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柱礎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盧柱礎(?—?),號勷明直隶河间府景州人。

生平

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顺天乡试举人,天啓五年(1625年)联捷乙丑科進士,任曹县知县[1]。曹县大石桥,在北关外。崇祯戊辰年,知县卢柱础建。曹县城四楼有钟各一,久不悬,俗传悬之则水至。明崇祯元年,知县卢柱础闻而笑之,立命尽悬,未几曹家口河水泛溢,阖邑大恐,至堙塞城门以避,而钟亦旋卸矣[2]

墓在高义村。

参考文献

  1. ^ 《河间府志》
  2. ^ 《曹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