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討論:Inufuusen/至201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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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螺釘侵權問題

僅望君於DYKC之言論複製至WP之侵權板塊,切記複製上下兩條,以便侵權審查。 多謝之。—— 𓋹 謹此敬上 2018年9月20日 (四) 07:01 (UTC)

中秋快樂

中秋快樂
謹祝我的新朋友,中秋快樂。不知滿族有無慶祝漢族節日? 𓋹 謹賀中秋 2018年9月24日 (一) 12:29 (UTC)

致新巡查豁免者

您好,Inufuusen。根據您在權限申請頁的申請,現授予您巡查豁免者權限。 這將允許您:

  • 使自己的編輯自動標記為已巡查 (autopatrol)

您可以在自己的用戶頁放置{{User wikipedia/autoreviewer}},一個標識閣下擁有巡查豁免權的用戶框。

此權限的授予,是因為我們認為您已熟知維基百科的各項方針及指引,您是一名可信賴用戶。這一權限並不會對您的編輯產生影響,此權限僅旨在減少巡查員的工作量。您建立的頁面會被自動標記為「已巡查」。欲了解更多信息,可前往Wikipedia:巡查豁免權。若您(最好永不發生)有濫用權限的嫌疑,您的權限可能被剝奪,甚至您會遭封禁

如果您超過6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權限會被解除。若您希望自己辭去職務,請至申請解除權限頁申請,或是自行移除。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在我的討論頁、互助客棧或是#wikipedia-zh IRC://中提出。

祝您編輯愉快!--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9月26日 (三) 14:2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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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幽默星章
被閣下「是不是您找一張有『為人民服務』的圖片就可以證明有『民服』這個概念?」這句話給逗樂了,成功笑出來,特此留言以作紀念。 ⌬胡葡萄·高考臨近 維基社群甜鹹之爭調查 2018年9月30日 (日) 07:14 (UTC)

請假定善意:2018年10月1日

歡迎來到維基百科,我們歡迎所有的人來編輯維基百科,所以在與其他編輯者交流時請假定善意,而不是您在WP:CVSpecial:diff/51481741)那樣。請參見歡迎頁面來了解更多維基百科的詳情。謝謝您的合作!--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0月1日 (一) 12:14 (UTC)

@章安德魯:請勿假借告誡他人假定善意之名進行惡意推定。 --🐕🎈實用主義大於天) 2018年10月2日 (二) 01:14 (UTC)
@章安德魯如果您堅持這樣做我將投訴您。 --🐕🎈實用主義大於天) 2018年10月2日 (二) 03:17 (UTC)

在指出別人的不足的時候,需要特別的真誠和懇切

犬風船君,你好。我對你有深刻的印象,感覺你是個有正義感的人,也是對條目質量有追求的編者。因此我更加希望把我花了很長時間才認識到的一件事情也留言給你。

當你指出別人的錯誤或者提出改進意見的時候,一定不要使用半點嘲諷的口氣。接受自己的錯誤和不足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本身就是很難的事情,真正的謙虛和接納,是一件需要足夠的自信和安全感做基礎才能獲得的品質。在接納意見的時候,人首先要把自己的不足暴露在外。如果同時受到了諷刺,那樣接納就變得更難了。我們在提建議的時候,最終的目的就是為了幫忙對方變得更好,真誠的語氣和切實的建議能夠幫助我們達到這個目的。

[1]這裏(編輯摘要)中意見的表述方式就有嘲諷的意味,即使你可能是無意的。不知道你再看的時候是否能同意。

謝謝你閱讀我的意見,藍桌 Bluedeck 2018年10月2日 (二) 04:21 (UTC)

