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胤樓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耿胤樓(16世紀—1638年),旋極北直隸真定府靈壽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耿胤樓在天啟元年(1621年)中舉人,五年(1625年)成進士,獲授臨淄知縣。當地人民剽悍,同時糧食歉收,多人因此以偷竊為業,他得知後每次捕獲賊人總以嚴刑處置,人們都不敢再犯事。臨淄長期乾旱,他在烈日穿著囚衣步行禱告,在祭壇自疏罪狀哭泣,雨水立刻降下;其時他也代理壽光縣縣事,壽光居民來到臨淄請他到當地代禱,很快壽光也下雨,士民都感悅。

五年後耿胤樓陞任兵部車駕司主事,遷官吏部考功司員外郎,到崇禎九年(1636年)乞假歸鄉。十一年(1638年)靈壽城陷,他不屈而殉難難,兒子耿參從也因此戰死,朝廷得知後事追贈光祿寺少卿,命建祠祭祀,讓孫子耿延綸胄監[1]

家族

祖父耿德章,長史。父耿三鳳,諸生,

參考文獻

  1. ^ 1.0 1.1 康熙《靈壽縣志·卷七·人物》:耿(胤)樓,字旋極,靈壽人,長史德章之孫也;父三鳳,少好學工畫,在諸生目。家窘甚,誦讀日益勵,天啟辛酉鄉試第四人,乙丑登進士,授山東臨淄縣知縣。齊民故慓悍且歲歉,多相為盜,樓每得賊皆寘重法,盜因以靖。臨淄久苦旱,樓步禱囚服暴烈日中,自疏罪狀哭於壇,雨立降;時樓方署壽光篆,壽光士民詣淄請復為文禱之,是夕壽光亦雨,士民大感悅。居五年,陞兵部車駕司主事,尋遷吏部考功司員外郎,丙子乞假歸,戊寅城陷,不屈及於難,子參從死事。事聞,贈光祿寺少卿,勅有司建祠歲祀,予孫延綸胄監。
  • 康熙《靈壽縣志》·卷七·人物
官衔
前任:
羅世錦
明朝臨淄縣知縣
天啟年間
繼任:
張紹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