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一桂
方一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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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广东道监察御史 | |
籍贯 | 福建兴化府莆田县军籍 |
字号 | 字世芬 |
出生 | 弘治六年(1493年)二月十六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陈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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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一桂(1493年—?),字世芬,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今莆田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福建乡试第七十一名举人,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会试第五十二名,廷试三甲一百七十八名进士。嘉靖三年(1524年)担任湖广承宣布政使司蒲圻县(今属湖北省赤壁市)知县。[1]擢升户部主事,嘉靖八年(1529年)四月改任广东道监察御史,巡按山东。十二年九月督学直隶。嘉靖十四年九月以弹劾吏部尚书汪铉,触怒世宗,被杖削籍为民。[2]
家族
曾祖方新,府同知,进阶中顺大夫。祖父方暻。父方宜贤,知县。母吴氏。具庆下。弟方一兰,同科进士;方一梧[3]。
参考文献
- ^ 《蒲圻县志·卷一·职官》
- ^ 《中国名人志·第十卷》附传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登科录》
- 《中国名人志》
- 中国方志丛书(第三四五号)清 劳光泰 纂修,湖北省《蒲圻县志》,据清道光十六年刊本影印。成文出版社出版。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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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不详 |
湖广蒲圻县知县 嘉靖三年(1524年)上任 |
继任: 吴本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