@Bluedeck你說得對,雖然我無意諷刺,但畢竟每個人想法都不一樣,別人(原本編寫那段文字的人,以及其他的看到那部分編輯歷史的人)當作諷刺來理解是可能的。我同意你所說,真誠的語氣和切實的建議是有幫助的。對我來說,切實的建議是比較容易做到的,畢竟我希望中文維基百科條目質量好一些。真誠的語氣的話,我只能說我會儘量。我的修養還沒好到不把自己的失望表現出來的程度。如果有人給我錢的話可能我還願意忍忍。如果這樣給他人帶來了困擾,我願意向被影響的人致歉。但我鄙視作為整體的中文維基百科社群,不會向中文維基百科社群表示什麼歉意。我覺得烏合之眾可以用來描述中文維基百科社群(這麼說是有貶損性質的)。
也許是題外話,但這和我的語氣有關:我願意為為中文維基百科做貢獻,是因為我覺得我應該為人類做點事,這和世界上任何其他的維基人都沒有關係,我只關心大家寫出來了什麼。我認為中文維基百科社群遠未達到應有的水準。這也是我拒絕社群獎勵,也絕不考慮做管理員的原因。我理解維基百科社群有客觀上的困難,但我並不認為維基百科社群對客觀的困難做出了正確的應對。 --🐕🎈實用主義大於天) 2018年10月2日 (二) 04:40 (UTC)
犬兄啊,您也是我相當尊敬的維基人,對條目質量一絲不苟、為條目收集資料半年的態度,令人印象深刻,光憑上面那句「我願意為為中文維基百科做貢獻,是因為我覺得我應該為人類做點事」,我就應該敬您一杯。不過我也贊同藍桌之言,望君之後能更加理直氣和些,遇到不講理、耍流氓之人,提報給管理員處理即可,何苦與之相罵,也破壞了您編寫條目的好心情。--Wikimycota~receptor 🍄 2018年10月2日 (二) 07:12 (UTC)
因為我不信任管理員。我相信他們每個人都是好人,但我不認為他們作為管理員能夠解決問題。你覺得我最初不是和顏悅色嗎?結果什麼問題都不解決。然後管理員也罷參與DYK的人也罷,都不關心問題。那我只好自力救濟咯。 --🐕🎈(WP空間閉嘴3個月準備中) 2018年10月2日 (二) 07:13 (UTC)
就算杜拔輪一直表現得和顏悅色我也不認為會解決到任何問題。--No1lovesu留言2018年10月2日 (二) 08:59 (UTC)
我又不是主動招惹人的瘋子…… --🐕🎈(WP空間閉嘴3個月準備中) 2018年10月2日 (二) 09:04 (UTC)
竟然不是?(跑走)--No1lovesu留言2018年10月3日 (三) 13:13 (UTC)
你這不是挖苦我嗎?我從不怕惹人不高興,甚至如果覺得必要會故意去惹人不高興,但那都是為了解決問題。如果別人能夠正常討論,我絕不可能去招惹人啊。 --🐕🎈(WP空間閉嘴3個月準備中) 2018年10月3日 (三) 13:19 (UTC)
唉我愈來愈想給你發基佬星章了(再跑走)。--No1lovesu留言2018年10月3日 (三) 13:29 (UTC)
你這是人身攻擊!(嚴肅) --🐕🎈(WP空間閉嘴3個月準備中) 2018年10月4日 (四) 01:22 (UTC)
我認為解決問題不一定需要惹人不高興,這就好比每天有人在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進行投票,投反對票能否解決問題,雖然上次你對我說了很多,但我仍然不明白,或許你沒有什麼耐心回答我這個疑問,畢竟你已經在客棧([2])有告訴我。如果因為我這樣纏人的溝通方式使你反感,而無益於對我的疑問有所幫助,我想這是我個人問題——當時我滿腦子只是想努力瞭解「投反對票究竟對條目改善有何助益」這問題去討論,並沒有顧及到別人的需要及感受,確實我需要自己好好檢討!--Kai留言2018年10月19日 (五) 15:24 (UTC)
@Kai3952我也認為對於一些問題來說,解決起來並不需要惹人不高興。但我對您所提出的抽象道理不感興趣,因為那沒有用。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錢來) 2018年10月20日 (六) 08:1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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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者星章
給於您DYKC的功勞。 Cohaf留言2018年10月2日 (二) 09:0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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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星章
感謝您對DYK評選的貢獻 let there be LVE 2018年10月3日 (三) 05:43 (UTC)

關於閣下對社群的意見

十分明白閣下的心情,就如我對標點符號、分類、文章格式的心情一樣,可能真的是德語維基比較適合。但是這並不意味着沒有人嘗試改善,只是人數少而已。我們能做的只有將信念堅持下去;將理念化作用戶論述和行動,而不是用文字來抱怨。相信終有一天,正確的想法會被傳播出去。—— 𓋹 謹此敬上 2018年10月3日 (三) 10:56 (UTC)

