强培育台湾中等教育师资,1955年将台湾省立师范学院改制为台湾省立师范大学,1967年更名为国立台湾师范大学;为提高台湾中等学校师资素质,于1969年创设台湾省立中等学校教师研习会,1971年扩展为台湾省立教育学院,1980年更名为国立台湾教育学院,在1989年改制为国立彰化师范大学后,许多名额皆为公费;另外,为配合九年国民教育之实施,设立台湾省立高雄师范学院,1980年更名为国立高雄师范学院,并于1989年改制为国立高雄师范大学。台湾此后有三所师范大学、一所普通大学教育系,用以培养中等学校师资。

期间,九年国教开始实施,中学师资需求量遽增,乃公布“国民中学教师储备及职前训练办法”,规定只要修满教育科目十六学分以上者,即可担任中等学校教师。而于1967年教育部指定台大、政大、成功及中兴大学开设教育选修科目,此外,师大(院)并对拟任国中教师却未曾修习教育专业科目者,施以职前训练。1969年“师范教育法”公布实施后,才明定师资培育管道与内容。

1994年,“师范教育法”被修订为“师资培育法”,“师范教育”成为历史名词,“教师法”也于1995年公布实施。自此,中小学师资由师范校院、设有教育院、系、所或教育学程之大学实施,教师资格的取得分为初检及复检两个阶段,师资培育以自费为主,公费及助学金为辅。此外,教师培训采“储备制”,而教师任用则改为“聘任制”,均为其特色。使得师资培育体系趋向多元化、市场导向的倾向。

后来由于师院毕业只能担任国小教师,而师大毕业却在国小、国中、高中皆可任教职,且师大转型综合大学较为快速,因而导致师院逐渐地没落。在1996年行政院教育改革总咨议报告中说:“师范学院设校条件不如一般大学,在追求较大效益的前提下,一方面可将有关校院加以归并整合,另一方面可考虑转型为综合大学,使其发挥较大效益。”。2005年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师范校院定位与转型发展方案”与“国立台北师范学院等六校成立转型改名教育大学筹备处”,推动国北师新竹师院台中师院屏东师院花莲师院市立台北师院等六所师院转型教育大学,并与邻近大学整并[15]。2011年中华民国教育部1月26日大学法修正案通过,其中第七条载明教育部拟订大学合并计划,报行政院核定后,由大学执行[16]。在此前,2000年(88学年度第二学期),国立嘉义师范学院和国立嘉义技术学院合并为国立嘉义大学。而在2008年,国立花莲教育大学与国立东华大学合并为新的国立东华大学。2013年8月台北市立教育大学与台北市立体育学院合并为台北市立大学。2014年8月,国立屏东教育大学国立屏东商业技术学院合并为国立屏东大学。2016年11月国立清华大学国立新竹教育大学合并为国立清华大学,国立台东师范学院和国立台南师范学院分别脱离师范体制改制为综合大学国立台东大学国立台南大学,目前教育大学仅剩国立台北教育大学国立台中教育大学[11]
师资培育除了师范院校外,一般大学院校的教育学程也依师资培育法改设立师资培育中心。2004年,台湾有75个师资培育中心,共96个教育学程[11]。尔后因少子化造成流浪教师现象,以及浮滥开放师资培育造成师资素质参差不齐,2015年仅剩33个师资培育中心[17]

体育制度

30 研究所
博士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3
29 研究所
博士班
22
28 研究所
硕士
研究所
博士班
21
27 研究所
硕士班
研究所
博士班
20
26 七年制
大学
研究所
硕士班
19
25 六年制
大学
研究所
硕士班
二年制
空中大学
18
24 五年制
大学
体育学系
教育学系
17
23 四年制
大学
四年制
技术学院
科技大学
(四技)
二年制
技术学院
科技大学
(二技)
二年制
技术学院进修部
16
22 15
21 二年制
专科学校
(二专)
五年制
专科学校
(五专)
二年制
专科学校进修部
14
20 13
19
三年制
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
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学术学程
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
三年制
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
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专门学程
三年制
高级中等特殊学校
三年制
高级中等学校进修部
12
18
11
17
10
16
三年制
国民中学
三年制
国民中学特殊体育
三年制
国民中学补校
9
15
8
14
7
13
六年制
国民小学
六年制
国民小学特殊体育
六年制
国民小学补校
6
12
5
11
4
10
3
9
2
8
1
7
幼儿园 学前特殊体育 不适用 不适用
6
5
4
3
年龄 一般体育 特殊体育 进修体育 学龄
  • 注:硕士班修业年限为1至4年,博士班修业年限为2至7年,本表皆以2年作为表示。

