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甘川招讨司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洪武七年(1374年)十二月设置朵甘川招讨司,辖地在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内,其地通过传统茶马互市和贡赐贸易和汉地保持政治经济文化交往。贡使开始一年进北京一次,成化年间改为三年一贡。给与勘合,于四川比号,从雅州进入汉地。所属官员按照明朝土官的制度承袭。
参考文献
- 《中国少数民族史辞典》
| |||||||||||||||||||||||||||||||||||||||||
|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历史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
洪武七年(1374年)十二月设置朵甘川招讨司,辖地在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内,其地通过传统茶马互市和贡赐贸易和汉地保持政治经济文化交往。贡使开始一年进北京一次,成化年间改为三年一贡。给与勘合,于四川比号,从雅州进入汉地。所属官员按照明朝土官的制度承袭。
| |||||||||||||||||||||||||||||||||||||||||
|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历史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