@だ*ぜ我樂意抱怨。要不然你給我錢,我就不抱怨了。 --🐕🎈(WP空間閉嘴3個月準備中) 2018年10月3日 (三) 12:47 (UTC)
    • 這回答不是在無理取鬧嗎?抱怨不會產生任何有用的正面影響,相反只有負面影響。這種行為一點也不像正常的Inufuusen,我極度懷疑巡查括免後,你膨脹,甚至被盜號了。—— 𓋹 謹此敬上 2018年10月3日 (三) 13:54 (UTC)
      • 你才是無理取鬧。你既然對我面對的問題不感興趣,我有什麼理由聽你說話?如果你只是圖自己耳根清淨,我告訴你,在那個話題關閉以後不管社群怎麼處理我,我至少會在3個月內不在WP空間做任何編輯。如果你想幫助我,就少說風涼話。 --🐕🎈(WP空間閉嘴3個月準備中) 2018年10月4日 (四) 01:13 (UTC)
      • 另外,如果你願意以己度人說什麼巡查豁免的事,歡迎去申請除權。但請你了解你這種說話方式並不體面,已經違背了WP:善意推定,除了威脅和污衊,沒有其他用處。難道你把我看成那種小人嗎?而我從未違反善意推定原則。我本來也覺得社群的巡查豁免就是笑話,我通過事實證明了一些具有巡查豁免權的人對社群持續做出擾亂行為。如果您覺得我持續故意對社群造成擾亂,歡迎您陳述您的觀點並投訴,不管您成功還是失敗,對社群共識來說都是促進。 --🐕🎈(WP空間閉嘴3個月準備中) 2018年10月4日 (四) 01:16 (UTC)
        • 回顧之前的那一句話,我引用演化大衛像法例中的一句話:「任何有理智者都不會認為」這是一個符合邏輯的話。我並不知道閣下在WP空間中發生了什麼,但一單還一單,閣下的言論是不是遷怒於他人?閣下的回答是不是符合善意推定?「給你錢」這種言論存有理智者都不會覺得可取,這與釘釘之類有何不同?—— 𓋹 謹此敬上 2018年10月6日 (六) 02:16 (UTC)
          • 本人知道閣下想要一點什麼,重啓仲裁委員會吧,本人一直都認為只有高等法院(管理員;貴賓區),而沒有終審法院是一件十分荒謬的事情,但一直苦於無理由。或許這件事情正是一個很好的契機。對於仲裁釘釘之類,現在的管理員都過於寬容,或許正是仲裁委員會——或有一群受過法學訓練的人,或是明白法學原則的人——才能解決這種問題。—— 𓋹 謹此敬上 2018年10月6日 (六) 02:28 (UTC)
            • @だ*ぜ你並不知道我想要什麼。我想要的是社群共識。我認為終審法院毫無幫助。社群的問題在於沒有共識,加一個終審法院是沒有幫助的。最後該扯皮還是扯皮,該不講道理還是不講道理,該小集體私下溝通還是小集體私下溝通,該拉幫結派還是拉幫結派。另:抱歉從現在開始1個月之內不進行編輯。如果您實在有事找我溝通的話請發郵件。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錢來) 2018年10月8日 (一) 03:04 (UTC)
              • 抱歉,本人不打算使用e-mail,所以會等閣下回來後的答覆。回到主題,可能本人跳得太快了,沒有解釋清楚邏輯關係。終審法院的權利包括通過法例對法律進行解釋,大陸不存在普通法法治,不知道相關概念可以理解。仲裁委員會有權利通過仲裁對向相關的方針內容進行符合法理的解釋(香港使用「合符」字眼)。這不需要立法(共識),而是解釋原有法律(方針和指引)。如「釘釘」案,仲裁委員會可以通過釘釘案來解釋WP:文明及其一系列延伸方針與指引。第二點,本人還沒有收到一個合理的答覆,對上面的「給你錢」言論和我對那些言論的回應,希望閣下回來後能給一個回覆。—— 𓋹 謹此敬上 2018年10月8日 (一) 07:17 (UTC)
                • @だ*ぜ我並未遷怒於他人。我說過好幾次了,我瞧不起的是維基百科社群,而不是釘釘。釘釘的不誠實只是他個人的問題,我不會指望他能夠迅速改正,但社群支持他的欺騙行為就不是可以原諒的事了。正因為社群的支持(請注意不僅僅是放任,是支持)才會有那種破事。至於給錢那個,顯然是個反諷啊。我是志願者,我不可能無條件接受官僚主義和顢頇無能的管理員。給我錢我就接受。我選擇暫時離開也是因為我沒有別的選擇。申訴是沒有用的。蔑視共識的社群不值得讓我進行申訴。至於仲裁委員會,我只能說,別想了。連基本共識都沒有,怎麼可能建立仲裁委員會。還有什麼我沒回答您的嗎?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錢來) 2018年10月8日 (一) 07:24 (UTC)
                  • 終審法院(應用於維基百科即為:仲裁委員會)的權利如下:
                    1. 做出最終審判,可推翻下級法院的判決;
                    2. 通過判例對法律(方針和指引)做出最高級解釋;
                    3. 對立法進行違憲審查;
                    4. ⋯⋯
                  • 本人現在只是舉例「釘釘」,而非單說「釘釘」。這個社群大部份和大陸的群眾一樣太懦弱了,被扭曲了的儒家和無盡的自私蒙蔽了良心,我是墨家和國家社會主義(注意不是納粹主義),一切只為群體的利益考慮。仲裁委員會是對迷茫社群的一劑猛藥,對方針和指引的再解釋就是重立原意。—— 𓋹 謹此敬上 2018年10月8日 (一) 07:40 (UTC)