教育体系

30 研究所
博士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3
29 研究所
博士班
22
28 研究所
硕士
研究所
博士班
21
27 研究所
硕士班
研究所
博士班
20
26 七年制
大学
部分中医学系
研究所
硕士班
19
25 六年制
大学
医学系
中医学系
牙医学系
药学系
部分物理治疗学系
兽医学系
研究所
硕士班
二年制
空中大学
18
24 五年制
大学
法律学系
建筑学系
17
23 四年制
大学
四年制
技术学院
科技大学
(四技)
二年制
技术学院
科技大学
(二技)
二年制
技术学院进修部
16
22 15
21 二年制
专科学校
(二专)
五年制
专科学校
(五专)
二年制
专科学校进修部
14
20 13
19
三年制
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
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学术学程
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
三年制
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
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专门学程
三年制
高级中等特殊学校
三年制
高级中等学校进修部
12
18
11
17
10
16
三年制
国民中学
三年制
国民中学特殊教育
三年制
国民中学补校
9
15
8
14
7
13
六年制
国民小学
六年制
国民小学特殊教育
六年制
国民小学补校
6
12
5
11
4
10
3
9
2
8
1
7
幼儿园 学前特殊教育 不适用 不适用
6
5
4
3
年龄 一般教育 特殊教育 进修教育 学龄
  • 注:硕士班修业年限为1至4年,博士班修业年限为2至7年,本表皆以2年作为表示。

教育统计

依据中华民国教育部于2006年(民国95年)的学生人数统计,165所大专院校的学生共有1,310,672人,人数最多的前几所大学为国立台湾大学(32,233人)、淡江大学(27,543人)、辅仁大学(27,268人)、中国文化大学(26,612人)、国立成功大学(21,362人)、逢甲大学(20,426人)。公立大专院校约占全体大专院校学生人数的30%。中小学的统计中,以澎湖县马公市虎井国民小学和澎湖县立志清国民中学人数最少,分别有9名和16名学生[18]

相关

注释

  1. ^ 包括:
    禁止私立大学使用县市以上等级的地名做为校名。
    以大学校长出席政府部会的“列队排序”[9]

参考文献

  1. ^ 王顺隆. 《識丁歌》與《千金譜》-兩本閩南語識字蒙書的比較. 闽南语俗曲唱本“歌仔册”全文数据库. 2006-03-16 [2014-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15) (中文(台湾)). 
  2. ^ 黄震南. 《取書包,上學校: 臺灣傳統啟蒙教材》. 台湾: 时报文化. 2014-09-12. ISBN 9789865729271 (中文(台湾)). 
  3. ^ 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 斯土斯民-臺灣的故事:女學生上課情形. 斯土斯民展品列表 - 斯土斯民-台湾的故事. 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 [2018-0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4. ^ 中国人仇日是仇恨教育所致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3-02-21.
  5. ^ 104學年度大專校院名錄. 教育部统计处. [2015-08-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6. ^ 中华民国教育部,2013技职教育手册,页9。
  7. ^ 教育部電子報304期 數字看教育 留學人數創新高. [2009-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0-01). 
  8. ^ 中華民國行政院主計處 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2009-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1). 
  9. ^ “私立学校校长要走在公立学校的校长之后,这算是尊重私立校长的人格?”。参见罗光,《病影心痕》。台北县:辅仁大学出版社,2002年,页76。
  10. ^ 蔡明学 我国大专校院学生素质之探究[永久失效链接] 研习资讯 第24卷第3期 2007年6月 p135 - P144
  11. ^ 11.0 11.1 11.2 苏进棻 台湾高等教育发展与未来挑战[永久失效链接] 研习教育 第24卷第1期 p.125 - 132
  12. ^ 全國大專校院校數. [2019-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19). 
  13. ^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2019-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1). 
  14. ^ 全台首位 陸生博士出爐 - 中時電子報. [2015-04-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5-18). 
  15. ^ (繁体中文)告别“师”塾 6师院确定转型教育大学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自由时报,2005年3月11日
  16. ^ (繁体中文)教育部得衡酌高等教育整体发展、教育资源分布、学校地缘位置等条件,并辅以经费补助及行政协助方式,拟订国立大学合并计划报行政院核定后,由各该国立大学执行。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学法》第七条
  17. ^ 105學年度師資培育統計年報 (PDF). [2018-08-12].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8-08-12). 
  18. ^ 95学年度大专院校学生人数统计表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xls档)
其它
  1. 台湾教育会,台湾教育沿革志,南天书局有限公司,1995年10月1日
  2. 曾孝明,台湾教育的宏观与微观,御书房出版社,2004年4月1日
  3. 吉野秀公,台湾教育史,南天书局有限公司,1997年12月1日
  4. 林玉體,台湾教育的主体性,台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6月1日
  5. 陈德和,台湾教育哲学论,文史哲出版社有限公司,2002年6月1日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