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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诏 (隆庆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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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诏
大明
籍贯直隶保定府博野县
出生九月初九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赵氏,継娶门氏
出身
  • 隆庆二年戊辰科同进士出身

王诏(1528年—?),一作王来召,字承恩,直隶保定府博野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顺天府乡试第一百二十二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会试第六十九名,三甲第一百七十七名进士[1][2]。授洪洞县知县,擢刑部主事,万历六年(1578年)七月奉命往关外审决。

家族

曾祖王彦实;祖父王智;父王崇德,母李氏。具庆下。兄王来聘。弟王来征、王来问[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二年戊辰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张{山弇}
明朝洪洞县知县
隆庆三年-万历元年
继任:
熊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