                    • @だ*ぜ猛藥也罷不猛的藥也罷,首先得有人吃。只有通過社群共識才可能推動這樣的改變,而無法促成這樣的社群共識恰恰是癥結所在。您要司法,問題是立法根本沒法玩。立法沒法玩的原因是社群本身太不負責任。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錢來) 2018年10月8日 (一) 09:10 (UTC)
                      • 思考良久後,本人抱歉地表示這一點不同意。閣下知道什麼是三權分立嗎?法律可以制約立法,因為法律是絕對的,沒有人可以高於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管理員、社群如何如何,相信方針與指引的原意才是真正的法律,而非社群違背了原意所新立的方針與指引。這就是為什麼香港人就算是死也絕不允許共產黨觸碰香港普通法制度,因為對違反原意的新法,我們可以向高等法院,甚至終審法院提交司法覆核。引用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馬道立法官在法律年度開啟中,講的說話:「... But the courts and judgers will not be influenced by the very many different points of view to which one is explosed these days...」一個合格的裁判官不應該被任何除法律及證據因素以外的東西所影響。法院有強制性,強制社群遵守原意,現在的社群偏離了軌道,需要強制性。—— 𓋹 謹此敬上 2018年10月9日 (二) 11:25 (UTC)
                        • 那麼問題來了,憑什麼社群要設這個法庭?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錢來) 2018年10月9日 (二) 13:23 (UTC)
                          • 抱歉,看了留言之後思慮許久,結果忘了回覆。為什麼要設立?不如問為什麼不要設立吧。一、對於認為不公正的裁決,維基人應有理由且有權利做出申訴,而該申訴應該收到陪審團大比數裁決(7:2及以上才為之大比數,十分無解為何維基社群沒有編寫,成堆的法學條目等著編,由於放維基假,以後再編),而非個人裁決。二、對於之前在戶住客棧裏的一系列插曲(指要求解釋解封的事情,且之前的一系列插曲),相信閣下都知道。立法機構既然請不到當事人解釋問責行政,就應該由司法來處理,做一個公平公正的聆訊的確需要時間,但為了公平公正的司法覆核,相信一切都是等價的。一切事情的查證、證實、推論、總結、判決,都是需要一個獨立且權利極高的群體性中立組織判決,中間的陪審員可以因為判決的內容牽連而變更,但一定的是要還原真相,做出合理的裁決及量刑。現在的管理員完全不知道什麼是「阻嚇性裁決」,終審法院應該帶返這一點。—— 𓋹 謹此敬上 2018年10月11日 (四) 16:27 (UTC)
        • 只說一句,身為也是擁有巡查豁免權的維基人,這個權限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只是減少巡查員的工作量而已。至於除權,只有創立需要巡查的頁面且警告後還持續才會除權,與信任無關。--Cohaf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1:57 (UTC)
          • @Cohaf你這個說法顯然是不對的。有巡查豁免權的人至少有權在DYKC中判斷他人投票不合規並勾去,這就和條目巡查毫無關係,我之前還提出意見希望免除巡查豁免者勾票的權力,結果不了了之。你不能因為巡查豁免權最初或者最根本的用處是什麼,就斷言它現在還是什麼。年久失修就是這麼一回事。(這項權力竟然沒寫在WP:巡查豁免權里,然而竟然是社群共識。) --🐕🎈(WP空間閉嘴3個月準備中) 2018年10月4日 (四) 02:00 (UTC)
          • 只是好奇,究竟有多少巡查豁免權者劃線過,好像不多。 --Cohaf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2:05 (UTC)
            • @Cohaf我也認為不多,但既然這仍然是社群共識,就說明社群對巡查豁免者的理解並不是「創建的條目不巡查,其負面影響也幾乎沒有」這麼簡單。社群把巡查豁免者看作一定程度上有信用的、可以依賴的人,並且在面對一些具體問題的時候,會以「巡查豁免者可信」作為前提去制定規則。 --🐕🎈(WP空間閉嘴3個月準備中) 2018年10月4日 (四) 02:14 (UTC)
              • 囧rz……信任是指信任不會寫需要巡查的條目或者不會創建需要巡查的頁面。然後判斷規則不然,現在通常權力都不給於巡查豁免權者,就像移動不留重定向,提案給於巡查豁免者被否決了,請多多參與VPP討論就回了解現在不同了--Cohaf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2:18 (UTC)

