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春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林先春(16世纪—17世纪),元圃狷菴[1]福建福州府闽县[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林先春是天启四年(1624年)甲子科福建乡试举人[3],次年(1625年)联捷乙丑科进士[4],任浙江嘉善知县,为政廉洁耿直,不曾苟取金钱,为死在诏狱县人魏大中追款事宜周旋,又提拔士子钱继章张所见许文岐等人,三年后获抚按以廉能荐陞给事中,因父母丧回乡。在嘉善县时,林先春曾以不孝逮捕县民顾朝衡治罪,但对方逃脱到京师投靠魏忠贤,而他又因籍没魏大中案件忤逆魏忠贤,魏珰就指使手下在考功司的官员名册注明他已死,他服阙后赴京补官才得知此事,有人劝他辩白,他却不辨而归,在家乡聚徒讲学四十余年,饮食清淡、衣着朴素,八十多岁才去世,著有《易象参》、《洪范》、《孝经解》等书[2][5]

家族

祖父林道政,父亲林一𬸦,弟弟诸生林鼎春,有学行;儿子恩贡林迪,曾出仕隆武帝,福京失陷后二人都隐居授徒终老[6][7]

引用

  1. ^ 徐石麒《可经堂集》·卷七:答林狷菴 名先春
  2. ^ 2.0 2.1 乾隆《福州府志·卷四十九·人物一》:林先春,字元圃,闽县人,天启乙丑进士,令嘉善,狷介自持,无一毫苟取。任三年,抚按交荐廉能,擢科员,丁艰归。先是,嘉善民顾朝衡以不孝闻,先春捕治之,朝衡脱身至京师,投权珰,又因籍没魏大中多忤权珰意,遂嗾其党考功吏以死注册。服阕,赴补,知为所陷,或劝之自白先春不辩而归。居家聚徒讲学,布衣蔬食,杜门不出,年八十余,终。著有《易象参》、《洪范》、《孝经解》、《孟略》等书。 《福建通志》
  3. ^ 乾隆《福州府志·卷四十·选举五》:明 举人……天启四年甲子科解元程祥会……林先春 乙丑进士
  4. ^ 乾隆《福州府志·卷三十九·选举四》:明 进士……天启五年乙丑余煌榜 林先春 有传,闽县
  5. ^ 光绪《重修嘉善县志·卷十五·名宦》:林先春,字狷庵,福建闽县 前志有作侯官晋江 人,天启乙丑进士,宰嘉善,丰采端凝,澹然无欲,时民间惑于势宦,群尚献投劝戒兼施,一屏浮靡,魏忠节被陷毙狱,诏追锾,力为斡旋,恤死庇生靡所不至,尤爱士拔钱继章、张所见、许文岐皆隽才也,梓有𪩘山课业,丁外艰去,教授生徒四十余年,寿八十外 杨志
  6. ^ 民国《闽侯县志·卷六十六·列传四上》:林先春,字元圃,祖道政精《春秋》三传,父一𬸦字汝周,家贫为塾师以供菽水,先春天启乙丑进士,知嘉善县,狷介自持,邑人魏大中毙诏狱犹追锾,先春力为周旋,擢给事中以忧归。先是嘉善民顾朝衡以不孝闻,先春捕治之,朝衡脱走至京投珰,先春又因大中事忤珰意,遂嗾考功吏以死注册,服阕赴阙知为所陷,或劝之自白,先春不辨而归,后朝衡为御史勘劾置法,先春居家聚徒,讲学布衣蔬食,年八十余终。弟鼎春,邑诸生,有学行;子迪,字惠子,唐王时以恩贡候除。
  7.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三·列传第二十九》:林先春,字元圃,闽县人。天启五年进士。授嘉善知县,狷介自持,无一毫苟取。魏大中死诏狱,犹追锾,先春力为周旋。迁给事中,以忧归。先是,嘉善民顾朝衡以不孝闻,捕治之,脱走投珰。先春又以(魏)大中事忤珰意,遂嗾考功吏以死注册。先春服阕赴京,知为所陷。或劝自白,不辨归。后朝衡为御史勘劾置法。先春居家,聚徒讲学,布衣蔬食,年八十余卒。子迪,字惠子,隆武时以恩贡候除。弟鼎春,诸生,有学行。福京亡,皆隐居授徒终。

参考文献

  • 乾隆《福州府志》·卷三十九·选举四
  • 乾隆《福州府志》·卷四十·选举五
  • 乾隆《福州府志》·卷四十九·人物一
  • 光绪《重修嘉善县志》·卷十五·名宦
  • 民国《闽侯县志》·卷六十六·列传四上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七·列传第六十三
  • 徐石麒《可经堂集》·卷七
官衔
前任:
康元穗
明朝嘉善县知县
1625年—1629年
继任:
蔡鹏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