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诏 (隆庆进士)
王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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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贯 | 直隶保定府博野县 |
出生 | 九月初九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赵氏,継娶门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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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诏(1528年—?),一作王来召,字承恩,直隶保定府博野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顺天府乡试第一百二十二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会试第六十九名,三甲第一百七十七名进士[1][2]。授洪洞县知县,擢刑部主事,万历六年(1578年)七月奉命往关外审决。
家族
曾祖王彦实;祖父王智;父王崇德,母李氏。具庆下。兄王来聘。弟王来征、王来问[3]。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二年戊辰科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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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山弇} |
明朝洪洞县知县 隆庆三年-万历元年 |
继任: 熊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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