給您一個星章!

校對者星章
從未看過有像您一樣認真敢言的DYKC校對者。謝謝您在中文維基百科的貢獻。--   ฅ • ω • ฅ 2018年10月3日 (三) 13:05 (UTC)

⚠️ 提示

deltalk連結:[3]

我明白你的目的不是人身攻擊,尤其是在有上下文的情況下。我也明白你的premise是社區只看字面是否需要限制CIV這很蠢,我同意關鍵的問題不在字面。儘管這樣,我認為字面上的文明仍然是需要維持的,至少在公共頁面是如此,因此我刪除這段留言,並提示您這樣的發言仍然是不允許的。

關於人身攻擊不是原因而是結果,這一點我很明白。但是我想我們是難以解決原因的,因為如你所言,我們是一群烏合之眾,沒有誰有工資,沒有誰有時間,也沒有誰有傳統意義上的、工作意義上的責任。這個事實改變不了。儘管如此,我想文明仍是一個值得追求的目標。希望你同意。Bluedeck 2018年10月4日 (四) 02:47 (UTC)

  • @Bluedeck:我理解你的觀點,我同意文明是一個值得追求的目標,但釘釘的行為比罵人要不文明得多。希望社群不要機械地把文明解釋為「說話帶髒字」。 --🐕🎈(WP空間閉嘴3個月準備中) 2018年10月4日 (四) 02:51 (UTC)
我深有感受:當有人用文明的外觀做不文明的事情,這讓人感到無比困擾。但是如果表面上的、程序上的文明不復存在,那麼任何的對話都更難進行了。至少如果我們能維持住基本秩序,那麼對這樣的問題,對他人說清楚的可能會更大一點,有旁人干涉和解決的可能也會更大一點。Bluedeck 2018年10月4日 (四) 02:54 (UTC)
@Bluedeck我的建議在也互助客棧已經說完了,在這裏換個方式陳述一下:對錯是一件事,處置是另一件事。搞清楚事實,弄清楚對錯(是否符合社群共識以及常識)是一件事,如果進行處置是另一件事。比如A和B起了衝突,A對B罵娘,B風輕雲淡,這並不能說明在條目空間或者WP空間裏A比B的主張/行為更錯誤。在共識不足(不清楚衝突起因)的情況下,不要急於處置。好比說有的管理員做了違規操作,本來就應該判定操作的對錯以及其原委。如果目的是好的,方法是錯的,結果是好的,那麼應當處置,後續要求其不再違規操作,不需要彈劾。然而現在看起來就是一方為了不被彈劾而歪曲事實,一方為了搞清楚事實最後就不得不彈劾。最後,我承認我就是在互助客棧使用了不文明的語言,不管社群是否給我處罰我都在WP空間會自我禁言至少3個月。 --🐕🎈(WP空間閉嘴3個月準備中) 2018年10月4日 (四) 02:58 (UTC)
  • 「希望社群不要機械地把文明解釋為『說話帶髒字』。」這話很正確,但意思是——不帶髒字也可能是罵人。同時,帶髒字幾乎肯定是罵人。不帶髒字是底線,在這個底線之上,更要做到避免「不帶髒字的罵人」。「有什麼用」的「什麼」,一定要換成男性生殖器的俗稱對方才聽得懂嗎?顯然不是。--Antigng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3:40 (UTC)
    • @Antigng:一方面,您說的對;另一方面,關我屁事。我反正不是聖人,您要是讓我當聖人,給錢,我就裝聖人。我只看到各種不同的人干各種不同的噁心事,還反過來拿着社群規定來警告我,你說我憑什麼不能罵人?罵人不解決問題,不罵人能解決? --🐕🎈(WP空間閉嘴3個月準備中) 2018年10月4日 (四) 04:26 (UTC)
      • 如果您認為讓您保持文明的底線需要維基付出金錢代價——顯然我們不可能滿足您這樣的要求——那麼剩下的選擇就是您離開維基,這很顯然是一個雙向選擇。如果您願意主動離開那最好,如果您不願主動離開,但是又不願堅持文明的底線,管理員會剝奪您的編輯權限。至於您「憑什麼」後邊的話完全不值得一提。文明被認為是社群成功的重要因素,不罵人解決不了的問題,罵人更無法解決,還會增加新的問題。猶如現代醫學無法治癒的慢性疾病,換成中國特色的巫醫,非但疾病治不好,還會因為攝入安全性不明的藥物導致肝腎損傷。--Antigng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4:37 (UTC)
        • 既然您那麼想,那麼我會至少完全停止編輯一個月。畢竟您喜歡那樣的中文維基百科,我無權讓您看了不開心。管理員大人。我的意見我已經說過了,罵人能解決問題,不罵人能不解決問題。我無法苟同您的看法。不過也容我問您一句,您最近幾年參加過DYKC嗎?須知,我也不關心津巴布韋或者委內瑞拉人的生活狀況,您關心DYKC的狀況嗎? --🐕🎈(WP空間閉嘴3個月準備中) 2018年10月4日 (四) 04:40 (UTC)
          • 補充一句,「文明被認為是社群成功的重要因素」,但您說這個就是無的放矢。我也認為文明是社群成功的重要因素。然而,文明並不是社群成功的最重要因素,中文維基百科社群也並不成功。社群里冒充文明的人身攻擊還少嗎?社群里以文明為藉口壓制別人意見的還少嗎?請不要拿文明當擋箭牌。如果您連搞清楚我的主張的興趣都沒有,我願意辱罵您這樣的管理員。 --🐕🎈(停止編輯1個月,WP空間停3個月) 2018年10月4日 (四) 06:08 (UTC)
