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宸極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張宸極(?—?),字用其山西平阳府蒲州河津縣軍籍,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天啓元年(1621年)辛酉科山西乡试举人,天啓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士,授偃师知县,擢云南道御史,督学宣大[1],升佥都御史,视漕江南。迁顺天府府尹[2],晋兵部右侍郎,转户部左侍郎。丁母忧归,卒于家[3]

家族

妾薛氏,流寇之变侨居乡宁,贼至,大骂曰:我大臣之家,肯從汝乎!踊身坠崖死。

参考文献

  1. ^ 《明史》曹文诏传:御史张宸极言:“贼自秦中来。秦将曹文诏威名宿著,士民为之谣曰‘军中有一曹,西贼闻之心胆摇’。且尝立功晋中,而秦贼灭且尽。宜敕令入晋协剿。”于是命陕西、山西诸将并受文诏节制。
  2. ^ 《钦定日下旧闻考卷五十五》:崇祯七年二月,上亲祭先农坛,行耕耤礼。十五年二月,上复亲祭先农,行耕耤礼,户部尚书傅淑训进耒耜,顺天府尹张宸极进鞭。上左手秉耒,右手执鞭,三推步行犁土中尽垄而止耕。时教坊司引红旗两旁唱禾词,老人牵牛二人,扶犁二人,耕毕,户部尚书跪受耒耜,置犁亭;府尹跪受鞭,置鞭亭。府尹捧青箱播种,耆老以御牛随而覆之。上御观耕台,于是大学士周延儒、贺逢圣、张四知、谢升、陈演、吏部尚书李日宣六人耕于东;定国公徐允祯、恭顺候呉惟英、清平伯呉遵周、户部尚书傅淑训、兵部尚书陈新甲、工部尚书刘遵宪六人耕于西;顺天府厅官各执箱播种,太常卿奏耕毕,驾至斋宫,农夫终亩。科臣沈迅以教坊承应,歌词俚俗请改正,上谕礼臣以后耕耤宜歌豳风之诗。
  3. ^ 《河津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