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府
南昌府,源自南唐時設立府,至北宋初年廢除。元朝末年,朱元璋將洪都府改為南昌府,明、清兩代皆設,至民國初年廢除。轄區與今日江西省南昌市、九江市西部、宜春市北部及豐城市相若。
沿革
南唐交泰二年(959年),升洪州為南昌府。北宋開寶八年(975年)復名洪州,天禧四年(1020年)歸屬江南西路。南宋隆興元年(1163年),設隆興府。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設隆興路,二十一年(1284年)改龍興路,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又改洪都府,次年更名南昌府。明初復改洪都府,不久又改回南昌府。自洪武三年(1370年)起,南昌、新建兩縣同城而治。清承明制。民國二年(1913年)廢。
行政區劃
南昌府:沖繁難,首府。下轄:
南昌縣:沖繁難,倚郭(府東偏)。
新建縣:沖繁難,倚郭(府西偏)。雍正七年末(1730)割星子縣吳城鎮復來屬。府同知駐吳城鎮。
豐城縣:沖繁難。
進賢縣:沖。
奉新縣:沖。
靖安縣:簡。
武寧縣:繁難。縣丞駐木高。
義寧州:繁疲難。明稱寧州,嘉慶六年(1801)更名。州同駐查津。
銅鼓廳:簡。明寧州銅鼓營,雍正元年(1723)移瑞州同知駐銅鼓城,仍屬寧州(義寧州);光緒三十二年末(1907)於銅鼓營置廳,改屬瑞州府,設撫民同知;宣統二年(1910)復屬府。