        • @Antigng見上--Cohaf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5:29 (UTC)
  • 比起犬風球的議題,我認為應該更專注於釘釘的問題。--No1lovesu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8:02 (UTC)
    • 無共識也是一種共識:默許。我認為社群對釘釘的問題的看法是:避免問題,不要和釘釘對話,默許。也就是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那個連結並沒有用)。雖然他踐踏社群共識,但他「文明」。 --🐕🎈(停止編輯1個月,WP空間停3個月) 2018年10月4日 (四) 08:03 (UTC)
      • 我不覺得他有多文明,都已經地域攻擊了。--No1lovesu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9:03 (UTC)
        • 那又如何?人家平時說話都是像煞有介事的。你不應該抓人家一時的、不重要的問題。我這麼說真的不開玩笑。維基百科社群經常無法有理有據地處理問題,最後就經常借題發揮。錯的地方不告訴人家錯了,然後抓個機會明明是個小錯卻從重從嚴處理。社群的主要矛盾不都是這麼來的?那幾個爭議比較強烈的封禁哪有一個不是善意、從眾然而根本說不清楚理由的枉法裁決?釘釘的問題是在不理解來源的基礎上拼湊條目,不關心條目對讀者有沒有價值,在被質問的時候習慣隨口胡編來應付別人,慣於拒絕他人意見而非進行討論。這種做法是對讀者的侮辱,是對社群基本價值的挑戰,然而社群並不關心什麼讀者,維基人哪有興趣讀條目?社群也沒有什麼基本價值,只有一群自了漢。這些才是問題。地域攻擊算什麼問題,幾乎僅僅是用來整人的罪名。 --🐕🎈(停止編輯1個月,WP空間停3個月) 2018年10月4日 (四) 09:05 (UTC)
          • 有人穿着合適和文明的衣服做出破壞並不代表解決方式是把自己的衣服脫了;保持克制沒有效果並不說明罵人就是許可的了。很多人只管到表面現象如何,真正的問題沒人追蹤,這個痛苦我體會過,而且不止一兩次,目前沒有好的辦法。但是我知道 lose it 不是一個辦法。Bluedeck 2018年10月4日 (四) 17:22 (UTC)
            • 我和你目前的分歧就是,我認為有目的的、一時的不文明是一個辦法。絕對文明等於絕對反人性。 --🐕🎈(停止編輯1個月,WP空間停3個月) 2018年10月5日 (五) 01:05 (UTC)
              • 總結分歧是一個很有效的討論方式,能引起我的思考,讓我從更高的視點看待這個討論。這以前我很罕見,這令我耳目一新,我也學習到了。回到問題本身,我重新審視之後認為我們的分歧實際上不在這裏,我同意你的看法,沒人能做到絕對文明。但是請你想像一下有目的的,一時的不文明應該怎樣實施。管理員應該完全憑主觀推定一個罵人是不是有目的的和一時性的嗎?那麼被罵的人的反擊呢?具體怎樣推定呢?如果不用主觀標準用客觀標準呢?是否可以給人指標,一年可以有500字的罵人份額嗎?上述的各種實施方式,以及我有限的智商能想到的實施方式全都荒唐無比。這是我從管理員的角度首先想到的問題,不知道你是否思考過。總結來說,我不否認在bilibili上看過主角使用過嘴炮之後,好人士氣滿格,壞人無地自容一敗塗地的場景。但是這過於理想主義,現實中無法實施。Bluedeck 2018年10月5日 (五) 05:40 (UTC)我出20塊錢和你打賭現實中壞人一定嘴炮回去雙方不歡而散
                • 其實類似的原則早就有了,法律上的自力救濟就是如此。原本應當是違法的(因為侵害了別人利益),但是為了保護自己和別人有必要做的事,在追溯責任的時候不算作有罪,不進行處罰。我們不需要重新發明輪子,辦法都在那裏。 --🐕🎈(停止編輯1個月,WP空間停3個月) 2018年10月5日 (五) 05:47 (UTC)
                  • 你是在建議管理員在看到罵人的時候判斷一下如果覺得罵人罵得好,那就不管嗎?或者是別的執行方式嗎?我覺得這件事情沒有很好的任何實踐可能。Bluedeck 2018年10月5日 (五) 15:41 (UTC)
                    • 當然不是啦。我在那邊也說了,所有的不文明現象都有原因,原因就是沒有共識。那麼應該了解到底在什麼問題上沒有共識,到底是誰不想得到共識。 --🐕🎈(停止編輯1個月,WP空間停3個月) 2018年10月6日 (六) 02:32 (UTC)

completely irrelevant

...那幾個爭議比較強烈的封禁哪有一個不是善意、從眾然而根本說不清楚理由的枉法裁決? -- Inufuusen

我一直很想了解社群中的成員是怎麼看待這些封禁的。可以說一下是哪些查封以及它們的問題嗎?Bluedeck 2018年10月4日 (四) 17:30 (UTC)

  • 我並不大了解社群的歷史,不過我最近在互助客棧和管理員申請投票中看到的爭議,比如那個著名的被守望者愛孟,以及Techyan解封相關的問題,在我看來都是名不正言不順無法服眾的處理。一方面被處理的人有錯,另一方面社群並沒有抓住真正有錯的地方進行警告和處罰,而是找了其他的藉口。最後的結果就是把人當作問題,「解決」人,而不是告訴社群什麼樣的行為是錯的。永久封禁之類的操作當然是必要的,然而其理由更加重要,如果理由不合適,結果就是令社群分裂。回到釘釘的例子,我並不期望對釘釘做什麼封禁,但是他的不良行為非常有代表性,如果他的不良行為得到社群默許,任何評審都不可能有尊嚴。我的期望很簡單,到底什麼是錯的,得說清楚,先有是非,後有基於是非觀念的規則和處理。我並不相信那些不怎麼參加DYK評審甚至不怎麼寫條目的人說的「你只需要文明就好了」的風涼話。 --🐕🎈(停止編輯1個月,WP空間停3個月) 2018年10月5日 (五) 01:14 (UTC)
    • 好吧。可以理解因為是過去的事情,你也並不了解。不過文明本身也構成了查封的理由,而且最終僅僅使用文明查封,有一定原因是當時被處理的用戶非常的堅持自己沒有別的方面的錯誤,而且別的方面的錯誤沒有辦法做到criminal court那樣proven beyond reasonable doubt。比如,聲稱自己掌握證據,指控另一名用戶騙取錢財的Galaxyharrylion,直到最後被基金會禁制我們都沒見到他口中的證據,按照污衊來查封,反而此人更加囂張,宣稱查封更加說明黑幕的存在。你說這樣的人怎麼對付?社群中有相信他的人,也不是不可以理解,陰謀論就是容易讓人相信。當然,如果所有用戶都能恰當和獨立的進行批判思考,這個問題就不存在了,但是這是一份我們沒有的奢侈,問題就是如何在魚目混珠的行為得不到懲罰的情況下仍就能夠伸張正義。Bluedeck 2018年10月8日 (一) 23:10 (UTC)
      • @Bluedeck我理解不可能輕易把所有原委都理清,但一碼是一碼,不要因為某人做錯了一件事就無視其他。哪怕一個人做了5件大事,每件都是錯的,但理清最初的原委仍然是最重要的。每理清一件事的原委,社群的共識就深化一些。不理清原委,只是解決人,不解決問題,社群只會分裂。Sanmosa在客棧那邊提到的一句話我其實是贊成的。過去那些有異議的案件,也有不少維基人自己嘗試整理過,那麼為什麼不在WP空間像條目一樣寫明白呢?既然是維基人,這點基本功還是有的吧?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錢來) 2018年10月9日 (二) 01:22 (UTC)
        • 因為說不清楚,或者說清楚的代價太高。對於上例中貪污的指控,每次想說清楚的時候都會遇到一大堆文不對題的洗版,對方把更重指控和一大堆糾纏不清的東西往我的問題下邊堆成一座山,仿佛字多就有說服力一般。糾纏到後面直接翻臉,說我這個帳號也是被盜了才會去和他們找茬,我浪費一大堆的生命還弄得我一鼻子灰。別的用戶,包括管理員,看到這團泥沼都避之不及。這個情況下,唯一清楚的就是人身攻擊的事實,因此最後來一個管理員按攻擊查封了。VIP也有這個問題,假如被提報之後能夠足夠快的反應,在提報entry地下寫一大堆哪怕似是非是的辯解,也能因為渾水摸魚的效應減少自己的查封概率。總結來說,這個戰略讓中途參加的人云里霧裏看不懂討論,唯一清楚問題的涉事人因為避嫌的要求無法處理,最後不了了之。對這樣的人,我沒有任何辦法。Bluedeck 2018年10月15日 (一) 21:43 (UTC)
          • @Bluedeck我真心不能理解的一點是:這裏是維基百科,竟然維基人都沒有把事情說清楚的能力?還是說其實有人有能力把事情說清楚,但涉事者都沒這種能力?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錢來) 2018年10月16日 (二) 02:06 (UTC)
            • 在我看來很簡單的事情:無證據指控 = 污衊。但是這是在你了解和信任我的判斷的前提下,我才能這麼說並讓你相信。否則,大多數人自然會想「兼聽則明」。而如果這個人又沒有足夠判斷能力的話,就被對面帶跑了。這是我所苦惱的事情。Bluedeck 2018年10月16日 (二) 03:16 (UTC)
              • PS:Antigng 是我所喜愛的管理員,我認為他的行事作風仿佛把不時的方針變成了代碼,自己變成了執行器(有種這樣的感覺吧)。雖然具體的事情有時不甚同意,但是總的來說是一股積極的力量。Bluedeck 2018年10月16日 (二) 03:37 (UTC)
              • @Bluedeck所以我說這和寫條目一樣啊。條目難道可以以兼聽則明為藉口,將劣質來源和正常來源平等列舉嗎?作為管理員確實不需要自己去搜集證據,但應當要求各方嚴謹地舉證啊。如果這都做不到,還是回到我前面的疑問,這種基本功都沒有,還編寫什麼維基百科。維基百科條目都沒能力編寫,打官司有什麼用。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錢來) 2018年10月16日 (二) 04:47 (UTC)
                • Antigng的做法本身沒有問題,這也是我厭惡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的原因。正因為他的言行反映了噁心的社群共識,所以噁心。就這麼簡單。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錢來) 2018年10月16日 (二) 04:47 (UTC)

過去一個月(2018年9月15日至10月14日),互助客棧方針區有新提案28項,已通過有4項。
人事變動

方針指引變動

  1. 小小作品指引》,釐清語意。
  2. 命名常規》,重大修改,修改方針適用範圍,重新排版。
  3. 隱退指引》,刪除過時內容,並修飾語句。
  4. 快速刪除方針》,新增R6款——「移動檔案而產生的重定向,且頁面標題不符合檔案名稱指引。」。

方針指引雜項修訂——未經互助客棧方針區討論之小修訂、方針指引相應修訂或事實修訂;請仔細核查。如有需要,請提案互助客棧方針區細議。



本期簡報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編撰小組藉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發送於 2018年10月16日 (二) 04:0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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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一直謙遜地貢獻於中文維基百科。祝編安。--熱愛Vocaloid達拉C崩吧u斑得S貝迪O卜多比魯翁4 2018年10月26日 (五) 07:4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